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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吉林 舒兰市 >> 陆艳玲, 女, 51

个人情况: 舒兰市服装厂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吉林省舒兰市河南街三委四十二组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10-21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陆艳玲 陆艳芳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06-17: 吉林舒兰市陆艳玲被迫害生命危急

吉林省舒兰市大法弟子陆艳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中午遭舒兰市南城派出所三个恶警伙同国保大队一帮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的出现严重心脏病,时常出现抽搐、休克,舒兰市检察院以看病为名劫持到长春公安医院继续关押迫害,目前生命危急。

陆艳玲的姐姐陆艳芳已经遭邪党迫害而去世。陆艳芳累次遭受邪党人员迫害,被南城派出所恶警迫害的流离失所,恶警继续寻找她的住处,给陆艳芳精神造成极大压力,导致她身体出现疾病,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含冤离世。

下面是陆艳玲对舒兰市检察院副院长李东川的诉讼。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陆艳玲,女,1956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汉族。五十二岁
职业:舒兰市服装厂
家庭住址:舒兰市河南街三委四十二组
代理诉讼人:白永利(自诉人的丈夫)男、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七日生,五十二岁
职业:舒兰市粮庫
被告人:李东川,男,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案由和诉讼请求:
一、 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责令其赔偿诉讼人的精神损失费;
二、 在舒兰市电视台上向自诉人刊登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声明;
三、 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被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及南城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南山看守所。(此案另案诉讼)在被关押期间,因患有严重心脏病(冠心病)、胆囊炎、中毒性糖尿病、急性尿道炎等疾病。数日吃不下去饭,被南山看守所所长庄润江认为是绝食,狱医陈胜秋对自诉人强行野蛮灌食,将脸打肿,强行鼻饲,用胶皮管插进鼻孔乱插一通。从自诉人的鼻中哗哗流血,出现生命危险。恶警狱医陈胜秋怕出人命这才住手,庄润江打电话对自诉人女儿白雪说,你妈在医院呢,让家里准备钱,在市医院两天花费2000余元。经检查,自诉人患有严重心脏病(冠心病)、胆囊炎、中毒性糖尿病,因案情由公安局移交舒兰市检察院。自诉人的丈夫白永利找副检察长李东川,他说:你媳妇是学法轮功的誰都能放,就她不能放,白永利说:医院检查出病了,有生命危险,不信你看看去。

李东川到市医院没有找主治医生了解病情,没有查看自诉人的病历,而是另找一个医生单独谈话,后违背事实欺骗白永利草率的说:你媳妇没啥病,住几天院就好了,白雪问他什么条件能保外?李东川答复不上来,拒不答复。自诉人病情不见好转,在这期间自诉人还被戴着手铐、脚镣,白永利多次去找李东川要求保外就医。(自诉人身体现状已符合保外条件)。李却拒不办理,却说:“不是看病吗,检察院先给你们垫上一万元去长春看病。”白永利说,我虽不懂法律,但是我媳妇是在你们看守所被迫害折磨的旧病复发又添新病,应该你们公安局负责。

白永利问李东川,你不是说没有病吗?怎么还去长春治病呢?如果没病怎么还去长春住院治病呢?人已病危为什么不准许保外就医呢?李东川答不上来,还是拒不答复,现在自诉人已被舒兰市检察院以看病为名劫持到长春市公安医院迫害。

为此对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川违法一事提出刑事诉讼理由如下: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指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东川作为检察官本应依照法律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在办理对“法轮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量刑、一案中明知法轮大法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做人,无任何政治野心,没有非法目地,更不是邪教,却对自诉人非法起诉量刑;并且在自诉人在被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患病出现生命危险,经市医院医师诊治,开出诊断证明患有多种危重病,包括传染病乙肝,都不予保外就医。其行为违反了“人民检察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五款、第八款、第十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违反了《刑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九条。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八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违反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管理标准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察刑事案件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直接构成犯罪。理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东川对自诉人的伤害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特此提请人民法院伸张正义,依法做出公正判决。追究被告人李东川的法律责任。

自诉人:陆艳玲
代理人:白永利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7/180422.html

2008-05-30: 吉林舒兰市陆艳玲等被迫害近况
1.陆艳玲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却经常被南城派出所(江泽航等人)骚扰,被迫流离失所。现被非法关押在南山看守所一个多月,被迫害的出现严重心脏病,时常出现抽搐、休克。据家属说,已检查出心脏病、高血压、尿毒性糖尿病,腰部不好使,食水不进一动就休克。就这样,公安局还给她戴上脚镣、手铐怕她逃走。

五月二十一日,公安局欺骗家属说去长春检查,然后放人。结果把艳玲留在长春,具体情况待查。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30/179400.html

2008-04-17: 吉林舒兰恶警绑架、抢米、殴打残疾人

以下是对舒兰法轮功学员陆艳玲、小慧等在三月份遭绑架事件的更正与补充。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中午,吉林省舒兰市南城派出所三个恶警伙同国保大队一帮恶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陆艳玲、老田、小慧三人,同时绑架亲属、百姓三人,恶警非法抄走价值一万多元物资。

从二零零三年以来,当地恶警就不断骚扰、跟踪迫害陆艳玲,迫使她过着飘泊不定的生活。如今又将她绑架、迫害。

法轮功学员小慧家被抄,她的丈夫杨二在外地打工,买回两千来斤大米全被抄走。小慧腿有残疾、走路很不方便。警察在绑架小慧时,使用暴力,将小慧按在炕上厮打,抢小慧手机。一群众看不下去说:“她是残疾人哪,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她。”一警察说:“那你也是炼法轮功的?要不是你就骂(指大法师父)。”群众说:“我凭什么骂人家?别人叫我骂你我就骂你行吗?你们还是执法人员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吗?”问的恶警无话可说。

杨二从外地回来后,也被非法关押。杨二现已要回了大米,亲属、群众已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7/176653.html

2008-03-17: 舒兰市公安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其邻居

舒兰市公安局伙同北城派出所一帮恶警绑架两名法轮功学员、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邻居一人。

舒兰市3月12日中午一资料点被破坏,舒兰市公安局伙同北城派出所一帮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陆艳玲、老田,里面有一体机、还有几十箱纸、生活用具,共计值一万多元。陆艳玲从2003年恶警就不断骚扰跟踪迫害,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他们上一次给迫害发了心脏病,恶人们怕担责任让家里拿押金给放了回来。现在没有音信,不知生命如何。

被绑架法轮功学员陆艳玲的邻居杨二家也被抄,妻子被绑架到南山看守所遭迫害。妻子有点残疾、走路一拐一拐的,没有生活来源,每天靠蹬着一个三轮车收废品供孩子上学,家里由别人捎回两千来斤的大米全被抄走。家属上公安局去要大米也被非法关押很长时间,在家属的坚持下把大米要了回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7/174463.html

舒兰又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中午11点半左右,舒兰公安局国保大队出动一群警察在新村居住地绑架五名法轮功学员,一资料点被破坏,所有物品均被抢劫。已知被绑架同修有陆彦玲、小田(化名)、小慧(化名),另外两名同修不知姓名,目前她们都被非法关押在舒兰南山看守所。

此前,舒兰公安局和北城派出所十多名邪恶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加志家,对王加志大打出手,暴力殴打后,将其绑架,目前王加志被非法关押于舒兰南山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7/174463.html

2001-02-27: 吉林省舒兰市被非法劳教、关押大法弟子名单(部分)

吉林省舒兰被关押大法弟子名单(部分)
陆艳玲,女,46岁,给功友干活,拘1次。
陆艳芳,女,55岁,上访,拘1次。
葛玉珍,女,55岁,上访,拘1次。
候国忠,男,57岁,拘1次,上访。
边玲云,女,28岁,拘1次,上访,在北京驻京办事处,被搜走1100多元,未开收据。
刘凤兰,女,33岁,拘1次,送经文。
李玉萍,女,38岁,拘1次,上访。
刘景范,女,52岁,上访,被判劳教一年。
马玉珍,女,64岁,上访,拘2次。
马玉芹,女,61岁,上访,拘1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400.html

吉林 舒兰市联系资料(区号: 432)

2024-11-10: 舒兰市政法委书记范瑞军 13944694066
副书记王汉明 13674423166
舒兰市公安局局长:刘宏 0432-68258059
副局长:宋世宁 13804440886
国保大队队长(政保科长):戢艳辉13944290155、18043929697
副大队长 张学涛 13904440503
警察 武迎春 13704345616 警察 陈万友 13844299066
警察 金明熙 13944293366
警察 李甲哲 13843235599
警察 杨贺成 15124381483
警察 于平 13504750219

2024-06-22:所长:孙耀强 1389425999918043929696
副所长 李天宇 13943235165 18043209306
柴翔午片警 电话185432490961324349705 13074396108(新号)
警察 马 林 13844295898
警察 15504352020
警察 15567451333
辅警 李博 18626510191
辅警 于海睿 18556905613
辅警 孟庆伟 18443266668
关嘉兴 15044087196
吴旭东 18444060066
赵治祺 13843289985 15590130205

2024-06-09:
参与迫害者(此电话号是2018年的,不是最新的)
公安局局长:刘宏 0432-68258059
公安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王树新 13654456622 18043929710
国保大队队长:戢艳辉13944290155
副大队长 张学涛 13904440503
警察 武迎春 13704345616
警察 陈万友 13844299066
警察 金明熙 13944293366
警察 李甲哲 13843235599
警察 杨贺成 15124381483
警察 于平 13504750219

2024-06-05: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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