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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孙维珍, 女, 82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6-09-1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5-31: 辽宁省丹东振兴国保大队长王海斌的犯罪事实
......法轮功学员张桂琴、孙维珍两位老人被绑架、判刑 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下午,当年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六十七岁的张桂琴,在路边讲真相、发放真相小册子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给正在街上巡逻的丹东汤池派出所警察。王海斌带领警察非法抄家。张桂琴家中被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真相币资料等私人物品。孙维珍家被抄走师父讲法录音带、炼功带十四、五盘、讲法碟十四、五张,小台历等私人物品。 孙维珍因身体状况保外。期间,她多次给汤池派出所所长王海斌以及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潘嗣修讲真相,并邮寄了真相信。 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丹东振兴区法院、检察院等执法人员不顾孙维珍老人年迈,竟将她骗入看守所。家属得知振兴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曾多次找到法官申请为孙维珍做无罪辩护,法官明知无理,避而不见,欺骗家属一周内开庭。结果年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孙维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张桂琴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人均被送入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孙维珍在监狱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才被释放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31/辽宁省丹东振兴国保大队长王海斌的犯罪事实-444128.html 2019-11-29: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已终结对孙维珍的非法判刑 11月末,丹东市中级法院通知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维珍的家属,终结孙维珍剩余两个月的非法刑期。 2019年6月15日,孙维珍因为讲大法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到丹东市纤维派出所。8月28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孙维珍在法庭上陈述了丹东市纤维派出所警察是如何欺骗她,因没有任何证据,而编造的虚假证词让她签字,法庭上,没有证人出庭,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罪名成立的情况下,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对孙维珍非法判刑6个月。 孙维珍现年79岁,因患各种疾病提前退休,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无病一身轻,独自生活不用儿女负担。在看守所期间,因为不能正常学法、炼功,导致旧病复发,天天迷糊,11月1日“咚”的一声摔倒在地,经狱医测量,血压高达240,看守所不愿承担责任,11月5日孙维珍取保候审回家。 孙维珍向丹东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经中级法院重新审核,现已终结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9/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6420.html 2019-08-15: 丹东79岁孙维珍被非法关押 辽宁省丹东市七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因自己无辜被起诉检察院,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到丹东振安区检察院讲法轮功真相,遭绑架。现在,孙维珍老人被非法关押在丹东汤池看守所。 八月三日晚上,孙维珍的家人发现她没有回家,就四处寻找,最后到派出所报案,得知孙维珍被丹东振安区检察院绑架了。 八月六日下午,孙维珍的儿子来到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一个自称是办案人的年轻女检察官说:“孙维珍这次一定得判了,国家不让炼,除非你们家人劝说她放弃。”儿子说什么都能劝,这个不能劝,这是我妈的信仰。我妈在年轻时就身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求医无效,工作、家务都干不了,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局、医院鉴定,病退回家。但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十几年不用打针吃药,不仅不需要儿女照顾,还独自照料卧床多年的老父亲。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孙维珍老人走在丹东市振兴区民主桥上时,被两个警察绑架到附近的纤维派出所,说是有人举报,但证人没有拿出任何所谓的犯罪证据。警察在她随身带的包内翻出一份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 》。随后警察又到老人家中也没有翻出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在纤维派出所内,孙维珍不断地向警察讲明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以及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功效。 二十年来,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和中共相互利用残酷打压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造谣、污蔑法轮功,善良的孙维珍老人为了不让中国人被谎言欺骗而破坏佛法,不顾个人安危讲明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曾被非法拘留、劳教。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一年(因病保外)。 七月二日,丹东市纤维派出所警察王大墉把孙维珍带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作为起诉证据,把孙维珍老人起诉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 》是国家正式文件,丹东纤维派出所与振安区检察院竟然把国家正式文件作为违法犯罪证据,还要判刑,这是执法人员在践踏、侮辱国家政策。 现在,美国率先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实施者,也包括制定具体迫害政策、下达命令以及协同者依法制裁,目前有二十八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对迫害者的制裁法案。天网恢恢,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只有停止迫害,撤销非法起诉,无条件立即释放善良无辜的孙维珍老人,生命才有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5/丹东79岁孙维珍被非法关押-391487.html 2019-07-11: 辽宁省丹东市警察构陷79岁孙维珍 2019年6月15日,辽宁省丹东市79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走在丹东市振兴区民主桥上,被2个警察绑架到附近的纤维派出所,说是有人举报,但证人没有拿出任何所谓的犯罪证据。警察在她包内翻出有一份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 在纤维派出所内,孙维珍不断地向警察讲明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以及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功效。警察又到老人家中也没有翻出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 7月2日,丹东市纤维派出所警察王大墉把孙维珍带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作为起诉证据,把孙维珍老人起诉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孙维珍老人在年轻时因身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求医无效,常休病假,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局、医院鉴定,后病退回家了。孙维珍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给单位节省了药费、给家庭减少了负担,不仅不需要儿女照顾,还独自照料卧床多年的老伴。 二十年来,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残酷打压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造谣、污蔑法轮功,善良的老人为了不让中国人被谎言欺骗而破坏佛法,不顾个人安危讲明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曾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因病保外)。 经历种种苦难,老人仍想方设法下载国家正式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说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然而,江泽民为了打压法轮功,不仅贪腐治国,以利益、威胁等各种手段胁迫公检法司等共同实施迫害,打掉了中国人的善良,很多人已分不清善恶、好坏,警察为了构陷近八十岁的老人,竟不择手段,荒唐、可笑的把国家正式文件作为罪证,他们才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司法腐败到如此程度,更让世人看清依法治国的国策只不过是一纸空谈。 孙维珍老人现在仍不顾烈日向被谎言蒙蔽的警察、检察院人员讲真相,请国外同修及正义人士向所有参与迫害孙维珍老人的丹东纤维派出所、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人员讲明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的真相,所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1/辽宁省丹东市警察构陷79岁孙维珍-389877.html 2016-08-28: 到检察院劝善 七旬孙维珍被扣押 家人营救 辽宁省丹东市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到检察院讲真相、劝善,被非法扣押,面临庭审迫害。 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六十七岁的张桂琴在今年四月四日在路边讲真相、发放真相小册子,被人报告给警察,在街上巡逻的丹东汤池派出所警察把她们绑架。 经医院体检,孙维珍检查出有高血压、心脏病,丹东看守所拒收被保外。之后,孙维珍不顾自己的安危,不断的到汤池派出所、丹东振兴区检察院给办案人员讲真相、面对面递交真相信,以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以及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任何法律,是江泽民利用权力操控司法机关、“610”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滥用罪名,致使十七年来无数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绑架、非法判刑。 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孙维珍按检察院潘嗣修约好的时间再次来到丹东检察院,但是当天晚上孙维珍一夜未回,家人心急如焚,第二天分别到派出所、检察院要人,派出所人员说不知道,检察院潘嗣修对家人说:“到医院检查没有任何病,收监了,身体这么好是因为炼法轮功的原因吧。”并说十日左右法院要开庭。 孙维珍的家人已向法院申请为孙维珍做无罪辩护,家人了解到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辩护词中写道: 孙维珍秉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受人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她只是以亲身经历说明她在年轻时受病魔困扰,提前退休,因修炼法轮功现在已七十五岁,多年没有吃过药,仍能独立生活,没有给儿女带来麻烦。她独自照顾瘫痪在床不能自理的后老伴多年,“久病无孝子”,这是年轻人也难做到的事,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因为我母亲身体健康,并任劳任怨的为家庭付出,使我们家庭成员都能和睦相处,没有后顾之忧。 我母亲修炼法轮功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如果中国老人都能自理、不用吃药,能给国家节省多少药费,能给每个家庭减少多少麻烦,我就是有感于母亲的所作所为,才给母亲做出无罪的辩护,请法院、法官还我母亲一个公道,无罪释放。 孙维珍家人希望公检法机关能转变观念,按照现政权规定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要求依法办案。辩护词中还写道: 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执政以来,不断有司法新政出台,他说过: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这与以往江泽民对宗教信仰的打压完全不同。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最终的秦城归宿证明,追随权势不是正道,严格执法才是王道,自己才会安全。 请丹东振兴区法院、法官依法办案,尊重人权、尊重宪法,做一个对人权、人性、公正、道义等人类共同价值的保护者,不能做人权的破坏者,否则最终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请海外法轮功同修配合讲清真相,给公检法司人员明白真相的机会,不再做破坏人权的工具。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8/到检察院劝善-七旬孙维珍被扣押-家人营救-333641.html 2016-04-07: 丹东法轮功学员张桂琴、孙维珍被绑架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桂琴、孙维珍,4月4日,在路边讲真相、发放真相小册子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给正在巡逻的丹东集贤派出所警察。 4月4日下午,两人都被警察非法抄家,张桂琴家中被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真相币资料等私人物品。孙维珍家被抄走师父讲法录音带、炼功带十四、五盘、讲法碟十四、五张,小台历等私人物品。 4月4日傍晚,现年76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67岁的张桂琴,被警察送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出有高血压、心脏病,当晚送进丹东看守所时被拒收。两人被非法关押在集贤派出所一晚。 4月5日上午十点左右,孙维珍听到警察要把张桂琴送回家,中午张桂琴的丈夫到派出所,孙维珍问他:“张桂琴在家么?”他说:“没看见”。 4月5日晚五点左右,孙维珍被警察送回家。 非法关押期间两人一直在给警察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7/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6345.html 2006-11-25: 辽宁丹东恶警十月底疯狂抓捕大法弟子 10月28日——30日,罗干、周永康在辽宁沈阳开基层工作会议期间,丹东恶警疯狂抓捕大法弟子,现已知道肖志玉、宋桂香、盛丽霞、姜杰、孙维珍、单桂芝、孙立豪等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5/143182.html 2006-10-02: 近日辽宁丹东两大法弟子遭邪恶之徒绑架 大法弟子孙维珍,女,66岁,2006年9月15日上午在贴“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标语时,被辽宁省丹东市桃园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恶警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转法轮》。孙维珍现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白房看守所。 大法弟子肖智玉,女,50多岁,2006年9月12日晚上7点多钟从市锦江山公园大门出来时,被从市公安局警车里出来的两女警非法搜身,被搜出两、三份大法资料,后被非法抄家。肖智玉现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白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139185.html 2006-09-17: 大法弟子孙维珍被丹东市恶警绑架 大法弟子孙维珍,女,66岁,2006年9月15日上午张张贴“法轮大法好”时,被辽宁省丹东市桃园派出所恶警绑架,并被抄了她家中的《转法轮》等大法书。现在孙维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白房看守所,望丹东市大法弟子共同发正念,全面铲除邪恶,营救大法弟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7/138027.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18641519182 13304156682 郭忠仁 13358781609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