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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 东港市 >> 江志秋, 女, 70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辽宁东港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05-1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02-26: 辽宁东港七旬老人江志秋被迫害的事实
辽宁东港七旬老人江志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获得身心健康,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诽谤、迫害法轮功后,讲事实真相,被绑架、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中。

下面是老人自述她的经历:

我叫江志秋,今年七十四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修炼之前,我患有严重的类风湿、肋软骨炎、胸膜炎、慢性肠炎、脑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常年吃药,身体虚弱,精神十分痛苦。修炼法轮大法不久便是无病一身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我无法表达对伟大师父的无限感恩!

我深知法轮大法是救世救人的宇宙高德大法。因此,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打击迫害法轮功后,我的心毫无动摇,依然坚修大法,向广大世人讲清法轮大法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真相,揭露中共邪党栽赃污蔑法轮大法的欺世谎言,解救被谎言毒害的广大世人。

二零零六年的母亲节当天晚上,我和本市三名同修一起在市内张贴法轮大法真相标语,我和张静同修遭恶警绑架,另一位同修走脱。我和张静被拉到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现大东公安所),被隔离非法审讯一个小时。恶警要我们讲出资料是哪里来的,走脱的那位同修是谁,我们都不配合。审讯没有得到他们所要的结果,当晚就把我们关进东港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被关押约五十天。东港市公安局王尚庆、崔义发、孔宪敏、王润龙以及公安局法制科的人,与丹东劳动教养委员会一起合谋给我非法劳教一年,将我押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我被拉到马三家劳教所强行体检,劳教所查出我血压很高、心肌缺血,拒绝收我。我被拉回东港,儿子将我接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在东港市内批发市场的路边给一位老年男性讲法轮大法救人真相,被恶人构陷举报,大东公安分局多名恶警开着两辆警车,在大道上众目睽睽之下,将我绑架。我小布兜儿里装的五张神韵晚会光盘、两本《九评共产党》书籍(32开本,一厘米厚薄)、七个护身符都被恶警抢走。我被拉到大东公安分局非法审讯。恶警问我家住哪里,叫什么名字,光盘哪来的,我一概都不回答,我什么都不配合他们。有一名恶警打开电脑查,查完后没说什么,就把我拉到东港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我们一起被关押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反迫害,我们不配合邪恶,不干劳役,每天我们只炼功,背大法师父讲法。八月初,东港看守所搬迁,当时被关押的所有女性都送到丹东看守所关押。关到这里以后,我每天还是不间断的炼功、背法。看守警察不让我炼功,我不听,我就炼,每天都炼。有一次,恶警迫害一起关押的大法弟子,我高喊“法轮大法好”, 抗议非法迫害。看守所恶警气急败坏,用手铐将我两手吊起来,铐在铁窗栏杆上,两只脚尖刚着地,就这样铐了我几个小时。

东港市公、检、法合谋伪造事实,以强加的罪名非法开庭,给我非法判刑。我的家人都知道法轮大法教人向善走正道,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知道我修“真善忍”时时处处做好人,不违反国家任何法律法规,对社会、对他人没有任何危害;知道我是被坏人诬陷,被恶党无辜迫害,不惜花钱从北京聘请正义律师为我做无罪辩护。律师会见我时,我告诉律师,修法轮大法身体健康没有病,心眼儿好、思想好,对社会和国家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别人,让更多的人受益,我没有错。他们抓我是非法的。律师说他看过卷宗了,公检法部门抓你、判你,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信仰自由,这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你没有错,是他们执法犯法。

八月十一日那天,我被拉到东港法院。在法庭上,东港市检察院公诉人曲红玲宣读黑材料,说我当时被抓时,我手里拎着的那个小布包(长有一尺左右,六、七寸宽)里装了三十六个光盘,还有十几本《九评共产党》书籍,加上七个护身符。我说:“这是谎言,我只带了五张光盘,两本《九评》书,几个护身符。我那个小布包根本装不下你说的那些东西!”律师要求她当庭出示我的小布包,曲红玲举起我的小布包和照片。律师看到照片上也只有五张光盘。

在开庭两周前,正义律师阅卷后就告诉我女儿,东港市检、法两院给我判刑的所谓证据、证词、证人都是伪造的。我女儿听后很难过,就去检察院找办案人曲红玲,希望她秉公执法,纠正他们的错误,别冤判七十岁的老人。曲红玲不听,还说:“共产党给我工资,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女儿当即质问她:“你强加给我母亲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中,四个要素缺三个,你怎么解释?”曲红玲红着脸不回答。由此可见,曲红玲知道自己在迫害好人,在干违法的事。

东港法院与东港检察院同出一辙。他们首先将其中一名正义律师驱逐法庭门外,不让入庭辩护,只允许一名律师入庭,而且律师台上不给配麦克风,法院和检察院的人他们自己都配有麦克风。旁听的人都是他们自己的人,手机乱呼乱叫。我的家人只允许进去四、五个人,连我丈夫都不让进去旁听。

在开庭过程中,李新田不许律师对他们合谋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多次打断律师。律师把问题提出来,刚说了几句,李新田就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在律师正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进行质证时,李新田打断律师,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李新田向我发问时,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李新田就马上制止说:“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并且多次乱敲桌子向律师提出警告。我质问那三十六张光盘是怎么回事,要他们解释清楚,李新田不回答,也不让我继续发问。当然,我质问他们,并不是针对我带的真相资料多少、违不违法的问题,恰恰相反,我带多少法轮大法的真相资料都是合法合理的,因为我是在救人,不但不违法,还有功德。我质问他们这件事,是要他们承认他们随便迫害好人的罪行。

律师要求更换审判长,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遭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院长宁伟和刑事庭长辛吉辉的拒绝。我想,法院已经不是百姓讨回公道的地方,而成了邪恶之徒逞凶逞狂、执法犯法、流氓撒野的地方;法院变成了中共迫害好人的工具,法官变成了中共的流氓打手。法轮功学员遭受无辜迫害,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请律师辩护,而今就连律师说话的权利都给剥夺了。既然开庭不依照法律办事,那还走这个形式干什么?我决不配合邪恶在这里演戏!我高喊:不让讲话,我们就退庭!说完,我和律师一起走出法庭。

八月二十四日,东港法院秘密下判决,判决书送到看守所,我被他们非法判刑四年半。九月初,我的妹妹和我女儿找国保大队和政法委“610”头目孙成立要求放人,都受到他们的恐吓和威胁。国保大队长王润龙不但不放人,还对我女儿说:“本来应该给她轻判,判她一、两年,可你们从北京请律师来闹,这回就得给她重判!”

我对东港法院的非法判决提出上诉,我写的上诉理由是:“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修法轮大法无罪,迫害好人才真正有罪!”丹东中级法院来看守所提审我,逼我认罪,说只要我认了罪就好办了。我再次正告他们:“我修大法没有罪,你们迫害好人才真正有罪。”他们无言以对,没趣地走了。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我被迫害入狱后不到一个月,我女儿王立春就被东港市公安局王尚庆、哈合才、王润龙一伙绑架,非法关押迫害近一个月。

到了沈阳女子监狱以后,恶警利用各种办法逼我转化,放弃修炼,天天给我灌输中共邪党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谎言,对我强行洗脑。恶警安排好几个包夹犯人轮番的看着我,连续几日不让我睡觉,我给他们讲法轮大法救人真相,她们就用胶带把我的嘴给封上。四、五天以后,我身体出现了严重的病态,恶警将我绑架到医院,强行给我灌药。在恶警接连不断的折磨下,我思想也糊涂了,身体也撑不住了,又没有了正念。在高压下,我违心地向邪恶妥协了。我对不起我们伟大慈悲的师父!我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我心里万分内疚和痛苦!但是,这是邪恶利用高压手段逼我做的,我决不承认!后来,监狱两次逼我写“思想汇报”,我写的都是“严正声明”。我向他们严正声明:我在恶警的残酷迫害下所有被迫签的字,被强迫所写、所说的对法轮大法与大法师父不敬的东西、不敬的话,彻底宣布作废!因为那不是我的真实心理所为,我一概都不承认!我永远不离开法轮大法,永远不离开我们伟大的师父!我要紧跟师父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6/辽宁东港七旬老人江志秋被迫害的事实-288039.html

2010-11-04: 辽宁省女子监狱的邪恶打手李秀兰
......
被李秀兰等人强制“转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丹东的江志秋、王丽娟等。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31923.html

2010-03-09: 多名丹东法轮功学员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2009年12月22日,东港市公安局非法绑架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至今虽然大多数学员已经回到家中,但仍有 5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迫害,他们是:王春华、王福华、邵军、蒋晓丽和邹吉令。

蒋晓丽已被秘密押送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

王春华,王福华,邵军三名法轮功学员现在仍然被关在丹东看守所;邹吉令(以前报道中因不知道该学员的名字,只写 “邹同修”)被关在东港看守所。东港市公安局在丹东和东港市邪党政法委、“610” (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直接操控下,以捏造的事实和罪名,将这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东港市检察院。

邹吉令被绑架后,一直被东港市公安局以及下属大东公安分局酷刑折磨,强迫邹吉令承认他们捏造的事实。邹吉令生命安全令人担忧。邹吉令的家属已经为邹吉令聘请了正义律师。

任秀芬于2009年6月因讲真相被恶人构陷遭绑架,2010年1月26日被非法关进沈阳女子监狱。

现年七十岁的江志秋老人,2009年4月22日,被大东公安分局王力等恶警构陷后被冤判四年半,自那时至今一直被关在丹东看守所,且不让家属接见。2009年11月前,江志秋的家人两次去看守所要求见江志秋,丹东看守所恶警每次都告诉家人说江志秋已被送沈阳女子监狱。可是,今年1月有人亲眼看到江志秋还在该看守所。现在老人情况如何,家人仍然一无所知,非常担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9/219485.html

2009-11-03: 辽宁东港七旬老人江志秋遭冤判四年半

在辽宁东港市政法委(610)头目孙成利的直接操控下,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润龙,大东公安分局警察王力,检察院曲红玲,法院辛吉辉、李新田、刘文果等人合谋将六十九岁的老人江志秋非法重判四年半。

2009年8月11日这一天,东港法院所谓的公开开庭,其实是企图将迫害法轮功公开化,并以此掩盖中共邪党迫害善良群众的罪恶事实,某些人还想借此增加自己的政绩。然而,正义律师顶住压力,用事实说话,近七旬老人江志秋始终如一的坚持自己的信仰,勇敢的维护自己的申辩权利,结果使东港公检法捏造的伪证据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彻底曝光,最后以休庭而告终。

但可耻的是,东港法院在不告知家属的情况下,于2009年8月24日秘密将年近七旬的老人江志秋重判四年零六个月,然后非法关押在丹东白房子看守所。法轮功学员孙娟也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关押在丹东白房子看守所。

由于东港政法委(610)直接参与,为完成迫害法轮功的指标,东港公安部门全力捏造证据,检察院、法院合谋陷害,在法庭上公然践踏法律,并打着法律的幌子欺骗港城的父老乡亲。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明白了法轮功真相,仅声援支持无罪释放江志秋及其他法轮功学员一事,就有达二千多名世人签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3/211784.html

2009-09-26: 控告东港市公检法合谋枉判我母亲江志秋

我是法轮功学员江志秋的女儿,我叫王立春。我和我所有的家人、亲人控告辽宁省东港市公、检、法及政法委“610”合谋陷害、非法枉判我母亲江志秋的罪行。

控告事实如下:

我母亲江志秋今年69岁,东港市人。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我母亲身心受益。不仅病好了,人也大变样儿。母亲的身心变化使我们全家老小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美好,也给我们儿女们及所有亲人带来了欢欣。我们在祝福我母亲晚年幸福的同时,也非常感恩法轮大法与大法师父。

修炼后的母亲非常善良,她经常把自己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的情况讲给周围的亲朋好友和有缘人,希望更多的人都能象她一样从病魔中解脱出来,救了自己,又能让家里人都受益。

一、警察光天化日下绑架

2009年4月22日,我母亲正给一个路人讲述她身心受益的情况时,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警察王力等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或传唤证明,在众目睽睽之下,在马路人行道上将我母亲劫持,又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母亲有罪的情况下就将我母亲直接送进东港看守所关押至今。

我母亲被他们绑架时,手里只拎着一个长1尺左右,宽有8寸的一个小拎兜儿,再无别的东西(我母亲亲口认定的)。警察王力将我母亲手里的拎兜儿收走后,不但没按法律程序让我母亲或家人认定(确定)收走的物品,反在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指使下,以他们完全捏造的事实将我母亲非法提交到东港市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东港市检察院不但不核对事实,追查行恶者的责任,反而与其合谋,一起来陷害我母亲。我母亲已经被他们用同样的手段陷害过一次。被他们非法劳教,母亲差点儿被害死。这一次他们又来残害我母亲,而且不让我们接见我母亲。为澄清事实,揭露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营救我母亲,我们从北京请来了正义律师给我母亲做无罪辩护。

二、检察院人员随心所欲地迫害无辜

2009年7月1日,律师去了东港市检察院找到办案人曲红玲。阅卷后调查核实,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文规定,我母亲完全无罪。而且他们所有指证我母亲的“事实”都是捏造的,整个抓捕、起诉过程都是违法的。律师为这些执法者无视国家宪法,随心所欲地迫害这些无辜的好人而感到痛心!

7月6日,我去东港市检察院找到办案人曲红玲,希望她秉公执法,纠正他们的错误,别再去冤枉迫害这么大岁数的老人。曲红玲不但不听,反说:“共产党给我工资,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而当我们质问她强加给我母亲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名中,四个要素缺三个应如何解释时,曲红玲脸都红了,且无言以对。由此可见,曲红玲知道自己在干着违反法律的事,是明明白白地在迫害好人。7月16日,曲红玲昧着良心,又以他们完全捏造的事实将我母亲提交给东港市法院。

三、法院刁难家属与律师

得到消息后,我们赶去东港市法院,立案办公室不接待我们,说必须是律师才有资格过问此案。可是他们又不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开庭,何人办案等。

7月20日,我父亲早起散步时,恰巧碰到东港法院的一位熟人,不经意的谈话中得知,东港法院要在7月23日上午给我母亲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孙娟非法判刑。得知消息后,我们非常着急,因为律师从北京来,路途远,不提前通知恐怕他们脱不开身,赶不来。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无凭无据陷害这么大岁数的老人,多大的罪啊!而且这么多人参与!我们真的很着急。7日21日上午我们去东港法院找办案人,依法要求法院把时间往后拖延两天。办案人李新田与刘文果却说这事得刑事庭长辛吉辉批准。我们又去找辛吉辉,辛吉辉一口咬定说时间不能改。家人恳求他能行点儿好,别冤枉这么大岁数的老人,那样对他本人不好,并提醒他魏殿东(副庭长)给4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遭恶报患肠癌一事。辛吉辉涨红着脸说:“要讲得癌,我应该最先得癌,因为我判的大法弟子最多。别用报应来吓唬我,我不信那一套”。而且重复时间不能往后延,还说些不好听的话。

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将情况告之北京的两名律师。两名正义律师对我母亲的案子有很强的责任感,当即答应马上赶来东港。7月22日下午,两名律师前往东港法院,找到李新田和刘文果。想不到他们又说7月23日他们不开庭了。面对恶人的刁难,两名律师没有和他们争执。律师依法要求复印我母亲的案卷,他们又不让律师复印,告诉律师只能抄写。律师警告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他们不听。并说,是否允许复印案卷需等律师同政法委“610”人员谈话之后再定。律师找到刑事庭长辛吉辉和副院长宁伟,得到的答复是一致的。7月23日下午,两名律师将他们的违法行为发特快专递给东港市长、东港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人大主任、政法委书记以及丹东中级法院、东港市法院纪检组长及院长等人。投诉各相关部门。

而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我们家属也将东港法院的违法行为发特快专递投诉这些部门和个人。而且我们又挨家当面投诉。得到的答复都是推脱,都说是政法委说了算,管这事儿。最后,我们去找政法委书记宁永亮,他叫我们找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孙成利(610办公室的头目)。我们找到孙成利,孙成利说:“对呀,什么案卷都可复印,就是法轮功的案卷不能复印。”
我们问:“哪条法律规定的?”
孙成利说:“辽宁省政法委与国家政法委的指示”。
我们又问:“能不能让我们看看文件?”
孙成利说:“不用看文件,没有文件,听我说就行了”。“法轮功的事以后不用找别人了,找我就行了,就我管,我说了算。你们找别人不好使”。
我们说:“江志秋69岁的老太太,炼功受益,觉得大法好,把好处告诉亲朋好友,叫他们也受益,这有什么罪?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给谁造成危害了?你们凭什么证据给她判刑?”
孙成利大吼:“你们再讲这些,我就给你们找个屋,抓起来送公安局,让你们把事儿说清楚!”接着将我们赶出办公室。

四、开庭践踏法律

8月11日上午,东港市公、检、法、政法委“610”串通一气,在东港市法院给我母亲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孙娟公开非法开庭。名曰:公开开庭,而实际入庭旁听的都是他们内部来助阵的人。据说还有丹东中法的人。其余的是他们纠集来的街道闲散人员,合计好几十人。610办公室(现叫稳定办)给街道闲散人员每人发给一个小绿卡,他们叫“旁听证”,这些人持小绿卡入庭。而我们家属一个也不让进。开庭已经20多分钟以后辛吉辉才让我和我姨入庭。开庭快结束时才让我哥进入。我的老父亲和我嫂子以及其他家人、亲属一直被关在大门外。

入庭时,法院内自己非法设有“安检门”,为难律师,逼着律师过他们的“安检门”。律师当即拿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定》,严正警告他们的非法行为。而后,辛吉辉设陷让两名律师在一楼非办公区进行证件检查。(实际二人的证件在7月22日下午给东港法院递交代理手续时就已经进行过详细的检查)。此时,开庭时间已经过去10多分钟。而后,辛吉辉等人只允许一名律师入庭,另一名律师被辛吉辉、刘文果阻止在庭外,以“律师执业证上没有北京律师协会年度考核章”为由,不许律师出庭辩护。该律师依法将司法部112号、116号令颁发的文件及律师事务所里的证明提交给他们,同时说明原执业证件年检注册制度已经被司法部命令取消,律师执业证未经合法程序吊销,律师执业权就应该依法得到保护。而北京律师协会作为社团组织,其盖章至多是一种会员登记行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严格意义说它也无权在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上盖章。辛吉辉与刘文果虽然阅读了相关文件,但仍置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于不顾,谎称已经向北京司法局核实,并通过崇文区法院刑事庭实地考察,该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均被吊销执业资格,并以此谎言为理由,仍非法阻挠律师出庭。为捍卫律师合法权益,律师要求见院长和相关领导,而辛吉辉每次都以领导忙为借口拖延时间、加以阻挠。无奈之下,律师电话投诉到法院监察室一位拒绝透露姓名而且态度又非常蛮横的男法官(电话:0415—2277606)处,该人听后说事情不归他管,推给纪检组长张朝阳(电话0415—2277466)。张听完后只口头承诺调查处理。最终这位律师还是没让入庭。而另一名律师虽然入了庭,但是他们不给律师麦克风。当时在场旁听的人手机乱响,此起彼伏,而审判台和公诉人台上都配有麦克风,而且音量放得很大。这样旁听者很难听清、听全律师的辩护,只能听到他们讲话。这种故意制造的掩盖罪行的混乱场面,在场的人都看得明明白白的。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作为审判长的李新田,既不许律师对他们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或发表辩护,也不允许律师为我母亲做无罪辩护。多次无理打断律师:律师刚说出一点,李新田马上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并且多次乱敲桌子,向律师提出不恰当的(没有依据的)警告,不给律师充份的质证条件和时间。律师要求看原件,他也阻止,后经律师据理力争才被勉强允许。特别是当律师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进行质证过程中,李新田竟然在大庭广众面前公然滥用权力硬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都达到如此可耻的程度!他们更不许我母亲驳斥他们捏造的谎言。李新田让我母亲发言时,我母亲刚说一句话,还没开始正常回答问题,他就立即打断我母亲,不耐烦地说:“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以此终止我母亲的申辩,根本就不给我母亲申辩的机会。

东港市公、检、法、政法委合谋迫害我母亲,其手段达到了如此卑劣,公开违法的程度!律师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权益,要求东港法院更换审判长,东港法院拒绝更换审判长,律师愤然离庭。我母亲当时已经被他们非法关押了110天。老人身体受到的摧残不用言表,现在又看到这些百姓血汗养育的执法人员如此枉法,气愤的喊不出话来。跟他们要口水喝,他们都不给。后来我哥要出庭去买,他们才给了一点水。我母亲气愤地站起来质问他们捏造的谎言时,他们又叫法警柳庆威将我母亲按倒在凳子上。

在场的人都明白一个事实: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法轮功学员一点儿人权都没有。说你是什么,你就得是什么。想给你判几年,就判几年。因为有凌驾法律之上的政法委“610”指挥,他们可以随心所欲,随便捏造!也没有人敢追查他们的责任。所有在场有良知的人都清楚,我母亲是冤枉的,而且被他们折磨的太可怜了!对这些执法者,别说法律公道,实质上连人性都没有,完全没有人性!

我母亲与我们家属无法再容忍他们这样表演下去,更不允许他们把为民申冤、扬善治恶的公堂变成他们迫害好人、耍流氓的场所,要求他们立即休庭。在真相大白无可狡辩的情况下,理屈词穷的李新田不得不宣布休庭。

8月24日,他们以非法手段,给我母亲秘密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同时被开庭的法轮功学员孙娟也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说我母亲请律师了,而且在法庭上驳斥他们了,喊“法轮大法好”了,就给加重判刑。

五、有冤无处申

2009年9月4日上午,我和我姨来到东港市公安局,找到国保大队长王润龙(他是迫害我母亲的主要凶手之一),要求他们立即无罪释放我母亲。 以下是王润龙与我们的对话:

我们问:“你们公安部门为什么不按事实说话”?
王说:“我们都按事实说话”。
我们问:那么你们指控我母亲拎兜儿里装有36个光碟,十几本《九评》和7个护身符是事实吗?在场的人都看见了,曲红玲当场出示的小拎兜儿那么小,长眼的人都能看的到怎么也装不下那么多东西”?
王润龙又说:“不会有假,那可能那些东西是抄家抄来的”。

我们觉得王润龙编造的谎言实在太荒唐,因为我母亲被抓至今他们没去抄家!而当我们提出他们没去抄过家时,王润龙又改口冲着我们大声说:“你说你妈有没有发光碟这个事?就发一张也要给她判刑,她就形成犯罪了,因她上次被劳教过。”

天地都知道,所谓的上次劳教,也是他们使用同样违法的手段,以完全捏造的事实给我母亲秘密定的劳教。这一次他们又把他们所犯的罪行作为枉判我母亲的依据和理由。

我们说:“既然发一张光碟也给判刑,那你们又何必捏造出36个光碟和十几本《九评》呢?编造这个谎言又是何用意呢?”
王润龙回答:“说那些没有用,”并再次重复:“一张光碟就能判”。
我姨说:“我姐发的是《神韵晚会》光碟,里边全是歌舞,讲的都是古老的传统文化,谁看了都说好,谁看了都受益,你说她犯罪,她何罪之有?她危害谁了?破坏哪条法律了?证据在哪呢?”
王润龙不回答我们的问题,反说:“本来应该给她轻判,判她一、两年,可你们从北京请律师来闹,所以就要给她重判!”
我说:“你们捏造事实,陷害我母亲,又不让我们家人见我母亲,我母亲眼看就被你们迫害死了,我们不请律师怎么办?我们家人和我母亲都没有同你们讲理的机会,是你们逼得我们没有办法才这样做的。再说,我母亲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根本就没有罪。她把炼功受益的好处讲给别人,叫别人也受益是在做好事,信仰自由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看个晚会光碟都要给判刑,这是谁定的法律?更何况你们讲的那些话都是你们捏造的。我母亲马上70岁的人了,从哪方面讲,你们都必须立即无罪释放我母亲,决不允许你们非法枉判我母亲!”王润龙说你们是白日做梦,并说,“一定要给她判刑。”

9月7日上午,我和我姨又一次找到政法委副书记孙成利。我们刚一进门还没说话,他就说:“你们怎么回事儿?法院已经判了,你们找我也没有用。要是不服,就去找中级法院起诉。和共产党对着干是不行的。”

明明是他们在合谋在陷害我母亲;是他们公开践踏法律,迫害好人;是你他们在伤天害理,坏事做绝,反过来却说别人与共产党对着干!我没去同他争执,只想尽量同他讲清母亲被陷害的事实,但是孙成利根本不让我们讲话,而且又拿出以前那一套:“你们再讲,我就给你们找个屋,把你们抓起来,送到公安局,让你们说清楚!”然后又把我们赶出办公室。

接着,我和我姨又去了法院,找到给我母亲非法判刑的辛吉辉和李新田。他们满嘴说些低俗的话,对他们在法庭上的丑恶表演和捏造伪证来陷害一个近70岁老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他们表现的不以为然。似乎这种事情他们做的太多了,也感觉不出自己怎么缺德了。

我和我姨质问他们:“为什么当时休庭,而后又密判不通知家人和律师”?李新田用挑衅的口吻说:“我们要怎么判还要告诉你们一声啊?你们家人说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判?”我说:“你们心里非常清楚,我母亲没有罪,必须立即无罪释放我母亲!”李新田得意地说:“那你们就去丹东白房子看守所去把她领回来,看你们能不能领回来?”

辛吉辉的言行与李新田同出一辙,不但不讲理,还拐着弯儿骂我父亲,连最起码的做人素质都没有。我们又几次去找院长也没找到,门卫挡着不让见。现在我母亲被关押在丹东白房子看守所,我们去那要求见我母亲,得到的态度都是一样的,不让见。

依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我母亲的案子法庭调查未完,没有辩护和最后陈述,而且法庭上已经真相大白,所谓事实都是行恶者王润龙、王力、曲红玲、辛吉辉、李新田、刘文果等人合谋捏造的,强加于我母亲的。东港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给我母亲非法秘密判刑,这是公开犯法,典型的违法乱纪!

因此,我们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能秉公执法,惩治这些知法犯法、破坏国家法律、败坏社会道德、故意捏造事实、迫害好人的行恶者和主要责任者。还法律公道!还我母亲清白与自由!也恳请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和一切正义人士,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营救我无辜被迫害的老母亲,让我母亲与我母亲同遭他们无辜迫害的那些好人能够早日返回家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6/209050.html

2009-09-02: 东港市政法委操控公检法构陷七旬老太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在辽宁省东港市政法委稳定办(即“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直接操控下,东港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志秋和孙娟一案,这实际却是一个骗局。下面我们仅将快七十岁的老太太江志秋被迫害的过程披露给广大世人,让父老乡亲看看中共政法委(稳定办即“六一零”)是怎么凌驾宪法之上,所谓的公检法又是怎样用卑鄙的手段来陷害大法弟子的。

一、公、检合谋,曲红玲捏造伪证据陷害

江志秋,女,现年六十九岁。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大东公安分局王力等恶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或传唤证明,在众目睽睽之下,于行人马路上将六十九岁的江志秋老人劫持,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江志秋有罪的情况下就将江志秋直接拉到东港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江志秋被绑架时,只在手上拿着一个长约一尺,宽八寸小拎兜,别无其它东西。恶警王力搜走江志秋的拎兜后,不但没按法律规定让家人和当事人确认,而且将江志秋直接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不追查行恶者的责任,反与大东公安分局合谋捏造伪证据陷害江志秋

七月一日,江志秋的辩护律师去检察院阅卷后,经核实调查证明江志秋完全无罪,所有证据都是捏造的,整个抓捕、起诉过程都是非法的。

七月六日,江志秋的女儿找到检察院负责给母亲办案的曲红玲,向她讲明事实真相:老人炼功受益,时时处处都去做一个好人,她把自己炼功受益的好处讲给人是让更多的人受益,并没有干坏事,也没有破坏什么法律。希望她能秉公执法,别去冤枉这么大岁数的老人,能把老人给放了。当问道她怎么定的罪,依据什么定的罪,并指出“利用××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的四要素缺三个时,她脸都红了,强行狡辩。

八月十一日,在法庭上,检察院公诉人曲红玲指控江志秋当时被抓时拎兜(指小布包)内装有三十六张光盘,十几本《九评共产党》和七个护身符。江志秋立即制止说:“这是谎言,我只带了五张神韵光盘,其他什么都没带,你怎么说我带了三十六张,我拿的连你说的零头还不够呢?”随后法庭当众出示江志秋的小拎兜,与兜内的内物照片,现场的人都能看到该拎兜的大小根本装不下曲洪玲所说的那些东西,并且照片上所能看到的也只是五张光盘。江志秋再次对曲说的十几本《九评》提出抗议:“我的包根本装不下那些东西,你们在诬陷,一切都是诬陷。”

曲红玲在指控时还提出有于桂林,刘晓慧,王刚,王树田四个证人,而江志秋本人证明在事发当时,她只给一个人(后来知道该人叫王刚)讲过真相。在法庭上,这些所谓证人也没有出庭作证,并且叫王树田的人,还是大东公安分局内部的人,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二、受东港政法委“六一零”直接操纵,东港法院为难律师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志秋的丈夫路遇一位熟人,意外得知东港市法院要在七月二十三日上午非法判刑江志秋。得知消息后,江志秋的女儿于七月二十一日赶到法院问个究竟。办案人是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刑事庭长辛吉辉和副庭长李新田。另外,还有一名审判员叫刘文果。家人与他们商量,把开庭的时间往后拖延一、两天,因为律师得从北京来,路途太远,恐怕时间来不及。辛吉辉一口咬定时间不能改。

家人只好将情况告之北京的律师。律师对这个案件负有高度的责任感,百忙之中及时赶到东港。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两名律师前往东港法院。李新田、刘文果却告诉律师二十三日不开庭了,改到以后开。律师没去同他们争执,只是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刘文果说,此事需要请示请示辛吉辉。二十分钟后回来答复律师:“案宗只能抄写,不能复印。”律师正告他们,“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复印当事案卷是律师的执业权力。”并将法律有关条文讲给他,刘文果不听。律师无奈,只好一边抄写案卷一边劝其纠正违法行为。可是没抄上几页,刘文果又说他家孩子住院打针,他要赶去护理孩子,要求律师停止抄写。律师尽管远道而来,但从人道主义考虑,律师没有坚持抄写,他们立即停止抄卷,并祝其孩子早日康复。

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律师再次来到法院,仍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辛吉辉坚决反对,并说是否允许复印,需要律师同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谈话以后再定。律师觉得十分荒唐,就去找主管刑事案的副院长宁伟,宁伟的态度与辛吉辉一样。

当天下午,律师与江志秋的家属将东港市法院宁伟、辛吉辉、李新田、刘文果等干扰律师正常执业的违法行为形成书面材料用特快专递发给东港法院院长、纪检组长、东港市委书记、市长、人大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东港市政法委书记和丹东中级法院院长、丹东检察院院长等。江志秋家人又挨个部门投诉,得到的答案都是推脱。最后,家属到东港市政法委,找到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孙成利(“六一零”头目),家人向其说明了情况,以下是家人与孙成利的对话:

孙说:“对呀,什么案卷都可以复印,就是法轮功的案卷不能复印。”
家人问:“哪条法律规定的?”
孙答:“是辽宁省政法委和国家的政法委的指示。”
家人又问:“能不能让我们看看文件?”
孙答:“不用看文件,没有文件。听我讲就行了。”而后又说:“法轮功的事以后不用找别人,找我就行了。就我管,我说了算。你问别人都不好使。”
家人又问:“江志秋六十九岁的老太太,炼功受益,觉的大法好,把好处告诉亲朋好友,叫他们也受益这有什么罪?违反了国家那条法律了?给谁造成危害了?凭什么证据给她判刑?”
孙成利大吼:“你们再讲这些,我给你们找个屋,抓起来送公安局,找个地方让你们好好把事儿讲清楚!”接着把江志秋的家人赶出办公室。

如今全世界都知道在中国大陆有个“六一零”(后来畏罪更名为所谓的“稳定办”)。这个“六一零”邪恶组织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黑手,是它给中国亿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这个邪恶的“六一零”组织完全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公、检、法完全成为610控制下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三、庭内庭外设陷,阻止律师辩护,公开开庭是骗局

开庭时间为八月十一日上午八点三十分,两名律师提前二十分钟到达东港法院。入庭时,遭辛吉辉、李新田及法警柳庆威(警号:210853)等人的阻拦,强迫律师过他们设的“安检门”。律师当即拿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定》严正警告他们的非法行为。而后,辛吉辉让两名律师在一楼非办公区进行证件检查,实际二人的证件已于于七月二十日给东港法院递交代理手续时就已经进行过详细的审查。其中一名律师经核对无误后强行要求通过“安检门”进入审判庭。此时,开庭时间已经过去十分钟。

而另一名律师被辛吉辉、刘文果故意找借口,以律师执业证上没有北京市律师协会年度考核章为由,阻止在庭外,以此剥夺律师出庭辩护权。该律师将司法部112、116号令颁发的文件及所里证明提交给他们,同时说明原执业证年检注册制度已经被司法部明令取消,律师执业证未经合法程序吊销,律师执业权就应该依法得到保护;北京市律师协会作为社团组织,其盖章至多是一种会员登记行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严格意义说它也无权在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上盖章。辛、刘二人虽然阅读了相关文件,但仍然置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于不顾,谎称已经向北京市司法局核实,并通过崇文区法院刑事庭实地考察,该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均被吊销执业资格,坚持阻挠律师出庭。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在法庭外耐心等候辛吉辉向院负责人汇报的回音,但每次辛都以领导忙为由推拖。无奈之下,律师电话投诉到监察室一位拒绝透露姓名且态度蛮横的男法官(电话:0415-2277606)处。该人听后称事情不归他管,推给纪检组长张朝阳(电话:0415-2277466)。张听完情况后口头承诺进行调查处理。最终,这名律师还是被拒之于法庭门外。

虽然允许另一名律师入庭内,但却不给该律师麦克风,当时来旁听的人,手机乱响,此起彼伏,致使在场的人难以听清、听全律师为江志秋所做的无罪辩护。而审判台上和公诉人台上都有麦克风,并且音量放的很大。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作为审判长的李新田,不许律师对他们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或发表辩护,不许律师为江志秋做无罪辩护,多次打断律师:律师刚讲了第一点,他就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多次进行不恰当的所谓警告,不给律师充份的质证条件和时间。律师要求看原件,也被阻挠。后经过律师据理力争才勉强允许。当律师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进行质证过程中,李新田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滥用权利硬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

更不许江志秋本人驳斥他们编的谎言,李对江志秋发问时,江志秋刚说一句话,还没来得及正常回答问题,就被立即制止: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口气特别急躁)。江志秋在申辩过程中,一直强烈阻止公诉人造谣,对审判长李新田横加干涉律师的正常辩护极为不满,一直质问李新田那三十六张光盘是怎么回事,李不予回答,一直制止江志秋说话。江志秋说:“我有申辩的权利吧,你们不合法,我请律师,你们又不让我的律师讲话,还开什么庭,还走这个过场干什么?”

李新田的这种行为直接暴露出在中共体制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虚伪性,家属与江志秋本人对李新田极为露骨的不公正表演气愤至极,强烈抗议,要求休庭,澄清事实。律师要求更换审判长,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在遭到拒绝后,辩护律师在无奈的情况下,为表明对审判长的抗议愤然退庭。

最后,李新田不得不宣布休庭。孙娟一案没请律师,他们使用的也是同样的手段。

四、层层设防,处处设卡,家人亲属旁听受阻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开庭前,东港法院层层设防,处处设卡,电子大门全关闭,只留门卫看管的小门。楼内楼外便衣、警察处处可见。大门口除了门卫把守外,“六一零”的头目孙成利,国保大队的王润龙与高峰轮流把守。法院门口的大道上排满了黑色的轿车,城乡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都派人来并藏在黑色轿车内。楼内安装了监控录像,对来往者逐个盘查。

名曰:公开开庭,李新田、辛吉辉等人却视法律为白纸,公然拒绝江志秋家属入内旁听。八点二十多分时,江志秋的亲属见街道人员由法院门口的小门入内,便要求进入,被辛吉辉在门口教唆门卫不让进,只允许江志秋的女儿及其姨进入大厅,其他亲属都被拦在大门外。江志秋的案子开庭长达二十分钟后,江志秋的女儿才终于得到辛吉辉的同意,允许她和她的两个姨经安检门进去旁听。在庭审快要结束时才让江志秋的儿子入庭。江志秋的丈夫在老伴被迫害的一百多天里身体特别不好,旧病未愈又添新病,这次是吃了救心丸来到法庭的,就想见老伴一面,却与儿媳始终被拒之门外。

而实际前来参加旁听的人都是东港市党、政、公、检、法、政法委内部来的,丹东中级法院也派人来了,来自社区、街道的治保等人每人都发给一张所谓的旁听证(绿色的)入庭旁听。而两名大法弟子的家人、亲属都被拒之门外,即使法庭内仍有空位也不让进去旁听。

后来,律师离开时,乘坐的车遭到一黑色轿车尾随至东港路大桥附近后不见踪影。

现在,江志秋仍被非法关押在东港看守所,同被非法关押的还有大法弟子孙娟(女)、裴胜敏(女)、潘文德(据悉他已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

真相大白于众目睽睽之下!谎言一个个被揭穿!人民血汗养育的法官、检察官、警官竟是如此执法的!大法弟子就是这样被他们完全用捏造的伪证据一个一个地关进监狱、劳教所,直至被迫害致残、致疯、致死!无数个家庭就是这样被拆散的!

从另一方面讲,这些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他们不择手段,不分善恶,不讲良心道义,完全靠编造伪证据,栽赃陷害大法弟子来完成中共邪党给他们下达的“任务”,扮演的角色是极其可悲可怜的!

希望国际社会及一切正义、善良的人们能够帮助制止这场迫害,早日将这些被无辜迫害的大法弟子营救出来。也奉劝那些迫害者赶快停止迫害,珍惜上天对你们的警示,唤回自己的良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赎回自己的未来,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207569.html

2009-08-08: 辽宁省东港市法院对大法弟子江志秋、孙娟的庭审延期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定于8月12号上午对大法弟子江志秋、孙娟进行非法审判。
原本定于7月23日开庭,因大法弟子请了律师,并且家属要求旁听,东港政法委与法院一些不法人员如临大敌,害怕大法弟子抗议,不允许律师复印卷宗,也不允许记录卷宗的内容,其实是害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经过他们“周密”安排,定于8月12日非法开庭,参加旁听的人员需持有他们发放的“旁听证”,而且政法委要求庭审全程录像,高度紧张。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8/206133.html

2009-05-01: 大法弟子江志秋等多人被非法关押在东港看守所

东港大法弟子江志秋,女,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在果菜批发市场附近给世人讲真相劝三退,遭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大东公安分局的恶警王力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东港看守所。

现被非法关押在东港看守所的有:赵桂琴、宋积威、冷冬梅、潘文德、孙娟等共六人。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5/1/200026.html

2006-07-07: 辽宁东港大法弟子被东港不法之徒非法劳教

被东港公安局不法之徒绑架的12名大法弟子如今只有葛洪有、刘志清、刘江、江志秋四人回到家中。史洪梅、赵福琴、张晶被送往马三家劳教所,于立文和鄂廷春被非法关押在丹东教养院,现东港看守所还有刘志云、张小平和孙永勤三名大法弟子。张小平正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7/132402.html

2006-05-16: 辽宁东港市大法弟子江志秋和张晶被绑架

5月14日晚八点半左右,大法弟子江志秋和张晶在街里贴营救被非法关押的五名大法弟子的真相,被蹲坑的发现,大东公安分局把她们绑架到看守所,详细情况待查。

从4月末到今,东港已有七名大法弟子遭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6/127948.html

丹东 东港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24-11-11: 东港市马家店镇公安派出所:
所长于全福15942598921 全面15141521555
沈运才 指导员13694166161
宋振舟副所13941506821
刑侦治安 张永涛15141586788
李杭18406161970 李欣伦13122800777王成海13941575590李太宏13188388821于平13841559817 张军15668831761刘顺智18641513678矫正全18341543666徐萌操15102439555 赵显武17642517932马黎明15842541995刁泉方18241596898王世阳18841594831

2024-08-12: 东港市开发区公安派出所办公电话:7103113
所长 宋传南604537、13190201616
副所长 沙如锐604386治安刑事15102431717
副所长 刘旭涛605131刑侦治安13464589110
副所长 周洪臣601282刑侦治安15304060666
副所长 辛丰604531社区17641588006
孙成维600655社区18241511155,郝良F 65682辅
柴肇芳15902458852 605151户籍窗口 李平13941521377602379社区
张海洋17641588071 604140社区 赵树卫18841523050 601286社区
张永祥13942519406 604800王岐峰17624252048 600722社区
王昭儒15140663633 600729社区 高赞翔13941581678 F65678辅
关琦13624952377 F65679辅 韩柱13700186028 F65681辅 王淼0415-7103113警号605435
冯金坤15942551862 F63833社区 张强13941571168 F65680社区
单永峰15841572883 F63811社区 卢红冶13694144777 F65889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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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09-09-02:

附:参与本案的相关人员的资料:
孙成立(政法委稳定办主任“六一零”): (办)7147627 (宅)7130096 手机13941585369
王力(大东公安分局探长):6675665(家)手机13941591617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办)7144608(7367)手机: 13941509420 15841578799
高峰(国保大队教导员): (办)7144401(7310)(宅)7136698 手机:13704955516
曲洪玲(检察院):办:6276340宅:6612642手机:13841521367性别:女,出生日期:1982-11-28,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
宁伟(法院副院长):办:2277577手机:13942587528
辛吉辉(刑事庭长):办:2277502手机:13941574609
李新田(刑事副庭长):办:2277521手机:13019807219
刘文果(执行庭):办:2277590手机:13941501706
柳庆威(法警警号210853):办:2277500手机:13516078777
做伪证人员:
于桂林(女):东港市向阳街三号楼 身份证:210623194010040028 70岁
刘晓慧(女):东港市新华12号楼 身份证:210623197407270220 36岁
王树田:滨河路107号楼二单元315身份证:210623195209080953 58岁
王刚:(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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