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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9: 公诉人理屈词穷:我也没有说炼法轮功有罪
辽宁朝阳四名法轮功学员被二审开庭 一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姜伟(女)、尹秀芝(女)、刘桂玲(女)、张永奎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律师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孟凡石(审判长)违反法庭程序,不允许当事人陈述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体变化和道德境界的提高。律师询问当事人:你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姜伟回答:“我过去患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都好了,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打针吃药。我觉得这个功法太好了”孟凡石打断姜伟说:“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不许说了。”尹秀芝在陈述这个问题时也同样被无理打断。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诉说几句,就被孟凡石打断发言,根本就没有控辩双方的辩论。在最后陈述中,两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尹秀芝告诉法庭人员:请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被孟凡石粗暴打断。 北京律师阐述了几个关键的问题: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法轮功资料合法;国家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性;公通字第39号文件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政教分离原则”;“利用邪教组织”不存在,“破坏法律实施”罪名不存在。本案没有受害人,没有受害客体。 律师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律师问:我的当事人究竟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针对诉江的指控,律师指出:检举、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无论控告谁都是合法的。 律师还指出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事:公安机关在抓人时,没有搜查证、拘留证、没有物品清单,都是违法的。 开庭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在两位法轮功学员强大的正念之下,在律师强有力的辩护下,“公诉人”无言以对,自觉理亏,只好强词夺理说:我也没有说炼法轮功有罪;我也没说思想构成犯罪。我是说她传播法轮功资料、给各部门写控告信就是有“行为”。他在狡辩,因他的非法指控早就被律师驳倒了。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孟凡石态度不好,语言粗暴,像是心烦、生气的样子。在每个环节都快速进行,匆匆走过场。同时,他剥夺了亲属的辩护人的权利,以所谓“证人”的理由不让亲属参与辩护。这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参与人员: 朝阳市中级法院 孟凡石 (审判长) 华政通(助理审判员) 陶蕊(审判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9/公诉人理屈词穷-我也没有说炼法轮功有罪-331127.html 2016-02-28: 辽宁朝阳市双塔检察院伙同双塔法院诬判28名法轮功学员 朝阳市双塔检察院与双塔区法院欲诬判28名法轮功学员:姜伟、景菲、徐金凤、闫旭光、刘亚萍、李国俊、赵红君、张永奎、徐秀华、宋志富、林梦芬、刘淑华、张艳杰、吴金萍、杨泽梅、任 曼、张淑梅、许翠霞、霍会贤、孙连成、李静君,赵晓伟、黄丽新、刘翠玲、王晓华、刘桂玲、刘秀芬、胡瑞华等人。 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几乎都到了双塔区法院,致使双塔法院很多人都在参与制造冤案。 高建新、张世云夫妇被龙城法院诬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28/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4702.html#16227233539-25 2016-01-21: 辽宁朝阳市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朝阳市及所辖县市共有五十三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中,几乎全被非法批捕。看守所一直严密封锁消息,不许家人接见,不许送任何生活用品。 五十三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朝阳市:姜伟、景菲、徐金凤、闫旭光、刘亚萍、李国俊、赵红君、 张永奎、徐秀华、宋志富、林梦芬、刘淑华、张艳杰、吴金萍、杨泽梅、任 曼、张淑梅、许翠霞、霍会贤、孙连成、李静君,赵晓伟、黄丽新、刘翠玲、王晓华、高建新,张世云、刘桂玲、周洪志(没被批捕)共二十九人。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辽宁朝阳市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22503.html 2015-12-10: 辽宁朝阳大法弟子刘桂玲被绑架 2015年11月18日上午,大法弟子刘桂玲在客运中心讲真相时,被便衣绑架,现已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0/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249.html 2007-08-08: 辽宁朝阳市大法弟子刘桂玲被非法关押 辽宁朝阳市大法弟子刘桂玲,于2007年8月4日晚在东大桥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当晚被抓到双塔公安局五楼政保科审讯,现在关押在朝阳十家河套第二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8/160421.html 朝阳市 联系资料(区号: 421)2024-11-21: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院长邸力兵0421-7279315 13904910059,18642196202 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13314213999 刑庭庭长 刘卓超18004210625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主要参与者) 双塔区法院法官 齐佳玲 0421-7297321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13504210861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13842119930(主要参与者) 检察官(公诉人)助理毕冬雪13591879479 2024-10-16:双塔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院长邸力兵0421-7279315 13904910059,18642196202 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18004210625 双塔区法院法官 耿红岩 13052612086 18004210556(主要参与者) 双塔区法院法官 齐佳玲 0421-7297321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13504210861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13842119930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13591879479 朝阳市前进分局:2807358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二段28号)邮编122000 前进公安分局局长李宏伟 政委张锡峰:13842159998 副局长李晓东:13704219819 副局长李全奎:13516018682 副局长刘强 魏涛13742191918;1394219191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21)2016-02-28:
双塔区检察院长蔡曙光:18642196075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法院全体人员电话 朝阳双塔区法院刑庭庭长赵广彬18004210584(直接参与迫害者) 双塔区法院:院长徐占顺 13904911609 院领导 张国玉:办0421—7279304 ,18004210688, 邹德辉:办0421—7279302,18004210666 李笑天:办0421—7279303,18004210588 马福民:办0421—7279305,18004210658 石平:办0421—7279307,18004210677 孙文盛:办0421—7279308,18004210518 尹凤文:办0421—7279310,18004210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