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6:曾经幸福的家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
—— 法轮功学员郭洪宇自述遭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6/曾经幸福的家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266247.html2008-01-02: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
郭长有在被迫害中含冤离世(图)
哈尔滨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
郭长有于十二月二日在被迫害中含冤离世。
郭长有老人生前心地善良、为人厚道、乐于助人,是远近闻名的好人,深受亲朋好友们的敬爱。听到老人离世的消息,大家都很难过,很多人都说:如果没有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运动,老人是不会这么早离世的。
郭长有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大法,八年来惨遭邪党残酷迫害。
郭长有退休前在黑龙江省地方煤炭管理局服务公司任经理。他因進京上访,曾被恶警非法拘留二次。二零零一年,
郭长有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其间他得了严重的肺结核、胸积水等。
郭长有的老伴
吴玉兰,六十七岁左右,二零零二年被共产邪党非法判刑八年,被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每次传来
吴玉兰在狱中遭恶警恶徒迫害折磨的消息,都使
郭长有对老伴的生命安危极为担心、忧虑。
郭长有的女儿郭洪宇也因修炼法轮功,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过一年。 二零零六年九月,郭洪宇再次被绑架,
郭长有老人的精神一下濒临崩溃边缘,卧床不起。
长期对老伴的思念,对女儿的担心,使
郭长有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致使他在劳教所被迫害出的严重疾病再度复发,不幸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含冤离世。
据了解,已有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被迫害出肺结核,由于恶警蓄意漠视,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致使多人在出狱后不久去世,其中最短二个月,最长不过几年都相继离世。
郭长有之死是邪党及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欠下的又一桩命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69473.html2000-07-07: 1.
吴玉兰,女,60岁,绝食已达13天。被公安怀疑是2000年6月25日全哈尔滨市大法弟子集体炼功的组织者,于6月23日晚19时左右在家中被公安无理强行带走并拘留。(
吴玉兰的丈夫
郭长有同时被带走,当晚被释放。公安把他们从家中带走后,立刻派出十名公安在其家中抄走了挂在墙上的师父法像,法轮图和大法书籍等物品,没有出示任何没收凭据和清单。)
2.郭红宇,女,29岁,(
吴玉兰的女儿)已绝食达11天。郭红宇和父亲
郭长有为了要回法像和书籍,在向公安部门索要但公安不归还的情况下,于6月26日星期一,共同在哈市南岗公安分局门外,先锋路一侧的不影响交通的地方静坐绝食,希望公安一定要归还比自己生命都珍贵的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公安在6月28日将郭红宇直接投入"鸭子圈"(哈市第2看守所,其他女大法弟子也被关押在此处)。其父亲
郭长有则被公安关押在南岗公安分局看守所,也在绝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7/7/2527.html
2026-06-21: 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学院路派出所:葛建铭 满文建 王梦坤
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
检察官:王佳
一审公诉人:付雅男
(0451-82442990)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
一审法官:王婷婷
13946313117 0451-58679309书记员王丹丹
87073058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王刚
0451-82376986 0451-82377217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吴法官
0451-82375950哈尔滨公安局松北分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于晓光、王梦坤
哈尔滨公安局松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技术中队:
鉴定人:赵亮、李盼 授权签字人:李盼
哈尔滨市公安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
0451-87661411局长:赵中超
常务局长:曹振河
国保支队:队长(或法制处科长)关云鹏
15945197656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安分局
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 邮编:150027
电话
0451-88191101松北公安分局局长孙祥宇,国保大队长张泽坤
国保大队:
0451-88192093 88192092李刚:
15304607123哈尔滨市松北派出所,派出所刘
15244752888哈尔滨市松北区政保大队,于警官
15046115776哈尔滨公安局松北分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于晓光、王梦坤
哈尔滨道外区检察院(红旗大街719号)邮编150090 电话
0451-82442990)检察长:刘华@
副检察长:王守国@
副检察长:王伟航@
副检察长:陈光滨(主管公诉科)
副检察长:张珂
政治处主任 崔满慧
政治处副主任:叶向阳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永滨 王剑峰
未检科科长:王红博@
控申科科长 王匀卿(女)
侦查监督科(批捕科) 女
13836104055检察官:
公诉科陈兵:
13654665065安颖
13796660988原东明(负责非法起诉);
15663612222 13945148068隋学良 石晓菊
公诉人(主管关连斌的)付雅男(0451-8244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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