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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楚雄州 >> 邓丽华, 女, 56

个人情况: 楚雄州丝绸厂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
有关恶人: 雄州国保大队支队长张会云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9-1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7-21: ◇云南楚雄市邓丽华、刘枝萍结束四年冤狱于7月3日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1/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31400.html#1672102044-1

2013-10-20: 中共法庭现形记(四)
靠拦截律师办案的法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0/中共法庭现形记(四)-281496.html

2012-12-07: 云南楚雄市法院害怕民众旁听改小法庭

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云南楚雄市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刘枝萍(刘芝萍)、邓丽华、白龙军,说是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开庭时却变成了小法庭,除家属外不得入内。就这样,庭内30多人,庭外亲朋和应邀旁听的人有50人左右不得入内。

法庭上,北京请来的两位律师,负责任地从法律的角度,正义的高度为当事人作了无罪合法辩护。也善意严肃地指出了楚雄相关公、检、法人员违背了自己所遵照执行的《宪法》、《刑法》等法律。并要求法庭当庭无罪释放当事人。三位当事人也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依据法律为自己做了无罪合法辩护,并要求当庭无罪释放。

律师的辩护、当事人的辩护有一个共同的心声:希望相关的公检法人员早日明白真相,不为眼前的名利和压力所动,保住良知,保护善良,从而保住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人类存在的方式和历史过程也能证明:国家政权在人类社会的存在,必须是以人性和公理为第一原则;必须是以服务和保护国民为根本的,否则就是暴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7/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6276.html

2012-11-30:
云南楚雄市法院日前干出了一件怪事,法院人员在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后,竟抢走了辩护律师的卷宗,称那是国家机密。面对如此不可思议的行径,律师表示要追究控告。

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云南楚雄市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刘枝萍(刘芝萍)、邓丽华、白龙军。刘枝萍、白龙军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邓丽华家属给她聘请的是当地律师,该律师因迫于压力,自称只敢做有罪辩护,被邓丽华当庭辞退。邓丽华说:“我不需要律师,我没有犯罪。”三位法轮功学员都在法庭上声明自己无罪,律师也从法律角度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时,法庭警察竟抢走了辩护律师的卷宗。律师质问为什么,警察称律师卷宗涉及到国家机密。律师明明白白的指出:“如果涉及到国家机密,就不会公开开庭,公开开庭的案件都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密!”这时旁边一便衣威胁律师:“你在法庭上说了那么多‘反动’的话,我们还要搜查你的包呢!”律师追问该便衣的身份及抢走卷宗的警察的姓名、身份,这些人都不敢回答,再追问下去,其他便衣就上前阻拦,律师明确的说:“我要控告你!”律师问审判长这些是什么人,审判长装糊涂,先说不知道,看推不过去,只好含糊其辞说:“也可以说这些人是法院的人。”

法轮功学员刘枝萍、邓丽华、白龙军是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早七点半被绑架的。当时,在云南省楚雄州“610 办公室”密令、楚雄州国保大队支队长张会云的指挥下,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出动了上百名警察、十多辆车,绑架了刘枝萍、邓丽华、白龙军、侯发勇四位法轮功学员,侯发勇于八月八日出狱回家,刘枝萍等三人被非法批捕。
邓丽华,女,一九五六年二月生,楚雄州丝绸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邓丽华被再次绑架,非法判刑四年,送女二监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后,退休工资被克扣,只发三百元生活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30/云南楚雄法院怪事-抢走律师卷宗称是国家机密-266055.html

2012-11-18: 云南楚雄法院已接法轮功学员邓丽华等三人案件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早七点半,云南省楚雄州“610 办公室”密令、楚雄州国保大队支队长张会云指挥部署,楚雄市公安、国保出动上百名警察、十多辆车绑架侯发勇、邓丽华、白龙军、刘芝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侯发勇因检察院不批捕,八月八日走出看守所。而邓丽华、白龙军、刘枝萍被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8/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65604.html

2012-10-28: 云南楚雄市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侯发勇闯出黑窝

云南省楚雄州“610办公室”密令、楚雄州国保大队支队长张会云指挥部署,楚雄市公安、国保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早七点半出动上百名警察、十多辆车,绑架侯发勇、邓丽华、白龙军、刘芝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侯发勇、邓丽华、白龙军被绑架到楚雄州看守所,刘芝萍绑架到禄丰县看守所。

侯发勇被非法关押三十六天,在被非法关押在开发区公安分局期间,遭恶警张会云等老虎凳刑讯逼供,侯发勇不配合一切审问、签字等,绝食绝水四天抵制迫害。在看守所,所长白付、恶警王廷龙叫来多名犯人强行给他剃发、穿囚服;他因不参加报数,被戴上五十斤重镣,不让穿鞋穿袜,肉被磨烂。因检察院不批捕,侯发勇八月八日走出看守所。之后他去国保大队要回被警察抢走的物品,警察拒还大法书、师父法像、电脑等。

其余三人被非法批捕。现已聘请北京正义律师协助辩护。三个月来,警察不许三人家属探视。只有白龙军的妻子允许见了一次,接见之前警察要她与丈夫闹离婚,并要她拿走财产、不管俩孩子等(女孩七岁,男孩八个月)。但她没有这样做。她见到消瘦的丈夫只顾伤心难过。另外,警察抢走她家做生意的四台电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8/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64571.html#1210280143-1

2012-07-16: 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情况补充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云南楚雄州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安、公安、国保大队非法抄家绑架楚雄法轮功学员刘枝萍、邓丽华、白龙军,并非法拘留。
......邓丽华,女,今年五十六岁,楚雄州丝绸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大板桥)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再次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这期间长期罚坐,因罚坐时身体移动多次被“包夹”毒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后,退休工资被克扣,只发三百元生活费。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点四十时左右,几个便衣闯入邓丽华住处,非法抄家、绑架。之后给家人的拘留证连名字都没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6/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情况补充-260259.html

2012-07-07: 楚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补充
2012年7月3日上午11:30时左右,云南楚雄州政法委、610、国安、公安、国保大队一伙邪恶非法抄家绑架楚雄法轮功学员刘枝萍、白龙军、侯发勇、邓丽华,并带走四人非法拘留。请法轮功学员正念加持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6/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59853.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
21、邓丽华,五十六岁,楚雄州丝绸厂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关进女二监禁闭室期间多次被包夾毒打。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10-04-05: 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省楚雄州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他们当中有被迫害而中年离世的,也有年轻的孕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强迫堕胎,还有年逾八旬的老人被判刑、监禁甚至殴打致伤。本文简短记述了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
邓丽华:今年五十四岁,二零零二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再次绑架,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后,退休工资被克扣,只发三百元生活费。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1031.html

2010-03-01: 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二)姓名 : 邓丽华  年龄 :54岁 (1956年2月16日)  性别 : 女
住址 :云南省楚雄市西园路38号  工作单位:原楚雄州丝绸厂退休工人
2004年12月24日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同年2月1日被非法逮捕,被非法判刑四年,时间自2004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23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53.html

2009-01-05: 云南省第一监狱的罪恶
一、毒打大法弟子方征平

2007年底,四川大法弟子方征平(男,56岁),到云南绥江县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绥江县恶警绑架,后又被云南绥江县法院非法判刑6年。

2007 年12月27日,方征平被送往云南省第一监狱继续迫害。途经云南曲靖时,押送方征平的恶警将方征平借押在曲靖监狱一宿。曲靖监狱的三名恶警点名时,由于方征平年纪大,耳有点背,没能及时回答,曲靖监狱的三名恶警一拥而上,一顿拳打脚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来,又被打倒。然后这三名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向方征平的脸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恶警踢倒再打,这样往复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

遍体鳞伤的方征平抬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后,45天以后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二、高级讲师被迫害生命垂危

云南省玉溪市农村的高级讲师飞雪龙(男,40岁左右),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后,被狱警打入严管。在严管期间,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恶警强迫飞雪龙跪砖头,头上顶水,指使其他犯人殴打他,致使飞雪龙内脏发炎,全身浮肿,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现垂危症状,恶人才停止殴打和各种惩罚。但监狱依然不肯放人。

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为了逃避责任,才派监区的医生每天给飞雪龙输液治疗,对外还厚颜宣称,是“关怀”飞雪龙。

三、请假写信遭严管迫害86天

四川省大法弟子侯发勇(男,50岁左右),于2005年1月,在云南省楚雄市被恶警劫持后,于2005年11月被楚雄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3年,被强行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继续迫害。

2007 年2月20日是正月初三,监狱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发勇向监区申请,请假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却被副监区长赵凡拒绝。侯发勇阐明说《监狱法》规定,法定春节假是三天,而监狱才给犯人放了两天假,还有一天属于法定休假;再者,平时犯人监舍十分拥挤,规定十三人住的监舍却住进了二十六人,所以,请假写一封家信是情理之中之事。可就是为了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请求,副监区长赵凡不准侯发勇请假,逼迫所有的犯人做苦役,还指使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推进严管室,打入严管,并且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每天24小时不得下脚镣,每餐只准吃2两米饭,不让吃肉类食物。

这样连续迫害86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四、其它迫害情况

云南省第一监狱恶警王昆(男,30岁左右),是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的副监区长,现任一监区教导员。在任期间,指使恶人迫害大法弟子,无恶不做,经常与被关押在省一监区的贩毒人员吴水通吃喝玩耍,称兄道弟。吴水通是当地的贩毒重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就因为吴水通家里有钱,恶警王昆主动接近他,王昆抽的烟都是吴水通供给的。王昆还把吴水通提拔起来当了监区劳积委主任(犯人中的所谓劳改积极分子评选部门的职务),所以,吴水通可以不用做苦役,还拥有自己的小厨房。

中共政府、国保部门和公安知法犯法、以“关心”为借口,强行欲接走刚到期的大法弟子。2008年12月23日,由于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被非法关进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的楚雄籍大法弟子邓丽华到期,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社区工作人员一行三人前往监狱欲强行接走邓丽华邓丽华不愿与他们一起走,更不愿意乘坐他们开来的车,坚持要已获得自由之身与自己前来迎接的丈夫和朋友一起走。这本来就是一个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三个所谓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在他们上级的电话指使下,不仅尾追着邓丽华不放,而且还调来昆明市“110”警察,围审前来迎接邓丽华的朋友。虽然三个小时后,三个所谓的执法人员和昆明“110”还是在围观群众的默视下自动离去,但我们还是希望执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以你们人性的一面来看待法轮功修炼者,不要以自身利益和迫于上面不法者的压力继续出卖良知而造下偿还不清的罪业。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5/192987.html
2007-05-21:云南省楚雄市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马绍益恶行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马绍益,男,49岁左右,回族,自中共恶党残酷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步步追随江氏犯罪集团不择手段的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干着违反人权,破坏正信,迫害善良的反人类罪。

几年来马绍益一马当先,带领恶警何勇等一群施暴者,制造恐怖,对楚雄的大法弟子进行拉网式搜捕,抄家,绑架,采用各种手段非法劫持大法弟子,致使楚雄的修炼环境、资料点遭受严重破坏。很多大法弟子遭非法拘留,非法判刑,非法判劳教。例如: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马绍益带领很多恶警半夜闯入一女大法弟子家中,连吼带恐吓,翻箱倒柜搜查真相资料,抢走大法书,明慧资料、炼功带,坐垫等。大法弟子家人受到严重惊吓,七十多岁的婆婆被吓死,女大法弟子被抓走,并被非法劳教,对被抓被劫持的大法弟子进行几天几夜的非法提审,采取各种离间手段逼供,冒诈,间隔大法弟子来达到它们的迫害目地。到目前为止,大法弟子朱兰,邓丽华,廖丽清,万国良,侯发勇,还在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的各个监狱里遭受着非人的折磨。

正告马绍益不要为目前的升官发财梦所迷而不计后果的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法轮功是什么回事,大法弟子是些什么样的人,马绍益一伙心里很清楚,马绍益一伙是在蓄意谋害善良,故意犯罪,执法犯法,如不悔改再继续作恶,必遭天惩恶报,现世现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99.html#2007-5-20-erex-4
2006-02-14: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迫害大法弟子简述

刘枝萍,因为在单位讲真相,于2004年6月遭绑架,非法判劳教一年零六个月,至今未回。

董国兆,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18日被骗到公安局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朱兰,因向省政府写信反映楚雄地区大法弟子受迫害的事实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非法判刑6年。

唐蕊,因是副站长,被中共栽赃诬陷,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

万国良,因讲真相和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3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邓丽华,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4年12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廖丽清,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24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1年半,加上原来非法被判监外三年,共四年半。

侯发勇,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2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其他因讲真相被绑架的还有施绍伟、蔡淑芬夫妇、黄萍、吴宝元等。

上述同修大多数是第二次、第三次被非法判劳教、劳改。

王美玲、洪艺钊母女俩2001年因拒绝進洗脑班而出走,流离失所一年半后于2004年7月14日在昆明顺城街发真相资料时遭绑架,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女儿劳教三年回来后到楚雄松树林学校工作,610办公室的恶人不准学校安排她上讲台,让她每天干杂活,至今半年了也不发一分钱工资。母亲至今还被非法加期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她在狱中因恶警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影碟,她高喊“法轮大法好!”王莲英看到师父和大法遭邪恶诬蔑,用高音喇叭在村里喊“法轮大法好!”、“师父好”,她于2002年遭绑架,非法判劳教2年。

李琼珍、任本惠、白培春、张国芬、徐丽娟2002年被邪恶抄家,分别被非法劳教1年、2年、2年半。徐丽娟被非法判刑3年放回后又被无理开除公务员工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4/120766.html

2005-09-17: 2005年1月中旬,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610在楚雄进行了一次对当地大法弟子的大绑架,共有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已知具体情况的有:唐蕊(女云南省楚雄州技工学校教师、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劳教所被迫害近2年)、朱兰(女楚雄市第三中学图书馆管理员、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被迫害2年多)、施绍伟、蔡淑芬夫妇(楚雄市英汉语幼儿园、曾于1999年分别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和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近2年)、黄萍(女楚雄市二井司职工、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廖丽清(楚雄州电力公司职工,其丈夫董先生于2004年被绑架至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至今)、邓丽华(女曾于2002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一年余);还有其他一些弟子现暂时不知道具体情况。

据悉,此次迫害已经由国安局直接介入,对楚雄大法弟子的迫害受到了邪恶的高度重视。到现在为止,邪恶并没有从该批大法弟子中找到任何证据,而大法弟子正念否定邪恶的一切迫害。同时由于一些大法弟子是夫妇两人同时受迫害或已经离异,造成部份同修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顾,只能寄养在亲友家中。遭受邪恶这样的迫害,对这些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邪恶计划于2005年9月对这些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83.html

楚雄州联系资料(区号: 878)

2022-05-04:云南省楚雄市法院:
公诉人 栾娟 电话13508785017
办公室 电话 0878—3386706
纪检部 电话 0878—3386711
立案庭 电话 0878—3386786 3386796
值班室 电话 0878—3029802
刑一庭 刘美惠 电话 135778269510878—3386712
刑二庭:
黄俊波 电话 13308788801
雷键玲 电话 13038692297
代建丽 电话 13987827137
刘中华 电话 13769272456
李中荣 电话 13013429700
院长 常云 电话 13987078797
张 力 电话 15368536669
钱 勇 电话 18987848577
关 家 莉 电话 18987841766
吴 京 华 电话 18987809119

楚雄州法院:
办公室 电话 0878—3394653 3209019
办公室 电话 0878—3395873 3209011
刑一庭 电话 0878—3397393
审判长张循 电话 13987077770
副院长杨鹏 电话 13638717700

楚雄市国保大队:
办公室 电话0878—3122404
局长办公室电话0878—3123015
政委办公室电话0878—3121263
国保大队 电话0878—3202029
8783201470
传 真 电话 8783201470
大队长李果电话 13398782079
新电话 15987802616
办 公 电话 8783202028
李果之妻 电话 13987072456
(十多年一直在迫害大法弟子)
副大队长何勇 电话 15987816190
牛 朝 临 电话 13987832263
赵 勇 电话 18287897773
何 昆 全 电话 13577804999

楚雄政法委:
市610办公室 电话0878--3137600
政法委综治办 张雨青 电话15891827787
政法委书记(原法院院长)刘汉勇 电话 1390878184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8)

2012-11-18:
楚雄市国保大队
何昆全:13577804999
李果:13398782079 李果之妻:13987072456 家庭住址:锦绣家园
刘汉勇,原楚雄市法院院长,现调在楚雄市政法委任书记 电话13908781847
云南省楚雄市(原)政法委书记李源 13908780202
云南省楚雄市政法委副书记罗兰新 15887755566
云南省楚雄市610电话0878-3137600
西城公安分局:13987827555 15987835620
楚雄市检察院:
公诉人:梁桂荣 13987867836 办0878-3017983
与梁桂荣同一办公室人员:马鹏运13638781999 栾娟13508785017

楚雄市公安局:
周兴德 13398782599 副局长
李明 15987800226
黄勇 13987858666
谢绍光 13987079669
徐俊涛 13398782100
杨春华 13638709995
钱汝云 13908788165
李平 15808786233
赵家富 15887789195
楚雄监狱
冯勇 13577845777
楚雄市检察院:13987077770 13908780202 13013436528

2012-10-28:
楚雄州“六一零”:主任曹文贵
楚雄州国保大队:支队长张会云、具体办案员刘国华
楚雄市政法委副书记:罗兰新
楚雄市公安局:局长杨云、国保大队长李国副
楚雄市看守所:所长白付、恶警王廷龙
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恶警:王昆、赵凡
本市办案人员何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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