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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盐城市 >> 王步美,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7-22
案例分类: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剥夺睡眠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11-15: 江苏盐城法轮功学员凌海祥、马俊、王步美被非法关押在洪泽湖监狱,已经八个多月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5/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49324.html

2010-12-27: 江苏盐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江苏盐城王步美、马俊等法轮功学员于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之后被中共公检法非法判刑。这些法轮功学员以前都曾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如今再陷冤狱。

王步美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盐城市亭湖区中共检察院构陷,遭非法判刑9年。王步美曾经在 2004年10月21日被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判有期徒刑6年。2006年3月3日被假释。

马俊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盐城市亭湖区中共检察院构陷,遭非法判刑6年6个月。

马俊曾经在2000年8月被盐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非法抓捕。2002年1月8日被江苏省盐都县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4年10月假释。

凌海祥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6年。凌海祥曾经在2002年5月被亭湖区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5年7月假释。

周映霞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周映霞曾因去北京在2001年10月被盐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非法抓捕,2004年11月24日,2005年11月11日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非法抓捕

杨基芹在2009年9月21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杨基芹曾经在2002年7月被江苏省盐都县中共法院非法判刑4年,2004年7月假释

周贞明在2009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周贞明曾经在2004年9月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非法抓捕。

2009年9、10月间,中共的盐城市“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绑架了王步美、周映霞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盐城市“六一零”经过长时间密谋策划,罗织罪名后,于2010年6月25日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对王步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为了更有力的揭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这天上午和下午,均由检察院公诉人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進行诬陷,妄加罪名。审判长以时间为由,宣布休庭。

2010年7月8日下午再次开庭。在法庭上,律师根据目前的法律有力地驳斥了公诉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有罪构陷,進行了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自己進行了无罪辩护。可是中共法院在“六一零”非法组织的操纵下仍然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7/江苏盐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34142.html

2010-07-19: 江苏盐城非法庭审 六法轮功学员有力庭辩

(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导)江苏盐城市王步美、周映霞(女)、林凯强、马俊、杨基琴(女 )、周贞民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关押已半年多。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和七月八日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和律师有力的做了无罪庭辩。

中共迫害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中共操纵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完全是走过场,欺骗公众和国际社会。中共法院虽然有时允许律师辩护,但是法院早已在中共邪党的政法委和610组织的操纵下内定了刑期。法轮功学员和律师做无罪辩护,决不是对中共法庭非法庭审的承认,而是让旁听者和社会各界看到,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才真正的违法犯罪。

二零零九年九、十月间,中共的盐城市“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绑架了王步美、林凯强、周映霞、祝峰峰、祝群群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其中,王步美、林凯强、马俊、周映霞、杨基琴被非法关押在盐城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周贞民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取保候审”,今年五月被“六一零”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后,王步美等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坚持向民众讲真相,还他们的知情权。其中王步美、林凯强、马俊在二零零五年前分别被非法判刑关押迫害几年。

这次,中共盐城市“六一零”经过长时间密谋策划,罗织罪名后,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对王步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为了更有力的揭露迫害,王步美与杨基琴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这天上午和下午,均由中共“起诉人”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進行诬陷,违宪违法,妄加罪名。审判长以时间为由,宣布休庭。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下午再次开庭。在法庭上,律师根据目前的法律有力的驳斥了起诉人对委托人的有罪定性,对委托人進行了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自己進行了无罪辩护。

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当今《宪法》所有的条款中,没有一条规定『法轮功是×教’、全民不允许炼法轮功”。

律师接着说:信仰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信仰是人的一种思想,思想是根本不能构成犯罪的;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宣传法轮功,散发真相资料均不构成犯罪,要求法庭将他们无罪释放。

法轮功学员王步美在答辩中说,我信仰法轮大法,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讲真相没有伤害任何人,也不会伤害任何人。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大家都有个美好的未来。

法轮功学员林凯祥在答辩中说,我首先感谢伟大的李洪志师父把法轮大法洪传于世,使千千万万的人得法身心受益,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目前受到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认可和保护。我为有幸修炼法轮大法感到无比欣慰。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得法受益。

法轮功学员周映霞在答辩中说,我们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要求讲真相,是希望更多的人有美好的未来,也包括你们。对“真、善、忍”宇宙大法的态度决定着每一个人的未来。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在佛法面前更是人人平等的,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将来的见证。。

律师和法轮功学员的有力辩护,使“六一零”等人员相当被动,使得走过场的“庭审”原形毕露,审判长竟然荒谬地说,律师的辩护不予采纳。但法庭没有宣判,宣布休庭。

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不仅无罪,而且有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9/227187.html

2010-06-29: 江苏盐城市王步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江苏盐城市王步美、周映霞、林凯强、马俊、杨基琴、周贞民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已于6月25日(星期五)在盐城亭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还没有结束,据说本周星期五将继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9/226158.html

2010-06-20: 江苏盐城市六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江苏盐城市王步美、周映霞、林凯强、马俊、杨基琴、周贞民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关押已大半年,日前收到盐城市亭湖区法院转交的起诉书,非法庭审的日期待定。

二零零九年九、十月间,中共的盐城市“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绑架了王步美、林凯强、周映霞、祝峰峰、祝群群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有的已被非法劳教,有的回家。目前,王步美、林凯强、马俊、周映霞、杨基琴被非法关押在盐城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周贞民二零零九年十(十一)月取保候审,今年五月被“610”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

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后,王步美等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坚持讲真相。其中王步美、林凯强、马俊在二零零五年前分别被恶党非法判刑关押迫害几年,听说杨基琴也被非法判刑关押迫害几年。

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不仅无罪,而且有功,按中共的法西斯法律,他们都不应该被关押、被起诉。在这里正告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必须立即停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明白真相,真心悔过,或许能给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留下一线希望。天灭中共在即,不要成为邪党的陪葬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0/225689.html

2010-05-17: 盐城法轮功学员王步美等人受迫害简况

江苏盐城王步美、林海祥、马俊、周映霞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于2009年9月被盐城“610”非法绑架,现被关押在盐城看守所迫害。

2009年9月,王步美、林海祥、马俊、周映霞等法轮功学员因发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盐城“610”非法绑架和抄家。恶人抢走了王步美等人制作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及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王步美、林海祥、马俊2005年前因不放弃信仰、上访,讲真相都曾被非法判刑关押,期间遭受酷刑折磨。听说祝丰丰被非法劳教,还有部份学员被先后绑架到洗脑班,详情不知。听说目前邪恶正密谋策划,企图对王步美、林海祥、马俊、周映霞非法判刑。听说王步美已请了北京的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807.html

2010-04-24: 被绑架的江苏盐城法轮功学员中两人被非法劳教

在2009年9月到10月期间,江苏盐城一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有二位已经被送去劳教。其馀的法轮功学员还被关在当地的看守所里,不知道情况怎么样?是否已经被秘密转走?

其他法轮功学员去送衣服和钱,里面警察正常接收,就是不知道他们的近况。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是:王步美、马俊、林凯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4/222101.html

2009-12-13: 江苏盐城部份大法学员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3/214333.html

2009-11-15: 盐城市大法弟子王步美的相关情况补充
盐城市大法弟子王步美被盐城市新兴派出所和先锋派出所联合绑架。警察对王步美采取了不让睡觉、几次将其打晕过去等方法折磨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5/212639.html

2009-09-28: 盐城市大法弟子马俊、王步美遭绑架被折磨
盐城市大法弟子马俊、王步美被盐城市新兴派出所和先锋派出所联合绑架,警察对马俊和王步美采取了不让睡觉等方法折磨他们。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8/209160.html

2000-12-02: 江苏省盐城市公安恶之丧失人性,恶迹斑斑
近日,利用“强制转化学习班”迫害大法学员再度升级。日前,已有15名大法弟子被强制关押,其中包括郭乃同(音),王桂茹,顾奶奶,王步美,冯兆玉,张淑英,陈林及鹤正声等。对每一个弟子,它们都安排四人每天看管并進行邪恶的“帮教、转化”。它们要求40天内一定强制转化,否则,大法弟子将被强行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3000.html

2002-01-05: 被江苏省方强劳教所非法囚禁的法轮功学员自述经历
在入所队除关禁闭和使用警棍外,警察最拿手的折磨大法学员的方式就是装作不知道,然后在背后指使劳教残酷殴打大法学员来使他们妥协。法轮功学员郭乃同在入所队关押期间被警察指使劳教多次残酷殴打,其中最重的一次是在教室被三个劳教野蛮殴打长达三个多小时,打完后,郭乃同遍体鳞伤,举步维艰。法轮功学员王步美在入所队关押期间被警察指使劳教经常殴打,其中最重的一次被打跪在地上。他在入所队期间被强迫洗脑时,二十多天晚上基本全是罚站且不让睡觉;还有一次在便桶加上小便,在里面加上热水,然后把他的头按在小便桶中,让他脑袋被小便熏,不过就是这样王步美还是从这样的折磨中挺过去了。(王步美在安全局关押期间也是二十多天基本全是罚站不让睡觉,腿全站得青黑色).法轮功学员朱勇在入所队关禁闭后,仅因为没喊报告就被警察指使劳教把他打伤,他找到大丰检察院驻方强劳教所检察室反映情况,检察官根本不予理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84.html

盐城市联系资料(区号: 515)

2022-06-30: 大丰区检察院公诉科: 0515-83515096
大丰区法院法官朱剑梅:138510038140515-83539115
大丰区法院法官季顺江:139620928820515-83539115
盐都区检察院办公室电话:051588324148
盐都区公安分局办公室电话:051583566046051583566036
主要责任人:政保支队队长:徐志良,传真:051583566039

2022-04-11: 实施对闫琳绑架关押的责任人是: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办负责人徐志良,电话:13365181072、0515-88420331(宅)

2021-09-12: 大丰区检察官(公诉人):王伟 0515-83515096
大丰区检察官(公诉人):胡顺玲 0515-83515096

大丰区法院法官朱剑梅:138510038140515-83539115
大丰区法院法官季顺江:139620928820515-83539115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地址:城市大丰市大新南路 电话:0515-83512337
所长陈一岭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政法委员会:
钱勇,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手机号码13605109138
束必怀,常务副书记,分管办公室(研究室)、综治督导和社会治理科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手机号码18862030789
骆荣,副书记,分管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和法治科(涉法涉诉信访科),手机号码13851002608
戚立国,政治处主任,负责政治处工作,手机号码13401717899

盐城市大丰区法院:
王如平,院长,手机号码13851030918
徐远峰,副院长,协助负责全面工作,负责刑事审判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手机号码15251088778
郑刚,副院长,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审判庭、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刘庄人民法庭。手机号码1525108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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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非法庭审法官 胡中泉 手机13921812508
其妻子 手机13912503821 以前也学过法轮功,请海外同修协助跟他们讲真相。
亭湖区法院主管法轮功案件副院长兼刑庭庭长 李锦涛 小灵通051588993221,上班时间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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