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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云南西双版纳邰惠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西双版纳勐腊县50岁的邰惠女士,因信仰真、善、忍做个好人,2019年9月4日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伙同昆明市菊花派出所非法闯入家中绑架、抢劫,于2020年7月22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下面是邰惠女士诉述她这次被迫害经历: 一、非法入室绑架、抢劫 2019年9月4日,中午12点左右,我和母亲及俩个同修在家中,突然听到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我问是谁?回答说:“是官渡区菊花派出所的”。我刚把门打开就冲进4、5个穿便衣的人,其中为首的一个男的,四十多岁,中等个子,理了个平头的人就问我:“你的鞋店没开了吗?”我说:“因为母亲精神状况不好,经常走丢了,必须要有人照看着,所以就没开了(之前我在小区的一个铺面开了个鞋店,店已转了一年多了,不知他们怎么得知我开店的)。” 说话间,另一个人就拿着照相机到处乱照,我就阻止他们照相,为首的那个说:“我们是菊花派出所的,我们有搜查证,你要不要签个字?”紧接着他又说:“我想你也不会签的”。这时又冲进来4、5个人,一进来就到处乱翻东西。我阻止他们到我的卧室,结果被一个人把我强行推开,我又要去拿我包里的手机打电话又被为首的那个把我的包强行抢了过去。 从这些人进到我家里,那么多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示过任何证件,而且没有任何一个人穿着警服。当时我母亲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吓得不知所措,我警告他们:“我母亲不能受到刺激。”那个为首的说:“你不想让你母亲受刺激就不要动。”我就只有陪着母亲坐在沙发上,这时他们又对着我拍照。 非法抄家大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任何见证人在场,他们把所有抄走的东西也没有叫我清点就全部都搬出去了,到了我回来后才知道有些东西都不见了,就包括我放给母亲看的一个视频播放器也被他们抄走了。在派出所,他们给我看的清单上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其实抄家时家里有两台笔记本电脑。 抄完家后,他们先把两个同修带出去了(第二天,两个同修回家了)。之后要强行把我带走,我不走就强行拖着我走,到了门口,母亲也跟着出来,当我看到母亲孤独无助的眼神,眼巴巴地看着我时,我再不敢多看母亲一眼,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对他们说:“如果我母亲出了什么事,我一定要控告你们。”因为多年来母亲一直和我相依为命,从未离开过我,我也一直把母亲当小孩一样照看着,两个姐姐也都放心我照顾母亲。 当他们把我带出家到单元楼门前时,我大声质问那个为首的人说:“为什么抓好人,我犯了什么法!”他说:“你小声点”,我又说:“你怕什么,为什么要小声?”他说到了派出所再说。到了派出所大概下午2点左右,从早晨我就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在派出所的这段时间里,他们也没有给我吃过任何东西,而且4、5个人强行拉着我的手录指纹,直到第二天下午4点他们把我关进看守所,才吃的饭。 二、非法关押、判刑 我在昆明市看守所被非法关了十个多月,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没有开庭,到了7月份才开庭。五华区法院开庭时,使用的是远程视频开庭,开庭的视频设备效果极差,本人根本听不清法官、检察官的声音,不知检方的指控的罪名和内容,不知道法庭的程序,无法进行质证与辩论,就此本人当场两次向法庭申告。但是主审法官与出庭的检察官无视申告与诉求,大约在十分钟极短的时间内就庭审完毕,连辩护律师想更多表达辩护意见也未能如愿。法官非法剥夺了我的诉讼权利,严重违反法定的诉讼程序,违法开庭。 非法庭审强行结束后,我回到监室后,马上书面向主管肖警察反映并说我写好了控告信,向肖警察咨询投递的地址,肖警察的回复是:“法院当时说的是休庭,并没有说是结束,这样控告的话可能对我不好。”当时我以为还会重新开庭。没想几天后,庭审笔录随即送达给我,表明庭审已经结束。又过了几天判决就下来了。法院公然剥夺了我的辩护权。 在看守所,我一直没有配合他们,每次提审笔录我也不签字,因为每次他们来时我就和他们讲真相,一次,一个警察拿来一张上检的通知单叫我签字,我问她是什么单子,她说你签了字就给你,她想用这种办法叫我签字,我说:“那我就不要了”。过后她又拿来给我说:“到时你别说我没给你”。这就是邪党卑鄙的惯用手段。 在我出所的那天,她们叫我在释放证上签字,我说我不签,他们说这是释放你的证明,我说:“我从来就没有犯过法。”一个警察说:“不签就不要走了,你到那边凳子上坐着吧!”我就过去坐着,心想你们谁说了都不算。过了一会,他们又叫之前我在过监室的主管警察过来,她们又想利用我姐姐来诱骗我签字,警察来了说:你姐姐早在外面等着了,你不签怎么出去。我说:我自始至终都是做一个好人,我没犯什么法,我不会签字的。最后,之前的那个警察还不死心,他又问了我一句,你到底签不签,我非常坚定的告诉他:“不签”。最后他们没办法,只有叫我在过监室的那个主管警察签了字,又出去叫我姐姐代签。这才放我出去。 我被非法判刑出来后,就听大姐说:“母亲现在吃饭都要人喂了。”在我被绑架之前,母亲只是记忆力不好,随时要人看着,生活还能自理,但现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了。二姐就因为我被抓,只有申请提前退休照顾母亲。这一系列发生的事,就因为我要做一个好人,就遭到无端的迫害,公道何在? 回来的当天,我就到菊花派出所要回我的个人合法财产电脑和打印机时,他们说可能在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那里。我去到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时,看到又是之前抓我的那个人,之前,他抓我时我就问过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你没有必要知道”。这次我又问他,他还是不告诉我。后来经过多番打听才知道此人叫姜银光。当我说明来意后,他就问我:“你是不是日子太好过了”,我说:“我是来要回我的个人合法财产。”然后他又威胁我说:你的公租房是不是不想住了?因我住的是公租房。我告诉他,你说了不算,他说:“你看我说了给算。”这就是一个政府执法人员说出的话。 回来后,我就写了申诉状递交给了昆明市中级法院,然后又写了封控告信给信访办,结果,信访办的人看了信后说:“你的案子已经判了,现在控告没有用”。我说:“昆明市官渡区国保的办案人员扣押我的电脑和打印机没有归还给我。”而且我去过五华区法院问过此事,他们说:“这些东西办案人员没有上交给他们,我可以拿着判决去向他们索要。”信访办的人说:那些东西他们不归还可能他们还有用,法院说了也不算。我说:“法院说了不算,哪里说了算?”那人又说:你最好去官渡区公安分局把你要说的事和他们讲。接着他又说,我只是给你个建议。就这样他们把事情给推托了。 后来,我又写了封投诉信给昆明市检察院。去了后,他们说涉及到法轮功的他们不受理,我说为什么不受理,他们是在违法,你们也不受理吗?他们俩个人一句话没说就走了。在这之前,我去法院看我的卷宗,档案室的人说:我的档案没有归档,要我去找审判长何燕要。我打电话给审判长,打通电话我跟她说要看卷宗,她说:“卷宗不能给我看。”我说为什么?最高法院有规定,当事人及律师有权看卷宗,她说:你还活在你的世界里呢!所有的卷宗都是公安一手办的;你要么找律师要。 希望那些为了蝇头小利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能赶快觉醒过来,不要被谎言毒害而走入不归路,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武汉肺炎瘟疫就是警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6/云南西双版纳邰惠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415607.html 2020-07-19: 一家人遭迫害 云南苗族邰惠再被非法庭审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苗族法轮功学员邰惠,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在家中和几位同修一起学习法轮功著作时,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闯进家中绑架、现关押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 最近,邰惠被西山区检察院构陷非法起诉,由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邰惠否认自己违法犯罪,指出警察从家中抢走大法书和资料,侵犯了自己的私有合法财产。当地律师当庭为邰惠作了无罪辩护,指出“检察机关对邰惠的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根据《刑法》300条法律条文定罪适用法律不当,指控的证据与破坏法律实施的客体不存在,没有关联性。同时律师向法庭递交了辩护意见书。 邰惠一家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坚持信仰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二姐邰燕遭绑架、关押、劳教。四娘被劳教、判刑。父亲在不断骚扰中含冤去世。母亲被绑架、抄家,母亲在不断的骚扰中导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邰惠曾经被非法关押和被判刑四年。 一、一家人修大法 身心受益 一九九八年一月,邰惠的父母和二姐邰燕有缘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父亲邰荣昌(近八十岁)是一名转业军人,原是勐腊县农业局书记,修炼前已经退休。邰惠父亲年轻时,就落下了许多疾病:心脏病、甲亢、肝炎等,医生说他一年到头都要靠药物、针水养着,每年都要住院,还要到省城复查两次。父亲修炼大法后获得健康,就停止了吃药打针,也没报销过一分医药费,过去父亲的医药费每年都是好几千,在单位是报销医药费的“大户”。看到父亲修炼大法前后的巨大变化,单位的好多人都知道了大法好,都纷纷的走入了大法修炼。 母亲李琼芬(七十五岁),是勐腊县医院的护士,和父亲一同走入修炼的。母亲身体没有什么大碍,就是脾气不好,性子急,修炼大法后,脾气变好了,温和了。一九九九年底,勐腊县医院组织职工到丽江旅游,中途发生车祸,医院二十多人都不同程度受了伤,李琼芬的伤势还比较严重,腿肿、肋骨受伤,当时李琼芬就是坚持学法、炼功,两三个月后就痊愈了。这件事对他们单位的人震动很大,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超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在法轮大法遭到中共迫害六年后,邰惠在亲眼目睹父母及二姐修炼大法后身心的变化,以及法轮大法遭到无辜打压迫害,和四娘也走入了大法修炼。 修炼前邰惠因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的娇惯,养成了争强好胜、得理不饶人的坏毛病,从不听别人的劝,导致了离婚。身体也不好,患有肩周炎、坐骨神经痛,妇科病,偏头痛,心脏也不好,经常胸闷,头晕眼花。修炼法轮大法后这一切疾病都不翼而飞。皮肤也变得白里透红,精神也好了,无病一身轻。买东西时也不挑挑拣拣了,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同事也能和睦相处,同事有什么事时总是热心尽力帮助,当同事知道邰惠是修炼法轮功后发生的转变,都说法轮功不象电视说的那样,有的人甚至还向邰惠了解法轮功,借大法书看。 二、在不断骚扰迫害中父亲去世、母亲精神失常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勐腊县县委书记、县长岩温才就找到邰惠父亲,逼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如果不放弃,就让他退党。父亲当即表示退出邪党,坚持修炼,同时也向来人讲述了法轮功的美好,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的这群人是怎么样的人,他们都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二零一二年八月邰惠父亲因单位、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公安的不断骚扰,又牵挂监狱中的小女儿,含冤去世。 迫害法轮功开始,邰惠母亲所在的县医院书记肖延贵、院长王明亮也找到她母亲,强迫她放弃修炼,由于母亲表示:“我要坚持修炼,不放弃!”之后,母亲从原来的胃镜检查的技术岗位被调到咨询台闲置起来。勐腊县的城镇派出所也多次找父母亲,骚扰他们,还非法对他们监视居住,让住在楼上的父亲单位勐腊县农业局的王泽南,负责监视邰惠父母,只要谁来家里,王泽南就举报到单位保卫科。 邰惠母亲李琼芬退休后,为了不再受当地六一零、公安和单位骚扰,二零零六年年底搬到昆明邰惠的四娘李琼芳家居住(家住昆明市小麦溪标准件厂宿舍区)。就这样也未能免遭勐腊县六一零、公安、单位的骚扰。 一天早上,勐腊县两个六一零人员、勐腊县农业局保卫科、勐腊县医院保卫科人员在标准件厂保卫科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四娘家里,六一零的人说要将邰惠父母亲带回勐腊县,理由是他们还未解除“监视居住”,是上面的政法委领导让他们来的。并威胁:“你们必须回去,不回去就要扣工资!”当天就强行将邰惠父母亲带回了勐腊县。回去后还从邰惠母亲的工资里扣了两千多元,作为这伙人来回的路费。邰惠父母不服,就找到县六一零,与他们理论,说监视居住是违法的,同时讲了大法真相,从那以后,监视居住就解除了。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勐腊县公安局对法轮功进行大抓捕,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当天上午十时三十分,县国保大队的舒杰、胡桥斌等二十多名警察冲进邰燕家,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并把邰燕及她母亲李琼芬绑架到勐腊县公安局,邰燕及其母李琼芬在公安局被持续威逼审讯,至当晚十二时才被放回家。 三、二姐邰燕遭非法拘留、劳教 二姐邰燕,五十三岁,是勐腊县工商局职工,原是勐腊县法轮功辅导站站长。一九九八年一月和父母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邰燕当时还年轻,皮肤不好,脸上长满青春痘,爱美之心使她走进大法修炼。修炼一个多月后,青春痘没了,皮肤变的光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邰燕生下孩子后,两条腿肿的象铁桶一样,医生说有生命危险,让住院、做手术。邰燕拒绝住院,就在家学法、炼功,一个月就奇迹般的好了!这些神奇,坚定了邰燕修炼的信心。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开始,邰燕单位县工商局局长找她谈话,让她放弃修炼,因为邰燕是站长,勐腊县电视台到单位找到她,让她在电视上发表“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还要歪曲事实上电视作假。二姐坚持修炼大法,也不上电视造假抹黑大法。因此,勐腊县六一零、勐腊县城镇派出所就将二姐绑架到勐腊县城镇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二月,当地法轮功学员因为做大法真相资料,凑了些钱。后被人恶意举报,诬陷邰燕非法集资。县六一零人员到邰燕单位勐腊县工商局找她了解此事,邰燕说:“没有这么回事,都是法轮功学员自愿拿出来的,做大法真相资料用的”。就在二月中旬,邰燕被勐腊县公安局、六一零绑架到县看守所,还被非法抄了家,抢走了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三月三日被送到县戒毒所,半个月后,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被强迫精神洗脑、放弃信仰,还遭到奴工迫害。 邰燕从劳教所回家后,虽然回到单位勐腊县工商局上班,但是被无理从公务员降为合同工,每月只发三百多元钱,一年以后,才将克扣的工资补发给她,但与原来相比,每个月还是少了一千多元。 四、四娘李琼芳被非法劳教、判刑 邰惠四娘李琼芳,女,五十多岁,昆明市小麦溪标准件厂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五月份,邰惠与四娘李琼芳一起回到昆明,住在四娘家。第二天,邰惠出门回来,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被翻的乱七八糟,家里空无一人,四娘不见了。原来四娘是被勐腊县国保大队队长、指导员胡乔斌,还有县六一零人员从昆明绑架回勐腊县,关押在勐腊县看守所,两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诬陷她的理由是她与邰惠父母亲一起到县公安局等处要求释放邰惠二姐邰燕。 二零零八年七月,李琼芳从劳教所回家,劳教期间被无理扣发退休工资,回家后不但没有补发工资。直到现在每月退休工资仍被克扣一部份。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盘龙、西山、五华国保大队交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时,李琼芳再次被官渡公安恶警绑架、抄家、关押。判刑(年限不清)。 五、邰惠三次遭迫害,又面临被非法起诉 邰惠,女,四十九岁,苗族,勐腊县人。二零零六年二月,邰惠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二月四日下午五点多钟,她从勐腊县准备回昆明(当时她在昆明打工),包里带了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真相护身符、以及李洪志师父经文《窒息邪恶》等。汽车才开出一两公里,十多个警察,将车拦下,说是检查,当一个警察检查了邰惠的身份证后,就下车了,一会儿,一个城南派出所的警察、一个县国保的警察上车后,从邰惠包放翻出李洪志师父的经文及大法真相资料,就将邰惠绑架下车,带到勐腊县公安局一间小房子里。 随后国保大队政委苏杰、大队长、叫李余英的女警和一个男警察非法审讯她,问她资料哪里来的。他们拿着师父的经文《窒息邪恶》,邰惠对大队长说:“师父的经文我都还没看,你念一念吧!”大队长就念了起来,念到最后吓的不敢念了。一夜没让邰惠睡觉,轮流非法审讯邰惠,直到第二天早上,强制邰惠按手印、滚指纹、拍照。后将邰惠关进看守所,四、五天后又她送到勐腊县戒毒所关押了半个月。邰惠回家后继续受到公安的监控。 二零零九年八月,邰惠到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开了一家冷饮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向来店里的中小学生讲真相,由于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华宁县公安局、盘溪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店,抢走了《转法轮》、《精進要旨》、新经文、《九评》和二零零九年的神韵晚会光碟。把她劫持到华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同时还强行把她的冷饮店给关了。随后被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 邰惠一进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由于表示坚持自己的信仰,就被关“禁闭”,出禁闭室又被强迫坐小板凳,每天俩个包夹天天看守着,限制上厕所的时间,不让洗澡并且无故挑起事端,说些讽刺、挖苦的话来刺激邰惠,一直坐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份。之后,强迫邰惠做奴工穿珠绣。负责专管迫害的警察有文靖、李国英、张定芳、另一个姓夏,还有监狱教育科的李东东等人经常找她谈话,逼迫她写“三书”。 邰惠七十多岁的父母曾四次到监狱要求探视女儿都被以邰惠“不配合”为由拒绝。邰惠父母无奈之下给有关检察机关、云南省妇联写信反映监狱违法行为,几经周折最后才得以探视。 二零一三年八月份,邰惠父亲去世时,监狱不但不让邰惠见父亲最后一面,当接见时知道父亲去世的噩耗,回到监室一会儿,主管警察文靖、夏警察就把邰惠叫到办公室,不顾邰惠失去失去父亲的痛苦,对邰惠进行讽刺、挖苦,强逼邰惠放弃修炼。致使邰惠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伤害,精神几乎崩溃。就连两个看管邰惠的包夹都感到过分,看不下去了。 期间还不允许邰惠购买食品,甚至一段时间连早点都不给她吃,由于各种迫害,包括在食物中偷放“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强迫邰惠打针吃药。有一次四个犯人将邰惠强行按打针,导致邰惠身体状况日下,出现心律过速、胸闷、天旋地转,吃什么吐什么,一只耳朵永久性失聪,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邰惠从监狱回来后。勐腊县六一零、曲靖六一零、昆明市当地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一直骚扰不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9/一家人遭迫害-云南苗族邰惠再被非法庭审-409201.html 2019-10-14: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邰惠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9月下旬得知,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邰惠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14/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4574.html 2019-10-11: 近期云南省昆明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通报 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打工的云南宣威大法弟子李佳州(男,35岁左右)已经失联三个月,云南省安宁市的大法弟子杨靖波(男,50岁左右)已经失联三个月,云南省昆明市的大法弟子韩震坤在九月初被非法绑架并抄家,韩震昆曾非法判刑七年,刚出狱不长时间,明慧网有相关报道,同一时间内失踪的还有昆明市大法弟子邰惠(女,40岁左右)和其需照顾的老母亲,还有昆明大法弟子吴志英也失联(女,大约45岁左右),望知情者提供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11/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4442.html 2019-09-22: 云南省大法学员邰惠与一郭姓学员被绑架 近日,云南省大法学员邰惠与一郭姓学员在西双版纳一同被绑架,邰惠母亲需要人照顾,也不知情况如何。详情待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22/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93658.html 2015-08-03: 一家人长期遭迫害 云南苗族邰惠控告江泽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3/一家人长期遭迫害-云南苗族邰惠控告江泽民-313526.html 2014-03-11: 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邰惠一家屡遭迫害 邰惠女士,四十四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父母、姐姐、四娘一家人修炼法轮大法。十几年来,父亲在被中共当局骚扰迫害中离世,一家人四分五裂。如今,邰惠女士仍被跟踪骚扰。下面是邰惠女士自述一家人修炼受益及遭迫害的经历。 一家人修大法 身心受益 勐腊县,地处云南省最南端,县辖六镇三乡,全县总人口近二十万人,是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县份之一,共有二十六个少数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一九九八年,法轮大法弘扬到这里,给这里的人们带来了生命的美好与升华,邰惠一家人就是在那个时候有缘得法修炼的。 一九九八年一月,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到西双版纳勐腊县弘法,我的父亲邰荣昌,当时已经退休,他原是勐腊县农业局书记。年轻时,身体就不好:心脏病、甲亢、肝炎等,医生说他一年到头都要靠药物、针水养着,每年都要住院,还要到省城复查两次。在昆明法轮功学员到我们县弘法的第二天,父亲修大法后,就停止了吃药打针,从那之后十多年,没再吃过药、打过针,也没报销过一分医药费,过去父亲的医药费每年都是好几千,在单位是报销医药费的“大户”。看到父亲修炼大法前后的巨大变化,单位的好多人都知道了大法好,纷纷走入大法修炼。 我的母亲李琼芬,今年六十八岁,是勐腊县医院的护士,当时还没退休,也是与父亲一同走入修炼的。母亲身体没有什么大碍,就是脾气不好,性子急,修炼大法后,脾气变好了,温和了。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在法轮功遭到中共邪党迫害六年后,走入大法修炼。那时,我的二姐邰燕生孩子后,两条腿肿的象铁桶一样,医生说有生命危险,让住院、做手术,二姐在家学法、炼功,一个月就奇迹般的好了!看到二姐身上发生的神奇,我和四娘李琼芳一同走進法轮大法修炼。 父母屡遭骚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勐腊县县委书记、县长岩温才找到我父亲,逼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如果不放弃,就让他退党。父亲当即表示退出邪党,坚持修炼,同时也向来人讲述了法轮功的美好,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的这群人是怎么样的人,他们都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我母亲所在的县医院书记肖延贵、院长王明亮也找到她,让她放弃,我母亲说:“我要坚持修炼,不放弃!”之后,母亲从原来的胃镜检查的技术岗位被调到咨询台闲置起来。勐腊县的城镇派出所也多次找到我的父母亲,骚扰他们,还非法对他们监视居住,让父亲单位勐腊县农业局王泽南住在楼上,负责监视我父母,只要谁来家里,就让王泽南举报到单位保卫科,一直到现在。 一九九九年底,母亲单位组织职工到丽江旅游,二十多人乘坐的车与另一辆车相撞,车里的人都不同程度受了伤,母亲的伤势还比较严重,腿肿、肋骨受伤,当时母亲就是坚持学法、炼功,两三个月后就痊愈了。这件事对他们单位的人震动很大,都看到了法轮大法的超常。 母亲退休后,就与父亲于二零零六年年底到昆明居住,住在我四娘家——昆明市小麦溪标准件厂宿舍区。一天早上,勐腊县两个610人员、勐腊县农业局保卫科、勐腊县医院保卫科人员在标准件厂保卫科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家里,610人说要将我父母亲带回勐腊县,理由是他们还未解除“监视居住”,是上面的政法委领导让他们来的。并威胁:“你们必须回去,不回去就要扣工资!”当天就强行将我父母亲带回勐腊县。回去后从我母亲的工资里扣了两千多元,作为这伙人来回的路费。我父母不服,就找到县610,与他们理论,说监视居住是违法的,同时讲了大法真相,从那以后,监视居住就解除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父亲去世,我母亲就到曲靖市的大姐家住下。 二姐邰燕遭非法拘留、劳教迫害 我的二姐邰燕今年四十六岁,是勐腊县工商局职工,一九九八年一月和我的父母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我二姐还年轻,皮肤不好,脸上长满青春痘,爱美之心使她走進大法修炼。修炼一个多月后,青春痘没了,皮肤变的光滑、亮丽,坚定了二姐修炼的信心。 她利用休息时间到周围的傣族寨子以及思茅、普洱、临沧、耿马、景洪、勐海等地弘法,成为西双版纳州的义务辅导站站长。她的很多同学、同事都因为她而有缘得法修炼。当时每天早上的晨炼,在县政府大院里有一百多人集体炼功,有政府工作人员,还有周围乡镇单位、个体户等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二姐单位县工商局局长找二姐谈话,让她放弃修炼,因为二姐是站长,勐腊县电视台到单位找到她,让她在电视上发表“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还要歪曲事实,上电视作假。二姐坚持修炼大法,也不上电视造假抹黑大法。因此,勐腊县610、勐腊县城镇派出所就将二姐绑架到勐腊县城镇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二月,当地法轮功学员想做大法真相,凑了些钱。却没想到被人恶意举报,诬陷二姐非法集资。县610人员到二姐单位勐腊县工商局找她了解此事,二姐说:“没有这么回事,都是法轮功学员自愿拿出来的,做大法真相资料用的。” 二月中旬,我二姐邰燕被勐腊县公安局、610绑架到县看守所,还被非法抄了家,抢走了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三月三日被送到县戒毒所,半个月后,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从劳教所回家,在劳教所被强迫精神洗脑、放弃信仰,还遭到奴工迫害。 二姐从劳教所回家后,虽然回到单位勐腊县工商局上班,但是被无理从公务员降为合同工,每月只发三百多元钱,一年以后,才将克扣的工资补发给她,但与原来相比,每个月还是少了一千多元。 姜红玲、王新芝、我遭非法拘留、抄家等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刚开始修炼不久,二月四日下午五点多钟,我从勐腊县准备回昆明,当时我在昆明打工,我包里带了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法轮功护身符、以及李洪志师父经文《窒息邪恶》、几份《明慧周刊》,我二姐和一个法轮功学员姜红玲到车站送我。 汽车开出后,她们就回去了。车才开出一两公里,就看到路边站着十多个警察,招呼车停下,说是要检查乘车人的身份证。有一个警察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后,就下车了,一会儿,一个城南派出所的警察、一个县国保的警察、县公安局的警察就上车了,问我的包放在哪里,找到我的包后,翻出师父的经文及大法真相资料,将我绑架下车。我问:“为什么要把我带下车?”警察说下了车就知道了。又问司机我的行李放在哪里,找到后还翻了我的行李。 我被带上县国保大队的警车,拉到勐腊县公安局一间小房子里。到县公安局已是下午六点多钟,国保大队的政委苏杰、大队长、一个女警叫李余英,还有一个男警察非法提审我,问我资料哪里来的,是不是我二姐做的。我说与我二姐没关系。他们拿着师父的经文《窒息邪恶》,我对大队长说:“师父的经文我都还没看,你念一念吧!”大队长就念了起来,念到最后吓的不敢念了。那晚一夜没让我睡觉,轮流非法提审我,直到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中午吃饭后,让我从小屋里出来,我走到院子里时,看到了法轮功学员姜红玲,我问她怎么来这里了?她说:“今天(二月五日)早上,警察非法抄了我的家,抢走了一台电脑、打印机、mp3以及大法资料,然后就把我带来了。”才说完,姜红玲就被带到另一间屋非法提审。 姜红玲,是一个个体户,今年四十六岁,家住勐腊县林业局宿舍区,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她是一九九九年以前得法的,当时她正在广东打工,有一天在一个书摊上看到一本《转法轮》,将这本书请回家,一看就觉的好,正是自己这一生要找的。得法后不久,就回到勐腊县老家,她和我二姐邰燕是同学,她俩经常一起出去弘法。 我在院子里站了半个多小时,警察又将我带到刚才的小房子里,强制拉着我的手按手印、滚指纹,还给我拍照。傍晚七点多后,我、姜红玲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王新芝一起被送到勐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王新芝,女,四十多岁,是勐腊县勐醒镇卖服装的个体户,她是与我同一天二月四日被县公安局从勐醒镇绑架到这里的,警察也抄了她的家。 在看守所四、五天后,我和王新芝被送到勐腊县戒毒所,我们被非法关押在戒毒所四、五天后,姜红玲也被劫持到了戒毒所。二十多天后,又有一位法轮功学员王秀英被绑架進来,大伙都叫她王大妈,她是勐腊县水电局的退休职工,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当时是被勐腊县国保大队队长还有警察李余英绑架来的,还非法抄了她家。她在戒毒所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后,就回家了,但回家后,经常遭到骚扰。 一个月后的三月三日,我从戒毒所回家。王新芝在戒毒所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家属用钱将她“保”出来。而姜红玲却接到非法劳教两年的通知,要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我回家后才得知,我被绑架后没几天,我二姐邰燕也被绑架,三月三日,我从戒毒所回家的当天,二姐被送到戒毒所,半个月后,与姜红玲一起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姐从劳教所回家,姜红玲二零零八年二月回家,在劳教所都被强迫精神洗脑、放弃信仰,还干奴工。 四娘李琼芳遭非法抄家、劳教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我从戒毒所回家后,我四娘李琼芳也从昆明来到勐腊县父母家,听说我二姐要被非法劳教,就与我父母和我四人一同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到政委苏杰,要求无罪释放我二姐回家。苏杰说他没有办法,是上面让他们做的。我们又找了城镇派出所所长那建军、县法院领导、县安全局,讲真相、要人,他们都互相推诿。 一天,县610主任刀锐找到我二姐夫,让我们给二姐送衣服,但没说二姐要被送去劳教,其实让送衣服,就是因为二姐已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我与我四娘一起到昆明,我就住在四娘家。我四娘李琼芳,是昆明市小麦溪标准件厂退休职工,到昆明的第二天,我出门,下午回家后,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被翻的乱七八糟,家里空无一人,四娘不见了。我意识到有人来家非法抄家,并把四娘绑架了,我急忙打电话给四娘的儿子,又亲自赶到他的住处,说了情况。 事后我得知,四娘是被勐腊县国保大队队长、指导员胡乔斌,还有县610人员从昆明绑架回勐腊县的,关押在县看守所,两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诬陷她的理由是她与我父母亲和我一起到县公安局等处要我二姐。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娘从劳教所回家,劳教期间被无理扣发退休工资,回家后不但没有补发工资,直到现在每月退休工资仍被克扣了一些。 我第二次被非法抓捕、判刑 二零零九年八月,我到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开了一家冷饮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我向来店里的中小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华宁县公安局、盘溪镇派出所就闯進我的店,抄了我的店,抢走了《转法轮》、《精進要旨》、新经文、《九评》和二零零九年的神韵晚会光碟。非法抄家后,我被带到盘西镇派出所,对我非法审讯,问我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下午四点多就将我送到华宁县看守所,同时还强行把我的冷饮店给关了。 我在看守所一直被非法关押了四个月,二零一零年一月,接到了对我的非法逮捕证,四月二日,华宁县法院对我非法开庭,我被诬判四年,后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到九监区,我被一直强迫坐小板凳,一直坐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份。之后,在九监区强迫我做奴工——穿珠绣。负责专管迫害我的警察有文靖、李国英、张定芳、另一个姓夏,还有监狱教育科的李东东,这些人逼迫我“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让我写不修炼的“三书”。 二零一三年七月,监狱又从外面找来一个姓邓的人,不知具体是干什么的,问他他不说,他来了三次,每次来就是散播邪悟谎言,我不理睬他。八月,监狱又从外省找来几个人,有一个姓魏的专门来对我散毒,每天早上九点到十一点,下午两点到五、六点,还拿些假经文欺骗我看,还让我在电脑上看一些歪理邪说,逼我写“三书”,就这样,一直精神迫害到我出监狱。 在我出监狱前二十几天,我突然感觉到胸闷、天旋地转,一只耳朵听不见了,直到现在都听不见。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从监狱回家,当时勐腊县610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姓王,我家人也来了。我要去曲靖大姐家,勐腊县610的人说要事先去和曲靖610打招呼。等我到大姐家才三、四天,曲靖610就打电话给我大姐,说要来看我,但后来一直没有来。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我与母亲一起回勐腊县老家,曲靖610还打电话给我大姐问我在什么地方。 二零一四年二月,曲靖610又打电话给我大姐,问我住在什么地方。 我们一家人在大法中修炼,都是受益者,身心健康,一家人和和睦睦。而中共却把我们一家迫害的四分五裂,一家人难得有团圆的时候。我父亲在勐腊县610等人的常年骚扰、恐吓下,离开人世,如今只剩我母亲一人。我、二姐和四娘被迫害后,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伤害。而我们家还只是万千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庭中的一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1/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邰惠一家屡遭迫害-288605.html 2011-09-14: 云南邰惠狱中遭迫害 父母致信妇联请求帮助 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法轮功学员邰惠的父母,中秋节前致信云南省妇联,反映女儿遭迫害、监狱剥夺探视女儿的权利,要求云南省妇联履行职责,为被关押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保护善良,主持公道,立即制止残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 邰惠:女,四十岁,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法轮功学员,邰惠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对小学生讲述法轮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于九月二十四日早上被华宁县公安局恶警在自营小吃店绑架、抄家,恶警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邰惠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玉溪市中级法院秘密判刑四年。直到四月份,邰惠家人才得知她已被送到省女二监关押。由于邰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转化”,被监狱关“禁闭”迫害。邰惠七十多岁的父母曾四次到监狱要求探视女儿,都被以邰惠“不配合”为由拒绝。邰惠父母只得致信女二监监狱长杨明山,几经周折才得以探视。自今年六月七日探视女儿后,至今三个多月女二监又以种种理由不准家人探视。 邰惠于二零零五年(当时还未修炼法轮功)因帮助当地法轮功学员带一本《明慧周刊》给朋友,被恶人诬告后被当地“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从公共汽车上绑架,被关押一个月释放后的邰惠却开始了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邰惠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心性,处处体现出做一个好人,因单位经济不景气而自动退职,自谋生活。 附邰惠父母致省妇联的信 给云南省妇联的一封信 省妇联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邰惠的父母,今年都七十多岁了,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事业单位退休多年的职工。 我们的女儿邰惠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非法抓捕后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已经快两年了,在监狱期间又因为她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又被剥夺了通信和家人探视的权利。我们投诉无门,只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向省妇联反映,以求能得到帮助。 我们希望有个探视女儿和通信的权利 邰惠是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在云南华宁县盘溪镇向一个小学生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家长诬告,被华宁县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绑架,抄家的。我们得知消息后从数百公里的西双版纳赶往华宁县看守所探望,去了四趟,但是看守所一直都不让见,连衣物都不让递送,所以对女儿的情况不得而知。 直到二零一零年上半年我们才突然得知邰惠被秘密判刑四年已送到云南省女二监的消息(至今我们都未接到任何通知)。我们老俩口又先后四次从西双版纳来到昆明市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探视女儿,但是每次都被值班狱警以种种借口拒绝了。二零一零年九月我们给女二监监狱长杨明山写了一封要求探视女儿的信,几经周折,连续五次到监狱才看到被关押一年多的女儿。但是自今年六月七日我们探视女儿后,女二监又以种种理由不准我们探视,现在我们又是两个多月没有见到女儿了,也没有她的一点音讯。八月中秋团圆节临近,我们老俩口更是思念女儿。现就我们遇到的问题向省妇联作一个反映,希望能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兑现国家对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承诺,还宪法赋予我们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我们希望有了解女儿在监狱里身心状况的知情权 我们首次到监狱探视女儿时,值班狱警告诉说:“邰惠在严管期不准见。”再去时值班狱警又告诉我们:“她(邰惠)不配合不准见。”又再去时又讲要“六一零”的证明才能见。后来当我们见到女儿时看到她精神状态不太好,问她她也没有告诉我们什么,只是知道她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没有“转化”(即放弃信仰),吃了不少苦,受了很多的折磨。严管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认罪就要“严管”?信仰真善忍怎么会是罪?后来我们从揭露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真相材料中看到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不改变自己的信仰所受到的折磨是闻所未闻的,如: 关禁闭 凡入监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首先就关进禁闭室,狭小的禁闭室只放置了一张木板床,还有叫“橡皮房”的禁闭室,即四周墙上都贴着海绵、橡皮,设有监视器。俗话说:监狱是人间地狱,而禁闭室又是地狱中的地狱。一般犯人关禁闭可以在室内自由活动,而法轮功学员则每天从早上六点三十至晚上十一点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动,不准讲话,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有移动,轻则辱骂,重则拳脚相加,或者电棍击等;不准洗脸和刷牙,不准卫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换洗衣服,每天只允许上四次厕所,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有连续四个月不让换洗血迹、污渍内裤的,全身腥臭得抬起碗来都吃不下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能吃饱,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两件单衣、单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电视监控外,还有两个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再加上犯人牢头的看守和禁闭室警察的巡视。按监狱规定,一般犯人关禁闭七至十五天。但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关禁闭最少都是四个月,或逼迫写了“三书”后才放出,有的法轮功学员不写“三书”被关押一年多或直到出狱,最长的达三年多时间。 由于长期被关在黑暗、潮湿的小屋里,精神压力大,生活环境恶劣又不让搞个人卫生,不得运动,致使被关的法轮功学员发生臀部褥疮、溃烂,会阴部糜烂,有的出现肾水肿,造成血压升高、心脏受累、双下肢浮肿,关节酸痛,四肢瘫软无力等症状。 严管 凡是被关禁闭后还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转入“严管”,“严管”就是强迫每天坐在一个约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十一点,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更是一种变相的酷刑。而且晚上睡觉不准挂蚊帐,一间十七、八个人的监舍,就是不让这个法轮功学员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有的血压升高、四肢浮肿,有的甚至全身浮肿,身心备受摧残。 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进行摧残 对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狱警就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进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强行注射;有的是叫监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里投放。致使有的法轮功学员中枢神经受到严重损害,变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抑郁、呆痴木讷,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导致全身衰竭死亡。 对于坚持不“转化”、不服从狱警无理要求、抵制狱警指使的犯人监管、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监狱恶警就实施酷刑折磨,常见的手段有:长时间跑步、罚站(夏天站在太阳下、冬天穿着单衣一站就是几小时)、拳打脚踢、打耳光、电击(电击阴部、腋下、口腔、面部等)、胶木棍毒打、用手铐长时间铐在铁栏杆上、用绳索扎双脚、用胶带纸封嘴、用高跟皮鞋的鞋跟踏手指、睡“死人床”(人仰躺在木板床上,将四肢、头固定起来不能动弹)等等。 玉溪市的沈跃平、昆明的王莲芝、史喜芝就是这样被折磨死的;云南个旧鸡街冶炼厂的万秀英是被注射不明药物后不能说话、走路,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回家后至今仍未清醒,失去记忆,只能躺在床上,生命垂危。 昆明有个叫赵飞琼的法轮功学员,被狱警用手铐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多个警察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电棒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连两天。第一天电了两个小时,第二天电了近三个小时,皮肤都烧焦了,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 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除了肉体上被折磨外,还不准通信、探视、不准购物,还二十四小时被其他刑事重刑犯人看守着,不准和别人讲话等等。 据狱警说邰惠也因为没有转化而被严管,我们十分担心她有同样的遭遇。想不到在一个自称是法治国家,在媒体宣传中口口声声讲监狱如何“春风化雨”:警察对待服刑人员如何象家长、象医生、象老师,原来都是骗人的谎话。监狱对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却如此折磨对待,那就是在泯灭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将国家和人民拖向危险的境地,太可怕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谁的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儿女,我们的孩子不偷、不抢,只是按照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怎么会有罪?在监狱里就因为不放弃信仰还要被关禁闭、严管、遭受这么多的折磨,怎能让我们不担心女儿的身体状况呢? 省妇联领导,不知当你们听到女二监如此摧残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时是何种感想?二战时希特勒法西斯对犹太人在肉体上百般摧残、群体灭绝,也没有强迫犹太人放弃自己的信仰;而今天在中国的监狱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仅在肉体上摧残,而且还要强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这与法西斯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希望省妇联能关注女二监还在继续的罪恶 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有什么不好?难道做好人也犯罪?据我们所知:法轮功是一种上乘的佛家性命双修功法,他能使修炼者达到祛病健身,要求修炼者以真善忍为标准,修心为本,自束其心,遇到矛盾向内找,做事首先为别人考虑,不与人争斗,看淡和放下常人中的名、利、情。我女儿就是修炼法轮功后变得更好了,更孝敬父母,做事为别人着想,单位同事、街坊邻居都喜欢她,夸她是个好人。大量事实证明,修炼法轮功后只会使人弃恶从善、道德回归。众所周知,法轮功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大师传出后,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在大陆是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和支持的。法轮功在北京参加了九二、九三年两届“东方健康博览会”,受到多项褒奖,多个科研机构调查证实法轮功治病有效率达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一九九八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了对法轮功的调查后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的结论。目前全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政府都允许修炼法轮功,都有修炼法轮功的群体。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这是有目共睹的。在所有司法刑事案件中,没有一例是因为修炼法轮功所为,这一点谁都清楚。 我们不理解这么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都有好处的功法为什么在中国大陆会被禁止,修炼者被打压?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就因为不“转化”还要遭受比一般服刑人员更恶劣的虐待?我们不清楚信仰真善忍还要往哪里转,难道要转向“假、恶、斗”?我们查了一下,在中国的法律里也没有“思想罪”啊! 省妇联领导,我们讲的句句都是实情,希望你们能为自己的同胞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希望你们能关注一下女二监还在继续的罪恶,关注一下自己受难的同胞姐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第三十五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的有关规定。希望你们能为我女儿,为所有被关押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保护善良,主持公道,立即制止这种残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 愿你们的善念给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带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邰惠的父母:邰荣昌 李琼芬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4/云南邰惠狱中遭迫害-父母致信妇联请求帮助-246720.html 2010-08-30: 邰惠父母致信云南女二监要求探视女儿 云南省勐腊县法轮功学员邰惠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4年,被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近日邰惠父母邰荣昌、李琼芬致信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杨明山监狱长、昆明市检察院驻女二监检察室,要求探视一年多未见面的女儿。 邰惠,40岁,原是云南省勐腊县某单位职工,2005年,当时还未修炼法轮功的邰惠因帮当地法轮功学员带一本《明慧周刊》给朋友,被恶人诬告后被当地“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从公共汽车上绑架,被关押一个月释放后的邰惠却开始了修炼法轮功。 修炼法轮功后,邰惠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心性,处处体现出做一个好人,因单位经济不景气而自动退职,自谋生活。 邰惠于2009年9月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对小学生讲述法轮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于9月24日早上被华宁县公安局恶警在自营的小吃店绑架、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 10月1日,邰惠的家人才得到邰惠被绑架的消息,闻讯赶到盘溪派出所询问,得知邰惠被非法关押在华宁县看守所,恶警不准邰惠家人看望,连衣服也不准送进去,最后只留下两百元钱转交给邰惠。随后几天邰惠家人多次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均遭到恶警拒绝。 2010年1月8日邰惠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玉溪市中级法院秘密判刑4年。直到4月份,邰惠家人才得知她已被送到省女二监关押。由于邰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转化”,被监狱关“禁闭”残酷迫害。邰惠七十多岁的父母曾四次到监狱要求探视女儿都被以邰惠“不配合”为由拒绝。邰惠父母由于思念女儿心切,整日茶饭不思,终夜难寝,身心受到伤害。 2010 年8月19日邰惠父母突然接到二女儿邰燕的电话说:女二监打电话到勐腊610说邰惠现在不讲话,不配合,叫去做做工作。但是当老俩口赶到女二监时,值班狱警不让见,问为什么不让见,值班狱警说邰惠在严管期间不准见,又问:“什么叫严管?”狱警回答说:“就是她不配合。”再问:“怎么个不配合?”狱警没有回答,但随后说:“你们要见邰惠也可以,到当地‘610’打证明。”邰惠父母就只好去找“610”要证明,可是“610”回答说:“这个证明我们不会打。” 邰惠父母只得致信女二监杨明山监狱长要求探视女儿。 附:邰惠父母致女二监杨明山监狱长的信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杨明山监狱长: 我们是被关押在女二监法轮功学员邰惠的父母,都七十有余了。我们至今已一年多时间未见到女儿了,也不知道她的一点音讯,只知道她现在被关押在女二监。人心都是肉长的,哪个父母不关心自己的女儿?那个父母不牵挂自己的儿女?由于思念女儿心切,我们老俩口整日茶饭不思,终夜难寝,我们希望能见到我们的女儿邰惠。 据说我女儿是2009年9月中旬,在华宁县盘溪镇被一个小学生家长诬告她给孩子讲法轮功的真相,被华宁县公安局警察在自营小吃店绑架,抄家的,当我们得知消息后赶往华宁看守所探望,去了四趟,但是看守所一直不让见,连衣物都不让递送。所以对女儿的情况不得而知。 直到今年上半年才突然得知邰惠被秘密判刑4年己送到云南省女二监(至今我们都未接到任何通知)。我们老俩口又先后四次到女二监探视女儿,但是都被值班狱警用种种借口回绝了。2010年8月19日我们接到二女儿邰燕打来的电话说:女二监打电话给勐腊县“610”说邰惠在监狱不讲话、不配合,叫她去做做工作。当我们知道这个信息后心情十分焦虑:女儿邰惠到底怎么了?她的情况如何?我们匆忙赶到女二监要求探视女儿,但是值班狱警告诉我们不能见,我们问为什么不让见,值班狱警说邰惠在严管期不准见,我们又问狱警:“什么叫严管?”狱警回答说:“就是她不配合”。我们又问:“怎么个不配合?”狱警没有回答,但随后说:“你们要见邰惠也可以,到当地“610”打证明“。我们老俩口就只好去找勐腊县“610”要证明,可是“610”回答说:“这个证明我们不会打”。现在我们老俩口真不知如何是好了,只有找监狱长解决问题,因为我们的女儿现在就关押在女二监。 在此我们先不谈我女儿信仰真善忍、炼法轮功有没有罪的问题,我们只想就五次到女二监探视女儿未果的问题请教监狱长。 一、 什么是严管? 值班狱警告诉我们:“严管”就是她(邰惠)不配合。那么什么是不配合呢?为此我们回来翻了翻《监狱法》,在《监狱法》里我们没有找到“严管”这种惩罚方式的条文。而按照《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2)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3)欺压其他罪犯的;(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畔滋事的;(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6)以自伤自残逃避劳动的;(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工具的;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我们十分清楚自己的女儿从小就很听话,从不会和人争吵,对人非常善良,尤其是她于2005年炼法轮功后,我们看到这孩子变得更好了,工作上任劳任怨,从不和人争斗,遇有利益上的好事总是让给别人,遇到矛盾还会主动找自己的问题,做事情总是先考虑别人,人人见了都夸她是个好孩子。在监狱里我们想她一定不会去做伤害别人的事。那么是不配合什么呢?如果是把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按照监狱的要求“转化”视为不配合而实行严管,剥夺了邰惠通信、会见的基本权利,那我们认为,监狱已经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的有关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和“侵犯通信自由罪”。 二、“610”是个什么机构,监狱为啥要听其指示? 我们于8月19日接到孟腊县610打给二女儿的电话后就到女二监(这己是我们第五次去要求探视邰惠),但是值班狱警又提出要到610开证明才能给见,而 610却回答说:这个证明我们不会开。我们咨询了一下,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并没有这个机构,据说610就象十年文革中臭名昭著的“中央文革小组”一样,是江泽民为镇压法轮功而成立的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类似西特勒“盖世太保”这样的组织,而应是“依法治监”、“秉公执法”的监狱却受一个莫名其妙非法组织的指使操控,这本身就是对宪法和法律的亵渎。 三、《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这一条的规定是根据什么法律制定的? 目前现行的中国法律条文中没有任何一个法律判定法轮功有罪,而且在《刑法》条文中也没有一条规定有“思想罪”和“信仰罪”,女二监又根据哪条法律要求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必须“伏法认罪”而因此剥夺了《监狱法》规定的服刑人员有通信、会见的权利,监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依法治国”、“依法行狱”的原则。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立法权只限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而女二监是司法执行机关,不能明文“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的与法律相悖的《监规》,所以,女二监的这条监规超越了法律,是违法的。 我们衷心希望杨明山监狱长能够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同时你应该清楚,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是江泽民一手挑起的,是由他所操控的610执行的,而 610又是一个不敢公诸于世的非法组织,它的一切行为又是见不得阳光的,它给各级迫害法轮功的指示也从来不敢留下任何文字的东西,你追随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盖世太保”迫害法轮功,你真能心安“理”得吗?再则,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这是有良知的人都知道的,监狱釆取这样一种违法行为侵犯她们的权利,难道你就这么麻木不仁,就没有一点同情心和正义感! 今天我们依法再次向你要求探视我们的女儿,希望你能够同意。当然如果你也象其他狱警一样推诿,那我们也只有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遂级上访,到北京上访,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邰惠的父母:邰荣昌 李琼芬 2010年8月26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30/228998.html 2010-01-17: 云南邰惠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云南法轮功学员邰惠被玉溪市华宁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邰惠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盘溪县看守所,看守所拒绝家属看望,恶警态度非常恶劣。 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云南法轮功学员邰惠在华宁县盘溪镇对小学生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恶意告发,于九月二十四日早上被华宁县公安局恶警在自营小吃店绑架,随后恶警非法抄了小吃店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十月一日,邰惠的家人闻讯赶到盘溪派出所询问,才得知邰惠被非法关押在盘溪县看守所,恶警不准邰惠家人看望,连衣服也不准送进去,最后只留下两百元钱转交给邰惠。随后几天邰惠家人多次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均遭到恶警拒绝。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7/216418.html 2009-11-30: 关于云南大法弟子邰惠被非法迫害的补充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法院:0877-5018789 邮政编码:652600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派出所电话:0877-2691110 0877-5012555 邮政编码:652801 金雪云 王 勇 肖 俊 豆燕明 龚雪伟 刘 标 李 明 王春波 左绍荣 台俊峰 豆文平 陈 华 马 伟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652800 李志良 柯家明 张 雁 李新国 张双全 季安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30/213560.html#091129234336-1 2006-04-13: 近期云南勐腊恶警绑架多名大法弟子 2006年2月11日下午4时,大法弟子邰惠乘勐腊至昆明的夜班车返昆。车才开出1公里左右就被堵截,上来十多人,以查身份证为由,强行搜查邰惠行李。从提包里搜出两本《明慧周刊》、新经文《除恶》及网址,随即恶警将其强行绑架到县公安局。后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在审讯室,恶警持续32小时威逼询问邰惠资料来源,未得结果。以后恶警每天非法提审、威逼,持续一周,仍无结果。最后,恶警威逼邰惠签字,对邰惠非法拘留。 2006年2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即邰惠被绑架的第二天),二十多名恶警冲進邰燕(大法弟子,邰惠的二姐)家。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進行非法抄家。邰燕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也不听,结果甚么也没有抄出来,就将邰燕上手铐,同其母亲李琼芬(大法弟子)一起绑架走。恶警并撬开邰惠住房门锁,将电脑劫走,将二人绑架至县公安局。当天上午,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姜红玲,她的电脑被劫走。另外县上的十多名同修也被非法抄家及审讯,邰燕及其母李琼芬在公安局被持续威逼审讯,至当晚12时才被放回家。 2006年2月21日下午3时半左右,县国保大队的舒杰、胡桥斌等人到邰燕工作单位(县工商局)同样在未出示任何证件、事先也没通知单位领导的情况下,再次将邰燕绑架。在公安局审讯室,从当日下午4时到凌晨4时,持续12小时威逼审讯未得到任何结果,到22日上午11时半以顽固修炼法轮功为由,对其刑事拘留15天。从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后又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也未通知家属及单位,即向本人宣布劳教两年,并于2006年4月4日下午2时,匆匆押送昆明大板桥劳教所。 同时非法劳教的还有姜红玲(二年),杨绪春(二年),其中姜红玲也和邰燕同时被押送昆明大板桥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3/125153.html 西双版纳州 勐腊县联系资料(区号: 691)2024-05-30: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曼它拉路348号,邮编:666300 检察长王宏明 本案检察员:罗亚梅 勐腊县法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山榕路与纳西路交汇口,邮编:666300 办公室:0691-8122340、15924678797 立案庭:0691-8124683、0691-8124123、15012156548 院长杨兴胜 本案审判长:杨建伟13320489556、0691-8125567 本案陪审员:黄荣、白正昌 本案书记员:袁红斌 2020-12-20: 勐腊县检察院电话及传真6912147868 勐腊县检察院检察员:张祥 勐腊县法院值班室电话:6918122056 勐腊县法院院长杨兴胜,电话:6918122377、13578101756 云南省勐腊县法院副院长徐皓139881988986918122109办公室电话及传真6918122340,bnmlfy@126.com 审判长:杨建伟电话:06918125567 陪审员:陈金 陪审员:张贤忠 书记员:袁红斌 2020-06-17: 迫害韩震昆案法官杨建伟,电话:06918125567 云南省勐腊县法院 副院长徐皓13988198898,6918122109办公室电话及传真6918122340,bnmlfy@126.com 勐腊县法院院长 杨兴胜6918122377、13578101756 值班室6918122056立案庭6918124683 勐腊县法院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691—8124379 勐腊县公安局 传真6918122309 2019-09-22: 云南省景洪市国保大队:队长吴云 未知姓名:18088966466 吴云:13988149329、18908819329 童伟青:13988149185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区号:0691) 警令部:2016110 禁毒支队:2167272 网络安全监察支队:2167294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