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5: 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洪伟、
王艳洁、史庚被迫害近况
二零零六年十月,在辽宁省沈阳市国安大队指使下,沈阳市公安局山东庙派出所几名恶警闯入居民
王艳洁家,進屋就采用流氓手段拳打脚踢
王艳洁以及当时在她家中的李洪伟、史庚、李阳等,并将四位大法弟子绑架,同时非法抄家,抢走
王艳洁家电脑等物品。
李洪伟,男,40多岁,是沈河区房产局房产二公司员工,家住沈河区义友小区。九八年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糖尿病,脂肪肝等疾病不治而愈。遭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沈新劳教所一大队,李洪伟的妻子失业在家,孩子正读小学,还有双方高龄父母,家庭生活十分艰难。由于李洪伟不配合邪恶,坚持在大法中修炼,在恶警的残酷迫害下,现已阑尾炎发作,高烧不退。沈新劳教所恶警毫无人性,不顾大法弟子的生死,至今仍不放人。
王艳洁,女,50多岁,被非法关押在邪恶的马三家劳教所。在这个邪恶的黑窝中被摧残了三个月,
王艳洁已是身患重病,生命垂危,在被勒索一笔钱财后,马三家恶警才把生命垂危的
王艳洁推给她的家属。
史庚,男,44岁,被绑架后一直关押在看守所,4月4日,沈河区法院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史庚的父母请了一位有正义感的律师为其辩护,最终获监外执行。史庚已于4月4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5/154155.html
2025-12-07: 二审法院相关信息
沈阳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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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2763166法官助理:金梁 电话:
024-22763731书记员:郑金玲 电话:
024-22763871书记员:付迪
024-22763026参与迫害人员相关信息:
恶告者:路人刘凤清,男,出生日期:1957年12月7日;电话:
13386894018;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泉富小区88号楼4-2-1。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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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88363499检察长韩壮
024-62199001公诉人宗珊
024-88363315、15164139626起诉书上检察官助理:董丹
出庭公诉检察官助理:曹宇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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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88131505院长:戴兵
024-28319999审判长:张巨涛
024-28319571、13998269802(刑二庭庭长)
审判员:朱丽娜
024-28319578、13079298207陪审员:王云鹏(男,五十岁左右,戴眼镜)
书记员:梁美淇
024-28319903沈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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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3105075、024-23107122、
局长:袁林(2025年3月上任)
政治安全保卫支队负责人——出具非法证据《认定意见(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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