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 >> 香港各案例 >> 王有凤,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1-05-06: 澳洲大法弟子被香港入境事务处非法扣留
墨尔本时间2001年5月5日:据可靠消息,两位墨尔本大法女弟子王有凤、顾美君在香港国际机场被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非法扣留。她们于5月4日晚乘澳航从墨尔本去香港。 王有凤曾于1999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在所乘火车抵达北京站时与同行大法弟子一同被非法拘留。责任单位:九龙-北京直通快车列车乘务员和刑警,北京市公安局外管处。王有凤次日从被软禁处逃离。在与大法弟子交流后的归途中再次被非法拘留。今年一月王有凤参加了香港法轮大法心得体会交流会。 顾美君与其他大法弟子坚持每天到中国驻墨尔本领事馆外和平请愿,展示中国大法弟子被江泽民犯罪集团虐杀致死的图片,向进出使馆的中外人士散发大法真象材料。使馆工作人员往往在请愿人数少的情况下出来谩骂大法及大法弟子,并且进行拍照及摄像。顾美君曾两次申请中国入境签证,但都被无理拒签。 王、顾被拒入香港说明“一国两制” 在江泽民集团的破坏下已渐成为空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6/10704.html 香港各案例联系资料(区号: )2012-04-16: 责任人:
法官:石耀辉 检察院:李剑军 公安局国保:奚伟忠、张煜、竺警察 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陆文德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邮编:200135 电话号码:68543410,50138633,021-38794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宝富 副检察长汪伟忠、张径、肖凯、潘柏生 检察院领导周余国、陆吉敏 浦东新区检察院信访办:58852000 2010-01-24: 香港《凤凰周刊》杂志有毒害众生的内容 本人发现在2010年第2期总第351期《凤凰周刊》杂志中,有一篇记者田路发表的《海外“反动网站”名单调查》文章第28页有诋毁明慧网和“大纪元”的内容,妄图剥夺众生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权利。希望海内外同修主动给《凤凰周刊》杂志编辑们讲真相,以防止邪恶因素再利用媒体毒害世人。 香港《凤凰周刊》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董事长/出品人 刘长乐 行政总裁 崔强 编委会副主任委员 王纪言 杨家强 周军 编委 王酉年 王多多 刘庆东 刘春 刘爽 何新京 吴晓健 钟大年 段敏 郭志成 唐建 袁路 喻凌霄 编委会秘书长 孙谦 香港《凤凰周刊》杂志社 社长 孙谦 副社长 刘庆东 执行主编 师永刚 副主编 蓝艺 玛雅 黄章晋 总编室副主任 王现来 主笔 魏恭 袁凌 叶匡政 首席记者 邓飞 罗科 编辑 萧方 涂艳 晓波 记者 谌彦辉 周宇 吴海云 钟坚 段宇宏 席志刚 王骞 吴婷 郑东阳 胡佳恒 夏阳 特约主笔 曹景行 阮次天 邱立本 南方朔 何亮亮 杨锦麟 石齐平 谢国忠 蒋兆勇 创意总监 庞克 美编 黄静 虎妹 小米 图片编辑 丁大伟 流程编辑 黄楠 法律顾问 王霁 财经顾问 沈铭 出版事务部主任 李迪 编辑 张云 编辑出版社 香港《凤凰周刊》有限公司 编辑部 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景街2-6号 电话 00852-22008790 社址 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景街2-6号凤凰卫视总部 电话00852-2200888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