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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永州 宁远县 >> 陈小玲(陈小琳), 女, 51

个人情况: 宁远县教育局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南宁远县
有关恶人: 周耀明、刘云飞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4-10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陈小玲(陈小琳)
夫妻/父母: 陈贵祥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6-28: 遭四年冤狱等迫害 湖南残疾陈小玲控告江泽民

湖南省宁远县教委职工陈小玲女士,曾经身患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全身大小关节严重畸形,平时只能很吃力地走十来米远,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八年九月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却渐渐好起来了,能够上街散步。这位几近残废的女子,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抓捕和关押,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湖南省女子监狱受尽折磨。

今年五十一岁的陈小玲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作出的一切不公正的定论、规定、禁令、限制,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下面是陈小玲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修炼法轮功脱胎换骨

我叫陈小琳,也叫陈小玲,是湖南省宁远县教育局职工,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大小关节变形,身体浮肿,生活不能自理,行走非常困难,同时还患有支气管炎、贫血、胃病、失眠、便秘、心律不齐等病症。为了治病,我尝试了各种治疗方法,都不见效,反而更加严重,上厕所都很困难,痛苦不堪,整天愁眉苦脸。父母为我操碎了心,亲戚朋友为我难过!

一九九八年八月,在我父母的引导下,我开始学法轮大法,看完大法的几本书后,我豁然开朗,《转法轮》让我懂得了做人的目的和人生的真谛,明白了造成人有病和所有不幸的原因是什么,知道了善恶有报,不失不得,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我觉得我的生命有希望了。从此,我的人生观也发生了转变,我不再怨天尤人,而是乐观的对待自身存在的困难,我每天读《转法轮》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我的身体也在一天天的好转,我从此再也没吃过一粒药,也没打过一次针。

在十多年的不断修炼中,我的内心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大度,现在我吃得香,睡得香,皮肤白里透红,精神焕发,除表面关节还没恢复,其它所有病症全部都消失了,我每天上街散步,还可以购物了,看见熟人主动礼貌的跟人家打招呼,街坊邻里都说我完全变了一个人。

是法轮大法挽救了我,给了我新生!法轮大法能使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是万古以来最正的正法!

坚持修炼屡遭抓捕和关押、父亲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制造谎言,使用暴力,对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发动了一场血腥的镇压,用抄家、抓捕、关押、强制洗脑、劳教、判刑、开除工职、开除学籍、打死、打残、甚至活摘器官等种种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我也遭到了残酷迫害。二零零零年古历六月,宁远县610欧阳明德、李明昌(遭恶报死亡)、李双妹,公安局政保股黄成铁、欧阳力军等一帮人在宁远县实验小学办洗脑班,我和十多个同修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精神折磨十三天。同年古历七月,又是六月办洗脑班的原班人马,在宁远县公安局食堂餐厅,后转到610办公室第二次办洗脑班(共九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610李明昌、李双妹,公安局政保股黄成铁、欧阳力军等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劫走我的大法书,他们把我和我父亲都抓到公安局非法审问,当天放我回家,我父亲被非法关押到宁远县看守所,第二天又把我抓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我被非法关押一百六十五天才被释放回家,我父亲陈贵祥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是我后妈和我弟弟妹妹他们天天找各级领导苦苦哀求,我才被释放回家的。

在看守所,我父亲遭十多个犯人毒打,腹部受暗伤,头发被剪掉,衣服被脱光,用冷水冲,那可是寒冬腊月的天气啊!在那里他身体受到残害,人格受到侮辱,从看守所回家后,直到去世的五、六年中,610、国保大队的人经常来我家骚扰、恐吓、抄家、抢劫,还抓捕关押我,不仅打我,还打我弟弟,关押我弟弟。父亲总是生活在担惊受怕的痛苦之中,巨大的精神打压和之前在看守所对他造成的身体伤害,我父亲的身体每况愈下。后来二零零六年刚过完新年,对于我这个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却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枉判了四年有期徒刑,这对于父亲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在我被非法关押到长沙女子监狱不久,父亲就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永久的离开了人世,终年六十九岁。

二零零二年古历九月下旬,我在鲤溪老家被公安局黄向东、蒋朝佑、欧军、610李双妹等人把我绑架到宁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八天。

二零零四年古历十一月,有一天我不在家,我弟弟他们在家,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伙人到了我家,我的房间锁着门,他们就用脚踢开我的房门,锁被踢坏,然后把我的房间翻得乱七八糟,偷走我的大法书、师父的法像、真相资料,以及烧香用的香炉。

二零零五年三月,610办周耀明、乐永珍、唐某,公安局国保大队蒋文旺、刘云飞、蒋朝佑、周也等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的大法书及真相资料全部劫走。二零零五年五月,610办主任周耀明强制教育局停发我的工资,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就从未领过一分钱。当时教育局长是李有财,书记是欧红杰。

被非法判刑四年,受尽折磨

二零零五年古历八月初三,610办周耀明、乐永珍、唐某,公安局国保大队刘云飞、蒋朝佑、周也等人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的大法书及真相资料全部收缴,刘云飞、周耀明他们两人各人使劲打了我几耳光,把我的脸打得又红又肿,痛了几天,当时我小弟俩口子带着孩子在家(孩子生下来刚满月),我小弟弟看他们打人很气愤,就打了周耀明一巴掌,结果周耀明暴跳如雷,狠命的使劲打了我小弟十多拳,还把他抓到公安局,又把他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六天。

过了二天,大概是八月初六上午,我到高峰山市场买东西,正在市场里,被610办唐某带着几个年轻警察把我抓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七天。由宁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茂军构陷所谓的罪状,交宁远县检察院陈汉清起诉。

二零零五年古历十二月下旬,宁远县法院刑事庭通知我的父亲要我去开庭,我本着善念给法官、检察官、刑事庭长欧阳鑫等人讲真相,希望他们依法办案,不要执法犯法枉判好人,当时没有作裁决,我就回家了。等到二零零六年新年一过,二月下旬,法院又通知我父亲要我到法院去一趟,我去了后,在那里坐了近半个小时,法院刑事庭一个工作人员把判决书交给我,我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把我这个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判了四年有期徒刑。

随后,马上叫两个工作人员开车把我劫持到宁远县看守所,因为我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拒收,宁远县法院打电话强制他们收下我,我进看守所之前被女狱警奉某非法搜身。

在看守所被关了十多天后,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由宁远县看守所小宋司机开车,所长张志明、女狱警奉某、教育局法制股长张志德把我及另外二个女犯人一起送到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教转队(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第二天被狱警周小兰打了二耳光,罚站十二个小时。每天被强制看诽谤大法师父的录像,强迫写批判大法和骂大法师父的文件,我不配合他们,周小兰就要我每天罚站,中午吃饭只坐二十分钟,然后继续站到晚上十二点,持续站了二十多天,两条腿肿的又大又硬,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脚痛的受不了),最后左脚小指关节化脓溃烂才停止罚站。

在监狱,每天被犯人像文化大革命时开批斗会一样攻击我、侮辱我,等我脚稍微消肿但脚底还在流血,就被关押到攻坚班(牢中牢),不准睡觉,上厕所都受限制,只要打瞌睡,就被夹控犯用羽毛球拍使劲打我的脑袋,只要我一喊,她们就用胶布贴嘴,她们还往我的眼睛里擦清凉油,骂下流话,用扫厕所的扫把在我身体从头到脚扫一遍,她们用各种方法折磨我,(在教转队的七十天,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九死一生),看我还不转化,就把我寄押到老残队,跟精神病人、重症病人、老弱残疾人关押在一起(教转队的人也叫我精神病),叫二个明白的正常人监控我,狱警说我不转化,不准她们帮我洗澡洗头,她们同情我,就叫精神病人帮我洗,后来她们也帮我,另外有明白的残疾人也帮助我。二零零八年三月初三,因为我坐在床上,被老残队警官报告教转队警官说我炼功,教转队警察周小兰、唐影、邓某三人来到我住的监房,唐影一边骂大法师父一边拿手铐把我双手铐在铁床的扶梯上(高低铺),我双脚站在地上,站了十二个小时。

在监狱老残队被关押三年零七个月。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宁远县教育局开车,宁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我大弟和妹妹还有堂弟他们一起把我接回家。回到家才知道宁远县教育局已经下了开除我工作的通知。当时的教育局长是刘国胜,书记是游知祥,纪委书记黄琼辉具体管实施。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610周耀明、乐永珍、公安国保大队徐克光、蒋朝佑、舜陵镇欧双才等人,又到我家抄家,我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又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二年四月,公安局国保大队黄友华一伙人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好不容易请来的《转法轮》抢走。

被控告人江泽民罪责难逃

我因身体不好,自炼法轮功,是平民百姓修心养性之举,纯属个人信仰,完全符全《中国宪法》信仰自由的规定,而且对家庭与社会都有好处,何来之罪?在长期的关押和囚禁中,使我和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了很大伤害,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江泽民集团的行为已经是天理难容!

我,陈小琳,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妇女,我和我的家人的遭遇,也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弟子所受江氏集团残酷迫害的冰山一角,这场迫害不仅使法轮功蒙受不白之冤,使法轮功学员惨遭身心虐杀,还通过威逼利诱中国民众参与这场迫害中,使人陷入不义,从而摧毁了整个社会的道义良知,使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准急速下滑。

依据《国际法》、《中国宪法》和《中国刑法》等有关规定,被控告人江泽民的行为构成了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故意杀人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报复陷害罪、滥用职权罪、迫害罪、侮辱诽谤罪、强迫劳动罪、长期任意监禁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枉法追诉裁判罪、违犯公共安全罪、利用邪教(共产主义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在这里我暂不起诉江泽民以外的所有涉案人员,因为我知道他们也是受害者,其实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有同情心、有良知的人,虽然他们当时对我等下毒手,但我相信他们终有后悔的一天,我等待着他们的清醒,但机会不多了,在此我也希望这些人能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起诉江泽民,因为他们不但是受害者,还是直接接受命令者,更是这场空前浩劫的重要证人,将功补过吧,不要成为历史的罪人。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为了结束迫害,挽救世人,因此,我请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把对我及所有大法弟子造成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接受法律的大审判,并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8/遭四年冤狱等迫害-湖南残疾陈小玲控告江泽民-330628.html

2011-01-29: 章芙蓉遭劳教所、湖南女子监狱八年折磨

五十九岁的怀化法轮功学员唐玉华,剥得手指甲脱落,指甲表面全部发黑,痛得十指连心也不能休息,要把浸泡在冷水中的蚕豆一颗一颗的剥去两头的皮,留下中间一圈制作“玉带蚕豆”;法轮功学员罗海莲剥得高血压复发,头晕眼花,手指被辅助剥蚕豆的刀具割得鲜血直流;常德市年轻法轮功学员尹红,被迫害得双耳失聪,双手神经萎缩,平时抖动得连书都拿不稳,也被逼着剥蚕豆、串席片。

二零零四年,女子监狱为了执行邪党的进一步强制“转化”迫害,专门成立转化洗脑班,威逼利诱、坑蒙拐骗、各类酷刑,所有恶毒的手段都用上,更残忍的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并从迫害法轮功臭名昭著的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调进心狠手辣的恶警袁丽华,此女人立功心切,在劳教所的邪恶洗脑模式的基础上,更加入了监狱这个“专政机器”的肃杀与血腥。

监狱将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隔离单独关押,开始在接见室的楼上,后来担心里面的声音会惊动窗外的人而暴露了监狱的罪行,改在食堂的楼上,位于监狱的最里面,是仓库重地,窗户、门整天关得严严实实,外面无从知晓。不让睡觉、罚站、罚蹲、戴背铐是恶警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常便饭,只要让法轮功学员放弃正信去“转化”,对湖南女子监狱而言就是“大功”一件,夹控罪犯为了“立功”,为了加分减刑,积极的配合恶警去犯罪。

二零零六年,章芙蓉被强行抬去洗脑班,恶警强迫她“学习”(即洗脑),“学习”的内容是毁谤法轮功的录像、书籍。章芙蓉不学习,就被罚站、罚蹲、坐独脚凳,遭受打骂、羞辱,每天只睡半个多小时。章芙蓉心力交瘁,被高压得喘不过气,恶警看她还不“转化”,就给她“背宝剑”,就是戴反铐。

恶警唆使犯人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稍不满意就打骂,整个洗脑班打骂声不绝于耳。打骂声、毁谤大法声、对法轮功学员人身攻击的声音充斥在空气中,身处黑窝的法轮功学员常常被搞得分不清白天黑夜,分不清东南西北,就是一个正常的人也会被女子监狱的这种洗脑搞疯。

更甚者是还要被逼着做所谓“作业”,就是写看了的“感受”。不准写“法轮大法好”的话,只要文字中流露出了一点点法轮大法好的意思,就被加强“学习”,实际就是更加不让睡觉,更加不分白天黑夜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喊“法轮大法好”就要遭受酷刑,拒绝写轻则扣分、加期、罚站、罚蹲不让睡觉,重则酷刑伺候,直到这种高压强制洗脑,把一些法轮功学员逼得唯心的写下了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三书”。但还没完,还要“巩固学习成果”,继续强迫反复看诬蔑大法的录像、书,不停的写污蔑法轮功的“作业”,直到彻底把人染黑,就转到生产奴工产品的大队迫害。

法轮功学员高嘉锐不“转化”,恶警杨晓兰把她长时间反铐,手铐嵌入了肉里,白骨头都看见;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雷细英(丈夫被关在新开铺劳教所遭受迫害),因不“转化”,长时间不让上厕所,实在憋不住大便都拉在身上,恶警还反过来污蔑她不讲卫生。

法轮功学员唐玉华不“转化”,点名时不抱头下蹲,被强迫连续做高难度超人体极限的动作,这位身高只有一米四的老人刚做第一个动作,立马脸色惨白,几个动作下来,她痛得快要昏死。监狱用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方法,让唐玉华老人饱受折磨和羞辱。

永州市宁远县残疾法轮功学员陈小玲不“转化”,长期遭迫害,双脚血泡化脓,血肉模糊,恶人还不让洗澡,折磨得不成人样,每天晚上被罚站,体力不支,昏死在地被刑事犯夹控打醒继续罚站,骂她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装死。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张灵格,被高压“转化”后,良心难安,声明从新修炼,恶警气急败坏,电棍电击张灵格,让她遭受罚站、坐独脚凳,双手反铐等等,秀美的张灵格被折磨得精神恍惚,双手抬不起,不能从事体力活了,但恶警还是逼她做强度比一般犯人多很多的奴工产品。

章芙蓉被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的日子不堪回首,由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是隔离封闭迫害,消息被严密封锁,本文报道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惨烈迫害没有得到曝光。

现在,湖南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丝毫没有停止,还在办暴力强制转化洗脑班。中共监狱用超越人精神和肉体承受极限的方式逼迫人“转化”,以达到彻底摧毁修炼人的险恶目的。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9/章芙蓉遭劳教所、湖南女子监狱八年折磨-235463.html

2007-10-29: 湖南女子监狱对大法弟子的摧残
湖南女子监狱恶警一直在野蛮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被强迫服苦役,坚持信仰的大法弟子遭酷刑折磨。以下是部份案例。

永州市宁远县一生活都不能自理的残疾大法弟子陈小玲,因拒不接受洗脑和转化,每天晚上被罚站,因长期遭迫害,体力不支,昏死在地之后被刑事犯打醒继续罚站,恶人还骂她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装死。她双脚血泡化脓,血肉模糊,恶人还不让洗澡,折磨得不成人样,现仍还在迫害之中。

永州市新田县大法弟子刘土秀,被恶警搜出大法经文之后,恶警教唆犯人刘勤及其他犯人,故意在所谓的“上课”和“学习”时诽谤大法,辱骂大法师父,经常开批斗会围攻并对他进行挖苦嘲笑和攻击。刘土秀被迫害中由于心脏供血不足导致严重缺血引起呼吸困难从而经常晕倒,现已带病回家。

常德市年轻大法弟子尹红,原在看守所和劳教期间被迫害得双耳失灵,双手神经萎缩,平时抖动得连书都拿不稳。在长沙女子监狱恶警同样是用暴力强行转化,强迫尹红剥蚕豆或串席片,从早6:30直到晚上12:00—2:00。完不成任务还遭恶警李琳说:“这是劳改场所,不是疗养院”。尹红受着非人的摧残。

长沙市大法弟子张灵格,因悟到转化是错误的,声明从新修炼,被恶人强制带往所谓的“攻坚班”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与摧残,如:独脚凳,罚站、电棍电、双手反铐等等酷刑,现在时而精神恍惚,双手抬不起,不能从事体力活了,但恶警还是强行奴役他,强度比一般人还重。

常德市大法弟子宋得子,桂阳市谢水花等迫害得精神失常,这类例子特别多。

犯人刘勤能为恶警上所谓诬蔑诽谤大法的专题课,被邪党恶警怂恿着一直从事违法犯罪的勾当。平时连刘的衣服,裤子、鞋子、袜子都要其他犯人洗,而且吃的喝的同时还要犯人供给,如人不顺她意者,就被冤枉在恶警面前打针板。只要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力度越大的人,恶警就加以重用,并予以褒奖和减刑。这就是邪党的所谓 “文明监狱”和“人性化管理”。

另外就大法弟子给被迫害的同修的资助说明一下,以后有类似情况希望能引起重视和杜绝。湖南郴州同修给湖南女子监狱的大法弟子石教进、张文兰、袁东波、卫香波、刘土秀,罗巧丽各寄去400元,全被恶警没收了。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29/165492.html

2006-01-17: 湖南宁远县委610毒打起诉残疾女子陈小玲
2005年12月25日,湖南宁远县检察院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名义,非法下达起诉书给残疾人女大法弟子陈小玲,妄想利用判刑、开除工职的手段来迫使她放弃修炼。这正暴露了恶党的邪恶,连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都不肯放过。

陈小玲,湖南宁远县人,宁远教委职工,因患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手、脚关节变形,生活不能自理。自从得法后,她也没吃过一粒药,没打过一次针,身体却渐渐好起来了,现面目已经恢复正常(白里透红),身上也消肿了,并发症也消失了,手能写字了。

陈小玲坚定修炼大法。自从99年7月20日后,610及公安局政保股多次派人到陈小玲家搜大法书,陈小玲本人还被非法抓到宁远县看守所迫害。从2005年5月份,她又被非法扣发了病休工资,现没有任何生活来源。

2005年9月6日,以周耀明、刘云飞为首的6名恶警闯入大法弟子陈小玲家,刘云飞连打陈小玲几次耳光,周耀明也打了她两耳光,使她两天不能睡觉。陈小玲的弟弟看到他们没有人性,连残疾人也打,他出于自卫也打了周耀明一耳光。结果被周耀明追着连打几耳光又连打几拳;并被周耀明下令强行带到国安大队,后送到拘留所拘留7天。

5天后,陈小玲在市场买东西,被恶警抓进宁远县看守所和另一位老年女大法弟子彭格荣一起,非法关押17天。

10月25日,恶警打电话给陈小玲的弟弟说,已起诉陈小玲,要他配合做陈小玲的工作,《九评》是谁给的,怎么与海外联系等。

现在陈小玲已经8个月没领工资,靠在广东打工的妹妹给生活费,她每天花二元钱靠吃包子度日。因父亲及两个弟弟受610、国安恶警威胁做洗脑,陈小玲不听,不配合,于是父亲及弟弟惧怕邪恶迫害,也对陈小玲施加压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18818.html

2005-12-01: 湖南宁远县610近期迫害大法弟子恶行
2005年8月27日,大法弟子欧贵平在家看师父新经文,宁远县仁和镇镇党委书记李书记、派出所夏所长非法闯入她家,当时就打电话给610、国安大队,立刻就来了10馀名恶警强行将欧贵平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9月6日上午9时,以610周耀明和国安大队刘云飞为首的8名恶警,闯入大法弟子郑宝珍住房,就打她耳光,用电棒电击,抓住头就往墙上撞,郑宝珍牙齿被打松,口吐鲜血,头晕目眩,然后被强行带走,非法拘留25天。

9月11日,以周耀明、刘云飞为首的4名恶警闯入大法弟子陈小玲(残疾人,手脚关节畸形)家,刘云飞连打陈小玲几次耳光,强行将她带走。当天,这伙人又闯入另一名大法弟子彭格荣家,把他骗到看守所与陈小玲一起非法关押17天。

10月25日,恶警打电话给陈小玲的弟弟说,已起诉陈小玲,要他配合做陈小玲的工作,《九评》是谁给的,怎么与海外联系等。邪恶之徒逼迫教委从今年5月起扣发陈小玲工资至今,断决绝她的生活来源。

今年6月份,当地610、国安大队恶警闯入大法弟子肖运娣家,从三楼往一楼搜查,将大法的资料、书籍全被抄走,人被拘留15天。9月份恶警又把她强行送進东安县洗脑班10多天,强迫她骂大法骂老师,她坚决不骂不配合。

今年5月24日晚上9点多钟,大法弟子谭翠英、欧易成夫妇被恶警绑架,后谭翠英被非法判刑三年,欧易成被非法判刑两年。欧易成曾在2001年被劫持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教所非法劳教,谭翠英曾在2002年被非法判刑,关入湖南女子监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115610.html

2005-06-17: 恶警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择手段,甚至连身患残疾的大法弟子也不放过,女大法弟子陈小玲(残疾,未婚)曾患脚、手关节畸形病变症,生活不能自理。因坚修大法,被邪恶非法抄家几次,并从今年5月份非法扣发了病休工资,现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这等于是致她于死地。

2005-04-09: 陈小玲,女,现年39岁,宁远教委职工。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于98年9月得法,得法时我一身浮肿,面目皆非,全身大小关节严重畸形,脖子也不能转动,平时只是坐立,只有大小便时才能很吃力地走十来米远(不能直立,走时先出左脚,右脚再并步,不能双脚迈步),患的是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并发症有失眠,支气管炎,便秘,心脏和胃都不好,整天心烦意乱,爱发脾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靠家里人喂饭,喂水,洗脸,洗头,洗澡,梳头,穿衣,穿裤,学法时只能把书放在大腿上看。

通过坚持不断的学法,我对大法有了很深的认识,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和做人的目地,所以在修炼的路上,我一直都很精進,在劫难和过关时,我总是用师父《转法轮》最后一页上讲的:“难忍能忍,难行能行”的法理来指导我,确实如师父讲的:“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话,你发现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师父慈悲呵护下,我一步步艰难的走过来了。大法神奇在我身上也显现出来了:自从得法后,我再也没吃过一粒药,没打过一次针,身体却渐渐好起来了,目前手脚关节虽照样畸形,也不能自理,但面目已经恢复正常(白里透红),身上也消肿了,并发症也消失了,手能写字了(把纸放在大腿上写,写出的字比以前还要好),能够直立步行四五里路外出讲真象(能双腿迈步)。最主要的是通过修炼心性,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使内心越来越纯净,变得祥和安宁,宽容,能够处处为别人着想,心性和境界得到了升华,头脑也越来越清醒,理智也越来越有智慧,外出讲真象时都能很溶洽的与人交谈,只要不是那种完全失去理智的人,我都能够让他(她)们明白大法是好的。总之,大法已经把我内心完全改变了。

2000年11月,我因在家接待了一个外地大法弟子,被抓進宁远县看守所关押长达5个半月之久(160多天),吃,喝,梳,洗,穿完全靠一起关押的同修护理,政府人员从来没有过问一下我的生活情况,还说:“不转化就关死她!”但我坚定实修不动摇,在同修的帮助下,在师父慈悲呵护下,我闯过了这一关,释放时被迫交伙食费1600元。

2002年中共16大前,我又被抓進了宁远县看守所关押送8天, 吃,喝,梳,洗,穿同样完全靠一起关押的同修护理,政府人员也没有过问一下我的生活情况,我仍然坚定实修,在师父慈悲呵护下,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闯过了这一关,释放时被迫交伙食费200元。

二次被强行绑架進洗脑班:第一次2000年7月共13天(每天中午自己带饭或在附近饭店买,下午5:30分回家,早上8点到)。第二次是2000年11月上旬9天(早上8点到11点半回家,下午2:30分到,5:30分回家)。

自从99年7月20日后,610及公安局政保股多次派人到家搜大法书,每年农历新年,4月25日,7月20日,国庆节及县人大,政协两会前,恶徒都要到家施加压力。但我从来都没有动摇过,因为我知道修大法是万古难遇的机缘。

永州 宁远县联系资料(区号: 746)

2023-09-10:
宁远县警察:
蒋刚 18874626698
石飞 15707468599
蒋亮 15364470303
邓撖 18597842792
陈俊晖 18874686919

2021-07-21:相关人员:
新田县政法委书记 周平 15974069000
新田县法院院长 黄志岗 13789225266
新田县法院刑事庭庭长 乐剑军 13974693090 (此案主审法官)
新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胡丹 13974691718
新田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贺华 18874676822
新田检察院检察长 李梦醒 19907465885


2016-12-21: 宁远县政法委书记 曹辉正 13707469466
宁远县610办主任 乐永珍 13319666811 15074688000
周耀明 15907467766
宁远县法院院长 唐小辉 13874606588
法院立案庭庭长 周友义 13874642093
检察院检察长 蒋大文 13874742666
公诉科科长 奉城彬 13974641858 18075812858
公诉科副科长 黄军辉 13874357156 18075812866
宁远县公安局局长 宋志雄 18007466299
宁远县看守所所长 欧鹏飞 18074629688

2014-03-27: 宁远县相关人员电话:
县政法委书记 曹辉 0746-7727889(办)
县610办主任 周耀明15907467766
县公安局局长 杨运吉13907469266 0746-7221953(办)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徐克明13974647500 张立新13974647919 0746-7238013(办)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龙林生13707469076 0746-7238013(办)

2013-12-14: 宁远县相关人员电话:
县政法委书记 曹辉 0746-7727889(办)
县610办主任 周耀明1590746776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46)

参与迫害陈小玲的单位和个人:

宁远县委610头目周耀明 电话:0746-7229610 7222103 13974642549
宁远县公安国保大队队长刘云飞电话:7223539 7232703 13874385880
宁远公安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茂军电话:7223539 7233059 13874386429
宁远县法院江天永话:7223560 7223295 13974648995
宁远县县委副书记国定电话:7224959 13707466621
宁远县教育局局长李友才电话:732221297 7223667 13974648856

下面是永州市宁远县恶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永州市区号:0746 宁远县区号:0746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张珞   县公安局长     7223015           13974689715
蒋文旺 局长助理       7222878           13707466831
周耀明 610主任        7229610  7222103  13974642549
乐永珍 610副主任      7229610  7223688  13974649800
刘云飞 国安大队长     7223539  7232703  13874385880
李茂军 国安大队教导员 7223539  7233059  1387438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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