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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长沙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湖南监狱) >> 覃小兰,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6-01-0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0-10: 修大法胰腺癌痊愈 湖南覃小兰屡遭中共迫害
湖南省石门县蒙泉镇覃小兰,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年来遭受中共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迫害,二零一六年,覃小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湖南省石门县蒙泉镇覃小兰,一九九八年,因胰腺癌晚期、肾结石、双肾脓肿、肾积水多病于一身,无法医治。修炼法轮大法后,刚刚读《转法轮》读到第三讲,奇迹就出现了,身体一下好了,已经丧失劳动力两年多的覃小兰,能干下田割谷、插秧等所有的农活。这个奇迹马上传遍了全村,继而传到了邻县。很多人都纷纷前来,问清情况后,也开始学法炼功了。短短的时间内,就有几百人在白洋湖畔炼功。

说公道话 被电击、殴打、羞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之时,为了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覃小兰和母亲侯金元去北京上访。因为她们是第一次去北京,不知道信访办在哪里,就乘车到了天安门广场,走到升国旗的地方,看到好多武警巡逻队,好多的中外游客,覃小兰和母亲就在旗杆下席地而坐,开始炼法轮功第五套功法,以此来证实法轮大法好。这时,游客中的其他法轮功学员也高喊起“法轮大法好!”立即涌来武警和便衣警察,不由分说的把覃小兰母女俩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广场公安分局。

法轮功学员都被分在不同的房间里,有几个公安和武警逼问法轮功学员的住址,逼问覃小兰的五个警察见覃小兰不说话,就对她拳打脚踢,覃小兰还是不说话,其中一个警察拿一个电棍塞进覃小兰的嘴里电击。

二零零一年正月,覃小兰同临澧县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去了北京。刚到天安门广场,几位法轮功学员就拉开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立即就跑来几个巡逻警察,抢走横幅,还把覃小兰他们送到广场公安分局。

这次石门县和临澧县的公安和派出所的警察也同时赶到北京,把覃小兰和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从北京劫持回当地,并直接送进看守所。后非法劳教覃小兰一年,还把覃小兰拉到石门县城游街示众,羞辱她。

在看守所里,狱警指使杀人犯往覃小兰的被子上撒尿。覃小兰炼功时,犯人拉开覃小兰裤子拉链,往裤裆里塞报纸、狱警用土豆打、用长竹竿戳。他们看覃小兰还是每天炼功,就把覃小兰拉到审讯室,抓住覃小兰的头发往墙上、办公桌上猛撞,打人的恶警累瘫了,才住手。覃小兰继续炼功,他们就把覃小兰送到了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

在进劳教所前,需要到医院体检,医生得出的结论是覃小兰胰腺癌晚期,癌细胞正在迅速扩散。白马垅女子劳教所不收覃小兰,几个公安把覃小兰带回石门县。一个多月后,才放覃小兰回家。

非法关押看守所、洗脑班

二零零三年,覃小兰在楼上的窗户挂上真相条幅,被人举报,村治安主任梅其云和恶警们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对覃小兰家非法抄家,继而绑架了覃小兰。抢走了大法师尊法像、许多大法书籍、法轮大法的特点宣传横幅和真相资料。

到看守所,要覃小兰签字,覃小兰拒绝签字,政法委的人代签,几天后覃小兰的丈夫接她回家。

二零零五年夏天,覃小兰家门前突然来了几辆警车和一辆轿车,车上下来的石门县六一零办和公安局的不由分说拽着覃小兰就上了轿车,笔直朝常德开去。在车上,一恶警用力把覃小兰的手反在背后。

到洗脑班后,不准覃小兰炼功。覃小兰绝食抗议他们的绑架、非法洗脑。第七天,突然来了十二个人,站到覃小兰床前,不约而同的上来就按住她,强行灌不明药物。

二零零六年,六一零办、政法委的不法人员又跑到覃小兰家实施绑架。这次是办洗脑班,在青峰煤矿招待所。大概快一个月的时候,覃小兰突然左半身瘫痪,在床上不能动了,覃小兰这才意识到,看管人员可能是在饭菜里下药了。

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到白洋湖居委会找到覃小兰的丈夫彭文林的店里,说要调查覃小兰建QQ群及在QQ群里的言论,把覃小兰骗到蒙泉镇派出所,说要做调查。到了派出所后,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才把一份检察院签署的拘留证给覃小兰看,要其签字。覃小兰看到拘留证上面签署的拘留理由是:覃小兰是“会道门×教组织”人员。覃小兰一看是污蔑陷害,就没有签字,并据理力争。但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还是强行绑架了覃小兰,说要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后,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在五月十八日,把覃小兰转到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五月三十日,覃小兰的丈夫去找国保大队要求见覃小兰,遭国保大队队长贾珍汉阻挠。

六月一日,覃小兰的家人通过托关系终于见到覃小兰。据覃小兰说:看守所强迫所有关押人员做奴工,不完成定额不准睡觉,伙食和猪食差不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石门县法院对覃小兰非法开庭,律师充分反驳公诉人:覃小兰宣传“三退”,宣传退党、退团,宣传“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无关联。共产党只是一个社团,不能等同国家,公诉内容违反宪法……

覃小兰自辩时,审判长非常不耐烦的打断她,说:“你把辩护词呈上来,看看就可以了。”十几页的辩护词,审判长仅仅看了几下就放下了。

二十多天后,法庭通知九月二十一日再次开庭。开庭后,公诉人并没有提供新证据,只是把上次的所谓网络截图刻录成光盘。律师辩护后,审判长问被告人有什么新证据和辩护的,覃小兰刚刚反驳检察院及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诬陷法轮功并呈证据,审判长一把推开法警的手,对着覃小兰大声叱喝:“我知道了。”拒收、拒看证据,也不允许覃小兰自辩,就立即宣布休庭。

覃小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0/修大法胰腺癌痊愈-湖南覃小兰屡遭中共迫害-413603.html

2017-08-10: 覃小兰被劫入湖南长沙女子监狱 身体堪忧
湖南常德市覃小兰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被石门县公检法诬判三年零六个月。

覃小兰上诉到常德市中级法院,法院不予理睬,拖延三个多月最高法院打电话后,才派人员敷衍调查一下,然后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覃小兰被从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送往湖南长沙女子监狱,不久监狱管教人员通知说:监狱医院给覃小兰检查身体时发现胰腺有囊肿,要求家属签字在监狱医院里给覃小兰动手术。

家属们前往长沙女子监狱交涉。监狱以强化教育不满四十五天为由不准接见。家属一致强烈要求:以目前的情况,我们只有一个要求——保外就医。覃小兰完全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我们一概不承认官方的任何伪善行为!

监狱管理人员说要家属写一个诉求字据好向领导汇报。家属如实写了一个郑重声明:除了保外就医,我们不接受官方的任何伪善行为。

在七月中旬长沙女子监狱又派人来到蒙泉镇综治办,约见了覃小兰的丈夫,覃小兰的丈夫要求先见见人。

监狱方说:领导说了,你家全部都相信法轮功,不利于覃小兰转化,不准接见。并一再要求覃小兰的丈夫签字。覃小兰的丈夫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毒辣手段,拒绝签字。

监狱方只好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到长沙就联系长沙女子监狱:13574883188

据知情人透露,覃小兰胰腺上面的囊肿大概有五厘米大。请各界营救覃小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0/覃小兰被劫入湖南长沙女子监狱-身体堪忧-352352.html

2017-05-05:被冤判三年半 湖南土家族覃小兰继续申诉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土家族善良妇女覃小兰,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在自家的店铺被骗到镇派出所绑架,后被冤判三年半。覃小兰委托律师到常德市中级法院上诉后,中级法院一拖再拖,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到白鹤山看守所所谓“提审、询问案情”。八天后,律师通知覃小兰说:“不开庭了就维持原判了,我尽力了,他们不讲法律,你不能怪我。他们镇压法轮功不讲法律,我只能深表同情!”覃小兰表示继续申诉。

覃小兰以前因得胰腺癌瘫痪在床两年有余,一九九八年因人介绍法轮功的神奇,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学法轮功后三个月就能下田干“双抢”了。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石门县610、公安局、镇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对她非法抄家无数次、绑架多次。其父母被610人员强制注射不明药物、食物下毒迫害双目失明。

贯穿此次迫害作为法轮功学员覃小兰的整个过程,真正犯了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是石门县公检法及市中级法院。

1.立案程序违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刑事立案,应当是现有事实,然后才有立案侦查的决定。本案立案时间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而基本证据的取得,即《笔记鉴定报告》却是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和五月十七日做出的。这表明对本案的立案侦查是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的。

2.主要证据来源的获取不合法

公安局出示的一份二零零三年被常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进行教养一年零六个月通知书(上诉人覃小兰根本不知此事,在家一直开裁缝店)外面都知道“610”办公室是前总书记江泽民专门为了镇压法轮功而非法设立的秘密组织。这说明一些所谓的证据是向中共石门县“610”办公室调取的。而这个组织的总头目李东生劣迹斑斑,已被判刑十五年。

在通知书上签名的都是“610”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操控“610”办公室的公安人员,从他们的证言可以看出:他们是在证明自己的违法行为为合法。

3、上诉人覃小兰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就进行刑事拘留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共列有七项可以先行拘留的事由。可是在拘留通知书中没有集体写明究竟适用第八十条中的哪一项规定对上诉人进行拘留。

4、公安局、检察院涉嫌诬陷(执法人员涉嫌诬陷、知法犯法应该是破坏法律实施行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石门县公检法、“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都知道上诉人覃小兰是法轮功学员并进行迫害。公安局、检察院为了达到变非法为合法拘留上诉人,公安局、检察院对上诉人进行拘留时,要求白羊湖居委会治保主任、蒙泉镇派出所所长签字。治保主任因为有事未到场没有签字,派出所所长看了拘留理由说:“法轮功不是邪教”,拒绝签字。检察院修改了拘留理由: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在当地治保主任、派出所没有签字情况下对覃小兰谎称他们签字了(此事本人见到派出所所长已经证实了,派出所所长说这次非法绑架也好、非法拘留也罢于他们派出所无关)并强行把覃小兰拽上车。后来检察院为了掩盖自己诬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行,检察院把拘留证抢了毁了,但检察院下达的《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在覃小兰手中成了证据。

5、石门县法院、检察院涉嫌枉法、构陷上诉人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

在石门县人民法院审判上诉人中,检察院提供的提审材料,很多是公诉方模仿上诉人的笔迹签名 并造假指纹,上诉人当庭指出伪造要求鉴定。但法院不予理睬并采用公诉方提审材料。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审判员根本就不容上诉人自辩,就大声喊了一句:“我知道了。”挥手推掉由法警上递的辩词及证据并匆匆宣布休庭。剥夺上诉人的自辩权利。不仅如此,还要庭审记录员修改庭审笔录,企图变非法为合法,被上诉人发现后拒绝签字,他们想办法诱骗上诉人丈夫签字,想达到有人承认他们不合法律程序的庭审是合法的。但被上诉人撕掉了。

6、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后,一拖再拖,如果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电话询问覃小兰的案件,可能还要拖延下去,即使这样也过了上诉开庭期限,在执行任务中根本就不采纳申诉人 覃小兰的证词及证据,也无视律师 辩词,胡乱敷衍一下不开庭就草草的维持原判。

下面是覃小兰给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申诉信的部份内容:

我叫覃小兰,女,土家族,现年四十七岁,一九六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出生,家住湖南省石门县蒙泉镇白洋湖居委会六组,身份证:432427196907271724.现因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石门县公、检、法公然践踏法律,联合诬陷迫害作为法轮功学员的申诉人而到贵院进行申诉,因不知道到哪里申诉,只好直接申诉到身为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您这儿了。

下面是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石门县公、检、法诬陷迫害本人的过程:

本人因胰腺癌晚期、双肾囊肿、肾结石、肾积水、胸膜炎等七种病于一身,在一九九八年被医学教授下了死亡通知在家等死时,在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佛法,开始是半信半疑,为了保命好像随便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迫不得已而为之。谁知法轮佛法有奇效、奇迹,条件就是只要真正按照师尊的要求--严格按照真善忍衡量自己的言行。仅仅五天时间,瘫痪卧病在床二年多等死的人就能下床做家务,不久所有病症一扫而光,一个多月就能跟正常人一样下田割谷栽秧,身心得到前所未有的健康。

本人曾经在二零零一年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去北京上访,履行公民应有的权利,却被石门县公安局从北京接回后直接非法关进了石门县看守所。后来听说被判劳教,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审判庭、也没有看到判决书更别说签字劳教书了,公诉人和石门县法院甚至认为:“覃小兰曾经因为宣传法轮功二次被劳动教养,仍不思悔改。”然而习近平当政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却是我国法制史上空前的一次拨乱反正!本人还应该悔改什么?可是这被石门县法院作为判本人三年零六个月的依据之一,合法吗?

检察院、法院说系“抓捕归案”,事实是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上午九点到我家店里,当时我在守门面看电视,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直接抄家,没有翻到任何犯法证据,为了达到绑架的目的,就骗我说:“我们是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你跟我们到派出所录个材料就回来,看你也没有什么事情,请配合一下。”我当时信以为真就跟宋辅导与一个女警去了派出所,但其他人继续在我店里搜。没想到录完材料后,等搜查的国保大队长一来,就拿出检察院开出的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罪拘留十五天的证明书要我签字。他们一直都知道我是法轮功学员而不是会道门邪教组织的,而且法轮功教导人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也不是邪教,我自己认为按照真善忍做人没有任何错,拒绝签字。他们没有查到什么就拿走了我的手机至今未还,他们收走未签字的拘留证直接把我关进石门县拘留所。

非法关押期间,国保大队在审讯室提审我时用嘲笑的口气质问我:“覃小兰,你妈被谁毒死的(真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人给你们平反了吗?给你家赔了多少钱?你不要诬陷我们,我们才没有给你家下毒。”(我曾经拿着有毒的物证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躲躲闪闪不敢接案、立案。这些事在寄往两高的控告江泽民诉书中有内容)。我一听才明白他们是在报复我。我随便回答:“下毒的凶手一个也跑不掉,人在做、天在看,我家与人没有结仇,一般老百姓也找不到破坏神经系统、腐烂内脏的毒药,在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后就有人给我家一直下毒,连内衣内裤都下毒,你们说是谁干的?”他们知道说漏嘴了,赶紧转移话题,不许我再说下去。

十二天后把我转到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继续关押了四十天。因他们一没有逮捕令,再就是在白鹤山看守所受到很多手段的迫害,我表哥知道后找市公安局理论才放我回家。回家四十多天,在我身体还没有恢复的情况下,石门县国保大队的人强拉带扯地要绑架我,邻居看到我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忍不住大着胆吼道:“文明执法,不许伤人!”摆明了我是因为拘留期限已过,加上我表哥努力才放我回家的,可石门县公、检、法为了达到继续迫害我的目的,国保大队这次强行要我搞个什么“取保候审”的手续。第二天我丈夫看我身体虚弱,怕他们施暴于我,又护着我到石门县检察院搞完取保候审手续。

再看看检察院、法院是怎么狼狈为奸假借法律的名誉诬判我的:所有公检法的人员都知道覃小兰是法轮功学员,就是在QQ空间里的资料也都是法轮功真相资料。可是国保大队、检察院拘留覃小兰的理由是会道门邪教组织,在庭审时才改成法轮功。在庭审时,我曾经指出公诉人提供的在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的提审材料有造假的,我丈夫口供部份及吸毒犯马碧荣的口供部份都不符合事实,并当场指出那些材料的签字与指纹不是本人的,并且要求法院可以提取白鹤山看守所的监控录像看看真相。但法院不予理睬。在石门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时,仅仅只允许律师简单的辩护几句,等本人提供石门县公、检部门诬陷我的证据并指出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是国保大队和检察院时,法庭审理员一声大喝:“我知道了!”并用手推开由法警上递的自辩词及证据。开庭时间大概就十来分钟就草草休庭。

更过份的是我及律师虽然都做了无罪辩护,但法院为了达到上级命令迫害法轮功的要求,让迫害看起来符合法律程序,让书记员篡改了所有庭审笔录,我见内容不合事实,拒绝签字,法院就骗我丈夫签字,说只是走走过程而已。

本人委托律师到常德市中级法院上诉后,中级法院一拖再拖就是不搭理你(对待其他法轮功学员上诉也是如此),后来北京最高法院打电话问及我的案子(我是在常德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我时,从他们口中得知的),常德市市中级法院才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到白鹤山看守所“提审、询问案情”。 我当时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十七日来提审,四月十二日上诉期已经过了。”其中那个男法官恼羞成怒大吼道:“……你一九九八年炼法轮功的?十九年了老法轮功了,我们在一月二十三日才收到上诉书,是你写的?”说完递给我看上面有我签名的上诉书,我说是律师写的。男法官说:“知道了,是郭丰,你有新证据吗?”我再次要求法院看看白鹤山看守所的监控,就知道石门县检察院是怎么自编提审内容,以及上面的签字和指纹不是我的,而是一个男警察的。在石门县拘留所里签字是受胁迫下签字了,因为我一进拘留所就绝食,水米未进,也没洗脸刷牙,几天下来身体非常虚弱,全身发软、短气、胸闷、恶心。他们看到这个时机,他们把饭端到提审室说:“不签字就不给饭吃!”那个男法官见我有反击倾向,立即打断话题,把女法官写的材料内容递给我要我签字,我一看不属实就不签字。男、女法官又吼我,见我态度强硬不肯签,他们才放低声音说:“当然你有权不签字,不过你不签也没有关系,只要有我们签字就行了。”八天后,律师通知我说:“不开庭了就维持原判了,我尽力了,他们不讲法律,你不能怪我。他们镇压法轮功不讲法律,我只能深表同情!”

从根本上讲,这是因为法轮功是有 益身心、造福社会的功法,原本就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自一九九九年至今,中国的司法凭借两高的司法解释,完全丧失其原本应该公正的立场,主动配合当权者犯罪作恶,制造无数的冤案,把无辜的好人妄加罪名,玷污了本应公正的法庭,十几年来,两高的司法解释成为迫害善良、制造冤案的所谓“法律依据”,公安绑架、拘留、抄家,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判决、执行,都堂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据”。

17年以来江氏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可谓空前绝后。而法轮功学员所展现出的境界,已被看作是中华复兴、道德回升的希望!诬告、迫害、定罪这样的好人、打压真善忍,就是无视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自毁道德长城!

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不违法;修炼法轮功无罪。《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最基本的人权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至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规定在宪法第三十六条中。《世界人权宣言》在序言中写到:“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我国是《普世人权宣言》的发起国和签署国,有义务履行宣言的全部规定。起诉书以“被告人覃小兰利用网络建群宣传法轮功被迫害真相” 为由,对被告人实施刑事追究,判决书也认定起诉书的内容,这明显侵犯了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上面提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是属于基本法律;其它如“两高司法解释”、“两高”《内部通知》等等连法规都算不上, 根本都不属于法律范畴,其不具有法律效力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些解释、通知之类的文件内容,绝不可以与法律冲突,否则就是违法,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江泽民诬蔑法轮功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是在公然挑战中国法律。

对法轮功学员庭审判刑违反中国法律和国际法。法轮功不违法,无罪。恰恰相反,中共江泽民集团在迫害法轮功过程中不但违反中国法律,而且违反了国际法,犯下了大罪,这些罪行必将受到追究。也就是说,迫害 法轮功犯法;迫害法轮功有罪。对迫害者个人的犯罪行为应依具体法律规定定罪量刑。

覃小兰作为法轮功学员,一直都是用法轮功要人向善的标准—“真善忍”这三字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没有做出任何危害个人和国家的刑事犯罪行为。

根据申诉人具体情况,阐述如何共同作出正确的判定,更能明晰这场打压和这样的庭审判刑意味着什么? 违反了宪法:宗教信仰自由,这也是现在的普世价值;违反了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的普世价值。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QQ空间存有讲真相图片或用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历讲真相就被刑事拘留四十天,并判刑三年六个月,反而成了法律上的笑话,在践踏法律的尊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5/被冤判三年半-湖南土家族覃小兰继续申诉-346736.html

2016-09-26: 湖南石门县检察院诬陷好人 法院骑虎难下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非法对覃小兰开庭,律师充分反驳公诉人:覃小兰宣传三退,宣传退党、退团,宣传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无关联,共产党只是一个社团不能等同国家,公诉内容违反宪法……

覃小兰自辩时,审判长非常不耐烦打断她,说你把辩护词呈上来看看就可以了,十几页的辩护词仅仅看了几下就放下了。

因为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理屈词穷,审判长只得草草休庭。在办公室整理庭审材料,要覃小兰签字时,覃小兰见律师看也不看就签字了,就认为庭审材料没有问题,也就跟着签字,刚刚签了一页,感觉不对劲,仔细看庭审材料的内容发现把庭审内容改的面目全非了,马上拒绝继续签字,并当场揭露法院篡改了庭审内容,完全是要陷害被告人。

二十多天后,法庭通知九月二十一日再次开庭。开庭后,公诉人并没有提供新证据,只是把上次的所谓网络截图刻录成光盘。律师辩护后,审判长问被告人有什么新证据和辩护的,覃小兰刚刚反驳检察院及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诬陷法轮功并呈证据,审判长一把推开法警的手,并对着被告人大声叱喝:“我知道了”,拒收拒看证据,也不允许被告人自辩就立即宣布休庭。

在办公室外等书记员打印庭审材料时,覃小兰感觉比上次时间长了许多,就准备推门进去看看究竟,听到审判长正在通电话:“……这不符合法律程序怎么办?……”

覃小兰立即推门进去说:“你们本来就不符合法律程序,纯属知法犯法……”一个高个子法警气势汹汹的冲过来把覃小兰推了出去。

好久之后,法院的人才出来,要覃小兰签字。一张是法院传被告人出庭的,另外二张是庭审内容,法院的人只是一个劲的催覃小兰签字,根本就不想让覃小兰看庭审内容。覃小兰说:“不让看签啥字啊!”边说边迅速的看了一下内容,内容只有律师辩护的一句简化了的话,而被告人自辩是空白的。

覃小兰拒绝签字,法院就把其丈夫叫进办公室,骗他签字,说走过程而已。覃小兰马上制止丈夫签字。覃小兰见的丈夫还是签字了,立即把这个签了字的材料撕了,对丈夫说:“你怎么这么糊涂,你签字了,就给他们非法庭审给予了合法的法律程序,承认他们侵犯我人权的合法性。”并当场给法院里的人讲真相,现场还有办理其它案件的律师。覃小兰并规劝法院别给江泽民背黑锅,以前违宪迫害法轮功可以往江泽民身上推,现在再迫害大法弟子就是你们自己在犯罪、知法犯法。

最后法院见覃小兰夫妇都不签字,只要律师签字了,并在其后多签了一条:覃小兰拒绝签字。

本来此案一审就已经很明了了——被告无罪,但石门县法院根本就不依法庭审,而是按照某个“上级”的命令在行动,现在是骑虎难下。

覃小兰是石门县蒙泉镇人,以前因得胰腺癌瘫痪在床两年有余,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学功后三个月就能下田干“双抢”了。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石门县610、公安局、镇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对她非法抄家无数次、绑架三次。其母亲被610人员强制注射不明药物、食物下毒,导致双目失明,双腿瘫痪。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通过白洋湖居委会人员,找到覃小兰的丈夫彭文林经营的店铺,把覃小兰骗到蒙泉镇派出所,要她在非法拘留证上签字,诬陷她是会道门邪教组织人员,说要拘留十五天。覃小兰拒绝签字,遂被国保警察强行劫持到看守所。五月十八日,覃小兰又被转到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

五月二十三日,覃小兰的丈夫及父兄四人向石门县政法委递交申诉书,指出宪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覃小兰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无罪,她在网络社交群中讲真话无罪,指出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覃小兰的行为即违规又违法。

非法拘留覃小兰四十天后(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多不能超过三十七天),用取保候审形式才放覃小兰回家。不久石门县检察院向石门县法院提起公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6/湖南石门县检察院诬陷好人-法院骑虎难下-335497.html

2016-06-14:湖南省石门县法轮功学员覃小兰遭迫害详情
5月6日,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通过白洋湖居委会人员,找到法轮功学员覃小兰的丈夫彭文林经营的店铺,把覃小兰骗到蒙泉镇派出所,要她在非法拘留证上签字,诬陷她是会道门邪教组织人员,说要拘留十五天。覃小兰拒绝签字,遂被国保警察强行劫持到看守所。5月18日,覃小兰又被转到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

5月23日,覃小兰的丈夫及父兄四人向石门县政法委递交申诉书,指出宪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覃小兰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无罪,她在网络社交群中讲真话无罪,指出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覃小兰的行为即违规又违法。

5月30日,覃小兰的丈夫彭文林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队长贾珍汉要求见覃小兰,遭贾珍汉阻挠。据贾某说,因为覃小兰的小哥到处申诉,政法委和“610”的人责问国保大队为什么不抓人。

6月1日,覃小兰的家人通过托关系终于见到覃小兰。据覃小兰说:看守所强迫所有关押人员做奴工,不完成定额不准睡觉,伙食和猪食差不多。探视覃小兰后,家属们到常德市内找律师维权,可是没有律师敢接迫害法轮功的案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4/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0022.html

2016-06-06: 湖南省石门县法轮功学员覃小兰被迫害补充
5月30日,湖南省石门县法轮功学员覃小兰的丈夫去找国保大队要求见覃小兰,遭国保大队队长贾珍汉阻挠。

石门县国保大队:
队长贾珍汉13973642986
教导员高某1370736715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6/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9693.html#16660114-1

2016-05-28: 湖南省石门县大法弟子覃小兰被诬陷为会道门被迫害
2016年5月6日,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到白洋湖居委会找到覃小兰丈夫彭文林店里,说要调查覃小兰建QQ群及在QQ群里散布什么言论的事情,把覃小兰骗到蒙泉镇派出所,说要做调查。到了派出所后,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才把一份检察院签署的拘留证给覃小兰看,要其签字。覃小兰看到拘留证上面签署的拘留理由是:覃小兰是“会道门×教组织”人员。覃小兰一看是污蔑陷害,就没有签字,并据理力争。但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还是强行绑架了覃小兰。说要拘留15天。

15天后,石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在5月18日把覃小兰转到常德市的什么地方继续关押。

国保大队队长:贾珍汉:13973642986
高教导:1370736715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7/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9286.html

2006-01-24: 湖南常德大法弟子覃小兰三次被绑架迫害的详情
覃小兰是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的大法弟子。她以前因得胰腺癌瘫痪在床两年有余,1998年因人介绍法轮功的神奇,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学功后三个月就能下田干“双抢”了。可是自99年7-20以来,石门县610、公安局、镇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对她非法抄家无数次、绑架三次。其父母被610人员强制注射不明药物、食物下毒迫害双目失明。

第一次绑架是2001年正月,不法人员刚开始把覃小兰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县看守所邪恶的狱警指使犯人骂李洪志老师,不准覃小兰炼功,只要她一炼功就扒她的裤子或全身到处乱摸、搞性骚扰。由于覃小兰不断的用一颗善心耐心的向他们讲真相,并在生活上尽力帮他们,这些犯人都知道法轮功是被冤枉的而停止了对覃小兰的迫害,有的还跟着她偷偷的炼。

石门县恶党不法人员见状,马上捏造了一些假材料,非法劳教她一年,把她送往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迫害。可是一体检说是癌症晚期,癌细胞已扩散。不法人员只好又把覃小兰关押到县看守所。一进看守所,覃小兰吐血、便血。不法人员怕她死在里面,想放了覃小兰,但不想放过机会威胁她不准炼功。覃小兰表示继续炼功。不法人员气急败坏的把她拉了出去,把她的头往墙上、办公桌、地上疯狂的乱撞。恶警打累了,站在一边喘气时,叫一个姓宋的警察和她谈话。由于脸上尽是灰,覃小兰说先洗把脸。这时围观的犯人和恶警都惊呆了:覃小兰的头上居然一点伤也没有。邪恶的阴谋又失败了。后来覃小兰被保外就医放了回来。

第二次绑架是2003年,不法人员硬说本地的传单是覃小兰散发的而绑架了她,邪恶利用覃小兰的丈夫有外遇,不想接她回家,就和覃小兰的丈夫合伙造假材料,由其丈夫签字,非法定了一年半劳教。当时覃小兰的父母被610人员迫害致残,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

覃小兰在看守所绝食抗议,并对恶人说:“真善忍衡量着一切生命,希望你们不再行恶。如果不信等着瞧,三天后这儿迫害大法者必遭报应。”结果第四天,覃小兰就被放回家了。据他们说,里面有个恶警遭恶报出了车祸死了。

不法人员虽然放了大法弟子覃小兰,但是24小时监视她。因为监视她的人遭报应:有的出了车祸痴呆了,有的不是眼睛出了问题,就是脖子出了问题。监视她的人换了好几批,甚至还暗暗给她放毒。

第三次绑架是在610办指使人给她父母食物下毒之后,覃小兰于2005年10月14日被石门县610沈主任、蒙泉镇派出所杨所长、蒙泉镇综治办的皮主任、村治安主任梅其云带队窜到她家,强行绑架到常德市青峰煤矿招待所洗脑班迫害。

这个洗脑基地非法关押了几十个大法弟子,每个弟子一间房,配有两个“陪护”和两个“帮教”强制洗脑。恶党人员整天不是放邪党的“丰功伟绩”和诽谤大法的电视,就是四个人一起用最恶毒的骂人的话来骂李老师和大法弟子。

邪恶之徒看来硬的不行,就装伪善用人情来打动她,对她问寒问暖,每天好菜招待,拉家常。在拉家常的过程中还提及:你以前是不是去过常德××地找过一个姓X的人,目地是想套出资料的来源以及覃小兰父母迫害致残的情况是谁上的明慧网。覃小兰就写一张草稿:自己因为得胰腺癌,在生命无望时是法轮大法给了自己的第二次生命,写了自己是如何修炼的,并说我们师父说了我们修炼的人是不政治的等等。后来这张草稿,被邪恶之徒抢去后加了好多字。不法人员为了要她的原笔迹,强迫她抄写。覃小兰不抄,在深夜10点多在没有穿好衣服的情况下被恶徒从被窝里拖了出来。覃小兰对外大声高喊:“你们无权迫害大法弟子”。两个“陪护”怕外面的人听到,赶快用棉被捂住使她发不出声来,并威胁她说:“你如果不抄就判你四年以上劳教,现在是风头上,没什么道理不道理的”。

第二天,市610头目易××(现在是洗脑班头目)又威胁说:“你屡教不改,我们多的是××花,把你老公抢过来,让你家破人散,你等着瞧”。

覃小兰曾经绝食抗议绑架迫害,7天后,有10个不法人员蜂拥而上,按的按四肢,捏的捏鼻子给她灌药。覃小兰当时呼吸困难,全身麻木,在迷糊中听到一个邪恶说:“不行就送医院打针。叫她的表哥嫂来(表哥在市政府,他们都知道)”。

覃小兰不配合邪恶的迫害要求。有一天石门县610头目沈××给她丈夫打电话说:“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而你的爱人极不配合。你给泉镇派出所交5000元的生活费把她取回来吧。”由于数目大,她丈夫没有理会。第二天610又打电话说“最少3000元吧”。她丈夫还是没有理会。后来村治安主任梅其云到家连哄带骗的把覃小兰的丈夫拉到蒙泉镇综治办要他交3000元。最后他说:“那么多的钱我是没有交的,你们硬是要我交钱的话,我只当遇到鬼泼点水饭,就1000元,你们同意就同意,不同意那就没有办法,你们想把她关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最后勒索了1000元,才在2006年1月9日放了人。

覃小兰回家后发现,610不法人员还真的给她家安排了一个年轻的“小姐”,她的丈夫也亲口承认了此事。这是恶党流氓集团又一见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4/119302.html

2006-01-03: 湖南覃小兰第三次被绑架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大法弟子覃小兰于10月14日被当地邪恶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所谓的“转化”洗脑班。覃小兰被绑架的背后,还隐藏着更险恶的迫害阴谋。

10月14日,覃小兰接到镇政府“综制办”人员的通知说:“上面来领导了,要你去镇政府谈话。”覃小兰没有上当。不一会儿,他就带了几个人来到她家要实施绑架。覃小兰的丈夫见状就要阻车。由于他们人多,几个人将她的丈夫抱住,另外几个人把覃小兰塞进轿车一溜烟的跑了。

这是覃小兰第三次被绑架了。前两次前后被非法关押了两年多。这次遭绑架后,邪恶封闭消息,开始家人无法了解到她被关押在哪里,后来托人多方打听才知道被关在常德市青峰煤矿招待所。

此招待所现改成“宾馆”。市府为了建一个新的“洗脑基地”,又投资10多万元“维修”,全部安装了加固防盗门窗。由各个县绑架来的几十名大法弟子被关押在这里。邪恶害怕里面的情况曝光,并企图“彻底”给大法弟子“洗脑”,对家属的会见规定:“法轮功弟子或曾经炼过法轮功的人(他们有名单)不准来见面。”覃小兰的丈夫与洗脑班的负责人交谈中得知,“洗脑班”里面的所谓“帮教”人员都是从社会上找来的,这里每天开支要八千多元;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出去时要交几千元的生活费。临澧的一位大法弟子就是由家属带着存折被迫从银行取了三千多元才放人的。

至今覃小兰失去自由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据我们所知,石门县610办公室这次绑架覃小兰,是怕610办公室派人给她父母(也是大法弟子)投毒的事被曝光出去。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00年12月24日,覃小兰的父母曾双双被绑架到常德市洗脑班(办在戒毒所)。当时由于60多名大法弟子共同的不配合,邪恶洗脑班破产了。覃小兰的父母被送回石门县关押。因为绝食抵制无理的长期迫害,1月17日覃小兰的母亲被610办送进县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强行注射不明药物,结果双目失明,双腿瘫痪。

覃小兰的父亲也被四个男人按在板车上强行灌食掺有药物的食物,又由于长期关在县看守所一楼一间又黑又潮湿的牢房里,结果也失明了。由于家属多次找610办强烈要求放人,又由于村里无力承担监护人员的工资,于2002年3月22日撤销了监护人员,这样,610办才不得不在2002年3月24日将她父母放回家。

但是610办并没有放弃对他们的迫害。有几次指使人暗中给覃小兰和她的父母下毒,但在师父的呵护下全呕吐出来。几次都是中毒的症状,只是没有证据。

她父母被迫害的情况早就被送上明慧网曝光,而610办肯定知道国际酷刑调查组要到中国调查酷刑的事,邪恶为掩盖他们的罪恶,就指使人在她父母栽的大蒜上喷了剧毒农药。2005年9月17日,也就是中秋节的前一天,覃小兰的母亲和她的女儿觉得大蒜炒鸡蛋的味道不对,就没吃,而她的父亲不想浪费就全吃了。她的父亲刚吃完,马上脸发黑、上呕下泻,差一点儿被害死。就在覃小兰父亲在家呕吐的时候,下毒之人竟胆大包天的站在门外听动静,观察结果,并且和一个女人交头接耳。他们没想到的是,正在此时,覃小兰开门出来了,听到了那个女人最后一句话:“那馆子(当地对老年男人的一种称呼)死不得,要死就死老妈子……”她们一见覃小兰,马上低着头跑了。覃小兰亲耳听到这句话,证明这是一次投毒事件。通过仔细查找,也找到毒就喷洒在大蒜上。

覃小兰被绑架后,覃小兰的母亲侯金元找县610办要人,其中有下面的一段对话:

侯:盛主任,那么这次又为什么绑架了她?难道修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还有错?
盛:没错。
侯:难道她得了癌症炼一炼功,保一保命,祛病健身还有错?
盛:没错。
侯:我们俩老被你们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她侍候我们难道还有错?
盛:没错。
侯:那我知道了,是你们怕国际酷刑调查小组调查我们被迫害的事,给我们下毒灭口
没有成功,又怕覃小兰把此事说出去而绑架她,是吧?
盛(满脸尴尬): ……

从这段对话中也能见端倪。

因为二老双目失明,行动不便,暂时得不到相关责任人的名单及电话号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3/117899.html

长沙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湖南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731)

2024-08-04: 湖南女子监狱电话,0731-82223057 82223290 82223210

2023-04-05: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情况如下:
长沙市政法委
钟 钢 政法委书记 13973109558
任安良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88667116 13873167497
梅国栋 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维稳) 88667367 13973100773
梁 粮 政法委副书记 88667369 13908491961
周琼芝 政法委副书记 88667368 15807311088
谭学军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88667370 13907314059

长沙女子监狱监狱长:罗友田 13975846688
副书记:宋祥发 13973133209
委员:罗风 13548595533
湖南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艳妮(主管高度戒备监区):0731-82323006
湖南女子监狱高度戒备监区监区长张安利:13607317168
湖南省女子监狱高度戒备监区
资平13755137748周晓兰13755011999张玉宇13272007278袁萍芳13574851258杨霞13170403878徐英15874134606涂文利13574883188涂鹃13786129698童艾13974817073
唐影13787319616谭蓉13787140797刘芊13808489754李鲜艳18908467108李蕾13548595916李珺13786163166黄晶18674893999候凯13873194465何平录 13875939076范蕊13873194583邓婉璐18373531203陈理18674893999

女子监狱出入监监区:
蔡岭13755050516曹瀚星15073100368陈琳15096319619黄俊13787029518
黄练军13787286688贾洁13875857757蒋玲13975192677雷阳139758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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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31)

第三次绑架相关责任人:
石门县610办头目沈×× 13907362378
石门县蒙泉镇综治办 0736-5382527
蒙泉镇综治办皮姓主任 13055032668,综治办康姓干事
村治安主任梅其云 13319622319
蒙泉镇派出所 0736-5362309,0736-5362311

常德市公安局 地址:常德市城北建设西路68号 
电话:0736-7958000 79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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