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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费慕珍, 女, 51
个人情况: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医院职工
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2005年1月24日 迫害致死 (2005-04-24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4-24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186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12-14: (二)法轮功学员费慕珍被迫害致死
费慕珍,女,二零零零年中国新年期间,因进京上访被押回凌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为了使费慕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恶警所长王洪余手拿专门用于打人的黑胶棒子,闯进屋里猛打费慕珍,她被打倒在地板上,双腿至臀部被打得青紫、肿胀。费慕珍被打得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并将她判了劳教。三十天后,家属托人办理保外就医,被勒索了六万余元钱才允许回家。 二零零二年中秋节费慕珍又被绑架到凌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受尽折磨。 由于费慕珍经过这两次折磨,恶警再经常骚扰,费慕珍及家人整天提心吊胆,度日如年地煎熬着,家人也不让她学法炼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突发脑出血,住院期间花费九万多元,三十天后去世,时年五十一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4/凌河见证-338830.html 2005-04-24: 费慕珍,女,51岁,辽宁省凌海市人民医院职工。于1994年修炼法轮功以来,心灵得到净化,多种顽疾不翼而飞。99年7月20日传来恶党迫害法轮功的消息,她与同修一起进京依法上访,途中被恶警截回,非法关押在当地收容所15天,于2000年1月29日(春节)她又一次进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局从北京强行带回、非法关押45天、非法判劳教一年。因恶警多次迫害,她多种疾病复发,未去劳教所,办保外就医1年(不给生活费1年)。以后多次恶警去家骚扰,造成长期精神极度紧张,于2004年12月28日出现严重脑出血,昏迷28天,于2005年1月24日含冤离开人世。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2024-10-24: 1、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马长才,李利(女) 2、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李东宇 2024-10-17: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2024-10-13: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现任刑庭庭长 许冰 18941603995 2、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 李峰 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 王俊岭 0416-2133135 政委 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办0416-7101648 教导员 刘亚男 15841649889 副大队长 王军 15940676067 副大队长 龚必成 13840636625 4、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负责此案的警察:高峰(副所长),李国庆18704222307 5、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 张猛 副局长 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