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 >> 沈阳 皇姑区 >> 窦新哲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6-12-20: 揭露沈新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我是被非法关押在沈阳沈新教养院的大法弟子。这里每天都在对大法弟子進行着邪恶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许讲法律。 因惧怕法轮功学员依法律程序提出书面上诉,在有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时,恶警将所有法轮功学员关在五楼上看歌功中共邪党的纪录片,外来人员离去才放学员出来。 在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过程中,院方名义上说是“救人”,实质上给学员灌大量的盐水,人人都被灌的胃出血,痛苦不堪。而那些在恶警指示下暴力给法轮功学员灌食者都被奖励减刑一周。 大法弟子窦新哲,按规定十一月到期就该放他回家,可到目前不但未放反而被停止家人接见。 大法弟子朱玉祥也被无理延期七十天,至今未放。 每到检查日,强制每人高价买一套新牙具、香皂、拖鞋等物,教养院也可从中牟利。为了应付检查造假,桌子新刷油漆后就不让劳教人员上桌吃饭。教养人员的津贴被教养院全部扣留。伙食只有在有外来人员参观时才有所改善。 沈新教养院为申请中共部级“先進单位”造了无数的假,不知苦了多少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和其他被劳教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0/144998.html 2006-09-25: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沈新教新养院的大法弟子 辽宁沈新教新养院一大队非法关押16名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名单: 张海民 张旭东 张宏兵 刘庆明 刘大力 李旭鹏 窦新哲 朱玉祥 王飞舟 吴俊德 鞠世淼 何嘉龙 闫荣 王雨 马玉萍 张弘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5/138651.html 2006-05-17: 沈阳大法弟子窦新哲被秘判劳动教养一年 2005年12月20日上午,皇姑区大法弟子窦新哲等六位同修在一学员家学法,被皇姑区610头子及寿泉派出所所长等恶人非法闯入学员家中,把这六位同修全部绑架到派出所,年岁较大的同修被放回,而窦新哲的家也被抄,电脑被抄走。现在窦新哲已被秘密判劳动教养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7/128075.html 沈阳 皇姑区联系资料(区号: 24)2022-08-11: 主审法官:
于洪区法院刑庭十四法庭法官 姜鼐(读“耐”音)办:024-85839801书记员:85839959 公诉人: 于洪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朴云晶 办:024-85837622 书记员:田畅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邮编:110141 电话; 024-85839956、024-85839727 相关责任人 院长 李 阳 024-85839996、 副院长 陈洪文 024-85839933、13998819333 副院长 尚俊杰 024-85839866、13840503832 副院长 赵海波 024-85839958、13700033558 刑庭庭长:李晓光 024-85839959 审判长:葛莉丹024-85839801 执行局政委:戴天峰 024-85839998、15940040909 审判管理办公室:宋颖 024-85839898、13940584040 立案庭:李成贤 024-85839990、13998379966 审判监督团队,纪检组组长:姜兆兴 024-85839993、13940192092 未成年和执行裁决审判团队,执行局局长:陆迪024-85839985、13840083105 行政审判团队:郑柏松 024-85839935 13654905866 政治处主任:刘昕 024-85839977 纪检监察室:马涛:024-85839997 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 邮编:110141 电话:024—85837600 案管中心电话:024-85837671 85837651 检察服务中心—12309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 邮编:110031 电话 024-86402205 国保大队办案警察:朱荒丁 李春骋 电话:024-86404354 沈阳市政法委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新华路40号 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