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 >> 海口市 琼山市(琼山区) >> 孙和兰(潘新两妻),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9-05-16: 海南府城大法弟子孙和兰再次被恶警绑架
海南府城大法弟子孙和兰2009年5月8日在府城医院上班被恶警再次绑架。详情待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6/200948.html 2001-12-15: 大法弟子潘新两,男,38岁,原工作单位在广西隆林县,现在海南博士威公司。其妻孙和兰在琼山市府城医院工作。2000国庆期间夫妇俩为了法轮功的清白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进京上访,潘被谴送回广西隆林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将近半个月,10月24日左右被琼山市公安局以所谓的“非法聚会、煽动他人进京上访”(注: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集会自由,上访权力,所以这所谓的罪名是不成立的)的名义,把他非法逮捕。非法扣押在琼山市第一看守所,一年有余。2001年11月9日他被非法开庭审判,当时好多大法弟子去旁听,没有下结论,至今没有结果。 其妻孙和兰上访后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扣押在琼山市拘留所,因为当时有身孕拘留一段时间被放,十一月份被宣布逮捕监外执行,但监视居住。单位不给上班,也不发工资,断绝了生活来源,一直到2001年3月才每月发二百元人民币生活费,现小孩已几个月,妇女生产期的工资也不发,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都给剥夺了。孙和兰多次要求单位领导恢复工作,都被拒绝,说是市公安局让他们这样做的。(注:公安局的政保股股长王培杰多次给孙和兰讲过要给她工作,难道追随江泽民的政府官员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吗?)孙和兰给琼山市人民检察院写信反映问题却收到一张回复:“你2001年7月23日来信反映问题按有关规定,我们已于2001年7月27日转市公安局,请与该单位联系。琼山市人民检察院。”孙向检察院投诉的是琼山市公安局却被推回了公安局处理,这是什么道理? 孙和兰又到妇女联合会反映问题,向人大反映问题都没有答复。 2001年3月在“博敖亚洲经济论坛”前夕琼山市公安局在、司法局、政法委、府城镇委员会在海南省党校办洗脑班十天,孙和兰被叫去参加。其中有七个大法学员吃住在党校,另外几个在外住,共十几个人。孙和兰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当时领导答应解决,司法局的李功文副局长答应解决,后联系了几个单位,政法委说如果孙和兰写“保证”就让其恢复工作,遭拒绝,李功文表示也没有办法了。 海口市 琼山市(琼山区)联系资料(区号: 898)2010-03-25: 相关责任人电话:
610海口公安龙华分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电话:0898-31954801 何队长电话:13322062188 王所长电话:18976050850 司法所苏所长电话:13178921965 昌茂居委会所属派出所警察李某电话:13307567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