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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梅州市 梅县区(梅县) >> 朱贤生,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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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男,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曾多次遭梅州市、梅县610、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先后三次被绑架关押、洗脑,累计洗脑班迫害一百天;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绑架,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到三水劳教所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拒收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五月遭绑架,后被梅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劫入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梅县区公安局和程江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闯入朱贤生家,绑架了朱贤生,将他非法关押在梅县区扶大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在梅县区法院进行非法开庭。五月二十七日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诬判五年,朱贤生上诉到梅州市中级法院,梅州市中级法院七月十五日以不开庭的形式维持原判。朱贤生于八月四日被绑架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结束冤狱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8/2013年-2023年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474983.html 2023-11-24: 广东省梅县区公安国保骚扰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朱贤生 2023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三点多,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国保三人骚扰了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带队的是梅县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熊勇,有一位是梅县区程江镇派出所所长(应该是副所长),还有一个女的录像。 朱贤生曾两次被非法判刑(第一次是五年六个月,第二次是五年),2020年底,才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24/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8573.html 2020-12-21: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2015年12月14日被绑架后遭冤判五年刑的广东梅州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结束冤狱,于2020年12月13日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1/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6827.html 2016-06-05: 广东省梅州市大法弟子朱贤生非法判五年 广东省梅州市大法弟子朱贤生,五月二十七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五年,并罚款5000元。 四月十九日,朱贤生家属聘请律师为他作无罪辩护,律师从宪法和法律各方面证明朱贤生修法轮大法无罪,但梅县区法院枉顾法律法规,非法判朱贤生五年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5/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9660.html 2016-05-28: 广东梅县三百多人签名营救朱贤生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的亲属前往该县法院,向该院递交了一小叠《善良民众请支持》的营救信,共有不少于370人要求无罪释放朱贤生,每张营救信后面就是他们的签名和鲜红的指模。该院工作人员接受了营救信,并表示会转交给院长。 营救信表述:“作为人民的法院,当然为人民做主。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朱贤生在你们的法院庭审,以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来看,(朱贤生的行为)全部没有违反宪法。法院应该以宪法为最高法,朱贤生所做的都是在宪法保护下做的,没有违反法律,所以朱贤生没有罪。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的,现在已传播到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除中国大陆外没有任何国家禁止修炼法轮功。在日常生活中,朱贤生恪尽孝道,为公认的孝子。没有违反法律,却被无辜(被)关押,希望法院伸张正义,以法律为准绳,尽快无罪释放朱贤生。” 朱贤生参与诉江被绑架迫害 朱贤生这次是因参与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当地“610”指使警察绑架后遭非法刑拘、审判的。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梅县区公安局和程江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闯入朱贤生家,把朱贤生、李秀芳和正在他家做客的张美明一同绑架,抢走电脑。三人被绑架到梅县区公安局,李秀芳、张美明当晩回到各自家中,朱贤生则被非法关押在梅县区扶大看守所,后被非法刑拘。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朱贤生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公诉人、书记员等不敢具名。 法庭上,朱贤生的律师从法律、道德等方面阐述朱贤生修炼法轮功和控告江泽民没有犯法。法官总是试图打断律师的发言,还警告律师:“你说话小心点。”律师说:“我说的都是依据中国宪法和法律,你说我哪点说错了?!”法官被问得哑口无言。在场旁听的人说:“看来法官才是法盲。” 朱贤生也写了辩护词当庭为自己辩护。法官和公诉人在律师的辩护过程中,也从一开始的傲慢冷漠,到后面静静的听律师辩护,神色和语言也变得平和许多。最后律师要求当庭释放朱贤生。法官以休庭结束非法庭审。 朱贤生的哥哥在开庭前一晚还在怪罪弟弟一家和共产党斗。在听完律师的辩护后,气愤地大声说:“我弟弟没犯罪,你们拿不出证据,你们在陷害好人,马上释放我弟弟。” 朱贤生被迫害经历 朱贤生、李秀芳夫妻俩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一家三口有几年经常遭到抄家绑架、洗脑迫害,朱贤生还多次被非法关押,并被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零零年七月,朱贤生被梅县“610”、程江派出所和程江镇政府绑架到程江派出所天井里铐了三天,后又劫持到扶大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家属被勒索了五千元的保证金,一直无退回。 二零零一年四月,朱贤生又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了一个月,他妻子李秀芳也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十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朱贤生第三次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洗脑班迫害七十天。残酷的迫害折磨使朱贤生体重从七十多公斤降到五十五公斤左右,此后他的体重一直未能恢复,人显的非常瘦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底,梅县“610”闯进朱贤生家,企图再次绑架,刚好他不在家。正在家料理家务的李秀芳据理力争,被围困在家数小时。 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梅县程江镇司法所三人到朱贤生家,强行撬锁开门,将李秀芳绑架到梅城江南路原梅县交警大楼的洗脑班迫害。李秀芳绝食抗议迫害,五、六天后,十多个恶人强按着李秀芳的头和四肢,野蛮灌食,使她差点被弄断气。两个月后,李秀芳走脱,很长时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梅县“610”伙同公安恶警二、三十人闯进朱家大肆搜查。朱贤生机智走脱,夫妻俩流离失所在外,家中留下一个女儿与年迈老祖母相依为命,昔日一个尽享天伦之乐的家庭一下子被迫害的七零八落。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朱贤生在兴宁市被绑架到兴宁看守所,其在兴宁租住的房子被抄,抢走电脑、打印机和大法真相资料。一个月后,朱贤生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三水劳教所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拒收才回到家中。他女儿朱素容一起被绑架,被关在梅县扶大拘留所十五天后才回到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晚十点左右,梅县“610”几十名警察围住朱贤生的房子,强行破锁撬门进入,绑架了朱贤生,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和四千多元现金。朱贤生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五月十五日晚上,梅县“610”二十多人再次到朱贤生家,用万能钥匙打开门,一拥而上,将他妻子李秀芳和女儿朱素容绑架,劫持到梅城江南路原梅县交警大队洗脑班。李秀芳身体出现严重的病态,十天后,经医生检查,怕出人命,才不得已让她们母女俩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份,朱贤生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朱贤生不服上诉,梅州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原判,将他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后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回到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8/广东梅县三百多人签名营救朱贤生-329318.html 2016-04-24: 广东梅州朱贤生被非法庭审 法官、公诉人等不敢具名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公诉人、书记员等都没有出示他们的名字。 法轮功学员朱贤生是戴着手铐脚镣上庭的。朱贤生当庭向法官说:“按中国法律,我没有在法律审判前不是罪犯,我不应该戴着手铐脚镣。”而法官冷冷地说:“你就要戴着。” 当日上午九点分前,有民众带着身份证想进法庭旁听,而梅县区国保人员扫描身份证后却不让人们进去旁听,还对站在路边的人录像,引起大家的不满。旁听席内除了朱贤生亲人外,有十几个是被国保人员安排进来的公职人员。而朱贤生的妻子和女儿被法庭以是证人为由赶出法庭,不让她们旁听。 法庭上,朱贤生的律师从法律、道德等方面阐述朱贤生修炼法轮功和控告江泽民没有犯法。法官总是试图打断律师的发言,还警告律师:“你说话小心点。”律师说:“我说的都是依据中国宪法和法律,你说我哪点说错了。”法官被问的哑口无言。在场旁听的人说:“看来法官才是法盲。” 朱贤生也写了辩护词当庭为自己辩护。法官和公诉人在律师的辩护过程中,也从一开始的傲慢冷漠,到后面静静的听律师辩护,神色和语言也变得平和许多。最后律师要求当庭释放朱贤生。法官以休庭结束。 朱贤生的哥哥在开庭前一晚还在怪罪弟弟一家和共产党斗。他听了律师的辩护后,开庭结束时气愤地大声说:“我弟弟没犯罪,你们拿不出证据,你们在陷害好人,马上释放我弟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4/广东梅州朱贤生被非法庭审-法官、公诉人等不敢具名-327071.html 2016-04-03: 梅州市大法弟子朱贤生4月19日面临非法开庭 2016年3月25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对大法弟子朱贤生非法起诉,将于2016年4月19日在梅县区法院进行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6103.html 2016-01-30: 曝光参与绑架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的恶警 2015年12月14日参与绑架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的恶警主要有梅县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头目罗展雄,恶警林立(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刘永新。罗展雄,梅县区南口镇瑶上人,此人多年来一直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住家电话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其妻子是梅县华侨城科技路A栋广雅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办公电话0753-2526954)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9/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2874.html 2016-01-27: 曾遭五年冤狱 广东梅州朱贤生又被绑架迫害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朱贤生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被该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此前,家属请了律师介入,详情待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梅县区公安局和程江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闯入朱贤生家,把朱贤生、李秀芳和正在他家做客的张美明一同绑架,抢劫走电脑。三人被绑架到梅县区公安局,李秀芳、张美明当晩回到各自家中,朱贤生被非法关押在梅县区扶大看守所。 朱贤生、李秀芳夫妻俩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一家三口有几年经常遭到抄家绑架、洗脑迫害,朱贤生还多次被非法关押,并被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零零年七月,朱贤生被梅县“610”、程江派出所和程江镇政府绑架到程江派出所天井里铐了三天,后又劫持到扶大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家属被勒索了五千元的“保证金”,一直无退回。 二零零一年四月,朱贤生又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了一个月,他妻子李秀芳也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十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朱贤生第三次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洗脑班迫害七十天。残酷的迫害折磨使朱贤生体重从七十多公斤降到五十五公斤左右,此后他的体重一直未能恢复,人显的非常瘦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底,梅县“610”闯进朱贤生家,企图再次绑架,刚好他不在家。正在家料理家务的李秀芳据理力争,被围困在家数小时。 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梅县程江镇司法所三人到朱贤生家,强行撬锁开门,将李秀芳绑架到梅城江南路原梅县交警大楼的洗脑班迫害。李秀芳绝食抗议迫害,五、六天后,十多个恶人强按着李秀芳的头和四肢,野蛮灌食,使她差点被弄断气。两个月后,李秀芳走脱,很长时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梅县“610”伙同公安恶警二、三十人闯进朱家大肆搜查。朱贤生机智走脱,夫妻俩流离失所在外,家中留下一个女儿与年迈老祖母相依为命,昔日一个尽享天伦之乐的家庭一下子被迫害的七零八落。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朱贤生在兴宁市被绑架到兴宁看守所,其在兴宁租住的房子被抄,抢走电脑、打印机和大法真相资料。一个月后,朱贤生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三水劳教所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拒收才回到家中。他女儿朱素容一起被绑架,被关在梅县扶大拘留所十五天后才回到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晚十点左右,梅县“610”几十名警察围住朱贤生的房子,强行破锁撬门进入,绑架了朱贤生,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和四千多元现金。朱贤生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五月十五日晚上,梅县“610”二十多人再次到朱贤生家,用万能钥匙打开门,一拥而上,将他妻子李秀芳和女儿朱素容绑架,劫持到梅城江南路原梅县交警大队洗脑班。李秀芳身体出现严重的病态,十天后,经医生检查,怕出人命,才不得已让她们母女俩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份,朱贤生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朱贤生不服上诉,梅州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原判,将他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后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回到家。 参与迫害有关单位和人员信息: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610”,副主任刘其谦(多年来一直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郑均人,办公电话0753-2589659,家庭电话0753-2518887,手机13825983188;妻子刘燕莉,梅县高级中学教师,住在梅县华侨城油坊垅赖伯公下李屋村道入口右边怡景苑c栋401房;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610”副主任高伟鸿:家庭电话0753-2245054,手机13539198826,住在江南鸿雁路老树咖啡侧鸿雁小区;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委“610”成员:陈万康,吴剑清,宅电:0753-2518489,手机13825981188,住在梅县华侨城侨新苑8栋B601房(此前明慧报道曾写为吴镜清,可能是同一人); 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地址: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公安大楼,邮编:510000)电话:0753-2581281,2581283; 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头目罗展雄(此人多年来一直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手机13923032638,住家电话0753-2523681,梅县区南口镇瑶上人,妻子(罗旭华?)是梅县华侨城科技路A栋广雅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办公电话0753-2526954,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 国保大队副队长徐小玲:电话0753-2513183,手机13823812881; 国保大队副队长杨庆东:电话0753-2599388,手机13823813388; 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建禄:宅电0753-2229379,手机13509091369; 国保大队警察:钟勇明的电话0753-2512898,手机13502339118; 林立的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熊勇的电话0753-2519298,手机13902781668;邹明富的电话0753-2514555,手机13924472883;李春燕的手机13823851830,电话 0753-2298269;陈向生的手机13826191198;刘宁芬的手机13923041302,电话0753-2203123; 梅县区看守所(地址: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国道205线与环城高速往城西出口交叉处附近,邮编:514000)),0753-2514911 所长张小县13802523265,黄荣山13823822183,宋增平13825980819,李永强13502524590,岳立13823837326,薛花13923041326,叶安生13823825126,冯新昌13823810516,郑原梅13923041016,刘雄飞13823855031,何孝焱13823813030,刘益干13825988602,曾春英13823829838,陈佩烈13824588900,宅电0753-2511225,曾金祥13824585316(据说以前曾负责“看管”朱贤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7/曾遭五年冤狱-广东梅州朱贤生又被绑架迫害-322773.html 2015-12-25: 广东梅州梅县朱贤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朱贤生是因诉江被绑架,现在还被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三葵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5/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0946.html 2015-12-16: 广东省梅州市恶警绑架大法弟子朱贤生、李秀芳 后者已回家 2015年12月14日下午3点半左右,梅县区公安局、梅县区程江派出所十几个恶警闯入朱贤生家,把朱贤生、李秀芳和正在他家做客的张美明一同绑架,拿走电脑。三人被绑架到梅县区公安局,李秀芳晩上19点左右回到家,现朱贤生被非法关押到梅县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6/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0522.html#15121523448-93 2012-04-05: 梅州市梅县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已回到家中。 据悉,广东梅州市梅县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已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回到家中。朱贤生二零零八年五月被绑架后遭诬判五年半刑,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劫入广东梅州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5/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55153.html 2010-01-14: 广东省梅州监狱迫害纪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16252.html 2008-12-30: 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被劫持到梅州监狱 据悉,在邪党梅州市中级法院偷偷摸摸的做出维持邪党梅县法院对朱贤生判罪五年半的非法裁定后,朱贤生于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邪恶黑窝广东省第三监狱----即位于梅州市梅州三路的梅州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30/192564.html 2008-12-06: 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被秘密判刑五年半 据悉,在邪党梅县法院非法对广东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作出判刑五年半后,朱贤生提出上诉后,其亲属一直没有接到邪党梅州市中级法院的任何通知。后来,朱同修的亲人主动质询,于十一月十九日找到所谓二审的主办伪法官朱红标,向他讲真相。据说朱红标当时已收到一些善良人发出的劝善信,正在看信,对朱同修的亲人爱理不理的,只说会依法办案。遗憾的是,朱红标不顾众多善良人士的劝善,这次仍未做出正确的选择。就在朱同修的家人去找他的第二天,就匆匆做出了所谓的终审裁定,而且以所谓一审的案件事实清楚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偷偷摸摸的做出维持邪党梅县法院对朱贤生判罪五年半的非法裁定。但是,却直至十二月一日才电话通知朱同修的家属去拿所谓的裁定书,足见邪党心虚至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6/191192.html 2008-11-17: 梅州市中级法院图谋秘密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朱贤生 据了解,朱贤生同修提起上诉后,邪党梅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钟勇生)图谋不公开开庭偷偷摸摸处理。朱同修的家属将于十一月十九日去面见主办法官朱红标。经查,零五年谢汉柱同修被非法重判十二年的所谓二审裁定也是此人主办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7/189877.html 2008-11-10: 朱贤生仍被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 据了解,广东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被邪党法院非法审判后,提出了上诉,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该邪恶黑窝具体负责非法羁押大法弟子朱贤生的是陈姓警察(手机013824588900)和曾姓警察(手机013824585136)。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0/189497.html 2008-09-28: 广东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提出上诉 据悉,在邪党梅县法院非法对广东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作出判刑五年半后,朱贤生已提出上诉,暂时还没有所谓二审的有关信息。 据了解,参与对朱贤生非法审判的有邪党梅县检察院的所谓检察员梁国强,邪党梅县法院的所谓审判长潘伟熙和审判员吴文龙、黄淑玲及书记员张巧玲。据说,潘伟熙年约五十多岁,中邪党的毒很深,对当事人的家属说,这要在“文化大革命”时早就枪毙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8/186689.html 2008-09-21: 广东梅县朱贤生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据悉,九月十八日左右,广东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被邪党梅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目前仍不知朱贤生有无提出上诉。朱贤生的亲人接到邪党法院的电话通知后,没去签收通知书,但在去梅县看守所要求见朱贤生被无理拒绝。 朱贤生是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晚被几十名梅县恶警非法抓捕的。八月二十一日上午,邪党法院在梅县新城行政区县法院大楼对其非法开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1/186292.html 2008-09-07: 广东梅县朱贤生一家多年来所受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大法以来,广东梅县大法弟子朱贤生一家遭受了严酷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邪恶之徒非法抢劫了朱贤生家,把他家的所有大法书籍和电视机、VCD等私人财物抢走,还把朱贤生非法关押在邪恶黑窝梅县扶大看守所一个月,勒索人民币5000元。 二零零一年,邪恶之徒把朱贤生和他的同修妻子李秀芳非法抓捕到邪恶黑窝梅县扶大看守所洗脑班洗脑迫害。 二零零二年,邪恶之徒非法抓捕了朱贤生,并强行将他关押在邪恶黑窝梅县扶大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邪恶的梅县洗脑班迫害。就是那次,朱贤生的体重由原来的70多公斤被折磨到只有55公斤左右,此后他的体重一直未能恢复,人显的非常瘦弱。 二零零五年,朱贤生的妻子李秀芳被邪恶之徒劫持到邪恶的梅州市洗脑班(即江南路由原梅县交警大队老办公楼改造成的邪恶黑窝)。在此期间,李秀芳绝食抗议迫害,遭到邪恶“六一零”指使的恶人的强行灌食。二个月后,李秀芳走脱。其后,邪恶“六一零”又企图绑架朱贤生,在师尊的加持下,朱贤生得以走脱。夫妻俩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同年底,朱贤生被恶警跟踪,再次被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臭名昭著的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拒收,回到了家中。同时被非法抓捕的还有朱贤生的同修女儿朱素容,被邪恶黑窝梅县扶大看守所(或拘留所?待核实)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晚,几十名恶警把朱贤生的房子包围住,强行撬开门锁,绑架了朱贤生,恶徒不光抢劫了他的大法书籍、小耳朵,还将他家的电脑、打印机、空白光盘等和约5000元现金的私人财产也一并抢走了,至今,朱贤生仍被非法关押在邪恶黑窝梅县扶大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邪恶的梅县“六一零”恶人伙同梅县程江镇政府、派出所约二十多人非法抓捕了李秀芳和朱素容母女俩,将她们劫持到了邪恶的梅州市洗脑班(即江南路由原梅县交警大队老办公楼改造成的邪恶黑窝)迫害。十天后,李秀芳走出邪恶的黑窝,之后,洗脑班结束。 朱贤生一家只因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到中共恶党对他一家三口从经济到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迫害,使其亲人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和苦痛。 其实,从九九年起,在中国大陆,遭受严酷迫害的又何止朱贤生一家呢?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以及他们背后无数的家人都在承受着他们不该承受的苦难。我们呼吁全世界正义、善良的人们,认清共产恶党的邪恶本性,以你们的良知共同制止这场人间惨剧的持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7/185463.html 2008-08-25: 广东梅县法院对朱贤生非法开庭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广东梅县骄阳似火,炙烤着山城人民,也拷问着人们的良知。邪党法院在梅县新城行政区县法院大楼对大法弟子朱贤生非法开庭。 据悉,受朱贤生的委托,其妻子李秀芳和女儿朱素容依法为其做了无罪辩护。由于朱贤生为人善良朴实,他的亲属约有30多人到场旁听,还有10多位善良群众获悉后也到庭旁听。邪恶六一零和邪党法院原本以为可以靠安插的消防兵和其他恶人、有关单位人员充数,以示所谓的“公开审判”蒙混过关的,看到大法弟子的亲人和善良群众与邪党安插的旁听人数竟以约六比四的比例坐满了近百人的审判庭,恶人大感意外。 按规定,开庭前,所谓的主审法官必须介绍参与诉讼各方姓名的,但是,估计是邪恶心虚,怕被曝光,没有当庭介绍诉讼各方参与人。在非法开庭过程中,辩护人首先问了朱贤生,在被非法羁押期间,有无受到不公正对待或刑讯逼供。朱贤生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人显的非常瘦弱。在接下来的辩护中,辩护人详细从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详见辩护词),剥掉了邪党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画皮,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归还被非法没收的电脑、打印机、空白光盘和人民币现金等个人财产。而邪党法院和检察院根本无从应对。最后,邪恶未当庭宣布结果。 下面是朱贤生的亲人为其做辩护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在场的各位: 根据我们的亲人朱贤生的委托,我们作为他的辩护人依法为我们的当事人(以下称当事人)辩护。 在正式为我们的当事人辩护前,我们有个请求,我们想当庭向我们的当事人询问,在他被羁押期间,有没有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者遭受刑讯逼供?下面是我们为当事人所作的辩护。 作为当事人的亲人,根据我们对当事人的了解,以及根据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更主要的是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我们有充份的理由认为当事人是无罪的!理由是: 一、根据中国宪法和现行法律,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根本就不能成立的,更不能用在我们的当事人身上。因为: 我国宪法36条规定了中国公民的信仰自由,那么,信仰根本不存在犯罪问题。一个人信仰甚么完全是他自己有权决定的事,信神也好,信進化论也罢,应当是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范畴。众所周知,法律只能调整人的行为,而不能处罚人的思想。 我国法律有一条原则叫“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们的当事人到底破坏了国家的哪部法律、法规呢?就是说对一个事实认定是犯罪行为所必需的四个要素缺少三个要素,这四个要素包括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强加于当事人,根本上找不到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我们当事人的破坏,也就是说找不到“犯罪客体”。从犯罪构成四要素的角度看,没有“犯罪客体’,也就谈不上“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犯罪构成四要素缺三个的情况下,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不是在判案,这是在草菅人命。 在此,我们不妨先从法律上做一个详细的探讨。请各位耐心听听。 (一)《宪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第36条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每个公民都享有自由自在地信仰或者不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权利,甚至是信仰魔鬼的权利或者崇拜任何偶像的权利。只要该公民没有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执法机关就不能以任何形式对拥有上述信仰的公民采取限制或干涉他的自由信仰。即使公民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惩罚的对像也不是该公民的信仰内容,而是该公民的具体犯罪本身。 第二,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都无权对任何一个公民的信仰内容進行法律上的评价,并以此评价作为限制或干涉公民信仰自由的依据,这是文明社会所通行的信仰自由理念。法律只能管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能去窥视人的内在精神和情感。 第三,宗教教徒有权出版有关他们的信仰内容的材料而不受审查、批准和禁止。这同时也是中国《宪法》第35条宣布的出版自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牴触。所以《刑法》第300条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与宪法第36条相违背而无效,不能适用,也不能作为处理依据。 (三)同时司法解释违反《宪法》和《立法法》,因此也不能作为处理依据。《立法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的问题進行。可见,解释是对某一种法律進行说明,而绝不能脱离法律文本创制法律。同时,这种说明也不能侵入立法解释的领域,根据《立法法》第42条的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進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進行解释。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面简称“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的司法解释也违反了中国宪法的信仰自由条款。 在这里,我们还想向各位指出:“邪教”这一名词是个信仰领域的宗教词语,不应被应用到立法和司法领域而成为“法律词语”,同时,中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邪教”的规定与中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相牴触。如果按照刑法第300条对邪教的定义,包括共产主义信仰在内的任何一种信仰,都可以对号入座,难逃 “法网”。 (四)1999年10月26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的谈话和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特的约评论员发表《“法轮功”就是邪教》都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在这里我们还要强调的是,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虽然不那么名正言顺,但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明确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自行从新定义,但依旧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也就是说,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文件没有一条明确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由上可知,目前对法轮功信仰者進行的一系列惩治行动没有合宪的法律依据,是本来就应当停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的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所以,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我们的当事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上访自由、言论自由”。 法轮大法的问世能使广大修炼者达到强身健体、祛病健身、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的良好作用。全国人大曾组织过调查,国家也给予过嘉奖。自一九九二年传出至今,上亿的人参加修炼,包括我们的当事人在内的广大修炼者修炼大法以来身心受益,很多都出现奇迹般的良好改变,这已是海内外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是被历史证明了的。从世界范围看,法轮功在全世界传播,除中国大陆外,没有任何国家宣布它为邪教,禁止它的传播,对比鲜明。如今,法轮功洪传80多个国家,获褒奖 2000多项,法轮功著作被译成30多种文字畅销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宽容善良、和平理性为全人类所公认;法轮功不仅不是邪教,更与“邪”是截然对立的。 我们的当事人基于个人修炼的深刻体会,感到蒙受了冤屈,在所有正常的投诉渠道都被封死的情况下,迫不得已通过各种方式申冤,主观上并无利用任何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意愿,客观上也没有造成任何后果。我们坚信,公诉人所说的所谓证据,只是当事人觉的有冤无处申而采取的修炼者证实法个人行为。并且,我们相信,其中所制作的资料也肯定包含包括他在内的法轮功修炼者所遭受的迫害的真相!这些资料可以当庭公开给大家看看!此外,中国宪法保证公民的通讯自由。我们的当事人自己花钱在市场上购买卫星天线,自行安装收看电视,了解世界信息,一点不违法。 根据我们对当事人的了解,我们实在搞不明白,一个公民信奉“真、善、忍”做好人究竟有甚么不对,政府要这样对待他?!如果说当事人信奉“真、善、忍”有甚么不好的话,我们的感觉是,自从国家不许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人信奉“真、善、忍”开始,我们就被搞得家无宁日,当事人的事业、家庭、生活受到无端的破坏,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让我们家人整日为此担惊受怕。 因此,公诉机关对当事人指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基于上述的原因,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合法辩护人,依法为当事人作出上述无罪辩护,要求: 一、当庭释放我的当事人。 二、归还被非法没收的个人财产,包括:电脑3台、打印机2部、人民币现金约5000元、空白光盘一批(详见梅县公安局出具的扣押清单)。 众所周知,近年来,国家从上至下都非常重视依法办案,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要求司法机关办“铁案”,以保障司法公正。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在场的各位,客家人自古就讲天理良心!我相信各位都是良心尚存的人!特别是作为头顶国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衷心地希望你们能真正依法独立办案,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原则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以你们专业的水准和尚存的良心作出合情、合理、公正、合法的审判,不枉负你们的专业,不愧对你们的良心。 我们这一对弱女子,期待着你们做出既不违背法律又不违背你们良心的选择!这也是你们对自己的未来负责的一次选择。 我们为当事人的辩护暂时至此,有关情况可由当事人补充。 谢谢各位耐心听完我们为当事人所作的辩护。 衷心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辩护人:李秀芳、朱素容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5/184724.html 2008-06-05: 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面临被非法起诉 继2008年5月6日晚上10:20分左右,被广东省梅州市、梅县610和国安人员强行撬门绑架的梅州市梅县华侨城扶贵二队法轮功学员朱贤生,被非法关押在扶大看守所迫害,现被梅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转逮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5/179731.html 2008-05-20: 广东梅州市“六一零”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 五月十五日晚上十点左右,有一对母女从梅州市华侨城家中被破门而入的恶警绑架到梅州市“六一零”洗脑班。而十多天前,这家的男同修就被关進了拘留所。五月六日晚上十点二十法轮功学员贤生、叶文新、范飞海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梅州扶大看守所、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0/178840.html 2008-05-20: 广东梅州市“六一零”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 五月十五日下午三点多,广东梅州市梅江区“六一零”恶徒(两男两女)到中国银行梅江中行,将法轮功学员傅雪冰绑架到梅州市“六一零”洗脑班,恶警是动用了七、八个人把傅雪冰拖、拉、扭、扛到四楼的。 此洗脑班是梅州市“六一零”在五月十五日开办,位于梅州市东山大桥南端,即原梅县交警大楼。 五月十七日中午,傅雪冰从邪恶的地方走脱。 另外,五月十五日晚上十点左右,有一对母女从梅州市华侨城家中被破门而入的恶警绑架到梅州市“六一零”洗脑班。而十多天前,这家的男同修就被关進了拘留所。五月六日晚上十点二十法轮功学员贤生、叶文新、范飞海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梅州扶大看守所、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0/178840.html 2008-05-15: 五月以来,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中国银行梅州分行法轮功学员傅雪冰在向同事、客户讲真相后,被不明真相的世人反映□单位领导,该行领导要求法轮功学员每月写两份反思材料,并在每晚在 9─10点时间用座机电话汇报,节假日早、中、晚用座机电话汇报,外出需审批,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光碟,不按以上执行,一次扣发100元,到5月8日止,已被扣发当月工资1100元,今天(5月13日)傅雪冰到梅州中行纪委书记(苏太和)去讲真相时,他还邪恶的说,如果不遵照执行,下一步将送法轮功学员去三水或梅州的“学习班”。 这个“学习班”是梅州市“六一零”在5月上旬开办,到目前为止已绑架了三名梅州法轮功学员,关押在梅州市东山大桥南端(原梅县交警大楼)。 五月六、七日,梅州市“六一零”八、九名恶警窜進梅州市江南一法轮功学员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法轮功学员想夺回大法书籍和法像,却遭恶警的恐吓和阻扰。当天晚上十时左右在梅州市华侨城,“六一零”恶警硬撬开法轮功学员的家门(防盗铁门),并绑架了姓朱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5/178474.html 2008-05-15: 请知情人提供广东梅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在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叶文新、范飞海等人在5月6日晚上10:20被邪恶之徒绑架后,据说在梅州城区江北也有两名学员因此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5/178474.html 2008-05-10: 广东梅县法轮功学员范辉海、叶文新、朱贤生遭绑架 广东梅县法轮功学员范辉海、叶文新、朱贤生于五月七日晚十一时左右被梅县恶警绑架。据说是因给人装“锅”时,对方家属不同意而报当地派出所,导致三名学员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0/178160.html 2008-05-09: 梅州法轮功学员朱贤生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号,晚上十点半左右,梅县公安局、程江派出所、梅县国安等组成的十几个恶警人员,非法闯到梅县华侨城扶贵二队朱贤生家,强行毁坏门锁闯入,非法搜抢走三台电脑、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电视台卫星接收器及约六千元左右现金,并绑架了朱贤生。 其间,朱贤生家人义正辞严询问这伙人员的名字,他们都不敢告知。现朱贤生可能被绑架到梅县刑警大队。 朱贤生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因传送真相资料而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到三水劳教所时体检出有糖尿病,被保外就医。如今再遭此横祸,更使朱贤生及其家人身心、财产受到严重侵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9/178079.html 2008-05-08: 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叶文新、范飞海被绑架 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叶文新、范飞海等人在5月6日晚上10:20分左右在家中被梅州市梅县610和国安人员撬门强行绑架。 在绑架的前几个钟头,国安人员在法轮功学员家附近看守着,到10:20分时610开着4辆面包车,国安人员同时倾巢而出把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小耳朵先拆下来,然后强行撬门将这些法轮功学员绑架。 法轮功学员朱贤生家中的电脑4台、打印机3台、电视、DVD、VCD、转法轮20多本、光碟、资料等一批都被非法洗劫一空,价值约4万人民币,610还想将其妻子(法轮功学员)绑架,家中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6000多元人民币也被抢劫。 目前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下落不明,家属也一点消息不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8/178055.html 2006-01-29: 广东梅州村民朱贤生一家人被迫害的事实 广东梅州市梅县程江镇扶贵村扶山寺背朱屋村民朱贤生与妻子李秀芳及女儿朱素容,自1999年7.20至2005年底期间三人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这期间他们家曾多次受到梅县610和公安的无理骚扰迫害。 2005年6、7月期间,他们被梅县610与程江派出所的非法抄家,朱贤生之妻李秀芳从家中被绑架到梅州交警大楼强化洗脑班学习,李秀芳在正念及师父的保护下成功走脱;在绑架李秀芳的同时,恶警们还扬言要把其夫朱贤生一起绑架到洗脑班,无奈之下夫妻俩只能在外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朱贤生于2005年12月30日回到家中与正在工厂上班的女儿朱素容联系见面,他自己骑车至女儿工厂所在地(205国道梅县南口车碑路段),就在女儿工厂门口(梅州敬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遭到恶警的绑架;同一天,恶警将正在办公室上班的朱素容也绑架。朱素容在被绑架的第二天被敬基公司开除,在被非法关押15天后得以回家;朱贤生则至今下落不明。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9/119689.html 梅州市 梅县区(梅县)联系资料(区号: 753)2024-11-20: 相关责任人如下:
林立,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参与绑架 13823843128 审判长魏东华 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 13923017695 审判员张巧玲 梅县区法院刑庭副庭长13502523608 审判员张威 13823869381 法官助理叶舒 13750579924 公诉人李冰15016269929 2024-09-23: 相关责任人信息: 梅县区检察院 检察官(公诉人):李冰 梅县区法院刑庭: 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一级法官,近几年一直担任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和调研指导工作。 副庭长张巧玲13502523608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联系电话:0753-2520212 陈海晗:梅县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年9月起任)手机:13502333229,住宅0753-2512228 2024-08-26: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联系电话:0753-2520212 梅县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年9月起任)陈海晗13502333229,住宅2512228, 陈海晗,男, 1972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2002.09--2003.08 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三大队教导员;2003.08--2004.12 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教导员;之后历任梅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江北)大队长、指挥中心指挥科副科长、指挥中心指挥科科长、梅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梅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导员、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车管所所长;2015.06--2021.09 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梅县区法院刑庭 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一级法官,近几年一直担任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和调研指导工作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23-11-24: 梅县区国保大队熊勇2519298 ,1390278166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24/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8573.html 2016-01-30: 曝光参与绑架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的恶警 2015年12月14日参与绑架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的恶警主要有梅县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头目罗展雄,恶警林立(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刘永新。罗展雄,梅县区南口镇瑶上人,此人多年来一直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住家电话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其妻子是梅县华侨城科技路A栋广雅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办公电话0753-2526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