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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济南市(泉城) >> 曲泽平(曲泽萍), 女, 53
个人情况: 济南二毛厂工人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3-2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8-04-04: 济南长清610操纵公检法迫害曲泽萍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当时的中共头目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纠集了所谓的“610办公室”,操纵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610操纵公检法陷害法轮功学员,必然导致公检法机关直接违反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以及其它法律规定。即使公检法机关人员知道这一道理,但是由于610是曾任中共邪党头目的江泽民设立的,而且自上而下在各级党委、政法委办公,所以各地公检法机关不敢不听从。 山东省济南法轮功学员曲泽萍,在二零一七年七月被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非法庭审的辩护中,律师指出:“曲泽萍没有实施任何犯罪活动,对曲泽萍采取拘留、逮捕、移送起诉并进行审判完全错误,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曲泽萍。指控曲泽萍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曲泽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她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为了别人不要迫害法轮功,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律师要求长清区法院,坚守法律底线,能够依据事实与法律宣告曲泽萍无罪。 虽然当时法庭上律师用法律事实依据将公诉人驳斥的哑口无言,然而无理纠缠的公诉人又提起说某文件说法轮功是×教。律师说,那你拿出法律依据、证据来证明法轮功是×教,谁破坏了法律实施,到底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必须有事实证明。公诉人被律师驳斥的不知如何回答了。 其实,法官也问公诉人还有证据吗,公诉人答,没有了。法官接着反问公诉人说:“那你说明什么啊?”场面很尴尬。 由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长清区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曲泽萍、杜恩美(男,六十三岁)、林艳玲(女,七十多岁)、李玉兰(女,五十七岁)后,其中曲泽萍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审讯。于是长清区610又操控检察院的公诉人加害曲泽萍,将警察在杜恩美及另外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抢的物品,作为所谓的证据都连带算在曲泽萍身上。对此律师也说,讲点法律常识吧,曲泽萍不与他们生活住在一起,非法抄家东西也算在她头上,没有这样栽赃的啊。 非法开庭结束后,法官走出法庭,无可奈何的叹气。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济南市中级法院继续执行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维持原非法判刑的三年刑期。济南市中级法院参与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的刑庭法官明确对律师表示,对法轮功学员案件不可能改判刑期,只能维持原判刑期。 为此,我们很清楚的看到,公检法机关构陷法轮功学员,其所谓的办案过程实质上却是在610指挥下破坏法律实施。由于610干预、操控公检法,使公检法机关被迫出卖法律、出卖公正,为610迫害法轮功的目的而提供服务。其做法是打着执行法律的名义,在610的具体指挥下执法违法、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恰恰是非法干预公检法的610组织。 曲泽萍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长清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审讯。在非法开庭中,曲泽萍正念足,思路清晰的回答法官、检察官提的问题,做了二十分钟的自我辩护。 她说:法轮大法好,在修炼法轮功前,因患脑垂体病,眼睛几乎看不见东西了,修炼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公检法司人员行为终身追责制,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现场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停止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后路。 曲泽萍被关在济南女了监狱。 曲泽萍的父亲被打成右派后,被赶到乡下。 因为无法维持一家的生活,就把他这个小女儿托给朋友代养。那时他的那个朋友已有四个孩子。对于曲泽萍的到来,令全家都感到负担。所以她从小就经常饿饭……但她还是坚强的活过来了。养父母无法让她上学,她只能在路人或者小朋友中问字,然后把字写在衣服上,回家练习。 她结婚后,养父母如释重担,但她的身体当时不好,想治病钱又总是不凑手,只好去找不要钱的气功,那时中国正逢气功热。也是机缘巧合,她一下子就找到了法轮功,她的病就奇迹般的好了,还生了一个女儿。 后来,中共江泽民一伙掀起了惊涛骇浪般的迫害 ,一时天昏地暗,残酷的迫害开始了。曲泽萍被抓了到洗脑班,而且洗脑班声称不转化不许回家。她的孩子只有几个月,丈夫不能把孩子照顾好啊,她真是牵肠挂肚,真是度日如年啊。 就在这时,丈夫忽然从外面闯进洗脑班来,身上到处是血。原来是丈夫要出去打工,可是孩子实在没人看,就想让她回家照看孩子,不幸他在路上又遭遇了车祸。小曲看着丈夫心中真是翻江倒海,她丈夫说她放弃炼功就能回家……可她低下头说:“对不起,我不会转化的,现在真的无法回家。”丈夫一下子昏倒在地上, 她也昏倒了,不知多少时间,她才清醒过来,看到丈夫已经离去了。 因为曲泽萍不转化,恶人把她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们经常听到警察对曲泽萍抱怨。其实同修们看到她是一个很瘦小的人,有点孱弱,头发乱蓬蓬的,好象才被恶警揪过,看着大家一片欢迎的声浪,她低着头,玩弄手里的东西。她皮肤白皙,眼睛很大,有些失神。好象她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警察为了治她,造谣说,她被外面来的一个流氓睡过了。这个谎言竟然被她的丈夫相信了,从此她的丈夫每来一次,都会对妻子拳脚相加。有人不平的说,“你该去找警察,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可是她不辩解,只是把头抬得高高的,好象很不屑。 有一天,警察把一张的单子拿给她说,“你快回家了,把这个表填一下。”她用眼睛扫了一下说:“我不会写字。”就甩到警察面前,她离开了,那个警察还呆在那里。 回家后,她已被工厂开除,当时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她的丈夫也下岗了。男人本来对她就有气,回家后不但不给她好脸色,还每天非打即骂,还把她赶出门,不让进家,在这种情况下,她只有选择离婚了。 离婚时她一分钱没要,说是留给孩子。她借了三百元钱,用一百元租了间小厨房住下来,剩下的二百元进了些虾皮就做起小生意来。她很快还了三百元欠款,并自己已有了积蓄,多达四千元呢。这样她就一边讲真相、一边做生意…… 曲泽萍被绑架后,大家为她请了律师。听那个律师说,这个小女子真厉害,在610和公检法人员面前,自始至终都是零口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4/济南长清610操纵公检法迫害曲泽萍-363740.html 2017-09-06: 济南曲泽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杜恩美(男)非法判刑三年半,对法轮功学员曲泽萍、林艳玲与李玉兰非法判刑三年。 曲泽萍已经委托律师上诉到济南市中院。当为曲泽萍做无罪保护的律师问参与此案的法官刘勇,为何冤判如此重时,刘勇说,三年刑期(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长清法院判的最低的刑期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济南长清区法院开庭迫害济南法轮功学员曲泽萍、杜恩美。曲泽萍的家人请的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在法院门口,八点多,长清区六一零副头子张明礼、长清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王家栋已守在法院门口,一直守着,在惊恐中观察周围。 曲泽萍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长清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审讯。在非法开庭中,曲泽萍正念足,思路清晰的回答法官、检察官提的问题,做了二十分钟的自我辩护。 她说:法轮大法好,在修炼法轮功前,因患脑垂体病,眼睛几乎看不见东西了,修炼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公检法司人员行为终身追责制,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现场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停止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后路。 曲泽萍在自我辩护过程中,法官、公诉人一直在听,始终没有打断曲泽萍的话。杜恩美的身体状况很不好,很苍老,开庭中站立不稳。 长清区检察院的公诉人为了加害曲泽萍,将警察在杜恩美及另外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抢的物品,作为所谓的证据都连带算在曲泽萍身上。律师说,讲点法律常识吧,曲泽萍不与他们生活住在一起,非法抄家东西也算在她头上,没有这样栽赃的啊。 当时法庭上辩论很激烈,律师用法律事实依据将公诉人驳斥的哑口无言。无理纠缠的公诉人又提起说某文件说法轮功是×教,律师说,那你拿出法律依据、证据来证明法轮功是×教,谁破坏了法律实施,到底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必须有事实证明。公诉人被律师驳斥的不知如何回答了。 公诉人又现场播放录像视频陷害曲泽萍,也被律师逐一进行了有力驳斥。公诉人忙解释连续说道:我下一组证据再说明,我下一组证据再说明,到了最后,公诉人也没有拿出证据来说明他提供的录像。 到了非法庭审最后,法官就问公诉人还有证据吗,公诉人答,没有了。法官反问公诉人说,那你说明什么啊?场面很尴尬。 在公诉人非法指控的证据上,律师指出是非法的,如公安警察扣押笔录,没有一个见证人,即使有见证人,身份也没有详细信息。律师要求提供当时非法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公诉人提供不出来。 在辩护中,律师指出:“曲泽萍没有实施任何犯罪活动,对曲泽萍采取拘留、逮捕、移送起诉并进行审判完全错误,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曲泽萍。指控曲泽萍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曲泽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她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为了别人不要迫害法轮功,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 最后律师要求长清区法院,坚守法律底线,能够依据事实与法律宣告曲泽萍无罪。 非法开庭结束后,法官走出法庭,法官叹口气说,行啊,就这样吧。 曲泽萍,女,五十三岁。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警察绑架回济南,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山东省女子劳教所受迫害。 遭绑架、被迫害经过: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多,法轮功学员曲泽萍与杜恩美(男,六十三岁)、林艳玲(女,七十多岁)、李玉兰(女,五十七岁)开一辆四轮老年电动代步车一起去长清区讲真相。 途中,当车行至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附近一块较宽的空地时,被后面跟踪的两辆轿车前后夹击逼停。然后迅速从两辆轿车上下来六、七个男便衣警察,并把三个法轮功学员撵下车。 这些做贼心虚的警察们,面对四个手无寸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竟然还打电话求援:赶紧来,来来来。 一会儿工夫,又来了一辆车“增援”。他们强行将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长清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随后,杜恩美、林艳玲、李玉兰的家被长清区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私人物品。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进刑警大队后,被警察们分开审问,四位法轮功学员们都给他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 九月二十九日中午,长清区警察将曲泽萍、林艳玲、李玉兰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送往位于仲宫的济南市看守所。杜恩美被绑架到位于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关押。 目前,林艳玲、李玉兰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6/济南曲泽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353433.html 2017-06-26: 济南长清区法院开庭陷害曲泽萍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在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指使下,济南长清区法院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曲泽萍、杜恩美、林燕珍。 法轮功学员曲泽萍,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长清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审讯。 在非法开庭中,曲泽萍思路清晰地回答法官、检察官提的问题,做了二十分钟的自我辩护。 她说: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在修炼法轮功前,她眼睛因病几乎看不见东西,修炼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现在明确规定了公检法司人员行为终身追责制,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现场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停止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后路。 曲泽萍在自我辩护过程中,法官、公诉人一直在听,始终没有打断曲泽萍的话。 在非法庭审中,长清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刘德国为了加害曲泽萍,将警察在杜恩美及另外两名女法轮功学员林燕珍、李玉兰家中非法抄家抢的物品,作为所谓的证据都连带算在曲泽萍身上。 律师说道,讲点法律常识吧,曲泽萍不与他们生活住在一起,非法抄家的东西也算在她头上,没有这样栽赃的啊。 律师以法律事实依据将公诉人刘德国提供的所谓证据一一驳斥。最后刘德国只能无理纠缠回答律师的问话了。 律师指出:“曲泽萍没有实施任何犯罪活动,对曲泽萍采取拘留、逮捕、移送起诉并进行审判完全错误,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曲泽萍。指控曲泽萍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曲泽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她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为了别人不要迫害法轮功,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 最后,律师要求法官,能够依据事实与法律无罪释放曲泽萍。 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没有打断律师的辩论。 曲泽萍,女,五十三岁。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她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警察绑架回济南,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山东省女子劳教所受迫害。 遭绑架经过: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多,法轮功学员曲泽萍与杜恩美(男,六十三岁)、林燕珍(女,七十多岁)、李玉兰(女,五十六岁)开一辆四轮老年电动代步车一起去长清区讲真相。 途中,当车行至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附近一块较宽的空地时,被后面跟踪的两辆轿车前后夹击逼停。然后迅速从两辆轿车上下来六、七个男便衣警察,并把三个法轮功学员撵下车。 警察们做贼心虚,面对四个手无寸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竟然还打电话求援:“赶紧来,来来来。” 一会儿工夫,又来了一辆车“增援”。他们强行将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长清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随后,杜恩美、林艳玲、李玉兰的家被长清区警察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和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曲泽萍、杜恩美、林燕珍、李玉兰被非法抓进刑警大队后,被警察们分开审问。 九月二十九日中午,长清区警察将曲泽萍、林燕珍、李玉兰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送往位于仲宫的济南市看守所。杜恩美被绑架到位于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关押。 目前,除曲泽萍、杜恩美仍被继续非法关押外,林燕珍、李玉兰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6/济南长清区法院开庭陷害曲泽萍-律师做无罪辩护-350240.html 2016-10-09: 山东省济南市林燕珍、李玉芝、曲泽萍等被绑架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林燕珍、李玉芝、曲泽萍和一杜姓学员于9月27日被济南市天桥区派出所绑架,现具体情况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8/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6040.html#16107233215-1 2001-07-13: 曲泽平,女,38岁,济南二毛厂工人,99年2月得法。她因患良性脑垂体瘤在淄博万杰医院作伽马刀手术,伽马射线损伤视神经,造成其视野缺损。她多方求医无效,非常痛苦,曾产生轻生的念头。99年2月在学法4天后,双眼视力即神奇般恢复正常,并且看到法轮、法身等另外空间的超常现象,她于2000年10月1日进京上访,押回济南后,在历城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后又被投入洗脑班转化。她非常乐观,总是乐呵呵的,她坚信有法正人间的一天,常鼓励我,帮助我,与我交流她的切身感受,帮我坚定对大法、对师父的正信。曲扬平因坚持炼功于2001年正月二十八被劳教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水泉山东女子劳教所二分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3/13352.html 济南市(泉城)联系资料(区号: 531)2024-11-03:
承办法官是王芳,电话:053187262363 2024-10-03: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1、张克平:17853187799,警号:110608,冷晓成居住地区片警,曾给冷晓成的房东打电话,让其告知冷晓成的妻子办暂住证,不办的话,就赶紧搬走。 2、程警官:17853181759,单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派出所,曾给冷晓成的家人打电话,自称是协助外地工作人员办案,并告知冷晓成家人近期会邮寄(非法)刑拘通知书。 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派出所电话:0531-85961019。 安徽省蚌埠市相关单位和人员: 1、参与到济南非法抓捕冷晓成,电话:18712457986,18755265180,微信名:伊为 2、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公安局,负责邮寄(非法)刑拘通知书,电话:13805529120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013县道 3、安徽省蚌埠市看守所,对外公开电话:0552-4115407 4、安徽省蚌埠市看守所,狱警与外面家属联系的电话:0552-4115406(这个电话平时是个公用电话,一般情况只有他们往外打电话,外面给他们打,多数情况没有人接) 5、邮寄被关押人员给家属写的书信,姓名:刘双,男,电话:13205525992 (不确定是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还是看守所的) 2023-12-07: 李静(又名李秋枫)济南市钢城区综治办主任 18963419970 莱芜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国保大队(2017年) 许莉 大队长 18963495715 13806340359 王文敏 教导员 18963495822 13306346099 李秋凤 副大队长 18963495885 15806345868 张其军 18963495736 13963495678 全称 济南市钢城区政府综治办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 邮编:271104 区号:0531 钢城区公安分局地址: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