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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 新郑市 >> 李巧玲, 女, 5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4-28:  河南法院不讲法律 残疾人乔向阳遭冤判八年
……
由于郑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新郑市政法委、新郑市610连年不断插手干预迫害法轮功案件的审判,导致二零一六年非法判二年的张丙营是秘密开庭,不通知家属直接送走。二零一七年非法判史润山四年;二零一八年非法判李巧玲三年多(家属也不知道多几个月),李巧玲也是秘密开庭,审判后直接送监狱。以上三人至今都没有拿到一审判决书。这体现了怎样的司法公正?

在此真诚奉劝至今仍执迷不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政法官员严格履行《警察法》、《法官法》和《公务员法》之规定,凭你们的良知善念和道德规范,停止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为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负起责任来。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8/河南法院不讲法律-残疾人乔向阳遭冤判八年-385641.html

2018-01-08: 河南省郑州市近期先后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7年12月16日,河南省郑州市法轮功学员徐谢洽和新郑市法轮功学员李巧玲,到新郑市看望被释放的82岁赵留柱,被一直跟踪法轮功学员李巧玲的新郑市梨河派出所副所长杨建伟及警察绑架。赵留柱及女儿也被带走当晚放回。徐谢洽和李巧玲被关押在新郑市看守所。

2017年12月29日,新郑市公安警察在新郑市政法委,6?10,公安局指使下直接到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小学教师尚丽敏直接绑架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非法拘押至今。

2017年12月31日,新郑市公安警察闯入新郑市法轮功学员李淑娥家中将她直接绑架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非法拘押至今。

郑州市法轮功学员徐谢洽在新郑市看守所不配合邪恶,绝食抵制迫害,家人已请正义律师介入要人。现在法轮功学员尚丽敏,李巧玲和李淑娥都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新郑市政法委,6?10,长期迫害,胁迫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小学领导让教师尚丽敏每月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法轮功学员尚丽敏被在校劫持关押后,尚丽敏还有一个神经错乱,每日需要看护照顾的儿子在家无人照管。新郑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做的事伤天害理。

尚丽敏是一个全校教师公认的好老师。和她同头课的老师患病在郑州住院一个多月了,尚丽敏老师主动一个人教两个人的课,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全天候上课,为学校解忧。

尚丽敏2010年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全身性关节炎,坐不能坐,站不能站,每天处于极度痛苦之中。修炼后无病一身轻。原为中学一级教师,被调到偏僻的水泉村当小学教师,她无怨无恨,兢兢业业的工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8/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9403.html#1817232616-19

2017-12-20: 河南郑州市徐谢恰与三名新郑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12月15日晚,郑州市徐谢恰与新郑市赵留柱、李巧玲、赵书琴4名法轮功学员在新郑被新郑市新建路派出所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0/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8027.html#171219214425-10

2015-12-23: 被劳教判刑迫害 河南开封市善良妇女控告江泽民
河南开封市五十七岁善良妇女李巧玲坚持修炼使她身心健康的法轮大法,十多年来不断的被骚扰,被非法劳教、判刑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份,李巧玲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李巧玲在控告书中说:“被释放那天,谁曾想是那么样的凄凉。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的父母亲因承受不了由江泽民一手制造的红色恐怖,二老先后去世(二零零七年我母亲去世;二零零八年我父亲去世)。孩子正上学,需要人照顾,住在我姐姐家。生意呢?无人帮忙打理,里里外外全靠丈夫一人,没办法再支撑,只好收摊不干了。丈夫整日苦闷不堪,在外另找了新欢……”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下是李巧玲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控告人修炼法轮功获得新生、更加善良

我从小身体就弱,一九七六年下乡,一九七九年回城,上班时常感到身体不适:全身大小关节痛、头晕,吃药打针也不及事;后来关节变形,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吃药时间长了又带来眼疾(视网膜色素变性)、心脏病、贫血、肺结核、胃痛、附件炎、乳腺增生等疾病,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废人。我已没有生存的勇气,悲观失望。

在生不如死的挣扎之际,路遇一位老熟人,他看我面色憔悴的样子,就给我介绍说:炼法轮功吧!不收费义务教功,是个非常神奇的功法。那时我已经学过七、八种气功花了很多钱,这个信儿对我来说真是天上掉馅饼天大的好事。于是一九九五年九月底我参加了法轮功师父讲法录像学习班,就这样我有缘走进了大法修炼。

炼法轮功很短的时间,身上的病不翼而飞,真是让我喜出望外。

修炼法轮功使我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一九九五年我单位因与省外贸、港商合资联营,经济出现了问题,厂里象倒闭一样放了长假。丈夫也下岗了。我们生活没有开支,只好借钱开了个副食批发店(曹门第二批发市场四十二号)。我身体好了,丈夫又能吃苦,我们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信誉至上,生意红红火火,逐渐摆脱了生活困境。我们邻居、朋友都非常羡慕。

二、被告人江泽民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

1、侮辱、诽谤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道德回升、身体健康。对这么好的功法,江泽民却污蔑说是邪教,被告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构成了侮辱、诽谤罪。

2、迫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一九九九年下半年江泽民在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恐怖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610”、曹门办事处综治办、平等社区、以及街道吃低保的等等人员多次到我家和批发市场跟踪、监视、骚扰、逼迫我放弃信仰法轮大法。我丈夫本来很支持我,因我在大法中受益他是亲眼目睹。由于政府人员多次施压,他怕我出事,被迫开始对我百般阻挠、寻找事端、进而经常打骂。有一次在批发市场打的我头破血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和希望,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政府知道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为法轮功争取一个修炼环境。可是谁能想到还没实现夙愿竟然就被抓进天安门派出所,又被转押到密云县看守所,然后强迫脱光衣服搜查,遭受非人的欺骗、凌辱;又是照相、又是按手印被折腾一番。

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因为其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而被剥夺了基本权利。

3、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长期任意监禁、报复陷害罪

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禁止通过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禁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它虐待。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

同时,我被剥夺了做无罪辩护的权利、质问对方证人的权利以及自由选择律师为我辩护的权利。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的、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完全是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镇压而设计的。抓捕、参与非法监禁我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我遭受了第二百五十四条所禁止的报复陷害罪。

以下是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和/或监狱的人员的职位与头衔,以及我遭到的打击报复的详细信息,包括大概日期。

1)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我先后遭受了:北京天安门派出所抓捕;密云县看守所关押;开封驻京办非法拘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被曹门派出所拘禁。他们都去吃饭了,把我关在办公室。饭后那个所长对我大声吼叫着:因为你这一去北京,我们所全年没了奖金还要被罚款……还有七、八个警察也是不停的对我攻击。晚上十点多钟他们把我铐在一个办公室的椅子上。几天的折腾我睡着了,也不知有多长时间,后来我被冻醒了。手铐勒进了肉中,疼痛钻心。第二天他们又继续喊叫谩骂。我平静的说:上北京是个人的自由,谁也没说不能去北京。然后,他们气急败坏的把我非法关押在开封顺河回族区洗脑班(开封高压阀门厂宾馆);后又非法关押到开封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开封高压阀门厂洗脑班为了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他们利用我丈夫把亲属、朋友、同事、同学能找到的都找来,对他们施加压力来胁迫洗脑班迫害我,把不明真相的人拖入犯罪。我就给来“劝说”我的人讲大法的美好,而是政府不放过我们这些善良的人,得到了他们的理解。那年天气非常寒冷,地上的积雪被碾轧成很厚的冰凌。他们狠毒的把我八十岁的老父亲搬来威逼我。我告诉父亲:女儿只想有个健康的身体、幸福的家,政府就把我关起来,生意没法做、有家不能回,这合理吗?还说了我上北京的经历。父亲听的老泪纵横,不再“劝说”了。我从窗户上望着在冰凌上艰难远去的老父亲悄然泪下任凭它静静的流淌。

他们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就恐吓、威逼、挑唆我丈夫对我打骂、逼迫离婚。招数施尽未达“转化”我的目的,假借把我非法劳教一年之名,实则勒索我丈夫三千元(不给开票)说是:可以不进劳教所“自教”,但是每天的上、下午都得去曹门办事处“报到”。折腾的近半年时间都不能正常营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二零零一年元月五日我被关押在开封看守所期间:40多人挤在十几平米的监舍里,侧着身子都躺不下,只能轮流值夜、轮流睡;寒冬腊月强迫我们做奴工糊药盒,把手都冻烂了,而且还定有任务量,从不给工资;吃的是带有沙子的稀菜水(甚至有时还吃不到),给一个象砖头般硬的小馍。

2)二零零二年九月我又被曹门办事处劫持到开封高压阀门厂洗脑班,直到十月假期放完我才被放回。害得我不能伺候老人(我母亲因摔伤而得了褥疮)生意不能正常经营,给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3)江泽民窜到开封那年,本市“610”指示曹门办事处“610”指示社区非法将我劫持到私家旅社二十四小时拘禁,直到江鬼离汴,我才被放回。

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我回娘家的路上,在河大医附院的门口遇到了同修张扎根之子,得知其父亲被迫害的已经生命垂危,正在河大医附院抢救。我就顺便到医院探望,也没见到同修反而被公安的监控录了相。我还没走到娘家,社区主任的电话就已经打过去了。我那八十五、六岁的父母吓得惊慌失措赶紧催我回去。我回到市场那社区主任早在那儿等着了。从那天起,我就被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控,直到张扎根遗体火化后监视人才撤离。

5)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有位炼功的同修到家找我被跟踪。开封顺河区清平派出所对我非法抄家、并且要非法抓我。我被迫放弃生意、离家躲避。这次突然的劫难使我的丈夫和女儿遭受了严重的撞击和惊吓。二零零六年新年过后,我得知多日不见的母亲又患重病,才不顾一切返回家中。

6)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我带着女儿去人民医院看病,回家的路上被清平派出所非法劫持。那时,母亲已经卧床多年;父亲小脑萎缩需要我护理。这次,当我和女儿出门时,父亲站在窗前还大声说:你们可快点回来!没想到这句话竟然是老父亲对我的遗言。他老人家带着担心、牵挂,以这样的方式与我诀别了。

7)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我被非法关押在新乡女子监狱强行洗脑,不转化不许睡觉;轮番灌输诽谤、污蔑的录像;不准炼功;不准盘腿;我的父母去世都不准回家;不准办理退休手续;心理和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心脏病复发不能及时就医;患了盆腔炎月经直流;我要求取环,警察说不行;几个月下来身体垮了:头晕、心慌、气短、眼睛不能看东西。我再三要求才去医院把环取下,而且不准休息,身体非常虚弱。

被释放那天,谁曾想是那么样的凄凉。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的父母亲因承受不了由江泽民一手制造的红色恐怖,二老先后去世(二零零七年我母亲去世;二零零八年我父亲去世)。孩子正上学,需要人照顾,住在我姐姐家。生意呢?无人帮忙打理,里里外外全靠丈夫一人,没办法再支撑,只好收摊不干了。丈夫整日苦闷不堪,在外另找了新欢。我面前的这个家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请开锁公司把门打开后看到的是一片狼藉。大堆的货乱七八糟摆在当门,一股刺鼻的霉味扑面而来,看到此景顿时让人苦不堪言。

4、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精致“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等人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为了不让我修炼法轮功,我的法轮功书籍与其它财产被闯入家中的人员带走。我的一些财产也遭到了损害或破坏。时间、日期、地点与其它详情如下: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北京密云县看守所搜走我八百多元。又转给开封驻京办,又转给曹门办事处。最后曹门办勒索五百元为赴京路费(没票据)。

后来听说曹门派出所、办事处叫我们单位去人,一个副厂长和一位同事去了。他们一张口就要钱。那位副厂长说:我的职工去北京,你们为啥不通知让我们去接,我们厂有车有人。现在你们把人接回来,要多少都得给吗?双方争执不下。他们恼羞成怒强行扣下去人的自行车。后来几经周折才将车子推回来。

二零零四年四、五月份顺河回族区国保大队非法搜查我家以及仓库,掠走我修炼用的书籍(不给清单),仓库、门市一片狼藉。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开封清平派出所非法查抄我家和批发市场四十二号,给我家造成灾难性的打击(详见清单复印件)。其中:抄走现金三百四十元(无票据)。

以下是被非法掠财的清单:

开封驻京办旅馆专用发票一纸:五百元
曹门办事处发票: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七日汽油一百五十一点九元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汽油一百三十八元
无日期八十三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胡俊延签字二百九十五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烟酒、纯净水、日用品二百四十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开封高压阀门厂宾馆、苹果园小学洗脑班食宿费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苹果园小学食宿四百元
无日期顺河区“610”办公室三百二十元(无票据)
二零零一年四月曹门派出所三千元(无票据)

法轮功以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和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造福社会。江泽民欺骗、胁迫全国人民仇恨法轮功、参与迫害法轮功已经十六年了,他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刑法,也违反了国际法,罪大恶极,罄竹难书。这场迫害,不仅使法轮大法蒙受不白之冤,使法轮功学员惨遭身心虐杀,还通过威逼利诱中国民众参与到这场迫害中,使人陷于不义,从而摧毁了整个社会的道义良知,使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准急速下滑。

通过起诉江泽民,让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和基层执行者看到,无论什么人,无论职位大小,只要犯了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3/被劳教判刑迫害-河南开封市善良妇女控告江泽民-320799.html

2012-09-28: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法轮功学员李巧玲、王金铺被绑架

9月15日,新郑市法轮功学员李巧玲在讲真相过程中,被国保大队绑架,至今未归。9月19日下午,新郑市国保大队杜杰、张典卿多带八个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王金铺(60多岁)家中,抢走刻录机、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并将其绑架,自今未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8/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63349.html

2007-09-01: 河南省开封市大法弟子李巧玲遭绑架

河南省开封市大法弟子李巧玲(女,四十九岁),曾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被非法抄家,此后一直流离失所。因其老母亲瘫痪在床,父亲又无力照管,又返家护理。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在曹门附近市场买菜时,被清平派出所恶警劫持,现被拘押在本市看守所(四科)。

还有两位大法弟子:薛根柱、余惠芳,也在此处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161949.html

2001-05-14: 河南省开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逮捕、判刑的事实〔部份〕
安东艳:女,37岁,果品公司职工,因上访多次被关進拘留所、看守所。
崔巧云:女,50岁,农贸信托公司职工,99年上访被拘半月,去年5月上访被关在开封看守所至今。曾被毒打昏死过去,已被逮捕。
常素帧:女,56岁,河南大学干部,多次因上访、讲真相被关看守所至今,多次绝食抗议。
董素娟:女,30岁,河南大学职工,因讲真相被逮捕。
冯海军:男,35岁,特耐集团职工,因讲真相于今年3月被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冯萍:女,51岁,中山路一小教师,因讲真相被多次拘留。
范新丽:女,39岁,色织厂职工,因上访被关拘留所一个月、看守所50天,又因揭露邪恶势力被关看守所3个月。
洪月英:女,30岁,因上访被关看守所一个月、拘留所半个月。
崔树达:男,50岁,阀门厂职工。
荆建秋:女,46岁,南关区汽车一队职工,曾三次被关押在看守所。

李春花:女,40岁,今年元月23日,被抓到看守所关数天小号,后绝食。3月 20日被押往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李振英:女,50岁左右。
李小影:女,56岁左右,正上班时被抓走,其儿子〔未修炼〕到派出所接她回家,警察问他法轮功好不好?他说:“好!”,就这样便 把他娘俩关進看守所。
李宁:女,43岁,3次被关拘留所、看守所,多次绝食,现仍关在看守所 。一次绝食14天,被打得遍体鳞伤,还强迫其脱光衣服,遭到坚决抵制。
李秀花:女,30岁,被判劳教。

李娜:女,27岁,大学生,判劳教。
李俊贤:女,20岁,大学生,判劳教。
李巧玲:女,30岁,判劳教。
李小翠:女,51岁,毛纺分厂医务所所长,因上访被关押看守所至今。
李金叶:女,约50岁,因上访关在看守所至今。已逮捕。

李爱花:女
李小景:女,60岁,与其儿子多次被关進看守所,已劳教。
李颖:女,30岁左右,因讲真相已关押看守所一年,已逮捕。
李义兴:男,59岁,省一毛工人,两次上访,两次被关押,第三次是三月份关看守所至今,多次遭毒打。
李学花:女,56岁,南郊军民大院,因上访、炼功两次被关押。

李扎根:男,46岁左右,开封宾馆职工,无辜被抓,至今在看守所。
李小英:女,38岁,梁园新村人,因炼功拘留一次。
刘桂梅:女,49岁,缝纫机厂职工,因上访被拘留两次,关看守所一次。去年因揭露邪恶,已被逮捕。
刘秀丽:女,30岁,河南大学外语系教师,三次上访,99年12月被抓,回家后又被派出所所长骗走,所长说保证晚上一定让你回家,并为此写了保证,还骗走了她家钥匙。后被抄家,并强行送看守所。刘坚决抵制,在车上双盘不下车,被暴徒抬下了车。在狱中多次绝食,至今仍在看守所。

刘其全:男,50岁,高压阀门厂职工,已被劳教。
刘君兰:女,48岁,电冰箱厂职工,因上访被拘留一次。
梁玉珍:女,43岁,住文庙街,去年10月30日因讲真相被关看守所。
雷兴国:男,50岁,市政机械厂科长,因上访多次被关看守所、拘留所,去年因揭露邪恶被关看守所至今。
陆英娅:女,58岁,特耐集团高级工程师,去年2月上访被拘留,关看守所两个月后放出。5月11日,早上5点多,在开封市禹王台公园炼功时被抓,关押至今。正月初四晚8点多,拘留所邪恶干事强迫13名女学员都只穿秋衣秋裤在室外泼了水的冰雪上打坐,直至12点多。其中一女学员因例假未脱裤子,被恶警陈书亭接一盆自来水泼向下身,第二天看到这位学员坐过的冰块是被血染红的。还有位功友因秋衣内有半截背心,秋衣被邪恶干事强脱并撕破,还向其头上、手上放冰块。当时气温零下6度,偏北风2-3级。陆英娅在狱中多次绝食,现仍被关押中。

孟凡丽:女,58岁,11中教师,反复被强迫参加学习班,被关進看守所,已被劳教。
宁秀芝:女,46岁,因揭露邪恶被拘留15天。
潘家全:男,因看大法书被拘留后又关進看守所。
彭建民:男,39岁,毛条厂工人,因上访、揭露邪恶被拘留、关進看守所至今。
任秀枝:女,45岁,住五建家属楼,99年上访拘留一次,去年因揭露邪恶被关押,送劳教所因人满为患,又返回看守所至今。

曲蓓华:女,35岁左右,住幸福西街,因揭露邪恶被拘留半个月,又关進看守所至今。
任羽君:女,55岁,色织厂职工,99年两次上访,被拘留两次,后因揭露邪恶被劳教。
苏红英:女,已被劳教。
司捍卫:男,30岁,个体经营者,无辜被抓至看守所。
王爱菊:女,34岁,南郊芦花岗村,因炼功被拘留一次,去年因揭露邪恶被关進看守所至今。

王万健:男,40岁左右,翠园小区人,因揭露邪恶被拘留半个月。
王玉萍:女,58岁,纱厂卫生所医生,去年9月与其妹因上访被关押。
王秀荣:女,51岁,住中山路南段,因上访被关看守所,去年讲真相被劳教,现保外就医。
许静:女,50岁左右,城西医院医师,今年2月3日,因上访被关看守所,因绝食被城西派出所带回,上手扣扣两天两夜,被打得两眼黑青,身上红一块紫一块,仍坚定不移,后又送回看守所被关押至今。
薛政工:女,45岁,住五建家属楼,99年上访拘留半个月,去年讲真相被关看守所至今。

薛振江:男,被关進看守所至今。
姚佩敏:女,50岁左右,两次上访两次被关拘留所、看守所至今。
范秀英:女,46岁,博达集团干部,被劳教两年半,现在郑州十八里河劳教场。
袁俊兰:女,57岁,左楼一队,多次上访,现仍关在看守所。
杨爱勤:女,30岁,供电局家属院,去年上访被拘留两次,与功友切磋被关看守所一个月。

姚秀荣:女,57岁,省投资学校教师,因上访及讲真相被拘留二次。
姚明:男,24岁,99年上访被拘留半个月。
于慧芳:女,48岁,小北岗新村,因上访、切磋被多次拘留和关看守所。
魏华:女,54岁,南柴屯人,因炼功被关看守所。
张红秀:女,28岁,梁园小学教师,去年上访被拘留半月,今年10月因讲真相被关看守所,已被劳教。

朱圣灵:女,49岁,缝纫机厂工人,因上访被拘留二次,关看守所一次,去年因揭露邪恶被判劳教至今。
朱广久:男,35岁,南郊芦花岗村,去年上访被关看守所一个月,炼功拘留半月,去年因揭露邪恶被看守所关押至今。
张中兴:男,59岁,注射器厂医生,因炼功、揭露邪恶被拘留二次。
张秀花:女,35岁,因上访被关看守所7个月。
张兰芳:女,60岁左右,幸福西街,因不写保证,三月份被关進看守所至今。

张爱荣:女,50岁左右,被看守所关押。
钟文斌:男,58岁,特耐集团高级工程师,因切磋、炼功被关看守所二次,去年11月因揭露邪恶又被关看守所至今。
翟爱花:女,43岁,东郊乡王坟村人,因上访、讲真相被关看守所一个月,拘留二次。
周全香:女,30多岁,坚修大法,被工业派出所多次办班,多次送看守所,遭多次毒打,始终坚定不移,现又被劳教。
牛玉花:女,48岁,空分厂炼功点,多次被关押,被劳教。

张扎根:男,48岁,空分厂炼功点,多次被关押,已被劳教。
杜询:女,57岁,去年12月31日无辜被关進学习班,因坚修大法被关看守所,四月份被劳教。
耿金梅:女,52岁,去年12月31日无辜被关進学习班,因坚修大法被关看守所,四月份被劳教。
耿云娇:女,44岁,开封印染厂职工,99年上访被拘留半月,去年11月份因揭露邪恶被关看守所,后又被劳教。
冯桂荣:女,51岁,省工业医药研究所干部,被劳教二年。
韩玉祥:男,48岁,洋羊毛纺集团职工,已判劳教。

郑州 新郑市联系资料(区号: 371)

2023-11-07: 新郑法院相关电话:
党组书记 院长 魏磊 电话:0371-56182001 15038279888
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院长 郭建军 电话:0371-56182002 17803832002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孙书灵 电话:0371-56182003 17803832003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李西平 电话:0371-56182005 17803832005
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伟民 电话:0371-56182006 17803832006
党组成员 副院长 杨慧霞 电话:0371-56182007 17803832007
党组成员 副院长 薛新伟 电话:0371-56182008 17803832008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宋国玮 电话:0371-56182009 17803832009
审判长 唐莹 电话 0371-56182097 17803832057
伸判员 徐科研
陪审员 高培

2019-12-21: 新郑市公安局
朱海新 党委书记、局长 13903816656 15729370156
李清海 党委副书记、政委 0371--62688369 13937160695
范桂林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0371--62686930 13513899718 18638195999
高伟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0371--62699877 13838050789 18638195789
孙耀甫 党委委员、副局长 0371--62699606 18638195678
李 立 党委委员、副政委 0371--69902996 13803823185 18638195185
丁国庆 党委委员、副局长 0371--69955698 15037162699 18638195666
郭铁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0371--62685119 13838202555 18638195111
张红亮 党委委员、副局长 13700856080 1863819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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