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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上海浦东新区杨园镇法轮功学员林宝珍被骚扰
林宝珍的女儿想带母亲去北方旅游,订了机票后,就接到浦东新区杨园镇警察电话,问她母亲是否要出去?到哪里去等? 三月二日晚六点半左右,林宝珍出门的时候,发现有当地610唆使的蹲坑的人在给自己拍照。三月七日晚十点左右,回来的时候,又有蹲坑的人在给她拍照。 邪党人员的骚扰侵犯行为破坏了林宝珍全家本来轻松的出游心情,影响了林宝珍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出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19/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7904.html 2018-05-14: 上海林宝珍4月23日冤狱期满,浦东新区高东镇镇政府、610、国保、居委等人员将她接到高东镇杨园新村居委,逼其签承诺书。林宝珍坚决否定,后安全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4/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6531.html#185141756-16 2018-03-19: 二审枉法裁判 上海林宝珍的律师控告中院法官 三月十二日,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林宝珍的律师突然收到一中院邮寄的裁定书——在二月二十八日,上海市第一中院作出的维持原冤判林宝珍一年的裁定书。 上海市第一中院陈光锋法官,作为林宝珍冤案办案法官,不开庭审理,直接下判,涉嫌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故,林宝珍的律师向中院监察室提起了对上海市第一中院陈光锋及相关责任人枉法裁判的控告。 律师在控告中说:上海市第一中院陈光锋及相关责任人,未履行依法治国,法律至上的宗旨,无视法律,破坏法律实施,有违公平公正。请求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为其错案追责,其进行法制教育、法律素养培训和整顿。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浦东法院在不告知家属和律师,不宣读判决书的情况下,通知林宝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对于浦东法院的枉法裁判,林宝珍当即上诉,并聘请了律师。一月十八日,律师向一中院提交了“强烈要求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律意见。 律师在法律意见中表示:认为本案事实存疑、证据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一审程序重大违法,林宝珍是无罪的,有必要强烈要求开庭审理本案,除非二审直接改判林宝珍无罪,立即释放,或者发回重审,同时取保。 如果二审还不决定开庭审理,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二审法庭在配合有关人员制造冤案,律师也会申请合议庭回避,并对涉嫌违法行为坚决控告。 上海一中院陈光锋法官在收到律师意见后,多次表示是否开庭还在商量,也许会开庭,叫律师等通知,如果不开庭也会寄书面通知。 但三月十二日,律师突然收到一中院邮寄的在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维持原判的裁定书。现律师已向中院监察室提起了对上海市第一中院陈光锋及相关责任人枉法裁判的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9/二审枉法裁判-上海林宝珍的律师控告中院法官-363069.html 2018-01-10: 上海浦东大法弟子林宝珍被冤判1年 已上诉 上海浦东大法弟子林宝珍一审被冤判1年,现已上诉,请曾武律师介入二审,中院已经立案,法官为陈光锋,021-34254567转208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0/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9481.html#1819222116-1 2017-12-01:上海浦东法院偷偷对林宝珍非法判刑 11月28日上午,上海浦东法院在不告知家属和律师,不宣读判决书的情况下,通知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林宝珍被判一年。此前在11月15 日庭审中,律师有理有据的一一驳斥了对林宝珍的构陷指控。林宝珍本人也义正辞严表达修炼合法讲真相是在做好事,应立即无罪释放的心声。 林宝珍,家住浦东高东镇杨园新村,修炼法轮功后,更加善待他人,时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无论她在哪里工作,都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赞赏和信任。在上海市保税区内做清洁工时,领导就是放心让她晚上值班,说谁都不要,就要林宝珍做,她最放心。 可就是这样一位善良、淳朴的好人,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对真、善、忍的追求,多次被迫害,2001年8月20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枉判四年六个月,在监狱受了很多迫害。 林宝珍于2017年4月24日再次被浦东国保非法关押,被劫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6月27日被构陷到浦东新区检察院。8月10日林的家属依法控告了浦东公安分局局长徐长华。控告寄出后,浦东检察院没有向家属调查核实。林宝珍的家属却遭到浦东国保警察的多次骚扰、威胁。居委一直哄骗家属耐心等待,等到十九大后就放人。 11月15日林宝珍被浦东法院非法开庭。律师有理有据的一一驳斥了对林宝珍的构陷指控。当庭检察官哑口无言。律师强调,本案中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望法院从未来的错案追责、注重社会影响、推动法制进步等角度来考虑,依法裁判林宝珍无罪,并对其立即释放。 律师辩护指出: 一、本案公诉方提交的案件证据材料程序违法,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及定案依据,无证据证明林宝珍有犯罪行为和事实。 更要强调的是:本案所有证人、侦查人员皆未出庭作证,所有物证未当庭出示、宣读、辨认,所有证据材料未经鉴定,明确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不得以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替代侦查人员出庭。经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不出庭说明情况,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对浦东法院的非法判决结果,林宝珍已提起上诉,并将进一步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上海浦东法院偷偷对林宝珍非法判刑-357346.html 2017-11-10: 上海浦东大法弟子林宝珍面临非法开庭 上海浦东大法弟子林宝珍11月15日上午9点浦东法院第九庭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0/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6502.html 2017-10-11: 上海林宝珍被关押五月余 家属控告公安局长遭报复 “我们作为林宝珍的家属,深知其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其遭受到人身、人权的侵犯,浦东分局对此不但不予纠正,保障林宝珍合法权益,反而将其刑拘。徐长华作为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应承担领导责任。故特提出此控告,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有关部门对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追究相应责任者,辩冤白谤,宣扬依法治国,法律至上的宗旨。”——林宝珍的家人 上海法轮功学员林宝珍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浦东国保非法关押,八月十日林的家属依法控告了浦东公安分局局长徐长华。 控告寄出后,浦东检察院没有向家属调查核实。林宝珍的家属却遭到浦东国保的多次骚扰。 八月二十二日,自称610黄警官的浦东国保非法讯问林的母亲和妹妹,问控告是谁写的谁寄的,并谩骂说家属请的律师是××律师(骂人的话)。他一句一句将控告书的内容跟林母核实,每念一句就说是违法的,林母义正言辞:不违法的,都是正的。他对林的妹妹说,这控告信是以你妈妈的名义,要是你的名义,我马上可以拘留你十五天。并且还说,你不要落在我手里,像你这种以前没有过的,要是被抓住么,要关多少多少天等等。 事后居委又假意好心,说律师费很贵的,叫家属把律师撤了,他们帮忙请,不要钱的。 九月十一日,这个黄警官又协同片警和居委找到林的家属,一开始说这次不关林的妹妹要关林母亲。然后再次讯问控告信的事情,说控告信内容不好,家属依然确定是好的。他后来又信誓旦旦说林宝珍五个月就能回来,就是还有半个月,叫家属放心。 期间警察又找过她们母女一次,再次确认控告的事。 林宝珍的家属等了五个月后,去问居委,人怎么还没回来。居委主任又安抚家属说过了十九大就回来,并且说她能保证。叫家属不要再控告了。 九月三十日,有四~五个警察找林母亲,林的妹妹陪同一起到居委。他们说林的母亲在高桥镇学前街发真相册子讲真相。并且拿出册子给她们看。说有摄像头拍下,并且有“黄马甲”(类同朝阳大妈的民间特务)看到,认出是林的母亲。要是确定的话,林母要被判六~七年,而且她还控告了,更是罪加一等。林的妹妹说,没有的事,要是摄像头拍下来了,那你们把摄像头拍的拿出来放。他们拿不出什么,后来不了了之了。 然后,居委还是哄骗家属耐心等待,等到十九大后就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11/上海林宝珍被关押五月余-家属控告公安局长遭报复-355362.html 2017-08-25: 上海市林宝珍家属因控告遭到浦东国保恐吓 法轮功学员林宝珍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其家人和律师提出了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控告。日前,林宝珍的母亲和妹妹遭到了浦东国保和高桥镇居委的骚扰恐吓。不许她们再做控告,并问控告是谁写的,还对其妹妹说,控告人是林宝珍的母亲,要是妹妹的话,就把她抓起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5/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2961.html 2017-08-10: 上海市浦东新区林宝珍被构陷到检察院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凌文俭、林宝珍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巨峰路地铁口被恶意举报,被浦东分局警察非法抓捕。 抓捕时,警察执法粗暴,强行将林宝珍与凌文俭押入车内,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其搜查,将钱、充值卡、手机等搜走。 四月二十五日林宝珍家被抄,两人都被劫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 五月二十三日,凌文俭被释放,林宝珍却被非法批捕。 六月二十七日构陷林宝珍的案卷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据悉,公安抓捕的理由仅仅是林宝珍给路人发了一本小册子和曾经有过被非法迫害的经历(宪法保障法轮功学员有信仰、传播信仰的自由)。 林宝珍被抓后,浦东610、国保又与她丈夫、儿女联络,要他们劝说林宝珍,要求她承认错误,企图用亲情逼迫她认罪。提讯时,又威胁称要关押她两年。 日前,林宝珍的家属和律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区法制办、纪委等相关部门提交控告书,控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违法搜查、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林宝珍、态度恶劣,粗暴执法,侵犯人权、刑法三百条罪名适用错误、违法《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请求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林宝珍,家住浦东高东镇杨园新村,修炼法轮功后,更加善待他人,时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炼前婆媳关系非常紧张,林宝珍和婆婆时有争吵,以致双方互不来往;修炼后,林宝珍明白了做好人、为他的法理,主动和婆婆和好,处处忍让。家里分房子,就林宝珍家没有,可林宝珍什么也不计较,还劝丈夫看淡利益。 林宝珍之前在上海市保税区内做清洁工,因为时刻牢记修炼人的标准,领导就是放心让她晚上值班,说谁都不要,就要林宝珍做,她最放心。此后无论她在哪里工作,都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赞赏和信任。 可就是这样一位善良、淳朴的好人,却在十八年中,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对真、善、忍的追求,多次被无故迫害,也让家人备受煎熬。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林宝珍被抓,后被非法枉判四年六个月,在监狱也受了很多迫害摧残。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林宝珍遭绑架后,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0/上海市浦东新区林宝珍被构陷到检察院-352350.html 2017-06-03: 上海市仍有法轮功学员崔菊华、林宝珍被非法关押 2017年6月2日,被上海市杨浦分局非法抓捕的洪庭晟已回家。九名被非法刑拘的上海学员中,仍有崔菊华被非法关押。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凌文俭、林宝珍,2017年4月24日,被浦东分局警察非法抓捕。5月23日,凌文俭已回家,林宝珍仍被非法关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3/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1)-349028.html 2017-05-07: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凌文俭、林宝珍被非法刑事拘留 2017年4月24日被浦东分局警察非法抓捕,25日林宝珍家被抄,目前两人都被劫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7/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6910.html 2017-05-04: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凌文俭、林宝珍被绑架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凌文俭、林宝珍,2017年4月24日,被浦东分局警察非法抓捕,25日林宝珍家被抄,目前两人都被劫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4/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6676.html 2017-05-01: 上海法轮功学员林宝珍被绑架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林宝珍4月24日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456.html#17430235557-1 2016-10-19: 上海浦东新区高东镇杨园新村的大法弟子林宝珍被绑架 十月十四日星期五,上海浦东新区高东镇杨园新村的大法弟子林宝珍被绑架。请知情者补充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8/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6483.html#161017233712-1 2006-10-12: 被上海伪法院非法判刑迫害的大法弟子 上海伪法院从二零零零年开始对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判刑,据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入狱的女学员就有一百多人,她们很多人因身体不好走入法轮功的,通过修炼她们身心健康,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不翼而飞,政府非法取缔法轮功大家本着善意向政府、向市民讲真相、救众生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上海虽然是国际大都市,有的七、八十岁在松江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 据不完全统计:她们是王烨、沈志芳、刘成英、刘文英、邓爱云、蒋岷、李洪珍、李锋、蔺莹、张福妹、郭廉亲、项健、石义玲、吴小锋、宋翠娥、陈惠群、熊玲、宋金花、林宝珍、顾丰英、郭颂红、顾宝群、戴志颖、鲍学珍、鲍文珍、廖丹凤、黄英、邵美仙、蒋丽英、奚蛟、顾继红、黄志萍、张秀英、李慧玲、瞿玲娟、袁肖兰、王雪飞、汪菊芳、陈月秀、张毅、董健、陈慧晶、吴顺芳、邓嵘、傅美云、高琴妹、高林娣、杨曼玉、刘静、尤秀云、曹倍琴、韩春燕、张彩萍、吴福英、李玲琳、钱倍珍、李丹、陆晶、张元幸、须莉敏、胡钟天、刘贵珍、李丽茅、李上芬、黄品芳、孙竹英、秦凤仙、黄洁、杨洁、金闻鸣、袁毓敏、戴珍雪、张秋莎、殷桂花、王亿屹、张迎春、苏玲芝、陈洪珍、葛文新、张燕、刘雪英、姚五妹、沈溢之、汪霖、潘德庆、王银玲、贺美云、戴子珍、胡富珍、章迎枝、张迎春、夏海珍、张筱英、王宝坤、余佩英、许凤宝、许美晋、张春燕、樊咏、陈毓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2/139959.html 浦东新区(川沙县)联系资料(区号: 21)2024-09-10: 参与单位及相关人员:
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协调处: 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反X协调处处长:蒋峥嵘(310105196811051280) 反×教协调处副处长、610办副主任:张宝阳 (2013-2014) (310115196112190014 // 18930982510) 政法委副书记:王琨(2020-,分管反×教协调处) (342101196908211078 // 13817816239) 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单少军(310102196611024836)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党委副书记:张士伟(13501929703 / 13501929703)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党委副书记:杨晔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副镇长:贺红忠 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党委书记:黄伟(310224197103190000 // 13301996312) 浦东新区“扫黄打非”办公室: 浦东新区“扫黄打非”办副主任、文体旅游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斌 浦东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玮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平安办: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党委副书记:杨晔(负责政法口、平安建设办公室,310115197910247000) 浦东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孙鸿儒 百联川沙购物中心: 川沙百联购物中心副总经理:曾晔弘(13512107007) 川沙中学南校: 上海川沙中学南校校长:王洪江(15316688323,15316688323) 2024-04-30: 上海浦东新区高行派出所 地址:高行镇新行路330号 邮编:201208 电话:02168979738 02168979768 电话:02122047350/51/52/53/54/55/56 电话:02122047298 所长:王昕琦 13386288069 监督电话:13386263332 紫翠苑片警:汪晔 057552 2024-02-20: 上海市嘉定区慈竹路69弄居委会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