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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 越秀区 >> 李庆华, 女, 53

李庆华
李庆华
个人情况: 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水力电力师范学院)财务专业,广州市黄埔区供电局会计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7-02-2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12-05: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广东省、广州市和海珠区各级政法委,紧随江泽民集团的邪恶指令,操控公检法人员,用多种方式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和毒害世人,罪恶累累,让人触目惊心。从二零一六年迄今,海珠区法院至少非法枉判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一、非法判刑

自二零一五年起,海珠区法院成为广州市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从二零一六年迄今,该法院至少对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秀华、林作英、谭初英、梁惠婵、杨志刚、余清清、李玉薇、吴丽娟、罗桂友、曾浩、李庆华、董丽娟、易朝玲、谢宇、李常兴、牛奔、黄潜、郑景贤、曾加庚、王梅英、刘金焕、凌建民、胡吉秀、叶小冰、李源东、马民庆、王雪祯、瓮庆忠、方伟雄、曾兴阳、邓芳、曾跃玲、刘跃丽、李健、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张春河、李峭松、占志银、邱华芝、张晓洲。另有法轮功学员黎桥森是否被判刑待查。

海珠区法院公然违反法律,庭审过程处处违反刑事诉讼法,没有对任何“证据”实施质证,并肆意剥夺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的辩护权,对影响定罪的关键问题随意打断,整个庭审只是核实两个问题:被告是否炼法轮功,被查抄的资料是否是被告所有,只要“是”,就强行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扣到法轮功学员的头上。法轮功学员及辩护律师明确指出该罪名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所谓的“证据”也属于非法证据。但伪法官一律不予采纳。

更有甚者,海珠区法院对年老或重病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惜下重手。例如今年80岁的高级工程师曾加庚,原本身体非常健康,被海珠区看守所迫害致高血压240、几乎失聪、生命垂危,海珠区法院仍对老人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二一年底将他劫入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5/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况-452653.html

2020-08-16: 广州市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
目前,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大部份移送到海珠区。从二零一八年始,至少有二十八位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其中至少八位六十至八十岁的老人。王雪祯、马民庆母子同遭海珠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迫害;曾加庚、曾浩父子也同遭海珠区检察院迫害。

被海珠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多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其中黎桥森八十二岁,林作英八十一岁,谭初英七十九岁,曾加庚七十八岁,吴丽娟七十八岁,梁惠婵七十八岁,王雪祯七十六岁。张惠和李玉薇六十多岁,还有一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年龄不详。

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海珠区检察院构陷的具体名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绑架单位 移送海珠区检察院时间 备注
1 叶小冰 女 1982年 天河区公安分局天河南派出所 2020年8月
2 李峭松 男 2020年8月
4胡吉秀 女海珠区公安分局 2020年4月
15 杨志刚 2019年10月
18 李源东 男 1968年 海珠区公安分局沙园派出所 2019年10月
19 梁玉珊 2019年8月
20 杨秀华 女 海珠区公安分局 2019年7月
21 余清清 海珠区公安分局 2019年3月
23 赖桂莲 2018年11月
24 陈少红 2018年11月
26 胡淦堂 2018年3月
28 李庆华 女 1969年 越秀区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 2018年2月
对于律师和家属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不管法轮功学员的年龄多大、身体状况多么危险,海珠区检察院从来不与立案。

海珠区检察院收到家属或律师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办案检察员都没有去看守所了解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实际情况,全部进行不立案处理。

在被投诉的情况下,刑事执行检察科才以政法委不同意为借口,告诉家属和律师不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经办检察员的答复则是:法轮功案件不能只讲法律,如果不悔罪、不认罪认罚,没有一个检察官会向办案单位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中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政法委只是个党务机构,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它任何权利。海珠区检察院听命于政法委,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海珠区检察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检察员至少有孙立波、许洁霞、陈心敏、柴姝、叶唯伟、许为国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6/广州市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410547.html

2019-08-18:广东省广州市大法弟子李庆华,已于8月14日顺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8/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1600.html

2019-02-27: 一封信 广州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被诬判两年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因为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封附有法轮功真相资料的信,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两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李庆华女士,今年五十岁,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水力电力师范学院)财务专业。她自幼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还体弱多病,上幼儿园时就患上了乙肝,小学三年级时由于肝炎需要住院治疗,休学了一年。婚后又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经常失眠、胃痛,后来发展到心绞痛。一九九八年有一次她心脏过度疼痛,导致昏迷不醒。她异常苦恼,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一九九九年三月,李庆华有缘接触到了法轮功。炼功一个月后,她身体的不适(失眠、抑郁症、心脏病、胃痛)在不知不觉中都消失了,人也变的活泼开朗。
因为受益于法轮功,李庆华希望别人也受益。二零一七年四月,李庆华通过中国邮政小蜜蜂邮包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李庆华在工作单位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李庆华非法开庭。应家属的邀请,李庆华在黄埔供电局的领导和同事也参加了旁听。律师依据现有法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指出,李庆华邮寄一封信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毫无关系。因为在我国没有哪一条法律将法轮功规定为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李庆华邮寄了一封信后,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受到了破坏。李庆华邮寄法轮功真相信件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合法行为。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李庆华被诬判两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长达二十三页的判决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仅仅一小段,八行,不到两百字。而李庆华本人的自辩仅占两行,不到七十个字。判决书详细记录了黄埔供电局和越秀供电局的前台、保安、领导以及黄浦区和越秀区邮政工作人员的说词,还原了李庆华邮寄这封信的详细过程,连李庆华提交给黄埔供电局领导的要求补发工资和恢复工作岗位和待遇的申请也当成了指控证据。

二十三页的判决书,只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李庆华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她通过邮政给某人邮寄了一封附有法轮功资料的信。至于邮寄了一封信与指控的罪名有什么关系,李庆华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怎样利用的、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怎样破坏的、造成了什么样的社会危害,这些关键问题判决书只字不提。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也没有任何回应。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已经十九年的迫害中,李庆华女士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工作岗位也由会计变为勤杂工,并长期遭受居委、“610”人员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27/一封信-广州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被诬判两年-383247.html

2018-12-13: 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真相广传、人心渐明,全国掀起对各级迫害者控告潮的形势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仍跟随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剥夺会见权,甚至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洗脑班。

目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已通过各种法律渠道,对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投诉和控告。
……
广州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因邮寄一封信被非法关押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获得了健康,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仅因为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封附有法轮功真相资料的信,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李庆华在工作单位被越秀区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

李庆华邮寄法轮功真相信件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合法行为。越秀区公安分局却是非不分,而且在程序上,还有很多违法之处:没有立案通知;占指控证据很大份量的广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的“认定意见”是非法证据。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3/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图)-378390.html

2018-09-02: 广州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被非法庭审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获得了健康,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

二零一七年四月,李庆华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李庆华在工作单位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李庆华非法开庭。李庆华的家属以及她在黄埔供电局的领导和同事参加了旁听。律师依据现有法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指出,公诉人列举的证据(邮寄一封信和家中抄出的法轮功资料)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毫无关系。因为在我国没有哪一条法律将法轮功规定为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李庆华邮寄了一封信后,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受到了破坏。李庆华邮寄法轮功真相信件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合法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除法律外,任何文件或司法解释均不能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

两高的司法解释绕过《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和“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构成,将“制作、传播信仰宣传品”的行为规定为可以按照《刑法》第三百条定罪处刑,超越了司法解释的权限,代行了立法权,违反了《刑法》第三条、第三百条和《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是违法行为,不应当适用。

在程序上,本案也有很多违法之处。如没有立案通知;占指控证据很大份量的广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的“认定意见”不是法律规定的有效证据,广州市公安局该支队也不是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是非法证据,应依法排除。

将公诉人举证的所有证据全部驳回之后,律师问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公诉人回答:没有了。

李庆华和公公婆婆相处的很好,虽然已经离婚十多年,她原来的公婆还总是惦记着她。这次她公婆也参加了旁听。非法庭审结束后,老人家非常激动:原来庆华根本没有犯罪!

李庆华女士,今年四十九岁,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水力电力师范学院)财务专业,广州市黄浦供电局会计。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已经十九年的迫害中,二零零七年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工作岗位也由会计变为勤杂工,并长期遭受居委、“610”人员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2/广州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被非法庭审(图)-373262.html

2018-08-19: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面临非法庭审
律师收到通知,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将于2018年8月23日9:30,在海珠区法院第十庭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四月,李庆华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李庆华在工作单位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
越秀区看守所,至今已经十二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9/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2641.html

2018-07-18: 广州会计师李庆华被非法关押近一年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会计师李庆华,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获得了健康,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
二零一七年四月,李庆华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李庆华在工作单位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至今已经十一个月。

李庆华女士,今年四十九岁,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电力学院)财务专业,广州市黄浦区供电局会计师。修炼前李庆华体弱多病、精神抑郁,修炼后身体健康、活泼开朗。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庆华因坚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拘禁三次,工作岗位也由会计师变为勤杂工,并长期遭受居委、“610”人员骚扰,她丈夫不堪压力,无奈与她离婚。

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

李庆华自幼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还体弱多病,上幼儿园时就患上了乙肝,小学三年级时由于肝炎需要住院治疗,休学了一年。婚后又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经常失眠、胃痛,后来发展到心绞痛。一九九八年有一次她心脏过度疼痛,导致昏迷不醒。她异常苦恼,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一九九九年三月,李庆华有缘接触到了法轮功。炼功一个月后,她身体的不适(失眠、抑郁症、心脏病、胃痛)在不知不觉中都消失了,人也变的活泼开朗。家人都支持她修炼,她终于感受到了生活的温馨快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李庆华的丈夫在高压恐惧中,由开始支持妻子修炼转为怀疑和怨恨。在种种压力下,于二零零五年提出离婚。李庆华没有怨恨,把全部财产给了丈夫,自己带着年仅十岁的儿子,默默住回了娘家。

李庆华和婆婆相处的很好,虽然已经离婚十多年,她原来的婆婆还总是惦记着她,经常打电话问她的冤案进展情况,期盼着她早日回家。

坚守信仰屡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二月,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李庆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到槎头女子劳教所。数月之后家人才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和“拘留通知书”,上面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名。李庆华在劳教所被强制做奴工,钉牛仔裤、穿手链、钉衣服上珠片等,一天劳动十几个小时,没有休息日。劳教结束后,单位以各种理由不让李庆华回去上班,经过多次申请,半年后才终于回到了单位,但被取消了会计师职务,调到了后勤班,待遇也是最低的。“610”指使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经常到单位骚扰,严重影响她的正常工作。

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已经下班了,在交通车上,李庆华被单位领导以有接待任务为由骗下车,随后七、八个警察围着她夺走她的手机,把李庆华绑架到天河南街派出所非法拘禁了十二个小时,并对她父母家和她租住的房子进行了非法抄家。全然不顾李庆华的儿子因淋巴肿瘤,当晚正在广州肿瘤医院接受化疗。

随后,在“610”的指使下,公安、国安、街道、居委会人员轮番去单位骚扰李庆华,天河区综治办主任陈长毅甚至带着两个身份不明的人企图“转化”李庆华

二零一二年年初,李庆华到外地旅游,不到两天,警察就通过对家人、单位施加压力,要求她立即回来,严重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

二零一七年八月被非法关押后,李庆华被迫害的旧病复发,失眠、抑郁症、恍恍惚惚、思想不集中、心脏病等(曾经做过心脏手术),她甚至担心自己会疯掉。在这样的状态下,中共人员还骗她签认罪处罚书。李庆华的父亲年近八十,身患多种疾病,而且每天生活在极度恐惧之中,精神狂躁暴怒,几近崩溃;她母亲今年七十四岁,为女儿的冤情整日奔走呼唤,早已身心疲惫,欲哭无泪。

希望海珠区公检法人员尊重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正确的面对自己的历史责任,立即无罪释放李庆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8/广州会计师李庆华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图)-371205.html

2018-04-11: 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已被构陷到法院阶段
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已被构陷到法院,目前,海珠检察院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1/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4023.html

2018-01-23: 广州李庆华被诱骗签认罪处罚书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庆华因向单位同事讲真相被举报,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由于精神上感受到严重的干扰和压迫,她写信告诉家人“担心自己会疯了”。同时,她还有失眠和抑郁的症状,她不时感到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

李庆华向看守所申请进行精神鉴定,并服用了看守所开出的药物。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有警员给她一份材料让她签字,在昏沉的状态下,老花镜当时又没有送到,李庆华就签了。

事后才知道是认罪处罚书,情急之下,李庆华写信出来,急切要求见律师。

李庆华在修炼法轮功前,个性内向,善感多虑,医院诊断患有重度忧郁症,伴有失眠症、心绞痛等,一度痛不欲生。

修炼后,各种病症一扫而光,精神喜悦和充实,家庭也和睦起来。她由衷感恩法轮大法,她经常对人讲,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丈夫看到她的转变,也支持她修炼法轮功了。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她丈夫因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与她离婚,她考虑到丈夫的感受,放弃财产,独自带着孩子回娘家。

二零零七年,她被非法强制劳教一年半,她单位不但停发工资,而且回来后不安排工作,她跟单位领导、同事讲她修炼法轮功后带来精神和身体的巨大的转变,讲无论依据法律还是政策,单位都不应该停发工资和不安排工作。

在她的善良和坚持下,单位虽然没有恢复她原来的财务工作,但给她安排了勤杂的工作,职位和待遇远不如前,面对冷遇和责难,她坚持以她的善良和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李庆华本性善良,但善感多虑,亲友现在都非常担心她被诱骗后精神受到创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广州李庆华被诱骗签认罪处罚书-359961.html

2017-09-05: 广州李庆华女士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广州黄埔供电局职工、法轮功学员李庆华在单位上班时被越秀区东山派出所十几个人强行带走,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

此前,李庆华女士曾经给单位领导讲真相并写信给领导讲明法轮功学员向两高递交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情况,并要求恢复她的会计工作及工资待遇,领导没有答复。

李庆华女士,48岁,大学毕业,在广州市黄埔区供电局任会计师。原来身体多病,有抑郁症、心脏病等,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所有不适都消失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庆华女士多次被关押迫害。二零零七年一月被劳教迫害一年半,零八年回单位上班被领导要求写不修炼保证书,她不写就不让上班,直到二零一零年十月才通知她去上班,被取消了会计师资格,分配到后勤班打杂。期间经常有610人员及街道人员去单位骚扰她。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居委会一黄姓(女)工作人员(手机:18988920290)打电话给李庆华说,综治办要他们亲自来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名义上送慰问品,实质还要照相回去交差,李庆华女士指出她们这样做不对,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此工作人员最后说,叫派出所民警自己打电话跟法轮功学员联系。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李庆华在单位上班时被越秀区东山派出所十几个人带走,这些警察在李庆华的单位抄走了她的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后来又到李庆华在番禺的家中抄家,并抄走几十本大法书及电脑等私人物品。八月十六日上午东山派出所打电话叫李庆华的父亲去签字拿拘留证,她父亲拒绝签字。

现在李庆华女士被非法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拘留证上写的是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家人曾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被告知说现在案子在调查阶段我们什么都不能告诉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5/广州李庆华女士被非法关押-353367.html

2017-08-18: 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被绑架
2017年8月15日22点, 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被绑架到越秀区看守所。16日上午东山派出所通知李庆华父母去领拘留通知书,父母拒绝签字,父母问具体情况,派出所也不答复。现在具体情况还不了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8/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2666.html

2017-06-21: 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庆华遭骚扰
法轮功学员李庆华,工作于广州黄埔供电局,以往逢节假日总会收到街道、居委会电话,借口说送慰问品,此学员都不接受。今年端午节同样也是这样,此学员同样也表明没必要。

6月20日,居委会一黄姓(女)工作人员(手机:18988920290)打电话说,综治办要他们亲自来学员单位,名义上送慰问品,实质还要照相回去交差,学员指出她们这样做不对,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此工作人员最后说,叫派出所民警自己打电话跟此学员联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1/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9970.html

2011-06-09: 广州李庆华6月8号下班时被国安带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9/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2172.html

2007-02-24: 广州天河八名大法弟子同时被恶人绑架
广东广州天河一学法小组被邪恶跟踪、监控多日,连大法弟子马自达轿车牌号、行动都被跟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李庆华等八名大法弟子集体学法时同时被恶人绑架。详细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4/149618.html

广州 越秀区联系资料(区号: 20)

2023-06-29: 大塘派出所:
巢阳先13826077058
所长魏广生13802779566
副所长蔡国雄13711110918
副所长焦力杰13570087699
副所长徐达13902200701

越秀区公安分局:
局长梁继征13928883911
政委黄海鹰13826296333
副局长陈建伟13903065048
副局长廖志颖13829749781
纪委书记洪学键13809771733(分管法制大队)
副局长曾志坚13570050393(分管看守所)

越秀区检察院:
杜志强13610306681

2022-03-24: 1.海珠区公安分局南石头派出所
所长朱穗武 13802747564
副所长郭平 13903078802
副所长钟安 13602876989
副所长毕炳坚13501500199
副所长马毅聪13808872923
李志刚 18927522751
吴祖辉 13826265715
罗军华 13922293993
周伟勇 13622266836
黄泽伟 13178556242
许伟钊 13421863339
林晓东 13711195896
龚甫云 13316100850
黄华恩 13724011922
温国栋 13822288151
梁锡华 13316159628
谢伟标 13602812121
何志辉 13070280379

2.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长何素梅, 13902211665
副检察长凌耀波, 13802777303
副检察长路明, 18002228939
副检察长胡波,18002228980
政治部主任张浩红,18198921133
检委会委员关键涛,18002228998
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欣霞,18198921005
第二检察部主任石川,18198921031
综合业务部主任黄燕青,18198921115

2022-03-24: 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南石头派出所02089044077
南石头派出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岗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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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0)

2017-09-05: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派出所
地址:越秀区寺右北二街2号
电话:020-87394825

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广汕路长安路段89号
电话:020-81998632、020-32079475

有关电话:
广州市公安局长专线 020-83347347
办案警察 吴警官 020-87363745
办案警察 罗警官 020-87377815

2017-06-21: 居委会一黄姓(女)工作人员(手机:1898892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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