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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鸡西 鸡东县 >> 张明辉, 男, 45
个人情况: 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鸡东县
迫害情况: 陷冤狱长达七年,从2008年至2015年1月止。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3-08-14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中小学教师 技师/大学/大专 起诉案例 灌食/灌物 洗脑班 劳教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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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9: 遭冤狱折磨八年半 黑龙江鸡东中学教师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省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张明辉,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在劳动教养所与监狱遭到狱警和犯人各种残酷折磨。佳木斯监狱分监区长赖宝华奖励犯人姜美庚等摧残张明辉,并称只要“不打断气”就行。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现年四十五岁的张明辉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张明辉在控告书中说:“下面事实依据中提及参与迫害的具体单位与个人,本人暂不起诉,因为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牺牲品,被利用的工具,是可能将被挽救的生命。” 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下面是张明辉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法轮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在中国大陆传出,引来亿万人来修炼。一九九三年秋天,我在同学家拜读法了《法轮功》,一口气把动作自学了下来;一九九五年冬请到《转法轮》。一九九八年冬天走上学法炼功修炼。我在小时候就多病,初中又染上乙肝,出现心脏病等;修炼法轮功后,病都没了,身体一身轻,走多远也不觉的累,在生活与工作中为名求利的心没了,有一颗踏实的心堂堂正正做人。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权力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我亲身经历了五次迫害。 最初是一九九九年鸡东县公安局开的洗脑班,受到侮辱人格虐待。当时是治安科李清华负责,程达路念讲洗脑词。 第二次是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鸡东县第二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搜到一本《转法轮》书,并强行带我到鸡东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二十天,遭到辱骂码铺等虐待,当时身上带的七十五元现金被搜走,释放当天,被姓裴的警察劫走。 第三次是鸡东县国保大队和鸡东第二派出所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十八时左右将我强行绑架,在鸡东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四十七天。我在看守所遭到辱骂和殴打奴役劳动,强制穿号衣,强制剃光头,强制背和唱监规监歌等受到侮辱人格虐待。 非法劳教 第四次是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上午在永和镇中学上微机课期间,经校长侯某诬告 永和镇政府武装部一员和永和镇派出所副所长孙某,伙同几人将我强行送到永和镇派出所由鸡东县公安局非法劳动教养,先后在鸡西和牡丹江劳动教养所两地迫害。在鸡东看守所期间遭到灌食和锁地环不能动一个星期的迫害,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转到鸡西。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转到牡丹江劳动教养所。那里的环境特别恶劣,到出入所队后居住环境潮湿肮脏,被褥都是几年未曾换过的被褥,不知道有多少人用过了,被褥里爬满了虱子和跳蚤,不到十米长两米宽的通长铺上睡了将近三十人,都是侧着身躺着,头对着脚,根本就无法动弹,出去上厕所后回来都无法钻进去,一旦有一个人有皮肤病,通过虱子和跳蚤的交叉叮咬就会互相传染。出入所队恶警还逼迫干奴役活,加工木材,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 二零零三年春天,出入所队队长恶警王学文通过挑选木制雪糕棒强制奴役迫害大法弟子,从早晨三、四点起床到晚上九点收工,中间去掉吃饭和上厕所时间,每人每天工作量在十几个小时以上,完不成任务还要受到恶警指派的大廊打手王长彦等人的毒打,轻者扇嘴巴、重者用木头方子抽打。直到二零零三年冬天我走时,那里还在挑选组装木制雪糕板工。我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回家。 非法判刑七年 第五次迫害是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七点多钟,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洪军、张臣、王庆、开车的孙作恩一直在车上与第二派出所警察闯入控告人张明辉家中,不顾家中老人和八九个月婴儿的安危,强抢私人物品。抄走的私人物品有:大法书籍、资料、新年对联、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VCD影碟机、手机、光碟、控告人张明辉姐姐存放他处的四千五百元存款卡一张、其它物品若干,并将我绑架到公安局顶层楼迫害。齐冬全用一纸筒卷着硬器敲击我的头部,动不动不住停敲,张臣用塑料窗黑封条,抽我的眼部,将左眼抽封喉,于洪军用铁夹子夹耳朵等处并用矿泉水浇我的后脖颈等折磨。在看守所受到强码铺、强搜身、强剃头、辱骂、殴打、抢占物品等非人道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到鸡西监狱,十一月到佳木斯监狱,在佳木斯监狱第五监区二分监区期间,遭到副教魏孟军、赖宝华、王连宇的指使犯人姜美庚、王金良等人的包夹迫害,大厅内在我后背腰部位猛落一重脚,好久好久才爬起来,只能扶着床架,墙面走,去吃饭和上厕所,二个多月才正常走路。恶警平时用坐小凳子、开飞机、罚站、辱骂、殴打等方式迫害。我身体变好后,在监内做奴工,直到过二零一一年三月份正月十六后的四十几天里,在佳木斯监狱有秦岳明、刘云刚等三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虐待致死后,迫害真相在全世界曝光后环境变化了些。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身体劳累,饭食差营养不良造成胸肺内积水,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狱前一个多月,口里吐血。 四位亲人离世 长达十六年之久对修炼人的迫害,也给家人亲人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四位亲人离世。大多数的日子里是他们见不到我的,也不知道我的音信。我每次被迫害期间,给他们带来的是那种无奈、无限的思念、伤悲和痛苦。岳父嵇相玉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含冤离世;大姐张丽君于二零一二年含冤离世;二哥于良胜于二零一三年含冤离世,奶奶赵秀英二零零六年含冤离世。 鸡东县六一零办公室和鸡东县教育局自从二零零八年一月份二十五日起至今天停发工资停职。二零一五年四月份我去县教育局找郭局长讲真相、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却说我们办不了,让去找鸡东县六一零办公室,只要它出手续教育局就给办理。我说你们是国家的合法机关,而它不是,没有法律依据。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望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9/遭冤狱折磨八年半-黑龙江鸡东中学教师控告江泽民-343267.html 2015-02-01: 黑龙江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出狱情况 黑龙江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44岁,鸡东县教师。陷冤狱长达七年,从2008年至2015年1月止。 2015年1月24日早大约六点半,佳木斯监狱狱警送张明辉出狱,走到第一道门时过来一个狱警手拿一张纸让张明辉签字,张明辉不签,狱警骂了一句;又一狱警检查是否携带了“违禁品”,对张明辉没细查。到第二道门时又让签字,张说不签,送他们的狱警说:他什么都不用了,“610”直接带走。当张明辉走到一陌生车辆前,从车上下来两个人让他上车,张明辉说:“我不上你们车”。但张明辉小妹也让他上车,他们把张明辉推进车里,小妹坐在张明辉身边。车到鸡东时,坐在车上的县610主任唐文说:还需要到社区签个字,小妹说;“我哥就不用去了吧。”唐文说:“还是见个面好。”这样车开到鸡东县东凤社区,小妹签了字,随后社区,公安局,“610”头头们分别签了字(大约是联保之类的)。有人欲用张明辉小妹的工作威胁限制张明辉的人身自由。 原鸡东县公安局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于洪军是参与迫害张明辉的直接责任人,目前于已因贪腐遭报被调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3881.html 2015-01-31: 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大法弟子张明辉安全回到家中。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大法弟子张明辉,男,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七点多钟,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与东风派出所恶警在家中绑架了张明辉,并抢掠了个人的大量物品,而且对张明辉暴力殴打,刑讯逼供。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鸡东县法院对张明辉非法开庭,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以讨还公道,庭审在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氛围中休庭。后来鸡东法院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将张明辉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是张明辉结束冤狱回家的日子,而鸡东县六一零人员企图中途劫持继续迫害,在之前通知张明辉的家人不准去佳木斯监狱接人,由六一零人员去接。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张明辉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31/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03775.html 2010-11-20: 两件血衣与一份机密文件(图) 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外观象贵族的城堡,奢华中隐藏着罪恶。原牡丹江监狱狱警戴启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传播真相,被非法判刑五年,在佳木斯监狱遭恶警和犯人殴打、电击,嘴部被电击溃烂,一直都不能吃东西,目前生命垂危。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张明辉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七年,在佳木斯监狱遭到狱警和犯人各种残酷折磨,分监区长赖宝华奖励犯人姜美庚等摧残张明辉,并称只要“不打断气”就行。 这里是两件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血衣,以及一份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机密文件部份内容。 截至2010年10月26日,仍有七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佳木斯监狱中遭受折磨。2010年8月18日,法轮功学员戴启鸿因抗议非法关押迫害,不参加奴役劳动,一监区三中队队长王燕涛(音)指使犯人殴打他,后来又把戴启鸿强行拖到车间,用电棍电击其敏感部位。佳木斯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是强制洗脑、酷刑“转化”、封闭隔离和严管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0/??????????????-232742.html 2009-11-27: 中学教师张明辉被佳木斯监狱狱警极尽折磨 黑龙江省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张明辉,男,1971年5月17日出生,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七年,在佳木斯监狱遭到狱警和犯人各种残酷折磨。分监区长赖宝华奖励犯人姜美庚等摧残张明辉,并称只要“不打断气”就行。 在县公安局遭殴打侮辱 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早八点,鸡东县公安局何文明、张臣,王金等闯入张明辉家,不顾张明辉八个月的孩子受到惊吓,强行将张明辉绑架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 在县公安局的非法审讯中,张臣拿玻璃窗塑料封条抽打张明辉的眼眶,于洪军向张明辉脖子、身上倒矿泉水,用报纸铁夹子夹张明辉的嘴、两耳数分钟。将师父法像放到张明辉屁股下面侮辱。给张明辉扣上脚镣,强迫他坐在地上,用脚狠踹他,不让上厕所。何文清用纸棍打张明辉头和脸。半夜一时左右,将张明辉投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鸡东县法院对张明辉非法开庭,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以讨还公道,庭审在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氛围中休庭。后来鸡东法院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将张明辉非法判刑七年。 佳木斯监狱使用各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九时,张明辉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五监区三分监区(现为二监区)。分监区长赖宝华唆使犯人姜美庚等“转化”迫害张明辉,并让监舍犯人配合,只要“不打断气”就行,许诺给姜美庚记功、奖六分。 十一月七日,姜美庚、王金良、赵海军三名犯人把张明辉推到会议厅,强迫张明辉蜷起腿,头插到水暖管下,背着手坐在厅后靠墙、窗的一张长椅上。姜美庚、王金良按着张明辉的脖子达十多分钟。后又强迫张明辉坐在电视柜下长椅子下面,蜷坐在地上,半伏着身子,手背着,头插进椅腿之间。三人对张明辉的头、腰、臀部进行踢打,直到张明辉承受不住为止。随后,强迫张明辉在五至六米的地上来回走、小跑,一边喊诽谤大法的话。值班副分监区长于欢故意躲三楼去了。 此后,张明辉被强迫整天码坐在塑料小凳上,随时受到辱骂和毒打,晚上就寝时,上床的痛苦表情还不能让其他犯人看见。一次,赵海军把张明辉双手背过后背,姜美庚用手抠张明辉眼珠子,强迫张明辉写“改造规划”。 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张明辉向教改科揭露了在分监区被迫害、“转化”的事实。晚上七点多,姜美庚、赵海军加剧了对张明辉的迫害,强迫张明辉开“飞机”,张明辉不从,赵海军提起他棉袄前襟,将张明辉身体提起,姜美庚上前帮忙,二人突一松手,将张明辉整个身子、头部摔在瓷砖地上。赵海军又拽着张明辉的脖领子,把张明辉拖到寝室内,拿封条封住张明辉的双手,用脏擦地布堵嘴,用针扎双腿,直到犯人“下课”。 晚八点多,当张明辉喊“姜美庚打人了”,监区副教魏孟军听到后,假装不知道,让教改干事赵民上楼处理。赵民对值班的副分监区长朱明辉说:再喊,把他扣在廊门上。朱明辉随即将手铐铐在门上,吓唬张明辉。赵民对姜美庚说:“扒拉他,不让他睡觉。” 三月十四日,姜美庚又以发现手抄经文本要挟、强迫张明辉坐在地上,用脚踹他腹胸部,并使劲将他的头往墙上撞,与赵海军一起迫害,致使他头部多处起包出血,而后强迫坐到深夜零点才罢休。 四月八日,张明辉炼功,又被体罚码坐,拳掌击打面部。 五月十六日,姜美庚又对张明辉说:你又严管了。因十五日张明辉向来监内考核的教改科(六一零)头子曹建武等人讲真相,经赵民指使,他们分别于十六日、十九日两次对张明辉迫害,骑在他身上蹂躏。张明辉的叫喊声引来了干警裴爱林,裴爱林以玩笑方式制止。事后张明辉向副教魏孟军反映迫害经过,他假装不知,敷衍说:等我调查一下。 第二天,张明辉借大队干警开会之机进屋报告,并将伤害部位、经过现场揭露。王臣(指导员)急忙将张明辉推出门外,大队长宫照普将张明辉叫到他办公室。张明辉又把被迫害经过复述一遍,并重新看了张明辉的伤口后说:再核实一下。这时气急败坏的魏孟军踏进办公室,不但不反省内疚,反而训斥张明辉。 直至今日,监狱方面也未惩办凶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7/213378.html 2008-06-25: 牡丹江劳教所对张明辉的毒打折磨 黑龙江省鸡东县大法弟子张明辉,零二年九月从鸡西劳教所被转到牡丹江劳教所继续迫害,直到零三年十二月才结束十五个月人间地狱般的劳教生活。 由于中共邪党非法组织“六一零”二局的邪恶之徒流窜到黑龙江各劳教所,企图在中共邪党“十六大”前对被绑架关押在劳教所的坚定的大法弟子更深一步的迫害,张明辉和王兰生(现被绑架到佳木斯监狱迫害)两个坚定的大法弟子,被恶警从鸡西劳教所劫持到牡丹江劳教所出入所队欲更进一步的迫害。 张明辉和王兰生到出入所队后,由于那里的环境特别恶劣,居住环境潮湿肮脏,被褥都是几年未曾换过,是黑心棉做的被褥,根本谈不上卫生,对人体的健康就更无从谈起了,而且不知道有多少人用过了,被褥里爬满了虱子和跳蚤,不到十米长两米宽的通长铺上睡了将近三十人,都是侧着身躺着,头对着脚,根本就无法动弹,出去上厕所后回来都无法钻进去,一旦有一个人有皮肤病,通过虱子和跳蚤的交叉叮咬就会互相传染,张明辉和王兰生感染上了疥疮,满身挠的没有好地方,就是这样,出入所队恶警还逼迫张明辉和王兰生干奴役活,加工木材,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报酬就更没有了,整个劳教所建所以来,强制剥夺了无数劳教人员的劳动成果,从未付过一分钱。这就是中共这个世界上第一大流氓政党统治下的黑暗的一幕。 出入所队有几十套崭新的被褥都整齐的摆在明面的床上,雪白的被单和褥单映衬的特别洁净,这是做给外人看的,目地是欺骗不知道内情的世人,对外欺骗式宣扬“劳教所是一所人性化的学校,警察就象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父母对待孩子一样的教育、感化、挽救劳教人员”,而实际情况却不然,牡丹江劳教所从建所到零三年“非典”前,每年至少有一名被关押劳教人员被活活折磨死,而且都会找出各种理由和办法封住冤死劳教人员家属的口。就是“非典”封闭的短短一个多月中还有一名被关押劳教人员被活活打死,相关警察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零三年春天,出入所队队长恶警王学文(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多次被曝光)想通过挑选木制雪糕棒这种强制奴役变相迫害大法弟子,从早晨五点起床到晚上九点收工,中间去掉吃饭和上厕所时间,每人每天工作量在十四小时以上,完不成工作任务还要受到恶警何绪海指派的打手王长彦、张东辉、孙世胜的毒打,轻者扇嘴巴、重者用木头方子抽打,都是在劳教所警察专门设立没有摄像头的屋子,因为劳教所对外欺骗大法弟子家属:“出入所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专门的警察通过摄像头监视里面情况,不可能有打人的事。”恰恰这个屋子是迫害和毒打大法弟子的刑讯室,有一次,王长彦和张东辉把张明辉和王兰生架到刑讯事,王长彦用木板打王兰生,并且边打还边叫嚣我这没有法轮功,被张明辉制止了。 王长彦和张东辉怀恨在心企图报复,张东辉故意在一次上厕所张明辉、郑锦江、于波身边都没有看管人,诬陷他们在一起有事。抓住于波刚来出入所时被王长彦用脚踢掉了一颗牙,而且头部被王长彦打肿,半个月不能正常进食,害怕再一次被毒打的心理,违心承认了它们的诬陷之词,张明辉和郑锦江正念否定了邪恶之徒的诬陷,使邪恶之徒妄图迫害大法弟子的阴谋破产。 零三年秋天,出入所队恶警谭管教从于波身上抢走经文,过后恶警何绪海、邱成、吴英志连夜在出入所内,对第四寝室的四名大法弟子张明辉、郑锦江、孙玉生、于波进行疯狂的毒打,何绪海亲自脱下上衣,手拿木头方子毒打每一个大法弟子,恶警邱成用拖鞋抽大法弟子的嘴巴,吴英志怂恿劳教人员赵顺、隋红军毒打大法弟子。折腾到半夜被大法弟子的正念所震慑,后半夜劳教所的上空电闪雷鸣,炸雷似乎要把整个劳教所劈成数段,所有的劳教人员和恶警都有些震惊了,过后它们的恶行有所收敛,从那以后劳教所的环境也不象以往那么邪恶了,对恶人真的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张明辉在零八年元月二十六日又被鸡东县恶警察绑架,最近又面临被非法审判,妻子带着未满哺乳期的孩子躲避鸡东恶警的迫害,有家不能回,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被中共恶党迫害的骨肉不能团聚,这就是在中共统治下,对善良的法轮功民众实施的疯狂迫害的又一铁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5/180906.html 2008-06-09: 鸡东县邪党法院对张明辉非法庭审侧记 2008年5月30日8点30分,黑龙江省鸡东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明辉非法开庭,旁听席落座五十余名法轮功修炼者和张明辉的家人等。 审判长张桂彪、审判员、代理检察员刘春波、书记员李宝会,鸡西市云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淑贤。 在公诉人刘春波说到起诉理由时说:在张家搜出1800个护身符,104个光盘,若干个对联,电脑等物品,张明辉应负法律责任。 辩护律师:我认为在张家搜到这些东西不能成为犯罪的证据。证据不足,104个光碟,其中有数据碟、空碟,凡是有电脑的,都有数据盘,并且这些东西也没发出去,对社会上也没造成危害,对联不能作为罪证,请在量刑上给予考虑。 审判长:这些东西是你的吗?这些东西都是你制作的吗? 张明辉:是,但不准确,这些不是宣传品是真相。上面写法轮大法好,常念,大难来时能保命,我是教师,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有错吗(右侧陪审员低下了头)? (审判长制止) 你有机会为自己辩护,现在你只能回答是与不是。这些都是搞宣传。 (继续问)你制作这些宣传品都给过谁?有人指使吗? 答:这些都由我自己散发出去了。没有人指使我。 问:这些东西哪来的?(指对联) 答:在市场买的,都是教人的吉祥话,过年家家都贴福字、对联。(审判长制止) 问:公诉人这些光盘核实了? 公诉人:没核实,不能拿到法庭上一一核实吧。 律师:那些都是在公安机关完成的,不能推到法庭。 审判长:审理这个案件,家属、邻居、本人都不签字,最后由东风派出所(二派)梁忠-(副所长)签的字。 张明辉陈述:我们中国有个习惯总是出口转内销,中国的中医国外的人认可了,中国人才去重视他,法轮功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洪传,难道他们都很愚昧吗?不是。他们知道对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有益。 我认为你们不应该这样对我,我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我是在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我们师父教我们做好人没有错,是你们不知道真相,我们大法弟子是在救人。你们不应该这样对待我。 审判长(发怒,打断了张明辉的话。)你是在说我们吗?宣布休庭。 辩护律师发言,她介绍了律师的职责:作为辩护律师,我们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律师对公诉人的起诉理由提出疑义:我认为在张明辉家里搜查的这些东西不能成为犯罪的证据。 1、 仅以个人口供,不合乎法律要求,笔录并非本人签字认可; 2、 光碟是什么内容没有当庭公视,庭审前我询问过当事人,他说大部份是空盘和数据盘,如果能证明是犯罪的证据,可以当庭公视; 3、 家中是否有制作宣传品的工具?另外这些东西并没发出去,对社会并未造成任何影响。请在量刑上给予考虑。 公诉人忙辩解,这些东西我们还没有鉴定。 辩护律师:这个程序应该在公安调查时就该查清、鉴定(那些物品应隶属犯罪的证据,物品清单不是犯罪证据)。 张明辉继续陈述:我认为对我们这些善良的、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人判刑,就是在犯罪……(审判长插话:你是在说我们吗?)不应该这样对我,我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我是在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我们师父教我们做好人没有错,是你们不知道真相,我们大法弟子是在救人。告诉世人的是真相,而不是犯法。 张明辉的陈述几次被审判长制止。庭审在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氛围中休庭。 附律师辩护词(根据记忆整理) 律 师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黑龙江云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张明辉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张明辉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了卷宗,会见了被告,今天又出席了本庭的庭审调查。辩护人认为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认定的案件事实,其中也有事实不清楚的,为了履行辩护人的职责,维护被告人张明辉的合法权益,提以下几点辩护意见: 一、起诉方针对被告人张明辉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主要根据是: 第一、从案卷材料看,认定被告人张明辉制作的宣传品只有被告人自己的供诉,应该说不足以证明是他制作的,辩护人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对一切案件的判文都要重证据、要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诉,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诉证据充份确定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处以刑罚。”关于这一点请在处理此案时,合议庭能予以参考; 第二、从案卷材料看,认定的护身符等,没有具体内容,如果认定是法轮功宣传品、护身符和光盘,应该有这些方面的内容; 第三、认定光盘100多个。我去会见当事人,他说这些光盘中有空白光盘和数据光盘。如果他说的属实应该分清各多少。 综上所述,关于案件事实上涉及的这几个问题应该予以查清。 二、从现有的案卷材料看,无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何种危害,这一点也予以考虑。 以上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望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份的考虑。 辩护人:侯淑贤 2008年5月30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9/179924.html 2008-05-24: 牡丹江中学教师宫呈阁遭绑架 二零零二年九月,邪恶的中央“六一零”的二局以到牡丹江劳教所检查工作为名,实则为了提高所谓的“转化率”,传授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在牡丹江劳教所所长赵贯英、政委王X、副所长高延福、管理科长邢继明积极配合,由牡丹江劳教所所长赵贯英提出将大法弟子异地关押,得到了邪恶的中央610的赏识。在中共特务组织“六一零”二局和劳教所长赵贯英、王姓政委密谋下,未通知亲属的情况下秘密,将坚定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孟强二人绑架到鸡西劳教所进行迫害。同时,将鸡西劳教所的两名坚定的大法弟子王兰生、张明辉绑架到牡丹江劳教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4/179046.html 2008-05-23: 鸡东县张明辉被非法关押的追踪报道 黑龙江省鸡东县法轮功修炼者张明辉,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被绑架至今近四个月的时间里,遭受了邪党公安恶警们抢掠了个人的大量物品、暴力殴打,刑讯逼供,时至今日又要对其非法判刑,日前,家人已为其聘请律师以讨还公道。 五月二十一日,张明辉辩护律师到鸡东县法院阅卷后,直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以核实案卷中指控“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各项要件真实与否,遭到了看守所警察和所长的阻拦,律师经过一上午的时间,先后与鸡东县“610”、政法委、人大、公安国保大队、看守所等多家的相关人员的沟通,二十二日由国保大队一警察跟随律师一同会见了当事人。 法院决定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3/178978.html 2008-05-10: 黑龙江省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面临非法判刑 2008年5月9日星期五,黑龙江省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的亲属说,张明辉可能被邪党判刑3到5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0/178160.html 2008-04-10: 黑龙江省鸡东县公安局欲对张明辉非法判刑 鸡东县公安局不法人员欲对法轮功学员张明辉非法判刑,现所谓案件已被送到法制科,然后欲送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0/176202.html 2008-01-29: 黑龙江省鸡东县中学教师张明辉遭恶警绑架 一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鸡东县公安国保大队多名警察闯入张明辉家中,不顾家中老人和几个月婴儿的安危,强抢私人物品,并将张明辉绑架到公安局迫害。 张明辉,男,三十六岁,大专文化,工作单位: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七点多钟,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与第二派出所恶警到穆姓法轮功学员家行恶未遂后,窜到张明辉家后院敲门,张母将门打开,见一黑色轿车停在后院的路边,四个警察進屋就说:我们是公安的,找张明辉了解一下法轮功的情况。见张明辉出来就对其说:把法轮功的东西交出来。张明辉对他们说,你们坐下,我给你们讲一讲法轮功的情况,法轮功教的是真善忍,现已洪传八十多个国家,……恶警说:你别跟我讲这些,把东西交出来。一人扭着张的胳膊,另两恶警把张明辉按倒铐上手铐,妻子见张明辉被恶警凌辱拷打,想解救丈夫,被恶警强行阻止。一恶警说:快给她扣走。张的妻子见警察行恶就喊人,住在同院的弟媳赶了过来,恶警就命令她,把孩子抱走。张弟媳说:一个吃奶的孩子,我可伺候不了。 张明辉妻子见恶警们铐了丈夫又要对自己行凶,就以自卫的方式阻拦恶警不让其靠近自己,被恶警抓住按倒在地又拖拽到厨房开始大打出手,二十分钟后心虚的恶警又打电话叫来十多个警察,将张明辉的妻子按住打耳光,将她的嘴唇打破。 随后恶警把张明辉住屋的房门玻璃撬下,進屋抄家,抄走的私人物品有:《转法轮》两本;其他大法书三本;资料若干;笔记本电脑二台;台式电脑一台;4300打印机一台,4500打印机二台,VCD影碟机一台,塑封机一台;装订机一台;切纸刀一台;墨水三箱;手机(为别人修理)四部;打印纸若干;对联一百多付;工具兜一个,其中光碟一百多张;张明辉姐姐存放他处的四千五百元存款卡一张;其它物品若干。 张明辉被劫走前,一恶警指张妻子问:她带不带走?一恶警说:等问问局长。回头对张妻说,你老实点一会就放你。 当天恶警将张明辉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四楼、五楼施以酷刑折磨,第二天有人看到张明辉的双手被打肿的不能回弯,解开的裤子无法系上。其它迫害事实待查。 张明辉妻子带着只有八个月的儿子在恶警的恐吓和骚扰中于二十六日已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9/171340.html 2008-01-26: 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被恶警绑架 2008年1月25日早7点多,鸡东县国保大队伙同县第二派出所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张明辉家,恶警们从后门進去并把其它各出口堵住不让任何人走,在家翻走一袋东西,何物不详。恶警还企图抓张明辉的妻子,因家有几个月大的吃奶孩子没人管和其妻子正念斥责恶警,邪恶没得逞。恶警们连与张明辉住同院的弟弟家都没放过翻了一遍,吓的弟媳妇腿哆嗦了一天,吓的母亲不敢给敲门人开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6/171123.html 2008-01-26: 黑龙江省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被绑架 黑龙江省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张明辉被恶警绑架,具体情况不详,请有条件的同修了解一下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6/171123.html 2003-08-14: 张明辉,鸡东大法弟子,现被关押在牡丹江劳教所 鸡西 鸡东县联系资料(区号: 467)2024-04-07:
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派出所,电话0513-82521206, 所 长:葛亚峰;教导员:施建斌 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 单位:鸡西市鸡冠区向阳派出所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劳动路16号 邮编:158100 区号:0467 值班电话:6186110 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范景波 6186110 8965555 15645861382 邱雨 6186111 6167106 15645861383 关德平 6186112 13394673123 15645861384 刘刚 15645861545 温东程 15645861815 张冬冬 15645861816 2023-10-22: 鸡东县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444号,邮编158200 电话:0467-5560567 院长赵鸿江13796402223、办046-75569977 执行局局长刘京13199432977、办046-75560599 执行局法官金某13144665990 申诉庭庭长闫树东13144665896 人社局: 局长毛有元18945836886、办046-75563370 副局长周国民15561992211、办046-75500999 2023-10-11:鸡东检察院公诉科 刘春波 13125972577 13836591178 刘颖 18604663931 18182773399 刘慧芳 鸡东法院 李丽 13144665500(曾经任主审法官) 刑庭 徐忠祺 13144665817 13091570400 盖秋海 13144665968 2022-05-01: 鸡东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 付崇志 18945835789 副队 王庆 15645802777 东海镇派出所人员名单: 东海派出所所长:张纵15246257666 副所长:张申19804671333 贾艳昌 13946876767 王利1376365199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67)参与迫害的单位、人员、电话:(区号:0467)
鸡东县公安局 局长 徐德文 手机13946809777 宅2380368 办5583923。 副局长 金基赫(主抓迫害法轮功):手机13946821777 宅5585541 国保大队队长 于洪军 手机13945854586 宅5585496 国保大队教导员 孙作恩 手机13089802270、13796923123 宅5561096 国保大队副队长 张臣 手机13936591788 宅5556691 国保大队副队长 李建华 手机13846091678、13946801598 宅5578382 国保大队中队长 崔光日 手机13904871634 宅5580634 国保大队中队长 何文明 手机13009952155 办5588236 鸡东县公安局控申科 科长 魏全举 手机13009896465 宅2385557 副科长 李宝强 手机13945864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