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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攀枝花市 >> 肖桂芳, 女, 55
个人情况: 四川省攀钢企业公司退休工人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攀枝花市南山49栋83号 个人近况: 2005年5月11日 迫害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5-28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29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5-05-28: 四川省攀钢企业公司退休工人肖桂芳,散发《九评共产党》被绑架迫害,遭受攀枝花市大渡口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攀钢公安分局610警察等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严重迫害,于2005年5月11日蒙冤去世。
大法学员肖桂芳,女,55岁,家住攀枝花市南山49栋83号。2005年4月26日中午,和同住南山的大法弟子何凤明,在攀枝花市大渡口经理楼散发《九评共产党》,让被谎言毒害了的世人明白真象,两人在经理楼散发剩下的几本“九评”的时候,被攀钢离退经理薛世成的后老婆(大约40多岁)看见。恶人立即叫来两个保安,将肖桂芳和何凤明绑架到攀钢经理楼保安室,然后两个保安打电话给大渡口派出所,叫来三个恶警将肖桂芳和何凤明押送到大渡口派出所进行迫害。 在大渡口派出所里,肖桂芳和何凤明不配合邪恶的迫害,拒绝戴手铐,被强行戴上;傍晚6点左右,恶警强迫肖桂芳和何凤明照罪犯嫌疑人相片,遭到她们坚决抵制。肖桂芳和何凤明被警察抓着头发,将头使劲往墙上撞。为了抵制迫害,60岁左右的何凤明拒绝吃晚饭,恶警凶狠的说:不吃饭,饿你一个星期。 大法弟子何凤明不承认邪恶的迫害,坚决抵制迫害,于当晚8点半左右,从大渡口派出所正念闯出,现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2005年4月26日晚上十一点左右,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攀钢公安分局610警察朱占刚、王勇、王幼梅、王志丹等6人到肖桂芳家,强行非法抄家。肖桂芳被王幼梅(女警)和另一名女警看守着,55岁的肖桂芳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在制止不了恶警的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手里拿了一瓶(洗厕王)对违法犯罪的警察说:“你们这些邪恶给我出去,再不出去,我就喝毒了。”[注:迫害固然邪恶,应该得到揭露和制止,但此处不是符合大法修炼者心性要求的言行,而是流于常人了]。恶警朱占刚说:“喝毒也是你自己造成的”。肖桂芳在无法忍受警察的暴行下,拿着“洗厕王”,到厕所里把门反锁上,喝下了一瓶“洗厕王”。 肖桂芳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营救下,于4月28日由家人取保回家。由于遭受攀枝花市大渡口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攀钢公安分局610警察等人对她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严重迫害,于2005年5月11日在医院蒙冤去世。 攀枝花市联系资料(区号: 812)2025-09-15: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法官:
周新丽 电话:0812-8880658 张明君 电话:0812-8880661。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警察: 刘政华13458111237 19982379101 王照允18090412131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政治保卫大队警察: 詹旭东(负责人)13330719552 汤立平15388491204 包勇13982326069 唐静(女)13340721002 赵海兰(女) 2025-09-07: 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电话区号:0834 审判长:张仁富 审判员:李晓军 审判员:张雪田 书记员: 王 园 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邮编:615000 办公室电话:3866500 值班电话:3866502 传真电话:3866503 1、党组书记、院长 袁俊鹏(2021年1月上任)办 3866599 2、中院审委会部份成员: 党组成员、副院长 冯成(主管刑庭)办3866566 移 18908159993 专职审委会委员 赵贵良 办 3866596 移 18981533805 肖波 移 13608147213 研究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张旭 办 3866502 移 18980285108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跃平 办 3866589 移 18980282333 审委会委员:蔺伟 2025-05-09:西昌市法院: 地址:西昌市建昌东路186号 院长:张建平(2024年2月上任) 本案审判长:江涛 13778677778 本案审判员:王雪梅 本案陪审员:王涛(退休法官) 本案法官助理:刘××(女)、白××(女) 2、西昌市检察院 地址:西昌市十字街42 号 本案公诉人:岳楠 (第一检查部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13778629555, 13778629699、13981597701 副检察长谢鹏,联系电话:15882763028,0834-6997497 3、四川西昌市公安局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25号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12)肖桂芳家电话:0812 519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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