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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长春市 >> 于翠兰, 女, 61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屯柳和街委13组
迫害情况: 十年冤狱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6-06-14
案例分类:
典型案例 残疾人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曾被迫害致残 曾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死人床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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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吉林省长春市大法弟子周雅芬、于翠兰被绑架
大法弟子周雅芬、于翠兰在讲真相中被绑架。周雅芬被送往长春市第二看守所。于翠兰已被释放回家。据说是柳影路派出所抓的,具体情况还请知情的同修补充。 柳影路派出所电话:1834309299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7/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9562.html#22926221646-1 2017-10-27: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轮功学员于翠兰家遭东安屯派出所警察骚扰 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屯派出所警察胡亮等人,在10月1日之前到于翠兰家敲门骚扰,发现于翠兰不在家,10月1日派出所警察把于翠兰的侄儿叫到派出所询问于翠兰的去向并做了笔录,并且让于翠兰的侄儿在笔录上签字,当时在场的有南关区公安分局的何姓局长、东安屯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警察胡亮等。 10月5日警察又到于翠兰侄儿家敲门骚扰。10月10日又给于翠兰的侄儿打电话骚扰。这种多次敲门、电话骚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严重干扰公民的正常生活。 长春市东安屯派出所警察胡亮电话:1590440298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7/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79.html 2016-09-20: 十年冤狱致残 长春市于翠兰被非法讯问抄家 今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十年的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翠兰走出了监狱,六十一岁的她,已是满头白发,两只胳膊已残,生活不能自理。九月六日晚和九月七日,于翠兰又被非法讯问和抄家。 警察如警匪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晚八时左右,长春市东安屯派出所四个警察,没有敲门打招呼,就突然闯入长春市于翠兰的家,也没出示警察证、搜查证等,东看西看,说:“有人举报你,说你们炼功。”于翠兰回答:“说我炼功有什么出奇的?整个东安屯都知道我炼功。”一个恶警打开于翠兰家里的佛龛,说:“还供着呢?”于翠兰回答:“以后人人都得供,因为这是佛像。” 片警胡亮招呼于翠兰说:“你过来,做笔录。”于翠兰说:“我也没犯什么法,做什么笔录?”胡亮冲着于翠兰骂起来,于翠兰说:“你看你肩膀上带的是什么?”片警张国海说:“你们炼法轮功?”于翠兰告诉他们说:“炼法轮功也不违法呀,没有立法说法轮功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到网上去查。” 警察张国海进屋就开始拍照,一直照到走为止。一个恶警从于翠兰家柜子里翻出几本书、一本《转法轮》和几本法轮功师父的国外讲法。于翠兰说:“把书还给我,是我花钱买的。”可不管于翠兰怎么要,警察就是不给,并说要拿回去自己看。于翠兰只好说:“看完还给我。”(可到现在也没归还) 于翠兰看这帮穿着警察装、却做着警匪的事的一群人,说:“你们都坐下,咱们心平气和的谈一谈。”可他们不谈。于翠兰又慈祥的说:“你们还跟着江泽民进行迫害,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在起诉江泽民,都要审判他,都这时候了,你们还要犯罪。迫害法轮功的人包括薄熙来、周永康等都被判刑,都遭到报应了,你们还要这样做,还在犯罪?”于翠兰给他们举例说:“市局国保的王立文二零零六年把我抓进去,非法判了刑,然后他就死了,抛下妻儿老小的,不可怜吗?”警察执迷的说:“我们执行的上级的命令。上边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 片警胡亮问于翠兰:“你还炼功是不是?”于翠兰答:“炼。”他又问:“书是谁的?”于翠兰说:“是我的。”他过来又拿走一兜子书。于翠兰说:“不许拿我的书。”于翠兰告诉他:“我从监狱回来时,你对我说:你在家看书、炼功,我们也不来。你现在怎么要把书拿走呢?说话算不算数?”胡亮开始耍赖,说:“谁说了?”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于翠兰上去拦胡亮,张国海却把于翠兰双手把住。 光天化日之下,这些警察抢劫老百姓的私人财产,于翠兰追出去,到电梯那儿要书,胡亮说:“一会儿我还来。”于翠兰说:“就你这态度,别来了,我不欢迎你。” 于翠兰接着对他们说:“我从监狱回来好几个月了,退休工资也不给我,该给的钱都不给我,不让人吃饭。”胡亮理屈而胡搅,于翠兰正告他:“判刑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以后必须得给我平反,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那天,正好于翠兰的大姐来她家串门,大姐看到这一切,气得当时就躺在床上,心跳的很快。他们走后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 再次野蛮抄家 第二天早晨,南关公安分局国保和南关区六一零办公室,以及东安屯派出所共十多个人,又野蛮地闯入于翠兰家。于翠兰没在家,他们竟然威逼她侄子把门打开,把大法师父的法像撕了,把书、电话本等物品全部搜走,而且不让她侄媳妇上班,把她的电话号还要去。又威胁她侄子,让他把于翠兰找回来,如果不回来,就把于翠兰家的户口给销了。 于翠兰被冤狱十年,她的双臂在吉林省女子监狱上三次抻床迫害致残,满头白发,生活不能自理,单位给交一部分,自己缴纳一部分的养老金,中共的不法人员也不给,连最低生活费都不给,使于翠兰没有生活来源。 于翠兰遭冤狱迫害的详情,请见《十年冤狱致残 长春市于翠兰仍遭刁难》 《吉林女监用酷刑“抻床”折磨于翠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0/十年冤狱致残-长春市于翠兰被非法讯问抄家-335247.html 2016-07-26: 十年冤狱致残 长春市于翠兰仍遭刁难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身陷囹圄十年的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翠兰终于走出了监狱。六十一岁的她,满头白发,因被抻刑迫害两肩肩胛骨移位,两只胳膊已残,生活不能自理。就是这样一个被折磨致残的人,仍遭警察跟踪、监视,政府、社区拒绝办理退休金,一家人生活在贫困边缘。 修大法 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六年,于翠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她满身是病,气管炎很严重,打针、吃药,什么方法、偏方都治到了,丝毫没减轻病痛。她还有胃病,吃不进去饭,神经衰弱,晚上睡不着觉,每天都头痛,痛的已经不知道头不痛是什么滋味了,眼睛看不清字,一看点东西,头连着眼睛痛的都受不了。 一九九六年,于翠兰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没多久,满身的病全好了,整天一身轻,走多远的路,干多少活,都不知道累。胃也能吃饭了,吃的还很多,吃什么都香,睡觉也踏实,头也不疼了,而且头脑非常清晰明了,气管也好了,再也不咳嗽、喘了。 可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发动了一场灭绝人性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此,于翠兰再也没有了平静的日子。下面是于翠兰讲述自己被中共迫害的苦难经历。 打着吊瓶 插着氧气管 被非法判刑十年 1. 野蛮绑架 被公安医院打不明药致腿麻木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我正在路上走,被市局国保支队三个警察绑架,他们不由分说,把我两只胳膊拧到后面,强行塞进车里,疼的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把我拉到市公安局,在那里按着我的头强行拍照。照相的人正是上一次抓我的人,他还踹了我两脚。午饭后,他们什么也没问,说送我回家,却直接把我送进了看守所。在车上,他们说“又一个指标完成了”。 到了看守所,看守所拒收,他们就开始拉关系找人,看守所看我病成那个样子,怎么说也不收。我在冰冷的地砖上躺了一个多小时。没办法,他们只好将我拉回长春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完后,再次把我送看守所。看守所大夫看完我的病历后说,她这样一周也就完了。所以看守所还是不收。他们继续拉关系找人,最后看守所跟着一个人,把我送进了公安医院。 在公安医院,我生活不能自理,每天给我打很多吊瓶。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我那一天的吊瓶都打完了。可是下午两点多钟,有一名女大夫拿着一个吊瓶进来,又给我打。我说,今天的吊瓶已经打完了,怎么还打呢?她说,这一瓶你打也得打,不打把你绑在床上也得打,说着就给我扎上了。扎上后,她急匆匆的就走了,神色不太自然,还有些慌张。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想下地洗漱,就下床,想往前走时,腿怎么使劲,脚也不挪步。我想,这是怎么了,腿怎么不好使了呢?为什么昨天下午非要给我打那瓶药?这到底是什么药?上班后,我见到狱警王玲,我跟她说“昨天下午打完那瓶药,今天腿就不能走了。”我也对刘队长说了这件事。他们都说:问问情况再答复我。可是问完后,没有一个人答复我。我又见到姓石的护士长,我对她说了情况,她说,“你快瘫痪了。”我问她,我怎么会瘫痪呢?她就不吱声了,可是她的表情怪怪的。我感觉到腿麻、脚麻,脚趾头都不会动了。 一天,孟院长来查房,我把腿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我婉转地问她说“你们是不是给我用错药了?”她说:我回去给你查一查,再答复你。可是回去之后,每次查房她再也不来了。过了很长时间,我也见不着她。一次,我发现她来查房,我就大声喊她,她就进来了。一进屋就说,你是不是要告我们?我说我在这里发生的事不能告你吗?她看我没有告她们的意思,态度就缓和了,过来看了看我的腿,问我腿麻到哪,又问我腰痛不痛,我说腰也痛,她说,明天做CT,检查一下腰。第二天抬着我做了CT,查出腰间盘突出,医院主任说,再严重就得做手术,说腿麻是腰影响的。医院有的大夫和主任说,我腿不能走路、麻是每天打吊瓶药量大造成的。 2. 打着吊瓶、插着氧气管,我被非法开庭,公检法“自编自演”,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份的一天早晨五点多钟,天还未亮,突然来人把我叫醒,给我穿衣服,把我抬上车,说是开庭。一个警察抬我时,嘴里说着脏话,把抬我的手有意松开,让我摔在地上。屋里几个刑事犯围了上来,对那恶警说,你不要这样,你看她痛的那样,快不行了,那时我瘦的只剩一层皮了。谁见我谁都害怕,每天晚上都有人守着我,怕我过去了。医院向办案单位多次发出病危通知,让他们把人接走。 那时,我是危在旦夕,办案单位不但不接人,反而把我拉到绿园区法院法庭上审判我。在路上我身边跟着一名大夫,一名护士,给我打着吊瓶,插着氧气管。大夫跟护士说,也不知道她这么严重啊,要是过去了可怎么办。 到了法庭上,我躺在那,打着吊瓶,插着氧气管就开庭了。法庭上一个听众也没有,我的家人、证人什么人也没有,只有法官和检察官几人在自问自答,还有人代替我回答。他们在自编自演,演完之后就结束了(那时我已经没有能力说话了),他们把我拉回公安医院。 第二次开庭是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也是早上,天还未亮,我身边依然跟着一个大夫和护士,这时我已经好些了。他们再次把我拉到绿园区法院。到了法庭上,我仍然躺在那里,也没人问我什么,法官就宣读了判决书,判决我十年有期徒刑。念完后,问我上诉不上诉,我说上诉,他们把判决书放在我身上,就都走了。这就是他们开庭秘密审判我的全过程,也不让我说话,就是他们自编自演。 在十日内,我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一日(大概是这天)把我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 3. 吉林省女子监狱三次“抻床” 双臂残废 我入狱以后,对我进行了强制“转化”。平时受到的屈辱、辱骂、打嘴巴子、不让上厕所(憋得膀胱直到现在排尿都不正常)等等,不予细说,我先讲一下三次“抻床”酷刑吧。 二零零八年八月下旬,我被绑在床上“上束缚”(所谓上束缚也叫“抻床”,就是把四肢分别绑在床的四个角的床柱子上,然后把绑腿的两根绳子再绑到另一张床上,两张床之间再挤上椅子,再有人坐在椅子上,被绑的四肢用绳子抻的紧紧的,不能缓一点扣)。这种刑罚把正常人(不炼功的人)抻两小时,能抻死或抻残废了,能把筋抻长一块。 二零零八年九月初的一天,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我为了自己有个健康的身体,为了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竟然遭到了如此严重的“上束缚”刑罚的迫害。从早晨五点钟开始,抻到晚上九点钟。抻的过程,真的像五马分尸一样,撕心裂肺的疼,身体象断开一样,那种痛苦是无法形容的。出的汗把褥子都湿透了,头发上也都是汗。刑事犯汪秀芳说:“头发不滴水不行。”到了晚上,身体瘫软的象一滩泥。 第二天早晨,我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在刑事犯把绳子解开,看我还能不能走时,我奔向墙角想一头撞死,被刑事犯发现把我抱住。我又向铁床撞去,头上撞了两道血印,这才没继续抻我。(编注:这是中共酷刑迫害所致,但大法弟子在任何严酷的情况下反迫害都要理智、平和。) 隔了一段时间,又开始抻我,从早上六点抻到晚上九点。抻的过程中,刑事犯还叫我骂我师父、骂大法,我说,我自小长大不会骂人。刑事犯说,你不会骂人我教你,刑事犯骂的话我从小到大从来没听到过如此低级下流、如此难听的话,我不骂,她们就骂我,侮辱我,耍流氓,天下淫秽的语言全都骂到了,骂绝了。这是第二次抻我。 又过了一段时间,加大力度的又抻我一次,从上午十点抻到晚上七点,把抻我的绳子绑到另一张床上,两张床之间挤上椅子,再坐上人,我的腿上又压了重物,抻的过程,我的每根神经都在痛,两条腿胀的象要爆炸了似的,感觉血都不流通了,我昏了过去。 她们看我不吱声了,就使劲打我胳膊,那时我的胳膊是最怕碰的,一碰胳膊是剜心透骨的痛。可是怎么打我,我也没有反应了,她们这才把抻我的绳子解开。过一会儿,我慢慢地苏醒过来,她们看我醒过来,停了一会,又继续抻我,一直抻到晚上十点。 这三次抻刑是最严重的。我能活下来都是大法师父保护的,搁个常人,是挺不过去这么长时间的抻刑的。 在这三次大刑之间,还抻过我很多次,每次时间都比较短,时间不等。不抻我时,她们就打我、骂我,用拳头打我胸部,打我脸,我的眼睛被她们打的眼皮翻过来,翻不回去,第二天,眼皮才翻过去。我的左眼下眼皮至今还留有一道痕迹,这是刑事犯马晓平打的。 我身体的状况无法说了,真是惨不忍睹。我的两只胳膊被捆绑的,解开绳子时,两只胳膊在头顶上拿不到前面来了,刑事犯钱丽看到后,拿起我胳膊使劲甩到前面来,疼的我都要昏死过去。平时,两只胳膊只能下垂着,胳膊、手麻的拿勺都拿不住,两只胳膊前后左右都抬不起来,每天胳膊疼的睡不着觉。一直到现在,我的两只胳膊、两肩的肩膀头骨头还突出着,都移位了。筋骨受到了严重损伤,胳膊已举不起来,残废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在外省医院给我看胳膊的大夫说,要治疗的话得几十万块钱,而且还不能恢复到像以前一样。我的两腿被抻的经常抽筋,两只脚走路也不稳,东倒西歪的。两只脚的筋都浮在表面上,走路时,脚趾头就象都抽到了一起一样,脚底下的筋走路都硌脚。还有膀胱,因为在女子监狱经常不让小便,憋得尿不出来尿了。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医院检查膀胱也是说需要手术治疗。还有心脏病都非常严重,想了解,就查监狱的病历吧。还有很多症状,我就不一一叙述了。 抻我的刑事犯恶人有:汪秀芳、钱丽、马晓平、韩海玲、战健、周百凤。恶警狱警有刘明华,队长有张淑玲、倪笑虹。 4. 生活虐待、手铐、关“小号”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那天,副队长沙丽把我所呆的四一一监舍的七名法轮功学员抄写的师父的法和真相资料搜走,然后队长倪笑虹把监舍的门锁上,让我们七名法轮功学员吃小号饭,每天三顿,都是玉米面发糕,萝卜盐菜(萝卜条上撒点盐),吃了五十多天。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身体都不好,年龄又都比较大。七人中有两个人是四十多岁,一人八十岁,另外四人都六十多岁,每天吃小号饭,又不让出屋,致使这些人都有病了。因为每天锁着门,空气稀薄,很多人都犯了毛病,心脏病、高血压、哮喘、腰疼卧床的,胃疼呕吐吃不了东西的,便秘的等等,迫害了五十多天才停止了吃小号饭,打开了门。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左右,由于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我进行阻止,又被戴上手铐,把我铐在床上。我家人看我时,我把迫害的情况说了,在我家人和我的共同努力下,五天后给我打开了手铐。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我所在的监舍四一一室,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上前阻止,刑事犯停止了迫害。可是狱警上班后,就把我关进“小号”(就是严管队),还有遭到迫害的同修也被关进严管队。 在严管队,狱警张莹把我用手铐铐在床栏上,使我站不起来,整天坐在地砖上,不让坐小垫。严管队是专门迫害不“转化”大法弟子的一个队,对外的名字为“矫正中心”。在严管队期间,给我戴了二十天手铐,吃了三十九天小号饭(每天三顿玉米面发糕,每顿饭一块发糕,一点大头菜咸菜,每天半杯水)。早上五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洗漱要九点以后洗,每天早上五点坐到晚上九点。 在严管队我被迫害得心脏早搏,每分钟心跳一百三十至一百四十下,膀胱排不出尿(因不能及时上厕所),造成两腿两脚浮肿很厉害,两脚肿的象馒头一样,腿坐的不能走路了,出门时都是两人挽着我才能走。我的身体极度虚弱,经过这四十天的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离开严管队以后,仍然将我关在监舍里,不准出屋。我被关的差点得了精神病(精神各方面已经不正常了)。没过几天眼睛又越来越模糊,看不清东西,我被各种病痛折磨的差点崩溃。我写出的只是迫害中的冰山一角,还有其他同修遭受的迫害更加严重。 二零一五年春季,我家人聘请律师来会见我,是关于对我的判决进行申诉的事宜。会见前,狱警严厉地训斥我说,不能对律师啥都说,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准说。否则有你好受的。会见时,我身旁一边一个包夹站在我两侧,我话稍微多一点,或者刚想说遭迫害的情况,包夹就一边用手敲我的肩膀,一边叨咕:话说多了吧!而旁边坐着的狱警却装好人,不吱声。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刑期届满,我终于走出了监狱。我出了监狱大门之后,发现有三辆我不能上的车都在等着我。一辆是我家住地长通办事处和永宁社区的、一辆是东安屯派出所的、一辆是社区司法所的车,上面坐着穿着便装的“六一零”警察。 我出门后,两个穿便装的人让我上他们的车,我拒绝了。我被迫害十年冤狱,好端端的一个人迫害得满头白发,身体已近残废,就这样,还要让我上他们的车。我坐我侄女的车回家。那三辆车一直尾随在后。到家后,办事处、社区、派出所的人跟着我进了屋。我很客气的与他们交谈,他们还说了几句暖心的话,说有什么事让我找他们。可是警车每天都在我家楼下停着。 拒绝发放退休金 生活维艰 我回家近四十天,把身份证办完了,有了身份证,我到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退休金领取事宜。办退休养老保险(三楼九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让我还他们五万八千零八点二十元之后才能给我开工资,并且退休金每月只开六百多元钱。原因是我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被绑架后,工资从二零零六年六月份开到二零一一年九月份,合计为五万八千零八元。这些钱必须还给他们才能给我发放退休金。 我找他们说理,他们拿出文件让我看,第一份文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其中一条规定“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第二份文件是《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吉政发[1998]22号),其中的第五条第(十四)项规定“服刑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不予补发。”我弄不明白文件的意思,就去咨询了律师。 律师看后答复我说:1、这两份文件规定的内容有矛盾,概念和含义不同。第一份文件规定的“停发”的含义是“停止发放”。而第二份文件规定的“不予补发”的含义是,如果没有发放的,就不再予以补发了。已经发放的怎么办,没有规定。2、这两份文件都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罪行的服刑罪犯的,而法律没有规定信仰和修炼法轮功是犯罪,因而对炼法轮功的人不适用。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江泽民个人滥用职权或者说是越权搞出来的,是其个人法外行为。法轮功是信仰问题,根据宪法“信仰自由”的规定,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刑事处罚是错误的。政府早晚要给个说法的。3、你二零零零年买断工龄,证明你已经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一直交到二零零六年三月份退休为止。根据《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吉政发[1998]22号)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凡是下岗职工和分流职工与原有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该规定,个人缴纳养老金,到期享受养老金待遇是理所当然的。上述两份文件规定在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对个人缴纳养老金的情况是不适用的。 律师的答复使我增加了信心,我要一直找下去,直到社保部门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为止。 我与社保夏淑艳处长交流过多次,而且社区宫书记也出面帮我办理工资。夏淑艳一口咬定不还钱,就不能给开工资。 我家非常困难。我一直没有结婚,我与我的侄子和我姐住在一起,我哥因多年的迫害已离世,我姐被迫害的至今连重活都干不了,只能干点家里的轻活,扫地刷碗还勉强。 我出狱后,因被迫害残疾,也是什么活都干不了,我侄子这十几年跟着我们也经历了很多迫害和亲人的离别之苦,也是苦不堪言,身体干不了重活,在家呆了好几年。我们一家人只有我姐有工资,每月开一千八百元,我们一家四口人只靠我姐的工资生活。 十年的冤狱,对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两只胳膊已残,生活不能自理,这些事情无人过问,现又拒绝发给我退休金,他们执行的到底是谁的文件,谁的法律,他们有什么权利可以任意扩大解释文件。 工资不给,我与社区的宫姓书记说,我得生活啊,也得给我点生活费啊,给我办个低保吧。宫书记让我到救助站去办,到了那里,我说明了情况,我已六十一岁,蹲了十年冤狱,把我迫害的已丧失了劳动能力。两只胳膊,两肩肩膀头的骨头都移位了。他说,得有残疾证。我说,我刚出来,监狱都有检查结果,可以去查。他说,那里的不好使,必须有残疾证。他让我到医院检查,如果医院鉴定了,可以办,每月给五百元,我还没等去医院呢,社区宫书记告诉我,说办低保我不够条件,如果到医院检查,一切费用都是自付,即便鉴定了,每月只能给八十元钱。我本来拿不出检查鉴定的费用,吃饭我都在借钱,所以我也没去医院检查鉴定。我自今年四月二十一日回家后,吃饭都在借钱,穿衣都是别人给或亲戚给我买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6/十年冤狱致残-长春市于翠兰仍遭刁难-331717.html 2016-04-23: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结束十年冤狱 2016年4月21日,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结束十年冤狱。其家属去吉林省女子监狱接人时,长春市南关区派出所、社区及司法等部门出动4人乘坐一辆面包警车也去了监狱,并在于翠兰乘坐的自家车后面尾随跟踪,一直跟踪的小区,并闯进屋内。当天下午5时许,邻居发现有两辆警车一直在她家楼下蹲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3/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7021.html 2016-04-17: 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十年冤狱本月即将期满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于2016年4月21日十年冤狱期满,即将回家与家人团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7/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6762.html 2015-08-24: 吉林女监用酷刑“抻床”折磨于翠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4/吉林女监用酷刑“抻床”折磨于翠兰-314624.html 2015-04-12: 长春市兰家女子监狱现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于翠兰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在2006年被绑架到看守所,因身体原因被送到公安医院住院。后法院不通知家属,在公安医院偷偷判于翠兰十年刑,将于翠兰抬到黑嘴子女监狱(现兰家女子监狱)。于翠兰在监狱里长期受到上抻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身体出现病状,走路直不起腰,一米七八的高的高个现在瘦的一把骨头。 2015年3月家属去探监,于翠兰说她每天被狱警用铐子铐着。接见完后,家属看到于翠兰被包夹架着回去,手一直捂着肚子。几天前家属接见,狱警还给于翠兰戴手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2/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7452.html 2015-03-21: 长春女监日日加铐法轮功学员于翠兰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今年已经六十岁了,她于九年前被非法判刑十年。 今年三月份,家属去探监,于翠兰说她每天被狱警用铐子铐着。监控的狱警当即接过对讲电话说,是因为于翠兰在里边炼功。家属说她身体不好,只能用这方法了,没别的办法啊。狱警说这里不行。接见完后,家属看到于翠兰被包夹架着回去,手一直捂着肚子。 后来家属打电话给狱警问手铐还铐没铐,该狱警说他不能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1/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506.html 2013-11-23: 吉林女子监狱仍在残害于翠兰和刘霞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女子监狱,现已被迫害七年,被上“抻床”折磨致残。目前被劫持在八监区四大队,她从不配合邪恶的要求,经常被恶人偷偷拉到厕所里毒打。 磐石县法轮功学员刘霞是一名教师,被非法判七年,关押在吉林女子监狱,现已被迫害五年,经常被强制坐小板凳,冬天只让穿线衣线裤在窗口挨冻,其中有一次被冻了两个多月,目前也被劫持在八监区四大队。 于翠兰被“抻床”折磨致残 于翠兰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被长春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绿园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于翠兰被非法审判时是用人抬到绿园法院的,是凌晨四点钟被偷偷的冤判,并在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两腿无法行走的情况下关入黑嘴子女子监狱。 监狱长期不让家人探视。据悉,于翠兰及一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曾被“抻床”迫害一年左右,导致大小便失禁,要想上厕所都不让,大便拉到裤子里,刑事犯还对其进行毒打;于翠兰被抻后的身体非常虚弱,弯着腰,几乎不能走路,帮教邵玲和包夹还说她装的,嫌她走道慢,还对她们连推带搡。抻床就是把人悬空,用绳子把四肢绑上往两边用力拉,把肌肉,筋拉脱位,重者把骨头抻断,极其残暴。于翠兰被这种酷刑把胳膊、肩部骨头抻断,现在骨头还支在外边,胳膊已不能动 ,成为残疾,就这样,恶警还逼她劳动。 于翠兰一直被迫害严重,恶警指使刑事犯严加看管她。于翠兰经常挨打挨骂,不让说话,不让上厕所,导致膀胱憋坏,一度两、三分钟就要上厕所,小便便不出来, 疼痛难忍。 女教师刘霞被折磨成脑血栓症状 刘霞一九五二年五月十二日生,吉林省磐石市第四中学退休教师。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被磐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一直在女子监狱所谓“教育监区”三楼和五楼被迫害着,不骂大法就不让上厕所,被迫害已成脑血栓症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3/吉林女子监狱仍在残害于翠兰和刘霞-283016.html 2012-05-22: 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事实 二零一二年二月份,大法弟子孙秀侠全盘否定旧势力邪恶安排,反迫害,不写五书,再一次被上绳迫害,现在每天坐在小板凳上不许动,每天晚上十点多钟睡觉。由于长时间迫害,他的心脏病经常发作,面色很不好。 二零一二年三月份大法弟子宋艳群因反迫害,公开揭露吉林省女子监狱教育监区对七十多岁法轮功老太太上绳迫害的事实,同时公开起诉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指使政治流氓集团层层打压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宋艳群现已被上绳迫害,而且有时还强行灌食残酷迫害,精神备受摧残,为此吉林省女子监狱大法弟子严正声明:信仰无罪,迫害违法! 二零一一年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大法弟子伍洪燕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包夹汪秀芳用绳子绑在床上,用袜子把嘴堵上進行迫害! 大法弟子于翠兰公开揭露刑事犯钱丽、汪秀芬等人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起到正面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2/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57879.html 2011-12-18: 吉林女子监狱近期以“抻床”酷刑致残两人 吉林省女子监狱(即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现仍非法关押着几百名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基本都是省内各地区被非法判刑的。狱警为了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谓的“转化”),先是强化洗脑,还逼迫她们长时间站着或长时间坐小凳,达不到“转化”目的,就把她们吊在“抻床”上酷刑折磨。近期了解到法轮功学员于翠兰、项丽杰被迫害致残,孙淑英被迫害不能自理,何华被迫害精神失常。 一、于翠兰被迫害致残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一直被迫害严重,恶警指使刑事犯严加看管她。于翠兰经常挨打挨骂,不让说话,不让上厕所,导致膀胱憋坏,现在两、三分钟就要上厕所,小便便不出来,疼痛难忍。于翠兰被上“抻床”,抻床就是把人悬空,用绳子把四肢绑上往两边用力拉,把肌肉,筋拉脱位,重者把骨头抻断,极其残暴。 于翠兰被这种酷刑把胳膊、肩部骨头抻断,现在骨头还支在外边,胳膊已不能动 ,成为残疾,就这样,恶警还逼她劳动,后来,于翠兰实在支持不住了,恶警让回去“学习”(洗脑),灌输诬陷法轮功的邪说,现在,于翠兰仍被非法关押迫害。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8/吉林女子监狱近期以“抻床”酷刑致残两人-250706.html 2010-11-21: 吉林省女子监狱“教育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1/吉林省女子监狱“教育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232730.html 2010-07-04: 吉林省女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 ......酷刑“抻床” 在吉林省女子监狱三楼,管教认为谁“没转化”的或认为“转化”不彻底的就進行“抻床”酷刑迫害。现在具体参与迫害的多是刑事犯,她们受狱警指使,为了减刑,对法轮功学员经常是大打出手。“抻床”酷刑,就是用细绳把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紧紧的勒着绑在床的四个角上,人一点也不能动。恶人要抻法轮功学员时,使法轮功学员身体悬空,重量承载在抻着的四肢上,把人的四肢向四个方向拉开,越拉越紧,时间长了就会残废。 ......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及一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抻一年左右,导致大小便失禁,要想上厕所都不让,大便拉到裤子里,刑事犯还对其進行毒打;于翠兰被抻后的身体非常虚弱,弯着腰,几乎不能走路,帮教邵玲和包夹还说她装的,嫌她走道慢,还对她们连推带搡,其迫害程度令人发指。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4/226463.html 2010-04-15: 吉林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 三楼的酷刑和体罚 一般情况下,新来的法轮功学员都关在三楼迫害,由两个帮教和三至四个包夹看管,逼着她们转化,并且逼着看那些诬蔑大法的光碟。如果法轮功学员不看,这些包夹就一拥而上薅头发、打嘴巴、连踢带踹,然后把她们摁在小塑料凳上坐着,从早晨坐到晚上十点至十二点。除了吃饭以外,一直坐着,很多人臀部都坐烂了。有的生了疥疮,脓血粘在裤子上。再不放弃信仰,这些包夹就把人绑到死人床上,用细绳把手和脚紧紧的勒着绑在床的四个角上,人一点也不能动。 ......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自从来到教育监区,就被弄到三楼迫害了一年多,把她调到四楼时,身体非常虚弱,弯着腰,几乎不能走路,她只好扶着墙一步一步的挪,即使这样,帮教邵玲和包夹还说她装的,嫌她走的慢,连推带搡的拽着她。不知道她遭受了甚么样的摧残,帮教和包夹整天看着她,不许她和别人说话。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5/221592.html 2008-11-05: 请关注黑嘴子女监对大法弟子于翠兰的迫害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最近一再拒绝被非法关押在该监狱教育监区的大法弟子于翠兰的家人探监。所谓理由,狱方一会说是“违纪”,一会说是“自伤”,最后又称是因为于翠兰拒绝“转化”。目前其家人对于翠兰的身体状况非常担心。 于翠兰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被长春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绿园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并在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两腿无法行走的情况下,被关入黑嘴子女子监狱。之后一年多来监狱未让家人探视。 二零零八年九月份,于翠兰的家人去探监,监狱又不让接见了。家人到监狱办公楼找监狱长,门卫不给通报,这时非法关押于翠兰的教育监区的大队长正好来了,该队长称于翠兰“违纪”了不能接见,在家人再三追问下,大队长又说于翠兰“自伤”。这使家人更加焦急,更加要求探视。家人说:“我们非常了解于翠兰,她相信大法不杀生,更不会自伤的,你们所说的自伤肯定有原因,而且她自己都不能独立行走(因2006年被绑架后遭酷刑折磨所致)。”该队长竟无耻的说:“于翠兰不能行走是装的。” 十月份,家人又去监狱提出要探视于翠兰,狱方还是不让接见,这回理由是:于翠兰不“转化”。可见是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在不断的对于翠兰加重迫害。 在此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警,你们充当恶党打手,早晚要遭恶报,不要只盯着眼前的一点小利,要为不远的未来着想,要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立文,在绑架大法弟子于翠兰之前,就有大法弟子给其讲真相,告诉他不要抓捕大法弟子,王立文不听。结果王立文在抓捕大法弟子于翠兰几个月后,就在旅遊途中暴病死亡,死时才四十多岁,这不是恶报吗?望迫害者警醒。 希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正念加持狱中大法弟子,否定邪恶的迫害,请知道黑嘴子女子监狱情况者继续曝光。 黑嘴子女子监狱教育监区: 管教:刘畔堙 队长:弥笑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5/189272.html 2007-07-17: 于翠兰被黑嘴子监狱迫害 家人探视遭殴打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现在黑嘴子监狱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上厕所都得用五个人抬着去,身体非常虚弱,情况危急。近日家人要求见人,却遭恶警监狱长伙同明珠派出所大打出手。 2007年7月10日,于翠兰的家属强烈要求探视于翠兰,监狱长无理拒绝,称不“转化”不许见,并谎称于翠兰本人不同意见。 家人非常担心亲人的安危,再次要求见到亲人并质问恶警:你们墙上写的承诺全是假的。恶警监狱长无话可说,气急败坏的手指于翠兰家人对身边的恶警说“要注意这几个人”后,就溜進办公室。大约二十分钟左右,接见室内外和通往接见室的小巷两侧布满了警车和便衣,恶警对于翠兰的家属大打出手,并强行绑架了两名家属。经查证是恶警监狱长伙同明珠派出所警察干的。 恶警将家属绑架到明珠派出所后,逼迫他们承认是炼法轮功的,强迫家属辱骂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并勒索家人一千多元人民币,才放人。 于翠兰二零零六年在路上被邪党人员绑架,遭到残酷迫害。在于翠兰打着氧气吊瓶,不能讲话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判刑,随后被送到该监狱。此时,于翠兰已是骨瘦如柴,生活不能自理了。在这种情况下,狱方还雪上加霜,加重迫害,连与家属见面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17/159066.html 2007-03-12: 长春市大法弟子于翠兰被非法判刑十年 长春市大法弟子于翠兰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绿园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长春市大法弟子于翠兰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在家附近市场(财神商厦)买菜时,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几名恶警强行非法绑架,送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因身体原因被拒收,后转送吉林省劳改医院。 八月九日,长春市绿园法院将长春市第一汽车车厂区检察院起诉书送到劳改医院,起诉书上所列的所谓事实都是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的已经过去的事了,而且于翠兰已受过非人的折磨。 九月二十七日早上五点多钟,绿园法院将于翠兰用担架抬走(因已绝食一个多月),法庭上的答辩竟是绿园法院人自问自答,根本不让当事人讲话。 十一月二十三日再次开庭非法判于翠兰有期徒刑十年。于翠兰不服提出上诉。 十二月七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将于翠兰的判决书要回,言明要与上诉书对照一下。 大法弟子于翠兰现在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双腿不能独立行走,人已瘦的骨瘦如柴。 大法弟子于翠兰从被抓到判刑,让人听了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它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邪恶的中共对善良的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这样的恶党不灭亡,天理难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2/150650.html 2007-02-22: 生命垂危的于翠兰被非法关入黑嘴子女子监狱 长春恶警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将已被迫害致骨瘦如柴、几近瘫痪,并且还正在上诉的大法弟子于翠兰强行关入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在财神商厦附近被长春市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之后于翠兰历尽恶警酷刑逼供,原本非常健康的身体,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心脏病症非常严重。 在于翠兰生命垂危的情况下,邪党法庭两次非法开庭,于翠兰都是被抬去的,第一次还打着氧气和吊瓶。邪党法庭不让于翠兰讲话,非法判她十年徒刑。 于翠兰上诉到中级法院,上诉材料还没有送到法院,法院就做了书面审理,邪恶之徒在于翠兰和家属准备继续上述的情况下,匆忙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将于翠兰非法关入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当已不能自理的骨瘦如柴、几近瘫痪的于翠兰被拉到监狱时,有狱警也忍不住说:太可怜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2/149521.html 2007-01-19: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被三名国保恶警于2006年5月19日在马路上绑架后,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宽城区铁北公安医院,不让家属接见。并秘密非法审判,两次开庭都是把她抬去的,在她不能说话的病危的情况下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大法弟子于翠兰已被迫害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9/147145.html 2007-01-06: 遭迫害不能自理 长春于翠兰被非法判刑十年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被三名国保恶警于2006年5月19日在马路上绑架后,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宽城区铁北公安医院,不让家属接见。于翠兰被邪党控制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从所谓的开庭也看出邪恶至极,两次开庭都是把她抬去的。所谓的“和谐社会”是假的,打压迫害好人是真的。 现在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刑事庭二庭,法官黄桂春,电话0431-88558602。下面是大法弟子于翠兰的上诉状,从中可以看到了她遭受迫害的全过程。好端端的一个人被迫害的几乎瘫痪。 上诉状 我叫于翠兰,女,今年51岁,家住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屯柳和街委13组,于2006年5月19日在财神庙商厦附近的马路上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三名恶警绑架,并非法关押,编造所谓的“证据”,在11月23日经绿园区法院对我作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不公正判决。对此我特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0年12月13日因炼“法轮功”我被宽城分局人员抓捕,被一名叫陈鹏的恶人施以严刑逼供,将我的脑袋连续往墙上撞,撞得我天旋地转,从此大脑记忆力大大减退,甚么事情也记不住。后非法判我劳教三年,(当时因身体被迫害得非常严重,被劳教所拒收)。 2003年11月末,我再次被绿园分局国保中队绑架。当时他们对我连打带踢,将我按在车座上,拧着胳膊,两只手错在背后,将我带到甚么地方我不清楚,当时心脏病犯了,口中不断吐白沫,不能言语,有一名恶警连骂带吵污辱我,要让我吃屎,又要往我嘴里塞臭袜子,往我头上浇凉水,往脸上吐唾沫,骂的话不堪入耳。当天下午将我送到西广场派出所,次日又将我送到绿园区国保中队。上楼时有一名警察拖着我拳脚相加,像雨点般打在我身上。(他的身高1米60-1米70左右,40多岁,穿一身警服,带着眼睛)。在国保中队他们将我的双手紧紧铐在椅子上打我嘴巴子,用甚么刑具打我腿我不清楚(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有一名姓陈的酷刑折磨我;有一名身高1米80的大个子,大眼睛、很黑,带我去医院检查身体时,用拳头打我。当时我已经走不了路,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要窒息,心电图都做不了。在这里将我关押了4-5天,然后将我送往看守所。 因病情严重,看守所不收,第二天上午他们的上司与看守所所长联系,强制将我送進看守所,这时我已经不省人事。在看守所呆了二宿,他们怕我死里头,又将我送進公安医院,在2003年12月26日已接近死亡的我被家人接回。我回到家慢慢苏醒过来,在家呆了几天,家人都为我难过,我不愿看到家里的亲人为我伤心难过,趁他们不在的时候,我离开了家,投奔了一个多年以前的老邻居家住了一段日子,身体渐渐恢复,能够独立行走了。今年我回来,一直在家住。 在2006年5月19日我在路途中(财神商厦附近)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三名警察绑架,把我的两只胳膊拧到后面塞到车里,疼得我喘不上气来,他们将我带到市公安局,在那里按着我的头强行拍照,照相的人还踹我两脚,午饭后他们甚么也没问,说送我回家,直接将我送往看守所,在车内他们说“一个指标完成了”。看守所拒收,他们就开始拉关系找人,看守所还是不收(看我身体不好,在冰冷的地砖上躺了一个多小时)他们只好将我拉回长春医院進行检查身体 ,再次将我送往看守所,看守所大夫看完我的病历说:她这样一周也就死了,看守所还是拒收。恶警最后经拉关系,看守所跟着一个人将我送進公安医院。 在医院里我生活不能自理,每天打很多吊瓶。在6月15日我的两条腿突然麻胀、无知觉,脚趾头不会动,走不了路,过了一段时间,经做CT查腰结果是腰间盘突出,需要做手术,我现在身体状况非常差,生活不能自理洗漱打饭都需要别人服侍,胃胀疼吃不了饭,每天只能喝稀的汤水,不能行走。(二次开庭都是抬去的)第一次开庭打着吊瓶,氧气医护人员一直守在身边,怕我死过去。我曾向第三看守所李显东(听说他负责办)提出过回家养病,当时他说回去就办,可是至今仍关押我,而且还判了刑。 9月期间我病情严重,医院向办案单位发出几次病危通知,他们无视国法,草菅人命,不依法办事,仍然非法关押我,不放人,使我的病情恶化。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享有法律保护权利。我所做的一切于社会于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首先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无私无我,不伤害别人,不与别人争斗;与人交往中,真心待人,不说假话,善待他人,总是希望每个人都好,都有一个好的未来。要求自己做一名比好人还要好的人,我所做的一切何罪之有,我是冤枉的! 我迫切的要求长春市人民法院院长、负责人,还有审理此案的有关人员,认真核实此事,不要昧着良心冤枉好人,我希望法官与审理此案的有关人员做出公正的判决,释放我回家。 于翠兰 2006年11月29日 相关电话: 长春市检察院起诉二处电话 0431──7684284转起诉二处 长春市汽车厂检察院二科电话 0431──5901132─转9406 长春中级法院,刑事庭二庭,法官黄桂春,电话0431-8855860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6/146273.html 2006-07-05: 长春一汽检察院预谋陷害大法弟子于翠兰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5月19日被绑架,被送往长春第三看守所迫害。由于于翠兰没有配合邪恶,身体遭到了摧残,现已转到长春公安医院進行迫害。一个多月来,于翠兰家属不断的到市国保大队、市检察院、市铁北公安医院要求见面,要求释放于翠兰,但都遭到了拒绝,恶人甚至连内衣内裤都不让送,从禁止探视和严密封锁消息中看,恶人肯定使用了见不得人的招术和酷刑折磨于翠兰,它们生怕迫害的真相被曝光,24小时都有恶警防守。 长春市检察院起诉二处办案组准备对大法弟子于翠兰非法判刑,但不知为甚么中途它们又把所谓的“案子”转手给了长春第一汽车厂检察院二科,难道检察院和检察院之间还存在甚么交易吗?是想转移被迫害的目标,还是汽车厂检察院在非法办理法轮功“案件”上比市检察院更轻车熟路呢?要么就是受了甚么“上司”的庇护能享有“特权”。无论邪恶耍甚么花招,都是换汤不换药,无非是想达到非法判决无辜的大法弟子的目地。 2006年6月20日下午2点钟,我们拨通了汽车厂检察院二科的电话,一个姓王的男士接了电话,家属向王阐明于翠兰无罪,不应该受到审判,王说:认为无罪就在开庭审判时找律师辩护,但必须提供有“手续”律师部门的委托函和家属委托函等等。在这之前两天,于翠兰家属几次到汽车厂检察院都吃了闭门羹,据门卫说,它们这几天匆匆忙忙的到市里开甚么紧急会议。 希望看到此消息的长春大法弟子关注,因为还没有了解到是否有其他大法弟子也涉及被非法判刑。不能让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延续,不能让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阴谋得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5/132226.html 2006-06-13: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和于欣海遭绑架迫害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和于欣海近日被恶警非法抄家绑架,于翠兰目前仍被劫持迫害。 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大约50岁左右,女,未婚。在2006年5月19日,长春大法弟子于翠兰和于欣海,被长春市二道区(国保)跟踪绑架并抄家,长春市国保大队王力文等人和长春市检察院(办案组)参与了此事件,恶警抄家,抄走了师尊从传法到现在所有讲法十几套,各种真相资料,一台“文曲星”等,还在于欣海的住处盗走了现金300元(二道区恶警干的)。事件过程中,大法弟子于欣海被非法关押在大广拘留所,两天后,由于身体出现了“心梗症状”被放回家,6月1日二道分局两名恶警仍去于欣海住处无理要求签甚么字,并扬言“如不签字劳教所就要到家抬人了。”并将家中“真善忍”的字联撕下。大法弟子于翠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双阳),由于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迫害到2006年6月2日已持续15天了,在连续30多度高温的日子里,于翠兰身体极度虚弱,现已被转送公安医院,情况紧急,6月1日家属去市国保大队和检察院要人,他们互相推委,不肯透露于翠兰的消息。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3/130345.html 2006-05-22: 长春大法弟子于欣海、于翠兰兄妹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日德知,长春市大法弟子于翠兰被绑架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同一天她哥哥于欣海也下落不明。此消息是长春市东安屯派出所到于翠兰家告诉她姐姐于桂兰(大法弟子)的,当时恶警妄图把于桂兰也带走,看她身体情况不好,说以后好了再把她带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2/128508.html 长春市联系资料(区号: 431)2024-09-05: 金钱堡派出所参与非法抓捕的三名警察其中有:
派出所副所长;庄姓警官,电话:15904409245。 非法审判的法官为陈晓静,电话:0431-88559343。 2024-07-21: 长春市绿园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在职警察人员手机号码(此资料信息是2023.9发布的,或许有些许变化) 教导员(名字不详),手机号码:15904406387 吴冠宇,手机号码:15104492844 姜 朋,手机号码:15754362965 孙健博,手机号码:19904408039 陈永春,手机号码:18843112727 陈 x x ,手机号码:18544306309 白景龙,手机号码:15904406466 郝 禹,手机号码:15904406535 刘军明,手机号码:13331665157 郭忠宝,手机号码:15904406443 张晓春,手机号码:18343090691 王 悦,手机号码:15754363975 王占鑫,手机号码:18343090651 段双武,手机号码:15104490329 王帅达,手机号码:18946662149 杨艳生,手机号码:13354304730 赵 新,手机号码:15904403087 刘长X,手机号码:15904415751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青年路派出所的电话是:0431-87810547 另一联系电话:0431-8782432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林路1677号 2024-06-30: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电话86-431-85887006 长春市第一看守所,又名苇子沟看守所,对外公开电话打不通,只能打监管支队纪检室电话431-88908340 所长84588210 政委84588210 长春市二道区金钱堡派出所 电话86-431-84713982 2024-06-13: 相关电话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派出所 0431-85555110 警察: 袁海嘉 (办案人)1514404162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1)2007-02-22:
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二庭 审判长:黄桂春,电话0431-88558602 书面审理(非法开庭迫害于翠兰者之一)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副庭长谭方政,电话0431-88559728(非法开庭迫害于翠兰之一) 长春市汽车厂厂区检察院二科科长王一、王晶辉,电话0431─5901132转9409(迫害于翠兰的公诉单位) 长春市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住院部院长王海清,电话0431-82938005 狱政科科长吴长龙,电话0431-86807090 公安医院住院处刘管教,电话0431-86807107(刘大队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2/149521.html 2006-07-05: 长春市检察院起诉二处电话 0431──7684284转起诉二处 长春市汽车厂检察院二科电话 0431──5901132─转9406 本案件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