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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潍坊 高密市 >> 刘XX(单纪花小女儿), 女, 20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2005年11月23日 迫害致死 (null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5-0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8-05: 山东省高密市单纪花控告首恶江泽民
2015年6月1日,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阚家镇法轮功学员单纪花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2015年7月15日控诉状从潍坊昌邑市塔耳堡邮局发至济南被非法拦截。 今年58岁的单纪花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关押迫害。她曾于2005年被非法劳教,在王村劳教所遭迫害。 以下是单纪花女士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和理由: 我于1998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之前乳腺炎、十二指肠阑尾炎、腿疼胳膊疼的无法干活,得法之后一身病不翼而飞,丈夫和孩子看到我身体的变化也都修炼了法轮大法。我们全家人都把真善忍溶在日常生活中,家庭、邻里关系也都变得和睦了。在江泽民血腥迫害之下,我原本美好和睦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2005年农历3月5日上午10点左右,阚家镇派出所6、7个警察翻墙进入我家,对我家非法抄家,我的家里被警察翻箱倒柜,翻了个底朝天。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及所有的资料全部被抢去。我及其我那个20岁的小女儿被强行拖上警车。我们母女俩被绑架到阚家镇派出所。 下午3点多,把我们母女俩绑架到高密看守所,高密市看守所警察说人满了不收,绑架我们的阚家镇派出所的警察给钱贿赂看守所,强行把我们母女俩绑架进看守所。看守所强迫我们母女俩按手印,把我们铐在大柱子上,逼迫我们奴役劳动。我女儿拒绝非法劳役和对她的迫害,看守所里的警察王强就打我女儿,我为了保护我女儿,王强就抓着我的头发拖我,把我铐在窗户铁棂上吊了我整整一夜。我女儿4天后放回家。阚家镇派出所骗取我家属1000元钱。 高密市看守所把我非法关押奴役一个月后,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把我秘密绑架到淄博王村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一个月后家人才知道。 在劳教所里他们逼迫我转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我拒绝,他们就不让我睡觉,逼迫我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烂了。 2005年11月23日,我的小女儿因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被酷刑折磨同时自己也受到过迫害,因时刻挂念担心自己的妈妈受非法的酷刑折磨,精神恍惚在上班的路上出车祸而亡,身在牢狱的我忍受了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我的种种酷刑折磨,还要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肤之痛。因我回家料理女儿的后事,劳教所勒索车费600元。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非法劳教了我3年。 王村劳教所强迫我,说我女儿出车祸是因为学了法轮大法才出车祸的,他们让我污蔑法轮大法,我拒绝,他们就关我禁闭十多天。 非法劳教期满之后,我又被阚家镇派出所绑架到潍坊洗脑班3天,阚家镇派出所勒索家属1000元钱才把我放回家。 2009年阚家镇派出所到我家去砸门,把门都砸破骚扰我家。 2013年5月2日阚家镇派出所警察爬墙头进我家骚扰。 从1999年7月开始到2012年阚家镇派出所对我家的骚扰、非法抄家无数次。江泽民集团的流氓行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使我家破人亡!家人每日都在提心吊胆的恐惧中度过。身心及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摧残!一家人都承受着无法想象的煎熬和压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5/山东省高密市单纪花控告首恶江泽民-313488.html 2005-05-08: 山东高密阚家乡下坡村女大法弟子单纪花,48岁,于2005年4月13日上午10:30左右被阚家乡派出所恶警越墙非法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资料等东西,并将其人和女儿强行从家中绑架至派出所。下午3:30左右送往高密看守所。关押第4天上午10:00左右其女儿释放回家,单纪花本人现仍被关押在看守所和四位同修关押一个监室。 潍坊 高密市联系资料(区号: 536)2024-04-20:高密市检察院 检察长 纪兵 18506363209
单宝君 办公室电话:0536-2671213 手机:13780808289 潘洪辉 18506362607 高密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 姚敏敏 0536—2322582 3012666 高密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高密市法院 电话:0536-2678023 执行庭 电话:0536-2678000 国保大队 副大队长:徐立宝 18563632663 中队长:刘 鹏 18753602567 2023-12-24: 高密市政法委: 书记王大鹏 高密市法院: 电话:0536-2678023 执行庭:0536-2678000 高密市检察院: 检察长纪兵 18506363209 副检察长潘洪辉 18506362607 夏庄派出所: 警察:吴奉贵(此人极其邪恶)、刘某、朱某 2023-12-20:高密市检察院 检察长 纪兵 18506363209 单宝君 办公室电话:0536-2671213 手机:13780808289 潘洪辉 18506362607 高密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 姚敏敏 0536—2322582 3012666 高密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高密市法院 电话:0536-2678023 执行庭 电话:0536-2678000 国保大队长兼公安局副局长:郑子金 副大队长:徐立宝 18563632663 中队长:刘 鹏 18753602567 2023-12-10: 高密市检察院 检察长 纪兵 18506363209 审判员:单宝君 办公室电话:0536-2671213 手机:13780808289 公诉人:潘洪辉 18506362607 高密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 姚敏敏 0536—2322582 3012666 高密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高密市法院 电话 0536-2678023 执行庭 电话 0536-2678000 高密国保大队:徐立宝 (大队长)18563632663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