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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保定 清苑县(青苑县,青原县) >> 胡山, 男, 18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村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7-05-1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7-05-17: 保定市张小丽一家惨遭迫害,家人控告主要行恶者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大法弟子张小丽,被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关押近3年,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劳教所还不放人;其丈夫胡占锋由于不配合东吕乡乡长、人大主任樊文志的无理要求,曾被劫持劳教一年半;未成年大儿子胡山于2004年12月1日被非法关押一年;小儿子胡泽无人照顾、四处流浪直至辍学;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迫害。 张小丽家属上诉有关责任人的罪行,于5月17日上午去法院、检察院递控告书,并要求赔偿损失。下面是他们的控告状、赔偿申请书及责任人电话地址。 1、控告状(一)(对清苑县主要责任人的控告) 2、控告状(二)(对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主要责任人的控告) 3、赔偿申请书 4、张小丽被迫害事件中的责任人电话地址 控告状(一) 控告人: 胡占峰,男,44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人,中专学历,南王庄乡卫生院,医生。 张小丽,女,44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村人,高中学历,职业教师。 胡山,男,18岁,东吕乡南王庄村人。(大儿子) 胡泽,男,14岁,东吕乡南王庄村人。(小儿子) 法定代理人:胡占峰,张小丽。 代表人:胡占峰 被控告人: 王占明,男,47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崔朝阳,男,38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樊文志,男,41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人大主任。 案由: 控告人胡占峰的妻子张小丽自一九九九年前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很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被打压后,以上被控告人对控告人张小丽进行了开除教师公职、非法抄家、非法抓捕、非法拘禁、非法劳教、强制转化、精神摧残、及虐待等迫害; 对控告人胡占峰进行非法抓捕、非法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半并施以刑讯逼供、强制转化等迫害;对控告人未成年的还在上初中的大儿子胡山进行非法抓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强制转化、非法关押一年,直至失去上学的机会等迫害; 十二岁的小儿子胡泽身心遭受巨大伤害,无人照管,吃不上饭,住着没有屋顶的房子,寒冬腊月四处流浪,直至辍学。 目前,妻子张小丽因遭受酷刑、精神摧残、强制转化、病痛折磨等迫害,同时承受家庭成员遭受严重的身心伤害,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沉重压力,导致精神分裂症,生命垂危,张小丽小腹有三个鹅蛋大小的肿瘤,劳教所既不给医治,也拒绝无条件释放。因我们夫妻二人被非法劳教,大儿子被非法拘禁一年,整个家无人照管,三十四亩耕地荒芜二年,三千斤板蓝根等药材全部腐烂,诊所药品全部过期作废,15亩地的塑料棚膜和竹弓子丢失,一亩地的棉花,二亩地的黄豆,五亩地的辣椒全部腐烂,三间房屋屋顶坍塌、配房倒塌,家电等财产被人拿的拿,丢的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56.8万元。 申请事项: 控告人认为:以上被控告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不受非法侵害法律的规定;已分别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侵犯公民名誉权罪、非法剥夺公民生命健康罪、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罪、刑讯逼供罪、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罪、侵犯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没收财产罪、造成公民财产巨大损失罪。为此,控告人向清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如下申请: 第一、控告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和以上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清苑县人民检察院对以上被控告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依法追究他们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通过清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撤销保定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对胡占峰、张小丽作出的非法劳动教养书,要求以上被控告人通过媒体向控告人全家公开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同时恢复工作。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清苑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法院判令以上被控告人的所在机关赔偿控告人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18.8万元。赔偿项目和数额在申请书中有详细说明。 第四、在恢复张小丽的人身自由的基础上,同时恢复她的信仰自由,使得她身体和精神尽快好转。 第五、通过有关部门,依法撤销清苑县610非法机构和以上被控告人的一切行政职务。 具体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张小丽自一九九九年前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很大,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清苑县教育局及清苑县东吕乡政府开除教师公职,没收所有大法书籍及录音带等,并进行监控,出村要“请示”。2003年5月份,萨斯病流行期间,原任东吕乡乡长赵树增带多人到我家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搜查,搜出一本《转法轮》,一张未启封的光盘和一份真相传单,第二天,我被叫到大队办公室,东吕乡乡政府的几个工作人员逼着我替妻子张小丽写了“保证书”,赵树增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小丽为避免再遭迫害,只好离家半年,去保定打工。 2004年上任的,东吕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人大主任樊文志为显耀功绩,又逼又骗让我把小丽找回来,他曾经跟我谈话说:“在我任职期间只要不闹别的事,我敢保什么事不再找你,不要让小丽在保定打工了,你包了这么多地,又开了诊所,还带两个孩子上学,你又当爹又当娘多累,叫小丽回来帮你吧!”最后他还反复叮嘱:“只要小丽好好在家种地,保她没事”。我相信了樊文志的话,就把小丽叫回来。小丽回来后,从春到秋一直在家干活,就这样,樊文志还不放心,派政府工作人员红乐专门监控小丽,有时家里见不到人,就到我家地里找。 2004年9月 8日晚9时樊文志带二十余人突然闯入我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将小丽带走,我问:“为什么把小丽带走?樊文志说:“去乡里,一下就回来了,别胆小,有事找我。”怕小丽跑了,其中一女工作人员抓住她的手不放,小丽要求换双鞋也不干,匆匆忙忙就把小丽带走了。第二天我到乡里找樊文志质问他为什么说话不算数,樊说:“你媳妇真硬,在车上,我叫她骂李洪志一句,就马上送她回家,她不肯还讲一大堆理由,没办法,只好送转化班了。”张小丽在清苑县看守所“转化班”(洗脑班)被非法关押期间,樊文志多次向我索要小丽在“转化班”的饭费及一万元罚款,我一一拒绝,樊恼羞成怒,说:“你钱不交,她不转化,我非叫你家破人亡不可!”我告诉他:“我妻子没错,是你们错了。”在看守所“转化班”上,看守王小会,半夜敲小丽的门,小丽没开,第二天,王小会拿起痰盂就往小丽的头上砸,拳脚相加,把她打翻在地,看守丁彦飞用木棍打小丽,把木棍打成两段。 小丽拒不转化,不写“四书”,于2004年10月27日绝食抗议。第三天,樊文志带领红梅,丽梅、司法所建军等工作人员来到“转化班”。将张小丽送至县医院强行输液,小丽拒绝,被他们辱骂。2004年11月5日在小丽昏迷不醒、生命危急的情况下,没通知家人,清苑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将张小丽送到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张小丽的劳教书内容与事实不符:年龄由42岁,写成56岁;教师写成村妇;在保定打工半年写成一直外逃;一本《转法轮》写成三本《转法轮》;一个光盘写成多个光盘;两份传单写成多份。 在劳教所,张小丽继续遭野蛮灌食,管教叫来普通劳教人员踩着张小丽的四肢,用力摁着头,张小丽不断吐血沫并被输不明药物,难受至极,头像炸开一样,就这样昏迷不醒三十多天,醒后才知道自己已在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被非法劳教三年。 我去清苑县看守所转化班看望张小丽,得知小丽已被劳教。我于2004年11月15日去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看望小丽,在家里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见到她,小丽躺在女子大队办公室地板上,本来稍胖的身体完全脱了相,瘦的皮包骨,说不出话,呼吸急促,脉搏加快,有间歇(心衰表现),胃部有压痛感,身体僵直不能动,两眼睁不开,我们要求劳教所放人或治疗。管教人员说:“家里不拿钱来,不给看!”第二天,我带者两个儿子去看小丽,12岁的小儿子骑自行车80多里路,一路上哭得象个泪人,为看上他妈妈一眼,我们在劳教所大门前苦苦哀求,没吃没喝,等了一天,劳教所还是不准见面,天黑下来,我好说歹说,才把两个孩子劝说好,我们父子三个人哭着赶回家。 2004年11月17日,我领大儿子胡山和几个亲戚到东吕乡乡政府找人大主任樊文志等政府官员,反映小丽现在的情况,樊文志想推卸责任说:“这事属县里管,我们也没权干预,现在小丽又进了劳教所,属省里管了,找我们没用。”我明确告诉他:“小丽这事是你一直插手办的,责任你推不掉,到什么时候我都得找你,你不管了,你别想,没门。”这时别的官员说:“本想吓唬她一下,没想到弄成这样。”以此来推卸责任,最后樊及东吕乡政府司法所全体人员及段同占乡长表示尽快向上汇报,将张小丽保外就医。 回到家中我焦急等待,一个多星期过去了,也没有音信,我和大儿子胡山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住在清苑县城的樊文志家,叫门没人应,就在楼下等,几小时后,其妻陆丽红从县防疫站回家带来几个人,这时樊文志从楼上快步走下来,在大喊大叫,恼羞成怒,嫌我找他家来了,就打手机,叫公安局来收拾我们,没等我说句话陆丽红说公安局的一会儿就来了我们只好回家。 2004 年12月1日晚10时,樊文志带人到我家去抓我,因我不在,他们就将我刚满16岁的大儿子胡山无故从被窝中拽出来,绑架到东吕乡派出所,对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刑讯逼供,非让孩子承认自己是炼法轮功的不可,以便制造继续迫害的理由。樊文志指使东吕乡派出所所长王生等人对胡山大打出手,我的亲戚看望小胡山时,看到孩子鼻青脸肿,头上打出了好几个包,身上多处青紫。紧接着东吕乡乡政府、公安局不顾孩子的学业把他送到清苑县看守所转化班继续迫害。他们逼着孩子写 “转化书”,骂大法,不写不骂就大打出手,辱骂、讽刺、挖苦孩子,使孩子幼小心灵受到非正常人的折磨和伤害,就这样,在清苑县转化班小胡山被关押长达一年之久,一个初中未毕业的学生就这样荒废了学业,失去了读高中的机会。 为躲避他们没完没了的迫害,我带着12岁的小儿子胡泽离家出走,流落他乡,心中惦记妻儿,于是写信呼吁有关部门早日释放我妻儿。樊文志还不罢休,派人在南王庄蹲坑、跟踪、电话监控,把守村边口,动用人力物力、耗费老百姓的血汗钱残害百姓。 2004 年12月27日下午4时,我在安国临时住所被清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占明、崔朝阳、郭磊、东吕乡司法所建军绑架到安国市公安局,我问他们有什么证据抓我?崔朝阳说:“不需要证据,抓的就是你!我强烈反对他们给我戴手铐,国保大队的几个人就对我大打出手,将我打翻在地,将我的双臂扭向背后打上背铐,我身上的手机、47元现金、钥匙,钢笔、笔记本和穿的皮鞋让他们搜走了,后来得知,我的临时住所被清苑县国保大队翻了个底朝天,抄走了不少东西,也没给我清单,如今,我向他们索要丢失和被抄走的东西他们不给。 当晚8时,我被带到清苑县国保大队,被关在一间屋里,一只手被铐在暖气片上,不给吃喝,晚上 11时左右,崔朝阳过来提审我,追问怎么打听到樊文志家的,谁写的一些信等,直到凌晨3时也没问出他们想得到的东西。王占明破气急败坏,问:“樊文志老家父亲家里,你们的名字是谁写的?”我说:“不知道。”王占明破口大骂,脏话不断,并把我带到另一个屋里,给了我一张拘留证,上面写着:恐吓政府,被拘留。当时我反问他们:“是政府恐吓我,还是我恐吓政府?政府还能被我恐吓住吗?我虽然不懂法,但我懂得做人的道理。”崔朝阳打断我的话:“你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么晚了谁在这看着你。”说着就给我开铐,重新铐上双手,向楼下拉我。这样我被送到清苑县拘留所,非法拘留我14天,在那儿,不让吃饱饭、不准写信、不准打电话、不让随便讲话。到第五天,拘留所所长霍占国找我谈话:“只要你不再闹了,第15天的早晨就让你回家了,你的拘留票我看了,上面写的是: “威胁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他拿出来让我看了看,我说:“拘留证还可随便改动吗?”晚上十点多,崔朝阳、郭磊等五人将我带到一间有各种刑具、铁椅子黑暗的屋子里,隔着铁栏杆,让我摁手印,崔朝阳问话,郭磊记录,崔拿出一封信让我看并问我:“是不是你写的?”我否认,崔朝阳大喊大叫:“你承认不承认也得你承担。”崔朝阳往铁栏杆里推我,我告诉他们:“你们若敢打我,我就撞死在这里。”郭磊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看后让他把与我说的不符的内容修正过来我才签。 拘留所李长乐突然有一天让我给我姐打电话,让我接见一次。我姐来后先让交了260元钱说是饭费。否则不让见人。 本来我被拘留14天期满后应该放人,没想到国保大队王占明、崔朝阳、郭磊给我送来一份劳动教养书,内容是:已鉴定证明字迹与本人写信字迹相符,本人不承认是自己所写,信的内容与传单内容相似,以威胁他人正常生活秩序被劳教一年半。我表示否认,把劳教书撕了个粉碎,扔给了王占明,王占明恶狠狠的说:“你去不去?你等着!”三人出门找来几个打手,进屋连推带拉把我拖到屋外雪地上,将我打翻在地,我被打得脸上、头上,身上、四肢伤痕累累,并给我强行打上背铐、抬上警车,送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我一家四口人,三口都被关押,当小儿子(当时12岁)胡泽得知连爸爸这唯一的亲人又被抓走,精神受到极大的创伤:“爸爸,爸爸。”哭叫着满街找自己的亲人。第二天才被好心人收留,一个多月后才回到南王庄家中,没有家长的看护;寒冬腊月衣食无着落;住在倒塌无顶的破屋里;病了无人照看,忍饥挨饿;成了无依无靠的流浪儿,用上网打发孤独痛苦的日子,整日游逛,荒废了学业。一个儿童遭受如此打击是用任何方式都无法弥补的。为生活所迫,他到处当童工,被人打,遭人骂,任人欺凌,孩子前途令人担忧。 2006年2月27日我从劳教所回到家中,眼前的景象令人心碎:院子里干枯的树枝、野草一人多高、满目荒凉,一片废墟,一个温暖祥和富余的家就这样破败了。第二天,两个儿子回来后,我们父子三人抱头痛哭,我鼓励孩子从新开始,象妈妈那样,勇敢的活着,我们还要白手起家,从废墟上重建美好家园,让妈妈回来踏踏实实的生活。 回家后第三天,樊文志带着东吕乡蔡书记、梁书久等五人,到我家看我,他答应我三件事。第一,帮助张小丽保外就医。第二,恢复两个儿子的学业。第三,帮助解决无息贷款,恢复诊所。到现在为止,小丽保外就医的事仅大队书记及大队长跟我去了劳教所,当拿出三级信时,女队连看都不看,并告知:“省劳教委才说了算呢,有本事去找省劳教委!” 贷款的事根本没影儿,只有小儿子上学的事,落实了,只是孩子心早荒废了,跟不上课,上不下去,再者见我为了支撑家东借西借,劳心劳力,想给我分担一些责任。因年龄小,只好给人家干些粗活、累活,按童工使用,还挣不到钱。回来的日子,就是难、苦两字的实践,多少次我面对苍天落泪,愁肠欲断,然而责任需要我坚强的活下去。尽快把家撑起来,把诊所建起来,为一方百姓解除病痛,为国家分担一些责任。 尊敬的各位检察官: 我再次强调,我妻子张小丽没有违法!我没有违法!我大儿子没有违法!我小儿子更没有违法!我们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好人,只想过平平安安的日子,可是连这点最起码的权利都被政府剥夺了,让人人哭笑不得的是:中共为了打压法轮功,对我这个没炼法轮功的人员进行抓捕、关押、殴打、强制转化及对我们全家的迫害,正是这个党这个政府对中国百姓残害的真实写照,就因为我妻子坚信“真、善、忍”招致全家重大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损失的财产可用价值来赔偿,可精神上的伤痛,特别对我妻子小丽和小儿子胡泽的心灵上的创伤,那是永远无法愈合的,是用多少金钱和物质都无法弥补的。 无论是高级官员还是平民百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作了什么,他都将承担也必须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我们全家受迫害一案尽快给予公判。 此致清苑县人民检察院。 控告代表人:胡占峰 法定代理人:胡占峰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 控告状(二) 控告人: 胡占峰:男,44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人,南王庄医生,中专文化 张小丽:女,44岁,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村小学教师。 胡 山:男,18岁,东吕乡南王庄村人,(大儿子) 胡 泽:男,14岁,东吕乡南王庄村人,(小儿子) 法定代理人:胡占峰 代表人:胡占峰 被控告人: 刘庆勇,男,49,岁,河北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三大队指导员。 张国红,女,41,岁,河北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女大队大队长。 案由: 2004 年11月5日,保定市委、610、保定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共谋,在控告人张小丽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生命危急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违法事实、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其送往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非法劳教3年,2004年12月1日晚,又将我未成年的还在上初中的大儿子胡山进行非法抓捕、刑讯逼供并送清苑县看守所转化班,非法关押近一年并强制转化,12月27日下午4时左右,清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从安国又将我抓捕,当日送县拘留所,拘留我14天后,我本是医生,未曾练过法轮功,清苑县610、公安局、东吕乡政府、保定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和劳教所却把我按法轮功人员对待,于2005年 1月11,把我送至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并强制转化。一家四口,只剩12岁的小儿子胡泽无依无靠,无人照管,孩子精神近乎崩溃,亲戚们想留留不住,自己在坍塌的房屋里睡觉,四处流浪,在学校,学生欺负他,骂他“反革命”,孩子逃学、旷课,直至辍学,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摧残。在这期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8万元;两个孩子被迫辍学,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就业,生活,婚姻等问题,所造成的心灵伤害是任何形式都无法弥补的。 张小丽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受酷刑、精神摧残、强制转化、病痛折磨等迫害,再加上家人遭迫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沉重的压力使她精神失常,生命垂危。为此我多次向劳教所要求释放小丽或立即住院治疗,但劳教所宁愿看她死在这里,也不放她一条生路。 控告人认为:以上被控告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已分别构成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生命健康权罪、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罪、刑讯逼供罪、虐待罪、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罪、侵犯财产罪。 申请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撤销对张小丽、胡占峰的《劳动教养决定书》,立即无条件释放我妻张小丽,同时,要求以上被控告人,通过媒体向控告人全家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二、申请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追究以上被控告人的行事责任和行政违法责任,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撤销610这一迫害人权的非法组织,撤销被控告人的一切行政职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人民法院判令以上被控告人所在机关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因对我们夫妻二人非法劳教而给我们全家造成的严重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共计218.8万元。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附赔偿申请书。 四、请检察院责令两个控告人原工作单位恢复其公职并补发工资。 具体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胡占峰被清苑县610、公安局、东吕乡政府、保定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和保定市八里庄劳动教养所按法轮功人员对待,劳教我一年半。2005年1月 11,清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从清苑县拘留所就给我打上背铐,直到保定八里庄劳动教养所,双手疼痛难忍,两手腕被铐成深深的血沟,直到现在还留有疤痕。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第一天,从上午10时就面壁站立,一直到晚上11点多,中午让吃了个馒头。这时的劳教所爆满。不到50平米的房内塞满了二百多人,人压人,人挤人,根本就没法休息。有好多人坐着睡,站着睡。值大班的普犯,手提大木棍棒,骂着,大声喊叫着,四处打人。还得当16个小时的奴工,为劳教所创收。晚上12点下班。完不成任务加班。值大班的高建仓(流氓惯犯),打人把木棍打断了好多节。一天三顿吃的是馒头,酸白菜汤,还不让吃饱。我承受力到了极限,受不了了!发烧、呕吐,头晕,难受至极。无人管,无人问。给队长说一说,只给两片扑热息痛就完事了。 队长们都知道我没炼法轮功。可入所第十三天头上非让我上三楼写什么“五书”(揭批书、保证书、悔过书等)进行转化,也与法轮功人员一样对待,整日铐在铁床上,让一个普教看守着。我给队长(指导员)刘庆勇讲道理,刘庆勇让我把别的法轮功写的五书抄写一遍就完事,我不抄就不给我解铐子,我坚决不写什么“五书”。刘庆勇让普教替我写了“五书”,让我签字我不签。就这样坚持了20天,把我塞进了法轮功班。活动、说话,吃饭等等一切都受限制。又加上超时劳动,我再度病倒了,心率146次,发烧、胸前区发闷、口干,头晕、头痛,两目干涩、视物不清。两肋胀痛。我要求看医生,可到所部卫生室,医生没看一看就给包了6片扑热息痛。我要求医生给我诊断一下,被那位姓杜的医生臭骂一顿,赶出了诊室。这样就从此留下了病根,到现在身体一直不行,重体力活不能干,胸前区发闷,气不够用,全身无力。 2004年11月5日控告人妻子张小丽在清苑县看守所转化班拒不转化,不写“四书”,以绝食抗议,在昏迷不醒、生命危急的情况下,被清苑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将张小丽送到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张小丽继续遭野蛮灌食,队长叫来普教人员踩着张小丽的四肢,用力摁着头,张小丽不断吐血沫并被输不明药物,难受至极,头像炸开一样,就这样昏迷不醒三十多天,醒后才知道自己在劳教所,已被劳教三年。 2004 年11月15日,我第一次去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看望小丽,劳教所不让见。在家里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见到她,小丽躺在女子大队办公室地板上,本来稍胖的身体完全脱了相,瘦的皮包骨,说不出话,呼吸急促,脉搏加快,有间歇(心衰表现),胃部有压痛感,身体僵直不能动,两眼睁不开,我们要求劳教所放人、给小丽治疗。管教人员说:“家里不拿钱来,不给看!”第二天,我带着两个儿子去看小丽,12岁的小儿子骑自行车80多里路,一路上哭得象个泪人,为看上他妈妈一眼,我们在劳教所大门前苦苦哀求,没吃没喝,等了一天,劳教所还是不准见面,天黑下来,我好说歹说,才把两个孩子劝说好,我们父子三个人哭着赶回家。 小丽在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被女子队队长张国红、朱曼、白洁等队长施以酷刑,绑在死人床上长期折磨、小号、禁闭、吊挂、电棍电、禁止睡觉、辱骂、虐待。她遭受太多恶毒迫害,在我多次要求下,于2005年的大年三十晚上,队长宋亚鹤带我去女队见小丽,我俩无言相对,小丽抱着我只是哭。我在男队身心受到双重摧残,一方面我进劳教所莫名其妙的按法轮功学员对待,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被严管(整天提心吊胆)、殴打,被劳教所强制转化、超时劳动(最多达16个小时)。一方面不断听到来自小丽的令人揪心的消息,咫尺间不能相见,作为一个大男人却爱莫能助,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又是多么的无奈、伤痛。 有一次,女队让小丽诽谤法轮功,小丽喊“法轮大法好”,被女队吊铐了十夜,不让合眼、不让睡觉,小丽再次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女队给她灌大便汤,用脚踹她脑袋,嫌她不转化,拿钳子拧她,指使邪悟的人打她。如此循环迫害,小丽已不成人样。我进来后,她的精神压力更大了,想起孩子心如刀绞、惦记家人,做卧不安。精神肉体双重迫害,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多次被女队暴力灌食,一次在灌食时,狱医杜国春用管子从张小丽的鼻孔插进胃里,张小丽禁不住呕吐起来,杜国春把吐在地上的秽物往张小丽的脸上抹,并扇张小丽耳光。由于长期受到迫害,身体极度虚弱,2005年5月25日,在保定市二五二医院检查,盆腔、子宫内各有一个肿瘤,大的象鹅蛋,小的如鸡蛋,卵巢内有一个囊肿,盆腔积液,不能进食,吃了东西就呕吐不止,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体格,体重仅剩下百十斤,大夫建议让张小丽保外就医,可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置张小丽生命于不顾,非但不让保外就医,就是小丽七旬老父母及身残的弟弟去看,竟连面也不让见。当其父提出要接小丽回家治疗时,队长回答:“我们会给她治的,等治不了了再让你们接回去!”对小丽的死活置之不理。 6月份我让男队队长张磊给小丽捎去100元现金,小丽父母上次来没让见面,走时让队长捎给小丽200元现金,后来我问小丽都没收到。我向张国红反映,她说扣了药费了和检查费了。 小丽的病使我很担心,我想方设法向男队讲是要去看小丽,都被女队队长们阻拦,四个多月了,不见身影,直到2005年9月15日晚,我们才见了面,确实感到小丽精神有些失常,只会重复一句话或哭,两眼直钩钩的,不断的流泪,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中队长张国红说:“见到你老公就不知道怎么说话了。”我对张国红说:“我看小丽有精神失常现象。”张国红说:“装傻!” 2005年12月27日上午,法轮功班突然集合到教室,大家都认为是又要搜身、检查了(经常的事),没想到是要大伙答污蔑大法的答卷,我答了一句:“我没有犯错,不该判我劳教。”下午队长王磊、李胜昔叫我到办公室问话,批评我不该在答卷写这些,我给他们讲道理,他们不听,晚上就把我赶进了封闭班,让普教看守着我:不准出门,不准打饭、不准乱讲话。上厕所也得有普教跟着,在封闭班又被非法折磨两个月。 我于2006年2月27日被释放,按正常减期,延期55天。出劳教所大门,手里拎着个包,身无分文,顺路向南走,碰到一个老乡,借了二十元钱才回了家。 自2006 年2月我回来后,每逢接见日,我都去看小丽,2006年5月15日,见到小丽,精神萎靡,头发被剪的秃一块长一块的,看起来比傻子还傻,我问她,她不理我,身后的两个队长看的很紧,只是说:“以后不要看我来了,跟我离婚吧!不是给你签了字了吗?”我好话劝她,她一点表情都没有,后来才知道,2006年4 月份,劳教所找来邪悟的犹大和武警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坚修弟子又开始了新一轮攻坚,小丽又被长期吊铐半月,电棍电。6月14日早4时,女警白洁把小丽铐在 “死人床”上,电棍击她,惨叫声把楼上楼下的人都惊醒了,昼夜不让睡觉。逼迫她骂诽谤大法的话;每十天吊铐一次,直到骂完诽谤大法的话才肯罢休。 以后,张小丽又多次被吊铐,一次是武文双小队长训斥张小丽并用手扯她,张小丽用手往回扯了一下,被说成“动手打警察”,被铐四天,并逼张小丽说软话;一次是张小丽夜间去厕所被女警白洁查岗碰上,白洁问她干什么去,张小丽没理她,就往外走,白洁扯住她,张小丽就往回扯,于是又被她们诬陷为“动手打警察”被铐了三、四天,张小丽上厕所不给解铐,致使张小丽把大便拉在裤子里。张小丽现已被折磨的得了精神分裂症,经常晚上不睡觉,自言自语,身体瘦弱得只剩一把骨头。 2006 年7月15日,我见到小丽,手腕上还有深深的手铐印,精神恍惚,失常,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小队长朱曼问我为什么进屋没报数,我说:报了,朱曼说她没听见,就往外拖我,我将手臂往回收时,朱曼说我打警察,这样就把我吊起来半个月,用电棍电我,硬让我承认,否则,就不放吊铐。”就这样给小丽加了三个月的劳教期,中队长张国红还说终身监禁小丽。 我被释放回家后第三天,樊文志带着东吕乡蔡书记、梁书久等五人,到我家看我,他们答应我三件事。第一,帮助张小丽保外就医。第二,恢复两个儿子的学业。第三,帮助解决无息贷款,恢复诊所。 到现在为止,小丽保外就医的事仅我村大队书记及大队长跟我去了趟劳教所,当拿出三级信时,女队朱曼连看都不看,并告知:“省劳教委才说了算呢,有本事去找省劳教委去!” 贷款的事更没影儿了,樊文志也一推再推。只有小儿子上学的事,办了也等于没办了,因为孩子心早荒废了,跟不上,学不进去,再者见我为了支撑家东借西借,劳心劳力,他们想挣点钱,想帮我干点事,但年龄小,只好给人家干些粗活、累活,按童工使用,还挣不到钱。可事实比计划更糟,我带孩子出门打工,我去当装卸工,小儿胡泽在饭馆打工,谁知累的孩子受不了,有一天跑了,背井离乡,难啊!我到处找孩子,急火攻心,昏倒在路边。找到孩子回家后,屋漏偏遭连阴雨,家又被盗了。真是难死人!只好在附近靠给人家地里打工、装瓜、在锅炉厂喷漆养家糊口,受人气,遭人白眼,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 回家后我去南王庄卫生院上班,院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5/18/155091.html 2006-09-16: 张小丽被保定劳教所逼疯 河北省清苑县东吕乡南王村大法弟子张小丽,被保定劳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至今,保定劳教所已摧残好几个大法弟子致精神失常,张小丽只是其中一个。 从2006年4月份开始,保定劳教所对所谓不“转化”的大法弟子進行攻坚迫害,强迫写所谓的“四书”,如不服从就罚站,24小时不让睡觉,还调来男队邪悟者与女队邪悟者一起迫害坚定的大法弟子。6月14日早4点多,恶警白洁把张小丽铐在床架上,用电棍电,惨叫声把楼上楼下的人员都惊醒了。张小丽被铐在床架上站了四天四宿,不让上厕所,用电棍击打的伤很长时间未愈。 张小丽因为信仰“真、善、忍”,2004年9月18日晚9点,被东吕乡邪党乡长、人大主任樊文志带人从家中绑架。樊文志在勒索她丈夫一万元巨款不遂后,非法劳教张小丽三年,劫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关押迫害。樊文志于12月1日晚10时又去绑架张小丽丈夫胡小乐,但他不在家,恶徒就将其长子胡山(16岁)从被窝中绑架到乡政府刑讯逼供,大打出手。12月27日下午四时,樊文志又将张小丽的丈夫绑架,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非法劳教一年半。 张小丽与丈夫胡小乐二人都被关押在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16岁的大儿子胡山遭邪党乡政府人员饱打一顿后,被非法关押在清苑看守所一年。 张小丽在保定劳教所遭受了很多恶毒的迫害。恶警逼她诽谤法轮功,张小丽不配合,只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吊铐了她十天十夜,还不让合眼。张小丽绝食抗议,恶警给她灌大便汤,用脚踹她脑袋。恶医嫌她不吃饭,不“转化”,拿钳子拧她。恶警还让邪悟的人打她。 张小丽每隔一段时间就被吊铐十来天。每吊一次,恶警就逼她写一次诽谤大法的话,才放下来,过一段时间还吊。就这样,张小丽的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现在已被逼疯。 有的时候,张小丽的头脑清醒过来,就惊叫:“我的儿子呢?我的儿子没了,我的小儿子在家呢,我的大儿子在哪里?快放了我的儿子吧!”“人民警察爱人民,你们哪个爱人民了?你们打的都是好人。你们配戴头上的国徽吗?” 保定劳教所迫害张小丽的恶警:张昊欣、朱曼(特别邪恶)、陈娜。 保定劳教所逼迫一个60多岁田姓的大法弟子写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话,老太太不写,一个邪悟的人以老太太的名义写了。老太太厉声质问恶警:“你们除了教人骂街还是教人骂街,还会干甚么?”就这一句话,恶警把老太太铐了一天。同室的十来个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抗议对老太太的迫害,恶警无奈才放开了老太太。 河北保定劳教所,自99年恶党迫害法轮功伊始,就紧跟其邪恶政策,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劳教所的恶警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酷刑折磨,所使用的手段都是极其阴毒、极其卑鄙的,其中包括:电刑、面壁体罚、不让睡觉、吊铐毒打、单独隔离、坐凳子棱、强迫超负荷劳动、欺骗、强制洗脑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每天都遭受难以想像的精神和肉体的痛苦折磨,保定大法弟子李秀芬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一直不能说话。 保定劳教所(区号0312): 地址: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995号 电话:5939039 接待室电话 0312-5939048 管理处5939011、593902 女队办公室:5939048 5939040 5939021 女队大队长:闫庆芬 中队长:张国红、朱曼(特别邪恶) 小队长:东青、白洁、武文双、刘紫微、陈娜(恶警)、张昊欣(恶警) 生产队长:李秀琴 清苑县东吕乡邪党乡长、人大主任樊文志:手机13513129818 电话8019319 家庭住址:清苑县大韩乡苑庄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6/137875.html 2006-09-05: 河北清苑县张晓丽一家的悲惨遭遇 张晓丽,女,43岁,河北清苑县东吕乡南王村教师。99年7.20以前得法修炼,身心受益。“7.20”后,因坚持修炼被政府及学校开除,失去了工作。2003年5月份萨斯病流行期间,东吕乡前任乡长赵树增带多人到张晓丽家非法抄家,搜出一本《转法轮》、一张未开封的光盘和一份真相传单。在高压下,张晓丽的丈夫胡占锋第二天到大队部写了“保证书”。当时赵树增表示将不再追究此事。为了免于骚扰和迫害,减少生活的压力,张晓丽被迫离家,到保定找工作打工半年。 2004年新上任的乡长樊文志(兼任东吕乡政府人大主席),为了显耀功绩,利用卑鄙的欺骗手段,将流离在外地的张晓丽骗回家中。在此之前的6月份,樊志文曾乘张晓丽丈夫在乡里开防疫会期间主动找到他谈话4个小时,假惺惺的说:“我接任后也不追究以前的事了,不要叫张晓丽在保定打工了,你包了这么多地,又开着诊所,还带两个儿子,又当爹又当娘的,多累,叫张晓丽回来帮你一把。”樊当时还一再保证,只要张晓丽回来在家好好种地,保她没事。张晓丽的丈夫轻信了樊文志,就把晓丽叫回家。晓丽从开春到收秋大半年都一直在家。乡里也曾派人多次到家中查看张晓丽是否真的在家。2004年9月8日晚上9点,正在家中忙着收花生的晓丽晚饭还没吃,樊文志就带着20多人,闯入她家,无任何证件和理由就把晓丽从家中劫走。胡占锋问为甚么,樊文志只说“去乡里一下就回来,别胆小,有事找我。” 在车上樊文志要张晓丽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说甚么骂一句就马上放她回家,晓丽不肯,当晚樊就把她送了清苑县转化班。在非法关押期间,樊文志多次企图以上交罚款的名义勒索胡占锋一万元巨款未遂。胡占锋据理力争,樊恼羞成怒,指着胡占锋恶狠狠的说甚么“我叫你家破人亡!” 在转化班遭非法关押的张晓丽因拒绝“转化”,10 月27日开始绝食抗议迫害。在绝食第三天,樊文志带人来强行给她输液。晓丽拒绝配合,遭到它们的辱骂和殴打。一个月后在晓丽绝食昏迷不醒且生命危急时,樊等竟将张晓丽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并于11月5日将晓丽非法劳教三年。当时劳教所拒收,樊却硬将人送了進去,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通知家人,直到后来她的丈夫去看望她时才知道已经被劳教了。 在劳教所,张晓丽依然遭到野蛮灌食。邪恶之人用脚踩着晓丽的四肢,用力按她的头灌,此后晓丽开始不断的吐血沫,邪恶又强行给她输液,张晓丽边输液边吐酸水,导致她全身无力,头像要炸开一样,难受至极。张晓丽就这样神志不清的过了许多天。当她清醒后才知道自己被非法判了三年劳教。 非法劳教张晓丽的劳教票被造了假:年龄改成了56岁(差12岁);家中有一本《转法轮》写成了三本;家中有一张未开封的光盘变成了几张;传单一份也变成了多份;在保定打工半年,被说成了一直外逃等等,一切与事实不符。 11月15日,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劳教所才允许家人与张晓丽会见。想不到的是家人见到的晓丽是躺在女大队办公室地上(当时劳教所不让见人),原本稍胖的她现在完全脱像,成了皮包骨,说不出话来,呼吸急促,脉搏快且时有间歇(心衰的表现)、胃部有压痛感,身体不能动,两眼睁不开。好端端的一个人竟被迫害成了这副模样。家人非常着急,要求劳教所给晓丽看病。劳教所说家里不拿钱不给看。胡占锋回到家中,带着大儿子胡山和几个亲戚找到东吕乡政府去问樊文志为甚么判张晓丽劳教,那些官员都说不出甚么,只是用“当时想吓唬晓丽,没想到弄成这样”等话来推卸责任。樊文志、东吕乡政府司法所全体人员及段乡长表示尽快向上汇报,将张晓丽保外就医放出来。 胡占锋相信他们,回到家中焦急等待消息,等了一个多星期也没有音信,就和大儿子胡山再次到东吕乡政府,樊文志躲着不见,胡占锋就到他家从他父亲口中得知樊文志在县城住。于是又到防疫站找樊文志的妻子陆丽红,也不在。只好自己找到樊文志的家,想问个究竟。未料樊文志恼羞成怒,大喊大叫,嫌胡占锋找到其家中,并打手机叫人来收拾胡占锋,胡占锋只好返回家中。 法轮功学员听到了消息,散发了真相传单向社会呼吁对张晓丽的不公正对待,希望唤起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放下手中的屠刀,善待好人,都是劝善内容。不料,就在胡占锋还在等待放人消息时,灾难降临到他们全家。12月1日晚10点,胡占锋有事不在家,樊文志穷凶极恶竟将16岁的大儿子胡山从被窝里拉出绑架到了东吕乡政府,并在那里对孩子用刑逼供,毒打孩子,逼迫孩子承认自己也“炼法轮功”,企图以此定下迫害张晓丽全家之证据。亲戚去探视时发现,孩子鼻青脸肿,头上有好几个包,身上多处伤痕(打手以东吕乡派出所王生为首)。最后他们竟将孩子扔進清苑县看守呆了1年。当时胡山被迫辍学,只是一个初中未毕业的16岁学生。就这样被荒废了学业。(户口本上写他18虚岁,有误)。 胡占锋被迫带着12岁的二儿子胡泽离家出走,流落外地。胡占锋心中惦念妻儿,无奈之下给东吕乡各政府官员写了呼吁信。恶人樊文志不肯罢休,依仗职权,派人在南王庄蹲坑跟踪,电话监控,同年12月27日下午4点,胡占锋在安国的临时住所里被绑架。被毒打了一顿之后关進了清苑县拘留所,非法拘留14天后竟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樊当时拘留胡占锋的罪名是“威胁政府”,后又改为“威胁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本来都是莫须有的罪名,他们随意更改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在非法拘留期间,恶看守李常乐在本人不知情况下骗了胡占锋姐姐260元钱,称是饭费。按恶党法律,“拘留”不应该超过14天,但是清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占明、崔朝阳、郭磊之流却给他一张一年半的劳教票,其中对劳教的理由说通过监定证明(传单)的字迹与胡占锋所写的信字迹相符,说甚么信内容与传单内容相似,是恐吓政府,判劳教1年半。因胡占锋不承认这样的无理判决,撕了劳教票。这几人叫来打手帮忙把胡占锋暴打一顿,强行拖上车,硬将他也扔進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当时脸上,身上、四肢多处伤痕。 更悲惨的是胡占锋的二儿子胡泽。他见父亲这唯一的亲人又被带走,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哭着满街跑,第二天才被好心人收留,一个多月后才回到南王庄家中。孩子身边无父母,无人教育照顾他,他开始不好好上学,玩上网,学业荒废,整日遊逛,衣食无着落,独自过着困苦的日子。 张晓丽在劳教所因拒绝放弃大法,被女队恶警施以酷刑,关小号,绑在死人床上长期折磨。2005年1月11日,自其丈夫胡占锋也被非法劳教后,见面时只是哭,一家人的悲惨遭遇实在令人痛心,由于长期受迫害,张晓丽身体极度虚弱,于 2005年5月25日在保定市二五二医院检查出:晓丽腹腔、子宫内各长一瘤,大的如鹅蛋,小的像鸡蛋大,卵巢内长一囊肿,不能進食,吃了东西就呕吐不止,体重只剩下百十斤,二五二医院建议让张晓丽保外就医,但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置张晓丽生命安危于不顾,非但不让保外就医,就是晓丽七旬老父母和身残的弟弟去看望,竟连面也不让见,说:“别人谁也让见,就是张晓丽不让见。”当其父提出要接回家治疗时,恶警说:“我们会给她治的,等治不了了再让你们接回去。”真是没有人性!共产恶党把人变成了魔鬼。 四个月内谁也没见过晓丽,直到2005年9月26日,胡占锋才得以见到妻子,这时张晓丽精神已有些失常了,只会重复一句话要不就只是哭。 2005年12月6日,大儿子胡山才被放出来,哥俩身无分文,凑合着过日子。胡占锋被关押14个月后被放回家。由于没人照料家,屋顶也塌了,家中东西包括衣物、电视等被人偷的偷、拿的拿。那种痛苦打击无法用语言表达。行医20年的胡占锋,由于被劳教,2005年未能注册资格证,被吊销了行医资格,失去了在南王庄卫生院的工作。为此胡占锋找过樊文志30多次,半年多了,樊就是拖着不给解决。目前胡占锋和大儿子靠打工维持生活。 迫害至此并未结束。2006年6月份又传出张晓丽在劳教所被迫害情况:多次被长期吊挂,电棍电,6月14日早4点多,恶警白洁把她铐在床架上,昼夜禁止睡觉,用电棍电,她的惨叫声惊醒了楼上楼下的人。至今张晓丽手腕还有深深的手铐印,精神恍惚、失常。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5/137144.html 2005-07-02: 河北省清苑县大法弟子张小丽一家的悲惨遭遇,已先后数次在明慧网上有过报导,继张小丽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后,其丈夫胡占锋由于不配合东吕乡乡长、人大主席樊文志的无理要求,也被劫持非法判劳教一年半,夫妇二人都被关押在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2004年12月1日恶人将长子胡山(16岁)抓到乡政府饱打一顿,送至清苑县洗脑班,至今已七个月之久。 近来有消息说,张小丽现在被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迫害的奄奄一息,身体极度虚弱,在保定市二五二医院查出小丽腹腔、子宫内各长一瘤,大的如鹅蛋,小的像鸡蛋大,卵巢内长一囊肿,不能進食,吃了东西就呕吐不止,骨瘦如柴,体重仅剩下百十斤。二五二医院大夫建议让张小丽保外就医,可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置张小丽生命于不顾,非但不让保外就医,就是小丽七旬老父母及身残的弟弟去看,竟连面也不让见。当其父提出要接小丽回家治疗时,恶警答道:“我们会给她治的,等治不了了再让你们接回去。”看来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分明是要置张小丽于死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105330.html 2005-06-13: 张小丽在保定劳教所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病态,保定劳教所让其在252医院手术,6月15日出院,张小丽的大儿子仍在清苑县转化班被非法关押,丈夫胡占峰仍在保定劳教所大队被非法劳教。 2005-06-07: 河北保定清苑同修张小丽因长期遭受非法关押迫害,身体状况不好。5月20日保定劳教所女队带小丽在保定252医院做B超检查,发现她盆腔、子宫有两个肿物,卵巢有一个囊肿,大的像鹅蛋、小的像鸡蛋,长期進食量少,现在吃一口吐一口,胃痛7个多月,小腹疼痛难忍,全身时冷时热,难以入睡,皮包骨,体重不足100斤。 张小丽的丈夫胡占锋在男大队被非法劳教,长期关押。大儿子胡山也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清苑洗脑班,年龄还未满18岁,家属要求保外就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7/103516.html 2005-04-15: 清苑县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樊志文,曾非法闯入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村大法弟子家中将张小丽带走并判劳教3年,张小丽的丈夫胡占峰和大儿子胡山,因散发小丽被迫害真像也被非法关押,胡占峰被判劳教1年半,胡山不满17岁,已经被非法关押好几个月。 2005-02-26: 河北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人大主席樊文志,2004年9月18日晚9点带人从家中把南王庄大法弟子张小丽绑架,在勒索其丈夫胡小乐一万元巨款不遂后,非法把张小丽劳教3年,劫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关押迫害。 樊文志于12月1日晚10时又去绑架胡小乐,但他不在家,恶徒将其长子胡山(16岁)从被窝中绑架到乡政府。樊对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刑讯逼供,大打出手,把小胡山的头上打出了好几个包,脸及身上多处青紫。 2004年12月27日下午四时,樊文志又将张小丽的丈夫胡小乐绑架,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非法判劳教一年半。 张小丽一家四口,夫妻双双被关押在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迫害,长子胡山16岁仍被非法囚禁在县拘留所(到2005年1月份已40天),家中只剩下12岁的次子胡泽,无依无靠,孤苦伶仃。 据悉,张小丽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一直绝食抗议,现在正承受着“蹲小号”的酷刑。 请家乡的父老乡亲关注胡小乐一家的遭遇,制止恶人樊文志继续犯罪! 2005-01-20: 于河北省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村大法弟子张小丽一家被清苑县东吕乡乡长樊文志迫害一事,曾多次上网给予曝光,樊文志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又于2004年12月27日下午四时将张小丽的丈夫胡小乐绑架,未经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判劳教一年半。 张小丽一家四口,夫妻双双被关押在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长子胡山16岁仍被非法囚禁在县拘留所(已40多天),家中只剩下12岁的次子胡泽,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据悉,张小丽因坚持自己的信仰,现在正承受着“蹲小号”的酷刑。 2004-12-30: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恶人于12月27日下午4时又将张小丽的丈夫胡小乐劫持,剩下12岁的孩子无依无靠。张小丽一直绝食抗议,生命垂危。 张小丽在9月18日晚9点被东吕乡乡长人大主席樊文志带领20多人,无故从家中绑架到乡政府,樊文志妄想勒索其丈夫胡小乐10000元巨款,由于胡小乐不配合,樊文志气急败坏,将张小丽送清苑县洗脑班,后送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判劳教3年。 樊文志于12月1日晚10时又去抓其丈夫胡小乐,因胡不在家,恶徒将其长子胡山(16岁)从被窝中绑架到乡政府,对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刑讯逼供,大打出手,把小胡山的头上打出了好几个包,脸及身上多处青紫,非让孩子承认炼法轮功不可,以便有加剧迫害的依据。恶徒把孩子送進清苑县洗脑班,就这样樊文志仍不罢休,派人将南王村各村口把守,妄图抓捕胡小乐,家门口也有陌生人在夜间蹲坑,胡小乐万般无奈,带着12岁的次子四处漂泊。 2004-12-09: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东吕乡南王庄村大法弟子张小丽,女,42岁,于9月18日晚在家被东吕乡乡长樊文志等人绑架送清苑县洗脑班。张小丽绝食抗议迫害,于11月5日非法判劳教3年,送至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现绝食已经1个多月,生命垂危。 樊文志妄想敲诈张小丽丈夫10000元钱,其丈夫胡占峰不配合,并与其理论,樊文志恼羞成怒,扬言要把张小丽一家全部抓走,使其家破人亡,于12月1日晚将张小丽的长子,胡山,16岁,从家绑架至乡政府,并将南王庄村各个街口密密派人把守,以抓捕其丈夫胡占峰。 保定 清苑县(青苑县,青原县)联系资料(区号: 312)2024-05-14: 门头沟大峪街道处派出所电话:010—69857914
看守所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东杨坨村甲1号 电话010—69842205 2024-05-13: 门头沟大峪街道处派出所电话:010——69857914 2023-06-04: 相关信息: 高阳县检察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阳路108号 高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安通 办公室主任:王海宁 电话:0312-6656611 副书记、副检察长:韩东青 副检察长:张川、王仲良 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若周 姚素玲 韩东青分管第二检察部 检察部主任:王红蕾 电话6656607 张川分管第一检察部 检察部主任:王东方 电话:6655018 6656612 6656613 王仲良分管第三检察部 检察部主任:黄佳 电话:6656095 政治部副主任张潇华 电话:6656105 清苑区公安分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3839号 清苑区公安分局书记 局长 督察长:李啸 副书记 政委:郭磊 副局长:陈立宁 王志海 刘国玉 政治处主任:刘帅 信访室主任:央晓辉 国保大队长:刘金龙 公安局电话:0312-8012156 0312-8111218 清苑区政法委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东街248号 书记 俎刚 保定市政法委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5号 书记:赵韶峰 保定市公安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邮编:071000 办公室:0312-3026139 指挥中心3054110、3055110、3056110 保定市公安局局长:王广维 副局长:于海峰 副局长:康海潮 保定市政府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1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人大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3号 主任:李双喜 电话:0312-3150958、0312-3051303 保定市政协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50号 保定市纪检委、监察委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 书记主任:祁海东 办公电话:0312-5032224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