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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 進贤县(进贤县) >> 张育珍(张玉珍), 女, 47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江西省進贤县李渡镇后街四十八号 有关恶人: 东监狱长:余小东,监狱科长:钟艳华,狱警: 李辉 ,恶警:熊敏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8-19
交叉列在: 江西 > 南昌 新建县 江西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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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恶警凶残折磨法轮功学员
......张育珍,女,现年四十七岁左右,江西进贤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张育珍因修大法,为大法鸣冤被中共邪党诬判六年,被送到江西女子监狱迫害,遭受了六年酷刑折磨,张育珍没有向邪恶妥协。六年期满,江西女子监狱直接将其送到江西女劳教所再行迫害三年,直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才走出魔窟,先后冤狱九年多。 张育珍在女子监狱三监区,二零零五年被迫害最严重时,双手反铐吊在窗户上,长期不放下来,以致残废。有一次,同修偶然在三监区迫害张育珍的地方见到她,只见她光着上身,下身只穿一条短裤,双手耷拉着。据说当时她双手完全失去了功能,不能穿、脱衣服,上厠所要包夹她的犯人脱、穿裤子,吃饭也要别人喂。直到送到女劳教所时,其右手彻底残废。监狱从未将她送到外面治疗。 参与迫害者:熊敏,女、监狱生活科科员,其姐熊小红,在监狱二监区;万姓女警,三监区教导员;钟云华,女、监狱教育科。钟云华曾狂妄叫嚣:你不转化,满期后直接送你去女子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18/江西省女子劳教所恶警凶残折磨法轮功学员-248015.html 2010-09-13: 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到了哪里? 服刑期满,监狱就要释放,这可以说是一个“铁律”,何况本来无罪而被中共非法关押在监狱里的法轮功修炼者!然而,中共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中却常常打破这一铁律。我们看明慧上报道的几个迫害案例。 江西省进贤县法轮功学员张育珍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六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两手臂终身残疾:双上肢变形、伸不直;双手变形、伸不直、握不拢,手腕无力,手始终往下耷拉着;上肢整日胀痛,双手颤抖不止;胸部、颈部和肩部时常剧烈疼痛。 监狱为掩盖迫害事实,在张育珍被非法强加的刑期期满的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又把她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直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张育珍才被释放回家。 湖北省麻城市南湖中学的俞学伦老师被绑架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了整整三年,今年八月一日他就应释放回家,但在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授意下,范家台监狱勾结麻城市“六一零”、教育局和南湖办事处,胁迫他原单位麻城市南湖中学,要他们出人出钱配合,企图再次劫持俞老师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学习班”(即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班)继续迫害五十天。 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今找不到一条法律依据,而犯罪所必备的要件也没有一个可以和法轮功学员对上号。可是中共却偏偏要用司法的形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这本身就是非法的。这些修炼者被当局以捏造的借口和对不上号的法律条文判了刑,就是按中国的法律,到期总得放人回家吧,可是中共竟然再一次非法把他们劫持到劳教所或洗脑班进行迫害。这种迫害的连贯性和彻底性充份暴露了迫害的实质。 可不只是中共的监狱会这样枉法,我们再来看看中共在劳教方面违法的例子。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镇农妇黄正兰,曾三次被长寿区政法委及八颗镇政法部门投入监狱、劳教所长达八年,两次被关进精神病院迫害。特别是最后一次,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由八颗镇政法委书记李金荣为首的三男一女将黄正兰接出重庆石马河女子劳教所后,直接拖进长寿晏家精神病院再次关押,服用不明药物,截止到今年六月底也没见放人。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三日,天津市双口劳教所所长郑金东在大会上宣称:“加期最多只能加一年,告诉你们,加满一年你也走不了。楚继东不就是个例子吗?礼拜日已经给他办了解教手续,但是他仍然走不了!就地给他办班,还不‘转化’,就地逮捕;然后撤捕,再劳教三年,再加期一年,那就是四年。”事实确实如这个所长所说,一九九九年九月楚继东遭绑架,十月被绑架至双口劳教所,因拒绝转化而被加期一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大港区“六一零”又将其劫至板桥劳教所继续迫害。前后共劳教五年。 劳教本身就是违法和违宪的,因为它不走法律途径,不经审判,警察把人绑架后,根据“六一零”的指令就可以把人随意劳教。这对于迫害者来讲,根本不用考虑非法不非法的问题,所以也就自然地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最主要方式。可是劳教也得有个期限啊。但是因为它本身的非法性,那个期限也是可以暗箱操作的。天津劳教所所长讲的明白:先逮捕,再撤捕,而后又是劳教三年。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中共的法律讲,判刑属于刑事处罚;劳教属于行政处罚,是人民内部矛盾。只要一逮捕,以前的劳教就不算数了,要重新按刑事处罚计算刑期,因此先前劳教的时间也就不算先行羁押了。这一逮捕一撤捕,与刚刚劳教过的处罚就没有丝毫的联系了,那再劳教就是又一次新的行政处罚了。这些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回避中共所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他们这样做也纯属多此一举,因为对法轮功的迫害本来就是非法的,谁参与了谁就是犯罪,哪怕采取的是行政处罚的方式。对楚继东的迫害只不过更具典型性而已;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被连续非法劳教的例子还有很多,根本就没有走这条路,而是直接再次劳教。比如河北省张家口阳原县法轮功学员李连东在河北高阳劳教所三年期满后,没有任何理由又直接定他三年劳教,关押到河北邯郸劳教所。再次期满后,张家口恶徒又将其劫持到某宾馆监禁迫害。在那里,李连东被长时间双脚离地吊铐,连续多天坐铁椅子,二十多天不准睡觉,恶徒还利用女流氓给他换内裤等方式羞辱他。二个多月后,李连东生命垂危,恶人怕出人命,才把他放回。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严重的执法犯法。同时这也暴露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系统性。监狱怎么能够把人劫持到劳教所呢?劳教期满后的人,谁给他们先逮捕后撤捕、尔后再劳教的权力呢?人还没有到家,怎么当地的“六一零”与法轮功学员的原单位就接到了通知?显然,中共对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个严格的规定,那就是在他们被强加的刑期到期后,相关联的各方要根据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的坚定程度再行协商继续迫害的措施。是劳教,还是送所谓的学习班?以至精神病院?这都是恶人们协商后的结果。 其实,这个规定可不只是针对上述这些现象中所涉及的法轮功学员,所有被非法判刑、劳教以及被以各种形式被非法拘禁过的法轮功学员,在他们被强加的刑期到期后,负责关押的单位都必须和法轮功学员所在地的“六一零”进行联系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古今中外,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权使用过这样一种迫害形式。随着法轮功学员对迫害真相的揭露,中共这种迫害形式也越来越被民众所知晓,中共也越来越不敢明目张胆地使用了。但是,中共这种对法轮功修炼者连续迫害的形式,是人类司法史上的耻辱,从中映照出中共邪恶而无耻的本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229112.html 2010-03-15: 江西张育珍遭九年牢狱致残疾 ——见证中共邪恶江西省进贤县法轮功学员张育珍于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六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于2005年9月19被狱警熊敏、万敏英等吊背铐11小时,次日(20日)又被吊背铐3小时,造成两手臂终身残疾。现在双上肢、双手变形,双臂也伸不直,双手仍握不拢、伸不直,手腕无力,往下耷拉,双上肢整日胀痛,双手会颤抖不止,胸部、颈部和肩部也时常会剧烈疼痛。 张育珍,女,1967年1月出生,今年43岁,汉族,经贸系国际商务专业毕业,系江西省进贤县李渡镇人,当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深圳外资企业写字楼人事部文员。 张育珍在监狱、劳教所被非法关押9年后于2009年11月9日被释放三个月后的照片。 监狱为掩盖迫害事实,在张育珍被非法强加的刑期期满的2006年11月10日,又把她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直至2009年11月9日张育珍才被释放回家。 张育珍出狱后向省监狱局控告狱警熊敏、万敏英的犯罪事实并要求赔偿,但遭到各级官员的推诿,至今有冤难申。 张育珍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所受过的部份酷刑(照片为示意图) 一、吊背铐 此酷刑极其残忍,长时间吊铐后会导致双臂残废。张育珍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此酷刑多次,最终导致她双手致残的两次是2005年9月19被吊背铐11小时, 次日(20日)又被吊背铐3小时。 二、各种手铐折磨 张育珍在监狱常被铐在监狱窗户的钢筋上,夏天固定在太阳底下天天曝晒,一晒就是一整天,手上晒起了鹅蛋泡还在太阳底下继续晒。 在北京上访遭受的酷刑 这是张育珍在北京上访,在北京市海淀分局看守所遭到的“喷气式”酷刑;在丰台区看守所遭受到的手脚从后背连着反铐在一起酷刑体罚;在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遭到的捆在“死人床”上的酷刑等。 张育珍自述遭受的迫害 张育珍在自述遭受迫害的经历时写道: 一、惨遭迫害 上肢瘫痪 我于2000年11月,因为去北京上访而被非法判刑六年,被投入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长期遭受残酷迫害:狱警熊敏(禁闭室中队长)、万敏英(三大队教导员)及受熊、万指使的犯人祝维青、舒影静、王霞、谢明霞、张茹萍等人对我进行严刑体罚、虐待,包括反手喷气飞机式悬吊铐、烈日暴晒、关禁闭、不准喝水、不准洗澡、长期挂铐不卸等,其中每天24小时双手高举铐在铁门框、铁窗、铁床上折磨长达一年多。 长期的非人折磨把我摧残得双上肢完全瘫痪,肢体功能完全丧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就连穿衣、脱衣、吃饭、洗澡、洗脚等都靠别人帮助。 当我服刑期满的2006年11月10日,女子监狱不仅不释放已残废了的我,反而为了掩盖他们迫害我的罪证,又将我押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致使我拖着被吊残的双手又在劳教所呆了三年,直至2009年11月9日才解教回家。至今,我双手的指头胳膊仍不能伸曲,留给我的是终身残疾。 二、反手悬吊十多小时 以下是江西省女子监狱将我迫害致残的经过。 2005 年9月19日,狱警熊敏指使包夹犯(即:监视我的犯人)舒影静、祝维青把我从我住处四楼拖下来在烈日下曝晒四个多小时。之后,又指使犯人王霞、谢明霞、张茹萍等七八人强行把我双手反到背后,形成喷气式飞机形,将我悬吊到禁闭室警官厕所后方角落处的钢筋窗上方,并用胶布封住我的嘴。使我叫不出声,以掩人耳目。从下午3点吊铐到次日凌晨2点多钟,持续反手悬吊了我11个多小时。我当时已被吊得双手完全瘫痪,人奄奄一息。熊敏逼我答应“转化”(放弃信仰),才给我卸下吊铐,我瘫倒在地,而她们还在那里用不堪入耳的恶毒语言侮辱我的人格,逼我写“四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揭批书)。当时我的手已吊瘫,她们就捉住我的手“写”。 次日(9月20日),狱警熊敏、万敏英又来喝问我:“‘四书’写好了没有?是不是你自己写的?”我说:“我的手不能动弹,哪能写字?是她们抓住我的手写的。”万敏英一听,怒问我:“什么!什么!”并吼道:“走!走!下楼去!下楼去!”又把双手完全瘫痪的我拖到19日吊铐我的原处,以同样手段又反手喷气飞机式从8时吊背铐到11时多,持续再反手悬吊铐了3个多小时,使我更是雪上加霜。把我摧残得呼吸困难,差点断气。 中午时分不给饭吃,又强迫我走队列,在楼上来回走,万敏英在我向左转的时候,我的右肩由于已关节脱位,顺着惯性往外飘出去,不听使唤,万敏英又骂我没有走好队列,凶恶的说“你要夹住你的手!”我说:“我控制不了我的手,我要求去看医生。”万敏英喝道:“你不要向我提条件!”这时我又渴又饿,哀求道:“请给我点水喝。”万敏英说: “什么时候走好了队列,什么时候喝水。”万敏英这时想走,便交待包夹犯人把我的双手捧到上床的扶手上,叫我站在床边背“监规”。我连续两天被反手悬吊背铐 14个多小时,已被折磨得神志不清,像植物人一样任由她们摆布,我已无法发出声音,万敏英还指使包夹犯人晚上12点才准我睡觉。 万敏英走后,祝维青见我人快不行了,赶紧把我扶上床躺着,拿出吸水管给我吸水。傍晚,我非常恶心,便请包夹犯人扶我起床,没等到我脚下床,就呕吐不止。包夹犯人便去报告警官,过了很长时间,万敏英来了,对我凶神恶煞地喝道:“报什么告,有的人黄水都吐出来了,你吐了黄水吗?” 此后的十天,我不能吃饭,只能喝一点水,因双上肢剧烈疼痛,通宵达旦无法入睡直到2005年9月29日,监狱医生见我双手肿大,无法测量血压,我已危在旦夕,将情况通知综合监区,要求次日带我去拍片。 9 月30日,监区任书记、熊敏、狱医夏科长才带我到监狱局医院急救、拍片,之后,局医院朱主任叫医生带我去住院,这时我的双手肿得很大,已完全失去肢能,医院熊院长摸着我的手问我:“你的手成这个样子,是飞机式吊铐的吗?”我说:“是。”他又问我:“你手是胀痛还是麻,我好对你下药。”由于我完全不能自理,才安排两个犯人(祝维青、舒影静)护理我。 同年10月8日医生又叫我去拍片时,拍片医生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张育珍,拍片医生对住院部的郑警官说:“她(指我)的名字不对,你要将她的名字改过来,如不改过来,以后出问题我不负责任。”并讲了两次,可是郑警官一直未改。 后来省检察院的人调查后问我:“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名字?”我说:“没有,我就是一个名字,叫张育珍。”(这是她们蓄意把我的名字写假名,以掩盖她们的罪行。)检察院的艾警官又问我:“你是不是叫张肖玲?”我说:“不是。”当时医师就叫郑警官去改正名字,而她们一直未去改。 从9月30日住院到10月10日,住院十天的诊断结论为“上肢(双手)软组织严重受损,右肩关节半脱位,高血压,心脏病,发烧,中暑等。”我从无这种病史,上述病状完全是她们对我的长时间吊背铐所造成的。 双手瘫痪的我,在住院十天中,每天七瓶药吊针,一天吊到晚。10月10日,她们说有一名艾滋病人要等床位,便把我带着吊针匆匆出院,这时我的伤情根本未愈,才刚开始消肿,自后再未得到治疗。出院时,由住院部用车子把我推到住院部门口,由住院部一名男士把我抱上警车回到女子监狱,又由禁闭室值班的犯人孙淑琴等四人把我抬上四楼住处。 2005年11月,我求人投出向长堎检察院的控告信,过了几天,女子监狱政委祝良、副监狱长魏秋玲(后任调研员),把我叫到五楼办公室了解情况,我说我已向长堎检察院写了控告信,已请人帮我投去了。没料到祝政委这样说:“啊,信在我这里。我会教育她们的。”并“安慰” 我说:“伤筋断骨100天就会好的。” 2005年12月18日,离我服刑期满不远了,女监教育科科长钟云华、副科长王丽颖及熊敏,说要带我去省二附医院作检查,检查前一天,熊敏叫我去洗个澡,去检查前,又叫犯人雷冬莲为我梳头,整理衣着。到了二附医院廖医生问我是怎么搞的?我说是2005年 9月19日、20日两次飞机式反手悬吊背铐14个多小时造成的。后廖医师叫我去拍片。但拍片及检查结果我看不到一纸半字,只有医师对我的最后叮嘱:“你有肩周炎(实际是她们对我两次飞机式吊背铐造成的后遗症),不能冷着,不能着凉,要用热水敷。”我问医生:“我的双手残疾何时会好?”医生说:“如果你不锻炼,一辈子都不会好。”当时我惊呆了,这将宣告我终身残疾! 更为非法的是,当我服刑期满释放之日,女子监狱又把我推上警车送往江西省女教养所劳动教养三年,直到2009年11月9日教养期满才得以解教回家。试问:女子监狱是依照哪一条法律的规定服刑期满又要劳动教养三年? 在三年劳教期间,我有过不让吃饱饭、受包夹犯人的打骂、敲诈,拖着残废的手被强迫去打扫卫生、曾因无法做劳工而被劳教所不允许洗漱、上厕所、企图加刑六十四天等经历。 三、控告无门、各级官员“踢皮球” 我于2009年11月9日“解教”回家,11月16日我按照法律程序向省监狱局阎局长和办公室朱主任递交了女子监狱刑讯逼供致我伤残的赔偿申请报告,朱主任说十五天内答复我。 11月27日上午我接到女子监狱刑罚科李科长的电话回复,说不予赔偿。下午我到监狱局找局领导,接待我的还是办公室朱主任和李处长,他们说:“代表局领导意思,维护监狱意见。”要我继续找监狱。 由于监狱不予赔偿,我多次找省检察院控申处廖处长和监管处黎利处长,他们又一致推脱要我找女子监狱和监狱局解决处理。执法机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法律形同虚设。 12月4日上午我找到女子监狱刑罚科李科长和监狱纪检人员要求赔偿。他们叫我去江西省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 12月4日下午我按照他们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去鉴定。法医说要我把劳改医院住院的伤情病例拿给他看,否则无法鉴定。当即我又到劳改医院找到医务科刘科长要求复印一份我当时住院的病历。刘科长说:“监狱局规定病历是保密的,一律不能外泄,要监狱局下文才能复印。” 随后我又找到监狱和监狱局要求复印当时住院病历。他们一概不理睬。就这样不但我的伤情司法鉴定做不了,就连我遭迫害被吊背铐的伤残病历这起码的证据都拿不到。法院法官说我这是民告官,谁主张谁取证。能证明我吊背铐的证人都在监狱,我如何取证? 我在监狱的刑满释放证及监狱医务所的有关双手致残的伤情病例及劳改局医院住院部有关病历、刑事判决书,还有我自己写的控告信、申诉信等一律被监狱扣押,劳教所也扣押了我的控告信、上诉信,劳教所的解教书又被进贤县“六一零”组织扣押。也就是说,我在监狱及劳教所九年冤狱的一切相关文件、材料证据都被非法扣押,我一个字也没法带出来,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不是想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呢? 如今,我解除劳教已三个月之久,被公、检、法、司等部门踢来踢去,无人敢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试问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我被迫害得伤残在身,手端不起饭碗,更无法工作,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孤身一人,暂时寄居在亲戚家,靠亲戚接济与照料,度日如年。对我来说,还我公道不仅仅是应该的,更是必需的,我今年才43岁,还有很长的人生旅程,今后的路该如何走啊? 我通过江西省委办公厅“民声通道”写了信给省领导,请求省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惩治恶警万敏英、熊敏,责令女子监狱因刑讯逼供致我伤残的营养费、后续医治费、三年非法劳动教养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从而给我一个残弱女子能够生存的空间,“民声通道”工作处到监狱调查,监狱编造谎言,抵赖说我的双手残疾是由以前的“车祸”造成的,“民声通道”将监狱的谎言开脱答复我说“我们已经走完了程序,你们可以走其他的途径解决”,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其实在2006年11月我刑满后得不到释放,无端地又被强制送往江西省女教养所劳教三年时,我的家人就为我向江西省领导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省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写过信,要求按刑法对有关责任人诉诸法律(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狱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员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严重残疾的,判十年以上直至死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罚”);家人还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写过信,要求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过问我这个普通公民的冤情,取消非法迫害,结果申诉信也是杳无音信,我不但吊残手的冤情得不到解决,强加的三年劳教还一直维持到最后。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5/219849.html 2009-11-26: 江西進贤大法弟子张育珍近日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6/213305.html 2009-01-10: 部份北京大法学员二零零一年遭迫害案例 张育珍,女,34岁,汉族,高中文化,出生地江西省,住江西省進贤县李渡镇后街四十八号,无业。一九九九年十月和二零零零年十月被扣上“因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被刑事拘留,后释放;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扣上“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0/193270.html 2009-01-01: 我被非法劳教的经过及所见 2008年5月的一天,我去学法点学法,就被江西省九江县赛城湖派出所的梅金华(所长)、蔡梦(副所长)、周春兵(司机)等一群恶警绑架,二十天后,尽管体检不合格,却仍被非法关進劳教所。后劳教所看我身体实在不行,不愿意负责,才放我回家。这中间我也亲眼看到大法弟子们在劳教所、看守所所遭受的残酷折磨和迫害。 学法的那晚8点钟,我们听到门外有来回走路的脚步声,心想:“可能是找人的。”正在这时,就有人敲门,大法弟子甲起身去开门,我说:“问一问是谁?”对方说:“我,开门。”甲误以为是大法弟子乙,因为有时有人迟到。门栓刚一开,九江县赛城湖派出所的梅金华(所长)、蔡梦(副所长)、周春兵(司机)等一群恶警就冲了進来,同时把前后门堵住,说有人举报你们。我们向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还动手抢走我们的大法书和师父法像,并强行把我们几人绑架到派出所。 当晚,有的大法弟子家被抄,到我家抄家,因没人开门未能得逞。我们在派出所被关了一夜。第二天,我要求上班,他们不理,他们想把我们关進看守所。我们不上车,他们就把我抬上警车,别的大法弟子也被拖上车,到看守所我们都不下车,恶警们又把我们抬進看守所的号子里,下午又把我绑架到九江市看守所。 二十天后,蔡梦、周春兵等几名恶警迫不及待的把我送到江西省劳教所,结果我体检不合格。他们和劳教所谈了有一个多小时,还不停的打电话,后来听说是省劳教局要劳教所收我,我就被非法关進劳教所了。劳教所逼我吃药,我不吃。我的身体明显的在消瘦,他们怕我出现意外,才把我放了。 在江西省劳教所期间,我见证了许多江西省女子劳教所以及其它看守所里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夏翠兰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她的臀部出现大面积溃烂; 黄金荣经常头痛,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里因炼功遭廖丽霞、艾红兰等吸毒犯的打骂; 付金凤出现两次抽筋晕倒; 桂柏华双腿痛,有时心慌、血压高; 王世范血压高,晕倒过两次; 胡火妹血压高,经常头晕; 罗秋兰、周丽娟、王月兰、王春梅等大法弟子都出现血压高的症状; 杨银屏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时,被恶警非法逼供、毒打、吊铐,现在她一只手整天耷拉着,不能用力和上举,连裤子都不能提。她是在家照顾年迈卧病在床的母亲时被绑架的,现在老人没人照顾了,她自己也没有了生活收入,现在连日用品都没钱买。她姐姐杨金凤,也是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被恶警勒索现金几万元后,回家才几天,就又被关進江西省劳教所; 张玉珍在女子监狱被迫害三年,一只手被吊铐吊成残废,他们怕她回去曝光,三年后从监狱直接送入劳教所,现在她两腿出现许多红点,很痒,皮肤都抓烂了,还经常遭吸毒犯的打骂,吸毒犯方慧珍就经常参与打骂大法弟子; 张玉珍、周美丽、钟祥微、吕三秀、张待娣因拒绝非法奴役性劳动,整天不许出房门,不许出来洗漱、洗衣,很热的天都不能洗澡。吸毒犯廖丽霞经常骂周美丽,包夹经常骂钟祥微,强迫张待娣军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92681.html 2008-08-28: 江西张育珍被折磨双手致残 张育珍,女,今年四十一岁,大学毕业,江西南昌進贤县李渡镇大法弟子。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对大法弟子开始全面迫害,她于九九年七月底進京上访,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相,并参加了大法弟子在北京举办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一直在北京证实法,后被北京恶警多次绑架、关押、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被非法判刑六年,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从北京非法押往江西省女子监狱進行迫害,被监狱恶警酷刑折磨,造成双手残废。 在省女子监狱长达六年的非法关押期间,恶警为了达到对其”转化”的目的,长期采用残酷的手段迫害、打骂、侮辱、体罚、长期蹲小号、烟烫、捆绑、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身上晒的起泡、不让洗澡、不让睡觉、不让家人接见、手铐脚镣、悬吊拷打等等,给她身心造成严重摧残。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她从省女监三大队搬到禁闭室值班人员宿舍四楼406房,禁闭室恶警熊敏因她不”转化”经常体罚、侮辱她的人格。由于长期体罚,双脚严重肿胀,行走不便,非常痛苦。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中午十一点多钟,恶警熊敏指使犯人雷冬莲、舒影静、祝维青强行把她从宿舍拖到禁闭室院内曝晒,一直晒到下午三点多钟。后又叫来禁闭室值班犯人王霞、谢明霞、张茹萍等人和拖她去曝晒的犯人一起把她双手反铐,用绳子套石铐子上从后面把她吊在铁窗的栏杆上(飞机铐酷刑),犯人舒影静又把她的鞋脱掉,使她只能脚尖点地,在她被折磨的万份痛苦的情况下,恶警熊敏把正在被关禁闭的犯人刘爱英、黄四妹放出来,指使它们辱骂、侮辱她,粗话、脏话不堪入耳。一直吊到九月二十日半夜二点多钟下铐,使双手瘫痪,痛不欲生。在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下,她决不“转化”,坚定自己的信仰,后来恶警熊敏、万敏英亲自用飞机铐酷刑把她再次吊挂在铁窗上三个多小时,在这期间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致使她双手完全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别人护理。几天后,双上肢严重肿胀,痛得每天不能睡觉,通宵达旦,彻夜难眠,肩一碰着床就痛得钻心。后来她被送往省劳改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双上肢软组织严重受伤,右肩半脱位、肩周炎、高血压、心脏病、发烧。双手一直握不拢、胳膊伸不直,碰着就痛。家里人知情后,去省女监要人、要接见,恶警怕事情败露,不让接见,后来家人找到江西省监狱局局长和江西省司法厅厅长反映情况也无济于事。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张育珍非法刑期已满,本应释放,监狱恶警余小东(监狱长)、李辉(副监狱长)、钟云华、熊敏等伙同進贤县“六一零”书记王某、主任赵某和李渡派出所所长陶某、教导员毛节保等将她秘密绑架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再加三年非法劳教。至今她从颈部、肩部到手臂、手指又酸又胀又痛,双手仍握不拢,手臂伸不直,无法侧睡,无法提重物,身体变形,生活不能自理。但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恶警吕大队长和黎队长还强迫她打扫厕所、洗漱间、园厅的卫生,如没打扫就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也无法正常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8/184898.html 2008-06-23: 曝光江西省女子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多年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因不遗馀力的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而在社会上臭名昭著,现再次将其罪恶予以曝光,让更多世人了解中共丧尽天良的本质,也让以书记、所长宋波为头的劳教所警察们明白: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做法是“假、恶、斗”的共产流氓行为,这种行为必将使你们滑向恶报的万丈深渊。 一、挂铐、殴打、“军训”迫害 恶警对不肯放弃对“真、善、忍”信仰,坚定修炼,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吊铐。用两个手铐分别把她两手挂铐起来,使脚尖点地或离地。此时学员大声抗议、高喊“法轮大法好”,则用胶带纸封住嘴。吊铐对人肉体摧残,使人非常痛苦的。 恶警用“军训”折磨法轮功学员,是一种更加广泛使用的刑罚,方法是强制人像士兵一样,以立正姿势站立不动、眼睛都只能对视前方,一站一上午或一整天。拒绝罚站立即会招来拳打脚踢,揪住头发按在地上打,恶毒辱骂等。无论老幼,每个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要经历这种“军训”酷刑。拒绝做劳改产品的学员也躲不过殴打与“军训”的折磨。 二、“包夹” 指派坏人“包夹”好人是女子劳教所恶毒的“管理”手段。女子劳教所关押了许多吸毒人员,这些人往往是社会渣滓,道德败坏,行为恶劣。恶警就操纵她们(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来“包夹”法轮功学员,两个吸毒者包夹一人,二十四小时监控被包夹者。恶警表面上不准“包夹”人员乱来,而实际上赋予她们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权利,以期达到不准法轮功学员炼功、逼迫她们“转化”的目地。恶警以“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给“包夹”者奖励多少分(奖分可以用以抵消关押时日)来怂恿“包夹”者行恶。所以“包夹”者敢肆无忌惮的对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种种折磨、侮辱的手段,如对学员拳脚相向,用铁丝衣架当凶器進行毒打,恶毒辱骂,把垃圾丢到学员的头上、身上、床上,将尿倒進学员的水瓶、清水桶里,强吃学员的食品、占用学员的物品等。而恶警更是与吸毒者一道上演“双簧”丑戏加强迫害的效果。如法轮功学员被吸毒者非法侵害,向警察反映,恶警知道法轮功学员善良忍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有理的一方,却一定帮着吸毒者来指责法轮功学员,污蔑法轮大法不好,遇到学员被吸毒者打骂时,恶警故意装聋作哑,或用流氓腔挖苦道:“吃不了气就『转化’呀!我劝你还是换一个环境,和她们搞到一起有甚么好?”用“转化”后即可“改善”待遇来引诱学员放弃做好人的原则。有一位学员张育珍因坚定修炼不“转化”,在女子监狱关押了六年刑满后竟不释放,又被非法转三年“劳教”,由于她在女子监狱曾被长时间吊铐,两手致残,来到女子劳教所后做不好劳改产品,恶警竟歇斯底里的辱骂她好吃懒做,吃了不做,是造粪机器等。 三、歧视、虐待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还受到其它种种歧视、虐待甚至酷刑,受尽了折磨。如恶警规定:打扫厕所、洗澡间都是法轮功学员的事;夏天,“包夹”的吸毒者可以使用电扇,而法轮功学员不允许;一个学员、两个“包夹”人员三人二十四小时关在七平米的监房里,吃喝拉撒、做劳改产品都在里面,从不放风;一天只给一刻钟打水、倒马桶、洗衣服;吃伙食不准定菜,家属定了菜不给;不转化每个月加教养期至少五天,到期了继续关押不释放……等等,最令人发指的是将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按在床上捆绑住四肢使其无法动弹,长时日不松绑,使被捆绑者连大小便都只能拉在身上、床上,把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年复一年的单个人关在小号子禁闭室中! 自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到江氏集团镇压以来,现在已过九个年头了,在这场迫害“真、善、忍”修炼者的千古奇冤中,江西省女子劳教所承担了非常邪恶的角色,并且肆无忌惮的表演了九年,有多人被残酷迫害致死、致疯。至今,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还在继续,由于封锁信息,更多的恶行我们目前尚无从知晓。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3/180796.html 2008-04-02: 张育珍被江西女子劳教所禁闭迫害 南昌大法学员张育珍,四十岁左右,现被非法关押在江西女子劳教所,并禁闭在一个约七平米的小号里,由二个吸毒人员二十四小时监视包胁迫害。 张育珍自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期间多次進京上访,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北京参与了中外记者招待会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被非法抓捕判刑六年。她在江西女子监狱期间遭受了各种酷刑迫害,被迫害致一只手已残疾。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她本应期满释放,因不放弃信仰而被非法劳教三年,现被关押在江西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175650.html 2007-12-04: 曝光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行 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警肆无忌惮的对非法关押的众多法轮功学员進行摧残迫害。监狱副监狱长说:对没转化的法轮功怎么做都可以。教育科科长宗云华在迫害张玉珍时说:(迫害)你这种人有甚么事,我宁愿坐10年牢。在宗云华等人的指使下,各监区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李美连,被二监区吊铐迫害,因承受不住,用脚踢破玻璃窗,脚筋被玻璃割断。 法轮功学员廖海梅,被监狱强制转化迫害,长期罚站,双腿肿胀。不让睡觉,监视她的犯人甚至不准她上厕所,被迫大小便拉到身上。 法轮功学员梁美华,监狱企图逼其转化,长期罚站,每天10多小时,脚、腿肿胀,行走困难。后又继续折磨,不让睡觉,有时一天只让睡二个多小时。监视她的犯人随意踢打辱骂,炎热的夏天关進小号,强制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长达42天之久。 法轮功学员张育珍,监狱为达到迫其“转化”的目的,把她吊铐在太阳下曝晒,长达几小时,致使她双臂肿胀、僵直。十指肿的无间隙。皮肤呈紫黑色。在劳改医院治疗,一段时间生活不能自理。 法轮功学员杜葡萄,因拒绝穿囚服,监区指使犯人把她衣服扒掉,只剩胸罩和内裤,关進号房。当时是12月,天寒地冻的日子。 以走“队列”为藉口進行迫害,是这里警察惯用的手段。一监区的警察让犯人强迫一位白发老人在炎热高温的太阳下走“队列”,犯人坐在阴凉处监视,还强迫她走正步,老人的皮肤被晒成黑褐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4/167711.html 2007-09-02: 遭六年冤狱后 南昌法轮功学员张育珍又被非法劳教三年 江西南昌進贤县大法弟子张育珍,女,39岁。因2000年10月進京证实大法,11月在北京参与了中外记者招待会,被非法抓捕,判刑6年。被江西省女子监狱劫持6年后,张育珍又被关進江西省女教养所,被非法决定三年劳教。 张育珍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期间长期遭受各种酷刑和非人的迫害,包括打骂、侮辱、体罚、虐待、捆绑、曝晒在炎热的烈日下,蹲小号,恶警不让洗澡,不让睡觉,手铐脚镣、悬吊铐打、强迫做事、唆使犯人不让休息、向家属要钱治伤残等等。 2005年9月19日至20日,女监恶警熊敏(禁闭室干部)、万敏英(三大队教导员)用飞机铐逼张育珍写转化“四书”,因张育珍不屈服于邪恶指使,恶警把她双手反铐悬挂铁窗十几小时,导致张育珍昏死,在医院抢救10天,致使至今双手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恶警也不准家人看望。家里人找到监狱局长和司法厅长也无济于事。 2006年11月10日,张育珍6年刑满本应释放,女监恶警联合進贤县李渡派出所毛节保(教导员)又秘密把张育珍关進江西省女教养所,决定三年劳教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161970.html 2007-03-03: 监禁六年后再遭劳教 张育珍自叙被迫害致残经过 江西大法弟子张育珍自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期间多次進京证实大法,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北京参与了中外记者招待会,被非法抓捕,判刑六年。她在江西女子监狱期间遭受了人间各种酷刑迫害,二零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应刑满释放,却因拒不配合邪恶,不“转化”而被非法判三年劳教,现被关押在江西女劳教所继续迫害。以下是她自己所写的在江西女子监狱期间遭受各种酷刑迫害的经过。希望张育珍同修增强正念,堂堂正正的反迫害,讲真相,维护大法,走出魔窟。 自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省女监恶警熊敏(禁闭室干警)、三大队万敏英教导员用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飞机铐逼迫我写转化的“四书”,致我“双上肢软组织受伤、右肩半脱位、双手完全瘫痪、高血压、心脏病、发烧”(这是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监狱医院的诊断结论),至今我从颈部、肩部到手臂、手指又酸、又胀、又痛,劳动后伤痛就加剧,双手仍握不拢、伸不直、无法侧睡,无法提重物,自己无法扣胸罩扣子,身体变形。现省女劳教所警官吕大队长和黎队长叫我一定要搞厕所、洗漱间、园厅的卫生,如不搞值班员就不准我去倒马桶,我就无法吃、喝、拉、撒,无法正常生活。我三餐无吃喝,被逼无奈只有被迫去搞卫生,疼痛难忍,搞完卫生后,我连自己的袜子都无法洗。当我把情况向吕大队长和黎队长讲明后,她们却叫我要家里拿钱来,这里带我去医治。我说:“我的手是在监狱被迫害伤残的,我不可能叫家里拿钱来治我的手,我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件事情,所以,你们不能扣压我的控告信。”吕大队长说:“我把你的控告信和上诉书交给邓所了,邓所说帮你发出去了。”我说“那为甚么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人来调查呢?按照法律程序最多两个月就要结案的。”我觉的这其中有问题。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我从省女监三大队搬到禁闭室值班人员宿舍住(四零六号房),禁闭室恶警熊敏因我不转化经常体罚我、侮辱我的人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中午十一点多钟又叫我去禁闭室去走队列,我想脱了囚服穿我自己的衣服,抗议她又采取这种方式体罚、虐待、折磨我。我刚把上衣一拉开,熊敏就叫犯人雷冬莲(现在综合监区教学组,判十三年),三大队监控我的犯人舒影静(判二十年)、祝雁青(二零零五年十一月释放)强行把我从禁闭室值班人员宿舍(原在综合监区四零六号房),拖到禁闭室院内暴晒(气温有摄氏40多度)。一直到下午三点钟左右,又叫禁闭室值班犯人王霞、谢明霞、张茹萍(现在一大队)等人和拖我下来的犯人一起把我双手从后面铐在一起,又用绳子套在铐子上,从后面把我吊到禁闭室警官厕所后窗的铁杆上,犯人舒影静又把我穿在脚上的鞋脱掉拿走,使我只能脚尖点地,就是用典型的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飞机铐体罚、虐待、折磨、摧残、迫害我。还把正在关禁闭的犯人刘爱英(现在三大队)、黄四妹(判死缓,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释放出来),站在吊我的地方辱骂我、侮辱我的人格,粗话、脏话不堪入耳,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只想下铐后跳楼自尽,我多次要求走队列,熊敏不给我下铐,我想下铐吃饭,她也不允许;我多次向她赔礼道歉,她却置之不理,一定要我答应转化才允许下铐,一直吊到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大概凌晨二点左右,熊敏才叫犯人给我下铐。 下铐后我双上肢完全动不了,熊敏还叫犯人逼我写转化的“四书”,我握笔都握不住了,熊敏又叫犯人舒影静拿王高香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写的“四书”叫我背,一个通宵不准我睡。天刚刚蒙蒙亮,熊敏叫犯人舒影静和祝雁青把我带上四楼四零六号房,我强行支撑着奄奄一息的身体,走到宿舍就再也无力支撑身体了,躺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因我双手完全瘫痪,实在无力站着,犯人舒影静和祝雁青让我坐在凳子上帮我洗了个澡,熊敏又带犯人雷冬莲和梁美华(法轮功学员,现在二大队,当时做我的“转化”工作,后看到我被折磨伤残后,认清邪恶,又从新修炼),来到四零六号房,熊敏说:“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四书’写出来。”因我双手已经完完全全瘫痪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了,吃喝拉撒都是包夹犯人护理,犯人雷冬莲抓着我的手抄了一遍别人写的“四书”,签上我的名字和日期(二零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写完后熊敏拿走了。过了一会儿,熊敏和二大队教导员万敏英来了,万敏英问我:“『四书’是不是自己写的?”我说:“我的手不能动了,是她们抓着我的手写的。”万敏英恶狠狠地说:“甚么?抓着你的手写的?走!走!走!下去!下去!下去!”我苦苦哀求说:“我的手不能动了,我真的动不了了!”熊敏和二大队教导员万敏英还有包夹人完全不顾我伤残的身体,又强行把我推到禁闭室。因我双手实在无法动,无法握笔,万敏英又亲自把我吊到十九号吊我的地方,用十九号一样的飞机铐折磨我迫害我,我被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无门,欲哭无泪,欲说无声,就差没断气,万敏英强迫我写“四书”,其实她就是把我吊死我也无法写一个字了,只能是雪上加霜,双手更瘫更残了。 大约三小时后,万敏英要我答应他所有的要求,才叫犯人给我下铐。犯人舒影静抓住我的手又抄了一遍别人写的“四书”,熊敏才让我上四楼宿舍。过了一会儿,万敏英和熊敏又来了,万敏英叫我在号房内走队列。“转”的时候,我的手离开了身体,万敏英说:“你要夹住你的手,不能让手离开身体。”我说:“我已经控制不了我的两只手,我想去看医生。”万敏英恶狠狠地说:“你不要跟我提条件。”我有气无力,呼吸困难,强打精神才没昏倒。我又渴又饿,我说:“我想喝点水,我没有一点力。”万敏英说:“你甚么时候走好了,甚么时候喝。”她还叫犯人把我双手举到上床扶手上,叫我站到床边背监规。 我连续两天被她们折磨的神志不清,像植物人一样任她们摆布,只是还剩一口气,我发不出一点声音。万敏英走后,犯人祝雁青见我快不行了,赶快扶我躺在床上,拿来吸管让我躺着吸了一点水,我连坐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 傍晚我感到恶心,叫犯人扶我起来,因我自己已没有起床的能力了,一扶起床,脚还没来得及下地,就吐了一地。犯人报告了警官,万敏英说:“报甚么告?有的人黄水都吐出来了,你吐了黄水了吗?”之后万敏英带我去了监狱医务所,开了一些消暑、止吐、跌打损伤的药,叫三大队值班员舒惠玉喂了一瓶十滴水给我喝。接下来的一周我每天只能吃几调羹稀饭,喝一点水,干饭一点吃不下,而且吃了很快就吐个精光,全身无力,又痛又饿,肚子像火烧一样难受。一周后,我双上肢肿得一点皱纹也没有,痛得每天眼睁睁盼着天亮,通宵达旦,彻夜难眠,每天连一分钟也无法入睡,肩一碰到床就痛得钻心。我实无奈,找到综合监区教导员王淑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王淑美给我推拿了半天,又找到狱医看我的手,医生量不到血压(双上肢肿得无法量),犯人医生金秀说:“手肿得这么大,量不到血压。”干部医生说:“明天去拍一下片子吧!”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上午,综合监区任书记、熊敏、狱医夏科长带我到省劳改局医院拍片,拍完片,局医院朱主任叫医院的医生带我去住院。于是我住進了劳改局医院监狱住院部。后来我才知道我被诊断为:“双上肢软组织受伤、右肩半脱位、双手完全瘫痪、高血压、心脏病、发烧”。双上肢完全瘫痪的我,生活早已完全不能自理,二名犯人祝雁青,舒影静二十四小时护理我,每天七瓶吊针(大瓶、小瓶、袋装)从早打到晚,直到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听说二零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上午有爱滋病人要住院,所以我脚上带着吊针匆匆出了院,回了省女监。因我双上肢肿大,无法打吊针,就再也没有治疗过。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省女监教育科科长钟云华(也是迫害法轮功的专管负责人),王丽颖副科长、禁闭室熊敏带我到省二附属医院检查。医生问我:“怎么搞的?”我说“铐子铐的。”医生问我:“甚么时候?”我说“九月十九、二十日铐的,双手一直握不拢,伸不直”,医生叫我举起双手,因我双手被飞机铐吊得完全瘫痪后,第二次又吊了大概三小时,而且没有及时治疗(十天后才住院治疗),更没得到很好的护理(钟云华和熊敏因我写了控告信,二零零零五年十二月开始强迫我劳动,强迫我自理生活),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能康复。一双这样的残疾手,叫我如何能在这里“劳教三年”呢?这样下去,我不是要残疾一辈子吗?女监恶警的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第一条,且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非法使用戒具,又把戒具变成刑具,导致我严重伤残,对我严重犯罪,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理应严惩。我从一个身心都非常健康的炼功人被省女监恶警摧残、折磨、迫害成一个双手伤残的残疾人,身心都遭到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法西斯式的折磨和迫害。 省女监恶警熊敏、万敏英、负责人钟云华对我根本就谈不上甚么“管教”,实质是找藉口对我严重犯罪。我能服从这种“管教”吗?为了阻止我控告她们迫害我的种种罪行,她们绞尽脑汁、挖空心思与犯人雷冬莲、舒影静串通一气故设陷阱迫害我,一次次扣压我的控告信,把我搞進劳教所劳教。她们这种下流的手段、流氓式的诬陷一定要叫世人知道,速将她们绳之以法,以示后人,也是在救度众生,叫世人不再犯罪。 张育珍 二零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50034.html 2006-12-09: 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警凶残迫害大法弟子 江西省女子监狱余小东(监狱长)自从二零零一年以来迫害大法弟子,气焰十分嚣张,凶狠手辣、卑鄙、猖獗到了极点,他指使恶警钟艳华(教育科长),万敏英(教导员),熊敏(狱警)用各种惨不忍睹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长期体罚、不让睡觉、天热长期不让洗澡、蹲小号、关禁闭、烈日暴晒、手铐脚镣、灌辣椒水、飞机反铐、反铐悬吊、五马分尸等等,使尽人间一切酷刑,致使监狱一百多名大法学员被所谓“转化”。 二零零五年九月,大法弟子张育珍由于一直不配合邪恶,坚决不“转化”,并坚持炼功,恶警钟艳敏、万敏英、熊敏凶残地把张育珍双手反铐悬吊十多小时,致昏死状态,而后双手残废,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今年十一月十日张育珍六年冤狱期满,这伙恶警纠集進贤李渡派出所毛节保(教导员)把张育珍从监狱秘密绑架到江西女教养所非法三年劳教,致使张育珍再遭迫害。 恶警毛节保今年以来先后绑架了江西南昌進贤李渡大法弟子吴春玲、邹六美、李方兰、张育珍到江西女教养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9/144292.html 2006-11-21: 南昌進贤李渡镇张育珍六年非法刑期后被非法劳教 南昌市進贤李渡大法弟子张育珍,女,三十九岁,二零零零年十月進京证实大法,被中共邪恶绑架并非法判刑六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西女子监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应非法刑期已满,监狱恶人余小东(监狱长)、李辉(副监狱长)、钟艳华等伙同進贤县“六一零”书记王某等将张育珍秘密绑架到江西女劳教所,進行三年非法劳教。 张育珍在江西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为了达到对其“转化”,监狱长期采取残酷的手段迫害,蹲小号、吊打、烟烫、暴晒、体罚、捆绑、手铐脚镣等等,给她身体和精神已造成严重摧残。 二零零五年九月,恶警钟艳华再次将张育珍双手反吊悬挂在铁窗上数小时,在痛苦的折磨中致使张育珍双手残废,生活不能自理。 由于大法弟子张育珍对师父对法的坚定信念,一直未向邪恶妥协。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应非法刑期已满,监狱邪恶监狱长余小东、副监狱长李辉、钟艳华、熊敏伙同進贤县“六一零”书记王某、主任赵某和李渡派出所所长陶某、教导员毛某将张育珍秘密绑架到江西女劳教所,進行三年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142895.html 2006-11-13: 江西南昌张育珍被转送一家戒毒所继续关押 张育珍,女,江西南昌人,一九九八年三月得法,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从深圳多次去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参加法轮大法中外记者招待会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江西女子监狱期间,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始终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到期,当家人去接时,已被恶人转送江西南昌青云谱区一家戒毒所继续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3/142369.html 2006-11-12: 江西南昌法轮功女学员张育珍刑满释放日又被610继续加害 11月10日,是法轮功女学员张育珍六年非法徒刑满释放日。她的家人早早的来到位于南昌新建县的女子监狱,期望能把张育珍接回家中。门警告知在门口等待。约一个小时后,一位女警前来告知:张育珍已经被南昌所辖的张育珍原籍所在地的進贤县610办带走。 经查询:進贤张育珍所在派出所答覆:张育珍因为需要继续转化。经多方奔走,得知张育珍已被转到南昌女子劳教所(亦有人称解毒所),很多人在此被整疯,整死。 张育珍1967年出生。自被抓入女子监狱,受尽非人的折磨。右手被整残。她一直坚守自己的“真、善、忍”信念,不向恶势力低头。张育珍被中共政权如此对待,不知道依据的是哪条法规。这就是黑暗的中国。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2/142243.html 2006-03-17: 张育珍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长期被迫害,双手致残 张育珍,女,39岁,江西進贤人,自99年7.20以来到北京证实法,多次遭绑架、关押。2000年10月去北京证实法,遭邪恶迫害,被非法判刑6年,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由于张育珍一直坚定自己的信仰,长期遭受各种迫害,毒打,蹲小号,戴手铐脚镣,悬吊,捆绑在摄氏50─60度的高温太阳下曝晒,长期不让洗澡,不让睡觉。 2005年9月邪恶气焰嚣张,迫害升级,恶警把张育珍手铐悬吊数小时,直至她双手残废,就这样还不放过,他们还指使刑事犯人将她往死里打,叫刑事犯人捉住她的手写悔过书,长期不让她家人接见、探望,怕他们的恶行被外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7/123079.html 2006-01-13: 大法弟子张育珍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残酷迫害 大法弟子张育珍,女,38岁,江西省南昌市人。2000年因在天安门证实大法,被绑架,判刑6年,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张育珍长期遭受邪恶的迫害,手铐脚镣。 2001年至2002年期间,恶警疯狂迫害,将张育珍衣服扒光,双手反铐在摄氏55度以上的太阳底下曝晒,致使身体多处水泡。 由于张育珍对大法的坚信,一直未被“转化”。2005年10月,恶警熊敏、教育科长钟艳华、副监狱长李辉对她進行迫害。先是把张育珍悬吊在铁丝上,然后酷刑拷打,造成她双手麻痹,失去知觉,身心遭到严重摧残。在这种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恶警不允许家人接见她,关在小号里,一关就是几个月,不管夏天冬天。夏天不让其洗澡,冬天早上6点把她的被子收走,晚上10点多才拿来。残酷的迫害也未能动摇她对大法的正信,即使恶警指使狱中的刑事犯抓住她的手,强迫其写悔过书也达不到邪恶的目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3/118570.html 2006-01-08: 被非法判刑6年的张育珍被江西女子监狱迫害致残 张育珍、女38岁,2000年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被恶警绑架判刑6年,关押在江西女子监狱,因一直未向邪恶妥协,长期受恶警迫害,蹲小号、关禁闭、手铐脚镣,悬吊拷打,酷刑折磨,现已致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目前迫害还在继续,恶警怕他们的恶行外泄,就不让她家人探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8/118282.html 2005-12-17: 江西女子监狱将张玉珍双手折磨致残 江西女子监狱,地处南昌新建县的女子监狱,数年来恶毒摧残法轮功修炼者。大法学员张玉珍入狱5年来,由于不肯转化,长期受到残酷的折磨,张(约35岁)因不肯穿囚衣而被扒光衣服,其兄张殿真原是南昌外贸的人,也因此关押多年。为妹事到处奔走,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7/116728.html 2005-11-19: 江西女子监狱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江西女子监狱位于新建县,非法集中关押着被非法判刑的女大法学员,有上百人。这些大法学员为了坚定信仰“真、善、忍”,遭受了监狱不法人员惨无人性的迫害。其中许多大法学员因向他人讲真像,被恶警非法抓捕,在看守所经历了长时间的严刑拷打,才转入女监继续迫害。 南昌市大法学员张育珍,女,67年生,大专文化,被非法判刑6年;南昌市大法学员黄招萍,女,1964年6月20日生,江西汽车运输局职工,被非法判刑11年;南昌县大法学员胡青英,女,1975年4月9日生,大专文化,被非法判刑9年;南昌农资公司大法学员李晓青,女,54年11月12日生,中专文化,被非法判刑8年;大法学员张莉,女,1960年3月16日生,辽宁凤城县人,初中文化,江西民革委员会出纳,被非法判刑年限不清。 江西女子监狱不法人员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目标,对大法学员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恶毒手段。首先,把大法学员们分别关押在各劳动大队,由犯人日夜看押、监视,不准炼功,不准洪法;并且由副大队长、中队长1加1的严管,对每个人進行谈话、摸底等等。其次,教育科不法人员利用诬蔑法轮功的录像、书等邪恶宣传资料封闭式的强制洗脑,限期要求写出所谓的“悔过书”及揭批文章;并以减刑等手段诱惑。 在上述手段无效的情况下,监狱恶警露出凶恶的嘴脸,以奖励减刑等等唆使犯人,毫无人性的对大法学员毒打、针刺、烟火烫,强制扒光衣服在夏日高温下长时间曝晒,反背上铐长时间悬吊、上铐长时间不让睡觉,强制劳动,野蛮灌食、狠敲牙齿,长期关禁闭等等恶毒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114842.html 2000-09-24:江西大法弟子狱中遭遇 江西大法弟子李玉莲(化名)及其母同修大法被拘禁。在关押期间每天坚持炼功,管教把她们母女(女左手与母右手)铐在一起,24小时不开锁,连续10天如此。数九寒天不能加衣服也不能脱衣服睡觉。其母(68岁)炼功后由白发变成黑发缕缕,以前的风湿性关节炎、腰骨折、头痛、头昏、耳背的症状全消失了,告别了医院和药物。在被关押的48天中,经常乐呵呵地用寒冷的水洗头、洗澡,狱中的年青犯人佩服地翘起大拇指:“阿姨,你真了不起,我们年轻人都比不上你。” 李玉莲因与六位大法弟子集体学法,在某地关押20天后转送江西某看守所,又关押了155天,后因超时关押释放。在押期间管教把她的左手和左脚铐在一起,走路不能直立,上厕所其母为其穿裤子,晚上睡觉也不开锁。大法弟子宋涛也被这样铐了一天多。因同监的犯人吵架,管教胡敏强迫狱中所有人下跪,张育珍说:“我是修炼的人,我不能跪,我跪下对你们是不好的。”管教就又踢、又打、又拽,见她还乐呵呵地不在乎,她又叫来外劳的犯人,揪住张育珍的头发往上提又往下按,几次下来,张育珍还是斜坐在地上没有下跪。 一次因李玉莲没背监规,两高大的男管教拳脚相加,往李玉莲的背部、腰部猛踢、猛打,管教用穿着皮鞋的脚往李玉莲的脚后跟猛踩,踩得“叭叭”作响,并将其双手反扭向背后,强行要其下跪。 4月18日,管教夺掉了李玉莲的《转法轮》,李玉莲又把书夺了回来,管教就叫来了外劳的犯人把李玉莲按在地上,用皮带往她背部、腰部、头部猛抽,直到再次夺走她的书才住手,同监的犯人吓得个个流下了恐惧的泪水... 李玉莲在绝水绝食的第5天,管教叫来十几个犯人,用流汁强灌,使她没有喘气的机会,几乎窒息而死。 最近该地区另一大法弟子因去政府部门弘法,向他们讲清法轮功真像,又被抓進進贤县看守所,绝食绝水8天后昏倒,详情未知,这是她第4次進监狱(2次因上访被抓,1次在家无故被抓,也关了15天),被罚款罚得“山穷水尽”,却无处伸冤;另外3位大法弟子也在绝食,详情未知。 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该市女大法弟子都关在同一监狱,她们每天读一遍《转法轮》,有的在背书,每天坚持集体学法,集体炼功,比学比修,精進不止,每人都为自己得到大法而庆幸。 在此我们告诉世人:珍惜别人就是珍惜自己!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在制约着一切! 2000-08-31: 進贤县大法弟子被关押、劳教情况简介 自去年7月至今年5月,進贤县看守所共关押大法弟子14人,其中男1人,女13人,名单如下: 男:刘慧车(進出3次) 女:吴春玲(進2次,现在南昌劳教所,被判劳教1年) 李芳兰(進出2次,后被送進精神病院强行注射、吃药) 邓晓琴(進2次) 徐 云(关押32天) 张育珍(关押:深圳自11月24日至12月13日,后送至進贤:自1999年12月14日至2000年5月19日) 邹美兰(关押:自1999年12月18日至2000年2月3日共48天) (张育珍之母)(68岁) 宋 涛(关押4次) 邹六美(关押3次) 邹四英(关押3次) (吴春玲之母)(58岁) 姜媛珍(关押2次) 车小玲(关押2次) 朱秋慧(宋涛之母)(61岁) 徐红霞(关押3天后送往广州)(徐云之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8/31/2729.html 南昌 進贤县(进贤县)联系资料(区号: 791)2022-08-16:
西湖区法院电话:0791-86783167 主审女法官:刘玉芳,手机号码目前不知 进贤县公安局电话:0791-85661615,0791-5651253 邮编:331700。 进贤县看守所电话:0791-85666142 2022-06-30: 进贤县公安局电话:0791-85661615,0791-5651253 邮编:331700。 进贤县看守所电话:0791-85666142 2021-12-19: 进贤县公安局电话:0791-85661615,邮编:331700 2021-11-28: 进贤县公安局电话:0791-85661615 ,邮编:331700 ,后续情况待补充! 2021-04-24:以下是非法抓捕周荣梅的涉案相关中共人员信息: 罗溪派出所万富民所长警号018258手机13870926310 罗溪派出所副所长李小青警号018171手机13879152929 雷震副所长(可能是副所长也可能是户籍警察)警号018413或者018149手机15979096868 社区警察警号018453手机13870622933 李文亮警号018292手机13517912132 江西进贤县罗溪派出所电话0791-85561067;0791-85664385 江西进贤县周荣梅被非法抓捕情况补充: 南昌市进贤县(2016年整理) 进贤县政法委: 书记陈建华 副书记吴某13807007749 进贤县610办公室:电话:0791-85622202 610副主任吴丽帧13907085339、办85622203 宅85626166 610副主任章国文13970850123、办85622204宅85667687 610副主任曾志成13607005569 进贤县公安局: 局长杨玉章0791-85664385、0791-85651253 政委叶深山13807007585 法制科吴生根13807007749 国保大队总机79185664385转835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91)2008-08-28: 相关单位与责任人电话:
余小东(监狱长) 0791—3711687 钟云华(科长) 13803511156 李辉(副监狱长) 0791—3718728 万敏英(教导员)0791—3718706 3718707 熊敏(恶警) 13870826499 进贤县李渡派出所 毛节保(教导员)0791—563822 进贤县”六一零”办 王书记 赵主任0791—5622202 江西省司法厅厅长 黄素英0791—6217168 江西省监狱局 严局长0791—8697386 胡云良书记0791—8697366 江西省检察院监检处 黎丽(处长) 0791—8312735 陈小平0791—8327302 艾检0791—8312739 控申处 廖处长0791—8332000 相关责任人: 江西司法厅 黄素英(厅长) 0791-6217168 江西监狱局 胡云良(局长) 0791-8697366 严副局长 0791-8697386 罗副局长 0791-8697326 协书记 0791-8697391 江西女子监狱 余小东(监狱长) 0791-3711687 李辉(副监狱长) 0791-3718728 钟艳华(教育科长) 13803511156 熊敏(中队长) 13870826499 江西女劳教所 宋波(所长)13907090285 0791-8296345 邓某(副所长) 洪创华、吕秀英、王俊生(大队长) 邱继梅、周志红、黄平、黎立新;陈医生、付医生(恶警) 江西进贤县六一零办 王书记 、赵主任 0791-5622202 江西进贤县李渡派出所 陶所长、毛教导员 0791-5638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