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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宝山区 >> 金闻锋(金文峰,老金), 男, 39

个人情况: 宝钢新事业劳务分公司备件队(原先在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技术部检测中心电炉分析室工作。)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上海宝钢三村35号403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12-2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1-30: 二次被劳教迫害 上海金闻锋控告江泽民
原上海宝钢股份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金闻锋二零一五年九月要求法办江泽民,恢复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名誉,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610办公室”,在全国范围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610办公室”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

下面是金闻锋陈述他本人被迫害经历:

我原在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技术部(现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电炉分析室工作,于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下班途中,我被上海宝山分局国保科非法抓捕,关进宝山看守所,被非法上铐九天,期间在审讯室被审了三夜二天,警察不让我睡觉。八月下旬,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非法劳教两年,却不给看劳教判决书。我在看守所里按规定提出申诉,却没有任何回应。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押往江苏大丰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集中关押上海法轮功学员的中队)关在九号间,四名劳教犯看我一人。组长戴文虎(黑龙江人)规定要我坐小板凳,面朝北窗(后窗),腰挺直,脚和膝盖并拢,大腿和小腿成直角,双手放在膝盖上。每天六点左右起床,晚上十、十一点睡觉,刷牙、洗脸、吃饭、大小便、军训都在房间里,其余时间就这样坐,不准动。按队长讲要这样严管一至一个半月,当时我坚决抵制,不配合他们,因此严管也就没有搞下去。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凌晨,我们全中队突然被全部调回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五大队。法轮功学员集中关在底层一中队,个别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其它大队下属中队。我由于抵制迫害,拒绝穿劳教服,被先后关在三中队、四中队,后关进了三所严管一个月,以后关到了三所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就是后来调到专管中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项建中。他曾经当着我单位里来看我的人的面讲,在劳教所里就是心理上折磨,肉体上摧残,他还曾讲过杀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成千上万的人就是“英雄”的歪理。充分暴露出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丑恶、凶残的真面目。

二零零三年五月下旬,我被调到专管中队,经历了以下几种酷刑折磨:1、坐小老虎凳,这是一种绕线圈的小圆凳,三十几厘米高,腰要挺直,小腿与地面垂直,双脚并拢,面对墙上贴着诬蔑大法的几行字,不许闭眼。动作稍不到位,立刻遭到一顿毒打:一种打法叫“抄蹄筋”——恶人用手抓我的大腿筋,用拳头狠打,用脚猛踢大腿两侧;不到三天,大腿下的皮肤一片紫黑色,走路像一脚踏空了,一瘸一拐的。腿不能弯,不能蹲,坐小圆凳时,必须扑倒在地上,用手撑着爬上圆凳坐上去。二、将我摁在墙角边坐在地上,恶人司导龙先用脚尖踢我后腰,后用脚跟猛踹,用膝盖猛顶后椎骨。三、不给睡觉,恶人轮流看着。四、撕大腿:一人捂嘴、二人摁住手臂,再有一人把一个方凳塞在我两腿之间,另有二人用力把两腿向两边掰开,撕裂大腿。参与迫害恶警是以项建中为首的中队警察,包夹的恶人有:金杨官、占寿文、王大成、司导龙等。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被释放。

二零零三年七月被安排在宝钢下属的上海宝钢开发总公司新事业公司工作(未被安排在原单位,这也是迫害)。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宝钢“610”负责人吴金耀伙同宝山分局国保科及“帮教”成员突然来到我工作处,意图绑我去洗脑班,我坚决抵制;他们又向我家人和同事保证:先去看看,晚上回家。我就去了青浦洗脑班看了,晚上九点回家。第二天,让我到公司谈话,在公司我说可以在这里公开做对我的“教育工作”,但他们不同意,还对我保证说可以每周周一送我去青浦洗脑班周六接我回来,把我骗去了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白天有三个人看着,放诽谤大法的录像带逼着我看;晚上有两个人陪着睡,门反锁。他们经常恐吓、威逼,手段十分邪恶。一个星期后他们失言了,第二个星期后,我绝食抗议,第二天单位来人接我回家过双休日,我回来后坚决不去洗脑班了,因为我觉得我又没犯法,凭什么要去洗脑班像犯人一样听他们训斥失去自由,七月七日我去单位照常上班。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我在上班时被宝江公安分局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至宝江分局,后被非法关押于宝江看守所,期间在审讯室呆了三夜二天,恶警不让我睡觉。还威胁我说要开除杨某某(以其看过我给的《转法轮》为由),最后见问不出什么,就以我给他人看法轮功书籍是违反公安六条为由非法劳教我二年。

二零零六年四月,我又被非法押往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法轮功专管中队,这时的专管中队已经搬到了三所医院里面的一幢大楼的三楼。期间被强迫无时间限制地面壁坐于方凳,墙上贴着法轮功是X教的字,眼睛不许闭着,从早上五点多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被包夹犯人按着头往墙上撞。期间,宝钢派人来劳教所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被释放,为了工作的事去问过宝钢劳资科,答复是按合同规定被劳教可以开除,不管当事人承不承认劳教的合法性。我也向当时的宝钢领导寄过挂号信,但没有收到回复。

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权益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劳教。责任单位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

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上海市宝江公安分局、上海市青浦劳教所对本人施用酷刑,触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上海市宝江公安分局用非法手段入侵住宅非法搜查,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上海市610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610办公室属非法机构。无权干涉国政,更无权干涉人信仰!此机构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30/二次被劳教迫害-上海金闻锋控告江泽民-322707.html

2011-11-19: 上海市宝山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近况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上海宝山区“六一零”恶警闯到一法轮功学员学法小组处,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姚菊英、张美芳、鲁凤英、杜丽丽、老唐、老徐、老金、老潘、小英、高元贞等。参与迫害的恶警都不敢报姓名。目前据初步了解。邪党准备非法起诉姚菊英、老潘、高元贞三人。请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9582.html

2010-05-20: “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图)
......
金闻锋。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宝钢“610”负责人吴金耀伙同宝山分局国保科及“帮教”成员突然来到金闻锋工作处,意图绑他去洗脑班,他坚决抵制;它们又向金闻锋家人和同事保证:先去看看,晚上回家。金闻锋就去了青浦洗脑班看了,晚上九点回家。第二天,让金闻锋到公司谈话,把他骗去了洗脑班。两个星期后,金闻锋绝食抗议,第二天单位来人接他回家过双休日,金闻锋坚决不去洗脑班了。七月七日回单位上班。在洗脑班里,白天有三个人看着,放诽谤大法的录像带逼着金闻锋看;晚上有两个人陪着睡,门反锁。它们经常恐吓、威逼,手段十分邪恶。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3885.html

2006-04-17: 上海大法学员金闻锋被非法劳教二年
金闻锋,男,39岁,原宝钢职工,2001年7月被非法劳教二年,2003年7月被安排在宝钢下属的上海宝钢开发总公司新事业公司工作(未被安排在原单位,这也是迫害)。

2006年3月9日,金闻锋在上班时,在宝钢设备仓库电缆堆场的值勤岗亭内与杨某某一同被绑架至宝江分局,后被非法关押于宝江看守所,现被非法劳教二年。在上班时被绑架原因,据“劳教决定书”称:是由于金闻锋将法轮功宣传品一份及光盘一张传播给杨某某。

在此正告那些还在受中共恶党邪灵操控的,假借莫须有的罪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各级部门的所谓执法人员,再不清醒,只能给恶党垫背了,且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7/125436.html

2006-03-21: 上海金闻锋被非法关押于宝江分局看守所
上海大法弟子金闻锋,男,39岁,原宝钢职工,因被非法劳教二年(2001~2003),回来后,宝钢不肯安排其回原单位(宝钢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工作,后安排在宝钢下属的新事业公司工作。

金闻锋于2006年3月9日下午在单位与门卫保安小杨(非大法弟子)讲话时,被宝江分局非法带走,门卫保安小杨也一起被非法带走。随后,宝江分局对金闻锋工作场所非法抄搜,后又对金闻锋住址(宝钢三村35号403)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大量的私人物品。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1/123319.html

2006-03-12: 上海宝山钢铁厂金闻锋讲真相被非法关押
上海宝山钢铁厂(宝钢)员工金闻锋,大法学员,于3月9日下午2时在单位遭绑架。可能是在单位讲真相,被举报后,当场抄出真相光盘后,家又被抄。

金闻锋被非法关押于宝江分局的看守所。宝江分局负责宝钢。而看守所即在分局旁。

参与抄家者六人,在抄家凭证上签名的是“邵乐民”,“赵钱勇”。属“国内安全保卫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2/122645.html

2005-08-18: 曾被上海第三男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的部份大法弟子名单
上海第三男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的部份名单(包括已释放的):
林慎立、熊文琪、张曦川、张松松、马新星、林鸣立、侯亚刚、谢学文、吕金龙、刘灿荣、陆幸国、陈鹏辉、施独鹤、刘向阳、周正国、胡凌根、褚学仕、马国彪、袁顺华、丁志斌、冯旭鹏、沈峰、罗伟大、顾培良、娄青松、李文宇、孙淑好、 郭锦富、杨亦宁、刘枝亮、潘继军、李纯、法正平、金闻峰、吕民、蔡君侯、刘波、黄肇义、沈海平、马来雁、蒋得胜、邓国平、席杰、胡义春秋、季平、马玉官、凌祥、孔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8/108646.html

2005-03-24: 我叫金闻锋,男,1967年3月1日生。原先在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技术部(现: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电炉分析室工作。目前在宝钢新事业劳务分公司备件队工作。

我于1998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2001年7月18日下班途中,被上海宝山分局国保科非法抓捕,关進宝山看守所。由于我在里面坚持炼功,被非法上铐9天,期间在审讯室呆了三夜二天,恶警不让睡觉。国保人员逼问我在甚么地方贴标语、发传单、和甚么人一起去的,我拒绝回答,并反问修炼法轮大法犯了甚么法,讲真善忍有甚么错,它们无言以对,不跟我辩大法的对与错,只问我有没有做过这些事。我就讲了它们已经掌握的事(其实也不应该讲),但我拒绝在笔录上签字。8月下旬它们以“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判我劳教两年,却不给我看判决书。我在看守所里按规定提出申诉,却没有任何回应。

2001年10月23日,我被非法押往江苏大丰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集中关押上海大法弟子的中队)关在9号间,4名劳教犯看我一人。组长戴文虎(黑龙江人)规定要我坐小板凳,面朝北窗(后窗),腰挺直,脚和膝盖并拢,大腿和小腿成直角,双手放在膝盖上。每天6点左右起床,晚上10-11点睡觉,刷牙、洗脸、吃饭、大小便、军训都在房间里,其馀时间就这样坐,不准动。按队长讲要这样严管一至一个半月,当时我心较正,坚决抵制,不配合它们,因此严管也就没有搞下去。

2002年3月18日凌晨,我们全中队突然被全部调回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五大队。大法弟子集中关在底层一中队,个别大法弟子被关押在其它大队下属中队。我由于抵制迫害,拒绝穿劳教服,被先后关在三中队、四中队,后关進了三所严管一个月,以后关到了三所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就是后来调到专管中队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项建中。它曾经当着我单位里来看我的人的面讲,在劳教所里就是心理上折磨,肉体上摧残,它还曾讲过杀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成千上万的人就是英雄的歪理。充份暴露出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丑恶、凶残的真面目。

2003年5月下旬,我被调到专管中队,经历了以下几种酷刑折磨:1、坐小老虎凳,这是一种绕线圈的小圆凳,三十几厘米高,腰要挺直,小腿与地面垂直,双脚并拢,面对墙上贴着诬蔑大法的几行字,不许闭眼。动作稍不到位,立刻遭到一顿毒打:一种打法叫“抄蹄筋”──恶人用手抓我的大腿筋,用拳头狠打,用脚猛踢大腿两侧;不到三天,大腿下的皮肤一片紫黑色,走路像一脚踏空了,一瘸一拐的。腿不能弯,不能蹲,坐小圆凳时,必须扑倒在地上,用手撑着爬上圆凳坐上去。2、将我摁在墙角边坐在地上,恶人司导龙先用脚尖踢我后腰,后用脚跟猛踹,用膝盖猛顶后椎骨。3、不给睡觉,恶人轮流看着。4、撕大腿:一人捂嘴、二人摁住手臂,再有一人把一个方凳塞在我两腿之间,另有二人用力把两腿向两边掰开,撕裂大腿。 参与迫害的恶人有:金杨官、占寿文、王大成、司导龙等。在这种残酷的折磨下,我违心的写下了“五书”。

2003年7月17日我被释放。回单位上班时,他们从新把我分到宝钢新事业劳务分公司工作。经济收入、各方面的待遇远远不如原单位。经济上迫害,精神上又遭迫害,逼迫我天天写思想汇报,我坚决不写。2004年6月14日下午,宝钢610负责人吴金耀伙同宝山分局国保科及“帮教”成员突然来到我工作处,意图绑我去青浦洗脑班,我坚决抵制;它们又向我家人和同事保证:先去看看,晚上回家。我就去了青浦洗脑班看了,晚上九点回家。第二天,让我到公司谈话,把我骗去了洗脑班。两个星期后,我绝食抗议,第二天单位来人接我回家过双休日,我坚决不去洗脑班了。7月7日回单位上班。在洗脑班的两个星期里,白天有三个人看着,放诽谤大法的录像带逼着我看;晚上有两个人陪着睡,门反锁。它们经常恐吓、威逼,手段十分邪恶。

在此,我再次声明:以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和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2003-02-08: 上海市宝山区法轮功学员薛娇(音)于2001年7月被非法劳教,现听说已精神失常,具体情况不清。她進监狱前完全是一个正常人,不知道恶警对她做了什么。现在她还被非法关押在提蓝桥监狱。

注:连同一起被劳教的还有宝山区的姚卫华,金文峰(音),张秋莎(音),薛娇的丈夫等9人)

宝山区联系资料(区号: 021)

2023-01-01: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国保处: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199号,邮编:201900
总机:0215660811 转分机*50334 *50352
电话:02128950344
电话:02128950349
承办警察:
张某18100051354
沈晓林13611658544
徐慈祥13611985843
董卿
腾斌
朱晨杰
宝山区看守所的电话(021-28959537)
宝山区看守所人员(手机号码18100051158)

宝山区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2101号,邮编:201908
总机:021-56608111
传真:021-28959535
电话:021-66860605、021-28959541、021-66860901、021-66860902、021-66860219
所长室:021-28959532
副所长:021- 28959533
教导员:021-28959531
综合室:021-28959534
所长唐敏18100051158、021-28959530

2021-09-30: 刘行派出所:
地址:上海宝山区沪太路5200号 邮编:201907
治安联系电话:021-56022003
派出所领导对外公示电话:18721040756
副所长:王建平,警号:045826
宝山分局
地址:宝山区克山路199号 邮编:201900
电话:021-56608111
投诉电话:02156608111*50333
信访电话:02128950081
局长:黄辉

2021-09-16: 上海市宝山区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 电话:86-21-56691011

赵懿,职务:宝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男,1971年9月生,汉族,北京市人。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公路月罗路200号
电话:+86 21-5664-7662
上海市反邪教协会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47号2301室
电话:+86 21 3308 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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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021)

2006-03-21:
一、宝江分局地址:上海宝山湄浦路331号 邮编:201900
电话总机:021-56690110 021-26648110转
局长:021-26648236(参) 021-56604019(参) 021-56608111*30428(参)
副局长:王庆生
党委办公室:书记021-56604544(参)
指挥室:负责人021-56604516(参) 021-56604061(参)
政治处:负责人021-56604094(参)
法制科:021-56788330(参)
国内安全保卫科(610):邵乐民科长(13901907538)赵钱勇
交警支队车宣科:021-26647549

二、新事业公司地址:上海宝山牡丹江路1588号 邮编:201900
总机:021-56102222转
经理:56100666
副总经理:56126275
书记: 56106127
与金闻锋家属联系人:徐晓杰 56109340
葛书记(所谓“帮教”小组成员)

三、宝钢制造管理部工会:26648839 董福荣(工会主席,所谓“帮教”小组成员)
宝钢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倪天芳(支部书记,所谓“帮教”小组成员)

另据了解,居委会指使学生发“反×教”的传单给居民,毒害众生。
宝钢三村居委会:56692743 宝钢四村居委会:56609167
宝林三村居委会:56109273 宝林五村居委会:5612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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