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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梅州市 >> 曾凤云, 女, 65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10-2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3-01: 曾凤云,曾氏七姊妹的老三,六十五岁,与七十多岁的丈夫陈国贤、女儿陈文丹同修法轮大法,坚持信念不放弃,遭多次绑架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曾凤云与四妹曾清云、五妹曾素云、六妹曾紫云、小妹曾春云、大姊的儿子曾小宁和曾小满,曾群辉、朱利平、朱美香等九位同修为大法上京上访,在广州火车站上车时被拦劫,绑架回芹黄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冬至日)早晨,曾凤云与多名同修在梅州市水利大厦集体炼功被绑架,劫回扶大派出所内挂吊在大门外防盗网上,只脚尖着地,晚上十点多才放回室内,冬至寒风凛冽严寒天气在地板上过夜,无法入睡,关押三天后被劫持到梅县扶大看守所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曾凤云被绑架到三葵村委洗脑班洗脑,逼看诽谤大法音像,非法拘禁连续两期共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八日,暂住在梅城文保路烟厂宿舍的曾凤云遭绑架到梅县扶大看守所洗脑班洗脑迫害七天。十一月份,在梅城住家又被绑架,劫回扶大派出所关了一天一夜,后又劫持到梅县扶大拘留所洗脑班迫害约两个月。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的一天,曾凤云在梅县华侨城女儿开的佳佳文具店第三次被绑架至扶大派出所关押一天一夜,后劫持到梅县扶大拘留所洗脑班迫害六个月,之后又被绑架到梅县城东警官学校市洗脑班迫害三个月,共被迫害九个月。她女儿被强收四千多元伙食费。 二零零三年九月份的一天,曾凤云在梅城住家准备帮女儿做晚饭时,第四次被绑架到扶大派出所关了两天,之后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迫害三个月。被强行从建高速公路房屋征用补偿款中扣押现金五千元,说是省洗脑班三个月“伙食费”。 在住家被抄家三次,拘留关押两次共四十五天,村、县、市、省洗脑迫害共七次总计十六个月又七天,被抢劫强交“伙食费”九千多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嘉应赤祸(4)-305539.html 2000-03-27: 广东梅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自1999年10月以来梅县扶大葵村的大法弟子被公安局处分及扣押财物如下: 曾清云:2150型乐声21寸彩电1部,770型乐声3碟VCD1部,超霸录音机1部。 陈国贤:29寸声宝彩电1部,索尼VCD1部,超霸录音机3部。 郭苑芬:声霸王录音机1部,DIAMOND VCD 1部,DIAMOND VCD功放1部。 陈金昌:18寸彩电1部,70C嘉陵摩托车1架,小霸王录音机1部,现金人民币750元。 陈国争:70C嘉陵摩托车1架,25寸彩电1架。 郭苑芬判劳教二年 陈文丹判劳教一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30天。 张小云判劳教二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二次60天。 陈运贤,行拘二次30天,刑拘二次60天。 邱思君行拘15天,刑拘30天。 陈国贤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凤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春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金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清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宁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满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群辉行拘15天,刑拘30天。 凌兰华行拘15天。 罗利琼行拘15天。 黄会香行拘15天。 陈金昌行拘15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3/27/3050.html 梅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753)2025-05-08: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熊勇(电话:2519298 手机13902781668)
2025-05-03:梅县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邮编514787 电话:0753-2589115 院长毛嘉鹏13502375511(1965年5月生,2021年10月起任梅县区法院代理院长、院长) 刑庭庭长魏东华 13923017695、0753-2589586 原刑庭副庭长张巧玲13502523608(2024年9月被免去副庭长) 刑庭副庭长张威13823869381(2024年11月起任) 梅江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8号,邮编514021 电话:0753-2243899 局长郑荣丰13825951131(2020年9月起任) 副局长黄逢浩13823862567(2018年初起任,分管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启维(1972年6月出生,2022年已在职,2021年仍在刑警大队) 国保大队教导员张志平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国导13823855876宅0753-2244395、2250003,家住在江南三板桥)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叶世新 2025-05-01: 梅县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政法路6号,邮编514787 电话:0753-2589682、0753-2526215 (1)检察长李培军13826624567(2020年12月起任) (2)第一检察部:(一般是第一检察部负责构陷法轮功学员,非法提起公诉并给出量刑建议) 负责人蓝胜13723693157 (3)人员:卢雪华、彭秋红、郭秀霞、彭世强、江裕、罗惠梅、杨海燕、李冰、周怡、辜颖珊、汤智威 3、梅县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邮编514787 电话:0753-2589115 (1)院长毛嘉鹏13502375511,男,1965年5月生) (2)刑庭庭长魏东华 13923017695、0753-2589586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