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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 汤原县 >> 万淑英,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汤原县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3-06-15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万树青 万淑兰 万淑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3-22: 佳木斯汤原县公检法践踏法律迫害万树青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法轮功学员万树青,被非法关押大半年的时间。据悉,鹤岗市宝泉岭农垦管局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对万树青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家人和律师去了宝泉岭管局检察院,当时不法人员编造的所谓“案子”还在检察院。同去的当地律师和主管此案的王奇谈过以后回来说“案子”可能二十多号就到法院了,起诉理由可能要变了。据称,检察院“提审”时,万树青承认自己做了二、三十本起诉江泽民的真相小册子并签字了。当地律师认为不够判,只是他上次被判刑回来,没有超过五年,他们可能在这上做文章。

汤原农场职工万树青和他的三姐万淑兰,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晚在住宅区街道分别被汤原农场公安局绑架。

七月二十九日上午,汤原农场警察邓新文、警察王炜、汤原农场社区张桂红等人闯进万树青母亲王桂芳家,抄家劫走了老人的DVD、手机、胶带等物品。警察陈小平、王建民、汤原农场公安局长王永利又去万淑兰家抄家,抄走了万淑兰家的电脑、书籍、手机、音乐播放器等物品,抄家的时候警察陈小平还打了万淑兰的耳光。被汤原农场公安局抄走的物品没有给家人任何书面抄家物品清单。老人问他们为什么抄家,他们说你儿子从你家走的就抄你家,警察走时还绑架了万树青的二姐万淑英,晚上九点三十分才放万淑英回家。

七月二十九日,汤原农场公安局让万树青的妻子、万淑兰的丈夫每人交款一千三百元,家人才知道万树青、万淑兰被关押到绥滨拘留所。而家人并没有收到万树青和姐姐万淑兰被处罚的通知书。

八月十三日拘留期满时,家人去接,万淑兰上了自己家的车,公安局却不让万树青上自己家的车,汤原农场警察邓新文又把万树青带到宝泉岭管局的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桂芳老人去汤原农场公安局要儿子,汤原农场公安局长王永利说:抓你儿子有文件,老人要看看文件,他拿不出来,却叫来几个协警把老人拖出门外,回到家里看到老人的手臂都被拖得青紫了。

八月二十四日,警察邓新文、陈小平去王桂芳老人家里,叫不识字的王桂芳签字,王桂芳说看不明白也不会写字,这时就看到警察邓新文在很多文件上自己写了很多字。

九月八日上午,万树青的家人到宝泉岭管局检察院,一个五十多岁的人坐在门口不让他们进去,家属就把万树青为啥被绑架的真相讲给他,他就带家属进了一个没有牌子的房间,里面有两个工作人员,告诉家属说,万树青在八月二十七日被批捕了,家人要去批捕科,那人不同意,后来他去批捕科叫出来一个工作人员和万树青的家人说话,从中得知,这次批捕是政法委有个公检法联合小组说了算,他们让这样做的。

九月二十三日,万树青的家人为万树青聘请了代理律师,第二天律师去宝泉岭看守所会见万树青,在会见的时候万树青告诉律师,在八月八日被关押在绥滨拘留所的时候,汤原农场警察陈小平伙同其他两个警察(其中一人戴眼镜,另一个二十岁左右)提审万树青,三警察提审时开了自带的录像机,当时提问的问题万树青都没有回答,后来陈晓平等警察关了录像,揍万树青,打耳光打了十多下,万树青蹲下了,三人接着打,作的笔录,万树青没签字,警察打完电话回来又揍,当时万树青感觉耳朵热,一吸气耳朵往里灌气,万树青说被打坏了,回去后和室友说把耳朵打坏了。

九月二十五日,律师对刑讯逼供的警察提出控告,但是公安局并没有给出书面答复。

律师到汤原农场公安局问询万树青案子的进展情况,汤原农场公安局的值班人员推诿说办案人员都不在,律师提出要见公安局长王永利,值班人员说公安局长王永利也不在,叫律师二十九日再来,律师刚走出去,家属就看到公安局长王永利出来问值班的警察说:“他们走了吗?”家属不理解公安局长为什么不敢见律师。

二十九日,律师按时又来到汤原农场公安局,值班警察李文生登记了律师的证件,律师一直在等,就是见不到办案人。面对公安局的推诿躲避,家属和值班警察商量,让他去问问,值班警察回来告诉律师:万树青的案子走程序了,已经移送到宝泉岭管局检察院。家属才明白万树青被刑讯逼供就是为了加重对他的迫害。

律师依法会见了万树青,走访了相关人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就万树青案涉及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作以分析,提出了辩护意见,意见书中指出:

一、万淑青没有在粘贴宣传单,警察没有当即进行现场勘查,事发第二天提取的现场物证照片,不能证明第二天拍照的灯杆法轮功宣传单是万树青粘贴的。照片上灯杆宣传单,根本不是新张贴的,完全是长久日晒雨淋,字迹已经很模糊,甚至有的已经完全看不清字迹。(注:制作或者贴法轮功宣传单不违法,不能算作所谓的“罪状”,老百姓受冤,得有个伸冤的方式。)

二、公安机关伪造证人询问笔录。所谓“证人”白元美系万树青妻子,白元美称自己从未给公安局出证,作过笔录,公安局的询问笔录是伪造的,白元美从未说过万树青的东西都放他妈家的话。所谓“证人”王桂芳系万树青母亲,其年事已高,没有阅读能力,民警制作询问笔录时未向其宣读笔录内容,王桂芳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她从未说过万树清在外面张贴法轮功宣传品被抓。所谓“证人” 万淑兰询问笔录中亦没有向证人宣读,没有证人签字,询问笔录第四页第八行,“我从我家连租二号楼的家里出来的,走的是公园路经新房委,康宁街再至丁房委。这段话万淑兰从未说过。

三、搜查王桂芳家,搜查程序不合法。宝公(刑)搜查证,(2015)086号,搜查证,没有法律效力,写明依法对万树清的住宅,宝祥名苑四号楼一单元三零二室,(张桂芳)家进行搜查,为认定事实错误,(一)该房不是万树清的住宅,(二)该房不是张桂芳家;搜查笔记写明搜查证为宝公(刑)搜查字,(2015)087号,没有向被搜查人员出示。

四、万树清控告民警陈小平在询问时伙同另外两名民警对其打耳光,导致其耳朵漏风,民警陈小平使用暴力行为,殴打嫌疑人,以刑讯逼供的方式,强迫万树清自证其罪,违反了刑诉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应当依法追究陈小平的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2/佳木斯汤原县公检法践踏法律迫害万树青-325674.html

2005-08-06: 佳木斯劳教所派恶警2002年野蛮折磨女大法弟子

2002年6月9日,恶警张晓丹把大法学员张丽娥踹出了队伍,大家都要制止她这种行为。就这样,在30-32度的酷暑中,60名大法学员,小的20岁,大的67岁被曝晒了2个多小时。大队长何强有集合了劳教所男女干警向被晒得站不住的大法弟子冲过来,警棍加上拳脚一顿暴打。当场就把大法学员贾秋霞打昏了过去。马翠红、张丽娥全身上下都成了紫黑色。打过之后,又将大法学员万淑英、金秀凤、罗桂华、赵继芹给铐上了,直到她们绝食第五天,邪恶妥协了,给她们解开了铐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6/107827.html

2004-12-31: 我和家人被黑龙江省汤原农场李洪斌等恶警殴打勒索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万淑英  
   
2004年7月的一天早上,汤原农场公安局局长李洪斌带人在未出示任何正常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搜查令是把我父母抓到公安局以后补办的)抄走一些物品及现金与存折共计一万三千元人民币。2004年8月3日,我父母被送往新华农场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送我父母去新华农场的当天,李洪斌承诺当我父母回来后扣押的现金与存折都会归还。

我父母从新华农场回到家以后,多次去要李洪斌才将存折归还给我母亲,李洪斌并再次无理索要四千元人民币扣押到2005年正月初一,承诺在正月初一那天会归还三千元人民币,只留一千元扣押。我和弟弟听到这个消息后,于12月9日去汤原农场公安局局长办公室找李洪斌询问他这么决定有什么法律依据,能否出示给我们看看,李洪斌说:“没有。法轮功就这样,愿意哪告哪告去,我给你出手续。”我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弟弟说:“就连掏大粪的也有人权,炼法轮功的也是合法公民,”李洪斌回答:“不是,你们还不如掏大粪的。”严重侮辱我们的人格。李洪斌告诉我们他收到了很多法轮功的真象,甚至还怀疑是我给他邮寄的。我问他收到多少能让我看看吗?他说:“听说你生活挺拮据的,邮它(法轮功的真象)干啥?”我告诉他,如果是我邮寄的就不问你了。很多法轮功学员五年来被迫害的都很贫困,给你邮寄的一封信等于是他们的两个馒头钱,他们宁可饿着肚子也想让你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

当再次把话题转到法律依据时,李洪斌还让我们去告,我们说:“那你就出手续吧!”李洪斌一看我们真是想去告,他就恼羞成怒的说:“我给你们找地方铐上。”说话间拿起电话叫来了人,李洪斌抓住我弟弟的头发并踢他的腿,往前面办公室走,我就去拉弟弟的胳膊被他们打倒在地,弟弟被很多警察拉走了,李洪斌对我连踢带打的和另两个警察把我拖到拘留室,强行把我按倒在沙发上用铁链子与手铐将我背铐上,狠命的拽着我的头发猛打我的脸部,也不知道他打了多少下,我当时就感觉被打得天旋地转,这时弟弟也被其他警察带了进来,李洪斌挥起拳头劈头盖脸的打在我弟弟的眼睛、脸部、头部、与后背上,同样用铁链子和手铐也给背铐上了,手铐深深的卡在他肉里。而后李洪斌再次狠命的拽起我的头发抡圆了胳膊打在我的脸上,李嘴里喊着:“让你看”(指扣押钱财的法律依据)。我当时就感到头发好象被一齐拽下来了一样难受,脸部疼痛、血顺着鼻子流淌了下来。他们又把我拖到洗手间,我看见弟弟被铐在洗手间的暖气管上,李洪斌又操起竹竿用尽力气的打他,最后被一些警察拉走,就听到有警察说局长你回办公室去吧。

李洪斌走后留下两个警察看着我们,其中一个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把血给他们擦干净吧,我回答:“不用,等到给我手铐打开时我自己擦就行了。”过了一会一个警察接到一个电话后就强行将我脸上的血迹擦了。又过了一会一个警察手里拿着几张纸进来让我们签传唤证,我说不签,他说:“不签也有效。”我说:“有这样传讯的吗?”他没再说什么就走了。我质问他们:“我们犯了什么罪被打被铐?”一警察说:“就因为你没罪才这样呢,”我茫然(真正的犯罪又该是什么样)。我们被非法铐了两个多小时警察才把手铐打开,期间他们把我父母找来逼迫交出四千元人民币,威胁我们给他们赔礼道歉承认自己错了,如果不说就送劳教所或不放人。

2004-01-11: 万淑英,因进京证实大法、向世人讲真相,多次被罚款、非法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现被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遭受着迫害。警察徐庆在审问她时用围巾勒她的脖子,几乎使他窒息,并把她的脸打得多处青肿;有一次,周铁刚带人去抓她没抓着,无故将她的丈夫拘留24小时,并罚款1千5百元后才放人;她的丈夫没有工作,家里生活非常困难,孩子无人照顾,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2003-12-21: 佳木斯劳教所以“大背铐”等酷刑折磨万淑英

大法学员万淑英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迫害。

2002年10月27日晚上8点多,恶警陈春梅、孙立敏把她“大背铐”在床边,疼痛使她全身冒汗,直到半夜才给她松了一点,还是背铐着。到早上吃饭的时候也不给打开,让人喂,她疼得根本就吃不下饭。这时恶警李永波还来摇晃她疼痛难忍的手,来迫害她。到了中午,三个男恶警要把她送男队去迫害,这时,恶警李秀锦、孙立敏、张小丹和几个犹大连唬带骗的逼她写决裂书,她坚决不写,结果暴徒又用一副铐子给她上“大背铐”,让犹大不断地在她的身边重复那些谎言,直到晚上。这期间,李秀锦等恶警多次来逼她在写好的决裂书上签字,她仍然不签。经过一天一夜的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她再也承受不住,违心地、非常痛苦地签了字,她才被打开了铐子。

2003年3月5日,恶警中队长洪伟把她叫到另一个屋子里,逼她写“五书”,她不写,又被恶警洪伟、吴小平、王桂珍等强行上“大背铐”铐在床头上,恶警吴小平和王桂珍还使劲的把她的手抬高拉紧,她疼得大声惨叫,一会儿,手就黑了。它们只得打开铐子,开铐子时还故意使劲让她疼得撕心裂肺。打开后还假心假意地用热毛巾热敷,好象是在关心她,实质是在害她,伤口上敷上热毛巾,她更疼了。然后又把她一个手心向上,一个手心向下拧着劲儿大背铐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折腾,万淑英已经满脸是汗、脸色惨白。恶警洪伟又进来给她打开铐子,恶狠狠地说:“你再皮糙肉厚,也不至于这么挺啊”,然后又把她的手换一下位置,将铐子铐到了最紧的位置,然后走了。只听得她大声惨叫,那剧烈的疼痛是直刺心肺的。恶警洪伟又被叫进来开铐子,开了好长时间才打开。再看她的手起了很大的一个硬包,象是骨头被折断了,当时手脖子也铐破了。尽管这样这群野兽仍然逼她写“五书”,只把她逼的她精疲力尽。

2003年3月7日,恶警队长张燕到车间逼大法弟子出去写“五书”,大法弟子左秀云表示抗议。恶警指使犯人王杰(穿着皮鞋)使劲踢打被按倒在地上的左秀云,万淑英上去制止,王杰却又去踢左秀云几脚,恶警慕振娟、孙立敏见万制止它们打人就把万大背铐铐在床边,恶警陈春梅和洪伟还逼她写检讨,说不应该管(指犯人和恶警打人)。很多情况下,恶警们都是造假。包括“五书”和一些笔录。

苏艳华,由于长期被非法关押迫害,吃的是水煮菜叶,她身体非常虚弱。2003年5月的一天,她想炼功缓解一下病痛的身体,被恶警刘亚东、李秀锦看见,它们像疯一样的冲过去,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骂,打累了就又把她带到没人住的空号里,双手铐在床楞上。苏艳华高喊着法轮大法好,结果它们俩连打带骂把她按在水泥地上。一个刑事犯看见苏艳华坐在水泥地上,就给她拿了一个垫子,被刘亚东大骂不止。一周后才给苏摘掉脚镣。这时,苏的腿已经被铐得不能走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1/62966.html

2003-06-15:2002年6月初的一天早上去食堂吃饭,恶警大队长张小丹把大法弟子张立娥找到大队“谈话”(实为单独迫害),大法弟子们不去吃饭让她归队一块去吃。张小丹不答应,后来带来了许多干警,对全体大法弟子不分老幼大打出手,还扣了大法弟子罗桂华、万淑英、邹继芹、金秀凤七天七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94.html

佳木斯 汤原县联系资料(区号: 454)

2023-04-10: 以下信息有二年前的:
东城派出所 04547652110
邢彦昌 教导员 7652110 13903642050
穆文伟 副所长 7652110 7627820 手机13945426820
黄久生 副所长 7652110 7629399 手机13351866789
姜欧 女 户籍员 7652110 7619456 手机13351863456

2022-05-14: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者
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兆力大队长13803672189(现以换人不知姓名)
汤原县公安局鹤立派出所:
穆赞国 所长

孙文海 警察,手机:13763634718
岩石 警察
张耀辉 警察
汤原县公安局鹤立派出所:
刘智海 所长
汤原县鹤立镇政府:
王迪,书记,手机:18646889171

汤原县公安局:
任铁军:7636001-手机15845415888
腾晓鸣:7636002-手机15204546333
赵明华:7636003-手机13199122222
夏明:7636004-手机13836611107
周金泽:7636005_手机13351866661
袁立新:7636006-手机13945402508
李英海:7636007-手机13329441181
兰秀军:7636010-手机13512651866
李圣仁:7636115-手机13329446603
张通:7636015-手机13029970555

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汉盈(莹),新调来不知电话
副大队长:于宝军04547636051
手机13208411177
教导员:张城04547636041
手机13836688601
关敬权:
冯宏伟:手机13945401155
卢子华:手机13159988789
汤原县东城派出所
曹亚军 所长 13945402777
邢彦昌 教导员 7652110 13903642050
穆文伟 副所长 7652110 7627820 手机139454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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