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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王晓华, 女

个人情况: 前云南省设计院工程师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6-05-2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6-05-20: 前云南省设计院工程师自述遭迫害真相
文/加拿大 王晓华
我被投入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期间,即2002年1月,劳教所部医院非常意外的专门针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包括心电图、X光全身透视拍片、肝功血液检查等等,而这种检查对一般劳教人员是绝对不可能的。随着中共贩卖人体器官的惊天大曝光,现在回想起这种检查“关心”,真的不寒而栗。

我出国前曾经是云南省设计院的一名材料工程师,就是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中共非人的肉体和精神迫害。从2001年7月至2003年9月两年多里,我在劳改营亲身经历过的痛苦岁月,仅仅是中国千万法轮功学员身陷炼狱的冰山一角,不堪回首。

在办公室被公然绑架

2001年7月21日的上午,以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政保科(现改为国保大队)马斌为首的四个610警察在我工作单位保卫科的配合下,从我办公室把我绑架。紧接着,这几个警察把我的家铺天盖地的搜查了一遍,当场没收了我的大法书籍、价值一万元的电脑和打印机。

整整一天,他们不许我吃东西。在傍晚的时候,他们把我推上了警车,透过警车的窗户,我紧紧盯着车后追出门的妻子和2岁的女儿。看着焦虑的妻子和嚎啕大哭的女儿,我的心刹时间碎裂了。我看到妻子脸色苍白,抱着孩子的胳膊不停的颤抖;随着警车的远去,女儿的哭喊声听不到了。就这样我被强迫离开亲人,被绑架到昆明市五华看守所。

屈辱、残酷的“见面礼”

到了看守所,首先遭遇的就是恶警的非法搜身。所带钱物一并搜去,没任何收条;裤子的皮带、纽扣及拉链头被强行掐掉,皮鞋及袜子都被强行收掉(即使在寒冷的季节也这样),只能提着裤子打着赤脚沿着冗长冰凉的水泥地面进入监室。

随着狱警“哐膛”两声打开了沉重的两扇铁门,“迎接”我的是一个绰号“马鹿”的牢头、狱霸。他裸露着肥硕的、浑身刻满青龙文身的身躯,俨然一个黑社会老大(狱警通常让一些恶贯满盈的刑事重犯作牢头)。在一片肃杀中,“马鹿”指使其他打手将我衣服剥下,一丝不挂,检查有没有带什么东西进监室,随后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毒打。此时的我,全然没有了意识,两只胳膊死死抱住脑袋……实际上,每个进看守所的人,都得接受这样的“见面礼”。经常有人肋骨被打断甚至被打死,五华看守所就有过打死人后将尸体埋于监室内的事。

负责监室的狱警是一名王姓警察(他自称是学中文专业的),就是他指使、纵容牢头行凶,他的口号就是“对这些人犯只能一个提手一个丁字”─即“打”。

殴打之后并没完,还要强行剃光头,之后便是钻“冰箱”:被强制蹲在水龙头下、仅仅够一个人勉强容身的水泥台下,然后用冷水冲身(即使在寒冷的季节)。使人毫无尊严可言,充满了耻辱。

坐烂臀部的“蹲刑”

张昆仑教授的雕塑作品《牢笼》介绍了叫“蹲刑”的百种酷刑之一,我是有真实深刻体会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张教授介绍的这种酷刑还有一个非常低矮的小凳子可座,而我所经历的还没凳子可坐,双脚与臀部紧紧挨在一起,时间一长臀部都坐烂了(出去后两个月才好)。

50平方米左右的监室两边是大板通铺,中间是很窄的过道,因有40人之多,除了牢头及其亲信所有人只能侧躺才能盖着有怪臭味且极薄的被缛入睡。

非法勒索

这一次从绑架到释放,我被关押了将近一个月。释放时还被五华公安分局以“保释金”的名义敲诈了一万元人民币。其实这是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经济上搞垮”的迫害手段。

再次被非法绑架

出来后,我知道它们准备又要绑架我到洗脑班进行迫害。我知道,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使用的又一最邪恶的毒招。在通常的单纯肉体摧残不能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他们信仰的情况下,当局便会把这些学员投进洗脑班。在洗脑班遭遇的迫害可能比拘留所、劳教所更恐怖。除遭受毒打、饥饿、剥夺睡眠外,还要天天被逼迫写放弃信仰、辱骂法轮功的所谓“悔过书”等“三书”,精神压力非常巨大。为了抵制这种迫害,为了避免被抓进洗脑班,我顾不上告别妻儿,便流离失所到了千里之外的广东省。很快,我便在顺德的一个电器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工作虽然很辛苦,但自由是首要的……

然而,三个月不到,我又被绑架了!而且是广东省和云南省公安联合起来的一个抓捕行动,我这个普通法轮功学员居然成了公安部全国通缉胁查的“要犯”!?2001年10月30日下午2点左右,几十个警察围住了我所在公司的那个工业区,其中有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恶警马斌以及我原单位的恶人晋家明(此人后来因积极协助绑架我而由一个司机升任云南省设计院的保卫科长)等。由于我坚决不配合邪恶并高喊“法轮大法好”,七八个恶警将我按倒在地并被抓住四肢悬空举起,扔进警车,勒紧的手铐深深的陷入了皮肉,几个人从后面死死拉住我的手臂和脖子,让我气都喘不过来。事后,据一个知情者透露说,在追查我的几个月中,仅仅云南省“610”办公室就花费了几十万元人民币,可见邪恶在迫害法轮功方面投入了多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看守所是魔窟也是奴工场

第二次被绑架回昆明后(当时云南省委书记是白恩培,他迫害大法弟子十分卖力,实施建设的“云南省法轮功转化基地”就是他任期内的事,2000年以前是青海省委书记),恼羞成怒的“610”警察把我再一次关进了昆明五华看守所,我又开始重复奴隶般的非人生活。需要强调的是,看守所除了是一个魔窟外,还是一个奴工场所。看守所经常承接一些人工活计强迫在押人员做。譬如分检干果菜,、果仁、糊纸盒、包牙签、包蜡烛、包茶叶、卫生筷子等种类繁多的工作,完不成每天分配的任务就得受惩罚。由于长时间用手干活,又没有保护措施,导致很多人的手指被磨烂。有一狱友,由于长期赤手分检干辣椒,导致右眼感染失明。看守所加工的产品基本都是一些外贸公司的出口商品,据说多数远销到欧美等西方国家。当然我们这些被囚禁的人是分文不得的,能吃饱饭已经是我们最奢望了,基本上我随时都在体验着饥寒交迫的感觉,毫无任何人权可言。

“送到沙漠里去”

据说五华看守所是昆明市最黑的一个看守所,里面的商品价格是正常零售价的2倍以上,并且家人送来的钱物不能由自己支配的,全由牢头支配,狱霸随意殴打辱骂我们,狱警却假装听不见。每逢上面领导检查工作,被关押的人如何回答问题,一律弄虚作假,要按它们的要求回答说:警察如何文明管理不打人等等。五华公安分局政保科(现改为国保大队)张姓科长曾叫嚣:“我们对于法轮功,是出来一个抓一个,不转化就送劳教所,劳教所再不转化就送到沙漠里去。”

强制劳教一年

四十天后,我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罗茨镇大平坝)。我坚决不在劳教通知书签字,因为这是非法强加的,我决不承认。但恶警说:“你不签字照样生效执行”。结果照样被绑架到劳教所进行新的一轮迫害。

头被晒变形,脓、血痂掉了一层又一层

该劳教所第五大队是个“集训”大队,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负责迫害大法弟子的是罗姓管教和一个梁姓教导员。新入所的人员都被强制接受高强度的残酷“集训”,并且还要强迫干许多很重的活计,如挑大粪、耕地、开采石料等,而给的饭量只有正常人员的一半。在烈日炎炎下的高强度的“集训”,很多人中暑后栽倒在地。由于大家被强行剃光了头,又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所有人的头部都被强烈的紫外线晒得肿起来,都变形了,而且头顶黄色的脓、血痂掉了一层又一层。

直接带队的都是劣性十足的“几进宫”的吸毒人员,在恶警授意下动辄体罚、强迫蛙跳、学鸭子跑或直接拳打脚踢……这还不算,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我还要被四个以上所谓“包夹”胁迫,进行24小时监控,即使深夜起来上厕所都不例外。他们不让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有时一个眼色都会遭到它们动粗,来往信件也被非法截留,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连电话都不让打(须很贵的付费电话)……

因为拒绝配合邪恶被加重迫害

由于我坚决不配合邪恶且拒绝背诵所谓的《司法部23号令》(中共劳教所的最高指示,每个劳教所人员必须每天背诵两遍以上),被它们转到第二大队加重迫害。这里负责迫害大法弟子的是王姓和张姓管教,武基碧(音)副大队长和杨永兴(音)教导员,所部的班志刚副所长(现为正职)、教育科的陈映斌(音)、警戒科的曲开明(音),经常来二大队骚扰大法弟子,强迫收看中共电视台拍摄的诬陷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大法的电视、电视录像和书籍。云南省“610”组织了好几次所谓的“帮教团”来进行所谓的“攻坚”,试图转化被关押在这里的大法弟子。

迫害导致父亲去世,邪恶却反咬一口,离散我的家庭

我被非法绑架、劳教后,家里的亲人们都悲痛、忧虑万分,我年迈的父亲在这种沉重的压力下,于2002年2月患心肌梗塞去世。对我的这个沉重打击,很明显是邪恶的迫害造成的,这笔血债应该记在江××及中共这个邪恶的流氓集团的头上。但是,没想到,邪恶却反咬一口,造谣说:“你们法轮功没有人性,没有亲情,气死了自己的父亲,难道还要把年老多病的老母亲也气死吗?”它们同时还煽动我的妻子跟我划清界线、离婚等等。这是多么阴毒的阴谋啊,那段时间我真的是要崩溃了。

在我的坚决要求下,劳教所同意我回家奔丧。但是警戒科(暴力专政肃杀的代名词)科长曲开明(音)(后来因迫害有功任管理科科长,有增减刑期的特权)和另一个严姓管教,在押着我回几百公里外的老家参加我父亲的葬礼的两天里,除了极力诬蔑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大法外,还大肆煽动我的同学、同事及亲朋好友仇恨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不仅让我的家人款待他们、白吃、白住,还白拿几百元。

“送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全部杀掉”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是主要关押云南省的男性大法弟子的场所,很多大法弟子遭受过各种体罚和摧残,恶警指使牢头狱霸殴打威胁学员,对绝食抗议迫害的学员进行野蛮灌食、捆吊等等更重的迫害。其中有一位开远小龙潭电厂叫姜其波(音)的学员,在五大队被迫害致疯后,仍被关小号(禁闭)。后来怕败露此事,便把他转到了其它大队,后来就不知下落了。

警戒科的科长曲开明(音)公开威胁叫嚣:“对你们这些顽固的法轮功,真该送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全部杀掉”。当时认为,这不过是邪恶的无奈谩骂,也没在意。但是现在看来,应该就是指死亡集中营了。

被非法加期280天

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劳改营是无权给在押人员延期的,但是它们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随意加、延期,名目张胆的执法犯法。据我所知,加期最长的是嵩明县的吴贵有,他被非法延期一年半(后来又被不法之徒再次绑架到了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进行迫害)。我则被非法延期280天(快接近原劳教期一年了)。类似的增加刑期的例子比比皆是。由于劳教所非人的摧残,不到2年的时间里,我的鬓发就过早的发白了。

蚊子苍蝇满天飞、老鼠蟑螂满地跑的蔬菜加工厂

迫害我的第二大队有好几个工厂中队和农田中队,例如脱水蔬菜加工厂(又叫葱厂)及宝石厂等等。这里所谓的蔬菜加工厂,实际上有点类似民间的简单作坊,表现在卫生条件极差,蚊子苍蝇满天飞,老鼠蟑螂满地跑。由于终年没有热水洗澡,卫生条件又极度恶劣,人们大都感染上了疥疮、带状泡疹等恶性皮肤病,很少人幸免。特别是夜间,周身皮肤奇痒无比,只要手指挖到的地方,不是流血就是流脓,既恶心又恐怖。最后连手指都感染化脓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每天得干活16个小时以上。至于加工的产品合不合卫生标准,则无人问津,只要完成指标就行。

蚊虫不生的有毒工厂

但是,我所在的宝石厂却没有苍蝇和蚊子,因为整个作坊里飘散的都是绿色或红色的有毒粉尘和水雾。这个宝石厂主要是加工人造宝石和水晶饰品,加工过程是,先把水晶石磨制成各种版面,再把形态各异的人造宝石和水晶抛光,加工生成出口创汇产品。生产中用于抛光的氧化铬粉是一种有害的重金属粉末,蚊蝇无法生存,而我们却不得不长时间闷在里面干活。每个人的眼睫毛、鼻孔、耳朵里,乃至全身都随着抛光粉颜色的变化而变化:昨天是绿色,今天可能就是红色,疼痛的喉咙没有一刻不折磨人的……

累死人,有死亡指标

我们通常每天早上6点之前起床,7点开始干活,直到深夜11点收工,中间没有休息,只有短暂的吃饭时间。吃的则是带砂粒的米饭和几片水煮的烂菜叶子,滴油不见,菜汤里经常能看到苍蝇和爬虫之类的东西。我们一周可以吃到一次带很少猪肉的菜,但通常是病猪肉或死猪肉,没有甜食。

由于长期的超体力劳动,加上严重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每时每刻身心所面临的非人性的折磨,使得有人都活活累死了。睡在我们隔壁房间里的一个壮小伙儿,一天早上点名时他不在,到他床上才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冰冰凉了。而作为二大队的领导则漠然地说是正常死亡,且它们有死亡指标。真不知有多少冤魂永远留在这里。看着他的死去,我悲哀生命的卑贱,我更悲苍人性的泯灭。

昏死过去得到半天休息

一天中午,我在似火的烈日下,只觉的两眼一黑,便失去了知觉。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躺在水池边上,头上摔破了一个大口子。这一天我被允许休息了大半天,也是我近两年劳教生涯的难得的一次休息。对于完不成配额生产任务的人,不仅从不让休息,而且狱警通常喜欢喝酒后把人全身捆绑起来一顿暴打或延长刑期已示警告。

一个特别的细节

我被投入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又谓云南省春风学校)第五大队迫害期间,即2002年1月,劳教所部医院(相当一个县级医院)非常意外的专门针对所有被非法关押的约60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从内科到五官科历时半天时间,包括心电图、X光全身透视拍片、狱医通过按压肝肾部检查及化验血液等等,而这种检查对一般劳教人员是绝对不可能的。当时各大队的教导员分别带着各大队的大法弟子汇集到了劳教所医院,有的坐车,有的走路,一路上警察们说:“共产党多么关心你们,为了转化法轮功,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当时我们认为这是中共的伪善。为了讲真相并展现大法的美好,证明修炼人身心健康没有病,反而积极配合它们,回想起来真是幼稚。随着中共劳教所、监狱、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盗卖、焚尸灭迹的暴行不断大量曝光,现在回想起这种检查“关心”,真的不寒而栗。

我于2005年2月,在加拿大政府的帮助下,移民加拿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0/128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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