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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 >> 赵晨宇, 女, 59


出生时间: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个人情况: 昆明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中文系研究生毕业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西山区气象路教委小区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8-23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赵晨宇
祖辈亲人: 孟云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5-30: 赵晨宇申诉无罪 云南省高院受理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女士,今年将满60岁,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五年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也因此被学校非法开除。二零一八年八月,她再次获冤刑四年。她在监狱中和出狱后,一直坚持无罪申诉。近期,云南省高院、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分别受理了赵女士的申诉。

云南省高院、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分别立案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赵晨宇亲自到向云南省高级法院申诉处理窗口递交了刑事申诉状等材料,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赵晨宇向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寄送了申诉状等材料,之后又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省、市、州法院、检察院及其它部门的监察处投递了申诉。

二零二四年二月至三月间,赵晨宇分别收到12309中国检察网的短信,称因不属于受理范围,赵晨宇寄送至最高检察院的申诉材料已转至云南省检察院。而云南省检察院又将申诉转至西双版纳州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受理了赵晨宇女士的申诉。

在申诉状中,赵晨宇要求:

1、撤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2020)云28刑终14号刑事裁定书的裁定;撤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2023)云28刑终2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依法重新审理本案,并改判申诉人无罪。

2、依法归还被没收的所有个人合法财产。

3、按照有关法律赔偿经济损失。

4、依法追究在此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赵晨宇在申诉中也详细地揭露了此案中公、检、法各部门严重违法、渎职,最终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申诉的目的就是还原真相,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沉冤昭雪。同时申诉中赵晨宇女士也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受益的经历以及在云南女二监被迫害的真实情况。

赵晨宇女士遭绑架、司法迫害经过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赵晨宇被闯入家中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九个警察均着便装,仅其中一人拿出证件晃了一下,不让看清名字就收起了证件。这伙人冲进家后就把赵晨宇反铐在客厅沙发上,一边一个人控制住赵晨宇不让她动。之后就开始在赵晨宇家中到处乱翻,在两个卧室及客厅翻了好几个小时,抄走了大量的私人物品,还搜走了赵晨宇家的几个整理箱来装抢劫的物品。这伙人没有当面清点物品,将所有东西装箱后直接抬走,从早上九点左右一直到下午两点,这些人才绑架着赵晨宇离开了家,将赵晨宇带到西山区东陆桥派出所。当天晚上,把赵晨宇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天后,又把她从昆明市看守所拉到西双版纳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之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将赵晨宇构陷到勐腊县检察院,检察院对赵晨宇非法起诉。勐腊县法院先后两次开庭非法庭审赵晨宇。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第一次开庭,因公安局、检察院提供的所谓证据均是非法证据,法庭被迫休庭。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勐腊县法院再次开庭,在法庭上赵晨宇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没有犯罪,应无罪释放。然而勐腊县法院却不顾事实,对赵晨宇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万元。赵晨宇遂上诉至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中院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裁定。

在狱中申诉 至出狱仍未有回复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赵晨宇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由于赵晨宇不认罪转化,一直被严管迫害,购买纸、笔非常困难,狱警、包夹想方设法的刁难。在克服了种种困难后,赵晨宇写好了申诉,又突破了狱警、包夹犯人等层层阻挠、干扰,终于在二零二二年上旬,把申诉状投递到了监狱设置的申诉控告检举箱中。但是直到二零二二年八月,赵晨宇出狱也没有接到法院或检察院的回复。

二零二一年三、四月,赵晨宇约见监狱安排的援助律师,专门询问了自己写的申诉出监时可不可以带出监狱,律师明确回答可以。之后赵晨宇写好了申诉,除投递到控告箱的一份之外,还手抄了一份,打算出狱后继续申诉用。但是却被狱警指使包夹犯人将她的申诉及其它书写的法律文书抢走,到出狱都没有归还。

出狱后继续申诉 版纳州中院驳回申诉

出狱后,赵晨宇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赵晨宇将申诉寄送至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立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就做出(2023)云28刑终2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了赵女士的申诉再审请求,维持原裁定。

赵晨宇继续申诉,又将申诉材料寄送至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又向省、市、州法院、检察院及其它部门的监察处投递。

最终,在今年的一月和四月,云南省高院、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分别受理了赵晨宇的申诉。

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赵晨宇心中最希望的还是受蒙蔽的公、检、法人员能够尽快清醒,摆脱邪恶的桎梏。在申诉的最后,她写道:“申诉人的诉求很简单,只希望本案能显示出其应有的公平与公正;所求无非就是一份自在人心的公道,让法律公平、公正真正实现它应有的生命价值。

二十五年来,法轮功学员以血肉之躯,承受着中共庞大国家机器的残酷碾压,坚守着对真、善、忍的信仰,同时以坚忍不拔的精神、以惊人的付出,和平理性地向世界讲述着迫害真相,澄清中共谎言,揭露中共邪恶本质。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不遗余力的等待着如您一样的亲人们快些从冷漠中清醒过来,因为世间将历大劫,人有性命之忧,修炼人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在人类大淘汰临期的当下,多一个生命幸存,多一个家庭幸福。

希望执法者能坚守自己的善念,匡扶正义,依法判决,那就是在末后的今天摆放了您生命未来的位置。若能如此,那将是一届法官名留青史的见证,未来会永远记住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30/赵晨宇申诉无罪-云南省高院受理-478191.html

2024-05-11:昆明女教师赵晨宇控告云南女二监的迫害罪行
近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向最高检、最高法、云南省高级法院、云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控告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践踏法律、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检、云南省检察院均以短信12309回复当事人,控告状及申诉状材料均已收悉,所反映问题已转有关承办部门。
赵晨宇女士,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她原为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师(后因非法判刑被单位非法开除),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教委小区。二零一八年八月,赵晨宇在家中遭景洪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西双版纳州看守所构陷,二零一九年七月被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法院非法开庭后判刑四年,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因坚持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被一直严管迫害致出狱。

云南女二监灭绝人性的“严管条例”

在控告状中,赵晨宇写道:

控告人只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却被冤判入狱。然而,更残酷的是高墙电网内,一个法律赋予教育、改造犯罪份子的地方,却发生着更加惨绝人寰的犯罪行为,而实施犯罪的人竟然就是身披警服的狱警,这些狱警充当黑恶势力的头目,或者亲自上阵酷刑折磨控告人,或者指挥犯人折磨控告人,这些本该接受教育改造的犯人一跃成为听命于狱警的犯罪工具。

按照《宪法》和《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具有申诉权,这里有两层含义:1)有不认罪的权利,2)有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权利。然而云南省女二监却滥用职权,利用非法的灭绝人性的“严管条例”逼迫控告人认罪,这就等于是非法剥夺控告人的申诉权。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控告人被冤判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按照监狱规定,对违反监狱规定的服刑人员根据情况在分级处遇上降为严管,而控告人一到云南女二监狱,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监规纪律的情况下,就被非法降为严管级,随后控告人(以下称我)就被强迫实施灭绝人性的“严管条例”:

1.在严管室的反省区里“坐小凳子”,从早上六点一直端坐到晚上十点, 一共十六个小时,不准动,狱警指使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几年坐下来,我的屁股都坐烂了,疼痛难忍。我除了忍受每天十六个小时坐小凳的身体痛苦外,还要忍受两个包夹犯人在身边的辱骂、恐吓。

2.剥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日仍旧要“坐小凳子”十六小时,其他服刑人员都可以休息、睡觉。

3.法轮功学员洗脸、洗脚、卫生用水、刷牙都用一个盆,刷牙吐的脏水和沫子也吐在这一个盆里,这样就必然引起女性的各种妇科疾病及其它疾病。每天早上比其他服刑人员提前二十分钟(凌晨五点四十分)起床,头一晚接好第二天洗漱的水,必须在监房、不准到洗漱间洗漱。洗漱时还不能发出声音,否则就吵到同监室其他犯人(其他犯人起床时间是在早上六点),马上其他犯人就破口大骂,监狱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挑起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洗漱好后,等监督岗犯人安排由一个包夹犯人陪着上厕所、倒水,回来之后就开始坐小板凳。

4.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时间分别是早上六点多、上午十点多、下午四点多和晚上九点多,中间间隔近六个小时。憋屎憋尿是常态,而且每次上厕所还限制时间。

5.每周只可以洗一次澡(其他服刑人员每天都可以洗),洗澡时间只有七分钟,还要连带洗内衣、裤及袜子。我第一次去洗澡时刚刚把肥皂涂在身上,监督岗犯人就说时间到了,把水就关了,要求我立即离开洗漱间。当时泡沫还糊满在身上,我只有用盆里接到的一点水从头到脚一冲,拿毛巾擦擦就穿上衣服。

6. 半个月才给换洗一次衣服(其他服刑人员是每天都可以换洗)。

7.两个月洗一次被子,但洗被子还要写申请(申请里要写上罪犯某某,犯了什么罪,申请洗被子),辱骂自己,不写就不给洗。我在监狱九监区的几年就只洗了两次被子,还是多次向狱警反映后才得洗的。

8.不准和包夹以外的任何人(服刑人员)讲话,也不准其他人跟法轮功学员讲话。有一次睡在我上床的一个服刑人员跟我说了两句话,当时就被我的一个包夹犯人辱骂,接着就被狱警叫去大骂一通,并且惩罚她在做产量的时间去烈日下操练队列,这样不仅要受烈日下操练之苦,而且产量也完不成,要被扣分、写检讨。

9.每周必须写思想汇报。

10.每顿吃饭时只给半份菜,虐待侮辱人格。

11.每天只给喝四杯水。时常不够喝,因此造成经常便秘,十分痛苦。

12.不给接见家人,不准给家人写信、通电话,我在监狱里的几年没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见过一次面。

13.不给买基本卫生、生活日常必须用品,如卫生纸、牙膏、牙刷、卫生巾等等。(要买,就要写申请,里面要写上罪犯某某,犯了什么罪,申请买必须生活用品),辱骂自己,不这样写狱警就不批,不能买,上厕所就没有卫生纸,有的来例假没有卫生巾,血水只能顺裤腿流。

我在监狱时亲眼看到不给法轮功学员郭琼购买基本生活用品,她连盆、卫生纸什么都没有,她每天洗漱(包括卫生用水)用的盆是放在厕所里装脏水洗拖把(专门拖厕所的拖把)的盆,她上厕所大便时没有卫生纸,就用这个脏盆装点水去洗。这个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那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她现在还在监狱里。

14、不认罪就长期关在监房,由两个包夹看着,坐“牢中牢”,不让出门,不让动。

15、不发水果、咸菜、玉米片等正常福利。有一次,过端午节,每人发两个粽子,两个鸭蛋。大家正在吃粽子,监督岗犯人突然站在监房门口,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赵晨宇是谁?不写认罪书就不给吃(粽子),把发的东西全部交出来。”

16、强迫认罪转化教育,看邪恶视频。

严管还分三级,女二监九监区对我实施的是二级严管,包含以上16条非人待遇。一级严管还不知是什么情况。警察从来没有给我看过“严管条例”,到出狱我也没见过一纸正式文件,完全由狱警和两个包夹犯人、监督岗犯人随意来规定,他们说的话就是法律。云南省女二监违法越权制定的“严管条例”,实质是私设刑堂,直接侵犯人的基本生命生存权、卫生健康权,同时也侵犯了我的名誉荣誉权、人格隐私权等。

云南省女二监灭绝人性的“严管条例”触犯以下法律:

1、《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越权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立法法》第九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一百零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一)超越权限的;(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3、《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七十一条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5、《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6、《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邪恶的“包夹制度”

在控告状中,赵晨宇女士还揭露了云南女二监利用邪恶的包夹制度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邪恶的“包夹制度”是云南女二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另一杀手锏,云南女二监打着“三人互监”的幌子,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却是邪恶的“包夹制度”。三人互监是指监狱中安排最少三个犯人组成一个互监组,干什么都要在一起,所谓互相监督。然而对法轮功学员的互监小组却不同于其他服刑人员。

与法轮功学员组成互监小组的犯人都是女二监专门培训出来的一批犯人(实质上就是包夹犯人),培训的内容就是怎么样逼迫法轮功学员认罪转化,为达到这个目的不择手段。同时以奖分及其它好处作为利诱,让她们更加邪恶的去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她们只要能够使被包夹的法轮功学员认罪转化,就可以得到高额奖分,远远超出其他服刑人员,还会得到其它一些好处。因此她们对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卖力,而且邪恶、阴毒至极。针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授权狱警可以在狱内培训罪犯对其他狱内服刑人员实施虐待、侮辱行为,且实施虐待、侮辱行为的原因就是当事人不认罪,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罪犯可以虐待或侮辱其他人员。

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认罪转化,这两个包夹犯人成为了在监狱里每天二十四小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我在女二监这几年,被要求一天二十四小时完全听这两人的安排指挥,这两个犯人可以单独脱离我擅自行动,而我却必须由她俩或者其中一个跟随,她们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我,随意对我辱骂,狂喷乱吼,我的任何行为都要受她们的控制。她们每天向警察汇报我的一举一动,甚至无中生有、伪造事实、构陷于我。给我做包夹犯人的赵云娜、秦跃艳、李贵芝等犯人,以及孙英、王如心等监督岗犯人都积极卖力地配合狱警逼迫我转化。

最没有人性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去上厕所,人刚刚蹲下,包夹犯人和监督岗犯人就在旁边大喊大叫、骂你(把着茅坑不拉屎),逼你赶紧起来。很多时候,大便都没解完,就逼你提着裤子起来。我每天都要忍受不能正常排便的痛苦。这种做法既阴毒又卑鄙,甚至让人无法启齿,但是对人身体的伤害却很大。作为一个人,谁不拉屎、撒尿?正常排便这是任何一个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不给正常拉屎拉尿直接剥夺了人的基本健康权、生存权,但是,云南女二监就是通过这种长期的见不得人的做法逼迫我认罪。我在监狱最长的一次有十多天没解大便,吃饭也吃不进去,拉屎也拉不出来,因为每次挨到上厕所的时间,才蹲下一、两分钟就被包夹犯人、监督岗犯人骂得只有站起来,长期憋大便导致更难解出来,我那时的痛苦简直无以言表,憋得我觉得人都要不行了,快要活不下去了。还要每天强制我坐小板凳,肚子胀得都坐不下去。那次到最后终于拉出屎来时,便坑里全是血,我憋大便憋得脱肛、严重痔疮、便血,这就是云南女二监对我的邪恶迫害。

包夹和监督岗犯人她们只是罪犯,没有法律赋予警察的监管犯人的权利,然而两个包夹犯人却成为了监狱里的“不着制服的警察”,行使着比狱警还大的权利,做狱警做不到的事,因为她们时时刻刻都跟着我。她们之所以敢这样,就是狱警在背后授意、撑腰。两个包夹犯人积极配合狱警用各种方式逼迫我认罪,为达到目的,在生活上处处刁难我,无所不用其极。

“包夹制度”违反众多法律:

1、《监狱法》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2、《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3、被控告人的违法行为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狱警及包夹犯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牢中设牢)、虐待被监管人罪、侮辱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

强制认罪、放弃信仰

强制认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是云南女二监实施迫害的终极目的,在控告状中,赵晨宇女士也写了女二监强制自己认罪、放弃信仰的邪恶行为:

我到女二监才两个月,队列训练(期间是不能严管的)一结束在我没有违反监狱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就被非法降为严管。一方面利用残酷的“严管条例”摧残我的身心,让我身心遭受极大痛苦和折磨,另一方面九监区警察轮番地来找我谈话,逼迫我认罪、放弃信仰,还请外面的邪悟人员或根本不了解法轮功的所谓“专家”来转化我。特别是在我要出狱前的半年,女二监教育科开始紧锣密鼓地逼迫我写认罪书。每天早上或下午我都会被直接喊到教育科大楼,共八九个警察两个人一组,跟我谈话,轮番轰炸洗脑,所谈内容就是逼我认罪、转化,根本不管我到底有没有犯罪,以及法律赋予我享有的合法申诉权。我几乎是天天都被叫去教育科,不是早上就是下午。

其中有一个狱警叫杨永芬一来就对我破口大骂,还不让我说话;我一说话,她就强迫我看邪恶的视频。没有达到逼我认罪转化的目的,女二监又私下把我孩子骗来监狱(我在监狱的几年,从来不让我接见家属,孩子都办好了手续监狱都不让见),狱警恐吓我孩子,让他逼迫我认罪。我告诉孩子他的母亲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在哪里都是堂堂正正的,让他不要害怕。我没有违心的认罪转化。

侵犯其他合法权利。

起诉书、申诉状、法律文书(指纹鉴定意见)、读书笔记、笔记本等都是我私人合法物品,在服刑期间,我有权拥有和保管这些东西,然而犯人赵云娜做我的包夹犯人时,竟公然抢走我的这些私人物品,交给九监区专管分监区监区长王欣,赵云娜撒谎说是教育科狱警杨永芬让收的。我向狱警王欣反映这件事情,王欣打电话问杨永芬,之后对我说杨永芬说要收。之后我多次向警察索要这些东西,但是警察都推诿敷衍,最后我刑满出狱都没有还我。犯人赵云娜和王欣、杨永芬这两个狱警都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

赵晨宇女士要求追究女二狱警察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云南省女二监监狱长及教育科、九监区警察涉嫌多项罪名,赵晨宇要求依法追究所有涉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1、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邪恶的“包夹制度”是彻头彻尾的由活人构成、可以移动的“牢中牢”,被控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涉嫌“滥用职权罪”

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领导、指挥、唆使他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或者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申诉、控告权利的行为,犯了滥用职权罪。积极协助或者参加迫害的,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

每天罚“坐小凳子”16小时,剥夺休息日,不准买日常生活用品,每顿吃饭时只给半份菜,限制饮水、上卫生间等等,涉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4、涉嫌侮辱诽谤罪

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人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犯了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云南省女二狱警察逼迫我放弃信仰,犯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控告状的最后,赵晨宇女士写道:“综上所述,云南女二狱警察违反了《宪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多种法律,涉嫌《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侮辱诽谤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控告人现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刑事控告,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对被害人进行精神和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彻查所有参与犯罪人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1/昆明女教师赵晨宇控告云南女二监的迫害罪行-476641.html

2023-10-09: 修心向善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遭冤狱四年迫害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二零一八年八月在家中遭景洪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西双版纳州看守所构陷,二零一九年七月被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法院非法开庭后判刑四年,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因坚持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被一直严管迫害致出狱。

赵晨宇,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生,硕士文化,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师(后因二零零五年非法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教委小区。

修大法 道德升华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赵晨宇在昆明市第三十中的一位同事向她推荐了《转法轮》这本书,说这本书太好了,就把书借给了她看。赵晨宇看完书后半个月,同事把她约到一个法轮功炼功点炼功,之后她请回了师父的教功录像带,正式走入大法修炼,当时她五岁的儿子也跟着她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

放寒假的时候,赵晨宇带着儿子回老家西双版纳过年,从母亲那里得知当地已经有法轮功炼功点了,她们那里炼功点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炼功,回老家的这个寒假,赵晨宇也到这个炼功点炼功,之后她的姐姐、妹妹、哥哥及他们的女儿也都相继走入大法修炼,一个家就有七个人修炼大法。赵晨宇的母亲不识字,修炼后师父给开启了智慧,她能通读师父的大法书了。

寒假结束后,赵晨宇回到三十中又给自己所教的学生们介绍法轮功,她教初三语文,一次她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最尊敬的一个人”,这个作文题赵晨宇自己也写了一篇。写好后,在班上读给全班学生听,赵晨宇说自己最尊敬的人是李洪志师父,接下来就引用了《转法轮》书后的李洪志师父小传里的故事,并介绍了师父写的《转法轮》一书,师父如何教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听完赵晨宇的这篇文章,学生们非常感动,纷纷走进大法修炼。

赵晨宇教的那个班原先都是差生,纪律不好,任课老师们都害怕上她们班的课,但是通过修炼法轮功,全班学生的纪律变好了,班上的同学友善互助,学习成绩也提高了!当时她们那个年级有一百多个师生修炼法轮功。由于学校场地小,中午午休的时候赵晨宇就带着学生们到附近的大学校园里集体炼功。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赵晨宇不仅被非法拘留、强迫洗脑放弃信仰,还被非法判刑、开除公职。赵晨宇前期迫害经历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被迫害的经历》二零一八年八月,赵晨宇再次被非法抓捕并判刑四年。

在家中被绑架、抄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赵晨宇独自一人在家中,听到敲门声去开门,刚一开门,一拥而入就闯进家九个人。九个人没有一个穿警服,都着便装,其中只有一个人出示了证件,只看见姓杨,是景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但还没看清名字他就收起了证件。九人当中,有五人是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其中一个是女的,另外四人一个是昆明市公安局的,两个是西山区东陆桥派出所的,还有一个是赵晨宇家小区门卫(被叫来做所谓见证人的)。

这伙人冲进家后就把赵晨宇反铐在客厅沙发上,一边一个人控制住她不让她动,其他人就开始在家中到处乱翻,在两个卧室及客厅翻了好几个小时,抢劫了大量赵晨宇的私人物品,还拿了好几个赵晨宇家的整理箱来装抢劫的物品。这伙人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当面清点物品,将所有东西装箱后直接抬走,从早上一直到下午两点,这些人才绑架着赵晨宇离开她家,整个过程全程录像。期间,赵晨宇多次要求打一个电话给下午要上课的学校说明情况,但都不被允许。学校那边学生们都在焦急的等待着他们的老师,不知老师出了什么事。

赵晨宇被绑架到西山区东陆桥派出所,从家里被抢劫的物品摆在了一个房间,警察叫赵晨宇去指认物品,赵晨宇拒绝。之后赵晨宇一直被强迫坐在派出所的滞留室里,里边还关着其他因偷盗、打架等而被抓进来的人。当天晚上,赵晨宇被带到盘龙区新新华医院体检,体检后就直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两天后,赵晨宇被从昆明市看守所拉到西双版纳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赵晨宇家人同时遭到各种迫害

八月二十七日,在非法抓捕赵晨宇的同时,赵晨宇的母亲等家人也遭到了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的各种迫害。随后母亲孟云英在十一月份含冤离世。

八月二十七日,景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到赵晨宇母亲孟云英家中(在西双版纳景洪市)非法抄家,抢走了老人自己阅读的法轮大法书籍和几个播放器,抄家后又把孟云英老人(当时已经84岁了)带到景洪公安局非法审讯,问她赵晨宇之前是否回过景洪。非法审讯后,景洪公安还对孟云英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后因老人身体缘故,没有送到拘留所。这突如其来的迫害给孟云英老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又因为女儿赵晨宇被非法抓捕、关押,一连串的迫害使老人身心严重受伤,仅仅三个月后,十一月份孟云英老人就含冤离世,到去世都没能见到自己的女儿赵晨宇一面。

八月二十七日景洪市公安局就一直在找赵晨宇的儿子,赵晨宇儿子那两天在普洱市出差,警察第一天没找到他。第二天八月二十八日景洪公安赶到普洱市赵晨宇儿子住的宾馆,冲进房间后不由分说就把她儿子铐起来,当时把她儿子吓坏了,同去的同事看到这场景也受到了惊吓,不知道底发生了什么事。随即景洪公安拿出一份传唤证,将赵晨宇的儿子也定为犯罪嫌疑人,从普洱拉回景洪公安局,对他非法审讯。称赵晨宇之前八月四日从昆明回景洪是坐他开的车(单位的一辆公车)回去的,如果车上还带有法轮功真相资料,那么就要没收车。当时这事还惊动了他的单位,对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后来确认车上没有法轮功资料才作罢。

赵晨宇的姐姐、侄女(姐姐的女儿)也被景洪公安局非法审讯,称视频拍摄到侄女的电瓶车出现在某小区,问是否是赵晨宇骑过,还问是否帮赵晨宇带过资料等。

赵晨宇的妹妹、妹夫也被景洪公安非法传唤、审讯。八月四日赵晨宇坐儿子开的车回景洪母亲家,住了一段时间,八月二十五日从景洪回昆明自己家是坐妹妹、妹夫的私家车回来的,回来后车就停在赵晨宇小区的院子里。妹妹、妹夫到昆明后就出国旅游了,车钥匙放在赵晨宇家中。八月二十七日赵晨宇被景洪公安、国保等人抄家、抓捕时,那帮人在抄家时抢走了车钥匙,并下楼非法搜查了车,之后把车钥匙没收了。等半个多月后赵晨宇的妹妹、妹夫出国旅游回来后,先被叫到东陆桥派出所拿车钥匙。之后他们驾车回到景洪家中,又被景洪公安局非法传唤,审讯,问他们赵晨宇是不是坐他们的车回昆明的。

景洪公安最终把这些非法取得的与案件毫无关联的笔录作为构陷赵晨宇的所谓“证人证词”。

被强行滚手印并非法起诉

在昆明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两天后,八月三十日赵晨宇被景洪公安、国保(来抄家、绑架的)几个人拉回景洪,先到景洪市度假村派出所,欲对赵晨宇强行拍照、滚手印,赵晨宇拒绝,警察强行录入的指纹不清晰,无法作为司法鉴定使用,就又把她送到西双版纳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过了一段时间,赵晨宇又被这伙人从看守所带出来,带到另一个派出所,这次上来四个人,把她强行控制在老虎凳上,头使劲往后按,两个人捏着赵晨宇的手强行滚手印。折腾了一早上也没滚成。下午又增加了三个人,还把赵晨宇的眼睛用一件衣服蒙上,扯着衣服使劲往后拉,重复上午的野蛮行为,撇开赵晨宇的手往采指纹的机器上滚,折腾了半天,说是滚上了,之后就把赵晨宇送回看守所关押。

在看守所时,警察经常把关在同一间监房的人叫出去问话,问赵晨宇是否炼功,是否跟别人讲法轮功。同时看守所警察频繁清理监室,清理里面人的东西。

赵晨宇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初期几个月,景洪公安局频繁的到看守所对她审讯,问在景洪某小区的资料是谁发的、资料哪里来的等等,赵晨宇说这些与案件无关,一律拒绝回答。其中一个参与抓捕、审讯的景洪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叫肖和云。

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赵晨宇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景洪公安局却将她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二月勐腊县检察院罗亚梅以腊检公诉刑(2019)59号起诉书对赵晨宇非法起诉。

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勐腊县法院对赵晨宇非法开庭,后因所谓“证据”实在漏洞百出不得不休庭。两个月后七月二十六日勐腊县法院第二次对赵晨宇开庭,法官杨建伟在赵晨宇为自己辩护讲大法真相时,多次敲槌打断,只要赵晨宇一讲法轮功,杨建伟就敲槌不让她讲,还说法轮功与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

开庭四个月后,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二零一九十一月二十八日,法官杨建伟做出勐腊县法院(2019)云2823刑初63号刑事判决,对赵晨宇枉判四年,勒索罚金40000元。审判长杨建伟,陪审员黄荣、白正昌,书记员袁红斌。这份判决足足有二十一页,绝大部份都是景洪公安非法获得的与案件根本没有关系的所谓证人证词。

判决下达的第二天,赵晨宇就接到了判决,随即就上诉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上诉后,西双版纳州中院曾来人到看守所询问过赵晨宇关于案子的情况,赵晨宇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对自己的判刑是冤判,这次赵晨宇的上诉状也写了二十多页。然而,几个月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还是做出了(2020)云28刑终14号裁定书,维持邪恶的冤判。审判长姚丽诚,审判员李冰峰、卢正坤,书记员袁梓畅。赵晨宇在西双版纳州看守所里呆了一年零十个月。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赵晨宇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到了监狱一进大门就全部脱光,全部换上监狱的衣服,从内衣到内裤。外面带进来的东西只能留起诉、判决,其它连一张卫生纸都不能带进去。

当时因为疫情,所有新入监的人都先送到一个观察隔离区隔离十五天,一到隔离区就强迫所有人写认罪书,当时同赵晨宇一起被送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李谦,法轮功学员没有罪,都不写认罪书。当时正赶上过端午节,监狱给每个人都发了粽子、鸭蛋、鸡蛋,一天,大家正在吃粽子,监督岗犯人突然站在监房门口说:赵晨宇是谁?不写认罪书就不给吃(粽子)。叫赵晨宇把发的东西全部交出来。因为赵晨宇不写认罪书,马上就对她严管,安排了两个犯人做她的包夹,菜只能吃半份,水只能用半盆水,卫生间一天只能上四次。面对不公待遇,赵晨宇写了一份材料交上去,几天后警察称隔离区不具备严管条件就解除了对她的严管,把收走的粽子、鸭蛋等又还给了她。十五天隔离后赵晨宇就被送到了九监区,当时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的监区长是张云鹤,专管分监区分三个组,赵晨宇被分在二组,第一任责任警是张靖,第二任责任警云鋆,后来疫情期间,哪个狱警值班就谁管,王欣、王艳茸、刘婷、何奕霖、李芳。而包夹犯人频繁的在更换,基本一两个月就换包夹犯人。

入监的前三个月是集训期,专管警察王艳茸叫赵晨宇写认罪书,赵晨宇就写法轮功真相,让警察要认清中共的本质。狱警一看,就对赵晨宇严管,严管几天后又解除了,称集训期间不能严管。法轮功学员新入监后跟着其他新入监的犯人一起操练队列,每天早上两个半小时,操练完后其他犯人都统一到车间劳动,而法轮功学员就全部要求回监房来,坐小凳,一直坐到晚上十点,中间没有休息时间九监区称这叫反思、悔过。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两个包夹犯人,包夹也跟着回来监房,一刻不离的盯着法轮功学员,在狱警授意下,绞尽脑汁的想办法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包夹也不干活,就在监房里,可以随时起来走动,法轮功学员就被强迫一直坐着。

被严管迫害

三个月集训期满,赵晨宇就被严管,还把赵晨宇强迫送到二楼的严管室里。九监区的严管室是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成立的,将原来的监舍201,203室(两个监室都在办公室旁边)改为严管室。严管室里面的墙壁贴上蓝白斑马条纹,让人看了就头晕眼花;地上用黄色粘胶划分为反省区,学习区,就寝区三个区域。没有床,也没有其它东西,就寝区只铺了薄薄的一层小棉絮,一床被子又薄又短,盖头就盖不了脚,盖脚就盖不了头,只可以带一个凳子,一个喝水杯,其它的东西都不能放。赵晨宇就被强迫坐在反省区里。两个包夹在旁边恐吓吓唬,说如果她再这样下去(不写认罪材料)就要睡在这里了(当时晚上还让赵晨宇回监房睡觉)。

没几天,进女二监的服刑人员多了起来,原先的监房都不够住,九监区就取消了严管室,把严管室又改回成监房了。就这样,赵晨宇就被叫回到监房,白天就从早到晚坐在监房里。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还分一级严管、二级严管,赵晨宇被二级严管,每天早上五点四十分起床,洗漱刷牙就在一个盆里(头一晚接好第二天洗漱的水),洗漱时还不能发出声音,否则就吵到其他犯人(其他犯人起床时间是在早上六点)。洗漱好后,等监督岗犯人安排由一个包夹犯人陪着上厕所倒水,回来之后就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晚上十一点。因为入监的新犯特别多,每个监房睡二十多个犯人,床与床之间只有窄窄的一小条过道,人一坐在中间,其他人都无法通过了。就在那种情况下,每天坐十六个小时不让动。几年坐下来,赵晨宇的屁股都坐烂了,疼痛难忍。

当时狱警限制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除了早、晚各一次之外,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喝水也只能喝两杯。但赵晨宇因为怕喝了水就要去厕所,又不敢喝水,因此又造成经常便秘,十分痛苦。每晚还要轮流值班,每个班两个小时。每周洗澡时间只有五分钟,还要连带洗短裤、胸衣、袜子。赵晨宇第一次去洗澡时刚刚把肥皂涂在身上,监督岗犯人就说时间到了,把水就关了。当时泡沫还糊在身上,赵晨宇只有用盆里接到的一点水从头到脚一冲,拿毛巾擦擦就穿上衣服。每周只有洗澡可以到洗漱间去洗,平时只能在监房的盆里洗,刷牙的沫子也吐在里面。被严管期间,半个月洗一次衣服,二个月洗一次被子,但洗被子还要写申请(申请里要写上罪犯某某申请洗被子),不写就不给洗。赵晨宇不写申请,在九监区的两年多就洗了两次被子,这两次能洗,也是因为她写了九监区不给洗被子这些不公待遇的情况反映,狱警才让她洗。

期间,狱警频繁的来找赵晨宇谈话,所谈内容无非就是让她转化、认罪。疫情期间,狱警上班才开始是两周一换(进到监狱就在里面呆两周,两周后又换下一拨),之后改成二十天一换。但凡换班来的警察都要找赵晨宇谈话,就是让她写认罪书。找她多次谈过话的狱警有:王欣(曾当过专管分监区监区长)、王艳茸、李芳、刘婷、张云鹤、夏昆丽、何奕霖(专门盯着法轮功学员的柜柜、限制购物,两年前摔着腿,调离)。此外,狱警管不着的时候,包夹就在狱警的授意下想尽办法折磨刁难、甚至脏话连篇的辱骂赵晨宇,尤其是犯人王如心、孙英,目的就是为了逼她转化。

强迫到车间干奴工等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份,赵晨宇被安排到车间劳动,缝珠串,有产量要求,全天的产量,每月结算一次。完不成产量还要罚操练队列,在劳动时间每天早上罚三个小时,罚整整一个星期。出车间劳动时每天早上七点钟出监,在车间统一安排上厕所,喝水,中午吃饭也就在车间,一直到下午五点半收监。法轮功学员人品端正、善良,犯人都愿意接触,但是监狱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干扰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就层层施压,不准任何犯人跟法轮功学员接触,更不准讲话,法轮功学员则由包夹死死盯着,只要有犯人跟法轮功学员接触,就报告警察,马上那个犯人就被叫去大骂一通,随即各种惩罚就跟上:写检查、写保证、承认错误、扣分、队列训练、晚上值班、晚上九点不能睡觉背监规到十二点等。赵晨宇的两个包夹犯人秦跃艳赵云娜是专管组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积极、罪邪恶的两个包夹,最爱到狱警面前告状、想坏主意迫害法轮功学员,深得狱警喜爱,但凡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狱警就安排这两个人去包夹。这两人做赵晨宇包夹时,也是处处刁难折磨她,还经常辱骂她。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五月份,女二监办了个洗脑班,从外面请了一伙人跑到接见厅,强制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到接见厅,拿着电话听这些转化者散毒,连续一个星期,每天半天。赵晨宇被强迫叫去了一个星期,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也被强迫去了。

二零二一年三、四月,女二监对所有在监人员有需要的自愿报名申请援助律师,赵晨宇报了名,见到援助律师后,赵晨宇专门询问了自己写的申诉出监时可不可以带出监狱,律师明确回答可以。之后赵晨宇写好申诉后,狱警王欣就带赵晨宇把申诉投递到监狱的申诉箱里,但是赵晨宇在监狱的几年中直到回家都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申诉的回复。

赵晨宇在监狱写了好多东西,她的包夹犯人秦跃艳和赵云娜就去告教育科狱警杨永芬,杨永芬就到监区来看,还说监区为什么不收。在赵晨宇即将离开监狱前的十四天,包夹犯人赵云娜有一次抢过赵晨宇的所有东西(包括书和读书笔记、申诉状、判决等,家信)交给当天值班警察王欣,王欣不还,赵晨宇就去找王欣,包夹赵云娜就跟着去,还吵了起来,王欣就打电话给杨永芬,杨永芬就说不还了。到赵晨宇出监狱时,只给了她她的判决、裁定,连起诉书都被没收了。

教育科杨永芬非常邪恶,从早期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经做过法轮功学员缪青的责任警,缪青被长期迫害关禁闭。杨永芬录制污蔑法轮功的视频讲话在九监区星期六学习日经常公开播放,九监区基本上每进来一拨新犯就会播放杨永芬污蔑、抹黑法轮功的视频讲话,毒害不明真相的犯人。

出监狱前加重迫害

赵晨宇回家前的半年时,女二监教育科、九监区开始紧锣密鼓的迫害她,企图逼迫她写认罪书。每天早上或下午赵晨宇就被从干活的车间直接喊到教育科大楼,共八个警察(杨永芬、一个年轻女狱警,罗娅婷、陈姓、罗姓、张迎新、另外三)两个人一组,轮番跟她谈话,所谈内容就是叫她认罪,转化。赵晨宇几乎是天天都被叫去,不是早上就是下午。狱警杨永芬一来就破口大骂,不让赵晨宇说话,之后还公然骂大法,赵晨宇就制止并反驳她,杨永芬就逼赵晨宇看污蔑大法的视频,并叫她写思想汇报。赵晨宇就针对看的假新闻写揭露迫害、讲清真相的内容。这样持续了三个月,赵晨宇对来跟她谈话的几个警察说该说的也都说了,没什么说的了,也就不要再谈了,就回车间劳动了。就这样停了一个多月。

赵晨宇即将回家前的第二十一天,女二监领导发话说必须要赵晨宇写几个字,哪怕是写遵守法律也要叫她写。从那天起,赵晨宇又被天天叫去教育科,这回找她的狱警态度全变了,清一色的就是要逼她写(认罪书),每天桌子上都摆好纸和笔。杨永芬每次跟赵晨宇谈话都要把包夹赵云娜叫去,实在不行就说叫赵云娜写,写完叫赵晨宇签字,赵晨宇不签。狱警就说叫赵晨宇写不炼功、不接触炼法轮功的人等的保证,赵晨宇一概拒绝。最后狱警授意包夹恐吓赵晨宇必须要写转化,否则期满也不让回家,一出监狱门就要把她送到洗脑班关起来,赵晨宇心想豁出去了,把心一横,一个字不写。到出监狱时才发现,这些都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而编造的谎言。

尽管车轮式的轰炸,赵晨宇还是坚定信仰,不写任何东西。女二监又想了更邪恶的一招,把赵晨宇的儿子骗来。赵晨宇从被送到女二监后,从来不让家属接见,她的儿子争取了很多次,连视频会见都办好了,女二监就是不让赵晨宇见。她儿子很想见她,就答应来,在来的路上才发现来的人是一大伙人,这些人对儿子灌输了很多如果赵晨宇不转化以后要对她如何如何的恐吓之词(后来儿子对赵晨宇说的,儿子在西双版纳上班,为了见她,临时请假连夜从西双版纳赶上昆明来)。赵晨宇通过视频会见见到了她儿子(当时疫情不能直接见面),儿子被吓的对赵晨宇说她(如果不转化)回去后去哪里都要备案,回趟版纳老家也要备案,天天有人要监控,找工作也没人要,还说他工作也不干了,天天守着妈妈。赵晨宇一看儿子这样,就知道他是被人洗脑、恐吓了,赵晨宇对她儿子说,她走出这道大门就是个完全合法的公民,如果谁敢监视她或者拘禁她,那是犯了非法拘禁和非法监视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话要判一到三年,并告诉儿子不要不干工作,她出去后就跟着儿子过,儿子到哪里,她就到哪里,让她儿子不要担心,同时又开导了她儿子一会儿。儿子听了赵晨宇一番话,心情就释然了,也不象开始时那么害怕了,最后就走了,后面再也不来了。女二监的邪恶阴谋又泡汤了。那天跟着她儿子一块儿来的还有西山区国保大队、区政法委、金碧街道办事处、气象路社区的人。赵晨宇儿子坐在视频对面,旁边这一大帮人还有监狱的狱警和监狱领导都在一旁递话,教唆她儿子怎么说。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邪恶真是使尽了邪招。

从回家前二十一天起,每天晚上十二点钟才让赵晨宇睡觉,每晚还要值班两个小时,每天睡眠严重不足,监狱就是想用这些邪恶的方法熬垮她。儿子走后,赵晨宇被送到六监区隔离(所有临出监的人都要隔离),到隔离区又强迫所有人写出狱后要遵守法律法规的保证,狱警叫赵晨宇写,赵晨宇不写,狱警就强迫所有犯人看两个下午的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天安门自焚伪案等。

回家后遭骚扰

不管遇到什么,赵晨宇抱定一念——坚修大法到底。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赵晨宇堂堂正正地走出了云南女二监的大门。出大门时,东陆桥派出所片警杨春郁,金碧司法所一个自称姓包的人,两人在门口等着,要把赵晨宇接到东陆桥派出所去,赵晨宇拒绝,跟来接自己的亲友回了家。但是东陆桥派出所不断打电话给赵晨宇儿子,非要叫赵晨宇去派出所。第二个星期赵晨宇就和她儿子一起去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赵晨宇问警察是不是自己以后去哪里都要来备案,警察说没有没有,赵晨宇又问是不是随时都要监视我,警察也说没有的事。警察叫赵晨宇滚手印,赵晨宇叫警察拿出法律依据来,警察拿不出来,赵晨宇就对他们讲了强迫滚手印是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并讲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迫害是非法的。儿子也在一旁听着,后来回来的路上,儿子听明白后对赵晨宇说原来他们(吓唬、恐吓)是想让你“转化”啊!

赵晨宇回家后,东陆桥三个警察,每天都来家,连续来了两天,后来隔天来一次,来过两次,每次来就是看看她在不在家,还有照相。之后每周来一次,再后来又改成每个月来一次,连续三个月后,就不来了,改成打电话。起初总是打给赵晨宇儿子,赵晨宇对警察说自己的事不要去找她儿子,叫警察要找就找她,后来警察就两三个月打一次电话骚扰赵晨宇

赵晨宇二零零五年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她所在单位昆明市第三十中学非法开除了她的公职。出狱后她只有自谋职业,到处兼职做家教,辛苦挣钱抚养儿子。这次她出狱已经是快六十岁的人了,多年来因工作不稳定,也没有积蓄,四年冤狱结束,她生活没有着落,经济也很困难。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9/修心向善-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遭冤狱四年迫害-466917.html

2020-10-13: 昆明好教师赵晨宇再次被枉判四年 母亲被骚扰去世
昆明市学生爱戴的一级教师赵晨宇,2018年8月27日在昆明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不远千里的绑架、抄家抢劫,后被景洪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她八旬母亲在西双版纳被警察抄家抢劫、勒索,2019年11月16日含冤去世。

今年56岁的赵晨宇女士,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家庭中是个贤妻良母,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在学校里是一个同事认同、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当时她教的那个班原先都是差生,纪律不好,任课老师们都害怕上这个班的课,但是通过修炼法轮功,全班的纪律变好了,班上的同学友善互助,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赵晨宇女士2018年8月初回家乡西双版纳看望母亲,8月24日左右返回昆明市家中。随后8月27日,赵晨宇在昆明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在昆明市西山区东陆桥派出所警察配合下绑架、非法抄家,抢走了赵晨宇家中的大量私人物品包括三台电脑、两台打印机、17部移动电话、35个万能充电器、8个充电宝、35个手机电池、11个读卡器、57个U盘、18个SD卡,以及衣服和大量法轮功书籍和数千元现金等等。

同时在西双版纳,景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还对赵晨宇快80岁的母亲孟云英及其儿子住房进行抄家抢劫,并且非法对其母亲进行行政拘留15天,勒索罚款1000元,因为其母年岁已高行政拘留没有执行。由于公安警察骚扰等迫害,赵晨宇母亲随后出现身体不适病危,送进医院,于2019年11月16日含冤去世。

勐腊县检察院以某某小区出现法轮功资料,和有疑是赵晨宇的监控录像,指控赵晨宇“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起诉,刑诉(2019)59号。勐腊县法院于2019年2月27日第一次开庭,律师指出指控赵晨宇证据不实而休庭。

时隔五个月于2019年7月26日第二次开庭。检察院在指控中提供了数十人,包括家人所谓“证人证词”,来证明赵晨宇修炼法轮功,或收到过法轮功宣传资料所谓证据。最后勐腊县法院依据公安机关对资料所谓“鉴定”、检察院指控理由和赵晨宇因为法轮功被判刑过为由,而对于赵晨宇本人的陈述、和律师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于不顾,仅凭公安机关违法获得的所谓证据和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做出了赵晨宇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款40000元的非法判决。

律师依法辩护指出:1、公安机关侦查、鉴定都是违法的;2、公安机关仅凭证人证词认定赵晨宇修炼法轮功或收到法轮功资料就认定有罪,是有罪推定;3、起诉书只是把“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讲了一遍,详细经过没有讲,国家对哪些是邪教那些不是邪教没有相关的法律材料说明。对社会危害也没有指出什么事实。4、公安机关从赵晨宇家中搜查到物品,是一种储存行为,不能作为证据。赵晨宇只是法轮功修炼者,法律也不禁止,所以不构成犯罪。

赵晨宇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向民众宣传真、善、忍的理念,在自己遭到不公对待讲清事实真相,没有违法犯罪而上诉。同时辩护律师提出了上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请求。但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无视当事人和律师合法要求。

2020年3月25日,中级法院按照勐腊县法院的判决,照葫芦画瓢的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荒唐的终审裁定。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赵晨宇为了还法轮功清白到北京向政府为说句公道话,但是在上访途中却被绑架,押送云南后被刑事拘留了一个月,随后又被绑架到洗脑迫害,强迫放弃信仰;2005年7月22日,赵晨宇与一些朋友相约到西藏旅游,在西藏波密县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转押到昆明市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三年。

赵晨宇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期间,遭到“严管”,强迫每天16个小时端坐在 “小凳子”上、还随时遭包夹谩骂等折磨;被强行洗脑;限制饮水(每天500ml)、上卫生间(一天3次)人身自由;剥夺购买食品的基本权利,致使赵晨宇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

赵晨宇还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取消晋级高职、扣发工资和奖金、开除公职不公的对待。由于中共当局的高压与株连迫害,导致她做警察工作的丈夫由于精神压力与她离婚;赵晨宇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监狱期间,年幼的儿子无人看管,几乎被下滑的社会道德所毁。

关于赵晨宇遭受的迫害,详情见明慧网文章《曾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再被关押》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3/昆明好教师赵晨宇再次被枉判四年-母亲被骚扰去世-413725.html

2020-04-20: 从昆明一个炼功点看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残酷性
......一级教师赵晨宇再次被绑架、构陷

赵晨宇,女,四十六岁,原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研究生毕业,被学生爱戴的好老师。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途中被劫持非法关押三十天。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与朋友去西藏旅游被非法绑架、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在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判刑四年,现关押在西双版纳景洪市看守所等待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20/从昆明一个炼功点看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残酷性-404106.html

2019-04-14: 云南昆明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简况
二零一八年云南昆明地区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一名被非法判刑,有五名取保候审,目前仍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已收到构陷他们的所谓起诉书,现年73岁的童先珍老太太被告知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开庭。

......5、中学教师赵晨宇被绑架关押已八个多月

赵晨宇,女,五十多岁,原昆明三十三中教师。二零一八年八月初回西双版纳看望母亲,返回昆明市家中被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景洪市看守所。

赵晨宇多次遭迫害。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大年初一那天,赵晨宇与孙云集、李君萍、王树兰等法轮功学员上北京讨还大法师父以及法轮功学员的清白,途中被劫持回云南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被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届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班”强行洗脑转化。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赵晨宇与朋友相约到西藏旅游,被西藏波密县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并被开除公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14/云南昆明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简况-385104.html

2018-10-13: 曾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再被关押
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女教师赵晨宇,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初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探望年迈的母亲,八月二十七日刚返回到昆明家中,就被跟踪而来的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抄家。现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看守所。赵晨宇曾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赵晨宇,今年五十五岁,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中文系研究生,是一位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学校公认的好教师。

赵晨宇于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同时她将法轮大法洪扬给自己的亲人和学生,洪扬给家乡的父老乡亲。

原先她所教的那个班的学生都是差生,纪律不好,任课老师们都害怕来上这个班的课。在她的引导下,学生们修炼了法轮功,在“真、善、忍”法理的感召下,全班的纪律变好了,精神面貌有了显著变化,同学们友善互助,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明显提高了,得到了同事和学校领导的肯定。

然而,不幸的是,随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后,那些刚刚在法轮大法中获益的孩子们,都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而他们所爱戴的老师赵晨宇,不仅被非法拘留、强迫洗脑放弃信仰,还遭遇了被非法判刑、开除工职等不公的对待和迫害。以下是赵晨宇十九年来所遭受到的被迫害事实。

一、只因说了声“炼”被取消晋级高职、扣发工资和奖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打压迫害法轮功后,九月开学的第一天赵晨宇到学校上班,学校邪党书记姚某就把她叫到办公室,直接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说:“炼!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我修炼真、善、忍,对学生、对工作所做的一切你们都是看的见的。”

几天后,赵晨宇就被昆明市北门街派出所传讯,警察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依然坚定地回答:炼!随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五华区教委都找过赵晨宇,对她说:上边有文件,教师不允许炼法轮功,如果坚持炼就要扣工资、扣奖金,取消晋级高级职称。由于赵晨宇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结果被学校依照邪党文件,不给评高职,扣发了工资和奖金。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一天,五华公安分局一个姓张的科长带着几个警察到赵晨宇家里,明目张胆地抢走了家里悬挂的李洪志师父法像、法轮图、《论语》挂图及所有的大法资料、炼功磁带等,没留下任何凭据。

一九九九年底,由于赵晨宇坚持自己的信仰,不但自己受到不给评高职、扣发工资和奖金的迫害,同时学校也受到牵连,优秀学校的牌匾被摘,全校每个教职工一年的奖金都被扣了50元,中共以此煽动学校员工对赵晨宇的不满,妄图迫使她放弃修炼。

二、北京上访途中遭劫持、关押

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大年初一那天,赵晨宇与孙云集、李君萍、王树兰等法轮功学员坐上去北京的火车,打算到北京上访,向政府和平表达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讨还大法师父以及法轮功学员的清白。

深夜,当火车行驶到贵阳时,一个乘警看到赵晨宇他们正在看《转法轮》,于是叫来了三个乘警,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非法搜查赵晨宇他们的行李包,抢走了《转法轮》和身份证。

火车到达贵州凯里车站时,乘警就强迫他们下车,刚下车赵晨宇他们就被早就等候的几个便衣警察劫持,将她们非法关押在凯里车站的一间堆杂物的黑房子里。

第二天,二月六日中午,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张科长(带人抄家的那个张科长)领着一个国保人员、赵晨宇学校的书记姚某和一个姓杨的老师,还有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的单位的人员和所辖区国保警察等共计二十多人,将他们劫持回昆明。并且向他们勒索了所用的车票费用。

二月八日到昆明火车站后,几个法轮功学员就被国保警察分别带走。赵晨宇被带到五华国保大队,审讯后就被关进了五华区看守所。赵晨宇刚进到监所,随身带的衣服和东西就被其他羁押人员给抢光了,每天还被迫从早到晚的做奴工:拣辣椒、咖啡豆、花生。这次赵晨宇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三、威逼家人配合迫害

赵晨宇的大哥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管委会的副主任,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就把她大哥从西双版纳叫到昆明看守所来逼赵晨宇“转化”,让她放弃信仰,还威胁说如果不转化,就让她在西双版纳的父母到五华看守所门前长跪不起,赵晨宇什么时候转化就让他们什么时候起来。赵晨宇也不为所动。

三月八日赵晨宇从看守所刚释放出来,随即又被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廖进斌和另两个国保人员劫持到昆明市海埂的“鑫安宾馆”,安排了一个女保安陪她同吃同住,所需一两千元费用都是从赵晨宇工资里扣除,住了一个多星期。

三月十七日五华区国保警察通知赵晨宇大哥来做担保,所谓的“取保候审”:逼迫赵晨宇的大哥保证“如果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参与法轮功活动,担保人就要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罚款一万元。”最后才让赵晨宇和她大哥一起回到西双版纳老家。

四、遭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张科长打电话强行通知赵晨宇回昆明,赵晨宇坐飞机回到昆明,才出机场就被五华区国保大队张鸣、廖进斌及另两个警察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届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班”。

转化班设在昆明市虹山东路的羊仙坡,这个转化班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时任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王天玺及宣传部的一个干事,同时还有昆明市国保大队高昂以及昆明市各个区的国保人员。

当时这个转化班有来自全省各地的八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都是从看守所、劳教所送来的。在转化班上安排了蔡朝东这个学术痞子散布歪理邪说,播放“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片子。还花费巨资请来“马三家”的一些邪悟人员散毒,传播邪悟论调。

在邪恶的威逼利诱下,赵晨宇最后也违心的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和“保证书”。但在法轮大法的感召下,不久赵晨宇又从新走回大法修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挽回所造成的影响。

五、遭非法抓捕、判刑、开除公职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赵晨宇与朋友相约到西藏旅游,二十九日途经西藏波密县时,同车一位法轮功学员送给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一枚“护身符”,被旁边不明真相的武警举报到波密县公安局,之后赵晨宇一行十人被西藏波密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先关押在波密县看守所,五天后又转押到西藏自治区八一看守所,四天后转押到云南省迪庆州看守所,三天之后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到昆明后被分别关押,赵晨宇被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

在关押期间,赵晨宇被五华国保警察多次非法审讯。八月二十六日中午后,三个警察把赵晨宇强行带到家里非法抄家,因为赵晨宇拒绝配合,警察就叫来开锁的人强行撬开了门,还逼赵晨宇付了四十九元的撬锁费。最后抢走了手抄的《转法轮》和《论语》及七、八张光盘。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昆明市检察院〔2005〕昆检刑诉字第1187号起诉书诬陷赵晨宇,非法起诉,公诉人是朱立。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赵晨宇及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开庭。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对赵晨宇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后锋;审判员:朱正渝;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

在五华看守所期间,赵晨宇每天被强迫做大量的奴工,主要做中小学教材的刮页、小广告的刮页。每天要干十四、五个小时,有时还加班到深夜。

六、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的虐待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赵晨宇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一进监狱就被关押到第九监区(集训监区),每天被“包夹”(专门看守法轮功学员的服刑人员)看守着,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11点半,整整17个小时强制的端坐在小板凳上,稍有移动就要被“包夹”谩骂,动辄便被殴打;限定每天一瓶水,上三次卫生间,连吃饭都不准起来,由“包夹”负责打饭;每月只允许购买50元的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其它食品。

而且专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丁莹(集训监区的队长)、杨欢(集训监区的副队长),还有另外的狱警师晓燕、谢玲、孙凌爽、郑萍、景绒等轮番用各种方法来逼迫赵晨宇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专管赵晨宇的警察每天都要把“包夹”叫去汇报赵晨宇一天的活动及思想动态,使赵晨宇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

赵晨宇被判刑送到云南省女二监半年后,赵晨宇学校书记王中南、校长赵庆平、人事干部以及五华区教委、五华区“610”共六、七个人到监狱,校长赵庆平当场宣布解除与赵晨宇的劳动合同,开除赵晨宇的公职。

赵晨宇在监狱期间,她的父亲和公公在惊恐忧思中相继去世。年幼的儿子因为无人照管,沦为社会上的小混混。一个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赵晨宇经受了来自精神、肉体等多重打击。现今又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3/曾被非法判刑-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再被关押-375747.html

2018-10-12:女教师赵晨宇回西双版纳州探望母亲 被非法抓捕
赵晨宇于8月初回家乡西双版纳看望母亲,8月24日左右返回昆明市家中,8月27日在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9月26日,中秋节刚过,律师在西双版纳看守所会见了赵晨宇赵晨宇精神状态良好,告诉了律师被抓和抄家的情况。随后,律师在家属的陪同下,到了检察院递交了不予逮捕的法律材料。

赵晨宇女士,今年55岁左右,原来是一级教师。她大学毕业后就来到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书,同时攻读中文系的在职研究生。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当时她教的那个班原先都是差生,纪律不好,任课老师们都害怕上这个班的课,但是通过修炼法轮功,全班的纪律变好了,班上的同学友善互助,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赵晨宇,不仅被非法拘留、强迫洗脑放弃信仰,还被非法判刑三年、开除公职。

据悉,西双版纳警察怀疑监控录像中的人是赵晨宇在发资料,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于2018年8月27日到昆明市赵晨宇的家中,实施绑架、非法抄家,然后临时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三天后,送到西双版纳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目前,赵晨宇已经被非法关押40多天,已被非法批捕。

赵晨宇的亲人们都知道她修炼法轮功后,虽然经历了多年的磨难,她总是对亲朋好友耐心体贴关怀微笑,亲人们都尊重她的选择。对于这次的非法抓捕,亲人们无比痛心忧虑,中秋前委托了律师去看望赵晨宇

赵晨宇的母亲知道女儿被抓后,神情恍惚,在家中摔倒,因家中无人,躺在地上一整天,经医院诊断为股骨头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救治中,她因担心女儿赵晨宇,伤情一直没有好转。

赵晨宇女士是千百万法轮功修炼者中的一员,她在大法中修出的善良谦虚,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包括她上课的学生们,她的学生及家长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称职的好老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2/女教师赵晨宇回西双版纳州探望母亲-被非法抓捕-375672.html

2018-09-14: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被绑架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2018年8月27日在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赵晨宇于8月初回家乡西双版纳探亲,8月27日,刚返回昆明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14/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73798.html

2018-09-01: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被绑架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2018年7月27日在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赵晨宇于8月初回家乡西双版纳探亲,8月27日刚返回昆明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1/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3206.html

2013-09-15: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被迫害的经历
云南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女教师赵晨宇,1998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后的她也将美好的大法弘扬给自己的儿子和学生,当时五岁的儿子和她一起参加集体炼功,她所教的学生们也在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感召下,互助友爱,学习成绩提高。

然而,不幸的是,那些刚刚在法轮大法中获益的孩子们,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都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而他们的老师赵晨宇,不仅被非法拘留、强迫洗脑放弃信仰,还被非法判刑、开除公职。以下是赵晨宇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人生的转折——幸遇法轮大法

我叫赵晨宇,今年50岁,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中教一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我就来到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书,同时攻读中文系的在职研究生。1998年在我读研究生二年级的时候,我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已经联系好了到英国一所大学学习交流。在我到北京去办理签证的头一天,我的一位同事向我推荐了《转法轮》这本书,说这本书太好了!她就把书借给了我。我在去北京的路上就看了一半《转法轮》。到北京办理签证时,签证官说我有移民倾向,不给我办,无奈之下我只好又返回学校教书。回到学校后,这个同事问我看完书了没有,我又将剩下的另一半看完,把书还给了同事,当时只觉的这本书是教人做好人的。

半个月后,这个同事约我到一个法轮功炼功点炼功,当时炼功点的法轮功学员非常热情,认真的教我炼功动作,我还请回了师父的教功录像带,我就按照录像带里师父的教功动作认真的学炼。

沐浴在大法法光中

有一天,我正在炼功,我五岁的儿子从外面跑回来,问我炼什么功呢,我说我在炼法轮功。儿子问我炼法轮功能不能腾云驾雾,有没有孙悟空厉害,一个跟斗云能翻十万八千里。我说何止是腾云驾雾,翻跟斗云,炼法轮功比孙悟空不知厉害多少万倍都不止。儿子一听,当即表示:“我也要炼!”

从那以后,我就和儿子一起修炼法轮功,大冬天的早上,我把儿子裹的严严实实,背着他到炼功点的花坛旁边让他睡着,我就去炼功。没想到,等我炼第二套法轮桩法做头前抱轮时,突然看见我前边一个穿的圆滚滚的小孩儿也在抱轮呢!我一看,那不是我儿子吗?炼完功后我问儿子:“你怎么也来炼了?”儿子说:“师父叫我来炼的,喊着我的名字叫我炼,我起不来还想睡,师父就用树枝掏我的鼻子,掏的我痒痒的,师父说都炼到第二套功法了,快起来炼,我就起来炼功了!”

那天以后,我可爱的儿子就和我一起到炼功点炼功了。炼了一个多月的时候,儿子发高烧,烧到40度,已经持续了一天半,我问儿子吃不吃药,儿子说不吃。两天以后烧自然就退了,从那开始至今十多年了,儿子再没吃过一片药。

放寒假的时候,我要带儿子回老家西双版纳过年,我找到炼功点的辅导员,想请她借给我师父的讲法录像带、教功带、大法书等,我想将这么好的大法弘扬给我家乡的父老乡亲。

回到老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告诉母亲法轮功,没想到母亲说:“我们这里早有炼法轮功的了,我们家这儿就有个炼功点。”之后母亲就带我到了一个法轮功学员家,得知炼功点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炼功,回老家的这个寒假,我也就到这个炼功点炼功。平时我在家里将师父的讲法录像放给我的姐姐、妹妹、哥哥及他们的女儿看,最后他们也都相继走入大法修炼,加上我和我儿子,我们家就有七个修炼大法。我母亲不识字,修炼后师父给开启了智慧,她能通读师父的大法书了。

寒假结束后,我回到三十中又给我所教的学生们弘法,我教初三语文,一次我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最尊敬的一个人”,这个作文题我自己也写了一篇。写好后,在班上读给全班学生听,我说,我最尊敬的人是李洪志师父,接下来我引用了《转法轮》书后的李洪志师父小传里的故事,并介绍了师父写的《转法轮》一书,师父如何教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听完我的这篇文章,学生们非常感动,纷纷走進大法修炼。

我们年级加上我有四位老师是法轮功学员,他们也像我一样给自己教的学生弘法,我们年级有一百多个学生都开始修炼法轮功。由于学校场地小,中午午休的时候我就带着学生们到附近的大学校园里集体炼功。

我教的那个班原先都是差生,纪律不好,任课老师们都害怕上我们班的课,但是通过修炼法轮功,全班的纪律变好了,班上的同学友善互助,学习成绩也提高了,是大法改变了我们班!

迫害的压力没有使我改变

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打压和迫害,1999年4.25法轮功学员万人和平上访后,5月份的时候,我们学校的邪党书记姚晓华将我叫到办公室,当时在场的还有校长文正学、以及五华区教委、五华区公安分局的人,我到办公室后,姚晓华就对我说:“你炼法轮功,要么你放弃,要么你就自动离职,否则我们学校挂的优秀学校的牌子就要被摘了!”我听后平静的说:“我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我也热爱我这份工作,我不会辞职的!”

1999年7.20开始,到处散布着邪恶的谎言。那时我正在放暑假,我想我不能躲起来,就还是到外面的炼功点炼功。1999年9月份开学的第一天,我才到学校上班,学校邪党书记姚晓华就把我叫到办公室去,直接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我炼,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我修炼真善忍,对学生、对工作这一切你们都是看的见的。”同时我将法轮功到底是什么详细的讲给了书记。

几天后,姚晓华通知我说北门街派出所叫我去一趟,我去了后,有一个警察对我非法提审,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依然给他讲法轮功的真相。之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五华区教委都找过我,还把五华区教委的红头文件拿给我看,说教师不允许炼法轮功,如果坚持就会扣工资、扣奖金,取消晋级,不给评职称。由于我坚持修炼法轮功,我们学校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就依照这个邪恶文件,不给我评高职,扣我的工资和奖金。

1999年11月的一天,五华公安分局一个姓张的科长带着几个警察到我家里,以看望我的名义进家后,当他们看到我家里悬挂的李洪志师父法像、法轮图、论语图等,姓张的这个一点头,其他几个便衣就像土匪一样一拥而上,将悬挂的这些图全部取下,还把家里所有的大法资料、炼功磁带都抢走了,没留下任何凭证。

1999年底,我们学校开了一次教职工大会,校长在会上说,就是因为我们学校有炼法轮功的,所以每个教职工这一年的奖金都被扣了50元,学校的优秀学校的牌匾也被摘了。散会后我直接找到校长,我对校长说:“如果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而造成学校的教职工被扣奖金,学校被取消优秀学校的称号,那么我就要去上访,我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要更改这个决定,不能使我处于千夫所指的境地,煽动群众斗群众!”校长听后也没表态。

上访途中遭劫持、关押

2000年2月5日,大年初一的那天,我以及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孙云集、李君萍、王树兰坐上去北京的火车,打算到北京去上访,和平表达我们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深夜,当火车行驶到贵阳时,一个乘警过来,看到我们几个都在看书,就问我们看什么书,我们回答是《转法轮》,乘警就将我们带到列车上的餐厅,又叫来了三个乘警,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搜我们的包,抢走了我们的身份证,这时又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也被带到了餐厅。当火车到达凯里站时,几个乘警就让我们下车,刚下车就看到几个便衣在那里等着我们了,我们被他们带到一间车站堆杂物的黑房子关起来。

第二天,2月6日中午,曾带一些人到我家里抢劫的五华国保大队的张科长带着一个国保人员还有我们学校的书记姚晓华和一个姓杨的老师就跑到凯里来了,其他法轮功学员也是同我一样,叫来单位和所属国保大队的人,共来了二十多人,这些人先在一起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之后把我们送上回昆明的火车,一同带回昆明。

在回来的路上,姓张的科长就对我们说,我们这趟回来的费用都由我们自己负担,当时我们法轮功学员都没有多想,就把钱给他了。

2月8日到了昆明站后,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就被分别带走,我被带到五华国保大队,一个国保警察对我非法提审,问我去干什么,为什么要去。我很坦然地告诉他:“我们上北京上访,讲法轮功真相,我们炼法轮功没错,是被冤枉的!”提审完后诬陷我参与邪教组织直接将我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全监室都炼法轮功了!

我刚到看守所,我随身带的衣服和东西就被看守所关着的犯人给抢了,每天从早到晚的干奴工:拣辣椒、咖啡豆、拣花生。我在的监室有13个人,我就给她们讲法轮功真相,教她们背师父的《洪吟》。在我去之前,一个监室里经常打打闹闹,通过我讲大法的真相,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感化人心,全监室有10个人开始跟我一起炼法轮功,再也不打闹了,环境变好了,连警察都觉的惊讶。其中一个与我一起炼功的老太太,已经60岁了,炼了10几天,六年没来例假的她来例假了,其他三个还没炼功的看到老太太身上的奇迹,也开始炼功了,全监室13个人都修炼法轮功了!

我被关在五华看守所期间,五华国保大队的廖进斌来提审过我,还有另外两个国保大队人员来了两次,这两个国保大队的人员通过我讲真相,明白了法轮功是什么,修炼法轮功的是怎样的一群人,他们俩最后说:“我们尽跟你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太太、妇女(法轮功学员)在一起,我们一个大男人,这算什么,我们不干了!”从那以后,这两个人再也没来过。

株连家属配合邪恶的迫害

我大哥当时是西双版纳州管委会的副主任,五华国保大队就把我大哥叫到看守所来逼我转化,让我放弃信仰,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转化,就让我在西双版纳的父母到五华看守所门前长跪不起,我什么时候转化就让他们什么时候起来。我也不为所动,坚持信仰。

3月8日我从看守所出来(昆公五释字(2000)047号释放证),没送我回家,五华国保大队的廖进斌和另两个国保人员将我送到昆明市海埂的鑫安宾馆,安排了一个女保安陪我同吃同住,费用一两千元是从我工资里扣的。我到那之后,鑫安宾馆已经有四、五个法轮功学员了。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到3月17日五华公安分局给了我一个解除监视居住的通知,也就意味着我来鑫安宾馆这一个星期是监视居住。那天上午,五华国保大队的张科长从鑫安宾馆把我带到五华国保大队,下午我在那里又见到了我大哥,张科长让我大哥做担保,给我取保候审。我拿过取保候审的这张单子一看,上面罗列了十一条,前面的我没细看,第十条是这样写的:“如果被担保人即我在担保期间参与法轮功活动,担保人就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罚款一万元。”第十一条声称还要开除担保人的公职。我看后就拒绝在担保书上签字,也不让我大哥签字。张科长无奈,说:“不签,我们也照样做!”我不理会这一套,和大哥一起回家了。

遭非法洗脑迫害 余毒甚深

2001年12月,我当时在西双版纳老家,一天,我大哥对我说五华国保大队的张科长让我回昆明,当天我就坐飞机回到昆明,在昆明机场的时候,五华国保大队的张鸣、廖进斌及另两个国保大队人员已经在机场等着我了。他们直接将我带到“云南省第二届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班”,转化班设在昆明市红山东路的羊仙坡,这个转化班是云南省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时任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王天玺及宣传部的一个干事,同时还有昆明市国保大队高昂以及昆明市各个区的国保人员都在场,当时这个转化班有来自全省各地的80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还是从看守所、劳教所送来的。

开班第一天,王天玺就在大会上放毒,让法轮功学员们不要修炼了,回到社会中,当人去!王天玺说完后,第一个就让我发言,我站起来说:“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追求人生真谛,人活着不是为了当人,是为了返本归真,这个理念最符合我的意愿,全世界不炼了,我都要坚持!”

第二天,省610的处长彭国军和姓杨的工作人员及我们学校新上任的书记王中南和一个杨老师也跑到转化班来看我,叫我配合邪恶转化。之后几天,蔡朝东这个学术痞子到转化班来散播歪理邪说,同时还播放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片子。这些都没能动摇我,然而邪恶的是,四五天后,转化班叫来一些邪悟人员散毒,传播邪恶理论,最后逼迫写所谓的悔过书和保证书,我也违心地写了,给自己的修炼抹上了污点。

令我实在没有想到的是,当我所谓的“转化”了,昆明市国保大队的高昂找到我说:“你怎么转化了呢?那些(指邪悟理论)我也听了,没说什么啊,你怎么就转化了呢?我真是吃惊!”那时的自己不悟,其实就连办洗脑班的这些人,真正从内心佩服的,都是坚定的大法弟子,最佩服的就是那些不转化的、坚定的,从那些大法弟子身上,他们才看到得救的希望。而当法轮功学员因为自己的执着所谓违心转化后,他们反而心情很复杂,他们明白的那面是痛苦的、绝望的。转化班办了七天,2001年12月24日结束。

结束后,学校派人将我接回学校上班,在一次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还逼迫我做邪恶转化的报告,五华区610的刘主任和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之后五华区610还逼迫我去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部队医院)做邪恶的转化报告。同时云南省省委宣传部组织邪悟人员在全省各地进行邪悟巡回演讲,到处毒害众生。

转化班结束后,云南省610沈主任委托五华区610的刘主任,在昆明市北仓坡北门街居委会办了一个长期的邪恶转化班,每周周六周日两天开班,这个班是继第二届云南省洗脑转化班之后办的。居委会专门腾出一个大会议室,三个单间,由五华区610主管,省610拨款,指派一个邪悟人员专职管理,每周六、周日两天派两个邪悟人员自愿轮流值班。值班的邪悟人员就负责做所谓的转化工作,洗脑班还从明慧网下载师父的经文,由邪悟人员断章取义的对师父的经文邪悟后散毒。

这个洗脑班从2002年3月到2003年5月份,因为“非典”不得不关门停止,在此期间,邪悟人员还被强迫到云南省各专州县做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转化。

大法再一次照亮了我的心

我从2002年开始在学校任教一直到2004年,期间,北仓坡的邪恶洗脑班也关门了,我也一直在思考我所谓的转化到底对不对,我为什么而修炼法轮功?为什么法轮功会遭到迫害?孰对孰错?多少个日夜,我辗转反侧,通过再看师父的讲法,我渐渐意识到了“转化”是错的,师父在等着我们走回来。北仓坡洗脑班曾与我一样邪悟的法轮功学员,也都感觉到了“转化”不对,逐渐地又走回大法修炼中了。

大法再一次照亮了我的心,给了我走回来的希望。2004年下半年,我到学校主动找领导说明,我的“转化”是错误的,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功。学校由此不再让我上讲台,将我安排到实验室,不给我晋级,不给我评高职。这些都没有影响或动摇过我再修炼大法的心。我和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又找到五华区610刘主任,我们向他讲明我们的“转化”是错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教人向善,我们要修炼大法。当我们对刘主任说这些的时候,刘主任开始时吓的头上直冒汗,手也有点抖,最后听明白后,刘主任说:“你们要修炼你们就修炼,那是你们的事,别人也不能说什么。”之后刘主任主动辞去610的职位,自谋职业去了。

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又找到云南省610的沈主任,还有处长彭国军,表示我们的转化是错的,我们要继续修炼大法,并讲明了法轮功的真相。找了610后我们又找五华区国保大队廖进斌,他带了几国保大队的人来跟我们谈,我们依然讲明我们要继续修炼法轮功,转化是错误的。

我和曾经走过弯路的法轮功学员深知自己曾经的邪悟给自己、给世人、给其他法轮功学员造成的巨大伤害,我们都尽自己所能去弥补、挽回。我又专门去曾经去过的省内专县散布过邪恶言论的地方,去找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们澄清、解释并道歉。在这一过程中,才明白何为佛恩浩荡,大法无边,只有师父、只有大法才能给像我这样曾邪悟的人弥补和改正的机会,给我们走回来的机会。

遭非法抓捕、判刑、开除公职

2005年7月22日,我与朋友相约到西藏旅游,29日途经西藏波密县时,同车一位法轮功学员送给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一张法轮大法好护身符,被旁边不明真相的武警举报到波密县公安局,之后我们一行10人都被西藏波密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将我关到波密县看守所,5天后又将我转押到西藏省八一看守所,四天后又将我转押到云南省迪庆州看守所关押了三天,之后昆明市公安局将我接回昆明。

回到昆明后,五华公安分局的警察对我提审,问我们去西藏干什么,谁邀约的、有几个人、途经哪些地方,在那些地方都做了什么。然后将我送到五华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期间,五华国保警察对我多次非法审讯。8月26日中午后,三个警察把我带到我家非法抄家,他们搜包时没找到钥匙,逼我拿出钥匙,我不拿,他们就叫来了一个开锁的,强行撬开了门,还逼我付了49元的撬锁费。他们在吵架时,我们学校的书记王中南也到我家来了。五华国保警察在我家到处乱翻,每间房子,每个角落都翻过来了,他们抄走了一本手抄《转法轮》、手抄《论语》和七、八张新的五寸软盘。之后却造伪证诬陷从我家抄出大量的书籍和光盘,大约抄了一两个小时,抄家后将我直接带回了看守所。国保警察把我家的钥匙交给了学校书记王中南。

2005年12月1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2005〕昆检刑诉字第1187号起诉书诬陷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对我非法起诉,公诉人是朱立。

2006年2月1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及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院没有通知家属。2006年2月1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对我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是后锋,审判员是朱正渝,代理审判员是徐建斌,书记员是段云萍。

针对昆明市中级法院的非法判决,我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3月9日(2006)云高刑终字第516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是李红亚,审判员赵林,代理审判员郑德志,书记员杨婕。

在五华看守所期间,我每天被强迫干大量的奴工,主要做中小学教材的刮页、小广告的刮页。每天基本要干十四、五个小时,有时会加班到深夜。监室里多是杀人、贩毒、盗窃、色诈等犯罪嫌疑人,每天监室里充满叫骂,甚至打架。我给他们一个一个讲大法教人做人的道理,一个多星期后,一般的人都非常认同大法,监室里叫骂、打架事件少了。

有一天监室牢头对我说你要是能把杀人犯某某某变好,我就服你。我没说话,过了一个多月,牢头找到我说她我要下队了,叫我来管这个监室。之后我就成为了监室的牢头。我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教化监室的人员,在大法的感召下,整个监室都变的祥和平静,连警察都不得不认可。

2006年4月18日我从五华看守所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進监狱就被送到第九监区,每天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11点半,整整17个小时被强制坐小板凳迫害,每天专管法轮功的警察丁莹(集训监区的队长,专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杨欢(集训监区的副队长,专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要来逼迫我放弃信仰,还有另外的狱警师晓燕、谢玲、孙凌爽、郑萍、景绒等轮番用各种方法来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使我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专管我的警察张警官、周莹每天把监视我的犯人叫去问我一天的思想动态。

我才被送到云南省女二监半年后,我们学校书记王中南、校长赵庆平、人事干部以及五华区教委、五华区610共六、七个人到监狱,校长赵庆平当场宣布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开除我的公职,还逼我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

2008年1月28日我从监狱回家。回家后,我家所属的西山区东陆派出所警察多次打电话叫我去派出所非法审讯,做笔录。他们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还跟不跟法轮功的人联系,直到后来我搬了家。

现在我搬家到教场路附近,又被莲华办事处、教场中路居委会的人员以看望的名义骚扰。前两天,莲华办事处的人把我叫去谈话,在那里我碰到了我所居住的单位保卫科人员,我一问才知,是莲华办事处把他叫来的。

2009年我和其他几位在波密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向云南省政法委、云南省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西藏林芝地区公安处等部门递交了控告检举书,要求撤销对我们的非法判决,追究所有参与迫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我们造成的精神、经济的损失依法赔偿。

结语

我在监狱期间,我的父亲和我的老公公因思念我相继去世。我的儿子因为无人照管,昔日跟随我一起炼功的他,在我从监狱回家后,已沦为社会上的小混混。看到这一切,我的心碎了,比在监狱受折磨还痛苦。

中共的这场迫害是瓦解式的,是摧毁式的,迫害的不只是法轮功学员,还有所有我们的家人、亲朋、单位同事……迫害的是每一个中国人,瓦解的是道德沦丧后每个人心底最后的那一丝良知和正义。

我回家后的这几年,不断的和儿子交流,放师父的讲法给他听,现在的他已经考上了大学,大法让儿子从新做回了好人。只有法轮大法恩泽众生,救度世人,于无声处播洒甘露。愿通过我的经历,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中共的邪恶,看到大法弟子为救度众生所做的付出,明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5/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被迫害的经历-279583.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
53、赵晨宇,四十多岁,昆明第三十中学教师,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06-02-25: 多名云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6年2月13日,九名大法弟子在云南被非法判刑。事情经过如下:

2005年7月2日云南大法弟子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路费实行AA制、每人500元由王岚统一保管。

7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田云波、孙云集、左立新三人到当地加油站给其汽车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轮大法的美好与被当局迫害的事实,却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举报,他们三人当时就被非法扣押。随后被波蜜当地的恶警将三人带到公安局,并无理取走车钥匙,带到公安局询问后又带回加油站,这时车上莫名其妙的不知从什么地方弄出来一些大法资料,立时,就有恶警拿出准备好的摄像机照下,胁迫当事人孙云集等承认这些资料是他们的,随后又在他们车上进行检查,为以后的迫害罗列罪名,构陷所谓的证据。

同时,另外七名大法弟子此时在饭店点好菜饭,却不见孙云集等三人回饭店,便一路找到公安局门口,公安局局长问他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当他们如实回答后,局长暴跳如雷,大吼大叫到:我就是要抓你们炼法轮功的!恶警一拥而上,采用暴力将他们10人强行绑架,50多岁的李君平阿姨胳膊被扭至重伤(至今未愈)。

9月份检察院(检察人员朱立)提起公诉,(这份没有遵循法律依据的枉法起诉书已另发)2006年2月10日早9点,偷偷摸摸的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只有少数几个家属闻讯赶来,而其余多数的家属并未得到通知并未能赶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邪恶依然十分的心虚,开庭时,法庭外布满了防暴队和不明身份的便衣,同时当天还在大法弟子田云波住家的附近派有警察若干非法监视。

在所谓的庭审中,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审判长后峰再三的诱迫他们此行10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的,大法弟子义正辞严,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此行确实是旅游。并且辩护说到,有哪一条法律可以对思想中所想的东西定罪?中国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审判人员在有力的事实论述中,被问得哑口无言,气急败坏中几次三番的强行终止大法弟子的发言。更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为大法弟子每人指定一名所谓的辩护律师,但这些律师不但不为其当事人辩护,反而,胁迫其当事人,构陷什么“材料来源”、“组织情况”等,这些律师简直就是明摆的特务与帮凶。当孙云集控告其在德钦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殴打的情况时,后峰极其不负责任的说到:与本案无关!孙云集工作中的货款4万多元和微型车以及他的一些私人财物,被恶人诬蔑栽赃为“组织活动经费及交通工具”被非法扣押至今未予归还。左立新的退休工资从9月份被非法扣留至今。……

在大法弟子一身正气,据理力争的自我辩护中,中共的伪法庭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至当日中午1点多时,只有草草结束了这次无人到场的所谓公开庭审。宣布择日宣判。2006年2月13日的“宣判”经核实结果如下:

王岚被非法判处4年;孙云集被非法判处3年;赵咏梅被非法判处3年;赵晨宇被非法判处3年;左立新被非法判处1年半;高红被非法判处1年半;毛丹心被非法判处1年半;李君平被非法判处1年半;田云波被非法判处1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5/121633.html

2006-01-16: 破除对云南大法学员的非法审判
原云南站长王岚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孙云集、李金平、高红在西山看守所,赵咏梅、左立新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赵晨宇、毛丹新在宇五华区看守所,田云波在官渡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18784.html

2005-12-28: 云南法轮功学员王岚等被非法羁押数月不放
2005年7月份,云南省法轮功学员王岚(原云南总站长)、李金萍、毛丹心、赵晨宇、赵咏梅、田云波、孙云集、高红、卓立新等一行10人在去西藏途中被绑架,现分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的看守所。

在对王岚、李金萍、赵晨宇、田云波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后,仍然无任何证据羁押定罪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竟然知法犯法,非法羁押。

李金萍(女,52岁)在这样情况下,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当地政府对自己非法羁押与迫害,现已绝食十天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8/117430.html

2005-08-23: 2005年7月下旬,云南10名大法学员王岚、高虹、赵晨宇、赵永梅、李君萍、杨琼仙、左立新、毛丹新、孙云集、小田从昆明出发,自驾车到西藏去旅游,途经云南大理、丽江、中甸等地。

2005年7月29日,他们在西藏发密(音译)县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8月17日-19日,他们在昆明的家被公安强行非法抄家。

据悉,公安未发现他们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仅只是以“讲法轮功真象”为由非法扣押至今。

毛丹新的爱人曾在被抄家时,请公安人员带衣服给毛丹新,公安接受了。这证明王岚、毛丹新一行确系公安所扣留,但至今不知他们被关押在何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3/108975.html

2005-07-31: 昨天云南大法弟子有十人被捕,分别是省站站长王岚、高虹、毛丹心、李金萍、赵咏梅、赵晨宇、孙云集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107427.html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4-05-30: 昆明市西山区永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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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兼内勤中队中队长:何林 警号01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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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昆明西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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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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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迫害安顺莲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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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云
经办警察:罗秀东 0871-653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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