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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 法库县 >> 李菩堂, 男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6-10-14: 沈阳市法库县张笑被警察骗财后遭非法关押
文/辽宁沈阳市法库县 张笑 在上访回来的时候因为我拒绝转化,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登士堡党委书记刘笑波(后遭恶报死于车祸)和达连屯支部书记赵德扑在9月份和11月份派两个人到我家看着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两次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期间所用的费用由我们家承担。 我于12月20日又一次进京上访。在路上是层层设卡,我只得坐车到山海关从那徒步走到北京以说明真相。可到北京等待我的不是能说明真相的地方,而是警察的非法抓捕。就这样我被送到沈阳大南收容遣送站,在那里吃的不怎么样却要每天20元的伙食费。 非法关押了5天后,我被本地派出所民警张二良和西山治保押送到法库县拘留所。在途中,张二良骗我说到法库那要搜身,钱会被没收,要我把钱交与他保管,当时我没多想就把随身带的200元钱交与他,没想到他却把钱拿走了。 就这样我于2000年1月6号被关进法库县拘留所。当天法库政法委书记吴奉林指使被拘留的三个人在晚上折磨我以达到让我放弃信仰的目的,一直到10点多才让我睡觉。拘留所马副所长手持电棍动不动就电大法弟子。有一天晚上他让登士堡大法弟子吴春山咬着电棍,然后放电把他电的满嘴大泡。大法弟子李菩堂的老母亲去世,恶警都不让他回家探望。 同年3月6日,政法委秘书小张把我提出去问我还炼不?我说炼,他就用扫帚头往我脸上打,把我脸都打变形了,然后让我对墙跪着。当天和我一起挨打的还有张治广和张治国两兄弟。就这样我在那被关了4个月,吃的东西是窝头白菜水,连咸淡都没有,却要每天支付20元伙食费。这就是法库县的帮助教育转化学习班。 在拘留所出来后,我又被关押在登士堡后山20多天,与我一起被关的一共7个人,恶警逼迫他们每个人交三千元押金才肯放人。我是12月25日到的北京,就因为这个无故的原因罚我们家一万元钱,如不交钱就不肯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4/140168.html 沈阳 法库县联系资料(区号: 24)2024-05-14: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024-84829750 主审法官:郝小丽 电话:024-84829140、84829044、84829859 公诉人:赫梦瑶 电话:024-84829859 2024-04-29: 迫害单位: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沈阳北站派出所 办案警察:邱大朋、宋光耀 沈阳铁路公安国保警察:余岩(年龄较大)、范震(年轻) 沈阳铁路公安局国保处:曲高磊、张伟(此二人负责出具《认定意见》) 沈阳市法库县秀水河镇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秀水河村999号,邮编:110400 咨询电话:024-87071032 投诉电话:024-87116114 沈阳公安处铁路公安局沈阳车站派出所:024-62062288 沈阳北站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2号 电话:024-22520536,22523557,62042378 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南科创投大厦)邮编:110179 电话:024-84826706 案卷管理中心:024-26209419 检察官:赫梦瑶 电话:024-84829859 检察长:刘宏立 副检察长:陈宇辉、张遂志、崔月玲 政治部主任:陈东晨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赵宏丹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雪峰、张秀华 第一检察部:主任:赵丹(男)、宋淑玲、刘扬、赫梦瑶 第二检察部:邵梦、殷明姝、陈强、王俊威 第三检察部:刘涛 第四检察部:高玉亭、雷云、徐微、刘晓楠、王杉杉 第五检察部主任:支爽 其他检察官:余意,邓博文,田月,闫文杰,李震,于薇,刘阳洋,程子涵,孟思宇,隋亚晶,刘晓昳,王晶,李思璇,李佳怡,肖彦鹤,王野,杨文才,李晓程,刘晓楠,赵霖,刘虹,孙桂霞,王菲,杨建松,赵远达等。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024-84829750 主审法官:郝小丽 电话:024-84829140、84829044、84829859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