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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 >> 李君萍(李金萍,李君平), 女, 58

个人情况: 昆明输送机械厂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8-23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李君萍(李金萍,李君平) 李华萍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8-11: 被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部份名单
被绑入劳教所的女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不含所外执行,名字重复为被多次迫害,有的第二次被绑入昆明市戒毒所劳教,在此也未将名字列入)(三百一十二名):

一九九九年:(二名)梅碧林、张菊芳、

二零零零年:(八十五名)何美华、王树兰、刘枝萍(2次)、王凤琼、李有桃、向华强、王天学(二次)、朱小玉、杨芳(2次,一次被建水恶警绑架后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劳教一年半)、赵琼美、代琼仙、张淑芳、马玲(二次)、沈跃萍、陈荣华、蔡淑芬、刘枝凤、王萍、黄萍、涂思茹、代乐、唐蕊、朱丽君、李转凤(二次)、龙华鲜、张永琼、肖玉霞、陈艳艳、邓智旭、王玲、佘仁澍、牛玉琼、李慧萍、李文英、李秀兰、申会仙、张金仙、董琼华、王美玲(昆明)、张文航(二次)、刘会兰、秦瑞英、向国珍、陆杏妹、张警丹、蒋原琼、李谦、杨秀芝、蒋鸣凤、饶习(二次)、卢杏妹、张于萍、徐显华、李芝雅、欧阳依娜、余忠琼、李淑鸣、李学兰、申慧仙、李君萍、黄韬、冯华、陆凤芝、何美琼、黄喜兰(二次)、张余萍、徐兴华、周迎建、沈丽蓉、李志雅、邵凤芝、刘爱华、李志萍、吴福云、丁桂英、朱晓怡、杨美琼、王淑萍、付国兰、张程宇、杨云杰、马惠玲、周启云、朱万珍、赵家芬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1/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十二年的累累恶行-245214.html

2011-07-11: 昆明国保恶警怕上网曝光 持枪威胁李君萍
(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一年七月九日早上九时左右,云南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再次带领一伙警察窜到法轮功学员李君萍家,邱学彦大声恐吓李君萍,不能把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息传上明慧网,否则“就整死你!”说罢掏出手枪抵在李君萍脑门上。

一伙男女警察把屋里翻的乱七八糟,把冰箱放倒,把电脑放到注满水的大池里,邱学彦当众小便,并叫嚣“老子叫你再传信息!”

李君萍家中八十八岁重病在床的老母亲受到惊吓,当晚,李君萍的老母亲住进云大医院,医生已下病危通知书。

两个多月前,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一伙曾将李君萍从家中绑架至昆明中院秘密开庭。李君萍在法庭上拒绝回答一切无理问题,并严肃告诉法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令法官无语。最后李君萍被释放回家。

李君萍,女,五十八岁,昆明市输送机械厂的退休工人,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十多年当中,她曾被当局绑架十次,其中被关洗脑班一次,并遭非法审讯、抄家四次,关押四次,非法判刑一次;至今她仍被剥夺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给李君萍一家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

李君萍受当地国保恶警迫害的消息曾多次在海外明慧网上曝光,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人最怕恶行被揭露出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身为警察,身为“国保”大队的警察干部,如果做的是保家卫国、爱护人民的好事,为什么怕别人说呢?显然是自己也知道理亏,在昧着良心干迫害好人的坏事。挡住人的口,也挡不住天惩哪,追随中共迫害大法修炼人的恶报范围相当广了,还不能让自己警醒吗?停止迫害其实是在救自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1/昆明国保恶警怕上网曝光-持枪威胁李君萍-243771.html

2011-07-09: 昆明李君萍正念抵制非法庭审
云南省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昆明中级法院人员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强行撬门闯入民宅,将法轮功学员李君萍绑架至昆明中院秘密开庭。李君萍在法庭上拒绝回答一切无理问题,并严肃告诉法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令法官无语。最后李君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八时左右,由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为首的一伙男女警察突然窜到法轮功学员李君萍家,猛烈的敲门使正在休息的李君萍惊醒。李君萍从门镜中看到是几个陌生人敲门,就没有开门。于是一伙警察强行撬开两道门锁,四男一女冲进屋子,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叫嚣着说:“李君萍,你面子真大,中院的法官亲自来请你去开庭。”说着与一自称是昆明市中法院的男子将李君萍绑架走,完全不管当时李君萍家中只有八十八岁重病在床的老母亲。

这伙人把李君萍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秘密开庭,李君萍拒绝回答所谓法庭的一切提问,她严肃的说:“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也没有犯罪,你们私设法庭才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是在执法犯法,你们才是真正在犯罪。”据悉,法官无言以对,只好宣布休庭。后无奈把李君萍送回了家。

李君萍,女,五十八岁,昆明市输送机械厂的退休工人,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十多年当中,她曾被当局绑架十次,其中被关洗脑班一次,并遭非法审讯、抄家四次,非法关押四次,非法判刑一次;至今她仍被剥夺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给李君萍一家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9/昆明李君萍正念抵制非法庭审-243658.html

2011-05-29: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君萍被西山区国保、法院迫害
2011年4月27日,以云南昆明西山区国保邱学彦为首,伙同昆明中级法院一行六人,强行撬门而入将法轮功学员李君萍绑架至昆明中院秘密开庭,完全不管当时家中只有88岁重病在床的老母亲。

之前,李君萍之妹李华萍(法轮功学员)已于2010-8-28被非法抓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9/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1604.html

2011-05-03: 云南昆明西山区国保邱学彦伙同昆明中级法院绑架李君萍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云南昆明西山区国保邱学彦伙同昆明中级法院一行六人,强行撬门,闯入将法轮功学员李君萍绑架至昆明中院秘密开庭,置八十八岁重病在床的李君萍的老母亲于不顾。

之前,李君萍之妹李华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抓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3/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9995.html

2010-08-30: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位于昆明市大板桥,对外谎称“引晟学校”,自1999年“7·20”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有数百名坚持对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各地“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公安以莫须有的罪名先后送入劳教所关押,妄图迫使他们放弃修炼。

刚开始迫害时,无论男女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距昆明市不到100公里处的楚雄州陆丰县大平坝乡),后来为了更有系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以后又将女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昆明市戒毒所。

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是一所法西斯集中营,惯用强行洗脑、强行堕胎、酷刑折磨、强迫做奴工等各种身体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是一个“610”犯罪机构用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已知有四名法轮功学员杨苏红、何美华、杨素芬、陈淑秋等被迫害致死。

杨苏红:24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1999年“7·20”后,杨苏红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2004年11月30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610”、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

在劳教所杨苏红被强制洗脑折磨,并被迫参与强体力奴役劳动,不允许她学法、炼功,仅半年的时间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2005年5月被劳教所送回家,仅一个多月,杨苏红即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

杨苏红是一个身高仅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8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走遍了昆明的大医院,1998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1998年2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渐渐的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她丢掉了10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乐趣与生命真意。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次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何美华,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金平县“610”、公安等恶人绑架,非法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每天被强迫洗脑,做奴工,随时被“包夹”打骂,经常不准睡觉,关“小号”(禁闭),逼迫写三书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日渐衰弱,以致出现生命垂危。劳教所恶警怕承担责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后不久含冤去世。

陈淑秋,56岁,外地来昆明的退休工人。2001年5月18日,陈淑秋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诬告,被非法绑架后送劳教,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因陈淑秋抵制“转化”,恶警就从精神上折磨她,强迫她看打人的场面。陈淑秋因此受到刺激,导致小便经常失禁,血压高达 230/120MMHG.陈淑秋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恶警还强逼她出工,直到后来医生看后说病情严重,怕出问题,才打电话通知其儿子。儿子来看到母亲被折磨的身体非常虚弱,就对劳教所干部说:我母亲当初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得好好的没有病,现在被你们抓来关了几个月就折磨成这个样子。劳教所恶警怕出了问题承担责任,就叫陈淑秋的儿子将她保外治疗。

陈淑秋从劳教所回家后,身体还没有恢复,昆明市五华公安大观派出所恶警就经常到家中骚扰、恐吓,其于2004年10月含冤去世。

杨素芬,52岁,个旧市鸡街火车站铁路退休职工,2005年3月21日在鸡街镇三道沟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时,被恶人诬告,遭到鸡街公安分局恶警的绑架,被个旧市“610”、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半,关押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杨素芬在邪恶“洗脑”的各种高压下,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身体极度虚弱,2007年6月释放回家后,于11月11日早九时,在开远铁路医院含冤离世。

二、 强行堕胎

劳教所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没有人性、毫无伦理道德的强逼怀有身孕的法轮功学员堕胎,这种法西斯的恶行古今中外只有在中共统治下的劳教所才会出现,已经超越了人性和人的基本道德观。

刘枝萍,女,32岁,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2000年初,因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610”、公安绑架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被送入劳教所时已怀孕。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刘枝萍因为炼功,被一大队队长马某毒打一顿,并被罚站三天黑板,追着太阳晒,太阳晒哪儿就叫她站哪儿,并由两名劳教人员杜艳芳、杨某“包夹”,不允许她与其他人交谈和接触法轮功学员。后又罚到大田组(做农活)干超强体力奴役劳动—-摘豆、挖土、挑大粪、抬竹竿。

每天临睡前警察都派人来问她:“还炼法轮功吗?”刘枝萍说:“炼。”她们就把她连同监舍的犯人一起罚站,不让睡觉,促使犯人受株连后把气发到她身上,辱骂她,打她。后来又改为绕四合院跑步,每晚监舍关灯后,就开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说“不炼”就可以睡一个好觉。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尽管她当时已有3个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劳动,晚上跑步。这样被折磨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2点多的时候,刘枝萍就以炼功抗议。就被值班的尹姓恶警指使两名吸毒人员毒打她,随后又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监舍里,两只手铐在两张上下床的栏杆上成十字状。她曾经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后来劳教所知道刘枝萍怀孕后,不但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劳教所将她强制送去医院强行打胎。第一次药物打胎失效后。2000年8月,当刘枝萍已有 5个月的身孕,按规定可以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枝萍坚持不“转化”,恶警再次将她强行送到医院打催产素堕胎,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毁了,刘枝萍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三、 酷刑折磨

劳教所对不转化或不配合恶警的要求或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常常施以暴行,恶警直接脚踢手打或者指使“包夹”毒打,罚站、罚跑、进行人身侮辱等等。

王玉兰,女,云南法轮功学员,2002年6月因在公交车上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诬告后被非法绑架,2002年8月23日被送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一大队,王玉兰不配合邪恶,坚决不“转化”。恶警就强迫她出大田(干农活),每天挖地、种菜、挖果塘、挑大粪等,从早到很晚才收工。一次张姓队长叫王玉兰去挖垃圾,王玉兰被迫光着脚去铲垃圾,再把这些垃圾用簸箕装好抬到另一个地方,这些垃圾已堆了很长时间,发出浓烈的臭味,各种虫子、蛆爬出来,爬到她的脚上,就这样干了一天。收工后也没有热水洗脚,第二天她的脚又肿又红,不能再出工,恶警就强迫她去车间剪线头。

由于王玉兰长时间坐着干活不得活动,脚一天比一天红肿,并开始流脓血,就象两个大馒头,鞋子也不能穿,只能用布条把脚捆在鞋子上,每天照常出工。后来,王玉兰的脚已经发出腥臭味,招引来很多苍蝇停在脚上。就这样每天还得出工剪线头干活十二、三个小时,经常到深夜一、二点,三、四点钟,有时要到天亮才收工,不干完活不让睡觉。

2003年农历新年前,在车间搞完卫生后,王玉兰和一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回到住处,她拿了几块糕点给这位法轮功学员,被大队长李瑛看见了。随后李瑛叫来几个恶警:指导员何芝秀、管教干部杨凤仙、鲁静文、马某和吸毒人员王孝粉围攻王玉兰和那位法轮功学员。她们把糕点扔在地上,诽谤大法和师父,谩骂法轮功学员。李瑛还指使王孝粉用脚踢王玉兰,差不多一小时后把王玉兰拖到监室关起来,并把她推倒在地上,又是拳打又是脚踢。当时地上有一滩水,王玉兰的裤子全湿了,恶人们不准她换裤子,不准她上厕所,随后把她反锁在房间里,不准出门。几个恶人随后又把那位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办公室里,她的一条新裤子都被拖破了几个洞。

2004年的一天早上5点钟,王玉兰坐起来发正念时被“包夹”马云发现,马云大叫“不准炼功”,把其他人吵醒了。然后马云、陈芳、杜莲文等六、七个年轻力壮的吸毒人员把王玉兰按倒,杜莲文骑在她身上打,马云和陈芳按住她的头并用毛巾堵住嘴,使王玉兰喘不过气来。当时值班恶警马某已经进来站在王玉兰床前,一句话也不说,也不制止这些恶人对王玉兰下毒手。

还有一次,王玉兰起来炼功被包夹李晓东发现,李晓东骑在王玉兰身上打,打累了就用双手掐住王玉兰的脖子,使她喘不过气来。

2004年7月20日,王玉兰写了一张“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用透明胶贴在一大队饭堂的墙上。被警察发现后就叫吸毒人员撕下来。大队长夏莲萍就在饭堂召开全车间的“批斗会”,叫王玉兰站起来,王玉兰说: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队长夏莲萍气的暴跳如雷,强迫命令每个人都站起来批斗王玉兰,并宣布给王玉兰加期十五天。王玉兰就在三楼出口处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被夏莲萍、恶警汪静指使六、七个吸毒人员毒打王玉兰,王玉兰的衣服扣子全部被扯掉。暴徒们又把她从三楼车间拖到一楼卫生间粪便最多的地方,强制闻大便。

王玉兰挣扎着跑到操场上,仍然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六、七个人又把她拖到民管组,把门锁起来。王玉兰用手扳着窗子,四合院的吸毒人员受队长指使,用钢窗夹她的手,疼的她大喊大叫才放开。第二天王玉兰的身上紫一块、青一块,手又红又肿,直到半个月后洗衣服手都还在疼。就这样王玉兰被恶党非法劳教迫害了二年零七十天。

四、强行洗脑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的第一关就是进行人格污辱,和其他劳教人员一样被脱光衣服搜身检查,恶警查不到什么也要把衣服拿去泡水,大冷的天也不放过,然后就由恶警指派的几名恶人领到一间“包夹房”(单独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屋子)单独“包夹”(由2至多名吸毒人员组成,每月给予考核奖分,可以多减劳教期)严管起来进行强制“洗脑”(强行灌输中共邪党文化、接受歪理邪说)、“转化”(用非人道的方法逼迫写悔过书、保证书、认罪书等三书,放弃对真善忍信仰)。

劳教所的三大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设有专管中队负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在三大队三楼有几间房门总是用纸糊得严严的,那就是专管中队的“包夹房”。被关押在包夹房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出门一步,上厕所都有“包夹”跟着,不准在窗子边张望,不准跟对方来的人打招呼,连眼神都要被监视,不准跟同监房的人搭腔,不准关灯睡觉,一天到晚被监控着,完全失去人身基本权利。

专管中队专门办有一个美其名曰的“转化、教育学习班”(实为洗脑班),洗脑班专门教人怎样骂法轮功、如何栽赃陷害法轮功、为中共恶党歌功颂德,其实就是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黑窝,不仅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在里边还要更深层、更系统的长时间的强制洗脑,实施精神迫害,直到解除劳教。在洗脑班上,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看那些造假书籍和欺骗谎言光碟,并且强迫法轮功学员的眼睛必须得盯着电视机,不准走神走眼,还要作记录;不管是能不能写的每天都要不断的写认识、写体会,反复的写,更为卑鄙的是在洗脑班上还用大量的歪理邪说来栽赃法轮功,强迫大家互动,用这种卑劣的,不讲人性道德的手段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流血的心上插刀子,只有在中共恶党的牢狱中才做的出来。已“转化”的人还经常被找去“谈话”,以此来摸清你是否真正彻底“转化”,以便给予处罚或减期,另外还安排“眼线”(专打小报告的人)明里暗里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言行。

三大队也是女子劳教所的一个窗口,上级恶党人员经常来此参观视察,从外观上看绿树、绿草地、象个花园,给人以环境优美的假相,实质上是整死人都无人知晓的地方。凡上司来参观都想尽各种办法把法轮功学员支开,也从不让参观者上三楼,因为三楼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不仅对法轮功学员这样做,对新收入所的其他吸毒人员也要强制灌输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材料,毒害世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强迫写对诬陷法轮功电视的所谓“观后感”。恶警们怕谎言被揭穿,不允许这些人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否则就要对其进行加期延长劳教时间。

其实劳教所的警察都知道她们的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是阴暗的,不能见光的,很怕被外界人知道,所以怕她们的恶行走漏风声,连专管的警察的照片、姓名、职务都不敢贴在门口的宣传框里边。在院里只要听见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恶警和牢头就会象发疯一样的跑上楼来制止。

李君萍,57岁,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职工。1999年曾被派出所强行滞留24小时;2005年在西山区看守所被迫害一年6个月,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经常被罚站、罚抄《监规》到天亮,被“包夹”24小时监视,常常被拳打脚踢威逼“转化”,长时间不准许家人探望。在看守所骗家人交 2000元医药费,被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药水。

邝德英,2004年1月5日被非法劳教期满劳教所不予释放。据家人透露,邝德英在劳教所曾被姓马的大队长毒打,并威胁邝德英不准讲被打的事,还骗她只要她签字否认马大队长打她,就放她,当邝德英受骗签完字后,不但没放她,反而将她转到别的大队。邝德英被非法超期关押了半年,直到2004年7月份才回家;2004年11月份,邝德英在昭通市巧家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巧家公安局将邝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邝德英在看守所里炼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骂,2005年5月又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强制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也被包夹学员多次打骂,被警察扇嘴巴,2008年5月份才回家。

王树兰,女,今年70岁,2000年4月4日,王树兰到云南省委信访办上访,被西山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审讯后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40多天又转押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3 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期间,强迫转化,做其他健身活动、写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新闻造假录像,逼迫骂人,王树兰以抗工绝食等手段反对迫害,被劳教所弄在全体劳教学员大会上批斗。

五、强迫做奴役劳动

劳教所是压榨劳教人员的血汗工厂。云南女子劳教所也同样是吸取劳教人员血汗的炼狱,他们与官商勾结,仿造名牌(凡街上有的名牌裤子都可制造),制造伪劣产品(包括制造烧给死人用的冥币),偷税漏税,逃避食品卫生监督(制作无商标饼干食品),无限延长劳动时间,剥夺《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超负荷每天劳动10多小时,为劳教所创造更高经济利益,以中饱私囊。

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做十多个小时的奴工,不管是老弱病残一律强制劳动,有许多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都因此累病、累昏过去。每天6点差10分起来就开始忙活,晚10点左右才睡到床上,有时要到11点、12点不等,赶出产品时通宵不得眠,除此外为装门面,卫生天天搞,早晚都检查,三天一大搞,两天一小搞,稍有不慎就要被骂、被罚、被加期,搞得人人自保、个个自危。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包夹”24小时监视着,每天晚上值班警察还要查房一、二次。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不准炼功,不准法轮功学员间相互说话,如被发现就是拳打脚踢,用被子毛巾裹住,骑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打,掐脖子,让你喘不过气来,打完了还说你违反所规进行加期迫害。

有的法轮功学员由于长时间在强烈的日光灯下作业,很多人的视力急速下降,视物模糊不清,怕见光,眼疼得直流泪。有一张姓法轮功学员五十多岁,进来没多久就成了青光眼,严重脱肛,经家人努力才得以保外就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30/228985.html

2010-02-20: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案例
一、法轮功学员李君萍

李君萍,年龄,57岁(1952年出生),女,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

1999年曾被派出所强行滞留24小时;2005年在西山区看守所被迫害一年6个月,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被罚站、罚抄监规到天亮,被犯人包夹24小时监视,被犯人拳打脚踢,威逼“转化”,长时间不准许家人探望。在看守所骗家人交2000元医药费,被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药水。

被绑架到洗脑班,并被要求承担所有费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0/218517.html

2007-05-04: 云南省昆明大法弟子李君萍正念闯出洗脑班
于2007年4月18日被昆明市公安局610邪恶之徒绑架到鑫安会务中心洗脑班的大法弟子李君萍于2007年4月30日正念闯出,同时被非法洗脑的还有同修高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4/154127.html

2007-04-29: 云南昆明市大法弟子李君萍遭绑架
云南昆明市大法弟子李君萍,于4月18日遭绑架,如今仍被非法扣押在昆明滇池路彰家楼133号“鑫安会务中心”一号楼。该中心电话:0871--4605333,可拨通后转一号楼。

李君萍所在单位“昆明输送机械厂”的党委书记董丽辉,是此次举报并协助邪恶绑架李君萍的恶人,该人电话:13033357436,另:运输机械厂总经理:彭绍平:13608878649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9/153756.html

2007-04-19: 昆明大法弟子李君萍刚出狱又被绑架到洗脑班
云南省昆明输送机械厂退休职工大法弟子李君萍,二零零六年被恶党非法判刑一年半,刚于今年一月底回到家中。今天早上约九点多时,李君萍接到单位打来的电话,要求她去单位一趟,有事。李君萍骑车出门,刚走到家的大门口,就被早蹲守在那里的邪恶之徒强行带走。据悉,李君萍被绑架到滇池路的鑫安宾馆办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9/153085.html

2006-02-25: 多名云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6年2月13日,九名大法弟子在云南被非法判刑。事情经过如下:

2005年7月2日云南大法弟子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遊。路费实行AA制、每人500元由王岚统一保管。

7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田云波、孙云集、左立新三人到当地加油站给其汽车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轮大法的美好与被当局迫害的事实,却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举报,他们三人当时就被非法扣押。随后被波蜜当地的恶警将三人带到公安局,并无理取走车钥匙,带到公安局询问后又带回加油站,这时车上莫名其妙的不知从甚么地方弄出来一些大法资料,立时,就有恶警拿出准备好的摄像机照下,胁迫当事人孙云集等承认这些资料是他们的,随后又在他们车上進行检查,为以后的迫害罗列罪名,构陷所谓的证据。

同时,另外七名大法弟子此时在饭店点好菜饭,却不见孙云集等三人回饭店,便一路找到公安局门口,公安局局长问他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当他们如实回答后,局长暴跳如雷,大吼大叫到:我就是要抓你们炼法轮功的!恶警一拥而上,采用暴力将他们10人强行绑架,50多岁的李君平阿姨胳膊被扭至重伤(至今未愈)。

9月份检察院(检察人员朱立)提起公诉,(这份没有遵循法律依据的枉法起诉书已另发)2006年2月10日早9点,偷偷摸摸的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只有少数几个家属闻讯赶来,而其馀多数的家属并未得到通知并未能赶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邪恶依然十分的心虚,开庭时,法庭外布满了防暴队和不明身份的便衣,同时当天还在大法弟子田云波住家的附近派有警察若干非法监视。

在所谓的庭审中,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审判长后峰再三的诱迫他们此行10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的,大法弟子义正辞严,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此行确实是旅遊。并且辩护说到,有哪一条法律可以对思想中所想的东西定罪?中国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审判人员在有力的事实论述中,被问得哑口无言,气急败坏中几次三番的强行终止大法弟子的发言。更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为大法弟子每人指定一名所谓的辩护律师,但这些律师不但不为其当事人辩护,反而,胁迫其当事人,构陷甚么“材料来源”、“组织情况”等,这些律师简直就是明摆的特务与帮凶。当孙云集控告其在德钦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殴打的情况时,后峰极其不负责任的说到:与本案无关!孙云集工作中的货款4万多元和微型车以及他的一些私人财物,被恶人诬蔑栽赃为“组织活动经费及交通工具”被非法扣押至今未予归还。左立新的退休工资从9月份被非法扣留至今……

在大法弟子一身正气,据理力争的自我辩护中,中共的伪法庭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至当日中午1点多时,只有草草结束了这次无人到场的所谓公开庭审。宣布择日宣判。2006年2月13日的“宣判”经核实结果如下:

王岚被非法判处4年;孙云集被非法判处3年;赵咏梅被非法判处3年;赵晨宇被非法判处3年;左立新被非法判处1年半;高红被非法判处1年半;毛丹心被非法判处1年半;李君平被非法判处1年半;田云波被非法判处1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5/121633.html

2005-12-28: 云南法轮功学员王岚等被非法羁押数月不放
2005年7月份,云南省法轮功学员王岚(原云南总站长)、李金萍、毛丹心、赵晨宇、赵咏梅、田云波、孙云集、高红、卓立新等一行10人在去西藏途中被绑架,现分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的看守所。

在对王岚、李金萍、赵晨宇、田云波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后,仍然无任何证据羁押定罪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竟然知法犯法,非法羁押。

李金萍(女,52岁)在这样情况下,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当地政府对自己非法羁押与迫害,现已绝食十天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8/117430.html

2005-08-23: 2005年7月下旬,云南10名大法学员王岚、高虹、赵晨宇、赵永梅、李君萍、杨琼仙、左立新、毛丹新、孙云集、小田从昆明出发,自驾车到西藏去旅遊,途经云南大理、丽江、中甸等地。

2005年7月29日,他们在西藏发密(音译)县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8月17日-19日,他们在昆明的家被公安强行非法抄家。

据悉,公安未发现他们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仅只是以“讲法轮功真像”为由非法扣押至今。

毛丹新的爱人曾在被抄家时,请公安人员带衣服给毛丹新,公安接受了。这证明王岚、毛丹新一行确系公安所扣留,但至今不知他们被关押在何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3/108975.html

2005-07-31: 昨天云南大法弟子有十人被捕,分别是省站站长王岚、高虹、毛丹心、李金萍、赵咏梅、赵晨宇、孙云集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107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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