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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宁德 霞浦县 >> 陈乃法, 男, 48
个人情况: 原为霞浦县交警队警察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福建省霞浦县 个人近况: 2004年4月11日 迫害致死 (2005-05-11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5-11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2068
交叉列在: 浙江 >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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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3: 福建交警陈乃法生前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本篇向法庭的最后陈述是福建霞浦交警支队警察、法轮功学员陈乃法生前在狱中所写。陈乃法始终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到了中共惨无人道的迫害,他先后经历了绑架、开除、拘留、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直至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陈乃法回到了阔别四十多年的祖籍浙江泰顺,向那里的父老乡亲讲述法轮大法真相,遭到泰顺公安恶警的绑架。霞浦公安国保拿二万元给泰顺执法部门要求重判陈乃法,十月二十二日陈乃法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初,陈乃法被非法起诉到泰顺法院,在“被告”席上,面对中共强权,陈乃法正气凛然的为大法、为自己辩护,陈述自己向世人讲真相、揭露迫害真相是合法的。陈乃法《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充份表达了一个大法修炼者的宽容与慈悲。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陈乃法在浙江省第四监狱(位于杭州)绝食抗议迫害,遭恶警强行切开喉管灌食,而导致死亡,年仅四十八岁。 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3/福建交警陈乃法生前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248143.html 2010-03-01: 暴力灌食是中共监狱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惯用酷刑 中国的监狱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不是出于人道目的,而是明明白白的折磨、酷刑。强迫暴力灌食一般分两种,这里两种方式邪恶的中共监狱轮番用,对人体伤害都非常大,随时有致人死亡的可能。 一、撬嘴直接灌食 监狱打手将法轮功学员的四肢都死死地绑在床上,还要把学员的身体和头按住。用手捏住鼻子不让呼吸,用强力将嘴捏开。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学员的嘴被撕裂开。然后用金属利器将学员咬紧的牙撬开,学员的牙床被撬破,牙齿被撬掉,嘴里血肉模糊,然后将东西灌入,而打手为了让学员痛苦并不将鼻子松开,很容易使学员窒息死亡。这种野蛮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有些法轮功学员就在被灌食过程中遭折磨死去。 二、迫害性鼻饲灌食 监狱打手将法轮功学员的四肢都绑在床上,还要把学员的身体和头按住。为了折磨学员,特意用最粗的管子、特别是脏管子给学员灌食,并反复使用,管子故意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多次插管,从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过程中,故意反复抽拉皮管,导致绝食者剧痛,鼻腔,食管,胃严重破损,引发大量出血,恶心、呕吐、剧烈咳嗽,经常是插一次管子,导致有的学员吐了一床的血,惨不忍睹。 死亡原因 1、强迫灌食为了强迫学员把嘴张开,一边野蛮地用手将学员的鼻子捏紧不让其呼吸,一边用硬器强行将学员的嘴撬开用大量食物往里灌,食物塞满嘴巴,而打手为了让学员痛苦并不将鼻子松开,很容易使学员窒息死亡。 2、强迫灌食很容易将流质液体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肺软水、肺腐烂导致死亡。 3、强迫用鼻饲管灌食是用鼻饲管从学员的鼻孔,鼻腔,咽喉,食管插入胃部灌食。插鼻饲管本来就是在医学中比较难把握和容易出危险的技术,因为很容易将管子插入患者的气管,使患者窒息而死或引起患者肺部损伤死亡。在被实施者不愿意而强迫插管中就更容易将管子插入气管,使人窒息死亡或造成肺部损伤死亡。 4、强迫灌食,所灌入的东西并不是让人维持生存的营养成份而是让人痛苦甚至死亡的高浓度的腐蚀性液体,如:浓盐水,浓辣椒水,甚至摧毁神经系统的药物。这些东西灌入人体后,会使食道、肝、肠胃等器官严重受伤,溃烂不久就会导致人死亡。如:法轮功学员李玮红,2000年底被浙江警察强行插管灌辣椒水,痛得她在地上打滚,保外就医后,在上海静安区中心医院住院,医生开刀后发现她肠胃都烂了。李玮红不久死亡。 5、为了实施长期强行灌食,将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四肢长期捆绑在床上,并把鼻饲管长期留在学员体内,使得学员四肢肌肉萎缩坏死,神经坏死,造成四肢瘫痪。而长期固定在床上加上营养不良,很容易造成肺衰竭,肺部感染死亡,这是造成昏迷瘫痪病人死亡的最大原因。中共监狱使一个活生生健康的好人变成活的“植物人”,不让人动(长期绑在床上,连翻身都不能),插上鼻饲管给你灌食,甚至给插上“导尿管”。 6、强迫用鼻饲管灌食,野蛮的插管往往使得鼻腔,食管,胃严重破损,引发大量出血,再加上特意使用脏管子,根本不消毒,容易引起伤口感染死亡。 7、长期进行灌食,而非正常进食容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导致人死亡。 灌食频率 据医生说,一个人要维持正常的生命,每天不管能否从其它渠道获取营养和水分,每天至少需从胃里摄取800-1000ml的营养液体,每次灌食量不能超过300ml,再加上长期绝食的人胃已经萎缩得很小,因此每天至少需灌食3至5次。 以下是部份法轮功学员被灌食致死的案例: 高献民,男,41岁,广州暨南大学教师。2000年1月在广州天河区拘留所被警察残暴灌食高浓度盐粒,被害致死。2000年1月18日警察通知高献民家人这一死讯。 刘绪国,男,29岁,山东邹城市化肥厂工程师。2000年2月10日,被济宁市劳教所强行灌食错插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死亡。 梅玉兰,女,44岁,北京法轮功学员。2000年5月23日,被北京市朝阳看守所粗暴灌食浓盐水和豆奶后死亡。 赵冬梅,女,28岁,山西省临汾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12月27日在临汾市看守所被强制灌食,致使食物呛入气管死亡。 孙桂兰,女,46岁,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2001年10月9日,被宝鸡市60军医院强行灌食,皮管插入气管窒息死亡。 刘晓玲,女,37岁,黑龙江省肇东市五站镇法轮功学员,于5月13日被肇东市看守所强行灌食致死。 吴宝旺,男,36岁,黑龙江省双城市青岭乡法轮功学员。2002年5月17日左右被双城看守所强迫灌浓盐水后昏迷不醒,于当天去世。 刘桂英,女,43岁,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24日被密山市看守所野蛮灌食致死。 李慧文,男,32岁,山西省阳泉矿务局医生。2003年2月26日被太原新店劳教所野蛮灌食致死。 谭成强,男,43岁,黑龙江双城市韩甸镇红城村法轮功学员。2003年7月19日,被双城市第二看守所野蛮灌食,造成肺软水、腐烂不治死亡。 李玮红,女,上海市法轮功学员。李玮红2000年底被浙江温州警察强行插管灌辣椒水,痛得她在地上打滚,导致她食道、肝、肠胃等器官严重受伤。李玮红后来被非法判刑1年,保外就医,在上海静安区中心医院住院,医生开刀后发现她肠胃都烂了。2003年4月19日李玮红死亡。 陈乃法,男,四十余岁,浙江省温州市法轮功学员,关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遭狱警切开喉管灌食后,于2004年4月11日含冤离世。 孙小军,男,32岁,浙江省富阳市法轮功学员,被浙江省公安厅与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2009年6月30日回家后,孙小军一直不能吃东西,就连喝水都吐,大小便都在床上,身体一直抽筋,最后于7月15日晚上11点多含冤离世。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因为被强迫暴力灌食直接导致死亡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58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41.html 2009-08-05: 切开喉管灌食 陈乃法被浙江第四监狱害死 陈乃法,四十余岁,是福建霞浦县交警支队的一名中层干部。他老家在浙江省温州,在温州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遭狱警切开喉管灌食后,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含冤离世。监狱专门开大会“定性”为“追求圆满而自杀”。 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每一名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多人“包夹”,轮番看管,在监狱绳子是违禁品,监狱是没有绳子的,所谓的上吊“自杀”,根本是不可能的。陈乃法被姓鲁的监区长找去谈话威胁,陈乃法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说:如果我死在监狱里,那不是自杀的。 陈乃法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巨变,改掉了一身陋习。因在自家门上贴有关“法轮大法好”的对联,于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加期三个月。释放后不准回原单位工作,住所和一切行动被监视。 陈乃法被迫流离失所。后来在浙江老家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二年。 陈乃法被关在浙江省第四监狱九大队二中队,一直拒绝所谓“转化”,坚定信仰真、善、忍,坚持讲法轮大法真相。狱警为了达到陈乃法放弃信仰真、善、忍的目的,将陈乃法关入早已准备好的牢中牢,并派四个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包夹”、四个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轮番看管,罪犯二十四小时视线不能离开陈乃法,贴身监控。在狱警直接指使下,包夹犯人百般折磨陈乃法。 在其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月时,狱警又一轮的迫害陈乃法。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开始二十四小时不准陈乃法睡眠,每天给陈乃法吃一小块饭(约一两六、七)、不给菜,强制他在烈日下超强度的跑步。陈乃法跑不动了,包夹犯人就拉着陈乃法衣领强迫跑、后面的包夹犯人就拳打脚踢,夜里四个包夹犯人轮番看管。 陈乃法被剥夺了二个多月的睡眠,他经受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非人折磨,他绝食绝水抗议迫害。狱警强行灌食时,打不开连牙关,残暴的将他的喉管切开。原本虚脱的身体经受不了这种折磨,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死亡。 监狱为掩盖罪行,故意在其死后制造自杀的假相:用绳子将其脖子绑住并对着那一条条紫痕对其家中的弟妹说是自杀。而当其弟欲用相机拍照遗体时,狱警不准。监狱拿出四万元钱草菅人命,不准家人将消息外漏出去。 四监狱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抽血体检,说是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特别关照”,其真正的目的是不可告人的,很可能的是在为邪党提供“活体摘取器官”的供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5/205913.html 2007-02-10: 福建霞浦大法弟子陈乃法在狱中离奇死亡 陈乃法(音),男,福建霞浦大法弟子,生前为霞浦交警,修炼后身心巨变,改掉了一身陋习,因在自家门上贴有关大法好的对联而被非法劳教,后在浙江境内发放真相资料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狱中离奇死亡,恶人对外宣称是自杀,望更多明白详情的弟子揭露邪恶的迫害。请知情者提供福建霞浦大法弟子陈乃法(音)生前和遭迫害的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0/148635.html 2006-10-13: 浙江省第四监狱对洪长的迫害 浙江大法学员洪长,1999年7月后屡遭迫害,先后被监视居住两个月(在杭州江干区巡特警大队二中队)、劳教一年(在浙江龙游十里坪劳教所)。在劳教所他曾经遭受酷刑折磨,后来因邪悟转化了,走了很大的弯路。解教后,他向世人重新声明了信仰立场,并给邪恶曝了光,为此洪长在2001年5月再次遭到绑架,被判刑四年,于2002年2月投入浙江省第四监狱。 十大队当时的教导员鲁××、副大队长章继光、入监队老残组中队长杨珠文等对洪长进行威胁失败后,决定暴力折磨。自2003年12月10日起他们胁迫犯人开始在夜里骚扰洪长睡觉,(用泼冷水、掀被子、殴打等方式。)两三天后他们将洪长同监室的其他犯人清理走(害怕看到的人太多),专门腾出一间屋子关上门窗秘密迫害,(为此老残组其他监室大规模调整床铺,监室拥挤不堪,折腾了好一阵。)此后开始通宵不让洪长睡觉,直至12月26日一连十几天不让洪长睡觉。老残组中队长杨珠文扬言说:监狱已决定把洪长当成精神病处理,死了白死,因为狱方曾给洪长做过心理分析,鉴定洪长有精神问题(这是恶人的谎言)。12月10日~26日这十几天中,一开始还允许洪长夜间躺在床上,后来不许上床了,允许坐,后来坐也不太让坐了,因为刚一坐下就会睡着,在几秒钟内睡着,一睡过去就翻倒在地,连人带凳子一起翻倒,那就叫洪长来回走动,看到洪长走路的人说:洪长没魂了。生死关头洪长没有任何妥协,邪恶未能得逞,12月26日狱方开始给洪长少量睡眠时间,后来睡眠时间慢慢延长,至2004年1月农历大年初一那天开始允许洪长通宵正常睡眠。此后被清理出去的其他犯人又搬回了监室。 从 2004年3月29日起,新一轮迫害开始了。他们从新犯组调来一批包夹人员,将原来那批包夹人员撤下,换一批人逼迫洪长,又大动干戈腾空了一间屋子专事迫害。他们怕人看见,大白天也关上门窗,门上贴着布告:“未经警官批准,闲人不得入内”。3月29、30、31一连三天三夜不让洪长睡觉,4月1、2日夜里分别让洪长睡了5个多小时,从4月3日起又不让睡了,此后直至4月11日一连9天9夜不让洪长睡觉,不但不能睡,这前后十几天他们一直逼洪长站着,每天要站20个小时以上(4月1、2日除外),如若不站就是拳打脚踢,每天从早站到晚,再站到第二天天亮,只一日三餐允许坐下(吃),(有时夜里12点左右允许坐片刻)。他们在折磨洪长的时候,还每天对着他放碟片,逼他看所谓揭批材料,强行洗脑。 这期间他们还在老残组活动大厅专门针对洪长开了个批斗大会,(他们开过两次专门针对洪长的批斗大会),黑板上是现场批斗大会几个大字,章继光、杨珠文等在上面坐着,下面是一百六七十、七八十号犯人,中队长一声令下,两包夹人员架着洪长押到主席台前,他们当场播放洪长以前在劳教所认罪时被拍的录象,然后安排几个犯人上台发言,编造出洪长的“反改造言论”,与洪长划清界限,洪长在主席台前大声抗议,警察恼羞成怒,当场反铐住洪长的双手,并用电警棍顶住洪长的脖子电击。形同文革批斗会。 到了后来洪长生命极度危险,有时站着站着闭上了眼睛直挺挺一跟头栽倒在地。到了4月11日,监狱里出了一件事,关押在仓库中队的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正常死亡了,狱方有所顾忌,当天夜里,让洪长完整地睡了一宿,第二天晚又让他睡了一宿,至4月13日,监狱将洪长的睡眠时间缩短至6小时,后来很快缩至3小时,还是每天逼他站着,从早站到晚,从晚站到翌日凌晨3点,然后让他睡3个小时至早上6点将他弄醒继续站立,如此直至2004年5月23日,洪长始终不曾屈服,监狱最终放弃了对他的“转化”。 那位死去的学员名叫陈乃法,福建人,捕前系浙江瑞安交警,后来监狱给他定了性,开大会时诬蔑说他是为了“追求圆满自杀”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3/140092.html 2005-05-11: 福建省霞浦县大法弟子陈乃法被恶警察秘密害死 福建省霞浦县大法弟子陈乃法被非法关押期间,遭恶警切开喉管灌食致死。 福建省霞浦县大法弟子陈乃法,原为霞浦县交警队警察,40馀岁。2001年5月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因拒不“转化”,被加期三个月。刑满释放后不准回原单位工作,住所和一切行动被监视。 后来陈乃法逃出了监视,流离失所到外面讲真象。他没有生活来源,极其艰苦。当他来到浙江杭州时被抓,并再次被判刑2年。在其被关押一年零四个月时,收到他的妻子劝其转化的信,那是她已经在福州监狱转化了。陈乃法不仅没有动摇。面对恶警的又一轮迫害,他更加坚定。在绝食绝水中还要面对恶警的强行灌食,此时,他连牙关也打不开了。 残暴的恶警为达强行灌食的目地竟然将他的喉管切开。原本虚脱的身体经受不了这种折磨,在这非法而惨无人道的强行迫害中离去。死时大概是2004年的4、5月份。 恶警为掩盖罪行,故意在其死后制造自杀的假象:用绳子将其脖子绑住并对着那一条条紫痕对其家中的弟妹说是自杀。而当其弟欲用相机拍照遗体时,恶警不准,并自知理亏的拿出4万元钱草菅人命,不准家人将消息外漏出去。 目前,陈乃法的妻子已被释放并回原单位工作;女儿在霞瀑一中读书。其家人在恶警们极恶毒的恐吓下,由于极度的恐惧而无人敢将此事说出,直到今年三月份我们才知道大概情况。 陈乃法故去之后: 陈乃法离世后,女儿很思念父亲,并曾看见父亲坐在莲花上。她叫“爸爸”,他没有讲话,只是让女儿看看就走了。 陈乃法的弟弟在他离世后也曾看见陈乃法坐在莲花上漂浮在空中。他叫“哥哥,哥哥”,陈乃法没应,只是从云端处伸下一根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的棍子,很期待他能接住。可是,棍子到了他头顶一米高左右就停住了,他接不着,哥哥就走了。 宁德 霞浦县联系资料(区号: 593)2012-10-13: 松城分局恶警:林惠文18959338733警号940014、占昌银13850358811警号940088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93)2009-08-05:
浙江省第四监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临平 邮50信箱902分箱 邮编:311100 副狱长:裘佳其 电话:0571-86249918 传真:0571-89180558 教改科:(工作人员:陈进、高警官) 科长室 电话:0571-86249928 转化办 电话:0571-86249934 政委 王兴文 电话:0571-89160009 传真:0571-89180566 第四监狱九大队二中队直接参与迫害陈乃法狱警姓朱 第四监狱九大队二中队直接参与迫害陈乃法罪犯:黄小娣(江西上尧)、钱小平,还有2名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