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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咸宁市 >> 徐长虹(徐长宏,徐畅虹), 男, 57
个人情况: 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人民医院)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职工宿舍 拘留时间: 2004年4月 有关恶人: 原一号桥派出所金国兴(现调至温泉公安分局)、吕所长、易鸿军、分局度志祥、宋瑞生等,医院王勇民、刘蒲兰、沈德全;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人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3-09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医务人员 起诉案例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多次/长期迫害 因诉江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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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2-07: 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男,四十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优秀药剂师。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被绑架到“温泉武汉疗养院”洗脑班诛心洗脑,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审判,在法庭上,当汪礼迪高声喊“法轮大法好”时,徐长虹接着喊“真善忍好”,却遭到法警打嘴巴,把嘴巴打出血,被判刑三年。徐长虹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程乐斌;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男,五十一岁,是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单位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诛心洗脑,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徐长虹依法上诉,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徐长虹被劫持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队三监区被非法关押。这是一起依法起诉控告江泽民被报复的案例。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当地610副主任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等七、八个人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武汉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徐长虹在洗脑班被迫害五十二天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徐长虹从洗脑班被直接转至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九日,徐长虹被咸宁市中级检察院非法批捕。家人帮助给他聘请了唐天昊律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徐长虹的家人依法聘请的律师唐天去咸安看守所会见了徐长虹。徐长虹同意唐律师做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签了字按了手印。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唐律师再次去案管中心依法查阅卷宗时,被告知说被解聘了,导致唐律师没有按时出庭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法院法官林少坤电话告知徐长虹的妻子,说明天上午八点半开庭。因徐长虹的母亲年纪大(约八十多岁),不能去旁听,但未说其他人不能去旁听。之前亲属已经将五位亲人的身份证号告知了林少坤法官。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半,咸安区法院二号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徐长虹的姐姐去旁听。不到四十分钟,非法庭审就结束了。检察院公诉人是张吉生;法院审判长林少坤、审判员刘英、陪审员杨剑、书记员李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在看守所对徐长虹秘密宣判三年,没通知家属。 徐长虹的家人拿到《刑事判决书》后,律师帮助他的家人写了份《上诉状》,交给了咸宁市中级法院诉讼窗口小陈(电话:七百一十五-八百一十五万八千九百五十九)。小陈已经把上诉状寄往咸安区法院。咸宁市中级法院违法违宪,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徐长虹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徐长虹从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被劫持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队三监区被非法关押。他的家人想去看望,被告知说,只允许徐长虹的弟弟、妻子、儿子三人去探视,但是必须到当地“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邪教)去开“不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会见。三月七日,徐长虹的弟弟去看望,被监狱拒绝。据好心人透露,徐长虹眼睛看不见东西,是白内障,在监狱医院住院。徐长虹的眼睛一向都是好好的,从来没有什么白内障之说。 在之前,徐长虹辞退律师,在法庭上不吱声,是受到了来自咸宁市610的要挟,是有交换条件的。当时,徐长虹的儿子要参加高考,国保大队长刘宁曾以他的儿子相威胁,还许诺庭审完,就回家的。但是,徐长虹并没有如愿回家,而是被劫持到监狱,他再次被骗了。他到了监狱后,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就什么都不顾了的进行反迫害,监狱方面说,他非常“顽固”,遭到了监狱方面的残酷迫害,导致眼睛看不见东西。 据查,徐长虹的这次被绑架迫害,是咸宁市副市长王汉桥直接指使造成的,王汉桥是迫害徐长虹的幕后真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7/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438661.html 2018-07-16: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陶席珍冤狱将满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徐长虹2015年7月20日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在湖北省范家台监狱,今年7月19日冤狱将到期。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陶席珍2014年8月8日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女子监狱,今年8月7日冤狱将到期。听说,因她一直拒绝“转化”,被无理加期两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6/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1130.html#1871604155-37 2017-08-07: 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截至2017年7月三十日,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六人: 吴志敏,男,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7年7月十九日在家中被抓捕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向德斌,男,四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个体出租司机,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张为卿,男,二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宿舍区居民,2015年十月十三日被抓捕,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又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徐长虹,男,五十二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2015年7月二十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陶席珍,女,六十八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2014年8月八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方世凤,女,五十九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4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郑自祥,男,七十三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6年九月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胡关霞,女,三十八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胡宝日,男,五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陈爽,男,二十三岁,咸宁市温泉居民,2017年6月四日在深圳市龙岗区打工的时候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夏紫云,女,四十七岁,咸宁市温泉沃尔玛超市“植物医生”店面老板娘,专卖护肤品的。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居民,2015年6月十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王邦基,男,年岁不详,通山县物资局职工,2015年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 陈海水,男,四十岁,嘉鱼县高铁镇人,2017年7月四日下午在家中被抓捕,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汪信全,男,六十多岁,咸安区居民,2017年7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家中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拘留所。 李艳和,女,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请当地同修正念积极营救;同时关心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向被迫害同修的家人讲清真相,让被迫害同修家人在营救亲人的过程中能起正面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7/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2189.html#178705923-5 2017-03-20: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遭迫害近况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是咸宁市同济中心医院药剂师。2014年3月28日和2015年7月22日两次在医院上班时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黑窝迫害。2016年10月8日被秘密非法判刑3年。2016年12月30日被非法劫持到武昌洪山监狱。2017年1月12日被非法劫持到范家台监狱入监区。3月上旬家中有人去探视被拒绝,原因是徐长虹在范家台监狱医院住院,眼睛看不见或者看不清东西,一罗姓狱警说是白内障,要想见人三个月后再说。被迫害前徐长虹眼睛既不近视也不远视,眼睛正常。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0/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03.html#1732003540-1 2017-03-15: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医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从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被劫持到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队。三月七日,徐长虹的弟弟去看望,被监狱拒绝。据好心人透露,徐长虹眼睛看不见东西,是白内障,在监狱医院住院。 徐长虹的眼睛一向都是好好的,从来没有什么白内障之说。 徐长虹辞退律师,在法庭上不吱声,是受到了来自咸宁市610的要挟,是有交换条件的。当时,徐长虹的儿子要参加高考,国保大队长刘宁曾以他的儿子相威胁,还许诺庭审完,就回家的。 但是,徐长虹并没有如愿回家,而是被劫持到监狱,他再次被骗了。他到了监狱后,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就什么都不顾了的进行反迫害,监狱方面说,他非常“顽固”,遭到了监狱方面的残酷迫害,导致眼睛看不见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5/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4313.html#17314225649-1 2017-02-23: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劫持到范家台监狱入监队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从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被劫持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目前他在入监队三监区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徐长虹在单位上班被绑架,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邪教)被秘密非法审判三年,禁止家人请的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徐长虹及家人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徐长虹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 目前,他的家人想去看望,被告知说,只允许徐长虹的弟子、妻子、儿子三人去探视,但是必须到当地“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邪教)去开“不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会见。 据查,徐长虹的这次被绑架迫害,是咸宁市副市长王汉桥直接指使造成的,王汉桥是迫害徐长虹的幕后真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23/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3452.html 2017-01-07: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陶席珍和徐长虹被无理维持原判 12月27日,陶席珍和徐长虹被强制执行四年和三年的非法判刑,送往武汉监狱。二审法庭在没有开庭、没通知家属和律师、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直接给被非法关押的两位法轮功学员下了维持原判的通知,并随后强制送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6/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0486.html 2016-12-31: 湖北省咸宁市陶席珍、徐长虹被秘密劫持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陶席珍上诉后被维持原判四年,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她的家人不知道实情。 陶席珍女士,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曾经全身是病:胃病、心脏病、低血糖、失眠、头晕等。由于身体不好,心情也不好,总爱生气,看谁都不顺心,争强好胜。一九九五年,陶席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短时间,她的各种疾病就不翼而飞了。她心中对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无比感激。 然而,这么好的师父、这么好的功法,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十七年来,陶席珍女士被当地中共“六一零”、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不法人员迫害,数次被绑架、关押、非法劳教,身心遭受巨大的伤害;她的丈夫任扩军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如今,一对儿女已经成家,她孤身一人生活。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绑架到武汉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后,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陶席珍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非法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胡爱玲、李文广;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刘英、审判员林少坤、陪审员朱其秋、书记员李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对陶席珍非法宣判四年,没通知家属。她立即上诉,十一月二十五日她的上诉状到了咸宁市中级法院,负责人是法官董伟。 十二月中旬,陶主席珍的亲属到咸宁市中级法院了解情况,当时负责人董伟接电话说,案子已经定了。她的亲属就问怎么定的。董伟说到时候会告诉当事人。后来她的亲属打听到消息说,维持原判,案子已经转至咸安区法院。她的亲属又到咸安区法院问刘英法官,刘英回答说案子没到这里。没办法,她的亲属只好请张科科律师来,张律师来了,到咸安区看守所去会见陶席珍,才知道陶席珍已经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去了。 湖北省咸宁市徐长虹被秘密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非法庭审、非法宣判三年时,他和家人立即上诉。十一月二十五日,他的所谓案卷已经转至咸宁市中级法院,由法官汪波(0715-8158650)负责。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徐长虹被维持原判后被秘密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 徐长虹,男,五十岁,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一九九五年开始学炼法轮功,按法轮功真、善、忍理念修炼和做好人,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十八年来,徐长虹遭受了从精神上、经济上、身体上的残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特别是小孩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徐长虹多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曾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劳教一年。 看到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徐长虹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依法控告江泽民,他的诉江信息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的明慧网上公布。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徐长虹在单位上班时,被突然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四十七天后,直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徐长虹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十一月九日在看守所突然收到被诬判三年的“刑事判决书”(【2016】鄂1202刑初第22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31/湖北省咸宁市陶席珍、徐长虹被秘密劫持-340069.html 2016-12-08: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上诉 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被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才是邪教)宣判三年,没通知家属。十一月十五日,徐长虹的家人主动打电话给负责该案子的法官林少坤,才知道此消息;十一月十八日,他的家人才拿到了【2016】鄂1202刑初第22号《刑事判决书》副本,徐长虹已经上诉。 徐长虹的家人拿到《刑事判决书》后,律师帮助他的家人写了份“上诉状”,交给了咸宁市中级法院诉讼窗口小陈(电话:0715-8158959)。小陈已经把上诉状寄往咸安区法院。 徐长虹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在自己工作单位上班时被绑架,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拘禁五十二天。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徐长虹从洗脑班被直接转至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九日,徐长虹被咸宁市中级检察院非法批捕,罪名是“诬告罪”。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徐长虹的家人依法聘请的律师唐天去咸安看守所会见了徐长虹。徐长虹同意唐律师做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签了字按了手印。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唐律师再次去案管中心依法查阅卷宗时,被告知说被解聘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徐长虹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未宣判。所谓“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张吉生;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林少坤、审判员刘英、陪审员杨剑、书记员李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8/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8659.html 2016-11-26: 控告江泽民 湖北咸宁市药剂师被报复诬判三年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徐长虹,由于依法控告江泽民,被警察绑架,先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四十七天,后转至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十一月九日突然收到被诬判三年的“刑事判决书”。 当地警察假借法律手段非法关押徐长虹。从整个司法程序看,无论是绑架、抄家、关押、洗脑、逮捕、起诉、开庭,都是违法的。 徐长虹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一日出生,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一九九五年开始学炼法轮功,按法轮功真、善、忍理念修炼和做好人,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然而,在江泽民集团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徐长虹十七年来遭受了从精神上到身体上的残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特别是小孩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徐长虹至少五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四日,先后在武汉琴断口监狱、沙洋范家台监狱被关押三年)。在湖北沙洋劳教所三大队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工资被扣押,非法劳教后每月工资降两级;二零零五年和二零一四年的两次被非法抄家中,家中的现金一万多元被抢走。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徐长虹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依法控告江泽民,他的诉江信息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的明慧网上公布。 一、滥用职权擅自抓人、私闯民宅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十点钟,徐长虹正在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上班,被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咸宁市公安局支队和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人绑架。当时这伙人穿的都是便衣,咸宁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制止他们带人,他们中的一人拿出所谓的“红头文件”给保卫科人员看了后,就将人直接绑架走了。听这伙人中的一个对徐长虹说:“你好大胆子,江泽民你也敢告?” 徐长虹被绑架后,他单位的保卫科小孟和“610”姚雄、国保的刘宁等人拿着抢去的钥匙擅自开门,非法查抄徐长虹的家,抢走了徐长虹的电脑主机等私人合法物品,而且当时家中无人。然后,他们又拿着钥匙去徐长虹岳父家进行非法抄家,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住在娘家,当时家中也无人,他们将私人手机(平板)、MP4、一本《转法轮》书等私人合法物品抢走,再留下一张未盖章的纸条在门上。 二、非法拘禁、徇私枉法逮捕好人 徐长虹从上班处被绑架后,直接被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四十七天。在这期间,徐长虹被关在一个房间,洗脑班规定不放弃法轮功修炼前不准擅自出门、不准接见家人、不准打电话、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两个陪护人员监视着,高度限制人身自由。他们强制徐长虹放弃法轮功修炼,徐长虹不愿放弃,他们就毒打徐长虹,长时间不让睡觉;他们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录像片给徐长虹看,逼迫徐长虹放弃法轮功信仰。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徐长虹从洗脑班被直接转至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九日,徐长虹被咸宁市中级检察院非法批捕,罪名是“诬告罪”。检察院并诱骗徐长虹家属在一个无任何人签字的告知书上签字。 三、刁难律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徐长虹的所谓案卷由咸宁市检察院转到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二个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说可以请律师。家中亲人于是委托了唐天昊律师作为他的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唐律师去咸安看守所会见了徐长虹。徐长虹同意唐律师做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签了字按了手印。当天下午唐律师去咸安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履行律师的职责,查阅徐长虹的卷宗。当时接待的蒋姓人员很奇怪,怎么是外地律师?还说这个案子很特殊,领导要商量商量,不准唐律师查阅卷宗。后来家属去询问阅卷之事,蒋说律师来就可以上二楼安排阅卷。 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唐律师再次去案管中心,又被告知公诉科的张吉生去武汉开会了,以卷宗被锁了为由支开律师。唐律师紧接着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看守所的接待人员镇向阳告诉唐律师不能会见徐长虹,原因是徐长虹于当日(即十二月二十二日)已经解除了唐律师做他的委托代理人。随后镇向阳拿出一张来历不明的复印件给唐律师看,说是徐长虹写的。唐律师要求拍照被拒绝。 此事太奇怪,疑问重重:徐长虹怎么知道唐律师要在十二月二十二日接见他?为什么又恰恰是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解除了委托?他为什么答应的事突然变卦?为什么变卦?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唐律师于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再次去咸安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一面以便核实。找到前一天下午(十二月二十二日)不让会见的警察镇向阳(警号:087780)。镇向阳说:“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吗?不能会见。”唐律师说家属不相信徐长虹解除委托之事。 随后唐律师上二楼找所长。二楼除了所长办公室,其余房间都是备警室。推开所长办公室,无人。找到分管负责律师的韩所长,自我介绍后向他反映昨天下午(十二月二十二日)要求会见徐长虹遇到的阻碍。韩所长不假思索地说“前段时间上边打了招呼。”唐律师说:目前全国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委托律师会见很正常,只是普通案件,没什么。韩所长说:目前这里不行。随后韩所长陪同律师走出来。 唐律师坚持要见徐长虹一面,以便查证徐长虹解除委托一事是否属实。韩所长问镇向阳是什么情况?镇向阳向韩所长嘀咕了一会儿后,韩所长对唐律师说:“你已经被解除了委托。”唐律师坚持说见徐长虹最后一面,立马走人。韩所长说:“不行,不行。”唐律师最后要求将来源不明的那个徐长虹所写的解除委托的复印件再复印一份,又被拒绝。 四、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星期二上午)徐长虹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叫林少坤。据林少坤说,已将材料送达到咸宁市中级法院,如果情况有变,将电话告知。如果要进入法庭旁听,必须先把“身份证”复印件交来,批准后方能进入法庭旁听。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咸安区法院戒备森严,很多警车,很多武警,很多便衣特务,如临大敌。只允许徐长虹的姐姐(六十多岁)进入法庭旁听,她只是哭。在法庭上,徐长虹一言不发,开庭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了。 就在开庭的当天早上七点多,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刚从家中出来,就被在门口蹲坑的便衣警察绑架了,直接劫持到双鹤桥派出所非法关押起来,直到徐长虹被非法庭审结束才放回。据了解,当地“610”早就对苏晓莲说:“听说你的儿子在读高三,准备参加高考,成绩还不错。”意思是用准备高考的儿子来要挟徐长虹,希望他配合庭审。这就是徐长虹在法庭上不吱声的原因。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至今,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徐长虹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既不放人,也不宣判执行,更不准家属探视。这说明了什么?咸宁市的司法人员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 五、多次被迫害 以下是徐长虹被迫害的简述: 一九九九年八月徐长虹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一句真话,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当时小孩还未满一岁,十月徐长虹被非法劳教一年,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来转到沙洋劳教所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徐长虹在医院上班时被绑架到通山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到八月底才被释放。回来后的第二天,妻子苏晓莲被绑架到武汉女子戒毒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中旬的一天,徐长虹在上夜班时被绑架到咸宁石化疗养院洗脑班,后被当地610伙同咸安检察院相互勾结非法批捕,不久被非法判刑三年。先是关押在汉口断琴口监狱,后转到沙洋监狱关押。 在监狱经受三年的残酷折磨获释后,徐长虹仍不断受到当地610骚扰,上班后因当地610的指使,医院只发给徐长虹每月一千多元工资。妻子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二零零四年,近五年时间单位不安排工作,也不发一分钱生活费。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咸宁市610姚雄、国保邹誉、刘宁等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进行迫害,几天后又将妻子苏晓莲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迫害。小孩读书无人照顾,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被迫寄宿在亲戚家。徐长虹回家后不断受当地610的恐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湖北省洗脑班何伟等四人伙同当地610姚雄、刘宁到医院徐长虹上班的地方威胁徐,扬言不配合他们就再次绑架他去洗脑班。 徐长虹每次被绑架时,都在单位上班,保卫科唐科长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到现在都见证了这一切。610人员每次都是先抢去钥匙,再胁迫医院保卫科陪同他们前去非法抄家。每次都是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将两个住处翻的一片狼藉。二零零五年九月、二零一四年三月、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三次非法抄家,先后将家中三台电脑、现金一万多元、大法书籍、手机、MP4、衣服、坐垫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家人未见任何抄拿去的物品清单、搜查证等,而且每次这伙都是穿着便衣,且至今抢去的钥匙都未归还。 徐长虹家的小孩和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家中的小孩一样,从童年到少年,成长岁月伴随着恐惧、忧伤、经济不宽裕或者不知哪天爸爸、妈妈又不见了,或者家里不知哪天又被非法抄家了。孩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 值得欣慰的是,周围民众还是有正义感的,原咸宁市农科所的很多人和其他有正义感的人在徐长虹最困难时都伸出过援助之手。小孩从小学到高中所有老师都没因小孩父母的信仰而歧视他,反而觉得徐长虹家的小孩是个正直、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好孩子。在此法轮功学员向善良的民众表示深深敬意和感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6/控告江泽民-湖北咸宁市药剂师被报复诬判三年-338178.html 2016-07-30: 控告江泽民的药剂师被报复一案的法律分析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徐长虹由于依法控告江泽民,被警察绑架,先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四十七天,后转至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经十二个多月了,看守所不准律师会见。他的家人依法给他请了著名律师唐天昊。但是,唐律师被刁难。 徐长虹,男,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一日出生,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十七年来,他至少五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四日先后在武汉琴断口监狱、沙洋范家台监狱被关押三年)。在湖北沙洋劳教所三大队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劳教一年期间工资被扣押,非法劳教后每月工资降两级;二零零五年和二零一四年的两次被非法抄家中,家中的现金一万多元抢走。 当地警察假借法律手段非法关押徐长虹。从整个司法程序看,无论是绑架、抄家、关押、洗脑、逮捕、起诉、开庭,都是违法的。 一、滥用职权擅自抓人,执法犯法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徐长虹依法控告江泽民,他的诉江信息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的明慧网上公布。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十点钟,徐长虹正在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上班,被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咸宁市公安局支队和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人绑架。 当时这伙人穿的都是便衣,咸宁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制止他们带人,他们中的一人拿出所谓的“红头文件”给保卫科人员看了后,就将人直接绑架走了。听这伙人中的一个对徐长虹说:“你好大胆子,江泽民你也敢告?” ①根据《宪法》可知,“610”不是属于国家机构,而是非法的黑社会恐怖组织,其性质类似于纳粹的“盖世太保”和文革时的“文革领导小组”。目前,其最高头目李东生已经被逮捕法办。可是,执法的警察却听“610”的话,擅自抓合法公民徐长虹,这是滥用职权擅自抓人,执法犯法,执法人员犯下“滥用职权罪”。 ②湖北省所谓的“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隶属于“610”,是“610”的直属机构。因“610”是违法机构,那隶属于“610”的洗脑班当然是违法的黑监狱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执法人员犯下“非法拘禁罪”。 ③据查,当时便衣拿出的所谓“红头文件”,就是两高院针对法轮功的《内部通知》。依据《宪法》,这《内部通知》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执法人员犯下“滥用职权罪”。 ④在绑架徐长虹时,所谓执法人员都是穿的便衣,没有出示“警察证”。根据《警察法》可知, 警察办案必须先出示工作证,然后出示法律条文依据和犯罪证据,然后才能抓人。这帮人什么都没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执法人员犯下“绑架罪”。 ⑤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现政府发布“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司法新规定。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发动的。作为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过,这是事实。作为合法公民,徐长虹依法控告江泽民,是合法的。现在警察却以此为由,抓捕徐长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规定,执法人员犯下“报复陷害罪”。 二、滥用职权私闯民宅,执法犯法 徐长虹被绑架后,他单位的保卫科小孟和“610”姚雄、国保的刘宁等人拿着抢去的钥匙擅自开门,非法查抄徐长虹的家,抢走了徐长虹的电脑主机等私人合法物品,而且当时家中无人。 然后,他们又拿着钥匙去徐长虹岳父家进行非法抄家,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住在娘家,当时家中也无人,他们将私人手机(平板)、MP4、一本《转法轮》书等私人合法物品抢走,再留下一张未盖章的纸条在门上。 ①根据《警察法》,警察抄家时,要依法持《搜查证》。可是,警察在抄徐长虹的家和岳父家时,没有持《搜查证》。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第二百四十五条,支付人员犯下“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 ②根据《警察法》,警察依法抄家时,所抄物品一律要列清单,而且要房屋主人在当场看着,查抄完,要房屋主人查对物品与清单是否一致,如果物品与清单不一致时,要及时纠正;如果物品与清单一致后,要房屋主人签名按手印,才合法。可是,所有这些,都是空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执法人员犯下“入室抢劫罪”。 ③就便衣留下的所谓《通知》而言,上面既没有人的签名,也没有盖章,完全不符合法律文书的要求。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犯下“滥用职权罪”。 ④徐长虹苏晓莲夫妇本来是左右邻舍公认的好人,却遭到所谓的执法人员的非法抄家;正在上班的徐长虹却被抓走。这是毁坏他们的名声,不知真相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坏人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执法人员犯下“侮辱罪、诽谤罪”和“故意伤害罪”。 三、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执法犯法 徐长虹从上班处被绑架后,直接被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四十七天。在这期间,徐长虹被关在一个房间,洗脑班规定不放弃法轮功修炼前不准擅自出门、不准接见、不准打电话、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二个陪护人员监视着,高度限制人身自由。他们强制徐长虹放弃法轮功修炼,徐长虹不愿放弃,他们就毒打徐长虹,长时间不让睡觉;他们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录像片给徐长虹看,逼迫徐长虹放弃法轮功信仰。 ①依据《刑事诉讼法》,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属于非法拘禁,是犯罪行为。徐长虹被劫持到板桥洗脑班关押四十七天,被高度限制人身自由。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这些人犯下“非法拘禁罪”。 ②江泽民的迫害运动,导致当地执法人员和洗脑班人员对徐长虹造成了许多剧烈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伤害和痛苦。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当地执法人员和洗脑班人员犯下“故意伤害罪”。 ③洗脑班主要目的是通过毒打、不让睡觉等折磨和虐待行为,强迫法轮功学员徐长虹放弃修炼。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犯下“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④徐长虹在洗脑班被弄迷糊了,逼迫他写“深挖材料”,出卖他人;他所的东西又成为进一步迫害他的证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犯下“刑讯逼供罪”和“非法暴力取证罪”。 四、徇私枉法逮捕好人,执法犯法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徐长虹从洗脑班被直接转至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九日,徐长虹被咸宁市中级检察院非法批捕,罪名是“诬告罪”。检察院并诱骗徐长虹家属在一个无任何人签字的告知书上签字。 ①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有诉必立,有案必理”的司法新政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徐长虹把自己受迫害的亲身经历的事实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是依法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没有诬告。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却以此为理由对徐长虹批捕。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这是打击报复的行为,犯下“徇私枉法罪”,践踏宪法,破坏法律实施。 ②所谓的“告知书”,上面没有任何人签字,这是无效的法律文书,视法律为儿戏,违背《检察员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多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更与宪法相违背。 五、滥用职权刁难律师,执法犯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徐长虹的所谓案卷由咸宁市检察院转到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二个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说可以请律师。家中亲人于是委托了唐天昊律师作为他的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唐律师去咸安看守所会见了徐长虹。徐长虹同意唐律师做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签了字按了手印。当天下午唐律师去咸安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履行律师的职责,查阅徐长虹的卷宗。当时接待的蒋姓人员很奇怪,怎么是外地律师?还说这个案子很特殊,领导要商量商量。不准唐律师查阅卷宗。 后来家属区询问阅卷之事,蒋说律师来就可以上二楼安排阅卷。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唐律师再次去案管中心,又被告知公诉科的张吉生去武汉开会了,以卷宗被锁了为由支开律师。 唐律师紧接着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看守所的接待人员镇向阳告诉唐律师不能会见徐长虹,原因是徐长虹于当日(即十二月二十二日)已经解除了唐律师做他的委托代理人。随后镇向阳拿出一张来历不明的复印件给唐律师看,说是徐长虹写的。唐律师要求拍照被拒绝。 此事太奇怪,疑问重重:徐长虹怎么知道唐律师要在十二月二十二日接见他?为什么又恰恰是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解除了委托?他为什么答应的事突然变卦?为什么变卦?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唐律师于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再次去咸安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一面以便核实。找到昨天下午(十二月二十二日)不让会见的警察镇向阳(警号:087780)。镇向阳说:“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吗?不能会见。”唐律师说家属不相信徐长虹解除委托之事。 随后唐律师上二楼找所长。二楼除了所长办公室,其余房间都是备警室。推开所长办公室,无人。找到分管负责律师的韩所长,自我介绍后向他反映昨天下午(十二月二十二日)要求会见徐长虹遇到的阻碍。韩所长不假思索地说“前段时间上边打了招呼。”唐律师说:目前全国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委托律师会见很正常,只是普通案件,没什么。韩所长说:目前这里不行。随后韩所长陪同律师走出来。 唐律师坚持要见徐长虹一面,以便查证徐长虹解除委托一事是否属实。韩所长问镇向阳是什么情况?镇向阳向韩所长嘀咕了一会儿后,韩所长对唐律师说:“你已经被解除了委托。”唐律师坚持说见徐长虹最后一面,立马走人。韩所长说:“不行,不行。”唐律师最后要求将来源不明的那个徐长虹所写的解除委托的复印件再复印一份,又被拒绝。 ①作为国家机关,咸安区检察院同意徐长虹聘请律师,安排律师阅卷宗。可是,律师来了,却又找各种理由搪塞不让律师阅卷。这是执法者的形象吗?他们到底怕什么?这种失职行为造成律师和家属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有损国家机关形象。还有,看守所拿出的那个关于解除委托的复印件,如果是真的,为何不准唐律师当面核实呢?这些奇怪的事情,就是韩所长说的“前段时间上边打了招呼”而造成的。他所指的“上边”是谁?就是其背后操控的黑手---“610”恐怖组织。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违背了《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 ②徐长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请律师介入,查卷宗,见徐长虹,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看守所不让律师见徐长虹,检察院也不让查卷宗,这是违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剥夺了被监管人的辩护权利,看守所检察院等相关人员犯下“虐待被监管人罪”。 六、滥用职权限制旁听,执法犯法 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将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星期二上午)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叫林少坤。据林少坤说,已将材料送达到咸宁市中级法院,如果情况有变,将电话告知。如果要进入法庭旁听,必须先把“身份证”复印件交来,批准后方能进入法庭旁听。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咸安区法院戒备森严,很多警车,很多武警,很多便衣特务,如临大敌。只允许徐长虹的姐姐(六十多岁)进入法庭旁听,她只是知道哭。在法庭上,徐长虹一言不发,开庭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了。 就在开庭的当天早上七点多,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刚从家中出来,就被在门口蹲坑的便衣警察绑架了,直接劫持到双鹤桥派出所非法关押起来,直到徐长虹被非法庭审结束才放回。 据了解,当地“610”早就对苏晓莲说:“听说你的儿子在读高三,准备参加高考,成绩还不错。”意思是用准备高考的儿子来要挟徐长虹,希望他配合庭审。这就是徐长虹在法庭上不吱声的原因。 就在非法开庭的当天,便衣还在绑架了正在街上行走的法轮功学员罗瑛。在非法开庭之前,武警还绑架了坐在咸安区法院旁边街道旁的二个法轮功学员马祥菊和吕许云。绑架理由只是她们是法轮功学员。 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说法轮功是×教。十七年来,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行为定罪、量刑的所谓依据,主要是江泽民的讲话信件、《人民日报》评论文章、两高《司法解释》(一)(二)、《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两高的《内部通知》。所有这些都是没有经过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行政规定,都不是法律。 依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三十九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公安部已认定了十四种邪教,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用《刑法》三百条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审判,是假借法律名义,陷害好人,制造冤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这是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的行为,犯下“徇私枉法罪”和“打击报复罪”。 ②非法开庭的当天早上警察绑架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限制苏晓莲的人身自由好几个小时。理由只是因为苏晓莲是法轮功学员。仅因为苏晓莲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信仰者苏晓莲被剥夺了进入法庭旁听的权利,这是违反国际法的,也是违背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还有绑架罗瑛、马祥菊和吕许云,也是一样的。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性,使无数的人道德升华,成为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拥有纯洁的心灵,法轮大法是佛法,他带给人们的是祥和与幸福,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能节省大量的医药费,能强健人民的身体,拥有健康的身体。 法轮大法不仅改变了个别人,而是改变了所有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道德升华,善待一切,是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群体。面对十七年惨无人道的血腥镇压,没有一起暴力事件的反抗发生,在古今中外的人类历史中,有谁还能第二例?这是法轮大法的慈悲在人间的展现。对这么好的高德大法进行迫害,实在是人为的在制造冤假错案,陷害忠良。这就是“反人类罪”!当某些指定行为,如迫害、强制流放、强制失踪和其它不人道行为是针对任何一个民间群体的大规模的或系统性的攻击的一部分且行为人知晓这个攻击时,国际习惯法将其定义为反人类罪。 ③用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来要挟徐长虹在法庭上的“配合”,是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胁迫徐长虹转化、放弃信仰、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的信息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第三百九十九条及第二百四十七条,犯下“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及“刑讯逼供罪”。 ④徐长虹本没有罪,而法庭判他有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三百九十九条,犯下“诬告陷害罪”和“徇私枉法罪”。 ⑤徐长虹是在咸安区人民法院开庭的。因为是人民的法院,所以法律应该反映人民的意志;国际上一致认为,法律是社会公意的体现。社会公意,是国家的意志,不是哪个党派的意志,更不是那个人的意志。法律如果只维护统治阶级或者江泽民的利益,不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根本谈不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好公民徐长虹非法庭审,是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什么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国际公认,国家法律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惩恶扬善。国家法律实施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惩恶扬善的过程。那么,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说白了,就是破坏惩恶扬善的过程,也就是纵容、保护行邪作恶的过程。 谁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犯?东南大学法学教授、著名律师张赞宁明确指出,是江泽民!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十七年来,江泽民、周永康为首的政治集团,颠倒善恶,利用610组织操纵司法,抓捕好人,再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送进牢房残酷折磨,致使很多人致死致残,把国家法律,变成了江氏集团整人的工具!因此,江泽民等人才真正是在利用610组织破坏中国的法律实施。江泽民绑架了中国司法系统集团对法轮功犯罪,法院是这个集团犯罪的一份子。控告江泽民,就是揭露江泽民的违法犯罪事实,是惩恶扬善,其实质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捍卫人间正义。 ⑥在庭审过程中,都有“610”人员在场,法官要看“610”人员的。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执法人员犯下了“渎职罪”,违法违宪。 七、滥用职权超期羁押,执法犯法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至今,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徐长虹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既不放人,也不宣判执行,更不准家属探视。这说明了什么?咸宁市的司法人员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 ①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非法关押了十二个多月,属于超期羁押,违法违宪。 什么是超期羁押?依中共体制内的法律来说,是指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的羁押期限超出了法定的期限就属于超期羁押违法行为,是枉法渎职。按照大陆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对当事人实施刑拘期限是十四天,三天内必须提请是否逮捕;检察机关批捕的期限是七天,捕后不超过二个月,公诉期限是一个月,最高延至两个月,一审二审各为一个月,不能超过一个半月。而徐长虹被非法关押,时间过了十二个多月。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属于超期羁押,执法人员违法违宪,依据《刑法》犯了“枉法渎职罪”。 ②徐长虹已经被非法关押了十二个多月了。如果徐长虹没有罪,就应该依法无罪释放。如果徐长虹有罪,就应该依法在“判决书”上签字执行。可是,现在既不放人,也不宣判执行,而是一味的非法关押。这些法官知道,徐长虹本来就没罪。可是,又不敢放人。因为有“610”黑社会恐怖组织在监视着他们。如果听信“610”的,就在“判决书”上签名执行,可又怕将来担责任。因为现在的案子是实行“终生负责制”。真是进退两难!就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在拖延着。 可是,这些人不知道,判而不执行,依据《刑法》,执法人员犯了“渎职罪”。无罪而关押,依据《刑法》,执法人员犯了“徇私枉法罪”。都是在犯罪。只有无罪释放徐长虹,才是光明大道。 八、滥用职权强行拆屋,执法犯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徐长虹还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着。当地的城管人员在没有通知徐长虹的妻子的情况下,强行把徐长虹妻子的父母的房子拆了,用拱土机把房屋推倒,房子里的东西全部被埋在土里。那时,为了躲避“610”骚扰儿子的高考,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只好离开家,到外面租房子住。 徐长虹的妻子苏晓莲因为修炼法轮功,也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徐长虹、苏晓莲轮流被迫害多年,年幼的儿子时常见不到爸爸或妈妈;更有甚者,徐长虹、苏晓莲同时被非法关押几个月,小孩读书无人照顾,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被迫寄宿在亲戚家。这直接影响孩子的正常发育和正常受教育,给孩子的心理留下阴影,残害下一代人。 由此看来,从江泽民的讲话指示、610的密令、公安的刑侦绑架、洗脑班的诱骗迫害、检察院的批捕和蓄意错用三百条起诉、法院的审讯定罪量刑、看守所里超期羁押折磨、家庭被摧残、孩子时常被恐怖笼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使中国的法律体系丧失了惩恶扬善的功能,成为了实实在在的专政整人工具,沦为了犯罪体系,把公检法人员变成了江泽民的打手和致人伤残的凶手,使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备受摧残。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最不稳定的最主要因素。从这个犯罪链条上,直接暴露出中共的邪教流氓本质和中共执法人员的明目张胆的违法性。 这说明了什么?中共的法律都是假的,权力大于法律,捏造证据,也要惩治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真的。这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讲过法律,用“法律”之名公检法司与610串通迫害法轮功,只不过是假借法律之名,欺骗老百姓而已。这就是在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 值得强调的是,法轮功的问题不仅仅是中国内部的事情,还涉及国际社会,尤其是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搞器官移植。所以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的原则,国际法的规定,都将对法轮功问题适用。“执行即有罪”、“服从上级命令也是犯罪”,这是原则。“服从上级命令”与“未亲手杀人”不再是洗脱罪责的借口,“服从即有罪”原则得到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从国际法角度看,江泽民集团违反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犯了“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和纳粹同罪,而且已经被控告。 在法轮功学员递交给最高检察院的控告状中,有许许多多惨绝人寰的案例,可谓声声控诉,字字血泪,让人惨不忍睹,真相大白的那一天,那些所谓的执法人员,将如何面对用血泪凝结而成的诉状?! 今天是未来的背景,也是未来的原因。未来是福是祸,全在今天表现的是善是恶的一念中。立即无罪释放徐长虹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才是明智之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30/控告江泽民的药剂师被报复一案的法律分析-332077.html 2016-04-14: 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弟子陶席珍、徐长虹、张为卿被非法关押补充 据悉,咸宁大法弟子陶席珍、徐长虹、张为卿被绑架都是聂胜经办,且不予放人。陶席珍已被非法关押近两年,在陶席珍否定一切所谓指控(实为诬告)的情况下,仍超期关押陶席珍,徐长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已被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4/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6638.html 2016-04-10: 曾被劳教、判刑 湖北省咸宁市徐长虹又被冤判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半,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二号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非法开庭,对徐长虹非法判刑三年。 此前,徐长虹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判刑三年,非法拘留十多次。 当天上午一大早,法院外面至少停了五辆特警车,法院门口至周围街道至少有三十多个穿制服的人,行人都不能通过,还有交警制止车辆从法院门口走,任何外人都不能接近法院门口。周围的老百姓说这些公检法司的人吃饭没事干,只晓得整法轮功的人,法轮功的人又不偷不抢。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法院法官林少坤电话告知徐长虹的妻子,说明天上午八点半开庭。因徐长虹的母亲年纪大(约八十多岁),不能去旁听,但未说其他人不能去旁听。之前亲属已经将五位亲人的身份证号告知了林少坤法官。但在四月一日上午法院只允许徐长虹的姐姐去旁听。姐姐近六十岁,没文化,只是哭泣。 开庭时间从八点三十开始,不到四十分钟就结束了。徐长虹的姐姐哭着出来说徐长虹被判了三年。 在对徐长虹非法开庭之前,有公安警察问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说:你的儿子要面临高考了,他的成绩还很好。用儿子的高考来威胁。苏小莲早上七点在去法院的路上就被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拦住,问其原因,说她不能去旁听,这是公检法开会决定的。随后,一号桥派出所姓宋的警察与四五个年轻警察将苏小莲绑架到三号桥派出所,非法关押在铁笼中,一号桥派出所宋姓警察、一个女警察、四五个年轻警察围着她非法搜身。后来这些人问了一些对法轮功不理解的问题。 其实,三月三十一日夜,刘宁等人就在她的门口蹲坑,妄图绑架法轮功学员,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 庭审当天大约十点钟,咸宁市农科院两位女士和一名司机将苏小莲接回单位。徐长虹的哥哥一大早在咸安区法院门口被嘉鱼县来的三辆车强行接回嘉鱼。 一个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引来这么多人和单位的参与,简直是兴师动众,这说明了什么?只能是中共垂死挣扎的表现,对法轮功怕的要命。希望所有的人都不要再伙同江泽民与中共对法轮功犯罪,那样会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的遗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0/曾被劳教、判刑-湖北省咸宁市徐长虹又被冤判-326482.html 2016-03-31: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面临非法开庭 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将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对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非法开庭。徐长虹的律师是唐天昊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31/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6059.html 2016-03-16: 对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的非法庭审被推迟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下午五点,徐长虹的家属接到咸安区法院法官林少坤的电话,告诉说(本来定在三月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的)开庭时间推迟了,什么时候开庭,会提前三天告之;而且还要求家属将去旁听的家属的手机号码发给他,到时领取“旁听证”,开庭时,才可进去。估计这是阴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6/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5417.html#16315224631-1 2016-03-11: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面临非法庭审 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将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星期二上午),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叫林少坤。据林少坤说,已将材料送达到咸宁市中级法院,如果情况有变,将电话告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1/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5211.html 2016-02-25: 称当事人辞退律师 咸宁市公检法阻律师核实真伪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药剂师徐长虹,被非法关押已经七月余,面临非法开庭。构陷徐长虹的所谓“案子”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由咸安区检察院转交到咸安区法院,现在案子在咸安区法院刑庭林少坤手上。家属询问开庭时间,林少坤说正月十五过了以后开庭。 家属为徐长虹请了著名律师唐天昊,徐长虹第一次和律师见面后,同意聘请唐律师并签字按手印。唐天昊律师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先后两次去咸安区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阅卷,但蒋姓接待人员先以唐律师是外地律师为由不准查卷,后又以公诉科的张吉生去武汉开会、卷宗被锁为由支开律师。唐律师紧接着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看守所接待狱警镇向阳告诉唐律师不能会见徐长虹,声称徐长虹已于当日解除了唐律师做他的委托代理人。镇向阳还拿出一张复印件给唐律师看,说是徐长虹写的。唐律师要求拍照被拒绝。 由于事情非常蹊跷,家属不相信徐长虹解除委托之事。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唐律师于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再次去咸安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以便核实情况,遭韩姓所长、狱警镇向阳拒绝,唐律师要求将来源不明的那个徐长虹所写的解除委托的复印件再复印一份,也被拒绝。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徐长虹的家属到看守所了解徐长虹解除唐律师的情况。看守所狱警镇向阳隔着铁栏杆拿出一张复印件给家属看,家属再三要求拿到手里看被拒绝。镇向阳说看守所只是一张复印件,你们去办案单位。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下午咸安区检察院将徐长虹的所谓案子移交到法院立案庭。家属五日上午去刑庭问李拥军庭长,李拥军说还在检察院,又说目前案子太多,还不清楚。随后家属将写给徐长虹的信交给李拥军,并问徐长虹解除唐天昊律师的事情经过。李拥军声称,你们家属要尊重当事人,他要解除是他的事,你们再请他不同意也不行。但家属提出唐律师见一面徐长虹来证实真伪,却被李拥军拒绝。随后家属希望开庭时得到通知。李拥军说会提前张贴的,并说开庭时家属就可以知道徐长虹解除唐律师的真相。 一月五日当天,家属到看守所找所长吴宗斌了解徐长虹解除唐律师的情况,要求唐律师和徐长虹见一面被拒绝。家属质疑真隐情。问徐长虹是否被打,吴所长说不可能,有法律规定。如果徐长虹解除唐律师有假,可以在法庭上见分晓。家属说,既然这样,唐律师和徐长虹会面又怕什么呢?吴所长说,找李拥军反映,要请律师就换一个,现在是不可能让徐长虹与唐律师会面的。家属说,徐长虹解除唐律师的原件呢?吴所长说你们家属去找办案单位。 徐长虹先生,四十八岁,是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徐长虹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理念修炼做好人,却遭受了江泽民集团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持续至今的十六年来从精神上到身体上的残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当地610(专 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国保刘宁等七、八个人再次将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湖北省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进行洗脑迫害。徐长虹在洗脑班被 迫害近五十天后,湖北省洗脑班、当地610人员伙同咸宁市检察院阴谋构陷徐长虹,于九月九日将徐长虹非法批捕,并诱骗徐长虹家属在一个无任何人签字的告知书上签字。 徐长虹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构陷徐长虹的所谓“案子”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由咸宁市检察院转至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张吉生手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25/称当事人辞退律师-咸宁市公检法阻律师核实真伪-324602.html 2015-12-28: 湖北药剂师面临非法起诉 律师被刁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8/湖北药剂师面临非法起诉-律师被刁难-321225.html 2015-12-22: 新年临近 湖北三位善良人仍陷黑牢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带给人们团圆、庆祝和希望,您是否想到了这样一群好人——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就生活在你我的身边,却因为坚持“真、善、忍”的普适价值而遭受中共当权者的迫害。目前,咸宁市药剂师徐长虹、陶席珍老人和何桂红女士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咸安看守所。 徐长虹,男,四十八岁,是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因为信仰"真、善、忍",十六年来被当地六一零不法人员迫害十多次,经历过非法劳教一年、冤狱三年,非法关押洗脑多次。二零一五年,因为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医院上班时,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即板桥洗脑班这个黑窝,迫害近五十天后,于九月九日被关押在咸安看守所至今。如今“案子”到了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徐长虹上有八十多岁老母,下有一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教育。 陶席珍,女,近六十岁,因为信仰法轮功,被中共迫害多次。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被当地六一零伙同国保绑架到板桥洗脑班,迫害近三个月后,转到咸安看守所关押至今。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几次未有结果。 何桂红,女,四十多岁,因为信仰法轮功,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到外地打工,于二零一五年六月,被绑架到板桥洗脑班,迫害近三个月后,转到咸安区看守所关押至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2/新年临近-湖北三位善良人仍陷黑牢-320789.html 2015-12-19: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何桂红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在张贴不干胶时,被咸宁市咸安区十好桥派出所绑架,当晚被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拘留九天后,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十月十六日,被咸宁市中级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由于诉江,咸宁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徐长虹在上班时,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九月九日,咸安区检察院将徐长虹非法批捕。 目前,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何桂红将面临咸宁市咸安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陶席珍非法开庭,在法庭上陶席珍揭露伪证据,法庭不得不宣布休庭。 其实,咸安法院过去多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过,已经对法轮功犯罪,很多人还不明白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647.html 2015-09-15: 湖北省咸宁市徐长虹被迫害情况补充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于2015年7月11日上午在医院上班时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47天后被非法逮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5/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15786.html 2015-09-14: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非法批捕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于9月10日被非法批捕,日前被从洗脑班转入咸宁市看守所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4/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15705.html 2015-08-17: 徐长虹、何桂红被武汉洗脑班迫害严重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7月22日被绑架到武汉板桥洗脑班后,被迫害非常严重,人已经不能动了。家人得知后于8月13日去洗脑班要人,门卫阻挡不让见,并恐吓说:你们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随便想见就能见的吗?回来再找本地“610”,姚雄不见。打电话给他说徐长虹被迫害的动不了,他居然说没事、不要紧的。 徐长虹两处家里的钥匙,至今还在被抄家的警察那里不归还给徐的家人。 另外何桂红也被该洗脑班被迫害的很厉害。8月12日有法轮功学员去洗脑班要人,门卫也不让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7/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14230.html 2015-08-16: 湖北咸宁市徐长虹已被迫害得不能动 7月22日,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在中心医院上班时被绑架,徐长虹被绑架当时,医院保卫科有个人不准国保随便动他们医院的人,后来国保就出示了一个所谓的“红头文件”,医院保卫科看了文件,就没说什么。 徐长虹就被绑架后两个住所被抄家,后直接被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去。徐长虹在洗脑班身体遭到严重的迫害,据说已经不能动了,徐长虹的妻子和其他亲戚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探望被拒绝。对方说找当地610。本次绑架是由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所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6/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14190.html 2015-08-02: 湖北咸宁市徐长虹被绑架到洗脑班 咸宁市中心医院徐长虹被绑架当时,医院保卫科有个人不准国保随便动他们医院的人,后来国保就出示了一个所谓的“红头文件”,院保卫科看了文件,就没说什么,于是徐长虹就被绑架抄家了,后直接被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去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3469.html 2015-07-27: 关于湖北咸宁市徐长虹被绑架补充 7月22日,湖北咸宁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在单位中心医院上班时被绑架,随后两个住所都被抄家。本次绑架是由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所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7/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13136.html 2015-07-26: 湖北咸宁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绑架 7月22日,湖北咸宁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在单位中心医院上班时被绑架,随后两个住所都被抄家。本次绑架是由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所为。徐长虹被绑架何处至今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6/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13082.html 2015-02-07: 欲冤判好人 咸宁610送礼搜罗伪证 最近,在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余劲光和陈芳夫妇家中,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咸宁市610特务组织的姚雄带人拿着食用油等生活用品来“回访”,说是关心关心他们家,是政府的关照等等。 可真正露出来的目的却是要以此贿赂余劲光、陈芳做假证人,诬陷法轮功学员陶席珍。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老伴已故,一儿一女已婚,都在外工作,家里就她一人。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610特务组织人员、警察闯入她家,把家里翻得一片狼藉,最后,把这位老太太绑架到武汉市洗脑班。当时在洗脑班被迫害的还有六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陈芳、陈建平、徐长虹、苏小莲、任惠芳、李敏才,他们陆续都回家了,只有陶席珍被迫害两个多月后,转到本地看守所,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对陶席珍下了非法“逮捕令”,咸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到温泉分局。 当地610、国保及温泉分局不法人员不死心,十二月份,为了达到诬判陶席珍的目的,多次到法轮功学员陈建平、徐长虹、苏小莲、任惠芳、陈芳、李敏才家中骚扰,要挟他们出面作假证,均被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了。 后来,咸宁市610姚雄和国保大队长刘宁又多次要挟法轮功学员陈芳,要她劝她的丈夫余劲光配合他们做假证人,再次被他们夫妇严词拒绝。余劲光也因此被骚扰。这次,610姚雄等企图以“关心”和财物诱骗余劲光、陈芳夫妇,再次没有得逞。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610及国保大队的行为已经构成执法犯法,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7/欲冤判好人-咸宁610送礼搜罗伪证(图)-304139.html 2014-05-11: 湖北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徐长虹5月8日从洗脑班被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11/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一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91483.html 2014-04-17: 药剂师和妻子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徐长虹被绑架,家中被非法抄家,7000元现金被劫走,他本人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知道绑架她丈夫的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邹誉,得知邹誉的女儿邹慧在电视台工作,就去告诉邹慧其父亲邹誉如何迫害好人的事实,希望她能制止她的父亲犯罪。 谁知邹慧不但不领情,还去向自己的父亲告状,要父亲去绑架苏小莲到洗脑班進行所谓的“学习”。 第二天,她的父亲真的带人到苏小莲工作的单位咸宁市农科院去绑架了苏小莲,并把她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留下一个在读书的儿子无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7/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0139.html 2014-03-31: 湖北省咸宁市恶警绑架徐长虹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警察绑架了在湖北同济中心医院中药房上班的徐长虹,并对徐长虹和他的岳父的家進行非法抄家。 绑架徐长虹的是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咸宁市公安局邹誉和三名恶警,他们在湖北同济中心医院保卫科人员吕学余带领下,来到中药房,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绑架,并从徐长虹身上抢去钥匙。 随后吕学余和温泉分局两恶警私闯民宅,抄了徐长虹的家。当时家人都不在家,他们把徐长虹的家翻得一片狼藉,箱子、柜子、床都翻倒在地,并抢走现金七千多元,这可是他夫妻二人的血汗钱,积攒起来给正在上高中的儿子读书用的。电脑主机也被抢走,那是他儿子读书查资料的学习用品。恶警还抢走了许多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等。医院保卫科吕学余在清单上签了字。 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邹誉等四人在咸宁市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带领下,又到徐长虹岳父家非法抄家,将院子铁门打开,其中二人先在门口,发现徐长虹的妻子在家,就假装社区人员将门骗开,随后立即又闯進去俩人。 其中一高个子刘宁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徐长虹已被送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现在到这里看看。”恶警说是看看,随即把家里翻的一塌糊涂,乱七八糟,还将徐长虹妻子的包打开抢走了30多元现金。 恶警又抢去了《转法轮》和一些《明慧周刊》。其中一矮胖恶警不听徐长虹妻子的劝告,狠狠地将师父法像摔在地上,玻璃碎片满地都是。这个恶警在离开时还将后门对联狠狠撕破,说是反动对联。其中一中等个子的恶警还威胁徐长虹的妻子。之后这伙恶警拿着抢去的东西不开清单就走了。 这伙恶警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私闯民宅抢劫,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等。将来诸罪并罚,一定会受到严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31/湖北省咸宁市恶警绑架徐长虹并非法抄家-289388.html 2014-03-30: 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 2014年3月28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在咸宁市中心医院中医药房上班时,被咸宁市公安局一伙人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这伙人抢走徐长虹家中锁匙非法抄家,抢走银行卡、电脑主机、大法书、师父法像等。下午这伙人又闯到徐长虹的岳父家非法抄家,并将一房门砸坏。 行恶车牌号:鄂053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30/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9337.html 2014-03-29: 湖北咸宁温泉法轮功学员徐常虹被绑架到洗脑班 2014年3月28日,湖北咸宁温泉法轮功学员徐常(音)虹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9/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89292.html 2011-4-18: 一名医学博士遭受的迫害 咸宁学院医学院病理学博士李敏才先生,三十多岁,十二年来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多次迫害,曾经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拘禁在洗脑班二次,在肉体、精神和经济上遭到了严重的迫害,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以下是李敏才所遭受的迫害事实: 一、依法上访 反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五年,还是大学生的李敏才开始学炼法轮功,平时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好学生,成绩优秀,人品一流,可谓是品学兼优,毕业后留校任教。当学生时,他是个好学生;当老师时,他是个好教师。身体健康,德艺双磬,深受同行和学生的欢迎。他的所有这些成绩,都是受益于“高德大法”法轮功的结果。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中共当局的全面镇压。李敏才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为了向政府反映实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李敏才毅然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火车。到达北京后,由于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做,就在天安门广场与中南海附近转。 八月一日返回咸宁。还没有進家门,李敏才就被政保科科长度志祥、一号桥派出所的警察易鸿君、咸宁医学院保卫处熊宗胜等人绑架,以所谓“扰乱社会公共次序”为名,将李敏才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来知道这次从李敏才的工资卡中强行扣除三百元,作为所谓的拘留费。 二、参加集体炼功 被拘禁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李敏才正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温泉大商城门口集体炼法轮功时,突然遭到以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为首的警察的围攻和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拘留所十五天。 十五天期满时,又以参加“学习班”的名义把李敏才直接用小车送到“一三一工程”洗脑班,進行肉体、精神的双重迫害三十多天。咸宁医学院有三名教师被绑架到这里遭受迫害,他们是汪礼迪、梅武轩、李敏才,还有附属医院的药剂师徐长虹。 在洗脑班,李敏才抵制参与所谓的学习,却被洗脑班上的刑警队谢姓刑警殴打,扇耳光。谢姓刑警叫嚣说:“打死你,就像打死一条狗。”進行人格上的侮辱、肉体上的摧残。后来知道,咸宁市“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宪法之上,类似于“文革领导小组”,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非法成立)从咸宁医学院敲诈勒索了三万多元。 三、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桥拘留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的一天,警察非法抄家时,从李敏才的家中发现了法轮功真相条幅,恶警就以此为所谓证据,将李敏才非法关押在双鹤桥拘留所。李敏才绝食抵制邪恶的无理迫害。 四、被非法关押和劳教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的一天,由于犹大告密,李敏才和他的妻子李素琴双双被非法关押,把只有一岁多的女儿丢在咸宁市烟厂保卫科门口多天,无人照顾。后来他的妻子回家了,而李敏才却被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李敏才被逼参加奴工生产,進行有毒的“搓锡纸”奴工劳动。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由于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睡眠时间少,又是有毒的活,加上不准学法和炼功,李敏才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先后出现过二次瘫痪,一次胃大出血,其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五、被送入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 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里,由于被迫害的程度大,超出了李敏才的承受力,李敏才曾经违心的写过放弃修炼的所谓悔过书等“三书”。即使这样,狱警也不放过他,还是安排他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去。一方面,让他继续洗脑,巩固洗脑效果;另一方面,要他参与迫害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想把他培养成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骨干。李敏才从心里不愿这么做,可是在行为上又不得不服从,其内心极度痛苦,几乎达到心力交瘁的程度。回家后,三次出现明显的休克症状,对家人造成了很多的痛苦和极大的伤害。 六、妻子被非法关押 李敏才的妻子李素琴,原是咸宁市烟厂的职工。咸宁市烟厂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极其严重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的一天,李素琴与李敏才带着一岁多的女儿正在咸宁市烟厂门口,以烟厂保卫科科长王永光(已遭恶报死亡)为首的恶人,对李敏才李素琴夫妇实施绑架、非法关押,让一岁多的女儿丢在烟厂保卫科门口,无人照料。 看到父母突然被绑架走了,李敏才一岁多的女儿受到了很大的精神刺激,惊吓得放声大哭起来。这些恶人的野蛮举动,让女儿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七、经济迫害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李敏才是咸宁医学院的职工,有着可观的经济收入;李素琴是咸宁市烟厂的职工,其经济收入也十分可观。然而,七月二十日以后,就是因为夫妻俩修炼法轮功,李敏才不时地被非法关押,工资被无理克扣多次,数目几万元;李素琴也不时被非法关押和骚扰,单位买断时就无理克扣几十万元。恶人多次迫害李敏才,给其家庭、妻子、亲人、小孩带来极大的痛苦与伤害。而肉体上的、名誉上的、精神上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中共邪党江泽民集团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法西斯灭绝政策,在李敏才李素琴夫妇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时至今日,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全世界正义力量已经布下天罗地网,正在用法律途径起诉江泽民和死心塌地追随江泽民的中共各级官员,它们成为阶下囚的日子已经不远。如果你还不立即停止伙同中共对法轮功犯罪,到了那一时刻时,你怎么办?那时再也没有悔过的机会了。今天,是未来的背景,也是未来的原因。你今天的选择,就决定着你的未来。在此,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为了你和你的家人的未来着想,请立即停止伙同中共犯罪!不要一错再错下去,不要把路走绝了,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的遗憾!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8/一名医学博士遭受的迫害-239204.html 2010-12-05: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 2. 徐长虹:冤狱三年,咸宁市人发中心医院药剂师,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咸安猫乐山第一看守所。从二零零五年九月到二零零六年三月,咸宁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合同咸安检察院,咸安区法院互相勾结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非法判徐长虹三年徒刑。 六月二十三日被当地六一零及国安秘密非法送往洪山监狱,后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十四监区,后被转移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5/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233239.html 2009-09-04: 五十恶徒迫害六人,一月花销三十万 武汉石化疗养院位于湖北咸宁市温泉。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期间,曾非法关押六名大法学员:一名赤壁市女学员、一名咸安区女学员、温泉开发区男学员邵清明、徐长虹,温泉开发区女学员方六荣、郑杏华。 此次为期一个月的迫害花销达三十馀万元,直接从市财政划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4/207703.html 2009-08-29: 湖北咸宁市“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6、 徐长虹,男,40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 ,1999年7月到省政府上访,途中被武昌纸坊派出所拦截,所带现金1000元被洗劫一空,同年12月被非法劳教1年。2002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通山看守所时,参与迫害的人有:原一号桥派出所金国兴(现调至温泉公安分局)、吕所长、易鸿军、分局度志祥、宋瑞生等,医院王勇民、刘蒲兰、沈德全。从通山看守所出来时,沈德全从医院财务室支取现金3000元,后来从徐长虹的工资中扣除。2005年9月7日晚上原任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皮剑、警员明阳、易鸿军等一伙人将钥匙抢去到徐长虹家抄家,拿走私人物品后(电脑)等,有警察乘机偷走家中生活费4700元,发现后问他们,其中一警察说:当时不说,现在打死也不会承认。第二天杜志祥(分局)刘颖(分局)等人到徐长虹岳父(未修炼法轮功)家翻箱倒柜,拿走私人物品等, 2004年4月下旬徐长虹在医院上班时被温泉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到通山看守所非法关押4个月后被勒索2500多元。徐长虹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3年。2008年徐长虹回来后,咸宁市“610”、温泉公安分局伙同单位串通不给安排上班。到目前为止,累计勒索现金一万一千二百元,造成工资损失约六万馀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9/207360.html 2008-06-18: 曝光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罪行 2007年3月20日,武汉琴断口监狱将非法关押的最后一批法轮功学员约26人,转至范家台监狱三监区三分监区。 在范家台监狱三监区三分监区,以王雄杰为首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進行了残酷迫害,指使刑事犯作包夹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恐吓、谩骂、大打出手…… 2007年5月,法轮功学员徐国庆、蔡子东遭毒打,蔡子东头脸紫肿了一个半月都没消。6月份张雨洗遭毒打,7月份徐长虹遭毒打,9月份钟长奎遭毒打。2008年6月,五名法轮功学员遭毒打,其中法轮功学员周光雄被包夹恶人蒋伯峰毒打致耳朵失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8/180474.html 2007-09-19: 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的部份大法弟子 2007年3月20日,琴断口监狱又将26名大法弟子转入沙洋范家台监狱,六名大法弟子徐建军、齐青松、邓勇、左立功、彭闯(已出狱)、郑捍东(已迫害致死)被关在四监区一分监区三号室;二十名大法弟子李国华、蔡清明、张家瑛、姚永樊、黄若虚、徐国庆(已出狱)、姚晓安、张庆明、龚华涛、钟长奎、王玉林、王业全、馀劲光、徐长虹、吴明安、曾宪其、朱定敏、周光雄、谢勇刚(已出狱)、蔡子东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七分监区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9/162966.html 2007-05-31: 湖北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拒绝家人探视徐长虹 咸宁市中心医院职工大法学员徐长虹于2006年3月17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汉阳琴断口监狱;二零零七年3月20日被转至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三监区七分监区。徐长虹的弟弟近日去探望,监狱恶警以没开所谓“证明”,拒绝其弟探监。 徐长虹,1999年7.20上北京,同年10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先后在咸宁双鹤拘留所、咸安猫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咸宁官埠劳教所和荆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原三大队)非法劳教。2002年10月回来后不久得了严重结核性胸膜炎,学法炼功后好了。 2002年4月24日,徐长虹在上班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咸宁通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回家时被敲诈2000多元钱,徐长虹回家的第二天,当地岔路口派出所和六一零直接从他岳父家将其妻子绑架到武昌女子戒毒所劳教两年,后转至荆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九大队)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31/155970.html 2007-05-12: 大法弟子馀劲光、徐畅虹被转移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 据详细调查:3月26日,大法弟子馀劲光、徐畅虹的家属分别收到从邪恶的沙洋范家台监狱寄来的快件,说大法弟子馀劲光、徐畅虹等人在3月20日从邪恶的武汉汉阳琴断口监狱劫持到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 大法弟子馀劲光、徐畅虹现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三监区七分监区。 3月29日下午,沙洋范家台监狱恶警连同司机一起四人,带着摄像机,居然开车到大法弟子馀劲光家里,同该同修父母说了一两个小时的话,该同修父母告诉恶警,自己儿子是个好孩子,非常善良,未做过坏事,为甚么好人遭遇迫害。不知邪恶想耍甚么阴谋鬼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2/154607.html 2007-04-07: 北琴断口监狱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转沙洋范家台监狱名单及接见日 湖北琴断口监狱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于3月20日全部转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以下是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接见日期,请武汉及湖北各地同修高度关注本地区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积极配阖家属要人。 同时,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和媒体高度关注范家台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并积极参与制止迫害,促使当局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姓名 地区 非法判刑 石磊 武汉 11年 徐建军 沙市 13年 李国华 武汉 7年 冯震 武汉 7年 谢勇刚 姚晓安 张庆明 武穴 10年 王玉超 姚永樊 随州 7年半 杜华初 武汉 8年 龚华涛 随州 8年 付路临 10年 黄若虚 武汉 8年 李明 谷城 7年 郑捍东 蕲春 7年 钟长奎 刘水生 武汉 8年 王玉林 武汉 5年 胡志刚 左立功 房县 4年半 郑智洪 黄岗 5年 齐青松 十堰 3年 曹正国 鄂州 9年 王业全 江安 4年 馀劲光 邓勇 宜都 4年 张家英 鄂州 7年 徐长虹 曾宪其 麻城 3年半 彭闯 武汉 7年 周光雄 徐国庆 武汉 2年 朱定敏 谷城 7年 吴明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7/152305.html 2006-08-30: 咸宁温泉大法学员徐长虹等被非法判刑迫害 徐长虹、馀劲光、汪礼迪是咸宁温泉大法学员。2005年9月上旬,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咸安猫乐山第一看守所。从2005年9月到2006年3月,咸宁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合同咸安检察院,咸安区法院互相勾结于2006年3月17日非法给三位学员判刑。 馀劲光:咸宁龙潭乡人:现被非法关押十七监区。 徐长虹,咸宁市人发中心医院药剂师,6月23日被当地610及国安秘密非法送往洪山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十四监区,被非法判刑三年(咸宁咸安区法院)。 汪礼迪,男,40岁左右,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区学院讲师。由于信仰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于2005年9月5日下午(准备送孩子上学时)被当地610成员杜志强,和乐斌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在正良等绑架,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同时参与的还有咸宁医学院的万進峰。 自99 年7月以来,汪礼迪多次被抓,被劳教、判刑,家中老婆精神受刺激导致精神失常,现在神志、思维不正常,不让8岁半的独生子上学,还给独生子灌输许多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东西。家中亲人及许多关心他们的人,多次劝说均无效。现汪礼迪已被判刑三年半,被送到了邪恶的沙洋监狱四监区。望广大海内外关注这事件,营救受难的同修及家人。帮助大法弟子汪礼迪早日归来,以便送可怜的孩子早一些上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0/136725.html 2006-04-26: 湖北咸宁市三位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刑,正在上诉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镇大法学员徐长虹、馀劲光、汪礼迪于2005年九月份被绑架,2006年3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三年半。目前三位学员已上诉,要求咸宁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无罪释放。二审期限45天,学员的上诉状4月3日递到刑二庭庭长张道才手上。 附:学员的上诉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6/126116.html 2006-04-10: 咸宁市法院对徐长虹等大法学员非法判刑 大法学员徐长虹、馀劲光、汪礼迪于去年九月份被绑架入看守所,被非法判三年至三年半徒刑。目前,这三位学员上诉状被扣在张道才手上,家属前去要人,告知法官“他们无罪,应无罪释放”,法官置之不理。 上次咸安区法院非法宣判时,学员喊“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时被法警暴打,还恐吓他们要将他们送到新疆去。公安对学员的手段是『暴力取证’、『刑讯逼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0/124887.html 2006-04-04: 汪礼迪等三大法弟子上诉状近日到湖北咸宁中级法院 2006年3月17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汪礼迪、馀劲光3年半徒刑,徐长虹3年。三人已上诉,上诉状这几天就要到咸宁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目前三人被非法羁押于咸安区第一看守所。 汪礼迪,男,咸宁医学院讲师,住咸宁医学院职工宿舍;馀劲光,男,住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粮站附近私宅;徐长虹,男,大专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住中心医院职工宿舍。 这几天三位大法弟子的家属都在向公安局、法院要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4/124444.html 2006-03-20: 三名大法弟子遭湖北咸宁市伪法院非法判刑 2006年3月17日上午8点35分左右,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以利用“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罪”等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大法弟子汪礼迪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馀劲光3年零6个月,徐长虹3年。 整个宣判过程没有辩护律师,也不准许本人辩护,旁听席上几乎都是“610”、法院、公安局的人,宣判前也未通知3人家属。 当审判长李拥军宣读判决书后,不允许三名大法弟子辩护。面对非法判决汪礼迪、馀劲光、徐长虹在庭上大声呼喊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警强行将他们3人带走。非法宣判刚刚结束,下着小雨的天空,突然雷声隆隆,雨更大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0/123175.html 2006-03-01: 湖北药剂师徐长虹等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9月7日咸宁中心医院的药剂师徐长虹被一号桥派出所皮剑,明阳等人非法搜身拿走家中钥匙抄家,关押在当地的石化疗养院邪恶的洗脑班。10月4日,邪恶的610为掩人耳目,用欺骗的手段告知洗脑班被骗来的工作人员和从武汉的邪恶帮教周某某等人,说放徐长虹回家,但在半途中将徐长虹劫持到咸宁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5年11月4日,610勾结咸安区检察院将三位学员非法逮捕。为营救徐长虹,其家中老母和众亲属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徐长虹有病的情况,要求无条件释放徐长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121853.html 2006-02-27: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三位大法学员近况 2006 年1月17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大法学员汪礼迪、馀劲光、徐长虹進行非法审判,在法庭上,学员馀劲光告知法官,修炼法轮功好,才去讲真相告知众人。非法审判期间邪恶的610、国安非法阻止当地大法弟子進入法庭讲清真相,恶人度志祥(温泉分局国保大队科长)还恐吓学员家属。当天上午未宣判,三位大法学员又被非法关押在咸安看守所。目前汪礼迪在看守所讲真相、炼功、反迫害。近期邪恶势力妄想对三位大法学员非法宣判,最低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7/121679.html 2006-01-17: 湖北咸宁市大法弟子徐长虹等被非法开庭 邪恶的610将于2006年9月17日上午8时20分在咸宁咸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徐长虹、汪礼迪、余進光,三位学员现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 2005 年12月底,看守所、咸宁市中心医院、温泉国保大队(度志祥)、治安科陈志会曾在徐长虹要求下去给他看病,他在1999.10-2000.10非法劳教期间,曾患结核性胸膜炎,这次旧病复发,未了迫害徐长虹,他们说他没有病,医院也没病历,家属强烈要求复诊和看检查结果,但没有任何答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18828.html 2006-01-10: 湖北咸宁610企图非法审判大法学员徐长虹、汪礼迪 湖北咸宁610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徐长虹、汪礼迪,2006年元月四日已将他们从咸安区检察院移交到咸安区法院,妄想10日后非法判刑。现在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已经三个多月。 咸安区法院负责此案的是刑一厅李拥军(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0/118386.html 2005-12-01: 请湖北咸宁百姓关注发生在身边的恐怖绑架 自从2005年年初以来,咸宁市公安局伙同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不断制造绑架事件,隔三差五的四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先后绑架了王瑶霞、雷降平、章红萍。不但把人绑架了,又强制洗脑迫害,还在老百姓面前挑拨是非,造谣说他们宁愿去劳教几年也不愿回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伙人在9月5日那天,同时绑架了陶医生(因在强行送往省洗脑时突发高血压,洗脑班拒收才不得不放回),年利华(当时在陶医生家做客),医学院的老师汪礼迪、人民医院的药剂师徐长虹、龙潭桥的余進光。这群法轮功学员只因平时为法轮大法说了真话、实话,告诉了不明大法真像的人们真像,就遭遇这突如其来的恐怖绑架。 据调查,他们绑架法轮功学员余進光时,竟出动近百人参与。因余進光的家人正义抵制,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宋瑞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欺骗余進光的父母妻儿说:只找去问几个问题,问完马上送回来。 结果老实的家人听信了鬼话,让这群邪恶之徒把余進光带走,这一去就被邪恶关押至今。余進光先在省洗脑班迫害40天后,又转回咸宁猫耳山看守所关押不放;在省洗脑班迫害期间,家人去找宋瑞生要人,宋瑞生说:“等他转化了,保证送到家里去。”進一步三番两次的欺骗余進光的家人。宋瑞生伙同程乐斌、度志强等把余進光从省洗脑班接回当地关押的当天夜晚,跑到余進光家继续恐吓,威胁家人,威逼余進光的妻子陈方(也是法轮功学员)不交出大法资料,不会放余進光出来。第二天本来在家安分做点小本生意的陈方为了防止恶人的突然抓捕,到外地打工去了,被迫留下五岁多的女儿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 汪礼迪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几天后,这伙人又抓捕绑架了方天荣、岔路口杨家□的邵清明、郑新华等。法轮功学员徐秀兰、赵国兴、胡兰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走脱。 电力局的领导欺骗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胡兰,说保证不会抓她,要她回来上班。结果,胡兰才回来上班一个月左右,恶人宋瑞生在胡兰上班的地方绑架了她。现关在省洗脑班已有一个多月了,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115576.html 2005-11-29: 11月16日,被非法抓捕的湖北咸宁大法弟子余建光、王礼迪、徐长宏被非法关押在猫尔山看守所遭受迫害。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徒们有宋瑞生、度志强、左水生、刘颖、程乐斌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115469.html 2005-11-24: 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一家遭受的迫害 徐长虹和妻子苏小莲分别于94年和95年得法。因99年7.20以后上访,徐长虹和苏小莲多次被当地派出所、劳教所、工作单位迫害。连徐长虹的不修炼的岳父母也受到抄家和骚扰。徐长虹母亲几次去公安分局要人都流泪而归。 徐长虹是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99年7.20后進京上访后,于10月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咸宁劳教所和湖北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队,2000年10月回家后得了严重的结核性胸膜炎,通过学法炼功不久后就好了。 2002年4月24日上班时,徐长虹被温泉公安分局强行绑架到咸宁通山,非法关押四个月。 2005年9月7日上夜班,大约晚上6点,以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皮剑为首带领明阳等七、八人将徐长虹强行绑架,并从其身上拿走家中钥匙。大约6点30分左右,恶警非法抄了徐长虹的家,将家中电脑主机、大法书籍和他们认为有价值的私人笔记本拿走。 当时其妻子苏小莲在家质问这些人抄家原因,并要求留下名字。当时有个叫明阳的人(一号桥派出所的)说;“因为炼法轮功,我代表政府来执行抄家……”并将徐长虹的妻子双手反绑。当天晚上,徐长虹的妻子到一号桥派出所找皮剑要家中钥匙。皮剑说明天上午来,第二天去拿钥匙,皮剑又说已交分局。到分局,分局又说度志祥(国保大队的)不在,下午来。下午来后工作人员又搪塞。 其实在第二天也就是9月8日上午,国保大队指导员刘颖伙同岔路口派出所、咸宁市农科所王东民等四人在徐长虹岳父家翻箱倒柜一个多小时。其岳父家人不炼功,长期在外住,当时家中没人。这伙人不顾农科所群众的指责,将徐长虹夫妻俩在99年以前购买的炼功服、炼功带、打坐垫、师父讲法光盘等私人物品在光天化日下盗走,并叫单位带去抄家的职工王东民按手印。 徐长虹70多岁的老母从咸宁嘉鱼老家两次到温泉分局要人。一次是2005年10月8日上午,指导员刘颖说度志祥(科长)休假,他没权,只是办事的,而搪塞。另一次是11月15日上午找度志祥,度说人已被逮捕,要想见人只有等判刑以后再说。 徐长虹妻子苏小莲是咸宁市农科所职工。99年12月進京上访,回来被非法关押13天后,单位不准她上班,停发工资,一分钱生活费都不给。当时的所长是王汉桥,书记沈立根。2000年7月和2001年四月,苏小莲因不放弃修炼,又被非法关押两次。 2002年8月苏小莲到市政府和610讲真像,要求释放被关大法学员。当时610负责人徐孟良气急败坏说:“善恶有报,先把你报了再说。”不久之后,8月21日上午,岔路口派出所和温泉分局度志祥、程乐赋一伙七、八人,将苏小莲从家中直接绑架到武昌狮子山戒毒所劳教两年。 2004年初,苏小莲回来后要求上班,当时所长叫汪大德,书记叫沈立根,安排她打扫单位卫生、早晚锁大门,每月300元。2005年初,苏小莲找有关领导讲真像,要求合理的工资待遇,被拒绝。每月工资只给550元,而正常工资900多元,其实单位大多数人都知道这种不公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4/115127.html 2005-11-18: 据可靠消息,11月16日被非法抓捕的湖北咸宁大法弟子余建光、王礼迪、徐长宏等3人,可能要被带到湖北武汉法西斯洗脑中心(光谷渡假村),并可能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8/114759.html 2005-09-21: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大法弟子徐长虹等被绑架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职工大法弟子徐长虹,于2005年9月7日晚上上班时被一号桥派出所皮剑等七、八个人强行绑架走,并从徐度虹身上搜去钥匙抄家,将家中电脑、大法书等抄走。 9月8日上午岔路口派出所在国保大队度志强的指挥下非法抄了咸宁市农科所大法弟子的亲属家(家中无人),抄走师父的讲法光盘和炼功带等。非法抄家时农科所办公室主任王东明在场。 另外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还有: 咸宁医学院汪礼迪(在上班路上被绑架)并非法抄家和办公室,抄走大法资料。 咸宁市温泉大法弟子余進光 咸安医院退休医生陶医生在家被绑架 还有一位叫严姐的大法弟子被绑架 还有几位大法弟子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1/110848.html 2005-09-14: 湖北咸宁温泉的章红萍邪悟后,已经彻底被湖北省610操控,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将几年来所涉及的人和事全部供出,包括她做协调人时,与之有过联系的所有资料点及协调人,造成极大的负面作用。请咸宁温泉以及咸宁其它几个县市以前与之有过联系的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否定一切迫害。 章红萍的邪悟直接导致9月初温泉咸安两地的5名大法弟子(汪礼迪、余建光、陶医生、徐长虹、咸安一名大法弟子)被绑架至湖北咸宁石化疗养院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4/110377.html 2001-09-20: 99年8月,温泉区21大法弟子北京护法,抓回后集体绝食抗议; 99年9月,温泉区学员成功举行两次法会并在大商城集体洪法,40馀人参加; 2000年5月,温泉区学员在潜山公园举行法会并于世界法轮大法日的上午在一号桥集体洪法炼功; 附被非法劳教的学员名单(温泉区):蔡惠兰、任惠方、方锦莲、汪礼迪、徐长虹、章琦、杨小勇、胡红梅、吴卫华、李会萍、杨冬香、周菊姣、周鹤娣、陈姗姗、陈新华、刘爱明、李萍、高自(余不详)。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2024-11-24:
湖北省咸宁市新任中级检察院检察长 廖旭,男,湖北宜昌市人,1981年3月生,中共邪党党员,湖北省高级检察院检察官。 2023年12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代理检察长。2024年1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检察长、书记。 原任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毕明奎,2024年1月晋升湖北省高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 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15)2016-11-26: 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
1、直接责任人 吴晖 咸宁市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0715-8232222(办)18371523456(手机) 胡甲文 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0715-8232001(办) 聂胜 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0715-8172010(办) 18995826665(手机) 林少坤 咸安区法院法官 0715-8314276(办)18007241291(手机) 李拥军 咸安区法院刑庭庭长,0715-8314275(办)0715-8123355(宅)手机13972850989 张吉生 咸安区检察院13907241421 邹誉:国保支队队长13872181056办0715-8232059 警务通18995826125 姚雄:咸宁市“610”头目,13886509329 宅0715-9126789 办0715-8126179 刘宁: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18995826780、0715-8232512 2、咸宁市中心医院 向祥军 0715-8896001 13972826896 何小飞 0715-8896002 15872827766 郑波 0715-8896003 13972810899 李湘楚 0715-8896005 13329986678 李洪涛 0715-8896006 13971823148 成晓岚 0715-8896009 13997579878 罗学华 0715-8896007 13907240191 陈雄 0715-8896008 13997539299 徐光明 0715-8896336 13797809778 姚锐 0715-8896016 13972810983 柴平峰0715-8896021 13907240780 唐琛 0715-13177402462 曹忠 0715-8896288 13617150228 2、咸宁市农科院: 余安安(书记)13707240834 涂修亮(院长)15272677299 刘安民(副院长)13907247158 黄海红13997253081 户小燕13807240108 3、咸安区法院 现任院长:徐红兵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 电话:0715-8322545 邮编:437100 刑庭法官: 刘英(主要负责人), 刑庭副庭长,0715-8328276(办)0715-8329988(宅)手机18007241292 林少坤 0715-8314276(办)18007241291(手机) 李明 18007241241(手机) 李拥军 刑庭庭长,0715-8314275(办)0715-8123355(宅)手机13972850989 何利平 刑庭审判长 叶丽 立案庭庭长 陈琴 刑庭审判员 彭年宏 刑庭审判员 李灿 书记员 刘宇 书记员 曹一平 副院长 4、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 现任检察长:蒋志强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43号 电话:0715-8322880 邮编:437100 蒋志强(检察长、党组书记) 余进强、余经山、刘辉亮、张尚利、吴礼平、魏涛(副检察长) 案管中心 蒋先生:0715-8689462 公诉科: 张吉生:0715-8335217 周民举15872835299 陈先明13545598318 刘霞13986631180 毛伟13476898008 雷亚红13971808031 蔡迎春18071260212 董文威13971816758 何俊13042772158 邵汉军13972818886 朱晓荣152726559028 胡维13907240323 胡爱玲13807249893 13907241651 余字晔15872833088 15872032871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6-03-11: 有关信息:
一、咸安区法院 现任院长:徐红兵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 电话:0715-8322545 邮编:437100 刑庭法官: 林少坤(主要负责人) 0715-8314276(办)18007241291(手机) 李明 18007241241(手机) 李拥军 刑庭庭长,0715-8314275(办)0715-8123355(宅)手机13972850989 刘英 刑庭副庭长,0715-8328276(办)0715-8329988(宅)手机13872158333 二、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 现任检察长:蒋志强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43号 电话:0715-8322880 邮编:437100 蒋志强(检察长、党组书记) 余进强、余经山、刘辉亮、张尚利、吴礼平、魏涛(副检察长) 案管中心 蒋先生:0715-8689462 公诉科: 张吉生:0715-8335217 周民举15872835299 陈先明13545598318 刘霞13986631180 毛伟13476898008 雷亚红13971808031 蔡迎春18071260212 董文威13971816758 何俊13042772158 邵汉军13972818886 朱晓荣152726559028 胡维13907240323 胡爱玲13807249893 13907241651 余字晔15872833088 15872032871 谌刚18062331888 张吉生13907241421 佘娟13872180570 曹胜利15871488478 李文广13477760747 蒋斌18007241665 谢云龙18972848353 石梦秋13707248789 张莉13339888228 顾华15972491203 吴晓香13165691189 万大跃15872778146 汪继伟13451118259 三、咸宁市中级法院 现任院长:刘太平 院领导成员:潘盛礼、傅明、甘正良、熊震、何炳南、张晓武、段钧、刘兵、周承九、王群高、石建新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