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4-04-24 星期三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天津 >> 中国民航学院 >> 岳中生, 男, 42

个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学院副教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户籍地:天津市河东区龙山道丹荔园19号楼2门102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04-0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12-30:天津市东丽区国保大队恶警常万新部份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30/天津市东丽区国保大队恶警常万新部份恶行-267143.html

2010-01-28: 原中国民航大学优秀教师岳中生再遭劳教迫害
原中国民航大学副教授岳中生因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2009年2月在海淀区遭恶警绑架,再次遭受劳教迫害,目前被劫持在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岳中生多次遭受严重迫害,2006年初被所在学校怀疑散发《九评》而劳教,在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被摧残,曾经被毒打致八根肋骨骨折,被学校开除工作等迫害。

岳中生,男,1968年出生,原中国民航大学英语副教授,北京岳川翻译中心企业法人,户籍地:天津市河东区龙山道丹荔园19号楼2门102。岳中生早年患过肝炎、肺结核等病,体质一直较弱。饱受牙疼之苦,虽然那时单位报销药费,但经常隔一两周犯一次,有时疼得夜里睡不着觉。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神奇般不治自愈,从此彻底告别牙疼,身体健康。同时,由于修炼大法,原本善良的他,心性更高了:业务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同事友好、热情,不计较名利、待遇,2003年被评选为“中国民航学院优秀教师”。

2006年初,中国民航学院保卫处处长刘路江、教务处处长于剑以收到《九评》材料为由,向东丽公安分局举报。2月16日,东丽区610办公室和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伙同及新立村派出所刘宝清等人以及民航学院保卫处刘路江、王长杰、廖某等人窜至岳中生家里,将其非法绑架,非法关押于东丽看守所。岳中生提出会见律师或请家属代请律师的要求,遭粗暴拒绝。中共警察甚至扬言:“ 如果有律师敢为你辩护,我们先把律师抓起来!”

岳中生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2006年2月27日,岳中生被转至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3月7日,转至天津市双口劳教所。因岳中生不写所谓“悔过书”,被罚一天到晚坐马扎(一种可折叠的小凳子)。3月10日,岳中生表示自己不应受到这种待遇,拒绝再坐马扎,包夹人员李斌(又名李斌斌)恼羞成怒,当即叫来时书泽等三、四名包夹人员对岳中生拳打脚踢,并用马扎狠砸,暴打约二十多分钟,造成他的左侧与右侧共八根肋骨骨折。

岳中生获释后,原单位领导不仅未对其遭遇表示任何同情,反而拒绝恢复其工作。岳中生多次跟有关领导谈自己的案子有疑点,但最后学校还是做出行政开除决定。

2009年2月上旬,岳中生离开天津,赴京为中国联合航空公司(中联航)商务部翻译资料,晚上住在海淀区万美达招待所。11日晚,海淀公安分局曙光派出所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即搜查他的房间,搜出《转法轮》书一本。岳解释自己是北京岳川翻译中心企业法人,来京为中联航商务部翻译资料,自己包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合同章等可证明,中联航商务部李培斌先生也可证明,至于《转法轮》一书,只是为了个人强身健体,修身养性。但警察不听解释,更不出示法律依据,强行将其拘留。

在未下达聆讯告知书的情况下,北京市劳教委以所谓的“妨碍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作出(2009)京劳审字第83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对岳劳教2年6个月。

岳中生不服,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原决定;向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被告知:法院已接北京市610办公室通知,对法轮功学员提起的行政诉讼一律不受理,不开具不受理通知书。

仔细研究这一事件,可发现:

1、岳中生并无任何违法行为。岳赴京只是为中联航翻译资料,其商务部李培斌先生可为人证,岳包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合同章等可为物证,纯粹是一种商务行为。虽然岳当时持有《转法轮》一书,但该书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合法书籍,是一本讲述修炼道理、教人向善的好书。而且岳并未向任何人宣讲,未与社会发生任何联系。而北京市劳教委竟指控其“妨碍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纯属凭空捏造,恶意陷害。

2、海淀公安分局不听取岳中生的解释,拒绝给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果成立,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同时,此举也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第八款。海滨公安分局未给岳下达聆讯告知书,违反了法定程序,进而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三条。根据该规定,未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依法应予以撤销。此外,办案警察未出示警官证或其它任何证件,违反了《警察法》第九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八十七条。

3、北京市劳教委对岳劳教的依据,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十条。前者规定,限制人身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后者更明确指出,行政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行政处罚。而北京市劳教委依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在中国立法体系中只是行政法规,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对岳劳教的依据。而且前者第二条,只是从强制教育改造的角度宏观阐述了劳教制度本身,后者第十三条只是对如何确定劳教期限作了说明。二者均未能表明岳中生究竟有何违法行为。

4、北京宣武区法院拒绝受理岳提起的行政诉讼,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该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总之,对岳中生的劳教是一起彻彻底底的冤案。

岳被非法劳教后,他本人及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其妻子原本患有心脏病、胃炎等疾病,体质虚弱。因丈夫被抓,心情更为压抑,心脏病已几次复发。由于双方亲属都在千里之外的老家河南,身边无人照料,一旦发病,极易引发生命危险,短时间内甚至几分钟内就可能失去宝贵的生命。为了护理、照料妻子,岳已向所在的河北省第一劳教所提出所外执行申请,并请求户籍地天津市河东区鲁山道派出所为其提供担保。但是,由于岳认为对自己的劳教确实是一起冤案,不愿写“悔过书” 等“三书”,目前其所外执行申请遇到重重阻力。

现暂无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劳教局、天津市河东区鲁山道派出所领导的电话。希望海内外同修多发正念,铲除邪恶;同时希望社会上一切正义、善良人士伸出援助之手,促成岳获得自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1/217291.html

2009-06-06:  北京市恶警先后绑架魏宝锋等多名大法弟子
2009年1、2月份左右,北京市恶警先后绑架了大法弟子魏宝锋、刘斌、岳中生、朱玉菊(音,女)、韩玉航(音,女)、赵茜(音,女)等。岳现被非法关押于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唐山市开平区),其余人员被关押地址不详。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6/202300.html

2008-08-21: 原中国民航学院副教授被迫害
岳中生,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林州市,1990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外语系,1996年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任职原中国民航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人文学院英语副教授,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受严重迫害。

岳中生早年患过肝炎、肺结核等病,体质一直较弱。1998年,岳中生饱受牙疼之苦,虽然那时单位报销药费,但经常隔一两周犯一次,有时疼得夜里睡不着觉。接触法轮功后,神奇般不治自愈,从此彻底告别牙疼,再也没吃过药(被关押于天津市双口劳教所期间被迫吃药除外)。同时,由于修炼大法,原本善良的他心性更高了:业务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同事友好、热情,不计较名利、待遇。2003年,被评选为“中国民航学院优秀教师”。

然而,由于恶党迫害法轮功,大量无辜炼功者遭到迫害,岳中生平静的校园生活也被打破了。2000年,各高校大搞文革式“人人过关”运动,所有教职工得一律表态、签字,跟恶党保持一致,否则就要面临厄运。岳因不愿违心表态,被校保卫处举报,当日遭天津市公安局非法讯问,被逼写下所谓不再炼功的“保证”。保卫处后来为其单独开办洗脑学习班。

2005年底,岳中生根据自己炼功受益的亲身经历,向部份学生讲述炼法轮功的好处,并赠送资料,竟被不明真相的学生举报。2006年1月13日,天津市东丽区610办公室及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及新立村派出所等人将其从单位非法绑架,拘留15日。

2006年初,中国民航学院保卫处处长刘路江、教务处处长于剑以收到《九评共产党》材料为由向东丽公安分局告密。2月16日,东丽区610办公室和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伙同及新立村派出所刘宝清等人以及民航学院保卫处刘路江、王长杰、廖某等人蹿至岳家里,将其非法绑架,关押于东丽看守所。其间,岳向办案民警刘宝清、刘广智、李伟等提出会见律师或请家属代请律师的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些合理要求均遭粗暴拒绝。李伟甚至扬言:“如果有律师敢为你辩护,我们先把律师抓起来!”恶警们践踏人权、蔑视法律的狂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后岳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月27日,岳被转至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3月7日,转至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转所当日,因无意中坐错位置被管教(警察)付某扇了一耳光。入所后,岳多次向包夹人员(管教指派的专门看管、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提出自己的案子有问题,要求行政复议,却遭打骂与百般刁难。

因岳不愿写所谓“悔过书”,被罚一天到晚坐马扎(一种可折叠的小凳子)。3月10日,岳表示自己不应受到这种待遇,拒绝再坐马扎,包夹人员李斌(又名李斌斌)恼羞成怒,当即叫来时书泽等三、四名包夹人员对岳拳打脚踢,并用马扎狠砸,暴打约二十多分钟。这些打手基本都有判刑或劳教经历,打人心狠手辣。最后,岳被打得瘫在地上,气息微弱(事后,岳发现马扎被他们打坏了两个)。一连数日岳感到除一只胳膊外全身疼痛,胸部、后背更是疼痛难忍,夜里翻身极为艰难,上一个小台阶都得用手扶着墙。岳向所在的三大队大队长吴明星提出体检要求。经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骨科刘大夫检查及拍胸片,初步诊断为“可疑性骨折”,最终结果需第二周出来。但此后,从大队长、管教到包夹人员均不提岳真实病情,只说“没什么事,养几天就好了”之类的话。(岳获释后,于07年3月到同一家医院找同一大夫做了复查,拍片结果显示:当时左侧与右侧共8根肋骨骨折。)

之后,岳受到了队里一些照顾,但仍然受到监视,并被强迫参加洗脑学习班。队里相继发生了数起法轮功学员被打事件(为掩人耳目,包夹人员常把人单独关在一间屋子或拉进水房打)。岳亲眼见过天津法轮功学员张金忠被打后的惨状。张上厕所时,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大口喘气,包夹人员李纲还在一旁说难听话。也亲眼见过包夹人员当着警察的面打法轮功学员而未被制止的情形,如:洗脑班上李纲当着许鹏等管教的面用肘猛击黄志强后背;张洪路当着田忠昱的面扇杨玉锁耳光。

此外,劳教人员被迫长时间(远多于8小时)干活的事例也不断发生(据说一大队、二大队情形更为严重),他们的基本权利被严重侵犯。

岳获释后,原单位领导不仅未对其遭遇表示任何同情,甚至拒绝恢复其工作。岳多次跟有关领导谈自己的案子有疑点,但最后学校还是做出行政开除决定。人事处处长陈世一说:“我们不管你是不是被冤枉的,按照学校规定,只要被劳教过一律开除。”岳先后找过天津市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被告知学校的行政决定不属于其受理范围。

时至今日,中国民航大学仍未恢复其工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1/184496.html

2008-08-09: 中国民航大学副教授岳中生被非法劳教、开除

中国民航大学副教授岳中生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受严重迫害,被所在学校怀疑散发《九评》而劳教,在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被摧残,曾经被毒打得8根肋骨骨折,被学校开除工作等迫害。

岳中生,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林州市,1990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外语系,1996年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中国民航大学(原“中国民航学院”)人文学院英语副教授。岳中生早年患过肝炎、肺结核等病,体质一直较弱。饱受牙疼之苦,虽然那时单位报销药费,但经常隔一两周犯一次,有时疼得夜里睡不着觉。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神奇般不治自愈,从此彻底告别牙疼,身体健康。同时,由于修炼大法,原本善良的他,心性更高了:业务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同事友好、热情,不计较名利、待遇,2003年被评选为“中国民航学院优秀教师”。

然而,1999年7月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大量无辜炼功者遭到迫害,岳中生平静的校园生活也被打破了。2000年,各高校大搞文革式“人人过关”运动,逼迫所有教职工一律对法轮功表态、签字,要求跟恶党保持一致,否则就要面临厄运。岳中生因不愿违心表态,被校保卫处举报,当日遭天津市公安局非法讯问,被逼写下所谓不再炼功的“保证”。保卫处后来为其单独开办洗脑学习班。

2005年底,岳中生根据自己炼功受益的亲身经历,向部份学生讲述炼法轮功的好处,并赠送真相资料,竟被不明真相的学生举报。2006年1月13日,天津市东丽区610办公室及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及新立村派出所等人将其从单位非法绑架,非法拘留15日。

2006年初,中国民航学院保卫处处长刘路江、教务处处长于剑以收到《九评》材料为由向东丽公安分局举报。2月16日,东丽区610办公室和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伙同及新立村派出所刘宝清等人以及民航学院保卫处刘路江、王长杰、廖某等人窜至岳中生家里,将其非法绑架,非法关押于东丽看守所。期间,岳中生向办案民警刘宝清、刘广智、李伟等提出会见律师或请家属代请律师的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些合理要求均遭粗暴拒绝。李伟甚至扬言:“如果有律师敢为你辩护,我们先把律师抓起来!”恶警们践踏人权、蔑视法律的狂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岳中生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2006年2月27日,岳中生被转至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3月7日,转至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转所当日,因无意中坐错位置,被管教(警察)付某扇了一耳光。入所后,岳中生多次向包夹人员(管教指派的专门看管、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提出自己的案子有问题,要求行政复议,却遭打骂与百般刁难。

岳中生不愿写所谓“悔过书”,被罚一天到晚坐马扎(一种可折叠的小凳子)。3月10日,岳中生表示自己不应受到这种待遇,拒绝再坐马扎,包夹人员李斌(又名李斌斌)恼羞成怒,当即叫来时书泽等三、四名包夹人员对岳中生拳打脚踢,并用马扎狠砸,暴打约二十多分钟。这些打手基本都有判刑或劳教经历,打人心狠手辣。

最后,岳中生被打的瘫在地上,气息微弱(事后,岳中生发现马扎被他们打坏了两个)。一连数日岳中生感到除一只胳膊外全身疼痛,胸部、后背更是疼痛难忍,夜里翻身极为艰难,上一个小台阶都得用手扶着墙。岳中生向所在的三大队大队长吴明星提出体检要求。经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骨科刘大夫检查及拍胸片,初步诊断为“可疑性骨折”,最终结果需第二周出来。但此后,从大队长、管教到包夹人员均不提岳中生真实病情,只说“没什么事,养几天就好了”之类的话。(岳中生获释后,于07年3月到同一家医院找同一大夫做了复查,拍片结果显示:当时左侧与右侧共8根肋骨骨折。)

之后,岳中生在队里宽松了一些,但仍然受到监视,并被强迫参加洗脑学习班。队里相继发生了数起法轮功学员被打事件(为掩人耳目,包夹人员常把人单独关在一间屋子或拉进水房打)。岳中生亲眼见过天津法轮功学员张金忠被打后的惨状。张上厕所时,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大口喘气,包夹人员李纲还在一旁说难听话。也亲眼见过包夹人员当着警察的面打法轮功学员而未被制止的情形,如:洗脑班上李纲当着许鹏等管教的面用肘猛击黄志强后背;张洪路当着田忠昱的面扇杨玉锁耳光。

此外,劳教人员被迫长时间(远多于8小时)做奴工的事例也不断发生(据说一大队、二大队情形更为严重),他们的基本权利被严重侵犯。

岳中生获释后,原单位领导不仅未对其遭遇表示任何同情,甚至拒绝恢复其工作。岳中生多次跟有关领导谈自己的案子有疑点,但最后学校还是做出行政开除决定。人事处处长陈世一说:“我们不管你是不是被冤枉的,按照学校规定,只要被劳教过一律开除。”岳中生先后找过天津市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被告知学校的行政决定不属于其受理范围。时至今日,中国民航大学仍未恢复其工作。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9/183717.html

2006-04-04: 天津中国民航学院副教授岳中生被非法劳教

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学院部份领导,因今年初收到邮寄的真相资料,猜疑并迫害本院副教授、大法弟子岳中生

岳中生,男,38岁,目前已被邪恶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4/124444.html

中国民航学院联系资料(区号: 22)

中国民航学院(区号022):
党委办公室
主任   24092100
副主任 24092101
行政综合室主任 24092102
文秘信息室主任 24092105
档案馆馆长 24092108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24092800
传真 24393605

党委宣传部:
24092220
办公室 24092221
新闻文化中心 24092224

保卫处:
处长   24092180
政保科 24092181
治安科 24092182
总值班室 24092183
校卫队 24092184
传真   24092181

党委组织部:
部长   24092210
副部长 24092211
党校   24092212
传真   24092210

机关总支:
书记 24092213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2)

2008-08-21:
天津市东丽区610办公室 常万新 电话:13132226912
东丽区新立村派出所电话:022-24990759
民警刘保清 电话:13752788978

中国民航大学
总机:022-24092114
保卫处处长:022-24092180 政保科:022-24092181
人事处处长: 022-24092160
校办公室: 022-24092100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