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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长春 朝阳区(朝阳县) >> 王艺林(王艺霖,王依琳), 女, 5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7-04:长春市王艺霖被非法关押两年多 律师会见遭拒
长春市58岁的法轮功学员王艺霖女士,被非法关押至今已有两年零两个月了,期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律师前去会见,被看守所以各种理由无理拒绝,说律师没有预约,说律师的律师函“不合格”。

同一个律师函在全国都好使,在长春地区其它看守所都好使,就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就“不合格”了?

王艺霖是位普通妇女,非常善良、正直。她原来患有脑部三叉神经痛,折磨她两年时间,疼起来直想撞墙,吃药、打针都不好使,炼了法轮功后这个病就消失了,到现在没有犯过,身体健康。她为人正直,上班时从不贪占公家便宜。她不断地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去做,变得大度、宽容。她对父母非常孝顺,母亲患癌症卧病在床两年,她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伺候母亲,直到她母亲去世,被家族誉为孝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王艺霖女士在南湖公园讲法轮功真相,被南湖派出所警察劫持,非法关押于苇子沟行政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绑架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五月五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五月十七日被朝阳分局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非法逮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构陷王艺霖的案子移送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仅仅三天后,即七月十四日,检察院就下了起诉书。构陷起诉王艺霖的是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潇。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王艺霖被朝阳区法院所谓的开庭审理,没有宣判。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官曲栋是责任法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被第二次非法庭审,据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法院违法操作,没有通知家属。王艺霖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4/长春市王艺霖被非法关押两年多-律师会见遭拒-427719.html

2020-12-29: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被非法判刑
长春市57岁的法轮功学员王艺霖女士,被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被第二次非法庭审,据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法院违法操作,没有通知家属。现在王艺霖在上诉到中级法院,具体情况不详。

王艺霖是位普通妇女,非常善良、正直。她原来患有脑部三叉神经痛,折磨她两年时间,疼起来直想撞墙,吃药、打针都不好使,炼了法轮功后这个病就消失了,到现在没有犯过,身体健康。她为人正直,上班时从不贪占公家便宜。她不断地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去做,变得大度、宽容。她对父母非常孝顺,母亲患癌症卧病在床两年,她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伺候母亲,直到她母亲去世,被家族誉为孝女。

王艺霖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在南湖公园讲法轮功真相,被南湖派出所警察劫持,非法关押于苇子沟行政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绑架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五月五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五月十七日被朝阳分局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非法逮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构陷王艺霖的案子移送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仅仅三天后,即七月十四日,检察院就下了起诉书。构陷起诉王艺霖的是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潇,她以王艺霖随身携带的三个U盘里文件的音频总时长达到10194分钟为理由起诉,在列出的五位“证人”中,竟然有王艺霖女儿的名字。

她的女儿怎么变成了自己的母亲“有罪”的“证人”呢?事实真相是,王艺霖被抓后不久,南湖派出所警察告知她的女儿去取王艺霖的随身物品,她女儿达到派出所后,一个警察(不知道姓名)拿出帽子、钥匙和包,问:“这是不是你妈的东西?”王艺霖的女儿回答说:“是”。警察又问:“你妈是不是经常出去?”她女儿回答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住。”然后警察叫她的女儿在物品领回的单子上签了字,这些竟然成为了构陷王艺霖的“证据”,王艺霖的女儿竟然稀里糊涂的成了指证她母亲的“证人”。

另外一个所谓“证人”是和王艺霖在一起散步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被警察屡次企图送去非法关押时,因身体出现严重病症而被不情愿地释放。事实真相是,这位学员并没有做任何笔录,没有做任何配合警察的事情。那么这位学员却成了证人,证据在哪里呢?

另外三个所谓“证人”是警察所说的“举报人”,这些人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王艺霖讲的是真话。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王艺霖被朝阳区法院所谓的开庭审理,没有宣判。当天长春市至少八名法轮功学员(三位男学员,五位女学员)分别遭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其中郑炜东(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杜河、史兴家(男),被非法判刑,刑期未知;周秀芝(女)被非法刑期三年两个月;丛楠(女)被非法刑期两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9/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被非法判刑-417447.html

2019-11-17: 长春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长春市至少八名法轮功学员(三位男学员,五位女学员)分别遭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其中郑炜东(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杜河、史兴家(男),被非法判刑,刑期未知;周秀芝(女)被非法刑期三年两个月;丛楠(女)被非法刑期两年。

当天被非法开庭没有宣判的是三位女学员:王艺霖、赵秋悦和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年岁较大的学员。法院开庭前没有通知家属。

……王艺霖

王艺霖,女,五十六岁,长春人。王艺霖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被所谓的开庭审理,没有宣判。

王艺霖被非法指控(检察官是张潇)随身携带的三个U盘里文件的音频总时长达到10194分钟,称“情节特别严重”。这种手法和构陷郑炜东的手法是一样的,也同样是滥用、践踏法律,违法的。

庭审只进行了十分钟,不给王艺霖自我辩护的机会,不让讲话。

王艺霖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在南湖公园讲真相,被南湖派出所劫持,非法关押于苇子沟行政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绑架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年五月五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五月十七日被朝阳分局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非法逮捕。七月十一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构陷案移送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仅仅三天后,即七月十四日,检察院就下了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7/长春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图)-395911.html

2019-08-30: 长春检察院枉法:三个U盘等于一万分钟,女儿成证人
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王艺霖因讲真相被绑架,已遭非法起诉到法院。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荒唐构陷:所谓的宣传品“证据”的数目,竟然从3(三个U盘),变成了10000(被核算成一万分钟的音频时长);女儿成了指证她母亲的所谓“证人”。法院办案人为曲栋。

三个U盘成了一万分钟

2019年4月20日,王艺霖在南湖公园给人讲法轮功真相,被南湖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于2019年5月5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法刑事拘留,5月17日被朝阳分局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非法逮捕。

7月11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构陷案移送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仅仅三天后,即7月14日,检察院就下了起诉书。

构陷起诉王艺霖的是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潇,她以王艺霖随身携带的三个U盘里文件的音频总时长达到10194分钟为理由起诉,称“情节特别严重”。起诉书中有所谓的“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认定意见书”。

据律师讲,这条起诉理由名义上是依据《刑法》第三百条(被利用来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条款),而实际上是根据“两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2017)3号解释的(涉及“认定意见书”),但起诉书上竟然不敢提这个两高解释,说明这个检察官自己也心虚,也知道这是不能搬到台面上来的。

“两高”(2017)3号解释及其第十五条的非法性

从二零一七年开始,全国各地非法判决的绝大多数法轮功案件中,突然出现了当地国保的认定意见证据,成了冤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证据。这个“认定意见”源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于2017年出台的对刑法三百条的司法解释(法释[2017]3号)第十五条,即“涉案物品是否属于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宣传品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

法律专家认为这个条款涉及两高违反《立法法》越权对其它行政机关授权;涉及地市级公安违反公安部[2000]39号文件、随意认定所谓邪教宣传品;涉及地市级公安违反《立法法》第八十条第二款非经公安部授权私自增加本部门权力;涉及公安既抓人又定罪、致使法院检察院形同虚设、致令法官检察官为傀儡且陷其于不义;涉及超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之外制作非法证据构陷无辜;涉及所谓地市级公安其实并无鉴定机构资质、无鉴定人资格却出具司法性鉴定文件;涉及无神论的政府部门越权认定什么邪教宣传品等等等等。

而且两高的这个司法解释自始至终没有提到法轮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中认定的14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

女儿成了指证她母亲的“证人”

在列出的五位“证人”中,竟然有王艺霖女儿的名字。她的女儿怎么变成了自己的母亲“有罪”的“证人”呢?事实真相是,王艺霖被抓后不久,南湖派出所警察告知她的女儿去取王艺霖的随身物品,她女儿达到派出所后,一个警察(不知道姓名)拿出帽子、钥匙、包,问:“这是不是你妈的东西?”王艺霖的女儿回答说:“是”。警察又问:“你妈是不是经常出去?”她女儿回答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住。”然后警察叫她的女儿在物品领回的单子上签了字,这些竟然成为了构陷王艺霖的“证据”,王艺霖的女儿竟然稀里糊涂的成了指证她母亲的“证人”。

另外一个所谓“证人”是和王艺霖在一起散步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被警察屡次企图送去非法关押时,因身体出现严重病症而被不情愿地释放。事实真相是,这位学员并没有做任何笔录,没有做任何配合警察的事情。那么这位学员却成了证人,证据在哪里呢?

另外三个所谓“证人”是警察所说的“举报人”,这些人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王艺霖讲的是真话。这些莫名其妙的或者不存在的证据,恰恰证明公检法司是在对王艺霖犯罪,是在捏造证据。

王艺霖为什么讲真相

王艺霖是普通公民,非常善良、正直。她原来患有脑部三叉神经痛,折磨她两年时间,疼起来直想撞墙,吃药、打针都不好使,炼了法轮功后这个病就消失了,到现在没有犯过,身体健康。她为人正直,上班时从不贪占公家便宜。当她得知法轮功告诉人按照真、善、忍的准则去做,她觉得这个功法有更高的道德标准、太正了、太好了,因此而学炼了法轮功。

她原来脾气不好,经常和家人发脾气,包括和自己的弟妹们(她在家里是老大),但是炼了法轮功后,她不断地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去做,不断地修正自己,变得大度、宽容。她对父母非常尽孝,母亲患癌症卧病在床两年,她按照法轮功师父要求的,处处为人着想,不劳累自己的弟妹们,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伺候母亲,直到她母亲去世,被家族誉为大孝子。她对弟妹怀着仁爱之心,对长辈敬重有加,逢年过节都要带着弟妹去看望长辈。现在邻居之间都不相往来,但是她和邻居相处融洽,邻居年迈,亲人过世,她主动拿钱安抚。王艺霖心地善良,尽其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给人讲的是真话,没做任何危害别人、危害社会的事情,只是告诉人法轮功是好的。她不求名、不求利,在当前法轮功被打压的情况下,还冒着被抓被害的风险给人讲真相,她为了什么?是为了让人能知道真相,从而获得身心健康,是为了让人向善,从而能拥有美好的未来,是为了国家、社会更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30/长春检察院枉法-三个U盘等于一万分钟,女儿成证人-392067.html

2019-07-27: 长春王艺霖被劫持三个月 被构陷到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王艺霖今年四月二十日因讲真相被南湖派出所劫持,非法关押于苇子沟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绑架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扣押至今。目前构陷她的案卷已经转到朝阳区法院。

家人认为王艺霖是大好人,只因为讲几句真话就遭到绑架,感到非常痛苦。王艺霖的正怀有身孕的女儿非常为母亲担忧,希望母亲保重身体。

家人为王艺霖请了律师,而且王艺霖的丈夫也一直奔波于南湖派出所、朝阳区分局、朝阳区检察院、朝阳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希望告诉责任人,从法律上讲,没有法律条文说炼法轮功是非法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不应该抓捕、冤判他的妻子。

但是面对家属的来访,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朝阳区分局不让进去,也不告知家属预审是谁,见不到相关责任人。朝阳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张潇(女)也拒绝见面,家属只能打电话,问问案件进展,张潇态度一开始非常恶劣,后来不接电话,接到家属询问案件的情况时,也常常撒谎,说案子不在她这里。

现在已经确认,构陷案卷已经转到朝阳区法院。而且还要加重迫害王艺霖,说王艺霖和同伴在南海公园讲真相,王艺霖是主要发传单的人(其实她当时并没有带传单),另外一人只是随从的。这说明办案人真的要迫害王艺霖。现在家人还在继续努力,希望王亿霖能被无罪释放。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7/长春王艺霖被劫持三个月-被构陷到法院-390687.html

2019-06-13: 长春王艺霖说真话遭绑架 家人要求无罪释放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王艺霖四月二十日因讲真相被警察绑架,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她的家人一直找相关部门,要求无罪释放。

四月二十日,王艺霖在南湖公园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五月五日,家人去接王艺霖回家,却没想到人没有释放,而且眼睁睁的看着王艺霖被三个警察劫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欲对王艺霖加重迫害。

据悉,王艺霖五月十五日被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办案人是张潇。目前案子从检察院又回到朝阳分局预审科,但是预审人是谁,一直不告诉家属。

王艺霖的家属多次找南湖大路派出所、朝阳分局及朝阳区检察院,诉说王艺霖是好人,请求能与家人团圆。家人还几次去检察院,要求与办案人张潇面谈。但张潇不见,只是在电话里说什么王艺霖“屡教不改,我执行共产党的政策,就得批捕”,对法轮功很敌视,语气不耐烦。

家人去朝阳区公安分局,门卫都不让进去,说有事在门口说。家人问门卫谁是王艺霖的办案人,门卫非常凶,也不告诉,让找派出所。家人去南湖派出所,南湖派出所警察又让找分局。这样来回推诿。这本来是应该公开透明的办案,本来是公民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却被剥夺。

王艺霖遭非法抓捕,令她的家人非常痛苦,家人说王艺霖“是当今社会中真正的好人”,认为王艺霖没有违法,希望能早日与亲人团圆。

下面附上王艺霖的丈夫给相关责任人的信。

×××,您好!

我是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的丈夫马梓瑞,我爱人今年四月二十日被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派出所抓捕,先是行政拘留十五天,又被刑拘,快一个多月了,据说还要判刑。 我本人不炼法轮功,但是通过亲眼所见,我认为她是当今社会中一名真正的好人。她们家姐妹四人,当我岳母得癌症时,只有她兢兢业业把我岳母护理到去世,被家族誉为大孝子。还有一次她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大腿外侧划出很大的口子,她不但不让人赔偿,还告诉人家自己是修炼法轮功的,是修真、善、忍。第二天腿上黑紫一大片,我担心被截肢,她坚持打坐炼功,三个多月就痊愈了。

这么好的人被抓,我万分痛苦,茶饭不思,坐立不安,精神恍惚,有两次误闯红灯,险些被撞。女儿也天天以泪洗面,她刚刚怀有身孕,我真担心女儿的身体和未来孩子的健康。她大妹妹多年未犯的抑郁症犯了,总打电话向我要姐姐。

我也上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早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其中认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也没有法轮功。我咨询律师,明白了从法律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据我了解,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让炼法轮功,包括我们国家的香港和澳门。而且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公民有信仰自由。

期盼您看到我的信函,在您的职能范围内帮我解决,让我爱人回家,让我们一家人早日团圆。

王艺霖的爱人马梓瑞
2019年6月3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3/长春王艺霖说真话遭绑架-家人要求无罪释放-388641.html

2019-05-26: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被绑架补充
近日得到确切消息,王艺霖已于5月15日被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办案人:张潇。办公电话:0431-85887063。

家属几次去检察院要求与张潇面谈,张潇只是在电话里说:你爱人屡教不改,就得批捕,并撒谎说案件已经不归他管了。有人问了检察院,说批捕科已经撤了,办案终生制,谁批捕谁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26/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7881.html

2019-05-17: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被绑架补充
王艺霖现被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办案人:
韩兵:18343093343
所长江志国:15904415655
教导员邬江:1590440463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17/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5211.html

2019-05-06: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被绑架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4月20日在南湖公园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后,于5月5日被三个警察带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6/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6044.html#19560340-1

2018-11-18: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依琳被绑架补充
11月16日中午左右,吉林省长春市青年路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王依琳家非法抄家,并将王依琳绑架到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8/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7271.html

2011-04-24: 长春法轮功学员王艺霖遭迫害事实
长春法轮功学员王艺霖曾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坚持信仰,被非法加期劫持。走出劳教所时,险些被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恶人绑架到洗脑班。之后王艺霖被迫流亡三年多。回家后仍被中共人员骚扰。

以下是王艺霖女士的自述:

被绑架、劳教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清晨六时三十分左右,我在家中被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派出所六名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被送往大广看守所,十三天后又被非法强行送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恶警非法劳教我一年。

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因我不放弃修炼、抗工、拒写所谓的“思想汇报”,被非法加期十天;因为我制止恶人打法轮功学员,反被管教和恶人、犹大构陷我动手打人,被非法加期十天。一年二十天后,非法迫害到期,劳教所见动摇不了我修炼的意志,便勾结当地610企图继续迫害我。

被非法劳教期满后,险些被劫入洗脑班,被迫流亡三年

当天劳教所通知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来人接我,企图把我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当时我丈夫也来接我,得知恶人想强行绑架我到洗脑班继续迫害我,他非常气愤,与他们据理力争,610人员软硬兼施,把我们骗到了他们车上,途中我和我丈夫令司机停车,我们要下车回家,说毕我们打开车门跳了下来,610的车尾随在我们身后,当时马路上过往的行人很多,我们大声呵斥他们执法犯法,他们感到心虚,加快车速灰溜溜的跑了。

为了躲避恶人对我继续迫害,我曾远离丈夫孩子到离家很远的地方生活了三年多。通过不断的学法,我认识到我不应该被动的承认迫害,我坚持信仰没错,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最正的,我应该堂堂正正的生活、修炼,二零零七年末我回到了家中。

回家后屡受骚扰

在我回家以后,仍然遭受了来自街道和社区的骚扰。每逢邪党所谓的“敏感日”,就成了“骚扰日”。社区有关人员每次来我家敲门,都吃“闭门羹”。 于是“敏感日“,他们便派人守在楼下监视我。

二零零八年七月奥运前夕火炬传递日,他们竟然派四个人每天二十四小时在我家楼下蹲坑监视我。

今年中共“两会”期间社区有关人员又来我家敲门,被我们家人拒之门外,来人隔着门说他们是奉领导之命给我送礼物表示慰问的,我丈夫告诉他们我家什么也不缺,不需要你们的礼物和慰问,来人不走说回去没法交差,最后硬是把所谓的“礼物”放到门外了(是一条丝巾,后被我丈夫扔掉了)。之后,他们又三番五次的按门铃,吃“闭门羹”后,他们又派人在楼下监视我和我的家人。

三月十六日下午我丈夫在自家楼下刷车时,社区四五个人竟在他的车旁左一张右一张的集体合影照相,把我丈夫和他的车都拍了进去。他们这么做分明公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给我和我的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这场迫害已经持续十余年了,这些年来虽然我心里一直不承认这种无理的迫害,可是我却一直没公开曝光中共对我的所做所为,是我的沉默姑息和滋养了邪恶,使它更加肆无忌惮,没完没了的骚扰我和我的家人,所以今天我不再沉默,我把这些年来恶人对我及我家人的骚扰、迫害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

正告迫害者

在此正告那些参与迫害和骚扰法轮功学员的有关人员,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没有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我们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更没有扰乱社会秩序,反而是你们执法犯法恶意构陷我、非法绑架我、无理骚扰我。你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权益,你们是在做非常不好的事情,是在犯罪。

江氏集团发动的这场迫害本身就是非法的,一切都建立在谎言和暴力的基础上,我真心的希望你们赶快醒悟,不要违背良心助纣为虐,更希望你们能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记住:法轮大法是正法,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4/长春法轮功学员王艺霖遭迫害事实-239521.html

2005-01-24: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野蛮暴力
2003年一大队曾对重新开始修炼者用电棍电击乳房、生殖器等敏感部位,致使学员承受不住而重新妥协。七大队先后强行对坚信大法者:柴红艳、王明娟、刘柏仁、陈敬辉实行“死人床”折磨还给刘柏仁加期,并多次用电棍电击陈敬辉,根据陈的惨叫声判断,电的很重并且持续时间很长。从早晨一直到中午才被放回来。有时她的手肿得象馒头,有时看见她的后脖子被电得乌黑。

2004年恶警又根据省公安厅发的文件别出心裁,对坚强不屈者加期迫害,受害者其中包括孙小秋、王艺林、陈敬辉等,可怜又瘦又小的陈敬辉曾两次遭受“死人床”的折磨,下床后只有七、八十斤重。还有人看见恶警毕明明指使郭大夫用开口钳子撬开陈的嘴,使陈痛苦不堪,令人惨不忍睹。这些女管教身为女人却心狠手辣。

经调查七大队打人的恶警有:大队长刘湖、侯淑红、李干事、赵静,管教毕明明、恶警王慧玲,她曾拿电棍追赶陈敬辉,简直明火执仗、无法无天。今将恶人恶事予以曝光,让世人认清她们伪善的面具,丑恶的行径,让真象大白于天下,震慑邪恶。七大队迫害大法的邪恶之徒还有:郝丽梅、姜丽茹、刘冰、宁文芝、李玉梅等。她们这些犹大,谤师谤法,协助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甚至打骂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94150.html

长春 朝阳区(朝阳县)联系资料(区号: 431)

2026-04-12: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孟家派出所
武刚 15904403075
王建伟 15904404901
李庆佳 15904403612
曹言 18686481999
汲春晓 15904404447
叶建辉 18043005778
于大勇 15904402708
李伟 15904403071
邬江 15904404633
王钰刚 15904404828
张爽 18343091825
李明 15904419376
张彤 15904403066
战彤 19904404057
王宛佳 15904415636
贾惠男 18343093298
李鸣巍 15904409821
兰智极 15904419021
王浩铭 18644971189
金东风 15904404810
雷晓霖 18343092890
王怀宇 15904403192
叶连军 15904404909
李赤兵 13354304888
柳春田 13894850911
苗纪平 15904404897

2025-12-15: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徐海 15904404839 1975-07-14 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姜克 13134477788 1968-04-19 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陈宇 15043072777 1985-02-23 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徐世鹏 15904404634 1970-08-22 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李晓峰 13009000230 1971-03-03 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刘鹏 15904404623 1982-06-23 男
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乐山镇派出所 孙丹 15904404582 1967-07-30 男

2025-06-26: 永春派出所电话0431-85037574 协警电话1384315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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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1)

长春市中级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街3999号中级法院 邮编:1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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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一庭
庭长:0431-88558549 88558551 88558553
副庭长:訾效云
王其明 0431-8855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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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
庭长:  石泉 0431-88558647 15500066622
副庭长:郑伟 0431-88558645 0431-84634682 13166898017
温恒   0431-88558651 13124329979
方明立 0431-885586039 88558649 88558653 88558626 88558672 8855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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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曹丽华 贺银婷 0431-87690981 8855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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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朝阳 0431-8855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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