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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洪艺钊, 女, 36

个人情况: 原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教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6-02-14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洪艺钊
夫妻/父母: 王美玲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0-07: 小学教师洪艺钊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骚扰五十多次,母亲多次被劳教判刑

洪艺钊,女,三十一岁,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教师。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洪艺钊与母亲王美玲(五十九岁,楚雄市活塞销有限公司会计)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后母女被非法劳教三年。

洪艺钊从劳教所回来后,被剥夺当教师的资格,并一直遭到当地610、国保警察、单位不法人员骚扰达五十多次,后被学校非法开除。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上午,王美玲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再次遭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王美玲再次被绑架、判刑,被非法关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7/云南教育界82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简况-413422.html

2017-11-01: 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遭敲门骚扰
……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洪艺钊与母亲王美玲,曾经历了多次绑架、抄家、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回家后,“610”、公安、派出所、社区、单位领导常到家里骚扰。洪艺钊失去了教师工作,到昆明谋生,并办理了暂住证。学校领导又找到了昆明亲戚家,说是为了关心她。洪艺钊认为,真正关心就恢复工职,把她的名字从所谓“维稳对象”名单中撤下等;后昆明警察又以暂住户回访为由找到她的亲戚家,她不在。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就私自摄像、拍照,并要家里人把她找回家,并恐吓如找不回就如何如何,弄得亲戚一家很烦恼(家中还有心脏病人),明显的扰民。

过后洪艺钊电话与他们接通,指出他们私自摄像、拍照违法、扰民等。对方说:这是我们的“工作”,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要她亲自与他们见面。她说:你们对我住户的管理超出了执法范围,我的思想、信仰不是你们能管的。对方说:信仰可以,但法轮功不行。她说:哪条法律规定不行?你可以百度一下政府规定的十四种邪教是那些?对方说:我不查,我手里有法律文件。她说:你不凭借法律怎么执法,人大才有立法和释法权,你手中的法律是不是立法部门制定的?有法律效力吗?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也是合法公民等等。过了两天警察通知她:要么注销暂住证;要么接受回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6152.html#171031221422-1

2016-06-09: 同遭非法劳教 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
云南省楚雄州活塞销厂退休会计王美玲(六十三岁)与女儿洪艺钊(三十六岁,教师),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王美玲和女儿坚持修炼,同遭非法劳教三年,而王美玲后来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以及多次被绑架关押。

王美玲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写到:“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晚上,(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我坐在床上炼功,劳教人员刘素平、白坚掐我的脖子、打耳光、拳打脚踢,王孝芬用手指着我,当众辱骂,并一边打我的脸,一边说:‘哪个打你,哪个看见?’”

一次,“(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李弘下令再一次把我关入禁闭室,数九寒天在禁闭室中,我炼功,恶徒钱文锦打我的耳光,刺骨的凉水往我身上泼,将我和睡的床垫泼湿。残酷的迫害使我从禁闭室出来时,已是瘦得脱形了。”

一九九九年二月份,王美玲母女俩开始同修法轮大法,母亲身体的多种疾病不治痊愈,身心受益,女儿按真、善、忍做好人,工作兢兢业业,得到领导同事认可,教学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教师。
……
女儿洪艺钊不放弃信仰 被扣发工资、开除公职

下面是洪艺钊在控告状中陈述她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我从劳教所出来,第二天,学校领导来到我家,通知我开学时回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安排我教授全校美术及低年级音乐。九月底,通知我不能教书了,只能打杂,打扫校内卫生、出板报、为集训学生煮饭。从我回到学校上班以来,没有领到一分钱,我一直向学校反映,不发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但工资就不发就这样拖着。

二零零六年四月底,我和母亲到楚雄市政府信访部反映,楚雄市鹿城学区二零零五年八月上班以来一直不发我工资的情况。五月中旬,收到信访回复,说我工作情况学校都认可,工资情况尽快解决。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学校突然通知我开会,教育局来了几个人,宣布学校开除我,并问我有什么要说。我说:“我对工作兢兢业业,我热爱我的工作,我和母亲被你们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把我逼得差点命都没了,现在还来开除我,这个世间连做个好人都不容,天理何在?!”他们对我九个月没发一分工资的事只字不提。

之后我被迫离开了我热爱的三尺讲台,四处打工。一天,六一零的和学校校长到我家问我母亲,我的近况和打工处的待遇,并让母亲劝说我认个错回学校教课,可补发工资,还说认个错你们又不损失什么,母亲说:“你没杀人,让你承认杀人,你会不会承认?”他说:“这与杀人是两回事。”母亲说:“这是同一个道理。”母亲问他们:“一个本职工作很出色的人、一个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人要转化成什么?!”校长说:“作为一个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成绩能上去,本职工作没有差错就是一个好教师,洪老师工作好,我们知道是上面要这样……”

我被学校开除之后,我和母亲到处向州市政府和多个部门反映,但仍一再推托,不给解决。最后到了二零零六年十月初,我和母亲到了楚雄市政府要见市长,这时州市领导正在开会,工作人员把我们叫到信访办、我说:“你们再不解决,那我就上网曝光,让全世界都来看看,在云南楚雄市有那么一个教师,兢兢业业工作,就是没有饭吃,不计较个人得失,就是一无所有。”说到这时,他们说已经有解决方案了,现打了一份我工资补发的方案。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底,补发了我九个月的工资,但对非法开除我工职的复议仍没任何回答。

我在打工上班的地方,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骚扰,到我工作的地方打听我的情况,还有专人随时盯梢我,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我打工的地方威胁老板辞退我。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楚雄州、市国保伙同派出所、社区等一百多人,同时对我们五位同修非法抄家绑架。没找到我,因此我离开楚雄。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我在成都打工,我和同修回住处时,被正在非法抄家的成都市抚琴派出所刘柱等人绑架,我们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楚雄国保得此消息后,在我和母亲都被非法关押,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撬开我家的门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

三十七天后,我们从看守所出来,又被关入转新津洗脑班、金牛洗脑班迫害,每天两个人包夹,每天要求打开电视机,一开就十多个小时,精神、身心被受摧残,期间派出所警察还来威逼口供,什么也没得到,之后还让我们放弃信仰,认可他们对我们的监视居住,被我们拒绝。四个月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才放回来。

早年在被迫流离失所期间,警察执法犯法,多次到亲朋家骚扰,到处寻找要抓我们,找不到我们,就把魔掌伸向我外婆,王美玲的母亲,一个年近八旬的孤老太太。天黑了,他们找到禄丰一平浪盐业站我外婆住处,不让外婆的单位领导知道,不让邻居知道,让我外婆交待我们在哪里,并骗取外婆的银行存单,登记后,非法查封外婆的银行存款。我外婆牵挂女儿和孙女,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惊吓迫害,导致我外婆心急交加,高血压、心脏病、脑梗阻、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突发,突然双眼失明。我姨妈得知后,赶快把外婆接到昆明医治了很久,视力恢复一些后,却成了老年痴呆,外婆及姨妈全家遭到巨大伤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9/同遭非法劳教-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329665.html

2014-02-06: ◇在2013年10月12日,警察刘铸等以“监视居住”为由,把洪艺钊和杨娅菲、邓绍英、李忠芳从成都市看守所绑架到洗脑班(李忠芳回到家中)。2014年1月28日上午,警察刘铸和另两名警察到金牛洗脑班将洪艺钊和杨娅菲带离,送到抚琴派出所后,洪艺钊和杨娅菲由杨娅菲父亲接回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6/二零一四年二月六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87332.html

2014-01-27: 四川成都杨娅菲、洪艺钊仍被非法关押在金牛洗脑班
成都法轮功学员杨娅菲、洪艺钊,自2013年9月4日被绑架至今,已近五个多月,仍被非法关押在成都金牛洗脑班。

金牛洗脑班位于成都踏水村一组,在“逸园农家乐”的最里边。洗脑班隔壁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叫群英幼儿园。
目前洗脑班内人员大致情况是:夏某,男,戴眼镜,年龄较老;周某,女;另外还有2个男的24小时值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7/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6302.html

2013-11-25: 云南省楚雄法轮功学员洪艺钊被迫害情况补充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610、国保和抚琴派出所扬言要让云南省楚雄的国保将洪艺钊带回楚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5/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3114.html

2013-11-24: 成都市李忠芳、杨娅菲、洪艺钊被迫害情况补充
四川省成都金牛区抚琴派出所警察称已将所谓补充材料交给金牛区检察院了,金牛区“610”、公检法想要对李忠芳、杨娅菲、洪艺钊非法判刑。

另外,警察一直在徐小龙、李忠芳、邓绍英家蹲坑、监控;有人去徐小龙、李忠芳家后被跟踪、绑架。李忠芳就是去了徐小龙家出来时被跟踪、拍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3065.html

2013-11-21: 云南省洪艺钊被非法关押在成都金牛洗脑班
目前法轮功学员洪艺钊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金牛洗脑班。金牛610、国保、抚琴派出所预谋让云南楚雄的国保将洪艺钊带回云南楚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1/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2971.html

2013-11-18: 云南女青年被劫持在四川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8/云南女青年被劫持在四川洗脑班-282833.html

2013-11-18: 四川成都二十一世纪花园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目前,法轮功学员邓绍英、洪艺钊、杨娅菲三人均被非法关押在金牛洗脑班。

金牛610、国保、抚琴派出所再次将杨娅菲的所谓材料递交金牛检察院,企图加重迫害;金牛610、国保、抚琴派出所预谋让汶川610及国保将邓绍英带往汶川;预谋让云南楚雄的国保将洪艺钊带回云南楚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8/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2831.html

2013-11-09: 商场的人都气愤的说:“共产党太坏了!”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十点左右,成都法轮功学员李忠芳在“二十一世纪花园”区的家中被抚琴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并被抢走了上万元私人财产,李忠芳的女儿杨娅菲和营业员洪艺钊下班回家时,也被蹲坑警察绑架;就连去李家串门的邓绍英也被绑架了。目前,李忠芳、杨娅菲母女被抚琴警察派出所不法人员“监视居住”。

“小木棒”的变化

李忠芳说:“我女儿杨娅菲没有得法前,她身体很不好,每天在家?不吃饭,只吃冷食,身体瘦得像小木棒一样,上学时骑自行车都要倒,一笑全身无力,就站不住。二零零七年,我叫她看《转法轮》,把书看完后,她的身体就有些好转,后来就叫她炼功,炼功后,她不好的症状就没有了,吃饭也多了,身体开始长胖了。读书毕业后,我就叫她做家俱生意,做了一年,她就开始独立经营自己的门市,那时她才十八岁,这几年做生意都是她自己管理,生意做得还是不错。”

商场的人都气愤的说:“共产党太坏了”

九月四日,就有不明人员就到圣地亚商场,打探杨娅菲的家俱专卖店的销售情况。下午二点左右,杨娅菲的专卖店外面来了两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当时就引起了营业员洪艺钊的警惕,后经商场方证实,是两个便衣,他们想让商场出面诱骗杨娅菲出去,实施绑架,未遂,直到下班后将她们绑架。

恶警绑架了杨娅菲后,不让她们和商场交接工作,致使商场无法对账。本来杨娅菲定时要跟商场对账,交房租、水电、广告等费用,还要给顾客送货,还银行贷款等一系列事情都无法進行。而且这伙人还以杨娅菲所在商场的名义、通过电话监控和在“二十一世纪花园”蹲坑的方式想诱骗并绑架更多的法轮功学员。

她们被绑架之后,商场的人都气愤地说:“共产党太坏了。这些坏警察就是想讹人家的钱,杀人放火的坏人不抓,专抓好人,太不像话了。”

这些损失谁来赔?

李忠芳说:“自从杨娅菲被绑架关押后,生意就没有人管理,九月份公司损失五万元,十月份损失五万元,这些都是中共邪教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带来的损失,家?的人受到的打击也很大,带来的损失还不止十万元,因为还涉及方方面面的客户交易带来的损失,因为顾客和供应商都只承认杨娅菲一人做生意签合同,所以这中间的交易损失还不知是多少?”

绑架后,杨娅菲被非法关押在金牛区洗脑班;洪艺钊、邓绍英被非法关押在新津洗脑班。李忠芳回家后,但抚琴警察派出所仍在骚扰她,还想将她绑架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目前,李忠芳、杨娅菲被抚琴派出所“监视居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9/商场的人都气愤的说-“共产党太坏了-”-282443.html

2013-11-05: 母女多次遭迫害 云南楚雄洪艺钊在成都又被绑架
洪艺钊是原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的女青年教师。她与母亲王美玲多次遭受迫害,曾经同时被非法劳教,洪艺钊的母亲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洪艺钊被迫离开了她热爱的讲台,四处打工,即使这样,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到工作的地方骚扰。

据悉,杨娅菲家被秘密监控很长时间,她们的电话也早被监听。当日下午两点左右,李忠芳的女儿杨娅菲的家俱卖场来了两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当时就引起了导购洪艺钊的警惕,后经商场方证实是两个便衣,想让商场出面诱骗杨娅菲到卖场实施绑架未遂,只好自己去找杨娅菲的家俱专卖店。商场上上下下的人都表示对恶警绑架行为十分反感。

洪艺钊之前曾揭露过中共邪党对她及母亲王美玲迫害的经历,以下是她被绑架前所写:

我叫洪艺钊,是原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的一名教师,我母亲王美玲是活塞销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我和我的母亲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们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炼中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掀起了一场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的迫害。为了制止这场迫害,我和母亲站出来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各级领导、单位讲清法轮功真实情况,维护民众知情权,这也是维护人世间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这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支持,但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十四年的时间里,我和我母亲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劳教,时至今日我母亲仍然被非法拘留。

合法上访 母女俩遭绑架、拘留、监视居住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我和母亲几经周折抵达北京,到了天安门就被值勤的警察盘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炼不炼法轮功”,当我们回答是之后,不到三分钟开来一辆警车把我们绑架到北京天安门分局,非法关押在铁房子里四、五个小时,然后云南省楚雄市驻京办事处的人带着四、五个警察把我和母亲转移到丰台派出所,关押在一间遍地是尿奇臭无比的小巷道里三、四小时后,楚雄传真到北京一张拘留通知,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将我们转移到丰台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天后,楚雄市公安局政保科和楚雄活塞销厂刘俊波(音),原楚雄市鹿城镇副镇长马绍益等七八个人赶到北京,把我们从丰台看守所劫持回楚雄。当晚楚雄市政保科王立新对我非法审讯,之后就把我们非法关押到楚雄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指使我们学校校长周光文、书记李毓华及楚雄市教育局、团委、工会、妇联多次逼迫我,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扬言不放弃就不让我出看守所、开除公职。

我们在楚雄州看守所三十二天后,我和母亲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楚雄市公安局给我们开了拘留释放证,对我们监视居住,转入收容所变相关押。收容所所长宣布:监视居住少则一天,多则半年。我和母亲被劫持在收容所里,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楚雄市公安局贺铃、学校校长周光文等人,多次到收容所威逼我和母亲放弃法轮功修炼,他们还声称我和母亲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就不可能走出收容所。有一天,收容所所长带着三、四个警察到监室里,把大法经文抄走,我和母亲绝食抗议对我们的非法关押。绝食四天后, 六一零李磊及学校书记李毓华等多人,就把我和母亲接回家监视居住半年。

50多次骚扰迫害,学校助纣为虐

从收容所回家后,我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许朝明通知我,不让我上课,让我在学校里打杂,干零时工的活,剪树枝、除杂草、刷栏杆等等,并由许朝明每天对我的行为做记录上报楚雄市六一零.学校两个月不发工资给我,我问许朝明为甚么?他转述校长的话,说我上访,怕上级处罚我,先把我的工资扣下来,现在不处罚了工资就补发给我。

有一天,我在学校宿舍看大法书籍,许朝明看见。他说:“你还在看大法书,不要看了。”我说:“我看大法书没犯法。”许朝明就将此事上报楚雄市六一零。第二天,六一零李磊、校长周光文等人和我父亲到学校让我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如果不放弃工作就保不住了,我没同意。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学校安排我上课。经常是我正在上课,六一零李磊、楚雄市鹿城镇书记李建永、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书记等人,就将我从教室叫出来,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使我无法正常教学。像这样的迫害有记录的就有五十多次以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正在给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上语文课,就被鹿城镇书记李建永、副镇长马绍益、学校书记李毓华等 六、七个人把我从教室叫出来,他们说要到我的宿舍去随便聊聊。我说:“我正在上课,你们这样做我无法正常教学。”他们说不会耽误太长时间。到了我的宿舍,李建永就叫我快收拾东西去昆明“学习”,实则是“转化”,就是用各手段强制让你放弃信仰法轮功。我说:“我不去,我凭良心做好人没有错,往哪转化?”李建永说:“快收东西,由不得你。”我说:“连做个好人都容不下我,只有死在你们面前了。”他们说:“你要死那是你死,哪个叫你死。”我说:“你们不逼我,我会死吗?我也想好好活着。我宁死也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他们见我拿起钢锯刀,几个人扭着我的手,抢下了刀子。他们怕逼出人命,赶快向上级汇报,过了一个小时后,教育局来了三、四个人,他们对我说:“你暂时不想去,那以后再说。”并叫我们学校的校长、同事做好我的安抚工作,说完这些人就都走了。

流离失所中 母女俩遭劳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江泽民集团藉助“天安门自焚”伪案迷惑众多无辜世人,我父亲也被谎言蒙蔽,和睦的家庭被谎言搞得乌烟瘴气,父亲向我和母亲施压,并拿起菜刀要砍母亲,我母亲只好回避,到一个邻居家中,等父亲气消了再回来。再加上楚雄市六一零利用不明真相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到我们家骚扰,逼我和母亲去“转化”,还说叫去转化就得去,由不得我们。最后把我们逼得无法在家中正常生活,只好四处飘流,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我和母亲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人诬陷,不明真相的四、五个人把我和母亲绑架到顺城街派出所。二十分钟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来了七、八个警察,对我和母亲非法审讯,有两个警察非法审讯我,到晚上十一点多,把我送医院检查身体,晚上十二点多把我和母亲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练学腾、马斌等人多次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审讯我和母亲。还经常让一些人来五华看守所逼我和母亲放弃对法轮功的修炼。有一次,练学腾对我非法审讯,逼迫让我说出发的资料的来源,并威胁说他们警察没有一桩案子查不清,让我必须在他规定时间内说出资料的来源。最后没达到目的,我和母亲继续被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时,楚雄市国保大队长马绍益(原鹿城镇副镇长)带着警察到五华看守所非法提审过我。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五华公安分局马斌等几个警察把我和母亲转出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刚送到劳教所,我和母亲就被分别关押在集训三队,母亲在一楼有两个人包夹(劳教所专门指派用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监控限制其一切行为的劳教人员),我在二楼也是有两个人包夹,不允许我和母亲见面。

我被劳教所超期关押二十五天,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回家。我母亲被非法加期八个多月,受尽种种折磨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回到楚雄。

学校无理扣发工资 更以开除加重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我从劳教所出来,第二天学校领导来到我家通知我开学时回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郑晓玲安排我教授全校美术及低年级音乐。九月底郑晓玲和同事李老师到我宿舍通知我不能教书了,只能打杂,打扫校内卫生、出板报、为集训学生煮饭。从我回到学校上班以来没有领到一分钱,我一直向学校杨校长、谢副校长反映工资一直不发,这是违法行为,但他们说上级说快了,快了,就快解决了,说学校借我一点钱做生活费,可工资就不发就这样拖着。

我父亲被六一零找去,让他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六年四月底,我和母亲到楚雄市政府信访部反映,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二零零五年八月上班以来一直不发我工资的情况。五月中旬收到信访回覆,说我工作情况学校都认可,工资情况尽快解决。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学校突然通知我开会,教育局来了几个人,宣布学校开除我,并问我有甚么要说。我说:“我对工作兢兢业业,我热爱我的工作,我和母亲被你们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把我逼得差点命都没了,现在还来开除我,这个世间连做个好人都不容,天理何在?!”当时对我九个月没发一分工资的事只字不提。

我被学校开除之后,我到处找州市政府反映,但仍一再推托,不给解决。最后到了二零零六年十月初我和母亲到了楚雄市政府,要见市长,他们正在开会,把我们叫到信访办,我说:“你们再不解决,那我就上网曝光,让全世界都来看看,在云南楚雄市有那么一个教师,兢兢业业工作就是没有饭吃,不计较个人得失就是一无所有。”说到这时他们说已经有解决方案了,好半天拿出我工资补发的方案。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底补发了我九个月的工资,但对非法开除我工职的复议仍没任何回答。

之后我被迫离开了我热爱的三尺讲台,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即使这样,我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到我工作的地方打听我的情况,还有人随时盯梢我。去年四月份,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我打工的地方威胁老板辞退我。

传播真相 母亲遭非法抓捕、拘留

我母亲王美玲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从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回到家后,也有一些人到家中来骚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早九点,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果、何昆全、朱耀辉等五人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并非法传讯我母亲,到下午六点多她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我母亲去买菜,楚雄市国保警察李果、何昆全等人把母亲劫持到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传讯到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我母亲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向锻练身体的人讲做人要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并赠送了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晚会以继承并开创人类的正统文化为主旨,再现东土神传文化之精华,演出纯善,纯美,被誉世界第一秀。母亲因此被楚雄市国保大队抓走,并于当天中午由国保大队袁武、何昆全、刘磊、李运、李志强、朱耀辉等十多人撬开我家的门非法抄家。当天母亲被国保大队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在送看守所检查身体时,母亲血压不正常,看守所提出异议,但公安局国保大队袁武执意要关押,母亲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我收到楚雄市公安局邮寄的对母亲非法逮捕的通知书。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母亲的案子转到楚雄市检察院,由检察官梁桂荣办理。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见到母亲差点认不出来,她非常消瘦,视力模糊。我母亲在楚雄市看守所拒穿囚服,看守所警察搞株连,把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作为人质,如我母亲不穿囚服就不让同监室的人打菜买东西,不让她检查身体,不让家属接见,还要给她戴脚镣。

母亲被非法判刑三年 省女二监百般阻挠家属会见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楚雄市法院非法对我母亲判刑三年。我和母亲提起上诉,楚雄州法院仍维持原判。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我母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母亲被劫持到第二女子监狱后,我们家属多次到监狱探视,都没能见到。中秋节前,我们家属又到监狱探视,专管法轮功的狱警都说所谓入监三个月集训期不让见,严管不让见,让写申请。于是我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的工作人员说据监狱规定必须三个月后,当我们提到女二监在管理中是否会有体罚、虐待的行为时,狱政科一男性工作人员说:“我就是女二监出来的(原在女二监工作),那里是文明管理,并且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很有素质的人员,和我们讲述的看守所人员的管理素质不是一回事。”另一女性工作人员说:“女二监让人坐小凳子体罚,你们经历过吗?不要乱讲乱说,如果有你们可以到驻监检察室等部门反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我们家属到女二监,专管法轮功的狱警仍然不让见,并让写申请。十一月二十二日我们再次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最后终于在第二天下午见到了我母亲王美玲,她当着狱警的面讲了一点自己的情况。

我们得知,我母亲才入监狱(九监区)就被罚坐,她坐不住就罚她站,一站就是长达二十来天。站得两腿浮肿,之后才让一会坐,一会站,不准出监号门,每个月只准用五十元钱,只能“三人”(监狱专门用于夹控法轮功修炼者的犯人)代买,还只准买生活用品,不准买吃的。寒冷的冬天女二监不准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在这里不准炼功、不准学法,致使我母亲的眼睛看东西再度模糊不清。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我去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看望我母亲,我在接见室说明来意,接见室姓谢的警察打电话到九监区给专管我母亲的狱警,说要我写一份会见申请,可以会见的时候会通知我。我当时在那里写完申请就去监狱管理局找到狱政科的杨警官,他就说监狱是否安排会见不由管理局决定,叫我到监狱去反映,由监狱安排。一月三十一日我又到了女二监要求会见我母亲,监狱接见室姓谢的警察说我母亲现在是严管期,严管期间的接见是受限制的,想给见才能见。

二月一日我来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找到了狱政科朱处长和何副处长,我先向他们介绍了我去年十一月份见到我母亲的情况以及之后监狱一直阻挠我与母亲的正常接见。他们回答我说监狱是不会出现体罚的情况的,朱处长说:“谁这样做(体罚),那个人是不是不想要饭碗了?”之后,他们电话联系了监狱,找到女二监狱政科的科长雷玉,叫她给我们安排接见。当天下午我又赶到女二监,在接见室姓谢的警察说要我写一份会见申请,由监区的警察来拿。我写好了申请, 姓谢的警察就说叫我回去等着,可以接见的时候通知我。

看到这样,我又到监狱管理局狱政科找到何副处长,继续反映情况,他马上打电话给女二监狱政科的雷玉,最后让我第二天二月二日去监狱接见。

二月二日下午两点我终于见到了母亲王美玲,在接见室姓谢的警察给我们家属照了相,还把我们的对话录了音。当我问到母亲的近期情况时,专管我母亲的姓方的警察就说时间到了,接见室姓谢的警察就将我的电话挂了。于是我就和专管我母亲的姓方的警察说了我去监狱管理局反映的情况,如果有体罚我母亲的现象,我们家属一定会控告到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5/母女多次遭迫害-云南楚雄洪艺钊在成都又被绑架-282256.html

2013-10-28: 成都邓绍英、杨娅菲、洪艺钊又被关押洗脑班迫害
四川省成都市大法弟子邓绍英、杨娅菲、洪艺钊从看守所出来后,又被关押洗脑班迫害。邓绍英被非法关押在成都新津洗脑班,杨娅菲被非法关押在金牛区洗脑班,洪艺钊待查。

抚琴路派出所恶警刘柱说:“案件还没有结束,检察院那边还没有结束。”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8/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1866.html

2013-10-17: 成都市金牛洗脑班仍非法关押著杨娅菲、邓绍英、洪艺钊
四川成都市大法弟子杨娅菲、邓绍英、洪艺钊现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金牛洗脑班。李忠芳现已回家,但抚琴警察派出所仍在骚扰她,还想将她绑架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金牛洗脑班是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强制洗脑的基地。它位于近郊洞子口,由古柏二队往安靖镇方向,距安靖镇还有约一站路处的踏水村。附近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叫群英幼儿园,招牌上方写著“逸园农家乐”。

洗脑班由区“六一零”派一人任主任,姓李;另两人是驷马桥街道办的李大泉、荷花池街道办的姓夏人员,还有一个是三十多岁、叫李莲的社区来的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7/281342.html

2011-05-15: 云南楚雄市王美玲仍被羁押 女儿寻求正义
......
申诉书

我,洪艺钊,是原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的一名教师,我母亲王美玲,是活塞销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我和我的母亲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们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炼中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掀起了一场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的迫害。为了制止这场迫害,我和母亲勇敢地站出来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中央和各级领导、单位讲清法轮功真实情况,维护民众知情权,这也是维护人世间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这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支持,但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十二年的时间里,我和我母亲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劳教,时至今日我母亲仍然被非法拘留。现在我以申诉的形式向各级各部门讲述我和母亲被迫害的经历,希望各级领导能依法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一、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中国政府从未禁止过法轮功,也就是说,迄今为止,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中国公民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受到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一)中共领导人讲话和中共媒体报导不是法律

1999 年10 月26 日江泽民访问法国接见《费加罗报》记者时污蔑法轮功,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的评论员文章。显然,这是搞政治运动的一贯模式,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报纸评论员文章,是不能作为法律的。相反,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对法轮功的造谣污蔑。

(二)人大常委会的反邪教决定根本就与法轮功无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 年10 月30 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根本就没提到“法轮功”。这个《决定》确定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而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而法轮功信仰宇宙特性“真、善、忍”促使社会道德回升,有益于社会、造福于人类的事实,目前已被全国以至全世界所公认。而这个俗称为“反邪教决定”的文件被公检法广泛运用于迫害法轮功,但是,这个决定并没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所以这个“决定”不能作为给法轮功修炼人定罪的依据。另外,这个决定不但违反宪法精神,而且非常粗糙,根本不能与正规的法律相提并论。

《刑法》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定罪” ,很多人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邪教”决定当作是针对法轮功的,从而把它当作是认定法轮功违法的最高法律依据。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二千零五)39 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 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 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 种,这14 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

(三)两高的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法轮功”字样,而且没有法律效力

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 年6 月4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两高关于打击邪教犯罪的“司法解释”(一)(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与法轮功也毫无关系,因为法轮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会的功法,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

很多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专门针对法轮功的,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并不是针对法轮功的,依照我国《宪法》六十七条和《立法法》四十二条明文规定,我国的国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司法的最终解释权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两高”作为司法机构,没有立法权,因此它们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它们本身也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不能作为法律处理依据。

因此,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两高”带头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出现“法轮功是×教组织” 字样的是“两高”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但内部通知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何况它们都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非法裁判。

二、对我和母亲王美玲的抓捕、抄家、拘留、非法劳教都是违法的

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现在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全都允许人们自由修炼法轮功,大多数国家还给予法轮功以高度的评价,世界各国给予法轮功的表彰就超过一千多项。法轮功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对人身心有益,对人类道德回升贡献卓著,这已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已被大多数中国人所认识。

作为一个法轮功修炼的实践者,我们最有说话的权利。我和母亲履行着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我们几经周折抵达北京,到了天安门就被值勤的警察盘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炼不炼法轮功”,当我们回答是之后,不到三分钟开来一辆警车把我们抓到北京天安门分局,关押在铁房子里四、五个小时,然后被云南省楚雄市驻京办事处的人带着四、五个警察把我和母亲转移到丰台派出所,关押在一间遍地是尿奇臭无比的小房里三、四小时后,楚雄传真到北京一张拘留通知,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将转我们转移到丰台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天后,楚雄市公安局政保科和楚雄活塞销厂刘俊波(音),原楚雄市鹿城镇副镇长马绍益等七、八个人赶到北京,把我们从丰台看守所劫持回楚雄。当晚楚雄市政保科王立新对我非法审讯,之后就把我非法关押到楚雄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指使我们学校校长周光文、书记李毓华及楚雄市教育局、团委、工会、妇联多次逼迫我,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扬言不放弃就不让我出看守所、开除公职。

我们在楚雄州看守所三十二天后,我和母亲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楚雄市公安局给我们开了拘留释放证,对我们监视居住,转入收容所变相关押。收容所所长宣布:监视居住少则一天,多则半年。我和母亲在收容所里,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楚雄市公安局贺铃、学校校长周光文等人,多次到收容所威逼我和母亲放弃法轮功修炼,他们还声称我和母亲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就不可能走出收容所。

有一天,收容所所长带着三、四个警察到监室里,把大法经文抄走,我和母亲绝食抗议对我们的非法关押。绝食四天后, 六一零李磊及学校书记李毓华等多人,就把我和母亲接回家监视居住半年。

从收容所回家后,我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许朝明通知我,不让我上课,让我在学校里打杂,干零时工的活,剪树枝、除杂草、刷栏杆等等,并由许朝明每天对我的行为作记录上报楚雄市六一零。学校两个月不发工资给我,我问许朝明为甚么?他转述校长的话,说我上访,怕上级处罚我,先把我的工资扣下来,现在不处罚了工资就补发给你。

有一天,我在学校宿舍看大法书籍,许朝明看见。他说:“你还在看大法书,不要看了。”我说:“我看大法书没犯法。”许朝明就将此事上报楚雄市六一零。第二天,六一零李磊、校长周光文等人和我父亲到学校让我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如果不放弃工作就保不住了,我没同意。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学校安排我上课。经常是我正在上课,六一零李磊、楚雄市鹿城镇书记李建永、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书记等人,就将我从教室叫出来,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使我已无法正常教学。像这样的迫害有记录的就有五十多次以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正在给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上语文课,就被鹿城镇书记李建永、副镇长马绍益、学校书记李毓华等 六、七个人把我从教室叫出来,他们说要到我的宿舍去随便聊聊。我说:“我正在上课,你们这样做我无法正常教学。”他们说不会耽误太长时间。到了我的宿舍,李建永就叫我快收拾东西去昆明“学习”,实则是转化,就是用各手段强制让你放弃信仰法轮功。我说:“我不去,我凭良心做好人没有错,往哪转化?”李建永说:“快收东西,由不得你。”我说:“连做个好人都容不下我,只有死在你们面前了。”他们说:“你要死那是你死,哪个叫你死。”我说:“你们不逼我,我会死吗?我也想好好活着。我宁死也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他们见我拿起钢锯刀,几个人扭着我的手,抢下了刀子。他们怕逼出人命,赶快向上级汇报,过了一个小时后,教育局来了三、四个人。他们对我说:“你暂时不想去,那以后再说。”并叫我们学校的校长、同事做好我的安抚工作,说完这些人就都走了。

二零一零年二月,江泽民集团藉助“天安门自焚”伪案迷惑众多无辜世人,我父亲也被谎言蒙蔽,和睦的家庭被谎言搞得乌烟瘴气,父亲向我和母亲施压,并拿起菜刀要砍母亲,我母亲只好回避,到一个邻居家中,等父亲气消了再回来。再加上楚雄市六一零利用不明真相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到我们家骚扰,逼我和母亲去转化,还说叫去转化就得去,由不得我们。最后把我们逼得无法在家中正常生活,只好四处飘流,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我和母亲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人诬陷,不明真相的四、五个人把我和母亲绑架到顺城街派出所。二十分钟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来了七、八个警察,对我和母亲非法审讯,有两个警察非法审讯我,到晚上十一点多,把我送医院检查身体,晚上十二点多把我和母亲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练学腾、马斌等人多次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审讯我和母亲。还经常让一些人来五华看守所逼我和母亲放弃对法轮功的修炼。有一次,练学腾对我非法审讯,逼迫让我说出发的资料的来源,并威胁说他们警察没有一桩案子查不清,让我必须在他规定时间内说出资料的来源。最后没达到目的,我和母亲继续被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时,楚雄市国保大队长马绍益(原鹿城镇副镇长)带着警察到五华看守所非法提审过我。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五华公安分局马斌等几个警察把我和母亲转出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

刚送到劳教所,我和母亲就被分别关押在集训三队,母亲在一楼有两个人包夹(劳教所专门指派用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监控限制其一切行为的劳教人员),我在二楼也是有两个人包夹,不允许我和母亲见面。我被劳教所超期关押二十五天,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回家。我母亲被非法加期八个多月,受尽种种折磨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回到楚雄。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我从劳教所出来,第二天学校领导来到我家通知我开学时回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郑晓玲按排我教授全校美术及低年级音乐。九月底郑晓玲和同事李老师到我宿舍通知我不能教书了,只能打杂,打扫校内卫生、出板报、为集训学生煮饭。从我回到学校上班以来没有领到一分钱,我向学校杨校长、谢副校长反映工资一直不发,这是违法行为,但他们说上级说快了,快了,就快解决了,说学校借我一点钱做生活费,可工资就不发就这样拖着。

我父亲被六一零找去,让他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六年四月底,我和母亲到楚雄市政府信访部反映,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二零零五年八月上班以来一直不发我工资的情况。五月中旬收到信访回覆,说我工作情况学校都认可,工资情况尽快解决。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学校突然通知我开会,教育局来了几个人,宣布学校开除我,并问我有甚么要说。我说:“我对工作兢兢业业,我热爱我的工作,我和母亲被你们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把我逼得差点命都没了,现在还来开除我,这个世间连做个好人都不容,天理何在!”当时对我九个月没发一分工资的事只字不提。我被学校开除之后,我到处找州市政府反映,但仍一再推托,不给解决。最后到了二零零六年十初我和母亲到了楚雄市政府,要见市长,他们正在开会,怕出事,把我们叫到信访办,我说:“你们再不解决,那我就上网曝光,让全世界都来看看,在云南楚雄市有那么一个教师,兢兢业业工作就是没有饭吃,不计较个人得失就是一无所有。”说到这时他们说已经有解决方案了,好半天拿出我工资补发的方案。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底补发了我九个月的工资,但对非法开除我工职的复议仍没任何回答。

之后我被迫离开了我热爱的三尺讲台,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即使这样,我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到我工作的地方打听我的情况,还有人随时盯梢我。去年四月份,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我打工的地方威胁老板无故辞退我。

我母亲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从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回到家后,也有一些人到家中来骚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早九点,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果、何昆全、朱耀辉等五人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并非法传讯我母亲王美玲,到下午六点多她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我母亲去买菜,楚雄市国保警察李果、何昆全等人把母亲劫持到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传讯到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我母亲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向锻练身体的人讲做人要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并赠送了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晚会以继承并开创人类的正统文化为主旨,再现东土神传文化之精华,演出纯善,纯美,被誉世界第一秀。母亲因此被楚雄市国保大队抓走,并于当天中午由国保大队袁武、何昆全、刘磊、李运、李志强、朱耀辉等十多人撬开我家的门非法抄家。当天母亲被国保大队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在送看守所检查身体时,母亲血压不正常,看守所提出异议,但公安局国保大队袁武执意要关押,母亲被非法拘留。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我收到楚雄市公安局邮寄的对母亲非法逮捕的通知书。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母亲的案子转到楚雄市检察院,由检察官梁桂荣办理。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见到母亲差点认不出来,她非常消瘦,视力模糊。我母亲在楚雄市看守所拒穿囚服,看守所警察搞株连,把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作为人质,如我母亲不穿囚服就不让同监室的人打菜买东西,不让她检查身体,不让家属接见,还要给她戴脚镣。

三、我的诉求

(一)、我母亲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对她的拘留和逮捕是违法的,应当立即释放。
(二)、对我母亲精神、身体造成的伤害,应该按照国家赔偿法依法赔偿。
(三)、追究所有参与迫害我母亲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开除我的工职是违法的,我要求立即恢复我的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给予补偿。

申诉人:洪艺钊
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5/云南楚雄市王美玲仍被羁押-女儿寻求正义-240892.html

2010-04-05: 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省楚雄州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他们当中有被迫害而中年离世的,也有年轻的孕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强迫堕胎,还有年逾八旬的老人被判刑、监禁甚至殴打致伤。本文简短记述了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
王美玲(母)、洪艺钊母女,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一年因拒绝参加洗脑班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其中王美玲被延期八个月。洪艺钊被学校开除公职。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1031.html

2006-02-14: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迫害大法弟子简述
刘枝萍,因为在单位讲真相,于2004年6月遭绑架,非法判劳教一年零六个月,至今未回。

董国兆,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18日被骗到公安局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朱兰,因向省政府写信反映楚雄地区大法弟子受迫害的事实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非法判刑6年。

唐蕊,因是副站长,被中共栽赃诬陷,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

万国良,因讲真相和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3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邓丽华,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4年12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廖丽清,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24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1年半,加上原来非法被判监外三年,共四年半。

侯发勇,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2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其他因讲真相被绑架的还有施绍伟、蔡淑芬夫妇、黄萍、吴宝元等。

上述同修大多数是第二次、第三次被非法判劳教、劳改。

王美玲、洪艺钊母女俩2001年因拒绝進洗脑班而出走,流离失所一年半后于2004年7月14日在昆明顺城街发真相资料时遭绑架,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女儿劳教三年回来后到楚雄松树林学校工作,610办公室的恶人不准学校安排她上讲台,让她每天干杂活,至今半年了也不发一分钱工资。母亲至今还被非法加期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她在狱中因恶警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影碟,她高喊“法轮大法好!”王莲英看到师父和大法遭邪恶诬蔑,用高音喇叭在村里喊“法轮大法好!”、“师父好”,她于2002年遭绑架,非法判劳教2年。

李琼珍、任本惠、白培春、张国芬、徐丽娟2002年被邪恶抄家,分别被非法劳教1年、2年、2年半。徐丽娟被非法判刑3年放回后又被无理开除公务员工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4/120766.html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所长:李文吉
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老王坝河村苏家湾
邮编:650600

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永宁路交叉口附近
邮编:650600
电话:0871-68690259
检察长:李云兵

2023-04-27: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邮编:650199
院长杨越
审判长朱丹丹
陪审员:李金芬、赵丽
书记员温晓兰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检察官张舰文
检察官助理可雨鑫

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36511、0871-65325671
所长王云
副所长李红岗
副所长罗秋波

东陆桥派出所:(杨小明住家所属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0号电话:15877987883
户口咨询电话:0871-64107252
24小时服务电话:0871-64143110、64150217
社区民警:王帅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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