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7: 北京市大法弟子王秀华被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
北京大法弟子王秀华于2005年7月15日被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唐山开平劳教所是将王秀华迫害致精神失常、生命垂危后,于2005年6月22日强行让家人接回的。当时王秀华呈中枢神经遭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目光呆滞、不会说话、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不能排尿。经家人紧急送医抢救无效,王秀华于出狱三个星期后死于医院。
将王秀华迫害致死的责任单位有: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
王秀华,女,51岁,北京市门头沟区大法弟子,2004年10月30日,王秀华与大法弟子
刘振霞在潭柘寺发放真象资料时,遭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恶警劫持,随即被抄家并被非法处罚劳教两年。王秀华于2004年11月25日被劫持到北京团河调遣处,2004年12月中旬再被转至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六大队二中队迫害。
2005年6月22日,唐山开平劳教所以王秀华患“肠梗阻”、“电解质紊乱”为名,电话通知王秀华亲属接人。家人见到王秀华时,她已神志不清,表情呆滞,肢体不能动。劳教所强行让家人接回王秀华。
家人紧急将王秀华送医院抢救。经医院检查结果表明,不是甚么“肠梗阻”,腹部隆起的包块是膀胱“尿潴留”所致,与肠梗阻没有联系。王秀华当时的状态除尿潴留外,主要症状是精神异常:神志不清、目光呆滞、无语、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尿排不出来,是中枢神经受到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
经医院抢救治疗,症状有所缓解,呕吐现象消失,但精神异常症状及“尿潴留”症状未减,一直在导尿。7月15日,王秀华突然出现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离世。
这是邪恶欠下的又一笔血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迫害正信的邪恶生灵必将毁灭,必将在永无休止的痛苦中偿还罪业。在此,奉劝那些还在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行恶的无知者,赶快悬崖勒马。
王秀华从劳教所被接回后一直神志不清,没有正常的思维能力。
请知情人提供王秀华从2004年10月30日至2004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期间、2004年11月25日至2004年12月11日在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期间、2004年12月11日至2005年6月22日在唐山开平劳教所期间遭受邪恶迫害的详细信息。
另外,和王秀华同时被恶警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
刘振霞目前境况不详,请知情人提供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7/113243.html
2024-11-14: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21号,邮编100042
电话:
010-69844451、010-59908082检察长:闫俊瑛
18910060677、1974-05-07住北京市丰台区莲香园小区14-403
副检察长:
石磊:
010-58762817、1972-08-23北京东城安定门外大街西河沿14号楼1门702号
张庆祥,
18001165769 1964-06-06 北京海淀区田村景宜里10号楼3单元801
霍丽娜:
18001165667 1982-03-11 北京门头沟区惠民家园一区5楼2单元601室
政治部主任:陈宏博
18001165718 1980-02-04 门头沟区月季园临镜苑小区10楼3单元601号
第五检察部主任:滕英杰
18001165705 1980-07-23 女
检委会专职委员:
王久海
18001165632 1967-06-29 男 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4-1608号
郭红梅
18001165698本案参与人:
副检察长霍丽娜
18001165667 北京门头沟区惠民家园一区5楼2单元601室
检委会专职委员郭红梅
18001165698 1968-02-21 海淀区万寿路4号楼2门101
第一检查部(参与迫害的部门)
责任人:蒋涛
010-59908082,
15520895787 1999-02-07 男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玉屏翠竹园2栋2单元202
其他人员:
孟婕
18001165650 1982-03-18
王寄雪
18146570023 1999-03-08
刘玉霞
18001165672 1964-10-23
李珊珊
18001165638 1979-08-25
阎玉姣
15720626062 1994-06-20
刘凡石
15921628539 1996-08-03
玄月
15726680994 1989-04-09
王媛媛
18001165668 1981-09-19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