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 >> 丽水 缙云县 >> 樊中庄, 男, 60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浙江省缙云县伍云镇大桥南路212弄2号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3-01
案例分类:
农村人 起诉案例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曾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曾被迫害致残 剥夺睡眠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约束衣/长时间被捆缚 因诉江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4-26: 依法控告江泽民 浙江缙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钭彩娟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被绑架,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点被庭审迫害。 缙云县公安政法系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早上六点多出动全县警察、特警和乡镇住村干部,对八十多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劫持到全县各派出所审问。其中有一部分做了笔录后回家,其余的三十多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 法轮功学员钭彩娟、赵勇岳、楼桂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缙云县看守所迫害,遭不法人员构陷。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七点钟左右,缙云县壶镇派出所警察伙同壶镇镇干部绑架法轮功学员沈建华、谢兆旺、周晓贞、沈美珍、李怀仁、秋叶、美华等人,所谓理由是控告江泽民。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缙云县拘留所迫害。 缙云县法轮功学员樊中庄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十里坪劳教所遭受了四年半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再次被警察抄家绑架,被迫害致残,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五年六月,樊中庄与妻子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早上也被抄家,其妻子被绑架。樊中庄先生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缙云公安警察早晨六点半来抄我的家,把我老婆抓去关了一天。” 樊中庄先生还表示,当地写过诉状的有的被抓去送省洗脑班,有两批被绑架送本县洗脑班。去年十一月全县抓捕八十多人,三十五人被行政拘留,三人至今被关押在看守所,面临判刑。第二批抓捕,十人被行政拘留,当日做了笔录回家的不清楚有多少人。这样从不完全算来也有一百多人吧。 对于为什么要控告江泽民,樊中庄先生说:“我患有肠癌,不花一分钱,炼法轮功炼好了。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教人修心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行善积德得福报,作恶缺德得恶报,帮助别人自得福,伤害别人害自己。炼法轮功使人身体健康,使社会道德回升。法轮功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有百利而无一害,没有几年就有上亿人炼法轮功。江泽民出于眼红妒忌,怕倒台,胡说法轮功与共产党争群众,要镇压法轮功。上亿炼法轮功人被迫害,几百万学员被害死,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高价出卖。剥夺公民信仰自由,违背宪法,我要告他。不但我要告他,全国人民都要告他,因为江泽民出卖了国家上百平方公里国土。谁不告江泽民就不是中国人。” 樊中庄先生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我几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受尽折磨,被整的死去活来,刑满释放回家,没过几个月,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又被缙云公安警察抓去看守所。‘610人员和公安人员日夜三班制看守,刑讯逼供,戴上脚镣手铐,十天十夜不准睡觉,逼我放弃法轮功,叫我写保证书,逼写法轮功不好,说你回家照样炼。我说法轮功能使人有病变没病,坏人变好人,真的这么好,要我说不好我可说不来。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真,是说真话,做真事;善,是善良待人;忍,是要有宽容之心。劝人莫作恶要行善,你们迫害法轮功会得到天理报应的。公安人员把我颈椎折断,使我成了瘫痪,医生诊断我最多能活三年。幸亏法轮功师父保护我,过了十多年了。我生活不能自理,什么都靠护理。政府只给我每天二十元生活费和二十五元护理费,所以我老婆也写了控告书控告江泽民,把控告信寄到最高法院和检察院,要求赔偿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6/依法控告江泽民-浙江缙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327157.html 2015-02-05: 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凡忠庄,男,现六十多岁,被多次劳教,后被缙云公安迫害成重伤,在丽水医院花了三十八万元也没治好,医生说会终身残废,可能变成植物人。回家后凡忠庄坚持修炼,现已能拄着拐杖走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5/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304072.html 2010-07-22: 浙江省樊中庄被缙云县国安殴打致残 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樊中庄,被缙云县国安殴打颈椎粉碎性骨折,迫害成1级残废。2005年8月,樊中庄被关进缙云县看守所。家属找公安局问:樊中庄犯了什么法?那个接待的警察说:“散发传单,在家里炼功。”在看守所,樊中庄遭受连续五天五夜的非法提审,五天五夜不让睡眠。恶党不法人员强制他戴上了手铐脚镣,并进行野蛮折磨,直到05年8月27日颈椎3—4节被缙云国安殴打成粉碎性骨折,全身是伤,此时樊中庄已是生命垂危。缙云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居然还在 2005年11月捏造罪名,非法对樊中庄2年劳教,算是“所外执行”。 详情请见: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6/12093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27324.html 2010-07-21: 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樊中庄,被缙云县国安殴打颈椎粉碎性骨折,迫害成1级残废。2005年8月,樊中庄被关进缙云县看守所。家属找公安局问:樊中庄犯了什么法?那个接待的警察说:“散发传单,在家里炼功。”在看守所,樊中庄遭受连续五天五夜的非法提审,五天五夜不让睡眠。恶党不法人员强制他戴上了手铐手镣,并进行野蛮折磨,直到05年8月27日颈椎3—4节被缙云国安殴打成颈椎粉碎性骨折,全身是伤,此时樊中庄已是生命垂危。缙云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居然还在2005年11月捏造罪名,非法对樊中庄2年劳教,算是“所外执行”。 详情请见: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6/12093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1/227307.html 2010-05-16: 浙江十里坪劳教所的罪恶 浙江十里坪劳教所是非法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的法西斯集中营。法轮功学员郭显文就是被十 里坪劳教所迫害致死的。十里坪劳教所恶警的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方式有:控制椅、电击、吊铐、长年单独拘禁、不许睡觉、不给水喝(尤其酷暑时)、三餐减半、强 迫超时劳役,还有“军训”、罚站等等。 …… 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宋晓剑、陆伟、韩平、黄良刚、蒋孝秋、张传文、汪圣琴、郑双化、周林、黄金 生、章友道、蒋孝森、陈军、祝宏万、邓坤河、章德炎、樊中庄、陈武勇、任远勇、金月林、汪大武、陈爱钦、杨重兴、朱作兴、朱作亮、陈晓斌、赵林兵、华建 豪、江加林、舒敏、沈建华、鲍家学、唐仁武、徐亚刚、严兵、舒保民、李锦标、郭显文、林志伟、夏建鹏、张伯安、林以华、蒋勇德、李俊、嵇建伟、薛燕军、盛 忠良、徐庆、朱广朝、张宝重、张杨德、龚常胜、于斌、喻建、蔡学全、沈国强、杨志刚、沈桂根、周良华、孟鑫。 对法轮功学员施加酷刑的恶警 有:祝智照、张炎峰、高见、李鸿青、喻伟民、所长薛某等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65.html 2007-06-22: 害人致残后,浙江缙云县恶警妄图抵赖 浙江缙云县恶警对大法弟子樊中庄刑讯逼供,将樊中庄迫害致残。可是恶警却妄图强迫樊中庄承认所谓的“自残”,并叫嚣只有在樊承认“自残”后才能谈论所谓的“补助”事宜。 浙江缙云县大法弟子樊中庄,自2005年8月9日至8月27日,被该县原县国保大队长李金亮为首一群恶警连审五天五夜,每日八人轮番审问,多次将他的手、脚戴铐,最后樊中庄被从3米高的楼上推下致伤残瘫痪。这个事实早已在网上公开,并且已请丽水天平律师事务所作出详细、客观、公正的鉴定,这已成为铁的事实载入历史,任凭恶警如何抵赖,都逃脱不了法律和天理的惩罚。 日前樊中庄先生坐着轮椅,由家人推着去公安局,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安局长、国保队长、连同不相干的交警队长,一大群该公安局大大小小的头儿们都来了,围着樊中庄一定要逼迫他承认是“自残”,才能谈论支付“补助”、“借款”事宜,--- 明明是他们殴打致残,却要逼迫受害者为他们开脱罪责;明明是法定的赔偿,却要巧立名目说成“补助”、“借款”,这是实实在在的土匪行为。 据明慧网公布,全国至今已有3050位有姓名记载的大法弟子被这个恶党迫害致死,这还不包括失踪者和致残者。这一桩桩一件件血债,迟早会得到清算的。 2005年8月27日,恶警将樊中庄先生打成残废后,于同年十一月八日,要将樊中庄第三次送去劳教。也就是说,这群恶警非要置樊中庄于死地不可。樊中庄当即拒绝在这份违法的“决定书”上签字。这份“劳动教养决定书”,也将成为这群恶警罪恶的证据。 正告恶警,赶紧悬崖勒马,向受害者赔罪、赔偿、安置受害人今后的生活,从此改邪归正。等到今后清算时,受害人也许不会向你们提起诉讼,这样才能免得常常做恶梦,寝食不安。你们如一定往死路上走到底,肯定会有极其悲惨的下场的。 樊中庄已当场向你们表明,你们要他替你们掩盖罪行,将被殴打致残,说成是“自残”,别说赔偿司法鉴定书上的130多万人民币,哪怕再加上10倍20倍,他也决不会答应,况且在其夫人的保姆费上,虽然你们已支付到今年5月份,但比外聘保姆费少30%,不予计较已经给了你们很大宽容了,不要不知好歹。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6/22/157356.html 2007-05-15: 浙江大法弟子遭害致残 民主人士挥笔警告恶徒 浙江省缙云县大法弟子樊中庄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十里坪劳教所遭受了4年半的迫害;2005年8月9日再次被恶党警察抄家绑架,被迫害致残。浙江民主人士范子良投书正告浙江缙云李金亮及恶警们:作恶多端必自毙。范子良曾为樊中庄遭受迫害紧急呼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5/154908.html 2006-02-16: 浙江缙云县大法弟子樊中庄遭绑架迫害 ......2005年8月9日,大批警察非法闯進樊中庄家進行抄家,并将他绑走关進缙云县看守所迫害。第二天,家属找公安局要个说法,问公安:樊中庄犯了甚么法?那个接待的警察说:“散发传单,在家里炼功,这是我们在你家门外偷听到的!”(注:这些警察扮演的角色多么不光彩!) 在看守所,樊中庄遭受连续五天五夜的非法提审,五天五夜不让睡眠。樊中庄拒不配合邪恶的迫害,在此后的又一阶段的非法提审中,恶党不法人员强制他戴上了手铐手镣,并進行野蛮折磨,直到05年8月27日他被送到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此时樊中庄已是生命垂危:颈椎粉碎,全身是伤,不省人事。医生说几乎没救了。 在住院半个月后,樊中庄才苏醒过来,两个月才能说话。目前仍躺卧在床,饮食起居靠人照顾,但是恢复较快,医生颇感惊讶。在樊中庄遭受如此严重迫害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却造谣说他是跳楼自杀的。缙云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居然还在2005年11月捏造罪名,非法判樊中庄2年劳教,目前算是“所外执行”。自99年7-20后樊中庄曾二次被非法劳教,这是第三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6/120935.html 2005-10-31: 浙江省大法学员樊中庄在十里坪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我是浙江省缙云县人,原本身体不好,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身体健康,思想得到升华。由于我坚信法轮功,被两次劳动教养4年半。在被非法关押于十里坪劳教所期间,我被该所多次强制精神折磨,给我造成严重精神创伤,血压高达210_150。该所还对我采取了加期等迫害。我多次向所方提出要求,请他们给我和其他劳教人员同等的待遇和权利,可是劳教所不仅不给我说话的权利,反而对我更加残酷了。我要求劳教所对我進行精神赔偿并提供今后的生活保障。 下面是我在劳教所被折磨的经历: 我第1次被非法劳教1年半。因在所内坚持炼功被该所吊在铁门上长达15个小时,又用手铐铐在大门上6天6夜,坐老虎凳3天3夜。第2次劳教3年。期间我仅仅因为在谈个人体会时保留个人观点、与上面的观点不符而被禁闭2个月。禁闭期间每天2顿饭(早晚),每顿只有1两半饭。结束禁闭后人已站不起来,不会走路,到医院检查说是严重缺钾。 该所对我進行长期隔离。我以书面形式向中队反映劳教所的错误做法。我坚持信仰,该所就无理对我强制隔离,还加期63天。隔离期间不许看书、看报;全天24小时由两个劳教人员监管,不许我和他人说话;单独监禁在一个小屋里,连窗户前面都不能站;其他劳教人员可以买东西吃水果,我(和其他被隔离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连喝开水的量都受到控制。 我第2次被非法劳教判了3年,却被关了38个月,其中禁闭、加期、隔离就达2年多。劳教所对我强制施压,对我精神迫害,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和高血压。现在我不能劳动,没有生活保障,我本人和整个家庭受到重大损失。劳教所讲一套做一套:讲的是团结、教育、感化、挽救,做的是施压、乱打、乱骂、惩罚。 由于劳教所对我的两次劳教都是错误的,非法的,所以,期间对我本人和家庭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劳教所承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31/113483.html 2005-10-13: 浙江十里坪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部份案例 浙江十里坪劳教所恶警对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進行的酷刑折磨,包括用电棍、坐水牢、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吊打、禁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等酷刑迫害,有的大法学员被关在不到十平米的小号里,绑在椅子上,恶警几天几夜用强探照灯照着,用超80分贝高音喇叭放在耳边。以下是部份迫害案例。 五十多岁的农民樊中庄,曾被吊在铁大门口十五小时,手脚受伤,至今还有伤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3/112339.html 2005-08-13: 浙江省缙云县伍云镇水南村居民樊中庄因修炼法轮功,本月9日13时被当地公安“传唤”。 第二天下午3时,家属找公安局要个说法,回答说已被刑事拘留。家属问公安局为什么不通知家属? “正要通知” 缙云公安局回答说。可是一直到傍晚 5 点半,樊中庄儿子亲自去公安局,才给了他一个“刑事拘留证”。樊的妻子问公安:樊中庄犯了什么法?那个接待她的警察说:散发传单,在家里炼功。“这是我们在你家门外偷听到的!” (注:这些警察扮演的角色多么不光彩!) 樊中庄自从被传唤开始,先关在一间房子里,拘留后关進县公安局看守所。为抗议对他的迫害,已开始绝食。希望国内外人士密切注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3/108337.html 2005-08-10: 浙江省缙云县恶警绑架大法弟子樊中庄 8 月9日下午一点钟,浙江省缙云县公安局,伙同伍云镇派出所七八个公安,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衣的,突然闯入该镇居民、法轮功学员樊中庄家,向他出示了“传唤证”命令他13时到该县公安局,就将樊中庄带走了。接着又向樊先生家人出示了“搜查证”。進行了一个多钟头翻箱倒柜的搜查,留下了搜查清单,(带走了搜查证)。 等到晚上7时,樊先生人还未出来,希望各界密切注视缙云公安下一步动作,也希望更多人来关心樊先生的安危! 樊中庄,浙江缙云人,农民,50刚出头,为修炼法轮功两次入狱,矢志不移,为此第二次在狱中被加期,受尽了种种折磨。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0/108094.html 2001-12-27: 浙江十里坪劳教所的恶警李洪青是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直属中队的负责人,他在不法所长薛永兴的带领下对法轮功学员進行迫害。恶警在大冬天的情况下把学员衣服扒下来,只剩内衣内裤,手脚扎在座位上不让上厕所不让睡。一天只让吃二三口饭,还把门窗打开通风,有的学员被折磨得晕过去后,就给打上吊瓶接着折磨,致使有几位学员残废。有的学员不放弃修炼就一直被邪恶之徒们关在小号里,受着非人的折磨。 2000年7月,省劳教局的郭晓明处长立了军令状来十里坪蹲点,十里坪开始了更邪恶的一轮迫害。首先抄走了劳教所内所有学员的纸、笔、墨水等,并说其他被劳教人员给我们纸笔都要增加刑期,指派其他被劳教人员全天监视限制我们的行为。一次在大热天里强迫一个学员待在作细纱的电动机旁,另一次把其双手铐在车间大门内,只能脚尖着地,门还不时地开关。缙云县的学员樊中庄双手双脚被绑在铁栅门上,象一个“大”字,后来又被强制坐“控制椅”,即双手双脚被捆在椅子上,叫两个犯人轮流看着,不准睡觉、進食、解手、闷热的天气还被迫穿着厚劳教服。杭州的洪长被灌辣椒水、被打火机烫身体、口渴只能喝盐水。这些披着管教外衣的邪恶势力的走卒还用钢管专门制作了一把椅子,手脚固定后,身体无法坐实。后来杭州的洪长和汪大伍关禁闭就被捆在这种椅子上达四五天,不准穿衣服。衢化的学员祝宏万曾被罚站在太阳底下,面对太阳不准合眼。祝宏万和舒敏被强迫坐控制椅长达七八天,祝宏万在一天早上起床时突然口喷淤血一大滩,他才大学毕业后工作不久啊。凡是在劳教中声明坚定修炼的人一律被强制坐控制椅,直到数次昏死后才被人背出禁闭室,手脚伤处裹着厚厚的纱布。龙泉的舒伟民被吊了九天九夜,手上印痕深可及骨,几乎残废。缙云县的学员李建成被吊的手指都伸不直了,还在被迫做打火机。还有任意延长坚定的学员的劳教刑期的等等违法罪行。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22127.html 2001-04-15: 浙江省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名单 浙江省大部份大法男学员被关押在十里坪劳教所(地址:浙江龙游,邮编324402 电话0570-7066002),下面是部份被关押男学员的名单: 汪大伍(杭州)30多岁 研究生 因在网上发表澄清事实的声明而被劳教 王剑军(杭州) 李冠凯(瑞安) 徐绿海(温岭) 樊中庄(缙云)40岁左右 舒保民(缙云) 李建成(缙云) 熊伟(金华)26岁 律师 朱利民(金华)30多岁 朱作新(金华)30多岁 洪长(金华)32岁研究生 邵小山(兰溪)40岁左右 戴洪伟(江山)20多岁 舒敏 陈廷卫 孙小军 林以华 祝宏万 金子华 陈武勇 蒋孝秋 夏正清 金建南 付越 韩平 华建豪 张怀军 彭晓东 陈贞洪 江家林 朱广朝 戴伟勇 浙江省大部份大法女学员被关押在莫干山劳教所,下面是部份被关押女学员的名单: 周丽(26岁 原中科院) 方雪英(浦江) 叶敏 俞雅敏 吴燕云 陈益民 赵爱玲 项進英 陈碎花 沈筱萍 周爱女 徐坚薇 陈枝仙 梁何妹 张湘英 田伟华 王丽君 俞丽英 俞桂英 姚红文 丽水 缙云县联系资料(区号: 578)2023-09-17:
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一、缙云县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黄龙路38号 邮政编码:321400 电话:05783312354、05783312223 周瑞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2023年8月刚刚上任) 郑伟坚 原缙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2306月媒体报导参加政法会议) 陈东 缙云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平安办主任 二、缙云县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1号邮政编码:321400 联系电话:05783233193、05783233191 传真号码:05783233192 案件及报警联系情指中心 05783233110, 媒体宣传联系宣传科樊警察 13587189859 张捷 副县长、公安局长 郑伟武 副局长 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 防范办主任 国保大队等工作 李祖富 副局长 负责看守、拘留等工作 李曙晖、副局长 负责网络安全、技术侦查等工作 刘灵富 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麻伟华 政治部主任 黄国华 交警大队大队长 吕剑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内设机构及办公电话: 国保大队05783233180 反邪教大队05783233187 网安大队05783233218 看守所05783230003 拘留所05783230003 法制大队05783025178 政治处05783025197 办公室05783233193 警务督察大队05783233206 出入境管理大队05783233260 刑事侦查大队05783233163 治安管理大队05783233153 禁毒大队05783233204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5783233169 情报指挥中心05783233119 警务保障室05783233177 信访科05783312065 巡特警大队05783230378 人口管理科05783233179 森林警察大队05783318030 三、缙云县公安局五云派出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寺后路14号 邮编:321499电话:0578312211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78)2007-06-22: 缙云公安局局长室:0578-3130666,
缙云公安局副局长杨长春:13906781301 缙云县五云镇政府 地址: 五云镇复兴街154号 邮政编码: 321400 联系电话: 0578-3131083 传 真: 0578-3133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