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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 汤原县 >> 隋村(隋春), 女, 5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小合力屯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4-1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12-05: 二次劳教、孩子精神失常 黑龙江农妇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农妇隋春,修炼法轮大法,一身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隋春二次遭劳教迫害,未成年的大儿子被毒打,二儿子在长期的恐惧、歧视下精神失常。二零一五年八月,五十八岁的隋春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下面是隋春在控告状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叫隋春,今年五十八岁,住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小合力屯,母子三人相依为命,因为修炼法轮功多次被江泽民下属的非法组织610及公安局迫害,身心俱损,亲朋好友遭受株连,所造成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无法用价值来衡量,这一切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所以我要控告江泽民。

离婚后,我带着两个幼小的儿子(大的十岁,小的七岁)靠打零工赚钱糊口度日,日子过的还艰难,因积劳成疾,得了一身病,无钱就医,硬挺。一九九七年三月份我喜得法轮大法,认真学炼,很短的时间内,我那些病如脑震荡后遗症、红砂眼视力不清、二十多年的鼻膜炎、心脏病、胸膜炎、腰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等病都不翼而飞了,我很欣慰。在此,感谢我们慈悲伟大的李老师给了我新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当地派出所、乡干部多次找我谈话,不让炼功,强行收走了大法书,可这还不算完,迫害接隀而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晚,六点钟,我和两个孩子正在休息,汤原政保科(后改为国保)伙同当地派出所一行六人闯入我家(当时两个孩子都吓坏了),他们强行把我绑架到汤原县公安局,他们威胁让我说谁炼法轮功就放我回家,不然就死路一条。我说不知道,他们就打我。我说大法好,他们说我嘴硬,随把我送进了刑警队(当时负责人是付思林、林风秋正副队长)说:刑警队就是打人的,他们能撬开你的嘴。

到了刑警队,他们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椅子上、铁床上、门把手上,随着他们的进出,我也得随着开、关门,这还不算,他们打我、骂我,用电棍电,还把烙铁烧红了吓唬我,往我脸上吐吐沫,骂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然后说:累了,看在两个孩子没人照顾,留你一条小命,要不就打死你。

在经历了五天四宿的非人折磨后,人虽然活了下来,可迫害远远没有结束,他们把我大儿子也抓到了刑警队逼供(当时孩子才十四周岁),孩子说不知道,他们就大打出手,一连打了孩子三十多个耳光,孩子的脸都被打变形了,整整折磨了他一天。

刑警队在没有得到他们所谓的口供后,就把我送进了看守所,当时我的脸肿的变了形,头上有很多包,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腿脚肿的很粗,脚上的泡在淌血,一周后他们又审我,无果,周铁钢带人把我们一行七人送到佳木斯劳教所进行再度迫害(我被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深夜,县政保科冯洪伟和另一名警察闯入我家,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进行非法抄家,理由是:我还炼法轮功,就这样我又被非法劳教了二年。在劳教所我每天坐小板凳,看污蔑法轮功的片子、洗脑、各种无偿的劳动,很多、很多的细节在此一言难尽。

我两次被劳教迫害,可苦了两个孩子,因为家里没了大人,孩子只能靠别人接济生活,大儿子只念到初中就下来打工赚钱。

二儿子在县职高上学,期间受到校方和同学的恐吓和歧视,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精神失常了。我去学校讨个说法,校长说:这事我不管,爱告哪告哪。二儿子精神失常后,一个大冬天,光着手脚跑了出去,结果手被冻坏,八根手指贴根截肢,成了残疾。十年了,孩子没说一句话、没叫一声“妈”。

在这十年中,我不分昼夜的照顾孩子的起居饮食,没有能力出去打工赚钱,只能在生活上节俭,勉强度日。即使这样,他们还多次来我家骚扰,不让我们安生。

我修炼法轮功只是为了健康身体,善良的做人,更好的服务于家庭、社会,这有何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在此,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法正世间,还以公道。

被告人江泽民所犯罪行

1、违犯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已构成公认的酷刑罪、反人类罪。

江泽民及中共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已经构成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

2、违犯《宪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

江泽民操控其亲信、“610办公室”人员、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违犯宪法第四十条,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监控公民电话、手机、信件;
违犯宪法第四十一条,侵犯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3、违犯《刑法》,进行犯罪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江泽民作为迫害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善良民众的主犯、教唆犯,利用“610办公室”传授犯罪方法(百余种刑具及酷刑办法、毒药迫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构成多种罪行:

侮辱罪、诽谤罪(诬蔑按真善忍做好人为×教);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司法罪;报复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玩忽职守罪(触犯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包括监控手机、电话、电子邮件);扰乱公共秩序罪;滥用职权;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三百条)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宪法实施)等。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提起诉讼,要求罪犯江泽民必须对公民承担应有的法律制裁和进行赔偿、道歉、消除影响。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5/二次劳教、孩子精神失常-黑龙江农妇控告江泽民-319750.html

2012-07-08:恶警迫害母亲 未成年孩子被吓精神失常
—— 黑龙江汤原县法轮功学员隋春自述遭迫害经历
隋春,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的一名农妇,她有两个儿子,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一家人生活的健康、恬静。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隋春一家惨遭迫害,未成年的二儿子被吓得精神失常,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深深的苦难。下面是隋春自述遭迫害经历。

汤原公安局对我进行了非人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晚六点多钟,黑金河乡派出所警察与汤原县610办公室人员,共八人非法闯入我家进行搜家,最后搜到一本《明慧周刊》,国保大队的冯某说:看看有多少页,有多少页就按多少份法轮功资料给我定罪。把我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后,国保大队大队长周铁刚、警察邓建如疯狂的对我侮辱谩骂,随后又进行拳打脚踢,硬逼我说出《明慧周刊》的来源,我没有配合恶警,他们见我实在不说,就把我送到刑警队严审。

在公安局长徐长富的授权下,副局长杨金山下令说:“不管用什么刑法,只要能撬开她的嘴就行,打死算自杀,让她血溅刑警队。我就不信她能过了这一关,就是大男人这么整,到时候也得乖乖地交代。”

充当打手的刑警任长军用电警棍无数次击打我的头部及全身,穷凶极恶。刑警队长林风秋打我累得实在不行了,呼呼直喘,胳膊都累疼了,就气急败坏地叫手下人说,去到劳务市场叫两个使大板锹的打我,每人一天给他们二十元钱,还说“我就不信拍不死你。”

恶警们软硬兼施,威胁我:“你不说就撤你弟弟的职,把你的两个儿子抓来打,让你们全家坐牢。”恶警们还说:“在外面我们是警察,在这里我们就是土匪!”

大儿子被打了三十多个大耳光

恶警见我什么也不说,就把我的大儿子骗进刑警队,(次子当时不在家)不让见我,非法关押一天一夜,逼问孩子我家的法轮功资料是从哪来的,都哪些法轮功学员去了我家,孩子不说,这些恶警竟然对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下毒手,一连打了三十多个大耳光,孩子稚嫩的小脸被打得青肿变形。孩子不畏强暴地说:“法轮大法好!早晚得还大法清白,还大法师父清白……”恶警最终没达到目的,无奈的放他回家了,事后,恶警还邪恶地对我说:你儿子真是块料。

我在刑警队被非法刑审了五天四夜,这里的恶警白天对我“文审”、夜里进行“武审”(毒打),每次审完都把我铐在暖气管上体罚,等我实在站不住了,才让我坐下。这么多天不让睡觉,折磨的我筋疲力尽,不象人样子。恶警们还多次羞辱我,把我手上的铐子铐在门把上,让我为出来进去的人开门关门,还往我脸上吐口水。副队长付恩林还邪恶的说:“怎么样?好受吧?说了吧,为别人承担不值得……”

无论邪恶怎么折磨,也没撬开我的嘴。恶警目的没有达到,不甘心的把我投进了看守所。到了号里,我脱下鞋子,用凉水洗脚,整个脚浮肿,脚底下全白了,裂了很多大血口子,这时我才感觉腿脚疼痛难忍……

正月初九,恶警让我们看天安门自焚伪案录像,还叫来了电视台的记者给我们录像,准备反面宣传,结果阴谋落空。于是就深夜逐个提审,次日早晨,将我和其他八名大法弟子送进了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小儿子被吓得精神失常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的家庭每天都生活在红色恐怖中,有一次恶警到家里抓我丈夫,孩子拽着爸爸不让恶警抓走。

在一次次的威胁恐吓下,一次次失去亲人中,十多岁的孩子已无法承受这巨大的压力,最终精神失常,冬天跑到大野地里,等找到后,孩子的手已被冻掉了八个手指,手成了残疾。精神失常的孩子经常双手做着防护的姿势,可见邪恶的恐吓对孩子的心灵造成多大的伤害。

中共建政以来,发动了一次又一次运动,害死了八千万中国人,制造了数不清的人间悲剧。我愿所有的中国人,特别是那些曾经参与迫害过大法弟子的官员和警察,都能认清中共邪教的本质,退出中共党、团、队,记住法轮大法好,拥有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8/恶警迫害母亲-未成年孩子被吓精神失常-259950.html

2006-02-24: 请国内大法弟子利用在联合国的立案抵制迫害
隋村,女,44岁、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

隋村,女,于2001年1月14日被关在黑金河镇派出所,所长亲自对她暴打迫使她放弃法轮功。后来她被关到犯罪组遭进一步酷刑。警察还将她的长子扣留了24 小时,打了30几下耳光。隋村在犯罪组里五天四夜不给吃东西,对她连续拷打。她被长时间铐在暖气管子上,不给她睡觉。2001年4月她被判了一年的强制劳动刑并被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4/121541.html

2004-03-16: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上至68岁,下到18岁,甚至还有残疾人,各行各业都有,有干部、工人、农民、学生、教师、商人、警察等,多人被折磨致伤致残,数人被折磨的精神失常,有很多人被超期关押,或被第二次非法劳教,有一家几口的都被劳教的。有相当一部分人修炼前身患多种病症,修炼后身心健康,因遭迫害不让学法炼功而旧病复发;也有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迫害得重病缠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94.html


汤原县(30人)

女(23人):
1 刘洪敏(西凤明村,27岁2年)
2 张洪芝(胜利街,48岁,1年)
3 都艳珍(胜利10委41岁1年)
4 姚淑芹(胜利福龙村61岁3年)
5 张桂艳(鹤立镇,30岁,3年)
6 李秀芹(44岁,3年)
7 胡秀梅(1年)
8 李淑芹(环卫处,53岁,2年)
9 万淑英(40岁,2年)
10 乔桂香(50多岁)
11 刘衡
12 隋春(43岁,1年)
13 宋明艳(鹤立镇)
14 刘亚丽
15 罗淑珍(46岁,1年)
16 闫凤华(40岁,1年)
17 杨勤(40岁,1年)
18 李淑珍(45岁,1年)
19 王桂芬(文化街,40岁,1年)
20 李洪君(37岁,2年)
21 周桂林(50多岁)
22 陈凤敏(34岁)
23 杨小芳

男(7人):
1 王甲恒(造纸厂,40多岁)
2 刘士元(41岁,1年)
3 李文涛
4 李文义(38岁,1年)
5 王云飞(31岁,1年)
6 靖广林(60多岁,1年)
7 宋林涛(31岁,2年)

2002-02-26: 隋村、女、44岁、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2001年1月14日晚6点多钟,当地派出所与615办公室共8人闯入我家,强行把我抓進公安局,队长周铁刚、科长邓建像失去理智似的对我侮辱谩骂,而后拳打脚踢,硬逼我说真相资料的来源,我没有配合,他们把我送刑警队刑审。杨局长下令:“不管用甚么刑法,只要撬开她的嘴就行,打死算自杀,让她血溅刑警队。我就不信她能过了这一关,就是大男人这么整,到时候也得乖乖地交代。”充当打手的刑警任长军用电警棍无数次击打我的头部及全身,穷凶极恶。队长林风秋打我累得实在不行了呼呼直喘,胳膊疼,就气急败坏地叫手下人去到市场叫两个使大板锹的,每人一天给他二十元钱,还说“我就不信拍不死你。”他们软硬兼施,威胁我:“你不说就撤你弟弟的职,把你的两个儿子抓来打,让你们全家坐牢。”恶警们还说:“在外面我们是警察,在这里我们就是土匪!”他们把我的长子骗進刑警队,(次子当时不在家)不让见我,非法关押一天一夜,竟然对一个十五周岁的孩子下毒手,一连打了三十多个耳光子,孩子稚嫩的小脸被打得青肿变形。孩子不畏强暴地说:“法轮大法好!早晚得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邪恶没有达到目的,无奈放他回家。我在刑警队被非法刑审了5天4夜,这里的刑警白天对我“文审”、夜里進行“武审”(毒打),每次审完都把我铐在暖气管上体罚,待我实在站不住了,才让我坐下,这么多天不让睡觉,折磨的我筋疲力尽,不像人样子。暴徒们还几次羞辱我,让我当“看门童”,把我手上的铐子铐在门把上,让我为出来進去的人开门、关门,还往我脸上吐口水。副队长付恩林说:“怎么样?好受吧?说了吧,为别人承担不值得,这么多天没休息,腿脚一定控肿了,恐怕连鞋都脱不下来了……”无论邪恶怎么折磨,也没撬开我的嘴。恶警目的没有达到,不甘心地把我投進了看守所。到了号里,我脱下鞋子,用凉水洗脚,整个脚胖肿,脚底下全白了,裂了很多大血口子,这时我才感觉腿脚疼痛难忍……正月初九,恶警让我们看天安门录像,还请来了电视台的记者给我们录像,准备反面宣传,结果阴谋落空。于是就深夜逐个提审,次日早晨,将我等8名大法弟子送進了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2001年4-5月间黑金河派出所李玉奎从我胞弟处要去2000元说他们所里帮助要求放人,结果没顶用。2001年1月17日被汤原县看守所勒索行李一套价值200元。

佳木斯 汤原县联系资料(区号: 454)

2023-04-10: 以下信息有二年前的:
东城派出所 04547652110
邢彦昌 教导员 7652110 13903642050
穆文伟 副所长 7652110 7627820 手机13945426820
黄久生 副所长 7652110 7629399 手机13351866789
姜欧 女 户籍员 7652110 7619456 手机13351863456

2022-05-14: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者
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兆力大队长13803672189(现以换人不知姓名)
汤原县公安局鹤立派出所:
穆赞国 所长

孙文海 警察,手机:13763634718
岩石 警察
张耀辉 警察
汤原县公安局鹤立派出所:
刘智海 所长
汤原县鹤立镇政府:
王迪,书记,手机:18646889171

汤原县公安局:
任铁军:7636001-手机15845415888
腾晓鸣:7636002-手机15204546333
赵明华:7636003-手机13199122222
夏明:7636004-手机13836611107
周金泽:7636005_手机13351866661
袁立新:7636006-手机13945402508
李英海:7636007-手机13329441181
兰秀军:7636010-手机13512651866
李圣仁:7636115-手机13329446603
张通:7636015-手机13029970555

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汉盈(莹),新调来不知电话
副大队长:于宝军04547636051
手机13208411177
教导员:张城04547636041
手机13836688601
关敬权:
冯宏伟:手机13945401155
卢子华:手机13159988789
汤原县东城派出所
曹亚军 所长 13945402777
邢彦昌 教导员 7652110 13903642050
穆文伟 副所长 7652110 7627820 手机139454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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