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4-03-18 星期一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吉林 >> 吉林市 >> 刘明伟(刘明克姐姐), 女, 49

刘明伟(刘明克姐姐)
刘明伟被黑嘴子女子监狱非法劳教三年,其中竟有600天是被绑在死人床上;回家后向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要求恢复工作,总经理李地百般推托
个人情况: 吉林市自来水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
有关恶人: 监狱长: 武×× 吉林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李地,组织部长:李庄
迫害情况: 被吉林省黑嘴子监狱非法关押三年,600多天被绑在死人床上遭野蛮灌食。
个人近况:
报告人职业: 0
立案日期: 2003-08-04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刘明克 刘明伟(刘明克姐姐)
女婿: 姜桂林(姜贵林,妻刘明伟)

野蛮灌食时多加盐、大小便或吐痰图片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04-24: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明伟再次被绑架
4月21日下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明伟在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吉林市船营区德胜派出所绑架,现关押吉林市看守所。详细情况待查。

船营分局刑警队抓捕办案人:林永□,魏世君(在河南派出所楼上办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4/177097.html

2008-01-12: 劫持在马三家的穆春梅被非法劳教已近二年
2007年12月19日,穆春梅家属再次去马三家劳教所探望久别的亲人,又遭拒绝。劳教所警察声称:“穆春梅表现不好,不让见。穆春梅2008年1月13号到期,你们再来吧。”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伟、穆春梅与郝云峰,2006年3月1日到大连开发区看望被非法关押的郝跃峰的父亲郝福奎,结果被邪党恶警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为停止迫害,营救亲人,她们的家人们分别于2006年4月8日、4月25日、5月8日、5月22日先后四次去马三家劳教所探亲、要人。恶警所长苏境、政委王乃民等,不仅不依法尽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反而指使手下工作人员对家属们的正当要求推诿、刁难,甚至威胁和恐吓,使家属们承受极大的痛苦和压力。

2006年9月21日,家属到马三家劳动教养所要求接见穆春梅和刘明伟,接见室联系之后没有明确答覆,只是让家属等着,拖延时间。一个姓银(音)的队长出来问家属:“你们炼不炼功?对法轮功怎么看?”家属回答说:“这个和我们接见没有关系……”。无论家属怎么说,就是不让接见。

据悉,穆春梅在绝食反迫害中,被管教及狱医迫害:牙齿被撬坏,在绝食50多天时,恶警仍以酷刑折磨强行“转化”她。家人前去看望,不准接见,偶尔让见,也只允许见短短几分钟。

2007年8月23日,穆春梅的母亲坐了一夜的火车,上午8点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接见的人登记后说必须得11点多才让接见,现在不能从机器旁下来。快到10点了,一大队的大队长张丽荣从外面進屋就问穆春梅的母亲对法轮功甚么态度。穆母说见孩子管我对法轮功甚么态度有甚么关系,张丽荣说甚么也不让见了。穆春梅的母亲去找所长,门卫又截住,出来一个不知姓名的干部,说这是法律,就是不让见。老人流着泪只好离开。

希望更多的善良人关注此事,让穆春梅早日无罪释放,回到亲人身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170122.html

2006-11-26: 吉林市船营区不法官员利用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船营区在沙河子“盛顺汽车旅店”办的第一个洗脑班。当时被劫持的大法弟子共有11人,分别是李再亟(现已被迫害死),崔正淑(现已被迫害死),王秀芬(现已被迫害死)姜贵林,刘明伟,王艳,夏影,赵秋梅、孙丽清、郝占军、还有左家农村夫妻俩等。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强制读一些诬陷大法的书,和关于党员不让炼功的书。学到一定时间后就让去干活,打扫厨房、擦玻璃等,都是又脏又累的活,而且一干就是一天。

无论是吃饭、干活、洗脑、你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七天后,把十一个人又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把这11个人送还到“盛顺旅店”。这期间把在家的(只要知道是炼功的)人全都劫持到这里洗脑。当时总共绑架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都是船营区的),他们利用伪善、欺骗、恐吓等诸多手段企图让学员放弃信仰。当时是只要写保证书就可以回家。不写的就被再次送入拘留所十五天,有两次拘留的就可以强行被劳动教养。当时有九名女大法弟子,二名男大法弟子被强行送入劳教所内進行迫害。

此洗脑班是由船营区三把手王书记主抓,各派出所出人,“六一零”在背后指使。当时他们办洗脑班的目地就是不让大法弟子進京上访。主要参与迫害的是船营区的王书记和船营分局的姓富的副局长。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6/143309.html

2006-10-12: 2006年3月1日,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伟、穆春梅与郝跃峰到大连开发区看望被非法关押的郝跃峰的父亲郝福奎,结果被恶警绑架。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家人已将穆春梅和刘明伟被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绑架劳教一案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2/139974.html

2006-08-24: 大连市穆春梅、刘明伟行政覆议、起诉情况补充(二)
8月4日,穆春梅、刘明伟家属接到大连市西岗区法院的通知,称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4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41条第四款的规定,不受理此起诉案件。

裁决书上并没有写明具体原因,接待人常某,说这件事情西岗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已经沟通过,这是上面的意思,并表示出无奈和对家属的同情。

这期间一位法院工作人员说,对于法轮功的案件,法院也经常不是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来办理。他举例说他们法院曾有位法官在工作期间,曾资助过两位贫困学生念完大学,日常工作中拒礼拒贿,一心为民,接到百姓的锦旗。就是这样一个好法官,只因为她是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人,進京到有关部门讲真相,而被非法关押和劳动教养,法院在劳动教养决定书还没有批下来时,就下文件把她开除了,他们法院内部的人都觉的这件事情的不公。

后来,家属要求看看此裁决究竟依照哪个法律的具体条文时,常某拿出一本厚厚的法律书,找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来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规定原告符合上述条件。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覆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覆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常某说不予受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作为穆春梅和刘明伟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事实,向行政覆议机关提起行政覆议之后,又根据法律和行政覆议决定书的有关起诉规定向大连市西岗区法院起诉,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而西岗区法院竟然没有对起诉书陈述的事实進行查证,就暧昧的以两款不符合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加以搪塞和推脱,这就好比医院称患者不应到医院接受诊治,学校称学生不应该到学校接受教育,如此荒唐的遗笑千古的裁决,就是当今中国法院作出的。“依法治国”不过是句空话而已。

最后家属明确表示不服此裁决,法院称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再向大连市中级法院上诉。

上 诉 状

诉 讼 请 求
撤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西行起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

事 实 及 理 由

2006年2月,大连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70多岁的老人郝福奎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在开发区看守所,郝因病被送到开发区医院,看守所为此通知家人护理,郝的老伴及女儿接到通知后,与亲友穆春梅、刘明伟赶到大连护理老人。老人在被关押前身体非常健康。在老人的坚持下,老人的女儿郝跃峰只好带老人回家当时原告正好来看老人,于是与老人一起回家,当走到开发区大连大学附近被开发区公安局警察扣押,根本不是散发宣传品。原告真正被抓的原因是因与老人一同离开医院。原告认为:

一,原告没有实施违法行为,不存在违法事实,因而大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大劳教字(2006)第0065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下称《教养书》)是错误的。其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劳动教养决定书中认定原告违法事实有以下几节:

1,“2006年3月1日9时许,郝跃峰,穆春梅,刘明伟三人在大连开发区大连大学附近散发‘法轮功’的宣传品,被抓获。”

被告没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证人证言应经置证后才能被采信,经过行政覆议程序后,证人,证言均未被告之原告,所以所谓的现场证人证言是虚假的。

2,“公安机关从三人身上共查获“法轮功”宣传卡片,传单等30馀份,电子书阅读器一个,内存有‘九评共产党’‘转法轮’等12篇文章,MP3播放器一个,内存有法轮功经文讲座等内容”。

宣传卡片,传单是从谁的身上查获的?宣传卡片,传单内容是甚么?卡片,传单内容违反那一条法律?电子书几MP3储存从网络上下载的文件又违反那一条法律?

3“三人在公安机关抓获时和送往看守所时呼喊‘法轮大法好’等口号”

原告就是认为法轮大法好而呼喊‘法轮大法好’,这是做一个公民正常的认知权,连公民正常认为的好和坏权利也被剥夺时,这个国家的前景会是怎样,认真的想想谁都会不寒而栗,谁都在其中。

综上,违法事实不存在。

二,《教养书》对原告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无法可依。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规定的四种应当加以收容实行劳动教养四种人员,及《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六种收容劳动教养的人员,原告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人,不符合劳动教养限定的主体要件,不应被劳动教养。

原告查阅《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全部法律条文,没有找到任何一条可以适用与原告,所以,对原告做出的劳动教养决定错误。

三,《教养书》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做出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违反了《立法法》、《行政处罚法》。

四,对被告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需要劳动教养的人,承办单位必须查清事实,徵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报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作出劳动教养的决定,向本人和家属宣布劳动教养的根据和期限。

这些程序均没有履行,应属程序违法。

五,原告信仰“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在努力做好人的过程中,思想在升华,精神境界在提高,身体得到康复,是真正受益者。当真善忍受到歪曲,原告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合法权利上访却被非法拘留。根本不是甚么扰乱社会秩序,也未破坏甚么法律实施,不存在悔改问题,做一个好人没错。

原告因此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西岗区法院(2006年)西行起字第12号《行政裁决书》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认为被告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当。应予撤销其《行政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来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规定原告符合上述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覆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覆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原告不属于上述共11条之规定范围,故西岗区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诉讼请求。

综上述,被告作出的《行政裁定书》是错误的,应与撤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4/136250.html

2006-08-13: 马三家再次拒绝刘明伟、穆春梅的家人与亲人见面
2006年8月9日上午9点多,吉林市大法弟子穆春梅和刘明伟的家属再次来到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总部,找到管理科科长马吉山后要求见家人。因刘明伟和穆春梅的上诉状已递交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要求代理人见上诉人并签字。恶警马吉山得知情况后虚伪的说:“去见呗,那是你们的权利。”家人要求办手续,马吉山说让家人先進去,他给里边打电话。家人依言来到接见室,苏境的手下杨娜正在接待室里等着。家人拿出诉状等材料要求见刘明伟和穆春梅并让她们签字。杨娜说:“马科长让我拿進去让她们签字。”家人见与马吉山刚才说的不一样,明明已经让接见了,现在却出尔反尔不让见,家人就让杨娜给马吉山打电话,杨娜极不情愿的给马吉山通电话后,仍不让见面。家人迫于无奈只好再去找马吉山,马吉山这回撕下了伪装说:“不让见,所里有规定不转化不让接见。”家人要求看“文件”,马吉山推托说:“这是内部规定,不给看,你们可以去找610或省劳教局。”家人问地址和应该找谁,马吉山不告诉。一直到中午他去吃饭就再没回来。

下午家人找不到马吉山,只得去找杨娜。到办公大楼看到恶警苏境正在办公室里逗两只小狗玩,对前来办事的人问:“你们干甚么?”当看清来人是穆春梅的家属就立即说:“你们赶紧下去,找杨娜。”家人下楼时,正碰上杨娜也从楼里出来,杨说正在开会,把家人安排给另一个女警察,又回到苏境办公楼。这位女警把家人写的信与要求签字的诉状拿了進去,大约一小时后把签完字的诉状和穆春梅写的事情补充经过拿出来。

穆春梅和刘明伟的家人已是第六次到马三家劳教所要求见家人,期间只见过两次面,现在家人已将穆春梅和刘明伟被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诬陷一案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有条件的同修帮助正念加持,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刘明伟和穆春梅。信仰无罪,停止迫害。

*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伟、穆春梅被非法关押经过的补充

2006年3月1日,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伟、穆春梅与郝跃峰到大连开发区看望被非法关押的郝跃峰的父亲郝福奎,结果被恶警绑架。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非法劳教两年,现被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以下是非法抓人经过的补充

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看到郝福奎之后,在郝福奎的一再要求下,三人扶着遭受了9个月迫害且生命垂危的郝福奎准备回家休养。在途中郝福奎被警察强行带走,郝福奎说:“我跟你们走,你们不要抓他们。”后来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家属三人坐车就走了。可是家属坐在车上越想越不对劲,郝福奎没犯任何法律,而且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在日常生活中都要求自己做一个更好的人,怎么能像犯人一样被警察带走呢?家属商量后决定回去跟警察讲讲道理,把郝跃峰的父亲要回来。于是他们叫司机掉转车头追了回去,结果被恶警扣压。

家属三人被带到派出所非法审讯,警察问其中一个家属和郝福奎是甚么关系,家属回答是他姨夫,警察问家属叫甚么名字、住址、又问了一些关于炼功的事,家属都没有回答他。当天晚上派出所警察把他们三人送到大连看守所。几次提审问了一些炼功的事情后,三人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入马三家教养院。刚开始教养院没有收,后来恶警找人才收的。

现在穆春梅、刘明伟的家属已将二人被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诬陷一案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3/135468.html

2006-08-08: 大法弟子穆春梅等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家人要人被拒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于2006年3月份在大连被邪恶之徒绑架并非法关押于沈阳马三家劳教所。穆春梅、刘明伟在劳教所里因不配合邪恶之徒的邪恶洗脑,至今遭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残酷折磨。他们的家人为营救难中亲人,不辞辛苦,数次奔波旅途,却屡遭马三家劳教所无理阻挠,不允许穆春梅与家人接见,非法理由就是:穆春梅不“决裂”法轮功。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8/135065.html

2006-06-17: 2006年3月1日,穆明伟、刘春梅与郝云峰去看望郝福奎被绑架后,穆春梅和刘明伟、郝云峰被非法判劳教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为停止迫害,营救亲人,她们的家人们分别于2006年4月8日、4月25日、5月8日、5月22日先后四次去马三家劳教所探亲、要人。自称“臭名昭着”的恶警所长苏境、政委王乃民等不仅不依法执法,尽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反而指使手下工作人员对家属们的正当要求推诿、刁难、威胁和恐吓,使家属们承受极大的痛苦和压力,希望更多的善良人关注此事,让穆春梅和刘明伟早日无罪释放,回到亲人身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7/130382.html

2006-06-16: 马三家恶霸嘴脸:不准见人、伪造签字
2006 年,大法弟子穆春梅和刘明伟被大连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警察与开发区公安局许云刚等绑架,后被送马三家劳教所,遭到残酷迫害。家属多次要求见面,可马三家劳教所包括苏境在内的恶警以各种藉口,阻止家属会面,一方面剥夺穆春梅对非法判决的复议申请及与家人见面的权利,另一方面惧怕家属了解到穆春梅遭严重迫害的真相。

一.拖延时间 拒绝修炼法轮功的家属见面

2006年5月8日,两家家属要求见穆春梅和刘明伟,办理复议申请书(要求无条件释放、并赔偿损失)的相关手续,需本人签名、按手印,他们再次来到马三家劳教所接见室。

家人在接见室等待。不一会儿,接见室里面来一女恶警,问谁是刘明伟家属,得知是刘明伟弟弟之后,恶警问:“你炼不炼法轮功?”刘家人说:“我来见我姐姐,这与见人有甚么关系。”恶警说:“你们都是炼法轮功的,不让接见。”就走了。

中午十一点,家人要求接见室给联系见人。这时,三大队管教出来,谎说:“穆春梅说不见你们家属。”家人说:“她怎么可能自己不想见家人呢?还是你们逼她了,不然她不会不见家人的。”恶警没吱声走了。

家人到苏境办公室去找所长。苏境强词夺理的以“我们是封闭管理”为由不准家人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6/130264.html

2006-05-16: 穆春梅和刘明伟在马三家遭残酷迫害
吉林市大法弟子穆春梅、刘明伟和郝跃峰于是乎2006年2月28日在大连看望被迫害住院的同修郝福奎时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三大队,从被绑架至今,穆春梅和刘明伟一直不配合邪恶。穆春梅在马三家劳教所不戴名签、不穿劳教服,现已被迫害致卧床(可能一直绑死人床)并单独关押,全身长满疥疮,劳教所欲勒索家人拿钱治病。

另外,5月10日穆春梅和刘明伟的家人已接授权,在大连市政府法制处复议应诉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无条件释放亲人并撤消非法劳教的决定和经济赔偿。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6/127948.html

2006-05-12: 家属为营救亲人奔波 马三家恶警无理刁难
2005年3月1日,吉林市法轮大法弟子郝跃峰与刘明伟、穆春梅去大连开发区看望郝跃峰的父亲郝福奎,结果被恶警绑架。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非法判劳教两年,现关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他们的亲属几次从吉林去大连、沈阳政府和司法部门申冤要人,所到之处遇到的都是威胁、恐吓、推诿,实质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有些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是执法犯法,态度蛮横,家属承担极大的精神压力。同时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活体摘除器官出售牟利的惊天黑幕被在全世界揭露出来,使家属们更加担忧她们的处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2/127509.html

2006-04-05: 郝福奎家属三人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2006年3月28日,大连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陈志强、孙成刚,开发区公安分局法制处的刘东、张立军等人强行将郝跃峰、刘明伟、穆春梅三人劫持往马三家劳教所。由于她们三个人被迫害严重,马三家劳教所拒收,但大连开发区的恶人执意要把她们三人送進去,就到处托关系,非让劳教所收下她们,后来恶警们找到卫生部门开了个假证明把她们送了進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5/124510.html

2006-04-04: 吉林大法弟子刘明伟、郝跃峰、穆春梅在马三家遭迫害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伟、郝跃峰、穆春梅被大连开发区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于3月29日被送往沈阳马三家劳教所三大队迫害。4月3日,她们的家属去马三家劳教所要求见亲人,遭到劳教所的拒绝,门卫说:“不转化的一律不让见。”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4/124444.html

2006-03-22: 刘明伟、穆春梅被大连市开发区看守所劫持
刘明伟、穆春梅于3月1日与家属去大连开发区医院看望身体已处病危状态(脑血栓症状)70岁高龄的郝福奎老人时,被大连开发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现家属已去要人,望见到此消息的当地大法弟子整体配合,营救同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2/123442.html

2005-08-13: 姜桂林被吉林市龙潭区恶警毒打 家属要人遭拒绝
2005年8月9日,大法弟子姜桂林去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亲戚家串门的路上,发大法真像资料时被恶人举报,金珠乡派出所恶警将他绑架,当时恶警、恶人毒打姜桂林并追问资料来源。姜桂林正念抵制不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恶警们当时把他打的牙都活动了,鲜血溅满了姜桂林的裤子和帽子上。

现在姜桂林的妻子刘明伟拿着姜桂林被金珠乡派出所恶警毒打留下血迹的裤子和帽子,准备到金珠乡派出所的上级部门──吉林市龙潭公安分局和有关部门控告打人恶徒并要求立即释放姜桂林。

姜桂林,男,61岁,原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工,在得法修炼前患有严重的乙型肝炎、神经痛、肾炎、心脏病、痔疮等多种疾病,每天头晕目眩,吃饭比吃药还难咽。1996年5月份姜桂林和体弱多病的妻子刘明伟同时喜得大法。通过修炼,不久全身的疾病痊愈了,走路一身轻。

2005年8月9日当天下午4点钟,姜桂林的妻子刘明伟得知他被绑架的消息后,前去金珠乡派出所要人。当时派出所姓关的大队长态度蛮横,当刘明伟追问关××为甚么非法抓人时,关××无理的说:我们抓他肯定是有证据,当刘明伟让关××拿出证据时,关××反而逼问刘明伟姓名、住址并伺机迫害。后在刘明伟再三追问下, 关××告诉她姜桂林已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2005年8月11日上午8点多钟,姜桂林的妻子刘明伟和几名家属来到金珠乡派出所找到所长郭玉海、教导员张玉峰前去要人。所长郭玉海当时态度非常恶劣,质问姜桂林的妻子刘明伟你是他甚么人?刘明伟回答是姜桂林的妻子,并追问派出所恶警为甚么打人时?郭玉海撒谎说是姜桂林自己摔倒的,当刘明伟反问说:假如真是他自己摔倒的,那不也是你们造成的吗?郭玉海无话可说,反过来却指责刘明伟我们怎么知道你是他妻子,教导员张玉峰也在一旁帮腔。当刘明伟和家人询问派出所到底是谁打的姜桂林,是谁办的案子时?郭玉海一概推脱,刘明伟和家人说:如果你们这种态度对待我们,我们就要投诉你。教导员张玉峰便恼羞成怒,一边往外撵姜桂林的家人,一边说:你们愿意哪告都行,爱上哪投诉就上哪投诉。

1999年9月姜桂林和妻子刘明伟去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像,在北京密云县被恶警绑架,接着又被吉林驻北京办事处恶警非法遣返回吉林市,非法关押在吉林市船营区洗脑班。他们坚定修炼,拒绝所谓的“转化”,又被非法拘留。半月后,不法人员怕他们再一次進京,就又一次把他们送入洗脑班迫害,在他们不妥协之后又被投入拘留所。几经这样的迫害,他们也仍然坚修大法。

2000年初,姜桂林正在自家看师父的讲法录像,吉林市船营区致和派出所几名恶警非法闯入他家中,将他绑架。当时恶警们不但抢走了他家的电视和录放机,还非法判他劳教二年。姜桂林被非法关押進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在欢喜岭劳教所,面对邪恶各种迫害,他都正念抵制,从未向邪恶妥协。劳教二年到期后,他堂堂正正回到家中,但姜桂林和妻子刘明伟却被吉林市自来水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生活无着落的他,只好流离失所到吉林市江北乡的亲属家生活。那时他的妻子刘明伟因坚修大法,正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被非法判刑后,遭受各种残酷迫害。

仅过了八个月,正赶上中共要开16大,江北乡的恶警到他亲属家中,逼迫他放弃修炼写五书,遭姜桂林严词拒绝。恶警们又将他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关押。在劳教所他经历各种残酷迫害,仍未妥协,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他为了抵制迫害证实大法,高喊“法轮大法好”,后不久回到家中。

姜桂林现在再次遭到绑架劫持,其妻子刘明伟拿着姜桂林被金珠乡派出所恶警毒打留下血迹的裤子和帽子,准备到金珠乡派出所的上级部门──吉林市龙潭公安分局和有关部门控告打人恶徒并要求立即释放姜桂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3/108321.html

2005-02-13: 1999年9月9日,我们在北京准备上访期间,在北京密云租住的一座房屋中,上午10点多钟左右,突然冲進一伙警察,气势汹汹,又打又骂的抓住我和屋内的几名同修,不由分说将我们绑架到了一辆警车上,拉到了密云派出所。他们没有出示逮捕证和任何证件。在密云派出所期间警察非法的无缘无故的把李再吉(现已被迫害致死)戴上手铐拳打脚踢,说李再吉瞪眼看他们了。李再吉的眼睛本来就那么大,根本没瞪他们。还有一位同修盘脚,一名恶警拿起电棍就要电她。

当晚密云派出所将我们送到了吉林驻京办事处,之后把我们非法押回吉林市,我们一下火车,已等待那里的数十名武装警察如临大敌,严阵以待,可是当他们看到我们都是老、弱、妇女和小孩时又流露出无可奈何的苦笑。

我们被非法押回吉林市后,将我们关押在吉林市船营区沙河子乡一大车店内,由各派出所的警察看着,不许我们出院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在这里期间让我们写保证书不進京。写的就让出去,不写的就不让出去。最后把我们不写的非法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们每天背《洪吟》、炼功,恶警们只要知道谁炼功了,就戴手铐、脚镣关進小号。特别是恶警管教朴明顺,每天上班便非法搜身,包括内衣、内裤,搜号或打大法弟子,隔屋都能听到她打人嘴巴子的响声。

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拘留所以怕我们再上北京为由,又继续非法扣压。为此我们绝食抗议,这样又把我们非法的送進了吉林市第一看守所。到看守所后,我们继续绝食。看守所用非常浓的盐熬的玉米面粥,野蛮的给我们灌食。每当灌食时,6、7个犯人按腿按脚、按胳膊、掐鼻子、捏嘴的不让喘气。

看守所每个房间十多平方米的地方都关了25个人,晚上睡觉像挤豆包一样,铺上一直挤到潮湿的墙根,地下一直挤到厕所墙根,没有插脚的地方。在这里我们常常因为炼功而被罚蹲罚站或被恶警破口大骂或被打。

1999年10月31日,我们被非法送進了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進劳教所恶警们对我们高声喊叫出口不逊、面壁、非法搜身包括内衣、内裤。我们到了新生队在那里我们要求无罪释放、要求炼功,为此我们绝食、罢工。姓侯的恶警让我们面壁、罚蹲,她还揪住我的头发往暖气管上撞,用皮鞋踢我的脑袋,嘴里熬熬的叫嚣着骂人。一个月后我被分配到一大队的二小队。这里的管教和犯人都是很邪恶的。恶警李曼是二小队的管教。有一天晚上我要炼功,李曼用手铐铐上我的双手又让我侧身躺在床上,然后把我的胳膊拉上去铐在床栏上,几个小时后我的胳膊剧痛难忍。二小队有个犯人叫王红凶狠野蛮,她看到我们盘腿坐着,飞起一脚踢向王冬梅的眼睛,顿时王冬梅的眼睛肿了起来,而且是紫青色,白眼珠充血。接着又踢向我的胸部和另外几名功友的腹部、肋部等。当时我被她踢的不敢喘气也不敢动非常的痛。

在劳教所上厕所的时间是上午一次、下午一次,除此之外,必须得请示。有一次一位同修拉肚子去请示,正赶上恶警们吃饭。她们不但不允许,还把那位同修骂了一顿,说她不懂礼貌。

大约2000年5月份在劳教所里,因为炼功,恶警们把大法弟子朴连英绑在死人床上,大小便让人接,看到同修遭受如此迫害,一天清晨我们集体炼功表示抗议。值班恶警把管理科的廉科长找来,廉科长手持电棍不断的开关电门,发出哧哧的声音,他把我叫到管教室,一边问话,一边用电棍电我的脖子、脸、头顶、手等,电了半个多小时后,让我面壁。不多时恶警李曼来了,她是管我们小队的管教。她把我叫到管教室,我看到管教室有好几名恶警,有李颖,当时任一大队指导员,还有姓王的,其它的名字我叫不上来。李曼让我脱下衣服,然后用电棍电我,那电棍电很足,一碰到我就将我击倒。然后她瞪着眼睛电了我40多分钟,当恶警们知道我们炼功是因为她们迫害朴连英就逼着朴连英到各小队说是朴连英自己让他们绑的。大法弟子巍凤举,因升旗不宣誓背《论语》恶警闫大队长将电棍塞到她嘴里,疯狂的、失去理智的电击她,使她满嘴是泡,嘴唇肿得厚厚的,脸已经变了形。

2004-12-23: 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自1999年7.20以来,积极配合吉林市610办公室推行邪恶的迫害政策,先后将大法弟子姜桂林、刘明伟(夫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总经理李地(音)在打电话向其上级主动请示解除姜刘夫妻劳动合同时,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不同意,李地一再要求解除他们的合同。最后上级主管部门说:最多也就解除一个人,但李地私自做主非法解除了他们二人的劳动合同。后他们夫妻二人被非法劳教、判刑。

在姜刘夫妻劳教期间,他们19岁的女儿因无经济来源把房子卖掉维持生活。他们回家后居无定所,过着艰难的生活。当刘明伟从吉林省女子监狱回到家后找到李地要求恢复工作,李地百般推托。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7.html

2004-02-11:于2003年11月21日下午1点多钟堂堂正正走出监狱,继续投入正法洪流。
现黑嘴子监狱仍非法关押大法弟子100多人,她们仍在遭受残酷迫害。

2003-07-19: 恶警李某将法轮功学员刘明伟用电棍一电就是半个多小时,旧伤没退新伤又添。

2003-06-10: 吉林省女子监狱中被非法关押的117名大法弟子(2003年4月末前),刑期最长的22年,即3.15插播真像的周荣军,最短的3年。在被非法关押.

2001-11-18: 吉林市女大法弟子刘明伟被非法劳教三年,其中竟有600天是被绑在死人床上,恶人暴力灌食,灌的是盐、痰、大小便,然而恶人所有的手段都不管用,想“转化”大法弟子的一切想法全部落空,最后该大法弟子堂堂正正走出监狱。

2001年5月29日是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送我俩去监狱的日子。当时把我和大法弟子于立新(被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在第一看守所门前要带上车时,一个恶警冲到我面前抓住我不断的谩骂,并且拳打脚踢。当时第一看守所所长董平和恶警刑淑芬管教在场,谁也没有制止。我和于立新被戴着不能直腰的连体手铐脚镣送到了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监狱。在看守所里我们已被多次戴这种刑具,只要戴上这种刑具,脱衣、换衣是很费劲的,连上厕所都很困难,那种痛苦的滋味是无以言表的。

到了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我们拒绝监狱对犯人所做的一切,体检、往衣服上卡犯人名、穿劳改服等。我们继续绝食(在看守所时,我们已绝食一段时间了)。因此监狱让犯人把我俩绑在死人床上,把胳膊拉到床头顶绑到床栏杆上。两三个小时后,我的胳膊就疼痛难忍,腰也痛的很厉害,加上发烧,我整整是一天一宿没眨眼。

2003年1月份黑嘴子女子监狱找了两个非常邪恶的犯人:尹玉芹、许娜“护理”我。特别是尹玉芹,以前她的职业是警察,用她自己的话说警察和流氓是一家。她说她自己就是大流氓,许多犯人都很憎恶她,她对大法弟子更是凶狠有加。监狱是公认她对付大法弟子最有一套的,她扬言她“护理”我一个月之内让我转化。她恶习不改,在监狱的支使和怂恿下对我张口就骂,举手就打。

每当我要大小便叫她们时(因她们把我的手脚绑得紧紧的即使大小便也不放开)她们都置之不理,每次都招呼他们十几遍,甚至二十几遍几十遍。每当尹玉芹绞拌食物时(每次灌的食都是用绞拌器绞拌后往胃管里灌)。她就往里多加盐或往里加大小便或往里吐痰,我要喊她就拿卫生纸或胶带或擦地布堵住我的嘴。她们所有的手段都没管用,想转化我的一切想法全部落空。

我被吉林省黑嘴子监狱非法关押三年,600多天被绑在死人床上遭野蛮灌食,于2003年11月21日下午1点多钟堂堂正正走出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206.html

2003-12-05: 朴××,女,40岁,朝族,吉林市拘留所的管教。此人极其邪恶、猖狂。因为吉林市拘留所女管教就她一人说了算。朴××在所里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争先進,多捞奖金,提职升官,四年来她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下了毒手。自从99年7月20日以来,她为达到个人目的,拚死拚活地为江泽民卖命,迫害法轮大法学员。

因为整个吉林市地区的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后都往这个所送,四年来朴××在对待法轮功学员上用尽了一切恶毒的手段迫害女大法弟子。吉林市地区数千名女大法弟子,不管是老、少、病、残、甚至白发花甲的60多岁、70多岁的老太太,人人都遭受过朴××的辱骂。这个女恶警素质太差了,经常血口喷人,用脏话损人。朴××每天早上上班一進监室,刑事犯她不管,专门针对法轮功人员。一進屋两只手还叉着腰,扬个脑袋,瞪着两只凶狠狠的眼睛,无论和哪个大法弟子说话时,开口就是三字经,她打大法弟子嘴巴子是常事。发现谁要炼功,背经文,她就发疯似地审问谁领的头,扇耳光,用脚踢,用拳头往墙上撞,罚站、蹲小号。我们大法弟子都是修炼祛病健身、做好人的,炼功学法是我们的权利。狱警有甚么权力剥夺呢?

有一次朴××和刘明伟谈话,朴污辱大法,刘明伟向朴严肃地说:“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许你污辱大法。”朴恶狠狠地上去就给刘明伟一个大耳光。打得刘明伟口鼻出血。

还有一次在监室内翻大法资料,把崔正淑的衣服全扒光,光着脚,就穿一个小内裤,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站了两个多小时。寒冷的三九天,冻得崔正淑嘴发紫了,身上和脸都发青了。这个罪,这个苦谁能受得了呢?可是大法弟子崔正淑全承受过去了。朴××的心是黑的,完全没有人性。还有一次李冬梅炼功打坐,朴××恶狠狠地一把抓住李冬梅的头发,从板床上一直拉到地上,把头发给拽下来一大把,疼得李冬梅趴在地上,眼前直冒金星。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54.html

2001-02-25: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闫立丰、刘瑚等恶徒迫害大法弟子部份纪实
2000年1月,一大队学员朴莲英,因多次反映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要求炼功而被闫立丰大队长、王蕾管教给绑在“死刑”床上十二天,将过年了才放下来。一大队学员刘明伟因炼功经常被管教李X用电棍一电就是半个多小时,有时旧伤没退新伤又增。

2000年4月王晓玲、倪艳萍因为背经文被管教王蕾用电棍电后关入禁闭室。

2000年6月,陈艳梅、杨会霞、王国芳、张秀阁等因醒悟,被管教苏桂英、王蕾等非法使用电棍,并扣分80~100分。(扣多少分就是加期多少天)以防止其他学员效仿。

2000年10月1日以后進来的大法弟子越来越多,新生大队已容纳不下,一些弟子直接下到一大队,来了管教就指使大队学委杨秀萍(吸毒犯)看着让老学员转化新学员,不转化不让睡觉,不让出去到饭堂吃饭。学员满一宏被杨秀萍毒打一顿之后,让光脚站在卫生间的水里体罚。吉林学员王冬梅与法决裂放回去后知道错了,又因進京上访被送回劳教所一大队,回来的当天晚上被杨秀萍连踢带打共半个多小时,还带着她到各屋遊行。一边走还一边打,打得王冬梅头发散乱,面色苍白,走路腿脚也不大好使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5/8323.html

2000-12-18: 吉林大法弟子于丽新被打得严重破相
大法弟子刘明伟(女)被关押在市自来水公司,带手铐脚镣,上大挂,现已绝食18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18/5267.html

吉林市联系资料(区号: 432)

2023-11-12:
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欣炭社区人员郭新颖的电话 156 0432 5511

2023-09-21: 长春路派出所的电话:0432-64882372
办案人(懂姓警察)电话:18904311082

2023-06-10:吉林省吉林市数位法轮功学员在6月4日被绑架的信息补充
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派出所电话:0432-62734110;赵鹏凯电话:13596352527;警察电话:18744245222;康姓警察电话:15204329340;社区人员袁艺电话:13596213192;警察周伟东电话:13943297122

吉林市政法委书记兼“610” 头子张楼义电话:13804418126;副书记于伟电话: 13704300006

吉林市“610”头目白岩电话:18843227866043262010607
吉林市昌邑区“610”主任李铁强电话18943526662;原吉林市昌邑区“610”主任房云福。


2023-05-02: 吉林市致和派出所电话:0432—62122837
民警:王硕
汪前放(15124408655)

2022-12-28:吉林市丰满区警察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补充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莲波社区人员名单和电话:

社区主任李丹16643294158
社区副主任贾云涛16643294165
其他人员 赵金翠16643294155
王新颖 16643294166
孙鹏 18629973029、16643294157
懂玥16643294160
刘艳会16643294159、13384412989
孙哲16643294163
关鸿梅16643294156
王艳梅16643294168
康雪13844607887
冯爽17649877380

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派出所人员的电话
派出所所长周岳13804427899
派出所副所长潘卫平13904422276
张强15643213074
高岩1384460270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2)

西岗区法院(区号0411)
院长室 黄祖黎 82490377, 82475151
副院长室
汪铁强 82470277, 82475252
赵晓航 82483347, 82475225
曲  明 82470277, 82475385
行政庭 李横 82475117

2006-04-04: 三大队 89212252
门卫人员警号:2108411,2118440,2118441,2118442,2108443

一、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区号)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桃源路108号/邮编132011/区号0432
传真:2025644
总机:2032778,2032779,2032780,2032781
1、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李地(音)办 2083063 宅0431-2060571
2、原党委书记(现任副经理):吕小臣 办2025236 宅0431-2447493
3、组织部长:李庄(女)(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办 2032778(总机转)6219 宅2459882
李庄爱人:张加利是自来水二次供水办主任 办2022616 手13904417981

二、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参与迫害(邮编132001):
1、 党委书记 柴昶 办0432-2579669
2、 副书记:李庆芝(女)(主要迫害法轮功的)办0432-2579669,2578068
3、 综合治理办公室:陈铁、杨紫烟(女)办0432-2577263,2577631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6-08-23: 大连市穆春梅、刘明伟行政覆议、起诉情况补充(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3/136251.html

2004-11-17: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明克的遗孤情况(图)(刘明克是刘明伟的妹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426.html

2004-02-11: 我被黑嘴子监狱劫持三年备受摧残  文/吉林市大法弟子 刘明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1/67158.html

2004-09-20: 吉林市刘明伟写给船营区法院的申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0/84596.html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