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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王岚, 女, 58

王岚
原昆明市工会干部、昆明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王岚被迫害致死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市工会职工
个人近况: 2010年1月1日 迫害致死 (2005-07-31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7-31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231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8-04: 案例1、退休干部王岚受折磨致,出狱后出现下体长期流血患恶性肿瘤而去世

王岚,女,当年五十多岁,昆明市总工会退休干部(主治医师)。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绑架判4年,被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曾经三次被关禁闭室,禁闭期间不准洗漱、洗澡、换洗衣服、不得卫生用水、月经期不得用卫生巾(法轮功是性命双修功法,停经后的老年妇女还会来“例假”,下同)。长期坐小凳子,被在饮食中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王岚身体、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出狱后不久出现下身流血,被医院诊断为:子宫恶性肿瘤,不久含冤去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4/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虐待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手段-429110.html

2012-01-19: 昆明退休干部含冤去世 中共造谣 阻人吊唁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岚因修炼法轮功,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中共江氏集团的打压迫害下,于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在家中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

王岚被迫害致死 中共造谣诬陷法轮功

王岚去世后,中共人员不顾事实,欺骗不明真相的警察和民众说:王岚是因为生病,法轮功不让吃药而死的,把王岚的离世企图嫁祸于法轮功,其目的就是为这场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脱罪责,继续维持这场邪恶的迫害。

王岚是被迫害致死的。从迫害法轮功一开始,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点,在全国各地对法轮功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的大抓捕中,王岚也于当日凌晨五点被绑架、抄家、关押;之后在十二年的迫害中王岚多次被非法绑架、强行洗脑,关押和判刑四年。王岚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期间,三次被关禁闭室,长期(每天十六小时)坐在小凳子上不得活动,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还指使牢头等人员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出现记忆减退,精神恍惚等精神障碍,致体质衰弱,过早衰老,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王岚出狱后又被单位扣发了退休金,使其无生活来源,加之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还经常去骚扰……。生活上和精神上造成的压力,致使王岚患了癌症。开始六一零、国保人员和单位要王岚住院,但又不给王岚解决医保、退休金等问题;后来单位答应安排王岚到云南省白鱼口工人疗养院康复科疗养,但事后又反悔说解决不了费用问题,反过来还责怪王岚不配合,并制造谎言说王岚生了病,是法轮功不让吃药而死,邪党把坏事都做绝了,最后还倒打一耙,其流氓本性暴露无遗。

中共阻截王岚生前友人参加葬礼

按照人之常情,亲朋好友参加离世者的葬礼,这是天经地义的,再正常不过了。可就因为王岚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是原来的昆明市法轮大法义务辅导站站长,中共禁止她友人参加葬礼。法轮功没有官当,站长又不是什么官职,没有工资,也没有办公室,其就是义务的为修炼者做一些协调工作:比如帮助购买大法经书,定期组织交流会,进行修炼心得交流之类的事情。辅导站站长也同样是个修炼的人,也是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修炼,提高自己的心性,不实修也白搭。但王岚的离世却惊动了邪党云南省六一零各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如临大敌一般,从上到下发通知,层层布置造谣说:“法轮功有大行动”,以蒙骗各级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胁迫、监控。

王岚去世的当天,公安国保警察就到王岚家里进行看守,对来家里进行遗体告别的人员进行盘查,包括王岚亲人进出都被盘问。随后国保警察将王岚的遗体拉到距昆明市几十公里的安宁市殡仪馆停放“守护”。

云南大学的一位何姓外语教师是王岚二十多年的好朋友。公安用非法手段监听了何老师给朋友们打电话告知王岚去世,相约去参加葬礼的通话。随即,云南大学公安处就闯进何老师家中进行恐吓,威胁其不准去参加王岚的葬礼。之后,公安国保对接听过何老师电话的人员一个个上门骚扰、恐吓,威胁不准去参加王岚的葬礼。

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以及昆明市各区,安宁市公安国保警察及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不法人员,无视宪法和法律,肆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限制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对参加王岚葬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阻拦。当局的这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使那些基层警察、单位领导也无奈的抱怨说:真是大惊小怪,劳民伤财,共产党真是要完了。

一月四日葬礼的这天一大早,昆明市各区、安宁市公安国保便衣警察、连同交警在各个通往安宁市殡仪馆的路口设卡盘查,殡仪馆内更是里里外外布满了警察(便衣),还有武装警察,各种“维稳”人员比参加葬礼的人还多,其中还有人对到殡仪馆的人员进行秘密录像。

各辖区派出所警察、各单位领导在一些法轮功学员的家门口或者单位大门口把守着,监视着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对准备参加王岚葬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阻截。盘龙区、官渡区国保不法警察同时把要去参加王岚葬礼的赵永梅、田云波、左立新等法轮功学员分别非法劫持到玉溪市澄江县抚仙湖,昆明市野鸭湖等地“喝茶”、“就餐”,直到下午四五点钟才放回家。

在此,我们善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有关人员,通过这件事你们应该从谎言中清醒了,这些年来凡遇到邪党开会等敏感日,上边都造谣说法轮功要“闹事”,让你们尽干一些侵犯法轮功学员合法权利的违法的事情,你们都说是上边叫干的。你们可要明白,在法律的有关条款中,指使者和执行者犯罪是要同样承担法律责任的。现在那些恶首都纷纷在找退路,你们怎么还要为江氏集团卖命呢?!你们真该想想自己的未来命运了。想想自己的妻儿老小,不要一条路走到黑,做中共邪党的殉葬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9/昆明退休干部含冤去世-中共造谣-阻人吊唁-251997.html

2012-01-09: 昆明退休干部含冤离世 中共阻友人参加葬礼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王岚女士在过去的十二年间,屡次遭到中共当局绑架、非法关押、判刑等迫害,几乎被非法剥夺了常人中的一切权利,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离世。当地法轮功学员作为她的朋友于一月四日参加王岚的葬礼时,多人遭到当地六一零人员、国保大队警察等的阻扰。“六一零”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王岚,一九五四年出生,云南昆明人,曾从事护士、医生、机关干部等工作,二零零二年退休。一九九五年开始炼法轮功,曾担任云南省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王岚第一次被非法逮捕,抄家,非法拘留一百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二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监禁十五天,强迫转化,并在各大媒体上遭到伪造文章和录像的诽谤。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次被非法逮捕,抄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狱,出狱后一直被非法剥夺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等。二零零九年三月,王岚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诉,同时送去的还有省检察院,省政法委、市总工会。三个月过去,没有任何结果。她又向上诉单位送去了真相资料。七月份,王岚得知她已被开除了,于是向单位送交了报告,要求改正非法开除退休职工的做法。但是直到她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离世,她的合法要求都未得到解决。

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是王岚的葬礼。当地法轮功学员们都想去参加,但是在葬礼之前,一月二日,盘龙区国保大队和区610人员就来到法轮功学员赵永梅家,先问赵永梅是否知道王岚去世的事情,赵永梅说知道,他们就说让她不要去参加王岚的葬礼,赵永梅说:“参不参加朋友的葬礼是我的自由, 我是合法公民,你们不能干涉!”来人口气突变威胁她说:“我是代表政府来禁止你去参加王岚的葬礼。”赵永梅没有说什么,第二天主动打电话给盘龙国保大队王勇,说:“葬礼是一定要去的,因为我们是朋友。”第三天赵永梅得知,她联系好的去参加葬礼的车已经被国保威胁,不允许载她去参加葬礼了。赵永梅主动给国保大队王勇打电话,说:“我包的车被你们打招呼不敢去了,我知道你们也要去,为了让你们放心,我们就搭你们的车去参加葬礼吧!”王勇同意了。

一月四日早七点半,赵永梅、赵晨宇、梅碧林如约就上了国保的车,这辆车没有牌照,车上还有三个人,王勇、驾驶员和盘龙区610的人员,赵永梅、赵晨宇、梅碧林上车后,车就驶向安宁殡仪馆。一路上,三位法轮功学员就向车上的人讲法轮功的真相,但是车已经开过安宁殡仪馆,却还在往前开。梅碧林发现路线不对,要求司机停车改变方向,王勇以不认识路为借口搪塞,继续往前开。梅碧林说:“再不停车,我就打开车门自己跳下去,我们是来参加朋友的葬礼的。”王勇被迫靠边停了车,三位法轮功学员下车后就往回走,并对王勇等三个人说:“我们是把你们当成朋友,出于对你们的信任才搭乘你们的车,但是你们却故意耽误我们参加葬礼,这太不应该了。”这时,王勇等三人就上前拽住赵永梅、赵晨宇、梅碧林,不让她们走,说:“是政府不让你们去。不要给我们添麻烦。”赵永梅说:“一个合法公民去参加朋友的葬礼,哪里会给你们增加麻烦,是你们给我们增加了麻烦,而且是知法犯法,限制公民的合法权益。”说话间,赵晨宇、梅碧林摆脱了他们的纠缠往殡仪馆方向走,走到附近一个村庄的时候,包了一辆面包车,就朝殡仪馆方向急驶,刚出去不远,就被交警拦住了,交警的车同时下来了七八个交警把赵晨宇、梅碧林围住,不让她们走,赵晨宇、梅碧林就向在场的交警讲述了她们参加王岚葬礼的整个过程,并且告诉了他们王岚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最后被迫害致死,同时也讲了法轮功的真相。交警明白真相后,不但没有再加阻拦,还告诉了她们到殡仪馆的路。

赵永梅当时被王勇强行拉住,之后盘龙区社区、盘龙区政府的相关人员共十多个也赶到现场,把赵永梅强行绑架上车拉到野鸭湖附近的一个餐馆里,点了一桌菜,赵永梅对在场的人说:“你们用这种方法软禁我,你们是执法人员,反而知法犯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现在又乱花纳税人的钱在这里大吃大喝,真的不应该,这饭我不吃,但是我要给你们讲清法轮功是什么,炼法轮功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接着赵永梅讲了法轮功的真相,当天下午四点多钟,赵永梅才得以回家。

无独有偶,一月三日晚,社区及610 人员亲自到法轮功学员田云波的家中,威胁他的母亲第二天不准去参加王岚的葬礼,老人家只是说了一句:“我要去的,她是我朋友。”说完就流下了眼泪。看到这情景,在场的人也深受感动,没有再阻止。一月四日早,法轮功学员田云波自驾车已经到了殡仪馆,刚到门口才下车,就被官渡区国保大队、区政府人员六、七个人员抢走了他的车钥匙,把他绑架上了一辆警车,他的车由另外一个警察开着尾随在后,把他拉到了关上的一个茶馆里,以喝茶为由软禁他,田云波在茶馆里对在场的人员说:“我和王岚本来就是难友,我们一起去过西藏,一起遭非法关押,在生活中我们也是朋友,她是我尊敬的长辈。现在她去世了,我来参加她的葬礼,做最后的告别,你们却强行阻止。你们曾经绑架过我多次,我对你们从来没有怨恨,你们的行为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同时置人之常情于不顾,你们将心比心,如果你们的朋友去世了,你们去参加葬礼却被限制了,你们会是什么感觉?作为一级政府,不准老百姓有自己的交往与人情,你们说,谁正谁邪?”在场的人无言以对,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让田云波回家。

法轮功学员左立新早上六点半从家刚出来,准备去参加王岚的葬礼,刚出小区的大门,就被十多个人团团围住,又抓肩又抱腰,把他绑架到一辆车上送到澄江抚仙湖,左立新一直对他们讲法轮功的真相,到下午五点半才得以回家。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参加了王岚的葬礼,王岚的家人很受感动。王岚的前夫对到来的法轮功学员说:“你们来,会不会被跟踪,给你们带来麻烦?王岚在最后的日子里,本该我们做的事情,你们都做了,你们太好了!”

参考资料: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曾遭冤狱三年多 王岚自述被迫害经历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9/昆明退休干部含冤离世-中共阻友人参加葬礼-251622.html

2011-11-28: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时,在中共云南邪党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亲自坐镇指挥下,省公安厅、国安局、各地州、市公安局政保部门积极参与,在全省统一行动对法轮大法各地辅导站及分站负责人进行了非法抄家、传讯、关押。其中有:

王岚,女,五十七岁,昆明市工人文化宫干部,昆明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据王岚自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时左右,她在睡梦中被激烈的敲门声惊醒,刚推开门,十几个警察一拥而入,随即四处翻查,家中顿时一片狼藉。王岚问这是干什么,有警察称依法进行搜查。她质问根据哪一条法律,警察说不上来。十年过去了,他们也没有拿出任何一条有效的法律解释其行为。这帮人拿走了王岚家的所有大法资料,包括讲法磁带、录像带、录音机,还有户口册、影集等私人物品,至今没有给过任何清单。后来王岚索要回了录音机、户口册和影集。警察把王岚带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出门之前,有个警察让王岚在搜查书上签名。王岚没签字,写三条意见:一、不同意非法抄家;二、做好人没有错;三、不同意拿走她的私人的物品并把她带走。当天晚上,王岚被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8/云南风雨十二年(一)-249892.html

2011-05-14: 昆明法轮功学员王岚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晚十一点左右,云南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队长张伟等四、五个警察及五华区大观派出所两警察一行六、七人,在治保主任白恩培指引,闯到法轮功学员王岚家中,进行非法搜查,并将王岚绑架走。王岚家中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4/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0769.html

2010-08-21: 再揭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罪恶
王岚,五十七岁,昆明市工会职工,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集训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指使牢头刘跃新、纳惠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使得原本精明能干的人变得犹如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1/228606.html

2010-08-07: 云南女二监用“坐小凳”折磨法轮功学员王岚,五十五岁,昆明市工会职工,被非法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长期“坐小凳子”,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还指使牢头刘跃新、纳惠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犹如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7/228061.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
7、王岚,五十七岁,昆明市工会职工,被非法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集训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指使牢头刘跃新、纳惠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犹如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10-04-16:“被迫害十年,我几乎被非法剥夺了常人中的一切。到女二监后,一年之内,我从一个健康的中年妇女变成了一个老人。腰无法伸直,一头白发,脸脚浮肿,走路摇晃,心律每分钟只有四十六次,必须靠吸氧维生。一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才被提前释放出狱,回到家中。”五十六岁的云南法轮功女学员王岚说。

王岚,一九五四年出生,云南昆明人,曾从事护士、医生、机关干部等工作,二零零二年退休。一九九五年开始炼法轮功,是云南比较早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曾担任云南省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王岚第一次被非法逮捕,抄家,非法拘留一百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二次被非法逮捕,被非法监禁十五天,强迫转化,并在各大媒体上遭到伪造文章和录像的诽谤。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次被非法逮捕,抄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狱,至今仍被非法剥夺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等。

下面是王岚自述她这十年来所遭受的部份迫害。

一、被非法逮捕、抄家、提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时左右,我在睡梦中被激烈的敲门声惊醒,刚推开门,十几个警察一拥而入,随即四处翻查,家中顿时一片狼藉。我问这是干什么。有人回答说:“我们是依法进行搜查”。我问根据哪一条法律。回答只有一句话——依法行事。十年过去了,他们也没有拿出任何一条有效的法律解释其行为。这一行人拿走了我家的所有大法资料,包括讲法磁带、录像带、录音机,还有户口册、影集等私人物品。至今没有给过我任何清单。后来我索要回了录音机、户口册和影集。

可能警察怕天亮之后邻居们干预,就把我带到了西山区公安分局。出门之前,有个警察让我在搜查书上签名。我不同意签字。他就告诉如果不同意,我可以把意见写上去。我就写了三个意见:一,我不同意非法抄家;二,做好人没有错;三,不同意拿走我的物品,并把我带走。当天晚上,我被放回家。

面对不公的对待,许多大法修炼人站出来,通过信访、登门上访、坚持户外炼功等方式说明情况和表达心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那天,我离开了办公室,回家告别女儿。女儿说:“妈,你小心一点。”我告诉女儿别担心,妈很坚强。我在翠湖公园南门口一片供游人休息的空地上学法。越来越多的学员来了,武警也来了,还调来了公共汽车。有人看势头不对跑了,更多的人坦然面对。

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抓捕开始了。我被两名女武警拽住双手,塞进了一辆小车。装满了人的大车开走了,我则被拉到一个象地下室的地方。我到那儿的时候,那里已坐着很多人。他们中有人问我,为什么和我打过招呼了,还要出来学法炼功。我说是因为法轮大法给了我一个好身体,教会我做一个善良的人,对社会有益的人,但没有要我什么回报,所以在不公的对待面前,我愿意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这也是在维护我的权利。最后他们问我要共产党还是法轮功,我毫不犹豫的回答要法轮功。

之后,我又一次被带到了西山公安分局。在那里,让我看嫁祸法轮功的电视节目。看完之后,有人问我看了中央台播出的节目,你是什么态度。我反问为什么不让法轮功说话,只许听一面之词?随后我被非法送往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我经历了多次提审,也见到过很多被抓进来的同修。在提审过程中,我发现警察和官员都对三件事十分在意:其一是法轮功的组织情况;其二是与资料有关的经济问题;其三是七月二十二日在翠湖聚集了许多法轮大法学员的原因。我告诉他们,法轮功没有组织,只有松散管理,不存钱不存物,不计名不计报。所谓的管理,无非是为大家提供一点服务,没有上下级关系,也没有报酬。这些也没什么可隐瞒的。从事管理工作的多是各点学法轮功的热心功友,很多人,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对于经济问题,警方和税务机关经过了多方调查,确认辅导站及我个人都不存在非法营利的问题。至于说为什么七月二十二日在翠湖聚集了许多法轮大法学员的问题。翠湖是公园,空间大,去多少人都行,来去自由。在公园进行炼功学法活动,不会阻碍交通,不影响政府办公,同样能表达我们的意愿。这就是原因。

之后来了三个人,和颜悦色的和我交谈。谈的内容很多,态度也很诚恳。从谈话中,我了解到全省分站长都被抓的情况。我一声不吭,禁不住两眼流泪。就我个人而言,朝闻道,夕死可矣。但那么多善心人被无辜迫害,我心如刀割。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抓那么多人?回答是他们也不愿意如此。是上面要取缔,所以要我表个态。当时我对他们说,表态可以。但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否则我宁愿去坐牢。一是释放所有因法轮功被抓的人,包括我;二是我的表态不得让新闻媒体炒作;三是不参与政治。他们三人当即拍板同意。我请他们回去请示后再说。

此后一个夜晚,看守所警察通知我去会议室。那儿已坐了几十个人,有的我认识,有的不认识。他们宣读了我许多罪名,问我有什么看法。我表示没有什么看法。随后我被一辆警车押送回家。其他被非法抓捕的同修也被陆续释放回家。

二、强迫“转化”、洗脑、欺骗

对大法弟子的精神迫害方法五花八门,一言难尽。有时逼迫大法弟子阅读一些邪恶的书籍,看诬蔑、栽赃大法的电视节目,然后逼迫大法弟子写四书——“认罪书”、“悔罪书”、“决裂书”和“揭批书”,“表态” 、写“思想汇报”,做“思考题”。如果不配合,就利用重刑犯包夹欺压大法弟子,禁止大法弟子之间说话。

二零零零年下半年,我与三位同修为抵制参加“转化”而出走,辗转了许多地方,历时几个月。

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晚,我在腾冲县文化馆招待所被第二次非法抓捕,我家也再次被抄。我被带到位于安宁市温泉镇一个叫来凤山庄的地方囚禁起来,强迫“转化”。来“帮教”的人都曾是昔日的学员。在此期间,我看不到出路,在无明的左冲右突中,出现了部份邪悟的问题。但是我并不想放弃对真善忍真理的追求,所以心里充满了痛苦。参与迫害的人觉的“转化成功”了。写了一篇 “攻克最后一个堡垒”的文章,到处宣扬。他们还找来电视台的人,据说拼接加工成了所谓王岚“转化”过程的纪录片子,毒害不明真相者。泯灭人性的善良,让迫害者和被迫害者都在神面前犯罪,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转化”。

事隔多年,我对当时迫害下所言所行中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事情一概不认可。任何人,想要控制别人思想的做法本身就是邪恶的犯罪。

三、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和旧时的朋友相约去旅游,计划的最后一站是拉萨。途经波密县时,有位同行的朋友在加油站给一个女孩送了一张护身符。波密县公安局因此抓走了同行的三个人,并非法搜查了车上的行李。在一个旅行袋中发现印有“法正千坤,邪恶全灭”字样的不干胶粘贴物一百九十八张。我们其他人到当地公安局要人,问他们为什么抓人。一位副局长回答说,只要是法轮功就可以抓。我们在公安局门口请他拿出法律证据。他拿不出来。当时围观的人很多,这些警察又是录像,又是调动武警将我们抓进去,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当晚,波密县公安人员让我们签拘留证。没人签字。后将我们送到西藏灵芝地区关押,审讯没有任何结果。他们将此事上报了公安部。当时我们同行的有十个人,我们的案子便成了公安部督办件。

押回云南后,我第三次被抄家。我被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进去没多久,看守找我去谈话,要我从新选择。我回答他已经选择过,不必再选择。看守又说法律程序在走着。我回答我没有犯罪,什么也不怕。到看守所不久,我就出现了头昏的症状,日渐加重。看守所送我去医院检查,诊断为脑萎缩症。医生建议多休息,多测血压。因为身体状况很差,第一次要转入监狱时,监狱没有收。我被非法判决监禁四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执行。

在女二监,有一次,她们发给我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看完以后明白了一件事,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高层在违“宪”。“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不是“立法”机构,无权对“法律”条款作出解释,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立法” 机构,但是“人大”没有做出过任何迫害法轮功“合法”的解释。共产党连自己的《宪法》都视同儿戏,还有什么底线!还有一次,让我写学习雷锋的“心得体会”。雷锋对“同志”象“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其实无非就是拉这个打那个的“斗争哲学”。我们大法弟子只知道与人为善,不计人过,不会把任何人,包括迫害者当作敌人。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大法弟子都有过强迫洗脑、“转化”的经历,但是对于坚持真理,坚信大法的大法弟子来讲,根本不起作用,只能是修炼者越修越纯净,越炼越坚强。

四、监管对象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我在家里接待了一位东陆派出所的警察。他告诉我,我已被列为监管对象了。我向他讲了法轮功信仰者被迫害是高层违宪造成的,列管是想抓就抓的意思吗?他答不出来。

这场长达十年的持续迫害,许多云南大法弟子像孔庆黄、沈跃平的生命被夺去了;许多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残,许多大法弟子长期受到经济上的迫害,在反复申诉后,仍然没有恢复或只有部份恢复。到目前为止,我个人的退休金等仍被非法剥夺。

二零零八年四月上旬,在女二监见到了昆明市总工会人事科的两位干部。他们拿出一份由昆明市总工会党委书记张光华签署的有关我待遇问题的文件。大意是,因为信仰法轮功“屡教不改”,我在监禁期间停发一切待遇,服刑期满后,根据实际“表现”发给。这份文件是文革的做派,根本违背了监狱法(当时我没有学到公务员法)。对此,我表态说,对于我入狱后的待遇我可以不计较;但是我释放后的待遇,应按法律执行。他们让我收下文件,我没收。让我签字,我也没签。我不可能签收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文革式文件。

同年十二月初,市总工会主席杨丽、党委书记张光华、机关党委书记鲁豫刚等人到监狱探望我。我向杨丽提出这种处理不合法,我不能接受。杨表示以法律为准。同时答应我出狱后立即做一次体检,单位如实给予报销。

二零零九年三月,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诉,同时送去的还有省检察院,省政法委、市总工会。三个月过去,没有任何结果。我又向上诉单位送去了真相资料。七月份,我得知我已被开除了。我向单位送交了报告,要求改正无理而且是秘密开除退休职工的做法。

至二零一零年三月,半年过去了,没有结果。我通过电话联系杨丽。接电话的是机关党委书记鲁豫刚,他否认开除一说。我问既然没有开除,那我的工资待遇在哪儿呢?他说,我们报请“六一零”办公室批准,停止了你的一切待遇。我问为什么?他回答因为你从事法轮功。我又问法律依据是什么?他说电话不是讲理的地方。我问停发包括我自己出钱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吗?他回答是的。我又问“六一零”给你批文停发我的一切待遇,为什么不通知我呢?他说已经通知了,你在监狱的时候文件已经给你了。我告诉他文件上没有停发字样。他就说你再回去看看,有的。我说文件我没有收,也没有签字。他说你没有签字,是别人代签的。

我所经历的,只是成百上千被迫害的云南大法弟子中的一例。虽然几次被非法抓捕关押,长期被迫害,但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样,依然坦荡的活着。对于我们这些几乎只剩下真善忍信念的人,迫害和恐吓已如清风拂面,何足惧哉?但是,我还是希望那些曾经参与迫害的人、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能够摸摸自己的良心,能够力所能及的去弥补自己的罪错。世上没有后悔药,千万别等到大难临头,自己被清算的时候再回头,那时就真的来不及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6/221636.html

2009-06-29: 遭四年冤狱后 昆明市王岚仍被骚扰
云南昆明市工会职工王岚,58岁,2005年在假期时去西藏旅游,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遭受迫害,多次被关禁闭室。王岚从监狱回家后,仍然遭受中共恶党人员的骚扰、威胁。下面是云南省中共各级人员最近联合骚扰王岚的经过。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14:00多钟,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政府一官员(未出示证件、姓名、职务等)、昆明市总工会中共书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两名警察、昆明市东陆派出所警察、还有一不明身份者一行共六人,来到大法弟子王岚家中。

王岚将他们让坐定后,政府官员即“严肃”的向王岚说,他代表西山区政府向王岚宣布两个不准:“第一,不准参与法轮功串联、集会等活动;第二,离开昆明要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女二监一警察紧接着说:又抓了多少多少人关进监狱,谁谁谁你知道吗?

王岚当即答道:“这两点不能接受,因为是违法的。按中国现行法律,这‘两个不准’只能针对正常犯罪者中的取保候审者、保外就医者、监视居住者、假释者这几种情况,不在合法公民范围之内。”

官员回避王岚的回答,强行重复这两个不准。

王岚严肃地回答:“迫害法轮功十年了,你们每次来家中都拿不出任何法轮功违法的有效法律文件,怎么还敢来家中宣布什么‘政府规定’?我和亲戚朋友聚会是正当行为,我走亲串戚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你们无权干涉!”

但这位官员还无理智的第三次强行宣布这两个所谓的“政府规定”,遭到王岚义正辞严的说:“这是非法来家中要挟、恐吓我。你们非法关押了我,还抢走了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养老金、住房基金等,你们是不是还敢来我家宣布不准我呼吸空气!还让不让人活!”

其中一人说:“政府给了你生活费你不接受。”回答:“我的合法收入被抢走,给一点生活费是你们的政治诱饵,目的是宣扬共产党的‘仁慈’,而我要依法索回我应该有的。”又有一人说:“房子是共产党分给你的。”回答:“不!房子是我的血汗挣来的。”

又说:“你被单位开除是有原因的……”

答曰:“我被判刑是非法的!我现在正在刑事申诉中,谁开除我谁负责!你们害怕我,为什么不敢让我办护照到国外去?你们不管我的生活,不管我的死活,凭什么要管我的行动?这是人民政府执政的所为吗?现在是全民反迫害,你们以为还能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

同时王岚要求这个政府官员,以后履行公务时要出示相关法律文件及到场的每一个人的身份证明。 这位官员说:“我要把你说的话反映上去!”另一人和解的说:“我们只是执行上面的决定。”答曰:“谁参与谁有罪!”

六人无话可说,灰溜溜的走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9/203635.html

2008-10-27: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简称女二监)位于昆明市西郊林家院,监狱在集训区设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队,队长杨欢(40多岁),原先的队长姓马(30岁左右),现已调至监狱教育科担任教育科副科长。副队长郑平,孙某某,另外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还有谢玲、景绒、周某某、梁某某等十多个30岁左右的女警察,另外监狱在四监区专门设了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组,监管警察吴旭、余某某、监管领导李冬冬,现已调离在监狱教育科任副队长。

云南省内凡是被610指使公安局、安全局绑架、被法院秘密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基本都被各地送往云南省女二监。自2005年10月份以来,无论法轮功学员年龄大小,入监的第一天就被关进监狱禁闭室,长达40天之久,不准刷牙、用水、洗澡、换衣服,食、睡、排泄全在里面,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上6:30分到晚上11:30分,都要保持一个姿势坐在小硬木凳上,不准动弹,夏季蚊虫苍蝇多时,不准法轮功学员打蚊帐,造成每个被关禁闭的学员外露部位、脸部全是蚊虫叮咬的痕迹。

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两个包夹看管着,看管大法学员的集训区包夹每个人每月可得到监区奖励的劳改分三分,其它监区的包夹可得到劳改分两分,每个罪犯每月劳改分满分为15分,半年90分记一个功。包夹为了能够获得劳改分从而减刑,也极尽所能看管大法学员,每天24小时看管大法学员的一举一动。如若包夹有一点纰漏,就将遭到警察的训斥,还将被扣劳改分。
......
二、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

杨旺仙,40多岁,2003年被绑架,非法判刑4年,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集训区原专管队队长马某某,专管警察杨永芬指使牢头刘跃新、纳会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杨旺仙的饮食中,致使原先一个伶俐、能干的中年妇女变成了一个目光呆滞、行动迟缓的“傻子”,直至她刑满前四个月监狱才让回家。

王岚,昆明市工会职工,57岁,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集训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平指使牢头刘跃新、纳会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现在犹如一个 70多岁的老太太。这是笔者亲眼目睹的。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7/188629.html

2006-03-07: 被非法抓捕的王岚等九名云南大法弟子上诉
去年七月份被非法抓捕的王岚等九名云南大法弟子,不服从昆明市伪法院的判决,一起上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7/122160.html

2006-02-25: 多名云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6年2月13日,九名大法弟子在云南被非法判刑。事情经过如下:

2005年7月2日云南大法弟子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路费实行AA制、每人500元由王岚统一保管。

7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田云波、孙云集、左立新三人到当地加油站给其汽车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轮大法的美好与被当局迫害的事实,却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举报,他们三人当时就被非法扣押。随后被波蜜当地的恶警将三人带到公安局,并无理取走车钥匙,带到公安局询问后又带回加油站,这时车上莫名其妙的不知从什么地方弄出来一些大法资料,立时,就有恶警拿出准备好的摄像机照下,胁迫当事人孙云集等承认这些资料是他们的,随后又在他们车上进行检查,为以后的迫害罗列罪名,构陷所谓的证据。

同时,另外七名大法弟子此时在饭店点好菜饭,却不见孙云集等三人回饭店,便一路找到公安局门口,公安局局长问他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当他们如实回答后,局长暴跳如雷,大吼大叫到:我就是要抓你们炼法轮功的!恶警一拥而上,采用暴力将他们10人强行绑架,50多岁的李君平阿姨胳膊被扭至重伤(至今未愈)。

9月份检察院(检察人员朱立)提起公诉,(这份没有遵循法律依据的枉法起诉书已另发)2006年2月10日早9点,偷偷摸摸的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只有少数几个家属闻讯赶来,而其余多数的家属并未得到通知并未能赶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邪恶依然十分的心虚,开庭时,法庭外布满了防暴队和不明身份的便衣,同时当天还在大法弟子田云波住家的附近派有警察若干非法监视。

在所谓的庭审中,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审判长后峰再三的诱迫他们此行10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的,大法弟子义正辞严,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此行确实是旅游。并且辩护说到,有哪一条法律可以对思想中所想的东西定罪?中国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审判人员在有力的事实论述中,被问得哑口无言,气急败坏中几次三番的强行终止大法弟子的发言。更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为大法弟子每人指定一名所谓的辩护律师,但这些律师不但不为其当事人辩护,反而,胁迫其当事人,构陷什么“材料来源”、“组织情况”等,这些律师简直就是明摆的特务与帮凶。当孙云集控告其在德钦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殴打的情况时,后峰极其不负责任的说到:与本案无关!孙云集工作中的货款4万多元和微型车以及他的一些私人财物,被恶人诬蔑栽赃为“组织活动经费及交通工具”被非法扣押至今未予归还。左立新的退休工资从9月份被非法扣留至今。……

在大法弟子一身正气,据理力争的自我辩护中,中共的伪法庭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至当日中午1点多时,只有草草结束了这次无人到场的所谓公开庭审。宣布择日宣判。2006年2月13日的“宣判”经核实结果如下:

王岚被非法判处4年;孙云集被非法判处3年;赵咏梅被非法判处3年;赵晨宇被非法判处3年;左立新被非法判处1年半;高红被非法判处1年半;毛丹心被非法判处1年半;李君平被非法判处1年半;田云波被非法判处1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5/121633.html

2006-02-10: 云南伪法院欲对王岚、赵咏梅等九位大法学员非法审判
据悉,云南伪法院将于2006年2月10日对王岚、赵咏梅等九位同修进行非法开庭审理。望云南同修多发正念铲除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0/120524.html

2006-01-16: 破除对云南大法学员的非法审判
原云南站长王岚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孙云集、李金平、高红在西山看守所,赵咏梅、左立新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赵晨宇、毛丹新在宇五华区看守所,田云波在官渡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18784.html

2006-01-10: 王岚等9人将面临在昆明中级法院被非法开庭
2005年7月份,云南省法轮功学员王岚、李金萍、毛丹新、赵晨宇、赵咏梅、田云波、孙云集、高红、左立新、杨琼仙等一行10人在去西藏途中被绑架一事,现得知杨琼仙已被劳教,另外9人近几天将在昆明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0/118386.html

2005-12-28: 云南法轮功学员王岚等被非法羁押数月不放
2005年7月份,云南省法轮功学员王岚(原云南总站长)、李金萍、毛丹心、赵晨宇、赵咏梅、田云波、孙云集、高红、卓立新等一行10人在去西藏途中被绑架,现分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的看守所。

在对王岚、李金萍、赵晨宇、田云波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后,仍然无任何证据羁押定罪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竟然知法犯法,非法羁押。


李金萍(女,52岁)在这样情况下,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当地政府对自己非法羁押与迫害,现已绝食十天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8/117430.html

2005-09-08: 不久前在西藏旅遊时,因向藏民传递‘九评退党’和法轮功真象而被邪恶之徒绑架的昆明法轮功学员王岚等,最近被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正式‘逮捕’。现他们被关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可能要转移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等待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8/109997.html

2005-08-23: 2005年7月下旬,云南10名大法学员王岚、高虹、赵晨宇、赵永梅、李君萍、杨琼仙、左立新、毛丹新、孙云集、小田从昆明出发,自驾车到西藏去旅游,途经云南大理、丽江、中甸等地。

2005年7月29日,他们在西藏发密(音译)县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8月17日-19日,他们在昆明的家被公安强行非法抄家。

据悉,公安未发现他们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仅只是以“讲法轮功真象”为由非法扣押至今。

毛丹新的爱人曾在被抄家时,请公安人员带衣服给毛丹新,公安接受了。这证明王岚、毛丹新一行确系公安所扣留,但至今不知他们被关押在何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3/108975.html

2005-08-20: 云南昆明大法弟子王岚,最近在外地旅游时被邪恶非法抓捕,现已转回本地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0/108834.html

2005-07-31: 昨天云南大法弟子有十人被捕,分别是省站站长王岚、高虹、毛丹心、李金萍、赵咏梅、赵晨宇、孙云集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107427.html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所长:李文吉
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老王坝河村苏家湾
邮编:650600

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永宁路交叉口附近
邮编:650600
电话:0871-68690259
检察长:李云兵

2023-04-27: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邮编:650199
院长杨越
审判长朱丹丹
陪审员:李金芬、赵丽
书记员温晓兰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检察官张舰文
检察官助理可雨鑫

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36511、0871-65325671
所长王云
副所长李红岗
副所长罗秋波

东陆桥派出所:(杨小明住家所属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0号电话:15877987883
户口咨询电话:0871-64107252
24小时服务电话:0871-64143110、64150217
社区民警:王帅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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