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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 城关区 甘肃省第一监狱(大沙坪监狱,兰州监狱,兰州市阀门厂,男) >> 余有珍, 男, 6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2-27: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法轮功学员余有珍及家人遭骚扰
2020年5月以来,景泰县上沙沃镇派出所和镇有关人员经常打电话给余有珍的儿子,找长年在外打工的余有珍。5月,余有珍回家。镇派出所和相关人员来家里两次骚扰,要他在所谓的“三书”上签字,被余有珍拒绝。

9月到11月,邪党以“清零”为由,多次骚扰。村书记余有利告诉余有珍的儿子:“镇领导说你母亲不主动来在‘三书’上签字,就送白银(非法关押)。”村、镇、派出所、司法所多次给他儿子打电话找他母亲吴学玉。

11月,派出所警察两次去兰州阿波罗大酒店找吴学玉签字,没有找到。他们又分别到吴学玉的娘家哥哥、妹妹、婆家哥哥、她女儿家找。白银政法委、县政法委书记韩建国、镇副书记曾海龙,找到在白银供电局工作的吴学玉的侄子吴勇,给他施加压力找他姑姑,给吴勇造成极大的压力。

紧接着,他们又去吴学玉孙子、外孙子上学的三中、四中,找校长配合,给孩子施压找吴学玉。有一个镇工作人员说:“现在镇上的工作都不干了,全力‘清零’。”这些不法人员的违法的行为给余有珍、吴学玉一家人及众多亲戚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和伤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7/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7091.html

2019-04-30: 甘肃省白银市余有珍遭三年冤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法轮功学员余有珍被绑架,遭景泰县法院枉判三年冤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被劫持到甘肃省兰州监狱,遭强制“坐老虎凳”、“睡死人床”,双手双脚吊铐在床上,高温下不给他喝水等酷刑。

余有珍,男,今年六十二岁,家住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段家井村。二零零零年,余有珍两次进京上访,只为说句“法轮大法是正法”,就被两次非法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在被非法关押在景泰县看守所期间,余有珍坚持说“真、善、忍好”,一根肋骨被犯人打断。之后,曾数次遭到景泰县国保大队的非法抄家、跟踪、恐吓。

二零一五年五月,余有珍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元凶江泽民违背宪法、法律迫害法轮大法的诉状,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景泰县国保大队长王存、一位姓高的副局长等警察,开着无牌照的车,到余有珍打工的兰州阿波罗大酒店,在余有珍及保安人员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上六楼撬开他宿舍的门,抢走了他的笔记本电脑、大法书籍、电子书和小音箱等物品,把房间翻了个底朝天。

接着,余有珍和妻子被绑架到景泰县公安局,第二天晚上,他妻子被放回家,余有珍坚持“法轮大法是正法、控告江泽民没错”而被非法关押进看守所迫害。

期间,家人先后为余有珍请了三位北京律师欲做无罪辩护,都遭到景泰县公检法司及看守所非法拒绝,最后冤判余有珍三年,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余有珍被劫持到兰州监狱一大队继续迫害。

在兰州监狱一大队,余有珍遭到了各种手段的迫害。一到监狱,狱警就给余有珍分派四个包夹犯人。第二天,一个姓刘的犯人说,“我们接到的命令是,一天只给你两个馒头――中午一个、晚上一个,不给菜,晚上不让睡觉。”

到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晚,余有珍在车间被罚站,回到监舍时,他看到,他的床板、被褥全不见了,只剩一个空床架子。晚上,余有珍坐一个小凳子,狱警指使犯人不让睡觉,白天罚站,就这样,迫害了余有珍十天十夜。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分监区长周博在大队长王国臣的指示下,又将余有珍关进小房子,坐老虎凳,睡死人床,双手双脚被吊铐在床上,高温下不给他喝水。十天十夜后,余有珍的双手麻木,右手失去知觉,右手不能洗脸、刷牙,双脚浮肿,穿不上袜子,至今余有珍的右手一直麻木。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教导员孔繁平的亲自指挥下,又将余有珍关进小房子迫害,白天铐在老虎凳上,放邪恶的谎言碟片,晚上吊铐着睡死人床上。在这期间,余有珍遭到了包夹犯人的打骂侮辱,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三十天只排一次大便。在余有珍觉得实在无法承受痛苦的情况下,违心的妥协了。

在一次次的迫害中,余有珍多次向监区区长王国臣、副教导王伟、分监区长吴国铭写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信,他们不但不信,还破口大骂。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余有珍再次以“坦诚的汇报、严正的声明”为题,向监区领导和监狱邪教科揭露了他们的所谓“转化”材料,全是无中生有、断章取义、煽动造谣、大肆污蔑,指出他们这种行为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是背离人性的做法。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是完全失败的。

余有珍并明确地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大法师父是一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圣人。法轮大法是超常的科学,是关乎人类共同命运的大事。

余有珍还表明,我坚信坚修“真、善、忍”到底的决心。

接着,余有珍遭到了副教导王伟、分监区长吴国铭的打骂(这时大队长王国臣、教导员孔繁平已调走),又将他戴上铐子,白天坐老虎凳,中午只给一个馒头,不给水喝,晚上只给一个馒头,晚上铐在监舍的床边上。这样,又将余有珍迫害了一个月,在他坚决不配合的情况下,最后只好作罢。

余有珍被构陷和非法判刑的过程,请见《甘肃省白银市余有珍冤狱将到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30/甘肃省白银市余有珍遭三年冤狱迫害-385726.html

2019-01-27: 甘肃景泰县法轮功学员余有珍,2015年1月27日遭迫害后,被非法判刑3年,于2019年1月26日出狱,现已平安到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7/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0908.html

2019-01-25: 甘肃省景泰县大法弟子余有珍即将出狱 请加持
甘肃省景泰县大法弟子余有珍,2019年1月26日出狱,约8点左右,狱警上班就办手续。据说余有珍还是“老样子”,狱警说一定要移交到本地司法,610来了,才能接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5/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0827.html

2019-01-17: 甘肃省白银市余有珍冤狱将到期
今年六十二岁的甘肃白银市景泰县法轮功学员余有珍,依法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兰州监狱迫害,其冤狱即将到期。

余有珍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出生,男,景泰县上沙窝镇段家井村村民,复转军人。曾患有严重性的肠炎、胃炎、鼻窦炎、乙型肝炎,四处求医无效,身体极度虚弱。一九九六年底有幸修炼法轮功后,四种顽疾奇迹般消失了,身体恢复了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动用国家一切资源疯狂迫害法轮功,余有珍被非法关押、劳教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国保大队警察经常去余有珍家骚扰,逼得余有珍的妻子、孩子没办法,只好无论白天黑夜都把大门从外面锁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余有珍按照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推行,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余有珍遭到景泰县上沙沃镇副书记罗文军的骚扰。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其父亲接回家。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有珍的家人为他聘请的律师来到景泰县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余有珍。看守所工作人员没有联系到看守所所长后,给办案单位景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存打电话,王存没有接电话。为此律师要求依法会见余有珍被拒绝。律师只好来到景泰县检察院,因主办检察官当时不在单位,律师与检察官电话联系,经检察官同意,向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人员递交了律师手续,律师将“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给工作人员,而后离开景泰。

三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分,律师再次来到景泰县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余有珍,这次所长不在,是看守所教导员接待了律师,长达一个半小时的交涉,看守所仍然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还提供不了不让会见的所谓的“依据”。后来景泰县政法委书记陈辅军给了律师一份甘肃省司法厅二零零六年的文件——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法律事务呈报处置规则》的通知,并说律师只要提供拷贝材料就让律师会见。这份二零零六年甘肃省司法厅印发的通知直接违反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颁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景泰县法院通知余有珍的家人六月二十七日早上七点半“案子”开庭,家属可以到庭旁听,但是律师不让出庭,法院也没有给律师通知。六月二十七日早上,家属从七点半等到八点四十分左右,被景泰县法院一工作人员通知不开庭。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余有珍的律师收到景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通知律师余有珍的案子七月五日早上开庭,律师就连夜赶到景泰县。七月四日,律师到景泰县法院找到主审法官朱生凯,朱生凯要求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意见”才可以出庭。律师告诉朱生凯,自己在兰州代理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法院都是让出庭的,并拿出兰州法轮功学员王毓蓉的法律文书让朱生凯看。朱生凯看完后请示庭长,庭长又请示院长,后法院称需要找当地政法委决定律师是否出庭。律师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左右,接到法院的电话,法院仍然要求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意见”才可以出庭。

七月五日早上九点,景泰法院非法庭审余有珍,不让律师出庭。而法院也对律师称,这个所谓的“执业指导意见”他们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开,也承认是非法的。在这之前,法院跟律师要的是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备材料,律师要求法院出公函让北京司法局出,景泰县法院朱生凯直接称,那是违法的东西,怎么可能出公函?

余有珍被景泰县法院枉判三年冤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景泰县公安将余有珍劫持到甘肃省兰州监狱。余有珍家人没有接到景泰县法院的判刑书面材料。

据悉,余有珍的冤狱将于今年一月底到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7/甘肃省白银市余有珍冤狱将到期-380479.html

2017-03-30: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大法弟子余有珍被秘密判刑 已被劫到监狱
甘肃省景泰县大法弟子余有珍,于3月15日,已被秘密送往兰州监狱迫害,家人多方打听,才知道是被秘密判刑3年,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的庭,家人化了三万多元请的律师最后也没有用上。大约一个星期的时候,家人去看望,也不让见,据说从景泰县送往兰州监狱的什么手续还没到,还得等10天左右,才能办接见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30/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4938.html

2017-03-29: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大法弟子余有珍被枉判3年冤狱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大法弟子余有珍被景泰县法院枉判3年冤狱,2017你3月16日,景泰县公安将余有珍劫持到甘肃省兰州监狱继续迫害。至今余有珍家人没有接到景泰县法院任何书面材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9/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4863.html#173290820-1

2017-02-17: 依法诉江 甘肃景泰县余有珍被非法关押一年多
甘肃白银市景泰县今年60岁的法轮功学员余有珍依法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及家人十六年来遭受深重迫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年多。

余有珍的律师数次到景泰,但景泰县法院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非法庭审余有珍,不让律师出庭辩护。据说余有珍已被冤判3年,正在依法上诉,但家人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材料。

余有珍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出生,家住景泰县上沙窝镇段家井村。以前患有严重性的肠炎、胃炎、鼻窦炎、乙型肝炎,四处求医无效,身体极度虚弱。一九九六年底有幸修炼法轮功后,四种顽疾突然消失了,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动用国家一切资源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被非法关押、劳教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国保大队警察经常去余有珍家骚扰,逼得余有珍的妻子、孩子没办法,只好无论白天黑夜都把大门从外面锁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余有珍按照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推行,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及家人十六年来遭受的深重迫害。之后,余有珍遭到景泰县上沙沃镇副书记罗文军的骚扰。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父亲接回家。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有珍的家人为他聘请的律师来到景泰县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余有珍。看守所工作人员没有联系到看守所所长后,给办案单位景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存打电话,王存没有接电话。为此律师要求依法会见余有珍被拒绝。律师只好来到景泰县检察院,因主办检察官当时不在单位,律师与检察官电话联系,经检察官同意,向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人员递交了律师手续,律师将“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给工作人员,而后离开景泰。

三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分,律师再次来到景泰县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余有珍,这次所长不在,是看守所教导员接待了律师,长达一个半小时的交涉,看守所仍然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还提供不了不让会见的所谓的“依据”。后来景泰县政法委书记陈辅军给了律师一份甘肃省司法厅二零零六年的文件——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法律事务呈报处置规则》的通知,并说律师只要提供拷贝材料就让律师会见。这份二零零六年甘肃省司法厅印发的通知直接违反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颁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景泰县法院通知余有珍的家人六月二十七日早上七点半“案子”开庭,家属可以到庭旁听,但是律师不让出庭,法院也没有给律师通知。六月二十七日早上,家属从七点半等到八点四十分左右,被景泰县法院一工作人员通知不开庭。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余有珍的律师收到景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通知律师余有珍的案子七月五日早上开庭,律师就连夜赶到景泰县。七月四日,律师到景泰县法院找到主审法官朱生凯,朱生凯要求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意见”才可以出庭。律师告诉朱生凯,自己在兰州代理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法院都是让出庭的,并拿出兰州法轮功学员王毓蓉的法律文书让朱生凯看。朱生凯看完后请示庭长,庭长又请示院长,后法院称需要找当地政法委决定律师是否出庭。律师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左右,接到法院的电话,法院仍然要求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意见”才可以出庭。

七月五日早上九点,景泰法院非法庭审余有珍,无理的不让律师出庭。而法院也对律师称,这个所谓的“执业指导意见”他们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开,也承认是非法的。在这之前,法院跟律师要的是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备材料,律师要求法院出公函让北京司法局出,景泰县法院朱生凯直接称,那是违法的东西,怎么可能出公函?

景泰县检察院非法指控余有珍,景泰县法院故意刁难律师,都是景泰县司法系统对当局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公然挑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7/依法诉江-甘肃景泰县余有珍被非法关押一年多-343191.html

2016-07-10: 开庭迫害无辜 甘肃景泰县法院不让律师出庭
七月五日早上九点,白银市景泰县法院非法庭审59岁的法轮功学员余有珍,不让她的律师出庭辩护。

此前,景泰县法院通知余有珍的家人六月二十七日早上七点半“案子”开庭,家属可以到庭旁听,但是律师不让出庭,法院也没有给律师通知。六月二十七日早上,家属从七点半等到八点四十分左右,被景泰县法院一工作人员通知不开庭。

七月三日,余有珍的律师收到景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通知律师余有珍的案子七月五日早上开庭,律师就连夜赶到景泰县。七月四日,律师到景泰县法院找到主审法官朱生凯,朱生凯要求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意见”才可以出庭。律师告诉朱生凯,自己在兰州代理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法院都是让出庭的,并拿出兰州法轮功学员王毓蓉的法律文书让朱生凯看。朱生凯看完后请示庭长,庭长又请示院长,后法院称需要找当地政法委决定律师是否出庭。律师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左右,接到法院的电话,法院仍然要求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意见”才可以出庭。

七月五日早上九点,景泰法院非法庭审余有珍,无理的不让律师出庭。而法院也对律师称,这个所谓的“执业指导意见”他们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开,也承认是非法的。在这之前,法院跟律师要的是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备材料,律师要求法院出公函让北京司法局出,景泰县法院朱生凯直接称,那是违法的东西,怎么可能出公函?

白银市景泰县政法委以十年前甘肃省司法厅的一份违法通知,阻碍律师会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余有珍。这份所谓“甘肃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法律事务呈报处置规则”直接违反了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颁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而起诉余有珍的所谓“理由”,起诉书中称:一是诉江,二是余有珍给庆阳、景泰邮寄法轮功的真相信,三是余有珍的播放器中有五百多首音频。然而,诉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控告权利;邮寄真相信那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而且法院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佐证;至于播放器中的音频,那是余有珍作为法轮功学员及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让民众知道事情的真相是在做好事,绝对不是违法犯罪。

余有珍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出生,家住景泰县上沙窝镇段家井村。以前患有严重性的肠炎、胃炎、鼻窦炎、乙型肝炎,四处求医无效,身体极度虚弱。一九九六年底有幸修炼法轮功后,四种顽疾突然消失了,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动用国家一切资源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余有珍被非法关押、劳教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国保大队警察经常去余有珍家骚扰,逼得余有珍的妻子、孩子没办法,只好无论白天黑夜都把大门从外面锁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余有珍按照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推行,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及家人十六年来遭受的深重迫害。之后,余有珍遭到景泰县上沙沃镇副书记罗文军的骚扰。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父亲接回家。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

景泰县检察院非法指控余有珍,景泰县法院故意刁难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0/开庭迫害无辜-甘肃景泰县法院不让律师出庭-331166.html

2016-06-04: 律师终于在甘肃景泰县看守所会见到当事人余有珍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甘肃白银市景泰县法轮功学员余有珍的律师来到景泰县检察院,要求依法阅卷。登记处的两位女工作人员说,北京律师要介入(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必须有“当地(指北京)司法机关的证明”和“办理法轮功案件的备案材料”。接待律师的检察官是曹德祖,他给了律师一份《意见表》让律师去填,还给了一份《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内容主要是说余有珍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审查云云,延长时间半个月,从5月18日到6月2日。

律师让景泰县检察院与北京司法机关要有关文件材料,然后要求依法阅卷,检察官说给拷贝光盘,但迟迟不见行动。律师发现检察官在推诿,就和家属去看守所会见余有珍。在景泰县看守所,所长寇宗金请示了景泰县检察院,检察院说可以见,这样律师顺利会见了余有珍

这是律师第三次来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余有珍,前两次都被无理拒绝。会见完毕后,律师又返回,去了景泰检察院,要求阅卷。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 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父亲接回家。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现在不法警察图谋迫害余有珍而编造的所谓“案子”移送到景泰县检察院,检察院欲非法将余有珍起诉到景泰县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3/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9578.html#1662231519-22

2016-03-13: 甘肃景泰县政法委无理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
白银市景泰县政法委以十年前甘肃省司法厅的一份违法通知,阻碍律师会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余有珍。这份所谓“甘肃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法律事务呈报处置规则”直接违反了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颁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余有珍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出生,家住景泰县上沙窝镇段家井村。以前患有严重性的肠炎、胃炎、鼻窦炎、乙型肝炎,四处求医无效,身体极度虚弱。一九九六年底有幸修炼法轮功后,四种顽疾突然消失了,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动用国家一切资源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被非法关押、劳教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国保大队警察经常去余有珍家骚扰,逼得余有珍的妻子、孩子没办法,只好无论白天黑夜都把大门从外面锁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余有珍按照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推行,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及家人十六年来遭受的深重迫害。之后,余有珍遭到景泰县上沙沃镇副书记罗文军的骚扰。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父亲接回家。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面临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有珍的家人为他聘请的律师来到景泰县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余有珍。看守所工作人员没有联系到看守所所长后,给办案单位景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存打电话,王存没有接电话。为此律师要求依法会见余有珍被拒绝。

律师只好来到景泰县检察院,因主办检察官当时不在单位,律师与检察官电话联系,经检察官同意,向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人员递交了律师手续,律师将“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给工作人员,而后离开景泰。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分,律师再次来到景泰县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余有珍,这次所长不在,是看守所教导员接待了律师,长达一个半小时的交涉,看守所仍然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还提供不了不让会见的所谓的“依据”。

三月十一日早上八点四十五分,律师和家人一起来到景泰县公安局,是公安局的张书记接待了律师,张书记找来主办案件的警察王存,让王存答复律师不能会见的问题,王存让律师直接去找司法局或政法委。王存的这种要求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律师拒绝,张书记只好给司法局打电话,向司法局要不让律师会见的法律依据,司法局提供不了。

后来景泰县政法委书记陈辅军和610王姓工作人员两个人,在景泰县公安局见了律师,景泰县政法委书记陈辅军给了律师一份甘肃省司法厅二零零六年的文件——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法律事务呈报处置规则》的通知,并说律师只要提供拷贝材料就让律师会见。这份二零零六年甘肃省司法厅印发的通知直接违反《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在景泰县法院非法审理大法弟子王义朝的案件过程中,主办法官朱生凯就是拿着这份违法通知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上八点,非法拒绝接受王义朝律师的法律手续,同时不允许律师会见王义朝,朱生凯法官说,依据该通知,律师要参与辩护,首先得去省司法厅办理审批手续才可以。

现在,景泰县政法委书记陈辅军竟又拿出此违法通知,阻止律师会见余有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3/甘肃景泰县政法委无理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325287.html

2016-03-01: 依法诉江 甘肃省景泰县余有珍遭绑架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目前余有珍仍然被非法关押,面临非法起诉。

景泰县国保警察威胁余有珍的家属只能请本地律师,否则会重判等,还扬言如果请外地律师就要抓余有珍的孩子。

十六年来,在江泽民的迫害运动中,乡派出所,乡司法,县公安国保大队,县政法委,“610”,市政法委多次上门干扰、威胁、拘留、劳教、派人跟踪、监视,迫使余有珍离开了跟大哥经营的商铺,也无法正常耕种承包的十七亩农田,余有珍和家人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经济上蒙受了巨大损失。

余有珍,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出生,汉族,家住景泰县上沙窝镇段家井村。一九九六年学法轮功前患有严重性的肠炎,胃炎,鼻窦炎,乙型肝炎。多次上省级医院检查治疗,长年打针吃药,四处求医无效,身体极度虚弱。当时家中上有八十多岁的老人,下有年幼的两个孩子,农活和家务全部压在妻子一人肩上。每年还要花几千元的药费,余有珍年纪轻轻已成为老人和妻子儿女的负担。

就在余有珍医治无效和生活处于绝望的时候,一九九六年底余有珍有幸遇上了法轮功,学炼后短短的几天,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四种顽疾突然消失了,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浑身感觉特别轻松舒服。余有珍非常惊奇也非常高兴。这功法不仅能祛病健身,更重要的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按照“真善忍”做修炼的人,达到无私无我更高境界的人。

余有珍学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精神面貌彻底变了,家人也高兴了、轻松了。余有珍时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家庭、邻居关系自然也就和睦了。身体无病了,医药费也省下了。自从余有珍学法炼功以后,身体一直非常好,没吃过一粒药。至今十九个年头过去了,按过去每年医药费三到五千元计算,已为家庭节省七万至十万的医药费。余有珍认识到法轮功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他明白法轮功确实能够使人真正身心净化,带动社会整体提高,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带来民族和国家的繁荣、富裕、太平,引领人类走向美好的未来。

可是江泽民出于小人的妒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铺天盖地的造谣、诬蔑、陷害,动用国家一切力量、资源来打压法轮功。余有珍认为信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可能是国家领导人不了解情况。二零零零年元月余有珍进京上访,去后才知上访无门,国家信访局根本不让上访。回来后,景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华国骗余有珍说到公安局问个事儿,结果被投进景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在里面余有珍一根肋骨被在押人员打断,不能弯腰,不能干重活。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余有珍再次进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绑架到北京大兴县高八镇派出所,关押两天后又绑架到白银驻京办,由景泰县八道泉乡派出所所长寇明贵、八道泉乡政府余保庆绑架回景泰县,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白银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余有珍一年,被国保大队张华国绑架到兰州市平安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余有珍被强制高强度的劳动,强制“转化”不给吃饭、不让睡觉、不让说话,罚蹲、罚站、罚跑,教唆吸毒人员任意打骂,遭受种种身体折磨、人格羞辱、精神摧残。

二零零一年七月从劳教所回来后,乡派出所所长达选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华国、县政法委头目、“610”多次上门干扰威胁。二零零三年三月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华国,李世林等人,又非法搜抄余有珍家一次,抢走大法书一本,还企图绑架余有珍,第二次非法劳教。余有珍从家中机智走脱,最后被迫流离失所。

寇明贵、余保庆二人趁余有珍进京上访期间,去余有珍家谎称“余有珍在北京中暑住进医院,需要钱”,威逼余有珍的妻子吴学玉把给孩子准备的一千元学费拿走。在余有珍被非法劳教期间,国保大队的人去余有珍家两次,第一次非法罚款三百元;第二次强迫吴学玉交一百元,吴学玉说没钱。一个姓王的大个子警察说没钱就拉粮食,说完就从余有珍家库房里拉小麦袋子。在场的一个亲戚无奈的就给了他们一百元。国保大队的人经常去余有珍家骚扰,逼的余有珍的妻子、孩子没办法,只好无论白天黑夜都把大门从外面锁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余有珍按照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推行,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及家人十六年来遭受的深重迫害。余有珍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通过邮政快递向最高检察院依法递交“诉江控告状”,二十六日收到“回执”。

之后,余有珍遭到景泰县上沙沃镇副书记罗文军的骚扰。七月七日罗文军电话问在外地打工的余有珍,问他“写了几封,都给哪里写了,有多少页、多少字。”余有珍说给最高检察院,有十几页。十一日,罗又给村书记打电话问余有珍住在哪里,还说省上问这个事。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余有珍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父亲接回家。

国保队长王存将余有珍和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不配合,直到半夜才被从“老虎凳”上放下来。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六点多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面临非法起诉。

景泰县法轮功学员王义朝控告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晨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家人请了两位北京律师,均遭到景泰法院法官朱生凯的阻挠;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早上九点三十分,法庭直接给王义朝指定当地律师出庭,也未通 知王义朝的家人和律师。景泰公检法面对王义朝的律师提起的控告,置若罔闻,置之不理。家人至今无法知晓王义朝的境况。

景泰县面临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王莲珍女士,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中被景泰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存、寺滩乡派出所警察等五人绑架,非法关押到白银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景泰法院通知王连珍的丈夫,王连珍的案件已经到了法院,要家属给王连珍在本地请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依法诉江-甘肃省景泰县余有珍遭绑架-324819.html

2016-02-25: 甘肃省景泰县三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判刑
甘肃省白银地区景泰县法轮功学员王义朝、王连珍、余有珍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份后,相继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们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

然而三位法轮功学员先后遭到当地警察绑架,已遭到或将遭到非法庭审。

王义朝,男,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晨被景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景泰县看守所,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拘留。十一月二日、十一月十六日,王义朝的家人请了两位北京律师,均遭到景泰法院法官朱生凯的阻挠;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早上九点三十分,法庭直接给王义朝指定当地律师出庭,也未通知王义朝的家人和律师。景泰公检法面对王义朝的律师提起的控告,置若罔闻,置之不理。家人至今无法知晓王义朝的境况。

王莲珍,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中被景泰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存、寺滩乡派出所警察等五人绑架,非法关押到白银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景泰法院通知王连珍的丈夫,王连珍的案件已经到了法院,要家属给王连珍在本地请律师。

余有珍,男,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与妻子吴学玉及两个孙子在打工的酒店住房中被白银市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抄查。当日下午六点,一家人被劫持到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后两个孙子被父亲接回家。

国保队长王存将吴学玉强行铐在“老虎凳”非法拷问吴学玉诉江状是谁写的,吴学玉不配合,直到半夜才被从“老虎凳”上放下来。吴学玉于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六点多回到家中,余有珍被从景泰县司法局地下室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面临非法起诉。景泰县国保警察威胁余有珍的家属只能请景泰本地律师,否则会重判等,还扬言如果请外地律师就要抓余有珍的孩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25/甘肃省景泰县三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判刑-324596.html

2016-01-30: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余有珍夫妇及孙子被绑架 余有珍仍被扣押
景泰县公安局副局长:高岳贵,国保大队长:王存、张鑫、王姓(女)等六人,于1月25日下午,住进余有珍打工的酒店,并和余有珍的宿舍同在一层六楼。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等到白银市国保大队陶子江(音)带领的白银市国保人员一到,先后有十几个人,非法闯入余有珍和他老婆及两个孙子的房间,进行非法搜查,包括地下室做饭的库房,抄走大法书籍十几本,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两部。一直到下午4点多,将余有珍一家,包括两个小孙子,一起绑架到景泰县公安局。余有珍的老婆于27日下午5点多回到家中,余有珍还在景泰县公安局遭扣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9/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2863.html

2016-01-27: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余有珍夫妇和俩孙子被绑架
甘肃省景泰县法轮功学员余有珍,于1月26日下午四点多,被景泰县和白银市的七、八个国保人员,从兰州一酒店打工处绑架,一起遭绑架的还有余有珍的妻子和俩个小孙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7/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655.html

2001-07-20:  甘肃平安台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以下是被关押在平安台劳教所部分大法弟子的名单:

马君彦,31岁,白银大法弟子,白银电力局干部,大专文化。
张露蝉,27岁,兰州七里河区大法弟子,大学本科文化。
牛万江,39岁,兰州七里河区大法弟子,兰州铁路局七里河分局干部,中专文化。
高 军,35岁,兰州七里河区大法弟子,兰州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干部,硕士。
张延荣,41岁,永昌大法弟子,农民,小学文化。
张广利,白银大法弟子,中专文化。
王义朝,52岁,景泰大法弟子,农民,小学文化。
李文明,36岁,兰州七里河大法弟子。
张 峰,26岁,武威大法弟子,大专文化。
金吉林,榆中大法弟子,高中文化。
王茂林,陇西大法弟子,中学教师,大专文化。
余有珍,景泰大法弟子。
申世勇,27岁,嘉峪关大法弟子,嘉峪关电力局干部,大专文化。
张 荣,会宁大法弟子,会宁三中教师,大专文化。
刘兴顺,会宁大法弟子,原会宁三中教师,大专文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0/13693.html

2001-01-07: 甘肃省景泰县部分被迫害弟子名单
余有珍,44岁,高中文化,农民。2000年7月15日二次进京上访,被判劳教一年。
王义朝,52岁,农民。2000年6月23日进京上访打横幅,被判劳教一年。
张有幅,女。2000年6月25日进京上访,被判劳教一年。
马祖福,37岁,大学本科,中学语文教师,党员。2000年1月4日进京上访打横幅,被北京市公安局判劳教一年。
张秀芳,女,57岁。2000年7月15日进京上访被临夏市公安局拘留,罚款3600元,并限制自由至今。
某弟子,女,55岁。2000年7月15日进京上访被景泰县公安局拘留30天,罚款200元。
某弟子,女,52岁,大专文化,小学教师。2000年1月4日进京上访被景泰县公安局拘留34天,罚款1600元。
张又夫,女,41岁,景泰县条农学校音乐教师。2000年6月25日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判劳教一年。在狱中她带头炼功,被加半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7/6545.html

兰州 城关区 甘肃省第一监狱(大沙坪监狱,兰州监狱,兰州市阀门厂,男)联系资料(区号: )

2024-10-10: 兰州监狱狱政科接待警察:曾(警号:6203054),不知姓(警号6203692),邪教科孔科长(警号:6203594)
狱警(警号:6203058)

2023-03-09: 甘州区法院: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人民公园东侧
电话:0936-8258630
院长黄永利
副院长:侯继业、宁兰红
纪检组长马书和
书记闫建平
政工科长王兴军
办案法官张勤民,办0936-8254285

甘州区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长沙门路安里闸棚户区住宅小区北侧约70米
电话:0936-8738949
检察长强峰
副检察长:张宏、孔繁婷、李兴才
政治部主任何晓春
专职委员房永萍
第二检察部主任王进虎
办公室主任张晓琴

山丹县公安局: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北大街3号
电话:0936-2721154
局长毛雄0936-5999039
政委王永声13909366870
副政委周成13993606623
纪委书记韩荣13519066788
副局长陈文荣13993616928
副局长梁文安13909366815
国保大队长黄鼎铭13993606775(主要责任人)
国保政委王爱国13919736577(主要责任人)

山丹县政法委:
书记李云13993626882(主要责任人)
维稳办09362725324
防范办09362724224
综治办09362725324

山丹县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兰平公路仁和家园和谐小区西侧约240米
电话:0936-12309、0936-2723692
院长冯志军
副院长赵磊13993603063
副院长刘多民
公诉科09362720478
纪检组长陈文俊18909366706
第二检察室主任石文纲18509366188
第三检察室主任芦福林13929364188



2022-11-29: 甘州区检察院
检察长:强 峰。副检察长:张 宏、孔繁婷、李兴才。政治部主任:何晓春。专职委员房永萍,第二检察部主任王进虎,办公室主任张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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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6-06-04: 迫害单位及个人信息:
甘肃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0931-8825685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楼甘肃省统办一号楼16楼
0931-8960683,0931-8960755
景泰县国保大队
王存电话:13639301062
景泰县法院:
朱生凯15336089653
景泰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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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控告的检察长:赵仁勇13893002272办公室0943-5523985
控申科科长姓陈:0943-5522000
白银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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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处:0943-8268867
处长:窦仓壁 办公室电话0943 8268811
科长:杨廷德
甘肃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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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号:0931 值班电话:0931-2369000 控申科0931—236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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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才元 副书记 0931-8288269 18809428901
牛纪南 副书记甘肃省综治办主任0931-8288274 13609380266
姬 平 甘肃省委61 0办副主任0931-2158972 131193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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