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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珠海市 >> 刘峻元, 男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5-02-28: 1999年7月下旬,珠海市公安局根据江泽民的打压命令,胁迫市内所有单位归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开办所谓的学习班。珠海市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梁子乐、副站长李韶影、刘峻元先后被单位开办的“学习班”关押起来,并施加压力,要他们公开面对电视媒体表态。《珠海经济特区报》记者在公安部门的授意下,还恶意采访了梁子乐、原副站长何漪兰、学员陈创新等,对学员的话肆意歪曲、删节、割裂,极尽断章取义、诬陷栽赃之能事。企图借用宣传媒体和这些负责人的口,动摇大法修炼者的正信。
办班期间,公安开始了疯狂的抄家行动。以强制、威胁和暴力的手段,要学员开门抄家。大法学员韩智敏对抄家坚决抵制,公安恶警就指挥街道办、居委会的非法之徒强行将韩智敏抬到家门口,并非法撬开韩智敏的居所,将室内的大法资料洗劫一空。珠海市站长梁子乐,副站长李韶影、廖伟雄、刘峻元,新老学员何漪兰、张明、孙畅、陈劲、龙观德、韩智敏、隋涛、廖洪文、韦德元、吕平义、陈创新、颜禧洪、刘海波、黎秀英、邸艳华、王志军、戚小军等,几乎所有榜上有名的大法学员,均遭到洗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8/96004.html 2003-01-01: 2002年11月初,借十六大召开之机,广东省珠海市610办和公安恶警采用各种非法暴力手段抓捕、绑架了刘俊元等100多名大法弟子(明慧11.5有报导),如今,两个月过去了,这些大法弟子仍被关押着。目前这些大法弟子分别关押在看守所、派出所,大部份被关押在“军工大厦”,恶警严密封锁消息,不通知家属、家属不准探望、情况不明。大法弟子完全失去了国家法律赋予他们的公民权利,他们在监狱里比已判死刑的杀人犯的权利都不如。 恶警抓人时曾说,怕大法弟子在十六大期间上访,不得不按照上级意图抓人,以免丢官、免职,待十六大结束就放人。但现在十六大早都结束了,恶警不但不放人,反而加大了迫害,并扬言:不放人,全部办洗脑班,限三个月内转化,不转化者,判刑或劳教。恶警并透露:上级有秘密指示,对待法轮功不需要遵守法律,可以随心所欲,打死了也不用负任何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恶警们采用了各种酷刑手段来对付大法弟子,上手铐、脚铐、背铐、坐飞机等,并利用犯人来迫害大法弟子。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见不得光,因此严密封锁消息。 凶犯:珠海610办主任:李开主 公安局内保处: 赖副处长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2030.html 珠海市联系资料(区号: 756)2024-07-23: 以下是香洲区检察院人员职务信息(2020年信息)
韩树军 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树良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李汉标 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肖 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雷 涛 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黄捍江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谢 谦 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陈名健 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方中伟 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邓国良 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朱 园 综合业务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陈景明 派驻前山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胡 欣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吴晓跃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任卫东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王滢琳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袁 媛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佘 鹏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魏彩霞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罗伊淋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侯玲燕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陈红阳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黄斌权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李玥明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刘晓敏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姚 艺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郝 琦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王思颖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张亚萍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陈明明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张 帆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姚少锋 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王 萌 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伍 欣 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李梓雯 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谌 琦 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刘世卫 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张洋瑜 第五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曹碧欢 综合业务部四级检察官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邮政编码:519000 值班电话:2613333 检察服务热线:12309 2022-12-13: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社区司法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广发巷33号吉大街道210号 邮编:519000 蒋澜涛(安置帮教人员) 电话:1866690258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