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4-03-19 星期二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甘肃 >> 金昌市 >> 马咏雁, 女, 52

个人情况: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工程师

紧急成度: 最高
拘留时间: 2007年10月30日
有关恶人: 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李新华,尚新勇,金川公司公安处“六一零”邢富强,戴宝基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7-01-0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08-29: 屡遭中共迫害 甘肃金昌工程师马咏雁被绑架、骚扰
今年五十二岁的法轮功女学员马咏雁,是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工程师。因为信仰法轮大法,近日遭到多次金昌市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杨彦军和单位综治办人员骚扰、绑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金昌市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动力厂综治办宋翔、徐存祥及供水车间邪党人员,多次用开除工作相威胁,逼迫马咏雁签“三书”,即放弃信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号下午四点左右,金昌市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智、警察张博强、张微文等强行闯入马咏雁家中,非法抄家近两个小时,马咏雁又被绑架到桂林路派出所,询问五十多个小时,最后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桂林路派出所所长陈国民还逼供。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号,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徐存祥,逼迫马咏雁签“三书”,杨彦军还威胁她不许曝光。

动力厂人员不让马咏雁正常工作,逼迫她打扫卫生,不让休息,对她高压监控。

其实,在这几年中,邪党人员没有停止对马咏雁迫害行为。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马咏雁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收到最高检妥投回执。随后七月,马咏雁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传唤两小时,并将起诉江泽民定为“治安案件”。同时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监控、歧视、孤立等迫害,扣罚绩效工资一千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初,动力厂迫于“上级”压力,根据金川集团公司[2015(17)号]文件对马咏雁做出警告处分决定(动力厂[2017(10)号]文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动力厂党委书记陶维东、综合办公室干事徐学、供水车间支部书记尤安宁、支部干事李永胜四人,在供水车间会议室,对马咏雁进行施压谈话,宣读了警告处分,说马咏雁起诉江泽民是滥诉。处分决定和依据文件条款不给马咏雁,说不公开,不入档,不扣罚工资,这是最轻的处分。

马咏雁刚要求看一下处分文件,徐学就威胁说:“不许告诉你们的人,再有人给我打电话,你试试!有四个人告诉我你一见面就跟人家讲法轮功。你刚一上线,我就知道,你的一举一动公安都知道!” 尤安宁诈骗说,有人看见你发传单了。

马咏雁对他们讲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天安门自焚”是伪案。他们说对与错不争辩,以开除工作相威胁,胁迫马咏雁不上访,不能传播法轮功真相等。

马咏雁,女,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出生,今年五十二岁,是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工程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十六年的迫害给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八万元。马咏雁女士已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她在控告书中详述自己遭受迫害的具体事实(详情,请见《累遭迫害经济损失18万 工程师马咏雁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约四点钟,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三个警察闯到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将正在上班的马咏雁绑架到金川龙首分局刑讯室,逼问马咏雁,明慧网发表的“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的文章是不是马咏雁书写的?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是怎样联系的?马咏雁拒绝回答。

杨彦军还逼问马咏雁家中是否有网线及孩子的详细情况。中途,马咏雁要上卫生间,杨彦军请来两名女警监视、陪同,并让两名女警对马咏雁搜身,衣服上下内外边边角角都被搜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9/屡遭中共迫害-甘肃金昌工程师马咏雁被绑架、骚扰-411086.html

2020-08-21: 甘肃金昌市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七、八月份,金昌市龙首分局、金川分局分别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何天勤,何淑慧(女),何世昌,王淑申,王淑坤,马咏燕(女),魏安月,陈桂芳(女),韦凤玲(女),汪玉康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现在仍有王淑申、徐静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王淑申七月二十三号非法关押在金昌市金川区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二十七八天。徐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1/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0782.html

2020-08-15: 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马咏雁,女,52岁,被绑架,后被非法拘留15天。警察给他们秘密用摄像头偷拍了照片,跟踪了他们一段时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5/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0505.html

2020-08-12: 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魏安月、马咏雁各被拘留十五天
....
22#小区,马咏雁,女,1968出生,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职工,8月2号被绑架,被拘留15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2/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0366.html#2081123919-1

2017-04-04: 甘肃金昌国保近期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和各地区派出所警察接连到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中或工作单位进行骚扰,威逼恐吓他们不上访、不传播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书记陶维东、综合办公室干事徐学、供水车间支部书记尤安宁、支部干事李永胜等四人在供水车间会议室宣读对法轮功学员马咏雁的警告处分,说马咏雁起诉江泽民是滥诉,胁迫马咏雁保证不上访、不传播法轮功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3/甘肃金昌国保近期骚扰法轮功学员-345124.html

2017-03-30: 甘肃金昌龙首分局对马咏雁非法传唤讯问
2017年3月14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三名警察对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马咏雁传唤讯问1个半小时。

3月14日下午约4点,杨彦军与三个警察将马咏雁从班上用警车带到龙首分局刑讯室,杨彦军让马咏雁坐刑讯椅,马咏雁不坐。杨彦军等没有出示证件,讯问马咏雁,3月11日明慧网发表的“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的文章(以下简称迫害文章)是不是马咏雁书写上传的,和其它法轮功学员是怎样联系的,马咏雁拒绝回答。

杨彦军说:“你不是讲真、善、忍吗,就说吧。”杨彦军还讯问马咏雁家中是否有网线及孩子的详细情况。中途,马咏雁要上卫生间,杨彦军请来两名女警监视、陪同,并让两名女警对马咏雁搜身,衣服上下内外边边角角都被搜遍。

杨彦军说让马咏雁记住他,他要到马咏雁家里去。过后又给家人打电话逼问迫害文章之事,说要到家里去,家人感到恐怖,压力很大。

马咏雁回到班上后,单位领导尤安宁又用两级机关要裁员对马咏雁施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30/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4938.html

2017-03-11: 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中共党委书记陶维东、供水车间主任兼支部书记尤安宁等四人在供水车间会议室宣读对法轮功学员马咏雁的警告处分,说马咏雁起诉江泽民是滥诉,胁迫马咏雁不上访、不传播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法轮功学员马咏雁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收到最高检妥投回执。随后七月,马咏雁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传唤二小时,并将起诉江泽民定为“治安案件”。同时动力厂对马咏雁进行施压、监控、歧视、孤立等迫害,扣罚绩效工资一千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初动力厂迫于上级压力,根据金川集团公司[2015(17)号]文件对马咏雁做出警告处分决定(动力厂[2017(10)号]文件)。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动力厂中共党委书记陶维东、综合办公室干事徐学、供水车间支部书记尤安宁、支部干事李永胜四人在供水车间会议室对马咏雁进行施压谈话,宣读了警告处分,说马咏雁起诉江泽民是滥诉。处分决定和依据文件条款不给马咏雁,说不公开,不入档,不扣罚工资,这是最轻的处分。

马咏雁刚要求看了一下处分文件,徐学就威胁说:“不许告诉你们的人,再有人给我打电话,你试试!有四个人告诉我你一见面就跟人家讲法轮功。你刚一上线我就知道,你的一举一动公安都知道!” 尤安宁诈骗说有人看见你发传单了。马咏雁对他们讲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天安门自焚是伪案。他们说对与错不争辩,以开除工作相威胁,胁迫马咏雁不上访,不以任何方式包括网络、手机、微信、信件、真相资料等形式传播法轮功真相,说这些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管理制度。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工程师马咏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十六年的迫害给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八万元。马咏雁女士已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她在控告书中详述自己遭受迫害的具体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1/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344096.html

2015-09-24: 累遭迫害经济损失18万 工程师马咏雁控告江泽民
甘肃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工程师马咏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十六年的迫害给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八万元。马咏雁女士已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是马咏雁女士在控告书中详述自己遭受迫害的具体事实。

一九九六年底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我整天头晕脑胀,没有精神,到医院检查不出毛病,可就是身体难受。我修炼法轮功不久,就神清气爽,身轻体健,明白了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和做人的道理。但是自从江泽民发动迫害开始,一切都变了。

不修炼的丈夫也被抓 母亲受惊昏倒

二零零一年九月初我被甘肃省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沈仲明(原供水车间党支部书记)、李正录(原供水车间主任,现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副厂长)等诬告。九月三日夜十二点半左右,我被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史文全(现任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局长),警察陈国民、陈晓波等骗到派出所,不修炼的丈夫也被一同带走,家中仅留下六岁多的孩子,凌晨三点左右被非法抄家。

据他们内部人讲,抓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一万元。史文全、陈晓波在我家蹲坑、监听电话,先假意将我放回家,继续对我进行跟踪、监控,几天后又将我绑架至甘肃省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我母亲当时被惊吓昏倒在地。

被警察打得耳朵出血

我被管教邹斌、甘晓南(音)扇嘴巴,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打的耳朵出血,脸肿,牙肿,强迫站在高墙根的水里。史文全、陈国民等用劳教、解除工作、家庭分离等胁迫我写不炼功保证,被拒绝后,他们破口大骂。

我的丈夫和父母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在风雨中东奔西跑,被勒索了五千元钱,又交了五千元保释金,一个多月后我才恢复自由。

坚持信仰被取消晋升资格

从二零零一年开始,甘肃省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长期对我进行骚扰、恐吓和施压。动力厂为了强迫我写“不炼功保证”,二零零二年解聘了我的工程师,以后每次晋升职位,都以是否放弃修炼法轮功作为条件,我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动力厂就一直取消我的晋升资格。

我大学本科毕业二十三年,按照业务能力和学历,应该晋升为高级工程师了,可就因为我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到现在还拿着刚毕业第二年的工资待遇,到二零一零年前,我拿的各种奖金都是车间最低的。

二零一零年之前,甘肃省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非法剥夺我的基本权利,不许我正常休年休假,不许离开金川,不许外出,不许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原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乔海伦(现动力厂生产室科员)说,对我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上面都会支持,对我这样特殊的人,就要特殊对待。他们多次恶意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二零零五年七月,他们强迫我到检修班组干活,扣罚工资两千多元。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我发表了“退团退队声明”,冲了他们的气管。他们胁迫我不许在职工面上提“三退”之事。他们想通过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摧毁我的意志,放弃我修炼法轮功,逼我辞职。

二零零六年七月,乔海伦找借口收了我的工具柜。七月十九日,乔海伦等人“请”去了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警察徐斌等人,乔海伦将检修职工全部召集到会议室,假装开会,拖延时间。供水车间配合国安警察秘密搜查我的东西。乔海伦又找借口扣罚我工资四百多元,强迫我当着众人在烈日下拔草,羞辱我。

多次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甘肃金昌市“六一零”,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周俊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邢富强、代宝吉,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闫正武、李某、桂林路、新华路、滨河路派出所民警等二十多人组成所谓的“专案组”,对我进行绑架、抄家。他们长期对我进行非法监控,跟踪,窃听电话。在绑架的前一段时间,他们派警察在我的楼下蹲坑,监视。专案组先定罪,再罗织证据。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我被金川区检察院提起非法公诉(金区检刑诉字【2008】10号),我被拘押了二百二十八天。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我被甘肃省国家安全局赵英杰,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李毅(局长)、王群(女,国保科科长)、代宝吉、安来寅,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华,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李叙和、陈辉云、亢万斌等在我上班时对我进行绑架、抄家,当时我儿子面临高考,陈辉云等人想用我儿子胁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我拒绝。我被拘押三十天,上班后,单位领导因为受到株连考核,对我进行经济处罚,扣罚半年绩效工资和各种奖励约2万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4/累遭迫害经济损失18万-工程师马咏雁控告江泽民-316181.html

2015-07-15: 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至九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滨河路、新华路、金川路派出所和社区人员,非法传唤、骚扰向最高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刘桂菊、符文玲、马咏雁、曹芳、王玉梅、高吉银和王玉红夫妇俩等。

七月八日上午十点,下着大雨,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代宝吉等人员把刘桂菊的儿子强行带到龙首分局,胁迫刘桂菊到龙首分局接受非法传唤,代宝吉问刘桂菊你想干什么,你发的什么东西,刘桂菊回答: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代宝吉讯问:控告状写的什么内容,谁写的,在哪打印的,在哪邮寄的,邮寄的回执在哪,家里有没有电脑、打印机等,非法讯问一个多小时后回家。

七月八日上午九点多,马咏雁单位领导问马咏雁,你近期是不是又给我找麻烦了?你最近寄过什么东西没有?马咏雁回答: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单位领导感到很震惊,也感到压力很大,因为单位领导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施压。

七月九日,龙首分局安来寅、幸福路派出所祁世龙等人员把马咏雁从单位用警车劫持到幸福路派出所非法传唤两个小时,安来寅、祁世龙讯问:“个人家庭成员情况,受到过哪些处罚,邮寄的是什么,控告状的内容,谁写的,在哪打印的,在哪寄的,回执单在哪?家里有没有电脑以及打印机等等。你还有什么补充,马咏雁说:“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有控告的权利,控告权利受法律保护,不能被打击、报复。”

七月七日下午,金川路派出所和金芝里社区的六、七位人员,其中有三女到高吉银、王玉红夫妇家骚扰,门未敲开。

七月八日,滨河路派出所和社区的人员到符文玲家,说:你再不要告了,你有什么问题我们给你解决,符文玲说:“我控告江泽民,你能解决得了吗?”

新华路派出所和社区的人员到曹芳家骚扰,说:省上要来人,不要再去发传单了。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对象是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批评与建议、申诉与控告、检举等权利。当局近日声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从五月一日有案必立。对控告人、举报人打击报复就是在犯法。

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些年直接参与迫害的是当地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社区人员、单位等,他们都是屈从于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但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首犯。而且控告江泽民,还可以给被其胁迫、利用参与迫害的人改过的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

对一些继续肆意践踏法律,顽固坚持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仍死心塌地积极追随江泽民,执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及其他人员,天理昭昭,善恶有报。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法轮功学员慈悲为怀也不愿看到他们的悲惨下场,希望他们好自为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5/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312479.html

2012-10-28: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黄欣兰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被绑架的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马咏雁,蒋氏香,李玉瑞已回家,黄欣兰老师仍被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8/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64571.html#1210280143-1

2012-10-01: 甘肃金昌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肃金昌市发生了四起绑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参与,金昌市国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龙首分局国保科五个单位实施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目前,已确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

马咏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工程师
蒋世香,女,四十三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建设公司材料分公司塑凝剂厂职工
黄欣兰,女,约五十岁,原金昌市西坡中学、东湾学校老师,已退休。
李玉瑞,男,约五十岁,金昌市师范学校物理老师。

其中,马咏雁、蒋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点被绑架的,黄欣兰是在上午十一点左右被邪恶抄家的,直到下午一点左右,恶人才将黄老师绑架走。

甘肃省公安厅因明慧网曝光甘肃迫害法轮功的信息,金昌约占了四分之一,因此派人督查。被邪恶抄走的几台电脑已经送往兰州做进一步的检查。

金昌市政法系统的恶人制造谎言称:“十八大期间,法轮功一定会做大事”,因此恶人们就可以冠冕堂皇的以保卫十八大为借口,对金昌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3533.html#12930233626-1

2008-07-28: 甘肃金川集团动力厂歧视迫害大法弟子
甘肃省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大法弟子马咏雁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被绑架,同年十二月十日发所谓的“逮捕证”,于二零零八年二月非法开庭,二零零八年六月“取保候审”。回厂上班后,工厂让她干的都是男人干的重体力活,而且不让她在女休息室换衣服,歧视与侮辱她,让她在男休息室换工作服,还剥夺她的休息权,采取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马咏雁,大学本科毕业十五年,按照业务能力和学历,应该晋升高级工程师了,可就因为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长期遭到邪党人员的迫害,到现在还拿着刚毕业第二年的工资,而且各种奖金都是最低的。动力厂邪党人员非法剥夺马咏雁的基本权利,不许马咏雁正常休年休假,不许离开金川,不许外出,不许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他们说,对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上面都会支持,对她这样特殊的人,就要特殊对待。他们多次恶意对马咏雁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二零零一年,动力厂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被他们迫害的开除、流离失所、抓捕,或被迫提前退休,马咏雁出来后自然就成了他们又一轮迫害的重点。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马咏雁的骚扰、恐吓和施压。马咏雁正直、善良,工作兢兢业业,无论分配什么工作都出色完成,在职工中有良好的口碑。动力厂为了强迫她写“不炼功保证”,二零零二年解聘了她的工程师,以后每次晋升职称,都以是否放弃修炼作为条件,她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就一直取消她的晋升资格。

二零零一年九月初的一天深夜十二点半左右,马咏雁被金昌区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史某(现已调离)、恶警陈国民(后来任金昌市看守所副所长)等骗到派出所,不修炼的丈夫也被一同带走,家中仅留下六岁多的孩子,凌晨三点左右被非法抄家。恶警史某、陈晓波在马咏雁家蹲坑、监听电话,企图用抄到的电话号码再非法抓捕其他法轮功学员,没有达到目地,就假装先放了马咏雁,继续对她进行跟踪、监听电话。几天后又将马咏雁非法绑架至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管教邹斌、甘晓南(音)扇她的嘴巴,把她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打的耳朵出血,脸肿,牙肿,强迫站在高墙根的水里。她的家人东奔西跑,被勒索了五千元钱,又交了五千元保释金,一个多月后马咏雁才恢复自由。

二零零六年,供水车间找借口收了马咏雁的工具柜。七月十九日,供水车间“请”去了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徐斌等人拿着相机,一起密谋迫害马咏雁。供水车间邪党书记乔海伦将检修职工全部召集到会议室,假装开会,拖延时间。供水车间配合国安特务秘密非法搜查马咏雁的东西,寻找迫害的所谓证据。供水车间又找借口扣发马咏雁工资四百多元,强迫马咏雁当着众人在烈日下拔草,羞辱她。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所谓“专案组”,绑架四名女法轮功学员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马咏雁被供水车间邪党人员乔海伦、陈泽来、李成林骗到李成林办公室绑架,由桂林路派出所的两名恶警强押看管。代保吉和另两名恶警由供水车间邪党人员配合强行搜查马咏雁工具箱(工具箱钥匙早已被供水车间搜走)。约一个小时后,恶警们将马咏雁双手反铐在车上,径直去马咏雁家非法搜查。马咏雁年幼的儿子恰巧考完试提前回家,目睹发生的一切,受到惊吓,连续几天高烧不退。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是金川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二级单位,有两千多名职工,负责金川集团公司的动力供应。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动力厂邪党人员积极执行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厂行政、邪恶党委、团委、工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卫科(现归属到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配合金昌市国家安全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的恶徒,系统实施了对动力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动力厂职工李波,研究生,因二千年到北京上访被动力厂开除公职。郭红,大专生,因二千年到北京上访被动力厂开除公职,二零零二年被拘留后被金川区伪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退休职工被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一大队非法劳教几个月;被非法判四年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8/182958.html

2008-03-21: 甘肃金昌市恶党公安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四位女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恶党公安密谋策划绑架。

十二月十日,龙首分局政治科甄作虎、杨增智非法抓捕了马咏雁、蒋世香。

十月三十一日当天,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专案组,分别绑架了这四名女法轮功学员。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1/174804.html

2007-11-26: 多名大法弟子被甘肃金昌市的警察李新华、尚克武等非法抓捕
十月二十八、三十一日早上,甘肃金昌大法弟子马咏雁在单位上班时,被金川公司公安处“六一零”邢富强、戴宝基等非法抓捕,并抄家。

大法弟子蒋世香在上班的路上被新华路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

大法弟子杨成梅在早上九点去小区物业交水电费时,被滨河路派出所警察马长贵等非法抓捕后抄家。

十月三十一晚八点,几个大法弟子被转移到金川公司戒毒所迫害。

十一月一日早上十一点三十分,杨成梅被释放。

另外几个大法弟子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指使迫害大法弟子的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李新华,尚克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6/167248.html

2007-11-10: 甘肃金昌市恶警迫害大法弟子蒋世香、蒋世翠姐妹
10月31日上午九点多,甘肃金昌市有安全局、龙首分局、金川分局、协区片警共六人到蒋世香工作的单位金川公司二矿区实业公司速凝剂厂,把正在工作中的大法弟子蒋世香(女)绑架,搜查了她的工具箱。并强行从她包里抢走家门钥匙, 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mp3,孩子学习用的电脑主机。

大概中午单位同事告知其妹蒋世翠,蒋世香的事。上午还晴朗的天空却变得阴沉,并刮起了风,气温下降。蒋世翠拿了一些衣物给她姐送去,在金昌市戒毒所一位姓尚的警察告诉她姐姐就在这里,她要求见姐姐,姓尚的警察说衣服给留下,但不让见面,并要蒋世翠也留下,姓尚的警察说:“我们正在找蒋世翠,结果你自己送上门来了,姓尚的警察打了个电话,一会来了好多警察,询问被扣押的蒋世翠,此时蒋世翠突然出现短气、头晕、恶心症状,之后他们从蒋世翠衣服兜里拿走了家门钥匙,并到她家搜了家,抄走了丈夫用的电脑主机,mp4.并把丈夫带到戒毒所。晚上十点,蒋世翠身体出现严重抽风症状,最后他们用车把蒋世翠和丈夫送回家。

同日上午十点左右,这帮恶警们又到金川公司动力厂,绑架了大法弟子马咏雁(女),并非法抄了家,并抄走了孩子学习用的电脑主机。她们现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请良知尚存的警察们提供更多的更详细的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0/166304.html

2007-11-08: 甘肃金昌几名大法弟子被转移到金川公司戒毒所迫害
十月二十八,三十一日早上甘肃金昌大法弟子马咏雁在单位上班时被金川公司公安处“六一零”邢富强,戴宝基等非法抓捕,并抄家。大法弟子江某在上班的路上被新华路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大法弟子杨成梅在早上九点去小区物业交水电费时被滨河路派出所警察马长贵等非法抓捕后抄家。当大法弟子被送入金昌市戒毒所是晴朗的天空突然雪花飘飘。大法弟子被强迫戴着手铐,在没有暖气的房子里冻着。十月三十一晚八点,几个大法弟子被转移到金川公司戒毒所迫害。

十一月一日早上十一点三十分杨成梅被释放。另外几个大法弟子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
组织迫害大法弟子的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李新华,尚新勇(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8/166178.html

2007-11-07: 甘肃金昌市安全局绑架马咏雁、蒋世香等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 甘肃金昌市安全局特务闯入公司动力厂,绑架女大法弟子马咏雁,并非法抄家。

金昌市安全局特务还闯入二矿区速凝剂车间,绑架了女大法弟子蒋世香,并非法抄家。

还有一个姓吴的女大法弟子亦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7/166097.html

2006-12-28: 马咏雁,女,三十多岁,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职工。一九九六年底有幸得法。得法前,整天头晕脑胀,没有精神。得法不久,就神清气爽,身轻体健,明白了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和做人的道理。

“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刚开始,马咏雁由于学法不深,在严酷的红色恐怖高压下,面对铺天盖地的造谣诽谤,不敢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后来经过理智的思考,马咏雁看清了迫害的一切藉口都是欺世的谎言,法轮大法是正法,坚定修炼。

二零零一年被车间恶人沈仲明、李正录等举报。九月初的一天深夜十二点半左右,被甘肃省金昌区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史某(现已调离),恶警陈国民(现金昌市看守所副所长)等骗到派出所,不修炼的丈夫也被一同带走,家中仅留下六岁多的孩子,凌晨三点左右被非法抄家。据他们内部人讲,抓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一万元。恶警史某、陈晓波在马咏雁家蹲坑、监听电话,企图用抄到的电话号码再非法抓捕其他法轮功学员,没有达到目地,就假装先放了马咏雁,继续对她進行跟踪、监听电话。几天后又将马咏雁非法绑架至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管教邹斌、甘晓南(音)搧嘴巴,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打的耳朵出血,脸肿,牙肿,强迫站在高墙根的水里。用劳教、工作、家庭高压胁迫马咏雁写不炼功保证,被拒绝后,他们破口大骂。她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在风雨中东奔西跑,被勒索了五千元钱,又交了五千元保释金,一个多月后马咏雁才恢复自由。

二零零一年,动力厂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被他们迫害的开除、流离失所、抓捕,或被迫提前退休,马咏雁出来后自然就成了他们又一轮迫害的重点。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马咏雁的骚扰、恐吓和施压。马咏雁正直、善良,工作兢兢业业,无论分配甚么工作都出色完成,在职工中有良好的口碑。动力厂为了强迫她写“不炼功保证”,二零零二年解聘了她的工程师,以后每次晋升职称,都以是否放弃修炼作为条件,她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就一直取消她的晋升资格。马咏雁大学本科毕业十五年,按照业务能力和学历,应该晋升高级工程师了,可就因为她坚持真理,到现在还拿着刚毕业第二年的工资,而且各种奖金都是最低的。

动力厂非法剥夺马咏雁的基本权利,不许马咏雁正常休年休假,不许离开金川,不许外出,不许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他们说,对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上面都会支持,对她这样特殊的人,就要特殊对待。他们多次恶意对马咏雁進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评共产党》横空出世,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风起云涌,金昌地区很多正义人士纷纷三退,自救保平安。中共一面严密封堵《九评共产党》,大搞保先闹剧,不敢承认三退大潮;一面秘密加剧迫害三退正义人士。

动力厂也紧跟其后。二零零五年七月,他们强迫马咏雁到检修班组干活,扣罚工资两千多元。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说马咏雁发表了“退团退队声明”,冲了他们的气管。但是他们在职工面上绝口不敢提“三退”之事。他们想通过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摧毁她的意志,放弃修炼,逼她辞职。

没有达到目的,他们就变本加厉的迫害。二零零六年,供水车间找藉口收了马咏雁的工具柜。七月十九日,供水车间“请”去了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徐斌等人拿着相机,一起密谋迫害马咏雁。供水车间邪党书记乔海伦将检修职工全部召集到会议室,假装开会,拖延时间。供水车间配合国安特务秘密非法搜查马咏雁的东西,寻找迫害的所谓证据。他们自以为这场拙劣的表演很精彩,神不知鬼不觉,岂知“神目如电,暗室亏心。”他们的每一笔罪恶我们都清清楚楚记录在案!

供水车间又找藉口扣罚马咏雁工资四百多元,强迫马咏雁当着众人在烈日下拔草,羞辱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8/145623.html

金昌市联系资料(区号: 935)

2023-11-05:
请知情人补充详情与永昌县法院电话。

永昌县公安分局部份电话
雷小宁:副县长,局长党委书记,检察长583600013993580235
王胜天:副局长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纪委书记583600513993585964
陆万忠:副局长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长,交警大队长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挥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王晓刚
王晓刚 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警号:040734,曾在金昌市桂林路派出所担任教导员,2015年担任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政委 0935-8396178

祁世成,男,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日出生,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现任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淑霞
公诉人员: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淑霞18093513806
审判长:狄俊泰 审判员:邓永花、王义凤

邓永花
审判员:邓永花:0935-7591625



2023-08-17: 甘肃金昌市国保队长祁世成
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

2023-04-05: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公安分局:
祁世成,男,1980年11月2日出生,13830581555(国保副队长)
梁尚义,男,1964年9月22日出生,13993567358(所长)
米宝明,男,1961年8月24日出生,13830566000(前国安科长2002年任职)
翟长虎,男,1962年9月1日出生,13993577886
郭万兵,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13830588388
王嘉炜,男,1992年2月13日出生,18793603368
李 婧,女,1991年9月2日出生,13619358408
刑事案件侦查大队:
管佛光,男,13079378810
张明亮,男,13830589882
李德志,男,13993576280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0-08-21: 金昌市公安局
弭善庆,常务副局长 198094556789
王高年,副局长13909456818
张永生,党委委员13993569598
朱生年,副局长1393565688
王军,党委委员13884505566
李毅,副局长13993580750
王真,政治部主任13993588879
王日新,指挥中心主任13993560592
赵强,指挥中心副主任13830591788
胡忠山13993565707
金川分局
冯海,副区长,局长13993560268
赵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长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长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长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长19809456999
祁世军,副局长13884518999
贾德兰,纪委书记19809458699
杨大勇,指挥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 (综治办)8329258区号0935
王世江(主导迫害):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座机 8212968 手机13993566016
樊崇高:副书记 座机 8213192 手机18909451699
范春德:副书记 座机8236970 手机1399356098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1/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0782.html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