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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信阳 潢川县 >> 闫素琴(严素琴), 女

个人情况: 河南省潢川县针织厂一名下岗工人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省潢川县城关镇春申路72─12号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7-02-1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11: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严素琴被绑架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严素琴,女,60岁左右,于2019年7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被潢川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当时,严素琴中午出门买菜,刚出家门不远,被蹲守的几个警察上去将她摁倒在地,强行拖上警车,目前绑架在信阳市看守所。这是严素琴第四次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1/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1314.html

2019-08-07: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闫素琴被绑架
2019年7月30日早晨六点多钟,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63岁的法轮功学员闫素琴从家里出来,被六、七个蹲坑的潢川县公安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信阳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7/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91097.html#1986231138-12

2015-08-10: 河南省潢川县国保绑架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严素琴的丈夫李新国(未修炼)因控告江泽民,2015年8月4日上午7点多被河南省潢川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拘留10天。

2015年8月5日上午10点半,潢川县桃林乡法轮功学员王新华因诉江被国保警察绑架,下午回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0/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13962.html#1581004018-1、

2015-06-21: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闫素琴被绑架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闫素琴于6月18日上午在潢川县三环路附近给世人传递大法真相资料时遭人举报,被潢川县国保大队强行拉到警车上带走,据说现在已经被送到河南省信阳市第一看守所迫害。望知情者及时补充详情并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1/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11252.html

2012-07-05: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二)
.......
(45)闫素琴、余耀华、王爱华、陈玉荣、凡天华、高玉芳、曹泽芳

二零零四年七月五日晚,以上七位大法弟子一块外出讲真相救人,被国保大队陈琳、赵淼一伙恶警绑架到南城派出所,遭到拳打脚踢,非法审问,折磨到天明,并勒索她们雇佣的常人司机三千元人民币。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5/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二)-259808.html

2007-06-06:大法弟子付凌云被劫持到郑州监狱继续迫害
河南省潢川县大法修炼者付凌云,在2006年10月23日正上班时被河南省淮滨县国保大队的恶警绑架,遭受了五天四夜不许睡觉,暴力殴打、注射不明药物等酷刑折磨(详见明慧网4月12日的相关报导),最后被恶党操控的伪法院以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扰乱秩序”为罪名非法判刑四年。

付凌云不服判决,坚决递交了申诉状并聘请了潢川县捷达律师事务所的陈中江律师進行无罪辩护。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即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阅卷宗,了解案情。知悉案情后陈律师即告诉被害人付凌云及其家属:淮滨法院的判决既缺少法律依据,又缺失犯罪证据,是典型的枉判。随后写了无罪辩护状,按法律程序,等待第二次庭审。

善良的人们没有等到重新庭审,等到的却是付凌云已于四月二十七日四点左右被淮滨恶警秘密劫持到郑州监狱(即新密县七里岗水泥厂)继续迫害的消息,中共及其操控的伪法院根本不按法律办事,凸现中共恶党末日疯狂。

据悉:同时被秘密劫持到郑州监狱的大法弟子还有淮滨县的王贺林,吕宏岩,刘继友。稍后被秘密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迫害的有淮滨大法弟子简文荣,潢川大法弟子闫素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6/156371.html

2007-02-15: 河南潢川县大法弟子闫素琴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潢川县大法弟子闫素琴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做个好人,多次遭到非法迫害。2007年1月24日被潢川县邪党法院在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下突然判刑四年。

闫素琴,家住潢川县城关镇春申路72─12号 ,是潢川县针织厂一名下岗工人。修炼前双眼患白内障疾病,已经到了双目失明的边缘,修炼法轮功后病状很快消失。她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心地善良纯朴,多年来虽然没有工资收入,经济上非常困难,但是从来没有给单位、政府找麻烦,而是自食其力,自找门路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自己解决生活困难。

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闫素琴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到非法迫害。2005年11月27日晚9时许,县610、国安大队一伙警察闯入她家中,不分青红皂白地進行搜查,抢走彩电、影碟机、 mp3等物品,并将她绑架至潢川县何店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监狱里,一姓汪的警察用脚踢她,指使犯人拧她的胳膊并殴打她,还给她戴上二十斤重的脚镣,折磨一个多月才放回。

2006年6月7日,闫素琴在潢川县卜塔集镇林场向群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却被公安局国安大队大队长陈琳、副大队长辛海军、警察张海青、卜塔集镇派出所所长梁世奎等干警绑架并非法超期关押在潢川县何店拘留所七个多月。

2007年1月24日,潢川县邪党法院在没有公开开庭审理和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对闫素琴下达刑事判决书,因为她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竟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5/149066.html

信阳 潢川县联系资料(区号: 397)

2023-10-22:
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中级法院和潢川县检察院及潢川县法院的相关信息
河南省信阳市参与法轮功案件的信阳市中级法院和潢川县检察院及潢川县法院的相关信息如下:

信阳市中级法院:
刘万喜 院长 0376-6670999
何 啸 副院长 13837695069
王明强 副院长 13513769269
尹伟 执行局局长 13903761303
王大志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3598566988
郭长林 分管刑事庭副院长 13903761989
夏凤强 驻纪检组组长
马萍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3937677666
蔡红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3837671596
李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玉明 常务副院长 13700765881
徐鸿 副院长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 曾春丽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 李廷辉 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景炎0376-3905959(宅 电) 13346753560
副检察长 周正晓 13703764118
副检察长 项钰 13183378199
吴微晨 13839799819
黄真安 17739572077 办公室电话:0376-3116165 检察员:徐士坤
潢川县法院院长 李柏定 1393976960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97)

2015-06-21: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有:
潢川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陈琳13803761101办0376-3959915
副大队长喻建喜15137662118办0376-3900118
副大队长辛海军13803761992办0376-3900118
副大队长周建锋13608476778办0376-3900118
副大队长黄涛13937660101办0376-3900118
副主任科员孙强13949287516办0376-3959915
副主任科员袁大成13598576190办0376-3900118
正股级侦查员张海清13782997867



2009-07-02: 河南省潢川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闫素琴非法判刑四年的人员
2007年l月24日潢川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闫素琴非法判刑四年的人员有:

潢川县县委副书记 周海文
潢川县政法委书记 孙克峰(现任河南商城县政法委书记)
潢川县610主任  董加强
潢川县国保大队长 陈琳
潢川县检察院 电话 3116081
潢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跃峰(公诉人)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员  余进(公诉人)
潢川县法院 电话  3931213
潢川县法院审判长  周林凤
潢川县法院陪审员  彭福兴 邓开丽
潢川县法院书记员  李智勇
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邬晓辉(现任潢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陈琳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辛海军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张海青
潢川县公安局卜塔集镇派出所所长 梁世奎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琳其人:男,40多岁,家有妻子、女儿三口人,住县交警队前楼(公安局家属楼,县交警队南、原阳光酒店南夹道向东),西头第一单元,三楼门向东。1999年7月20日前,陈琳任潢川县公安局内保股长,不久内保股改为政保科,陈琳任科长,720后政保科又改为国保大队,陈琳又任大队长。自己声称是信阳地区最有职历的国保队长。早在1998年陈琳就负责公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和派特务卧底暗中监视、跟踪,从1999年4月25日至今,陈琳一直是潢川县具体组织和实施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决策人之一。十年来,潢川数十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送精神病院、非法勒索罚款十余万元却从不开收据等,都是陈琳的功劳。所以,陈琳是潢川县“最了解”法轮功的人。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个人:
潢川县县委副书记 周海文 (手机)13903971800
潢川县政法委书记 孙克峰 (手机)13839796999
潢川县610主任 董加强 (手机)13608478838
潢川县国保大队长 陈琳 (宅)0376-3924666 (手机)13803761101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办)0376-3116081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跃峰 (办)0376-3116006
(宅) 0376-3915068 (手机)13937660039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進 李智勇
潢川县人民法院 (办)0376--3931213
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长 周林凤
潢川县人民法院陪审员 彭福兴 邓开丽
潢川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李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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