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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盐城 阜宁县(埠宁市) >> 李顷, 男, 62

个人情况: 原部队转业干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光明路光明小区
个人近况: 2013年 迫害致死 (2019-07-23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11-1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2805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李顷 洪友凤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7-23: 江苏阜宁县原国保大队长汪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法轮功学员李顷(男,离世时62岁,原是部队转业干部安置),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上访,被阜宁县公安局政保股长陆相生(陆相生退位由汪华接班)带回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二零零零年三月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到派出所,后被阜宁县公安局汪华指使警察师志顺带回非法关押城西派出所、阜宁县看守所,期间汪华他们动用刑警队的警察将李顷劫持到水上派出所,钉上死刑犯戴的那种镣,并用穿裆铐铐住,使人无法直立行走。安排三班警察轮流非法审讯,三天三夜不让睡觉,迫害三十七天没有认罪的情况下,又把他关押到保安公司监视居住,迫害一个多月后由汪华指使恶警将他送大丰方强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农历二十七日),在汪华指使下,恶警徐登峰半夜敲他家门,一下闯进四个人,把他家中翻的一片狼藉,当一无所获时,就把李顷绑架到城北派出所、关押阜宁看守所。公安局副局长田学武和政保股汪华对他非法审讯,制造冤假错案,强行劫持到洪泽湖监狱迫害四年。精神上,肉体上都严重受到摧残。以后日子,李顷经常被“610”曹恒培等人监视和国保大队警察骚扰。

大约二零一三年左右,一天上午李顷骑摩托车带着妻子洪友风去她娘家哥哥家,下午回来时,李顷说找个人说句话,叫妻子在路口等一下。妻子在路口等个把小时不见人,以为人已回家,就自己乘车回来了。当天晚上他们女儿接到建湖县公安局电话,说李顷出车祸死了,在当地医院抢救无效。在妻子和女儿都不在场的情况下,不知什么原因非要剖腹,家人去问情况无果,至今是个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3/江苏阜宁县原国保大队长汪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390428.html

2013-06-18: 江苏阜宁县原国保大队长汪华罪责难逃
江苏阜宁县原国保大队长汪华(女)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累累,法轮功学员也曾当面劝阻她停止作恶犯罪,善恶有报,她却说:“我就不信这一套”。现在此人也惶恐不宁,身体出现许多病兆,等待她的必将是天理和法律的严惩!

汪华,现年五十八岁,矮矮胖胖的身材,鼓突的眼球上戴副眼镜,远看上去一副蛤蟆造型,妒嫉心强,明争暗斗,凭权术整人、讨好上级一步步升官,在一九九零“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大法后,曾任阜宁公安局政保股负责人和阜宁国保大队队长;二零零八年从国保大队队长退居二线后在阜宁“六一零”非法机构作恶一段时间后退休。在任职期间干的最多的就是直接冲在前面迫害当地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汪华利用职务之便,积极参与非法追捕正当上访、为被诬陷的法轮大法讨公道的本地法轮功学员;或直接带恶警直接到法轮功学员家深夜抄家。非法抄家时她总是比别人更奸猾,想方设法查抄大法资料和书籍;或为名利多次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洗脑、非法关押摧残。

对非法审查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特别是女学员,她更是极力显示她的“权力”,常责备其他参与的警察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管不严、手段不狠,常常冲在前头,亲自带班看管或亲自出面想方设法给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定罪、重判。大约在二零零四年左右,她曾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得到上级的奖励!可以说,十多年来,此恶女手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泪水和血渍!此恶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劣迹列举如下几例:

......二零零三年过年前两天(农历二十七日),半夜时分,汪华参与策划、指使阜宁国保大队恶警半夜敲开法轮功学员李顷(男)(五十多岁)的家门。李顷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为了给救人的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凭着做人的良心他几次到北京上访过。汪华参与策划将李顷非法劳教了三年。这次李顷刚从牢窟回来不久,汪华又指使恶警将李顷绑架到阜宁城北派出所,汪华亲自参与对他进行非法审讯几天几夜,并参与非法起诉、作证,将李顷冤判四年、把他关押在不中共大牢受尽四年非人摧残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8/江苏阜宁县原国保大队长汪华罪责难逃-275502.html

2013-03-12: 江苏省阜宁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法轮功学员李顷,男,现年六十一岁,家住阜宁县阜城镇光明路光明小区。原有工作单位,后来失业在家,身体长期处于病痛中,一九九七年,他开始加入法轮大法修炼行列,炼功二十多天后,身体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恢复健康。

当年他读《转法轮》,明白了人来在世上的目的与做人的道理,思想境界有了一个飞跃的升华,他从一个为私为我观念很重的人变成一个做事先考虑他人的人。他的家乡村委会修路搞集资,别人都出了五十元,他拿出三千块钱,还婉言拒绝村干部为他立铺路功德碑;提到此事,当地村民众口皆碑,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为了给救人的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他几次到北京上访。

第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回来后被当地警察非法拘留一个月。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到派出所,后被当地警察绑架回来非法关押在阜宁城西派出所、阜宁县看守所三十七天,随后被阜宁公安局非法将他劳教三年,送大丰方强劳改农场迫害,在那儿,曾因不配合恶警,被电击、剥光衣服吊坠高铁床架上毒打;并被延期三个月劳教。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到派出所,后被当地警察绑架回来非法关押在城西派出所。在派出所,政保股长陆相生指使保安妄图强行将他摁跪下,遭到在押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抗议。第二天被非法关押到阜宁县看守所。陆相国和六一零的警察指使看守所警察给他钉上死刑犯戴的那种镣,并用串铛铐铐住,使人无法直立行走。经过二天的绝食抗议,恶警才将镣铐取下。期间恶党动用刑警队的警察将他劫持到水上派出所,还戴著那副镣铐,安排三班人员对他進行所谓审讯,三天三夜不让睡觉,他们吃剩的饭菜每天两次带很少的给他,在三十七天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又把他关押到保安公司所谓监视居住,迫害一个多月。

期间伙食非常差,连猪狗食都不如,却每天强行要家人交四十元生活费,不交就从工资中扣除,家人无奈交了近二千元。亲朋好友去看望,也要交钱给保安公司。在看守所,恶警为了谋取利润,强迫在押人员每天叠医用纱布十五~二十小时,他每天做奴工十七~十八小时,还经常被恶警威胁要求“转化”。随后阜宁公安的恶警将他非法劳教三年,送大丰方强劳教所迫害。在方强劳教所被强行列队训练,强迫“转化”,恶警季某强迫每天他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光盘,读诬陷法轮大法的邪恶文章给他听。

李顷被强迫做长时间的奴工,每天近十个小时,农忙季节与夏天每天被奴役十四个小时左右,稍不如意恶警就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他因不配合邪恶的“转化”被双手吊坠高铁床架上,剥光衣服,三个恶警一齐电击。在劳教所期间,每天二十四小时都被恶警安排的吸毒人员看著,不准与他人讲话,不准随意走动,固定在床边坐。恶警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给他延期三个月劳教。

被非法劳教回来后第六十七天,也就是二零零三年过年前两天(农历二十七日),半夜时分有人敲门,门一开闯進来四个恶警,像土匪一样到处翻,家中一片狼藉,他们一无所得时,要劫持我,他抗议,不配合,恶警徐登峰说:这由不得你。他们将他绑架到城北派出所,公安局副局长田某和政保股汪华在那里等著,对他進行所谓审讯,后又合谋不给他吃喝、没有坐的地方。第二天下午被劫持到阜宁看守所,每天二十小时强度奴工劳役;后被阜宁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他上诉至盐城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法院被邪党控制完全颠倒了黑白。后被劫持到洪泽湖监狱迫害,精神上,肉体上都备受摧残。被劫持到洪泽湖监狱后,被强迫列队训练,强迫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光盘,二十四小时被包夹(两人监视一人,限制行动),强迫二天写一次思想汇报。一个月后被分配到监区做奴工,不管身体好坏,每天都做奴工十四小时左右,经常加班加点。又在其他监区被以各种方式迫害,精神上,肉体上都备受摧残。就这样一千四百多个日日夜夜就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中度过,使他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亲人也在痛苦中陪他度过了那些年。

至今,当地“六一零”恶人和国保恶警互相勾结,经常到他家骚扰,使他被迫流离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回。

参加迫害李顷的中共首恶人员有阜宁公安局副局长田某、政保股长陆相生、行政拘留所警察裴某,“六一零”成员、原国保大队负责人汪华(女)、徐登峰,看守所恶警单某,检察官杨某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2/江苏省阜宁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270870.html

2009-12-24: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唐国防的纍纍罪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4/214922.html

2003-12-11: 按照政策规定,只有打架把人打坏了或有极其严重的违纪情况,才能延长劳教人员的劳教期限。可在方强和句东劳教所,延期却成了逼迫法轮功学员屈服的一种惯用伎俩。从2001年5月份起,省劳教局又给了这两个劳教所一条据说是秘密文件的“法律”(此法律文件据说是保密的,保密的原因是见不得人吧!):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据此法律,方强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当年6月及之后到期的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没有违反所谓的所规所纪):法轮功学员王长华被延期5个月,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延期4个月和3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1/62255.html

2002-01-05: 从5月份起江苏省劳教局就给予方强劳教所一条据说是秘密文件的“法律”(此法律文件据说是保密的,我想保密的原因是见不得人吧!):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期满解教。据此法律,在方强所被非法执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6月份及之后到期的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没有违反所谓的所规所纪):法轮功学员王长华被延期五个月,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延期4个月和3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84.html

盐城 阜宁县(埠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515)

2022-01-05:国保大队长:顾永康电话18260328171,东凤(还是向阳?)
派出所指导员:徐登峰电话18260328661
警察周某某电云话13914654898


2020-05-23: 滨海县法院地址:盐城市滨海县迎宾大道5号 电话:0515-84108990
滨海县法院院长:詹荣安 0515-68896008(办公室) 手机:18805112066
滨海县政法委书记:施翔 0515-84108819(办公室) 手机:13805118997
滨海县检察院检察长:樊杉 0515-84108966(办公室) 手机:18961966688
滨海县610办主任:皋健 0515-84107586(办公室) 手机:13905118953
滨海县公安局地址:滨海县东坎镇迎宾西路1号
公安局长:于宽 0515-84108966(办公室) 手机:18205106006
刑警大队长:钟旭
盐城市看守所地址:邮编:224000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光荣社区六公里 联系电话:0515-83223940
:盐城市公安局地址及联系方式:邮编:224000
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 电话:0515-83220066
盐城市610 主任:姜学儒

2018-09-19: 盐城市公安局地址及联系方式:邮编:224000
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 电话:0515-83220066
刑事警察支队 电话:0515-83220455
看守所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光荣社区六公里 联系电话:0515-83223940

盐城市公安局局长:王全巧
副局长、六一零主任:姜学儒
副局长:吴柏林、张满昌、孙玉东(机关党委书记)、崔恒华、王玉海、

2011-08-29: 国保大队:沈于河 18260328660
徐登峰 18260328661
嵇如飞 18260328662
杨月娥 13962077706
沈会兵 139620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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