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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长沙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湖南监狱) >> 谢水花, 女, 6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南省桂阳县财政局家属
有关恶人: 桂阳县610(国保)伙同县财政局。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3年,关在长沙女子监狱。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2-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12-10: 唐山市骆智剑被劫持 律师被禁止会见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骆智剑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朝阳道派出所恶警绑架,而后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不久家人为骆智剑聘请了维权律师。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骆智剑的律师拿着律师会见信去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要求见自己的当事人骆智剑,却被第一看守所负责接见人员无理拒绝,说是奥运期间一切法轮功学员都不许会见。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早晨,骆智剑的律师再次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要求见当事人骆智剑,第一看守所负责接见的警员(警号为 081775,较胖,个头稍高,30多岁)得知骆智剑是法轮功学员时,当时就对律师说:“别的能见,炼法轮功的都不让见。”当问及原因为啥不让见时,这位警员说:“上面有指示。”当问及“上面指的是谁?”他回答说是省里“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又说中央不让见。当问及把相关规定的文件拿出来时,他却说:“没有文件,口头通知的。”

十二月八日,也就是唐山市路北法院欲对骆智剑非法审判的前一天,两位代理律师再次向路北法院表示要求会见当事人,但法院方面仍是无理拒绝。当律师就此情况向路北检察院反映情况时,监所科一位李姓科长(男,四十多岁)却说“这事儿不归检察院管。”律师就相关法律规定据理力争后,李姓科长给第一看守所打电话,回答仍是“上边不让见”。然后李姓科长说:“给法轮功辩护的很少,作无罪辩护得经过批准。”律师问:“经过谁批准,是你吗?”李姓科长连忙摇头说“不是”。

其实,即使是中共制定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如《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中都有相关条款,如《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会见当事人,无须再经批准,凭“三证”就可直接会见,会见时不被监听;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阅览“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阅览“全部材料”。说的已经是再明白不过了。

自从中共窃政后的半个多世纪中,每年都在不停地出台新的法律和法规,似乎是在法律的不断完善中走向法治社会。然而稍有头脑和社会阅历的人都会知道,那不过是表面光泽,是不能当真,也骗不了明眼人的。尤其是按照中共邪劲儿的发作周期需要搞“运动”,制造敌人,残害无辜时,即使是其亲手炮制的法律条文也仍是觉得碍手碍脚的,不能使其邪劲儿尽情发挥。怎么办?当然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法律踢到一边儿去,让那些还要靠头顶大沿儿帽吃饭的司法人员充当法盲、奴才和刽子手。

中共治下司法界的荒唐可笑的表现绝非某个体智商或业务素质所致,而是被流氓成性的中共肆无忌惮蹂躏、践踏的结果。中共作为集大全之恶者是必然要被清除和钉上历史耻辱柱的,可怜的是那些有意无意被蒙蔽或被恶党以蝇头小利利用了的司法界人士,正在无知的助纣为虐中随邪党一同走向无底深渊而不自知。真心希望有条件的朋友,用下面的联系方式告诉这些正在参与作恶的人,找回自己的良知,善待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赢得美好的未来。

负责骆智剑案子的是:
路北检察院公诉科:刘树利(女、四十多岁)。
刑一庭庭长:赵晓明 办:0315-2812088
手机:13784142599
路北法院刑一庭:刘英红(女),办公电话:0315-3733886、
3730708 手机:13733335199
其他相关人员:唐山市政法委书记:许德茂
一.路北区政法系统部份人员名单
路北区委防范办(即“610”)主任:彭利兴 3724166(办)
手机:1373155236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0/191400.html

2008-12-10: 湖南六旬老太被关精神病院 注射不明药物
谢水花,女,60岁左右,湖南郴州桂阳县财政局家属。97年修炼法轮大法,99年7月20日后因坚定修炼,遭到恶党的无理迫害,在610的指使下,桂阳财政局对老人实行了严密监控,令其在财政所工作的二儿子曾春友二十四小时监视,不准外出。其大儿子曾华春、大儿媳均在省公安厅工作。女儿曾平清在桂阳公安局工作,为了一己之私,都参与了对善良母亲的迫害。

2000 年初,谢水花被强行送进了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因不“转化”、不配合恶人,被非法关押15个月(加教三个月)。出来后监控的更加厉害,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2003年底,这位善良的老人,因为信仰真善忍、发真相资料又被桂阳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关进了长沙女子监狱。

湖南省女子监狱恶警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监狱狱警以及其指使下的经济犯对大法学员进行残酷迫害,在入监队时,谢水花因为不配合恶警、拒穿囚服,被夹控犯把全身衣服强行剥光。在这种情况下,“教转队”主管狱警李春晖不但没有站在执法者的立场制止这种非人道的违法行为,还毫无人性的指使岳阳籍经济恶犯刘勤(此犯专门在“教转队”给法轮功学员和夹控犯“上课”诽谤大法,非常恶毒)用数码相机拍照,拿给其他学员看,造谣说谢水花没有廉耻、不穿衣服,并与来监狱搞所谓特殊人群心理调查的心理医生“黄博士”串通一气说谢水花有心理问题,借此攻击法轮功。

在狱警的支持与怂恿下,涟源籍罪犯张根林肆无忌惮的在精神与肉体上对谢水花施虐。在谢水花被关入狱内洗脑班(设于禁闭室二楼)后,张根林更是处处逞凶刁难。一次,在走廊上,张犯毫无缘由的将谢水花猛的一推,将她推至走廊边的铁栏杆上,让年已六旬的谢水花老人半天都喘不过气来,张根林还气焰嚣张的说:“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是黑社会的!……”。谢水花老人曾经被多次关禁闭室,她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在长沙期间所受的酷刑虐待是令人发指的。

2007年刑满出狱后,又被她在湖南省国安厅工作的大儿子曾华春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迫害。在精神病院被强行服用和注射不明药物,被监视控制,甚至上厕所都有人跟随。最后,她被迫害到记忆力严重减退、反应迟钝。从精神病院出来两月后,她被赶往偏远的桂阳县六合老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0/191393.html

2006-03-21: 湖南省“文明监狱”背后的累累罪恶

在狱警的支持与怂恿下,涟源籍罪犯张根林肆无忌惮的在精神与肉体上对法轮功学员谢水花(60多岁,郴州地区桂阳县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判刑三年,2004年6月左右入狱)施虐。在谢水花被关入狱内洗脑班(设于禁闭室二楼)后,张根林更是处处逞凶刁难。一次,在走廊上,张犯毫无缘由的将谢水花猛的一推,将她推至走廊边的铁栏杆上,让年已六旬的谢水花老人半天都喘不过气来,张根林还气焰嚣张的说:“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是黑社会的!……”。

原来,正如张根林自己所说的,她就是因包庇黑社会人员而获罪入狱的(张犯被判刑五年),她家是新化、涟源一带的黑社会团伙头子,其一家人除被枪毙的之外,差不多都在狱中。在“教转队(2005年3月成立“教转大队”,下辖教转一队、教转二队与老年队)”主管狱警李春晖的授意、指使下,张根林把在黑社会惯用的许多流氓手段都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然而就是对于这样一个入狱前就暴虐成性、祸害乡里,入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逞凶的恶犯,狱方居然一路大开绿灯,让张犯于2005年7月提前减刑出狱,将其放出从新祸害社会。

湖南省女子监狱不仅邪恶的利用社会上的人渣败类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而且某些狱警的所为比起这些人渣败类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在入监队时,法轮功学员谢水花因为不配合邪恶、拒穿囚服,被夹控犯把全身衣服强行剥光,在这种情况下,“教转队”主管狱警李春晖不但没有站在执法者的立场制止这种非人道的违法行为,还毫无人性的指使岳阳籍经济恶犯刘勤(此犯专门在“教转队”给法轮功学员和夹控犯“上课”诽谤大法,非常恶毒)用数码相机拍照,拿给其他学员看,造谣说谢水花没有廉耻、不穿衣服,并与来监狱搞所谓特殊人群心理调查的心理医生“黄博士”串通一气说谢水花有心理问题,借此攻击法轮功。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1/123350.html

2005-11-20: 湖南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 手段卑鄙
湖南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学员。为了强迫她们放弃信仰,监狱狱警以及其指使下的经济犯对大法学员残酷迫害,大法学员易新华、贺翠英、刘大菊、何丽佳、言虹等人经常被恶警上铐,甚至反铐,有甚者铐得不让脚落地,罚站更是家常便饭。桂阳县的谢水花老人,怀化的陈楚果、常德的何丽佳都曾经被多次关禁闭室,她们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0/114896.html

2005-02-06: 谢水花,女,60岁,桂阳县财政局家属。迫害事实: 谢水花因发放真象资料非法关押2次,第一次2000年初因发真象资料被非法抓捕,在湖南株洲白马垄劳教所被非法关押15个月。第二次2004年因发真象资料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关在长沙女子监狱。迫害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桂阳县610(国保)伙同县财政局。

长沙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湖南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731)

2024-08-04: 湖南女子监狱电话,0731-82223057 82223290 82223210

2023-04-05: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情况如下:
长沙市政法委
钟 钢 政法委书记 13973109558
任安良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88667116 13873167497
梅国栋 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维稳) 88667367 13973100773
梁 粮 政法委副书记 88667369 13908491961
周琼芝 政法委副书记 88667368 15807311088
谭学军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88667370 13907314059

长沙女子监狱监狱长:罗友田 13975846688
副书记:宋祥发 13973133209
委员:罗风 13548595533
湖南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艳妮(主管高度戒备监区):0731-82323006
湖南女子监狱高度戒备监区监区长张安利:13607317168
湖南省女子监狱高度戒备监区
资平13755137748周晓兰13755011999张玉宇13272007278袁萍芳13574851258杨霞13170403878徐英15874134606涂文利13574883188涂鹃13786129698童艾13974817073
唐影13787319616谭蓉13787140797刘芊13808489754李鲜艳18908467108李蕾13548595916李珺13786163166黄晶18674893999候凯13873194465何平录 13875939076范蕊13873194583邓婉璐18373531203陈理18674893999

女子监狱出入监监区:
蔡岭13755050516曹瀚星15073100368陈琳15096319619黄俊13787029518
黄练军13787286688贾洁13875857757蒋玲13975192677雷阳139758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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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31)

迫害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电话区号:0735):
桂阳县610办、国保大队、桂阳县财政局、长沙女子监狱。
桂阳县610办  电话 4441610
主任 李峰 4426903(宅)13975593868
副主任 胡运国 44421285 13975533726
廖水泰 4429298 13975750167
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 肖润忠 4422457 13873515111
胡继方  13875570002
公安局(内保) 曾平清 0735-4470919 657088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0/191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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