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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咸宁市 >> 胡红梅,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7-11: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24年4月23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任会芳、杨小华、晏琴、陈芳、李敏才、陈静雯、汪礼迪等等。其中,陈静文被非法拘留五日,其余法轮功学员全部被放回家。 陶席珍回家后再去三号桥派出所要大法书,被非法扣留,并被劫持到赤壁市拘留所异地非法拘留十五日。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炼功音乐播放器等等私人合法财物被抢走、偷走,没有收据。 2024年4月10日,汪礼迪被绑架非法拘留五日。 2024年4月28日下午,温泉区法轮功学员胡红梅在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黄晚莲的门面店里被绑架,胡红梅、黄晚莲被拘留所非法关押五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1/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9564.html#2471021210-1 2024-06-23: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仍在迫害法轮功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曾任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自1999年7月20日至今,一直致力于参与迫害法轮功。特别是2024年4月,当时的咸宁市公安局局长位置空着,魏涛想以迫害法轮功为所谓的政绩升任局长,在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的支持下,在4月25日来临之前,发动了咸宁市县大面积的、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2024年4月23日,咸安区绑架了罗桃英、皮和仙、王立新、程细庆、朱早先、唐树敏、陈新春、王兰英、周汉明、陈巧云、程卫平、张为卿、吴聪、何桂红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其中罗桃英、皮和仙、王立新、程细庆被当日回家,其余被非法关押,张为卿和何桂红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着;温泉区绑架了陶席珍、任会芳、杨小华、晏琴、陈芳、李敏才、陈静雯、汪礼迪八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陈静文被非法拘留五日,其余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但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搜身,被入室抢劫,被人格侮辱,被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播放器等私人合法物品。其中,温泉区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回家后,在一天出门时,又被绑架,并劫持到赤壁市拘留所异地非法拘留十五日。嘉鱼县被绑架的陈金秀、向兰姣、姜秋英等法轮功学员,当日回家。4月28日下午,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黄晚莲、温泉区法轮功学员胡红梅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五日。 据悉,主谋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和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他们调动各派出所男女工作人员,分别到各法轮功学员家中,先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然后在家中无主人在场的情况下,派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入室抢劫偷盗、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相关学习资料全部抢走偷走,实质是土匪入室偷抢绑架人质。 入室绑架、抢劫、关押法轮功学员,违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宪法》第三十八条(人格尊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查封、扣押清单)、《刑事诉讼法》第136条(搜查证)、《刑法》第3条(罪行法定原则)、《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39条(绑架罪)、《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63条(侵犯财产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渎职罪)、《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3/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78947.html#24622231455-1 2024-05-04:湖北咸宁法轮功学员胡红梅和黄晚莲被绑架 2024年4月28号下午,胡红梅去黄晚莲的店里去打裤边,当时黄晚莲的店里有一个男顾客也在打裤边,并且两条都快弄好了。胡红梅就趁机给店里那个男顾客讲真相,并且给了他3本真相小册,然后,黄晚莲也和顾客讲了一番,当时那个顾客也没说接受,也没说反对。 但事后过了大约不到一个小时左右,来了3个男公安,说是接到群众(恶意)举报,并且拿出那3本真相小册,当时胡红梅和黄晚莲正在一起看师父讲法光碟。邪恶连人带她们看的DVD也一并给没收强行带走了。 胡红梅和黄晚莲两人被非法关在了双鹤桥拘留所共5天,直到5月3号,她们两个出来时,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还在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里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4/二零二四年五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5970.html 2020-04-30: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解体)至少57人59人次: 胡红梅(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30/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中共迫害综述-404557p.html 2010-11-04: 上海世博会半年 中共加剧迫害法轮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31928.html 2010-07-13: 湖北咸宁法轮功学员胡红梅屡遭迫害 胡红梅女士,湖北咸宁人,是咸宁市温泉潜山商业街中商百货收银员。胡红梅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因坚定信仰法轮大法,曾多次遭受中共当局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号晚上十点左右,咸宁市温泉二号桥公安局一群警察非法闯入胡红梅家中,一把将她按在椅子上不让动也不让喊,然后在她面前亮了一下一张纸,没等她看清楚是什么,就开始强行抄家。胡红梅拼命站起来,并大喊:有人迫害法轮功啊,快来人呀!抢劫啊!其中一彪形警察用力狠狠地打了她两巴掌,当时就把脸打肿了,并恐吓她不许动不许喊。 中共警察们在胡红梅家非法查抄了近三个小时,抢走诸多私人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左右。直到深夜一点左右,警察把胡红梅强行塞上警车,一共三辆警车,把她绑架到温泉铁疗招待所非法软禁和审问,十几人分两班轮流看守着。警察们采用威逼利诱和谎言欺骗等手段,并拿出非法搜查到的有关材料,给胡红梅罗列罪名。胡红梅对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并绝食抗议迫害。直到第三天早晨七点左右,在警察们交接班时,胡红梅跑了出来,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辗转到上海打工。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当局以上海世博会为借口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胡红梅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在那里,她被强迫看诬陷、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胡红梅不看,他们就每天安排四个人强制抬她去看,最后没招了,就把她关到严管房间,不让她和任何人接触,怕“转化”不了她还影响一大片,据知情人士透露,胡红梅现已平安回家。 湖北咸宁的公安、派出所等机构以及咸宁烟厂的恶人还利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勒索受害者本人或其工作单位的钱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胡红梅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原咸宁烟厂的王永光、夏明翰等人去北京以找人为由开支四万多元。一九九九年九月在烟厂以办所谓“学习班”(实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洗脑班)为由开支二万五千元,由受害者单位买单。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当地四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自己回家后,被绑架关押二星期,每人罚款二千五百元,并勒索单位大约一万多元,共计二万多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到咸宁烟厂抓捕法轮功学员办所谓“学习班”,让单位开支二万元。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又绑架原烟厂法轮功学员到双鹤拘留所办所谓学习班,关了两个多星期,烟厂开支二万多元。同时每个法轮功学员在这段期间,经济损失都在四万元以上。单位前后损失大约二十万元以上。原烟厂恶人王永光利用这些钱盖了私房,未住就遭报死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3/226931.html 2010-06-08: 上海世博会首月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胡红梅,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道:胡红梅于四月二十八日在上海打工期间再次被绑架,据知情人士说人已被转押回户籍地公安局。胡红梅曾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晚上十点左右,被咸宁市温泉二号桥公安局一群恶警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到温泉铁疗招待所进行非法软禁和审问,第三天早晨趁恶警接班时跑了出来,从此流离失所辗转到上海打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8/225033.html 2009-11-10: 湖北咸宁市胡红梅被迫流离失所 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弟子胡红梅,是咸宁市温泉潜山商业街中商百货收银员,九七年七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号晚上十点左右,咸宁市温泉二号桥公安局一群恶警非法闯入胡红梅家中,一把将她按在椅子上不让动也不让喊,然后在她面前亮了一下一张纸,声称是什么逮捕证和搜查证,没等她看清楚是什么,就开始强行抄家。 胡红梅拼命站起来,并大喊:有人迫害法轮功啊,快来人呀!抢劫啊!其中一彪形恶警用力狠狠的打了她两巴掌,当时就把脸打肿了,并恐吓她不许动不许喊。 中共恶警们在胡红梅家非法抄了近三个小时,抢劫走诸多私人财物,和光碟等等价值人民币1万5千元左右。 直到深夜一点左右,恶警们把胡红梅强行塞上警车,一共三辆警车,把她绑架到温泉铁疗招待所进行非法软禁和审问,十几人分两班轮流看守着。 恶警们采用威逼利诱和谎言欺骗等手段,并拿出非法搜查到的有关材料,给胡红梅扣上大帽子和罗列罪名。 胡红梅对他们讲真相,并绝食抗议迫害。直到第三天早晨七点左右,在不法警察们交接班时瞅准一个机会跑了出来,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有家不能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0/212301.html 2001-09-20: 99年8月,温泉区21大法弟子北京护法,抓回后集体绝食抗议; 99年9月,温泉区学员成功举行两次法会并在大商城集体洪法,40余人参加; 2000年5月,温泉区学员在潜山公园举行法会并于世界法轮大法日的上午在一号桥集体洪法炼功; 附被非法劳教的学员名单(温泉区):蔡惠兰、任惠方、方锦莲、汪礼迪、徐长虹、章琦、杨小勇、胡红梅、吴卫华、李会萍、杨冬香、周菊姣、周鹤娣、陈姗姗、陈新华、刘爱明、李萍、高自(余不详)。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